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358个
为深化落实省委“拼经济、搞建设”部署要求,更好落实市委“工业强市”战略,2月24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廖东带队赴成都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参加沿滩区与成都合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能源锰系新材料项目签约仪式,活动在成都秦皇假日酒店举行。成都合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丁桑岚、苏仕军,总经理何泽受邀出席。区委副书记、区长廖东出席仪式并致辞,区政府副区长邹家柱代表沿滩区同成都合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 据悉,该项目是今年沿滩区签订的首个锂电材料类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占地约150亩,将建设一条年产10万吨新能源锰系新材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约10万平方米。计划2023年启动项目建设,2024年完成厂房建设并投产,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6.5亿元、年税收约0.39亿元。 签约仪式开始前,丁桑岚在座谈交流中指出,企业作为新晋锂电级锰系新材料供应商,经过多年的技术探索与创新,具备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攻克了同类型材料生产都面临的成本控制问题,同时拥有优异的项目安全、环保控制方案,使企业成为社会资本竞逐合作的对象。企业决定投资落户在沿滩区,一方面是企业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在磷酸锰铁锂、钠离子储能等电池应用逐步提升市场份额背景下,锰系新材料必将迎来广阔市场前景,我们需要加大产能建设;另一方面是沿滩区区位优势明显,园区锂电材料产业聚集度高,同时背靠周边庞大的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市场,企业非常看好未来在沿滩区的发展;此外,沿滩区干部的勤勉务实、热情高效的工作作风给企业留下深刻印象,这也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在沿滩投资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随后,廖东在致辞中表示,通过对成都合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历程的学习了解,尤其是两位教授守正创新的创业经历,让我们深感敬佩,对于企业选择将项目落户沿滩表示最诚挚的欢迎。我们将以此次签约活动为契机,下来后立即着手组建项目推进服务专班,为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做好全过程“保姆式”服务。我们将始终秉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持续擦亮“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的沿滩营商环境品牌,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希望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早日促成项目落地、投产达效,实现共赢发展。 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科技和经信局、区投资促进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此次签约活动。 原标题:《廖东率队赴成都开展投促活动,又一“重量级”锂电材料项目落户沿滩》
天元锰业电厂不仅承担着国网供电和企业生产用电的任务,还承担着中宁县城区80%的供暖任务,煤炭日需求量达13000吨以上。为解决煤炭供应紧张、困扰生产的问题,集团经营总部主动作为,与新疆宜化矿业公司、新疆乾元鸿润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保供协议。2月19日,随着“疆煤入宁”首趟专列顺利抵达中宁火车站,彻底扭转了集团电煤供应不足的局面。 现场主持人任娜表示,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中宁火车站,在我身后停靠的是首趟“疆煤入宁”的集装箱专列。这趟专列有54节车厢,满载了3400吨电厂保供煤炭,从新疆喀谷站出发,途经甘肃柳园、嘉峪关、张掖、武威、中卫迎水桥,历经48小时,顺利抵达中宁火车站。 天元锰业是以锰产业为实体的一家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大型企业集团,电能是电解锰生产中最大能耗。受煤炭供应紧张和价格居高等因素影响,集团各电厂发电用煤一直供应不足。“疆煤入宁”专列的顺利开通,彻底扭转了集团电煤供应不足的局面,对于保障集团工业生产用电及中宁城区冬季供暖长期稳定,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营总部副总经理徐海洋表示,自发电三厂全面投产以来,集团生产所需的煤炭大量增加,加之价格居高不下,造成了供应紧张的局面。首趟“疆煤入宁”的专列到站后,将由集团公司的运输车辆转运至各个电厂和用煤单位,从而形成了公铁联运的有效衔接,也实现了从煤矿、车站、厂区的高效率、低成本、零损耗的物流运输全过程,今后我们将根据协议,每天从新疆发两趟专列,充分保障集团生产所需的煤炭供应。 一年之计在于春,抖擞精神启新程。伴着“疆煤入宁”这缕春风,集团广大干部员工将锚定目标、扎实苦干,为全面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和集团高质量发展再建新功! 推荐阅读: 》焦炭有涨价预期 焦企开工略有增加【SMM分析】
天元锰业电厂不仅承担着国网供电和企业生产用电的任务,还承担着中宁县城区80%的供暖任务,煤炭日需求量达13000吨以上。为解决煤炭供应紧张、困扰生产的问题,集团经营总部主动作为,与新疆宜化矿业公司、新疆乾元鸿润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保供协议。2月19日,随着“疆煤入宁”首趟专列顺利抵达中宁火车站,彻底扭转了集团电煤供应不足的局面。 现场主持人任娜表示,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中宁火车站,在我身后停靠的是首趟“疆煤入宁”的集装箱专列。这趟专列有54节车厢,满载了3400吨电厂保供煤炭,从新疆喀谷站出发,途经甘肃柳园、嘉峪关、张掖、武威、中卫迎水桥,历经48小时,顺利抵达中宁火车站。 天元锰业是以锰产业为实体的一家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大型企业集团,电能是电解锰生产中最大能耗。受煤炭供应紧张和价格居高等因素影响,集团各电厂发电用煤一直供应不足。“疆煤入宁”专列的顺利开通,彻底扭转了集团电煤供应不足的局面,对于保障集团工业生产用电及中宁城区冬季供暖长期稳定,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营总部副总经理徐海洋表示,自发电三厂全面投产以来,集团生产所需的煤炭大量增加,加之价格居高不下,造成了供应紧张的局面。首趟“疆煤入宁”的专列到站后,将由集团公司的运输车辆转运至各个电厂和用煤单位,从而形成了公铁联运的有效衔接,也实现了从煤矿、车站、厂区的高效率、低成本、零损耗的物流运输全过程,今后我们将根据协议,每天从新疆发两趟专列,充分保障集团生产所需的煤炭供应。 一年之计在于春,抖擞精神启新程。伴着“疆煤入宁”这缕春风,集团广大干部员工将锚定目标、扎实苦干,为全面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和集团高质量发展再建新功! 推荐阅读: 》焦炭有涨价预期 焦企开工略有增加【SMM分析】
