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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M3月2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3500~23600元/吨,双燕成交于23560~23640元/吨,1#锌主流成交于23430~23530元/吨。今日锌价走高,贸易商主流成交于均价0~-5元/吨附近,跟盘报价普通国产品牌对2303合约升水10~贴水10元/吨附近,贸易商间交投为主。锌价上涨后下游接货情绪走弱,长单点价为主,零单采买减少,整体市场成交较清淡。
3月2日消息,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支持优质房企与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存量融资展期,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和开展股权融资,为优质房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 对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另外,方案提到,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保持开发贷款和债券融资稳定,加快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原文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 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3〕3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的工作部署及《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安排,推动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强化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要素保障,持续有力推动更高水平金融改革开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2023年全省新增社会融资规模4万亿元,本外币存款、本外币贷款、证券交易额和保费增速分别高于10%、12%、15%和6%,带动金融业增加值增长8%。着力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其中:为制造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1万亿元以上,全年境内上市公司增加70家以上,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融资1.5万亿元左右,为县域振兴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融资1万亿元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以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金融开放创新为重点,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1.加快推动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广东“十四五”时期“123+双10”金融产业规划,建设体系完善、机构健全、市场有力、人才活跃的现代金融体系。壮大现有法人金融机构,推动筹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研究组建省级大型产业投资基金和金融控股公司,引进境内外大型金融集团的理财子公司、金融租赁、金融科技、融资租赁等功能总部。推动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上市或开展并购重组。 提升金融要素市场化配置功能,深化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创新发展,完善期货产业链,规范发展大宗商品、数据等要素交易市场。完善广东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提高金融数字化水平,推进全省范围内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试点和深化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点。(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2.高水平推进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金融开放创新。 贯彻落实好金融支持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加快横琴合作区跨境资金“电子围网”建设,探索跨境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支持澳门银行保险业到横琴合作区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对澳门民生金融服务新模式。加快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推动前海在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优化前海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推进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与前海QFLP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研究出台金融支持南沙建设专项措施,推进南沙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和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在资本市场、科创金融、跨境保险、绿色金融等领域扩大与港澳地区的双向金融开放合作。(省大湾区办、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省政府横琴办,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负责) 3.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扩大“深港通”“债券通”业务,推动“互换通”尽快落地。探索进一步拓宽“跨境理财通”试点范围。加快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落地。积极推动扩大跨境车险“等效先认”实施范围。继续向财政部申请香港、澳门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广东企业到香港上市或到港澳发行债券融资,以及到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4.统筹开展全省新一轮区域金融改革创新。 争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高标准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和广东数字金融产业园。支持汕头经济特区探索华侨金融创新,引导华侨华人资本设立法人金融机构、金融区域管理和服务总部。支持湛江、汕尾发展海洋金融,促进海洋产业、临港产业、绿色化工发展。支持茂名申报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支持梅州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组织开展广东金融创新奖评选。(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立足制造业当家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实施三大“金融+”工程,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5.实施“金融+制造”工程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创新“牵头行”服务模式,为我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集群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推广设立银行制造业服务中心,加大对储能、集成电路、硅能源、超高清视频显示等重点产业的支持,扩大技术改造信贷规模。 继续加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对江门、惠州、肇庆市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3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对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代偿损失,给予50%的分担补偿,对再担保费给予适当补助。 抓住注册制改革机遇,加大制造业企业辅导改制上市工作力度。出台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当家”的政策文件。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进全流程线上应收账款融资与“政采贷”服务。对通过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6.实施“金融+科创”工程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高质量循环。 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等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加快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科技创新专板”建设,发挥广州等科创金融服务基地功能,实施科技企业“全链条培育计划”,做好股份制改造和申报上市的服务工作。鼓励地市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优化激励约束、容错免责、绩效评价等管理机制。