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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加快培育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评价,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编制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有序推进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稳步开展氢能试点示范,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拓展氢能应用场景。稳步推进绿色清洁液体燃料发展,有序推动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抓好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低碳零碳改造,推广综合能源站、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绿色高效供用能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实施新能源微电网、微能网、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应用等示范工程。 全文如下: 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十分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全局与局部、能源开发和节约利用等关系,着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着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深化能源改革创新,着力提高能源国际合作水平,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持续巩固“电力稳定可靠、油气底线可保、煤炭压舱兜底、新能源高质量跃升”良好态势。保持能源生产能力合理弹性,强化储备能力建设,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有效应对能源安全风险挑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求。 坚持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落实双碳目标,把握好节奏和力度,着力加强供需协同,强化系统消纳,保持清洁能源高质量较快发展势头。 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深入实施能源技术装备补短板、锻长板、拓新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强化优势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强科研成果转化运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活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深化油气市场体系改革,不断提高能源治理效能。务实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 (三)主要目标 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9.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保持快速上产态势。发电装机达到31.7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9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持续提升。 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质量效率稳步提高。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取得新成效。煤电“三改联动”持续推进。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取得新进展。 二、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 把能源安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持续巩固提升油气产量,保持煤炭产能合理裕度,增加战略储备和调节能力,强化区域协同保障,筑牢能源安全保障的根基。 强化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保障。深入研究实施油气中长期增储上产发展战略。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进老油田稳产,加快新区建产,强化“两深一非一稳”重点领域油气产能建设。有序推动炼油项目改造升级。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推进地下储气库、沿海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储罐工程。加强油气管道保护。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推动已核准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煤矿项目尽早投产达产,核准一批安全、智能、绿色的大型现代化煤矿,保障煤炭产能接续平稳,在安全生产基础上,推动产量保持较高水平。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产品储备能力建设,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 提升电力系统稳定调节能力。印发实施指导火电转型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煤炭、煤电一体化联营,合理布局支撑性调节性煤电,加快电力供应压力较大省份已纳规煤电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产。推动退役机组按需合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地区合理规划建设调峰气电。深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配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强化迎峰度夏、度冬电力供需平衡预警,“一省一策”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加大供应紧张和偏紧地区的督促指导力度。优化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布局。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强化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的政策措施。压实地方、企业责任,推动电力需求侧资源参与需求侧响应和系统调节。 提高区域协同保障能力。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能源规划落地实施,支持东北等地区能源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政策机制,推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陕北—安徽、甘肃—浙江、蒙西—京津冀、大同—天津南等特高压工程核准开工,加快开展西南、西北、东北、内蒙古等清洁能源基地送出通道前期工作。强化蒙东与东北主网联网,推进华北特高压交流电网向蒙西地区延伸加强,提升西北省间通道输电能力,建成华中特高压骨干网架。加快推进西气东输四线、川气东送二线、中俄东线南段、虎林—长春等干线管道建设。持续做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 三、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 深入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优化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以能源绿色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全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稳步推进水电核电开发建设。编制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制定长江流域水电开发建设方案。有序推进重大水电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安全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成投运山东荣成“国和一号”示范工程1号机组、广西防城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4号机组等。 持续完善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体系。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印发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落实到重点行业企业,以消纳责任权重为底线,以合理利用率为上限,推动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绿证全覆盖和应用拓展,加强绿证与国内碳市场的衔接和国际认可,进一步提高绿证影响力。修订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提升试点工作。研究光伏电站升级改造和退役有关政策。制定实施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抽水蓄能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深化能源利用方式变革 适应经济社会清洁化、低碳化发展趋势,加大清洁低碳能源消费替代力度,协同推进能源产业节能减污降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持续推动重点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深入推动交通用能电气化,持续优化城市、公路沿线和居民社区充电网络,加大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创建一批充电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探索开展车网双向互动。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因地制宜推进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和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逐步发展电力、工业余热、核能供暖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动具备条件的清洁供暖项目稳妥有序实施。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以点带面加快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修订天然气利用政策,推动天然气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发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集》,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转型发展。 强化能源行业节能降碳提效。持续推进煤炭开发节能降碳,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发展,大力建设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和示范项目。继续实施煤电“三改联动”,稳妥有序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探索火电掺烧氢、氨技术,强化试点示范。加强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炼油企业的用能管理,开展炼油行业节能降碳典型案例汇编,引导企业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能效。推进煤炭、油气行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降低单位产品生产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支持煤制油气项目与新能源耦合发展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规模化示范应用。加大能源资源与伴生矿产协同开发技术研发力度。 加快培育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评价,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编制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有序推进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稳步开展氢能试点示范,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拓展氢能应用场景。稳步推进绿色清洁液体燃料发展,有序推动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抓好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低碳零碳改造,推广综合能源站、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绿色高效供用能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实施新能源微电网、微能网、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应用等示范工程。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加强能源科技自主创新,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加快能源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依托能源领域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关键技术装备创新,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和评定,加快示范应用。做好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中期评估和任务调整,确保示范任务取得实效。