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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第二产业用电量5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第三产业用电量13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 1~3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233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22372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2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第二产业用电量150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第三产业用电量4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7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刘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1-12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61.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在交易机构注册的主体数量达到70.8万家。从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从2016年不到17%上升到2023年超过61%,市场机制已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1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3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最近有媒体报道,2023年前11月全社会的用电量和发电量相差了2946亿千瓦时,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数据差异? 对此,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表示,我们关注到,有些媒体讨论用电量和发电量的差异,发电量和用电量是反映电力运行的两个重要指标。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这两个统计指标1—11月份数据的差异,主要是因为两个指标的口径不同。这两个指标一个是全社会用电量,一个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除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随着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快速发展,部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各类民居、商户也发电,但是这部分发电量不在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之内。 为了让大家更好理解,我对这两个指标作一点解释。它们的调查对象、统计口径、覆盖范围都不同。一是统计口径不同。全社会用电量是从电力的使用方进行统计,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是从供给方进行统计。这两个统计的范围不同,具体来讲全社会用电量统计的是全口径用电量,即全部用电量,既有企业的用电量,也有居民的用电量,还包括电厂的自产自用电、线损等;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统计口径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发电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在的标准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所以它不包括规模以下小工业发电企业的发电,不是全口径的发电量。 二是受部分分布式发电的影响。近年来广泛分散、体量较小的分布式太阳能和风力发电迅猛发展,而且较多分布在各类民居、商户和部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中,这部分发电量因为发电企业规模较小,没有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统计标准,有些还是商户和民居,因此没有在月度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中统计,但会统计在全社会发电量中。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数据一般都在次月中旬发布,那么多分散在各地的体量小的发电量,我们会进行年度统计,而且也在每年年度统计公报中发布全社会发电量。一般来讲,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约占全社会发电量的95%左右,最近有点波动,规模以下的在提高,规模以上的发电量在减少,但是减少不大,大概就是这个比例。大家看月度发电量,不能忽略“规模以上工业”这个表述。统计指标是比较严谨的,大家在使用的时候也要注意统计指标的含义、范围,便于更加准确地使用数据。谢谢。
8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7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7月份,全社会用电量88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0%;第二产业用电量53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第三产业用电量17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 1~7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19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第二产业用电量34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第三产业用电量93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8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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