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研究制定促进私募基金和科技创新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政策。支持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开展技术交易、技术对接资本相关业务,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服务。大力推动科技保险,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外部直投”等金融工具和产品创新,扩大股权、债券等多渠道融资,集中资源支持芯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7.实施“金融+海洋”工程形成“海洋牧场”等新增长点。 支持银行机构成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专营事业部和分支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外资以及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海洋牧场”发展,发展海洋设备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引导保险机构创新地方特色涉农(渔)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省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负责) (三)落实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推动房地产与金融形成良性循环。 8.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保持开发贷款和债券融资稳定,加快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合规参与房地产项目并购重组。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支持优质房企与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存量融资展期,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和开展股权融资,为优质房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9.支持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鼓励银行机构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长租房市场发展提供多样化信贷融资服务,满足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理信贷需求。推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发展租赁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四)聚焦稳外贸、稳投资、促消费,加强对经济增长的金融服务保障。 10.持续加大对稳外贸的金融支持力度。 提升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服务效率,推广应收账款、订单等质押融资,对跨境电商、外贸新业态等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白名单企业进一步提供便利化措施。引导保险机构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提高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风险保障。完善外贸企业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担机制。(省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负责) 11.支持基础设施投资发挥压舱石作用。 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商业配套融资,着力支持市政配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强化对功能型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提供合适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引导各类机构和长期资金投资我省,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投入。(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12.强化对提振消费扩内需的金融支持。 有效落实困难中小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帮扶,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续贷和信用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合理降低个人消费信贷成本,优化对新市民金融服务,推动居民消费信贷有效需求稳步回升,重点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等消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负责) (五)加大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金融支持,促进强县、兴镇、富村。 13.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支持县域项目建设。 强化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战略合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为县域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加快推进水、电、路、气、通信、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融资融智优势,提前介入重大项目规划,协助地方政府整合资源要素,制定整体融资支持方案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有力有序推进项目融资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14.实施好粤东粤西粤北“金融倍增工程”加大对产业有序梯度转移的金融支持。 综合应用政策性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基金,加大对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的金融支持,“以投促引”“以投促产”助力产业梯度有序转移。强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上市公司资源培育,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15.调动农村金融主力支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强化农信系统、农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与农业大县、农业强镇、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农业特色村以及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对接服务,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道路交通、乡村碧道、通信设施、农村电网改造、乡村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项目的金融支持,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金融保障体系,加大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粤字号”现代农业品牌企业的信贷支持。研究扩大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标的范围,稳妥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发展“保险+期货”模式,支持涉农经营主体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省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省农信联社,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16.完善考核评估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吸引金融资源反哺乡村。 以政策性农业保险拓展为载体,完善农业保险协保体系。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力,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县域业务规模和覆盖面。支持各地、各部门完善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优化风险补偿方式和程序,提高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入的积极性。将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结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资金情况,作为各地开展相关考核和奖补的参考依据,加强对金融机构激励约束。(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六)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17.打造全国领先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加快绿色转型,实施“零碳”(低碳)机构网点建设,提升环境信息披露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组建绿色金融专业部门、建设特色分支机构,建立完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体系。