持续推进核电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科技创新2030—“智能电网”重大项目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氢能技术”等能源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深入论证煤炭、油气等领域重大科技项目。 促进能源新技术应用示范。组织开展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总结全国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成效,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推进智能化煤矿建设。实施首批国家能源核电数字化转型技术示范项目。探索推广虚拟电厂、新能源可靠替代、先进煤电、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等新技术。 六、持续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健全完善能源法治体系,持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加大能源监管力度,加强能源电力安全治理,不断提升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健全完善能源法律法规。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能源法》,加快修订《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推动修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规章制度。 深化能源重点领域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出台深化电力市场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制定《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电力市场准入注册基本规则》,落实煤电两部制电价政策。指导推动山西、广东、甘肃、山东、蒙西等先行先试地区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南方、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深化油气体制改革,推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公平开放,加强对管道上下载开口工作的指导和约束,加快管网互联互通,支持引导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 强化能源市场监管。创新能源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在重点省份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针对电力市场运行中存在规则执行不到位、限制市场竞争、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管,强化电力交易和市场秩序常态化监管。加强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提高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运行效率。充分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民生通道作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加强电力安全治理。出台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的政策文件和防范新能源等新型并网主体并网安全事故重点要求,修订《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研究制定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安全监管措施。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专项监管,开展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专项监管、配电网安全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基于实时数据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组织新一轮电力油气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稳妥推进能源行业北斗规模化应用。 七、务实推进能源国际合作 密切关注国际能源形势变化,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高水平能源国际合作,增强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提升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巩固发展煤炭国际贸易合作。加强与油气资源国协调,推动务实合作,持续巩固完善平衡多元的油气进口体系。推动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取得新进展。稳妥有序推动核电项目国际合作。 有序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链合作。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深化新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加强中欧在风电、智慧能源、储能等重点领域合作,推动一批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示范项目落地实施。开展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项目交流,推动成立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推进与沙特、阿联酋等国共同筹建中阿清洁能源合作中心,加强在氢能领域的务实合作。 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继续深度参与联合国框架下及G20、APEC、IEA、IRENA、上合组织、金砖、IFNEC等能源领域重要多边机制。持续完善中国―IRENA合作机制建设。积极参加G20能源转型部长会议、2024年IEA能源部长级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组织召开双边对话机制活动。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和有关能源企业,要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创新性开展工作,加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刘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1-12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61.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在交易机构注册的主体数量达到70.8万家。从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从2016年不到17%上升到2023年超过61%,市场机制已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鼓励技术创新,结合新型储能发展特点,针对性开展工作,着力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跟踪评估,压实各方责任,确保示范项目取得预期效果,为下一步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是开展促进新型储能调度运用的相关举措研究,引导新型储能科学调用,进一步发挥系统支撑调节作用。 三是组织开展“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需求专题研究,提前谋划加强顶层设计,筑牢行业管理基础。 四是开展《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实施情况跟踪调研,促进新能源基地科学合理配置新型储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10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国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2023年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负责同志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题1:《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调研时指出,石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要坚持绿色、智能方向,扎扎实实、奋发进取,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石化工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出台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也提出了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等具体要求。 炼油是石化的重要领域,是衔接上游勘探开发和下游生产生活用能的重要环节,既承担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责任,也为下游化工产业链提供原材料。据统计,2022年我国炼油行业年营业收入约占石油和化学工业的31%、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的4%。炼油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对我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化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出台了《指导意见》,统筹引导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 问题2:《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原则和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绿色低碳、高效安全”“创新驱动、自立自强”3条原则,以及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国内千万吨级炼油产能占比55%左右,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化工原材料和特种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效和环保绩效达到标杆水平的炼油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技术装备实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问题3:《指导意见》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务? 《指导意见》重点部署了4方面17项任务。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方面,部署优化产能结构布局、严控新增炼油产能、推进炼厂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炼油行业管理5项任务。在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方面,部署加强能效水效管理、推动系统用能优化、实施工艺装备升级、鼓励资源循环利用4项任务。在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方面,部署引导炼油过程降碳、推进二氧化碳回收利用、支持制氢用氢降碳、探索加强碳排放管理4项任务。在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方面,部署优化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软件开发应用、开发新型炼油技术、加快低碳技术研发4项任务。 问题4:《指导意见》对行业发展将发挥什么作用? 《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从我国炼油行业实际出发,系统部署了相关工作,将有力指导炼油行业推进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践。 一是推动炼油产能结构和布局优化。《指导意见》拟出台引导炼油企业改造升级、优化重组系列举措,支持已有炼厂上优汰劣,优化升级。《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进一步优化有关区域炼油产能布局,推动新建炼油项目有序向石化产业基地集中,实现集约集聚发展,并与乙烯、对二甲苯(PX)项目做好配套衔接。 二是推进炼油行业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炼油行业落实“双碳”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指导意见》从实现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两大方面,部署了8项重点任务。《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炼油产能能效原则上达到基准水平、优于标杆水平的超过30%。到2030年,绿氢炼化、CCUS等技术完成工业化、规模化示范验证,建设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绿色低碳标杆企业。 三是加快行业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促进炼油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面向炼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实际需求,将科技创新贯穿其中,提出2030年炼油行业技术装备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并就加强科技创新部署了4项重点任务,在其他9项重点任务中也明确了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的相关内容。
8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7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7月份,全社会用电量88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0%;第二产业用电量53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第三产业用电量17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 1~7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19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第二产业用电量34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第三产业用电量93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8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