近日,有股友在互动平台提问:请问在正极材料领域,目前前沿技术主要有哪些,相较于国内外其它正极材料厂商而言,在研发层面主要有哪些优势? 2月21日,湖南裕能表示,在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技术路线有磷酸铁锂、镍钴锰三元材料、锰酸锂、钴酸锂等锂离子产品,还要钠离子、镁离子等产品,公司目前只涉及磷酸铁锂和镍钴锰三元材料,对其他技术路线保持高度关注的状态。公司在研发方面具备优势,研发投入增加,研发激励机制灵活,和下游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开展一些合作研发。
近日,有股友在互动平台提问:请问在正极材料领域,目前前沿技术主要有哪些,相较于国内外其它正极材料厂商而言,在研发层面主要有哪些优势? 2月21日,湖南裕能表示,在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技术路线有磷酸铁锂、镍钴锰三元材料、锰酸锂、钴酸锂等锂离子产品,还要钠离子、镁离子等产品,公司目前只涉及磷酸铁锂和镍钴锰三元材料,对其他技术路线保持高度关注的状态。公司在研发方面具备优势,研发投入增加,研发激励机制灵活,和下游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开展一些合作研发。
近日,有股友在互动平台提问:公司有没有计划开展锂电池(镍钴锰)的废旧循环回收再利用业务,这将是未来汽车电动化普及以后的一块潜力巨大的业务板块,现有公司竞争非常激烈,建议公司有所考虑。 2月21日,湖南裕能表示,公司目前无计划开展镍钴锰三元材料的废旧循环回收再利用业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锰等2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3〕61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指标体系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指标体系修订的背景。 答: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是用于评价清洁生产水平的指标集合,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的基础性制度。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制定发布了《烧碱/聚氯乙烯清洁生产评价指体系(试行)》,2009年,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清洁生产标准氯碱工业(聚氯乙烯)》《清洁生产标准氯碱工业(烧碱)》2项标准,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为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撑。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原有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相关标准已不能完全满足引导行业清洁低碳转型的要求,需进一步修订完善。一是低碳转型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原指标体系出台较早,未包含碳排放相关指标。二是行业深入推行清洁生产的需要。企业通过对标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可以评估自身清洁生产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清洁生产改造。但随着行业技术进步,部分原有指标已不能代表行业先进技术水平、引领作用不足,亟需修订。三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2017年,联合国《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要求烧碱、聚氯乙烯行业逐步淘汰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生产工艺,原有指标体系要求较低,不能助力实现国际公约要求。 为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做好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进一步完善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指标体系修订工作。 问:修订指标体系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一是作为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对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2021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要求推进聚氯乙烯行业无汞化和电解锰渣资源化利用。此次修订对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了细化实化并纳入指标体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作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是重要的工业原材料,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等行业生产。此次修订对行业清洁生产Ⅰ级、Ⅱ级、Ⅲ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推动企业更新技术装备,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能源消耗,提升行业绿色生产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作为解决行业重点难点问题的技术指引。电解锰行业锰渣产生量大,部分企业存在锰渣堆存不规范、渣库防渗防漏防腐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此次修订强化了锰渣的处理处置技术方向和要求,引导企业深入推进锰渣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汞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电石法聚氯乙烯是我国汞使用量最多的行业。此次修订强化了对用汞工艺的要求,明确无汞化的技术进步方向,设置单位产品低汞触媒指标,引导聚氯乙烯企业减少生产过程中汞的使用量。 