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碳核算与核查、绿色认证、环境咨询、绿色资产评估、数据服务等绿色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对绿色低碳项目和企业的识别、认证、评估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省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负责) 18.支持绿色项目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 建立“绿色项目库”并定期开展融资对接,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第三方绿色项目评估认证。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方式,支持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核电和气电等新能源、清洁低碳能源产业发展。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更好应用于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广“光伏贷”“林链贷”等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龙头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林业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负责) 19.支持高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两高”企业降耗升级、绿色转型提供贷款。对产业园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给予重点授信支持。将企业碳排放信息、第三方环境信用评价、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等环境绩效纳入授信审批管理流程,采取差别定价、授信,对高耗能行业企业形成控碳减排的约束激励。探索扩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稳步提升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处置等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覆盖率。(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负责) 20.丰富环境权益融资模式挖掘绿美生态经济价值。 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研究上市碳排放权和以广东电力市场为标的的期货品种。依托碳排放现货市场开发碳金融产品,强化碳定价和碳市场风险管理。开展各类基于碳排放权资产的抵质押、回购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碳基金、碳债券等投融资产品,开展碳租赁、碳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探索碳指数开发及应用。发展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业务,完善评估定价、抵押登记等配套制度,发展基于环境权益的各类融资工具。(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广州期货交易所负责) 三、保障措施 21.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金融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高效落实各项重大金融决策部署。严肃党的纪律,切实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 22.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和“一盘棋”思想,发挥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化解机制。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金融风险防控,稳步推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处置,从严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查处违法金融行为,优化金融生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安全保障。 23.强化分工落实和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任务、细化分工、定期研判,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尽早落实落地;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宣传力度,定期统一召开广东金融系统新闻发布会,办好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论坛、国际金融论坛(IFF)、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等,营造支持广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随着楼市逐步复苏,百强房企2月销售额止跌回升。 平安证券数据显示,百强房企2月销售额为5184亿元,环比增长29.8%,同比增长11.8%,环比、同比均实现正增长。 “百强房企2月业绩环同比均出现增长,部分原因在于今年1月及去年2月正值春节,基数相对较低。3月市场能否延续稳步修复的态势,将取决于企业整体供应规模、居民需求及购买力的恢复情况。”克而瑞分析师表示。 不过,从前2个月销售数据来看,百强房企1-2月累计销售额仍呈现下降态势,但降幅开始收窄。 据中指院数据,2023年1-2月,百强房企销售总额为9841.1亿元,同比下降4.8%,降幅较去年同期收窄29.2个百分点。 分阵营来看,TOP10房企销售额均值为405.5亿元,同比下降0.2%;TOP11-30房企销售额均值为141.4亿元,较上年下降1.6%;TOP31-50房企及TOP51-100房企销售额均值分别为65.4亿元和3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5%和6%。 “TOP10房企仍以央国企及部分优秀民营房企为主,具有较强韧性,销售端回升速度最快,同比回正。TOP11-30企业紧抓住政策端利好和购房预期上升机会,加快推盘节奏,销售额亦出现较明显提升。”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表示。 今年1-2月,保利发展以635.5亿元的销售额位列行业第一,其次分别是万科、碧桂园、中海地产、华润置地,销售额分别为573.3亿元、562亿元、405亿元、402.2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华发股份、建发房产进入行业前十名,这两家房企分别以249.8亿元、249亿元的销售额位列行业第九、第十名。 拿地方面,百强房企投资意愿有所增强。今年1-2月,百强房企拿地总额为1207.6亿元,同比下降16.2%,但降幅有所收窄。其中,华润置地以累计新增货值198亿元位居榜单第一,中建国际投资、龙港国资紧随其后,这两家企业累计新增货值规模分别为104亿元和93亿元。 “随着销售端企稳回暖,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房企拿地意愿将有所增强,重点房企拿地总额降幅将进一步收窄。”刘水称。 此外,今年以来,多地对需求端政策做出进一步调整。据中指院监测,2月已有超30城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降至4%以下。 刘水认为,短期来看,各地供需两端政策将持续改善优化,核心一二线城市市场回暖态势有望得以延续,部分城市“小阳春”行情或更加明显,但供给端修复不足或在一定程度影响热点城市市场销售规模。 “我们认为,楼市三月小阳春可期。”克而瑞分析师表示,当前还未进入供应高峰期,多数房企蓄势待发,预计3月将迎来一波集中供应,有望拉动成交放量。其中,天津、重庆、郑州、福州、南宁等城市有望低位回升,迎来一波需求释放。
港股中资地产相关板块周三(3月1日)集体走强,中介龙头贝壳-W(02423.HK)一度涨超10%,龙湖集团(00960.HK)等开发商的股价亦不断上涨。 消息面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2.6%,比上月上升2.5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制造业景气水平继续上升。 对于新公布的PMI指数,中泰国际分析认为,2月PMI数据超预期,表明中国经济正处于逐步复苏阶段,其中小型企业PMI是自21年4月以来首次重上扩张线,提振了近期积弱的投资者信心。稳经济政策措施效应进一步显现,叠加疫情影响消退等有利因素都是主因,而春节后地产销售、工业生产、地产基建复工的明显推进,反映出中国经济景气度明显回升。 另一方面,近段时间,房地产市场热度明显回升,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成都、南京等多个热点城市相继传来楼市升温的消息,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交易量都有明显改善。 截至午间收盘,港股内房板块全部走高,保利置业集团(00119.HK)涨超7%,龙湖集团(00960.HK)涨超6%。 以贝壳为首的地产代理板块亦同时上涨。 国内楼市回暖 去年下半年起。“三箭齐发”等政策提升了房企在信贷、债券、股权方面融资能力。2022年11月8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宣布,支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11 月 23 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要求“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各大地产公司开始发行新债,融资困局被逐步打开。11月28日,证监会表示支持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政策禁令至此基本全面解开,优质民营企业已经获准进行融资。万科等龙头房企也开始发行股票来筹集更多资金。 再加上各地房贷利率陆续下调。数据显示,在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下,2月份百城首套主流房贷利率再创2019年以来新低。主流利率平均为4.04%,环比下降6基准点。2月份首套、二套房贷利率同比分别回落143基准点和84基准点。 在政策持续发力后,2月16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1月份新房和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城市分别为36个和13个,较上月分别增加21个和6个;北京、上海、合肥、杭州等热点城市新房同环比全面反弹。 中达证券研报数据显示,2月份过去的三周里,监测的42个主要城市新房销售保持正增长的态势,成交面积环比涨幅分别为1181%、19%、14%。 对于今日明星股贝壳,大和证券稍早发布研究报告称,首予贝壳“买入”评级,目标价63港元。该行预计,政府的积极政策,将有利于被视为内房销量复苏投资标的贝壳。 报告提到,贝壳在过去两年中改善效率,该行和市场对集团今年盈利预测有上升空间,主因房屋交易量复苏带来的经营杠杆优于预期,而对贝壳今年每股盈利预测为同比增长182%。