7月24日,国家能源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总结上半年能源行业乡村振兴和定点帮扶工作进展,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五年过渡期的关键一年,全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持善做善成的优良作风,用好已经形成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抓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升农村清洁供暖水平,加快建设农村分布式能源和充电基础设施,全力推动定点帮扶县、对口支援县振兴发展。
3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69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第二产业用电量45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7%;第三产业用电量1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0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2%。 1~2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38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第二产业用电量87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第三产业用电量248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4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 推荐阅读: 》国家统计局解读:1-2月国民经济企稳回升 》国家统计局:制造业预期仍保持稳定 全年消费恢复有很多有利条件 》国家统计局:1-2月全国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 环比回升 》国家统计局:1-2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升至5.5% 》国家统计局解读:2月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总体上涨 》国家统计局: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5.7% 》国家统计局:2023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5% 》国家统计局:1-2月工业主要能源产品生产同比增长 原煤、天然气生产环比增速加快
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86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1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第二产业用电量570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第三产业用电量14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3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
1月6日,国家能源局就《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打造“新能源+”模式,加快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能力。 业内人士表示,进入2023年,随着大型风光基地建设提速,新能源并网消纳以及跨区域电力输送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特高压有望迎来投资建设高峰。光大证券指出,特高压起到平衡能源与负荷分布、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作用,同时承担着托经济、稳增长的重要任务,政府亦将持续加大特高压建设投资,特高压设备龙头在2023~2024年业绩增长确定性高。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永福股份 的输变电业务涵盖220V—±1100kV全电压等级,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参与特高压勘察设计的民营企业。 四方股份 先后参与1000kV特高压工程、三峡工程、西电东送、张北风光储输等国家重点示范工程的建设。
12月30日,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2023年要全力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夯实电力供应保障基础,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推动油气增产增供,加快油气管网和储备能力建设,加强能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要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强风电太阳能发电建设,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民生用能工程建设。 此外,会议还强调,要着力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加强补短板锻长板,加强试点示范应用,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要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能源法治建设;要着力加强能源监管,加强行政执法;要着力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构建更高质量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要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 原文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2月30日,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2年重点工作和新时代十年发展成就,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能源发展思路,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章建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能源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科学引领能源发展进入新时代、开创新局面。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就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确保能源安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科技自立自强、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新的明确要求。能源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要对标对表重大部署要求,与时俱进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实践。要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牢牢把握保障能源安全这一首要职责,坚决把能源饭碗端在自己手里;牢牢把握碳达峰碳中和这一重大任务,扎实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牢牢把握推进改革创新这一时代特征,不断激发能源发展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强国建设、保障民族复兴的强大动力。 会议认为,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能源系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抓好五件大事,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坚持把迎接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胜利召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在能源领域落地生根。扎实抓好能源保供稳价各项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安全稳定。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要求,着力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紧紧围绕能源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精准有力监管,持续提升能源监管效能。沉着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能源形势,切实维护国家和行业发展利益。 会议指出,能源行业坚持把学习实践“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作为主题主线,坚定不移推进能源革命,持之以恒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砥砺奋进走过十年非凡历程。积极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全面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大幅提升能源效率,组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改造、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油品质量升级等重大行动,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加绿色低碳的能源保障。积极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持续增加高质量有效供给,非化石能源发展领跑全球,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能源保障。积极推动能源技术革命,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扎实开展补短板技术装备攻关,积极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创造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为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提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总取向,推动放管服改革、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油气体制改革,行业治理方式和发展方式发生重大转变,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累了经验借鉴。积极推动能源国际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务实推进与重点能源资源国合作,我在国际能源舞台的话语权影响力大幅提升,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2023年能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发展改革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有关工作,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坚定推进绿色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能源保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积极谋划出台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要全力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夯实电力供应保障基础,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推动油气增产增供,加快油气管网和储备能力建设,加强能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要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强风电太阳能发电建设,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民生用能工程建设;要着力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加强补短板锻长板,加强试点示范应用,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要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能源法治建设;要着力加强能源监管,加强行政执法;要着力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构建更高质量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要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监管总监、总经济师出席会议。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有关能源企业、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国家能源局机关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能传媒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或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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