问: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增加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原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为6类,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为9类,将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调整为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以及原/辅料消耗三个指标,新增碳排放指标,更加重视主要资源能源节约增效,推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 二是优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将电解锰渣无害化、电解锰生产采用无铬钝化工艺、聚氯乙烯生产减少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等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纳入指标体系,并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对相关指标数值进行了修订。 三是完善清洁生产水平评定。修订后的指标体系更强调整体性,除限定性指标要全部达到相应级别基准值且总分≥85外,Ⅰ级清洁生产水平评定时,所有非限定性指标均要达到Ⅱ级基准值要求,Ⅱ级清洁生产水平评定时,所有非限定性指标均要达到Ⅲ级基准值要求,有效防止清洁生产Ⅰ级、Ⅱ级水平企业仍存在非限定性指标严重不达标的情况。 问:请介绍一下指标体系与其他标准衔接情况。 答: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与节能、节水、环保等相关领域标准在指标设置上进行了充分衔接。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规定行业污染物排放限额;《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14)、《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527-2014)等规定行业能源消耗限额;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则是在现行相关标准基础上,通过对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领域指标设置不同权重来进行系统的清洁生产水平评价,以更全面反映生产单位的绿色生产水平。一般来说,现行标准设定的指标数值,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会直接采用,或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清洁生产Ⅰ级、Ⅱ级、Ⅲ级水平分级评价要求设定更高的指标数值,既与现行标准保持一致,同时也体现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问:如何推动标准体系落地见效? 答:一是做好解读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好指标体系解读工作,帮助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行业企业了解满足各项指标要求需采取的技术路径和核心要点。 二是推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鼓励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根据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对企业生产工艺及装备、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产生与排放、碳排放、产品特征和清洁生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全过程评估诊断。 三是鼓励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鼓励企业对标清洁生产各项指标,深挖清洁生产潜力,制定具体的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开展清洁生产改造。推动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锰等2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3〕61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指标体系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指标体系修订的背景。 答: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是用于评价清洁生产水平的指标集合,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的基础性制度。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制定发布了《烧碱/聚氯乙烯清洁生产评价指体系(试行)》,2009年,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清洁生产标准氯碱工业(聚氯乙烯)》《清洁生产标准氯碱工业(烧碱)》2项标准,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为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撑。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原有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相关标准已不能完全满足引导行业清洁低碳转型的要求,需进一步修订完善。一是低碳转型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原指标体系出台较早,未包含碳排放相关指标。二是行业深入推行清洁生产的需要。企业通过对标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可以评估自身清洁生产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清洁生产改造。但随着行业技术进步,部分原有指标已不能代表行业先进技术水平、引领作用不足,亟需修订。三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2017年,联合国《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要求烧碱、聚氯乙烯行业逐步淘汰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生产工艺,原有指标体系要求较低,不能助力实现国际公约要求。 为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做好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进一步完善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指标体系修订工作。 问:修订指标体系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一是作为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对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2021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要求推进聚氯乙烯行业无汞化和电解锰渣资源化利用。此次修订对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了细化实化并纳入指标体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作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是重要的工业原材料,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等行业生产。此次修订对行业清洁生产Ⅰ级、Ⅱ级、Ⅲ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推动企业更新技术装备,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能源消耗,提升行业绿色生产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作为解决行业重点难点问题的技术指引。电解锰行业锰渣产生量大,部分企业存在锰渣堆存不规范、渣库防渗防漏防腐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此次修订强化了锰渣的处理处置技术方向和要求,引导企业深入推进锰渣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汞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电石法聚氯乙烯是我国汞使用量最多的行业。此次修订强化了对用汞工艺的要求,明确无汞化的技术进步方向,设置单位产品低汞触媒指标,引导聚氯乙烯企业减少生产过程中汞的使用量。 问: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增加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原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为6类,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为9类,将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调整为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以及原/辅料消耗三个指标,新增碳排放指标,更加重视主要资源能源节约增效,推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 二是优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将电解锰渣无害化、电解锰生产采用无铬钝化工艺、聚氯乙烯生产减少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等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纳入指标体系,并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对相关指标数值进行了修订。 三是完善清洁生产水平评定。修订后的指标体系更强调整体性,除限定性指标要全部达到相应级别基准值且总分≥85外,Ⅰ级清洁生产水平评定时,所有非限定性指标均要达到Ⅱ级基准值要求,Ⅱ级清洁生产水平评定时,所有非限定性指标均要达到Ⅲ级基准值要求,有效防止清洁生产Ⅰ级、Ⅱ级水平企业仍存在非限定性指标严重不达标的情况。 问:请介绍一下指标体系与其他标准衔接情况。 答: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与节能、节水、环保等相关领域标准在指标设置上进行了充分衔接。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规定行业污染物排放限额;《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14)、《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527-2014)等规定行业能源消耗限额;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则是在现行相关标准基础上,通过对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领域指标设置不同权重来进行系统的清洁生产水平评价,以更全面反映生产单位的绿色生产水平。一般来说,现行标准设定的指标数值,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会直接采用,或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清洁生产Ⅰ级、Ⅱ级、Ⅲ级水平分级评价要求设定更高的指标数值,既与现行标准保持一致,同时也体现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问:如何推动标准体系落地见效? 答:一是做好解读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好指标体系解读工作,帮助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行业企业了解满足各项指标要求需采取的技术路径和核心要点。 二是推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鼓励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根据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对企业生产工艺及装备、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产生与排放、碳排放、产品特征和清洁生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全过程评估诊断。 三是鼓励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鼓励企业对标清洁生产各项指标,深挖清洁生产潜力,制定具体的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开展清洁生产改造。推动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2023年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AUTLAN EMD SL于2023年1月3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产品(Electrolytic Manganese Dioxides)发起反倾销调查。 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820 10 00(TARIC编码为2820 10 00 10)项下的产品。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23年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AUTLAN EMD SL于2023年1月3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产品(Electrolytic Manganese Dioxides)发起反倾销调查。 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820 10 00(TARIC编码为2820 10 00 10)项下的产品。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今日有色
微信扫一扫关注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