SMM3月1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3200~23480元/吨,双燕成交于23260~23540元/吨,1#锌主流成交于23130~23410元/吨。今日锌价走高,早盘贸易商主流成交于均价0元/吨附近,跟盘报价普通国产品牌对2303合约升水0~10元/吨附近,贸易商间交投为主;第二交易时段,国产品牌报价下调至对2303合约升水10~贴水10元/吨附近,双燕对2303合约升水70元/吨附近。整体来看随着锌价的上涨,下游接货情绪明显走弱,升水下行,然仍有部分贸易商有挺价情绪,市场成交较昨日明显转淡。
SMM2月28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3050~23160元/吨,双燕成交于23110~23230元/吨,1#锌主流成交于22980~23090元/吨。今日锌价低价震荡,早盘贸易商主流成交于均价0~10元/吨附近,跟盘报价普通国产品牌对2303合约贴水10~升水20元/吨附近,贸易商间交投为主;第二交易时段,国产品牌报价下调至对2303合约升水0~10元/吨附近,双燕对2303合约升水80元/吨附近。整体来看昨日盘面下跌后市场成交好转,下游采买增加,今日部分贸易商存在收货情况,升水略显坚挺,但实际高价下贸易商亦不愿接货,基本成交对跟盘平水附近。
2月25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住房租赁“金融17条”)。住房租赁“金融17条”围绕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从信贷融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等方面全方位地提出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系列政策。 中信证券认为,住房租赁“金融17条”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力图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相较于2022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金融16条”),住房租赁“金融17条”聚焦住房租赁市场,针对性更强,对于住房租赁市场具体主体的覆盖范围更广。此次住房租赁“金融17条”进一步划定了雄安新区、海南、深圳及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REITs试点区域,明确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空闲土地建设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以下为原文摘要: ▍住房租赁“金融17条”提出加大对租赁住房开发建设和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 2022年2月发布的《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对保租房建设运营的金融支持。住房租赁“金融17条”进一步将金融支持的范围扩大至市场化长租房,实现了政策对保障性和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全覆盖。相较于“金融16条”,住房租赁“金融17条”明确提出对长期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信贷支持的对象和资金用途作出了更明确的指引。此外,住房租赁“金融17条”在总结相关金融机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资本金、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等方面给出较明确的引导和规范。上述政策利好租赁住房开发商和经营商,便于其获取信贷支持,缓解其流动性压力,尤其利好“微利运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助力其降本减负。 ▍住房租赁“金融17条”提出“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信贷”。 此项信贷产品是首次提出,主要面向两类主体,一是对于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二是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商业性租赁住房长期持有经营的。其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这一创新信贷产品将租赁住房的机构类供给方和企业类型的租赁住房需求方进行了有机联结,利好企业类型的租赁住房需求方。此外,该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闲置住房,在扩大租赁住房供给的同时也能缓解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利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双赢”。 ▍住房租赁“金融17条”提出创新住房租赁担保债券(Covered Bond)。 住房租赁“金融17条”从商业银行(支持商业银行发行用于住房租赁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的投放)和债券融资渠道(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购买和经营)两个角度细化了“金融16条”中对住房租赁企业债权融资支持政策,并创造性地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可将持有运营的租赁住房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并将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纳入债券管理框架。该项政策利好商业银行拓宽对住房租赁企业信贷资金的来源渠道,利好住房租赁企业拓宽债券融资渠道。由于担保债券对于投资人具有优先权属性,同时对于入池的租赁住房资产在资质、品质、运营的规范性和稳定性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对投资者资金安全将形成一定保护,也将对行业的高品质发展起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作用。 ▍住房租赁“金融17条”提出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并划定了部分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REITs试点区域。 “金融16条”中已经提出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此次住房租赁“金融17条”进一步划定了雄安新区、海南、深圳及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REITs试点区域,明确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空闲土地建设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对于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项目来说是重大政策利好,特别是对于拥有众多城中村等集体建设用地的深圳等城市,有利于促进相关房企降低负债率,注重长期稳定经营,减少短期炒作,从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日前,深交所组织召开房地产行业市场主体座谈会,深入调研了解房地产支持政策的落地成效和房企生产经营、资本运作情况及面临的挑战,听取相关房企及中介机构对进一步做好政策落实等意见建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 鼓励房企用好融资并购工具,支持房企拓宽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发行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CMBS、不动产持有型ABS、绿色债券等固收产品,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根据美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周一公布的数据,美国1月签约待过户成屋销售指数较上个月增长8.1%至82.5,为2020年6月以来的最大增幅。这可能是例外情况,因为1月较低的抵押贷款利率有助于支撑需求。 不过,未经调整的合同签约量仍比2022年1月低22.4%。 虽然高借贷成本继续对美国的房地产行业构成挑战,但上个月抵押贷款利率下降推动了购房需求回升。降价也变得越来越普遍,有助于提高买家的负担能力。 抵押贷款利率已经开始回升,而美联储有意进一步提高利率,因此尚不清楚房地产市场何时会出现真正好转。 美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首席经济学家Lawrence Yu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房屋销售活动似乎在今年第一季度触底反弹,之后可能会进一步改善。” 1月所有四个地区的签约数量均有所增加,其中西部地区的增幅超过10%。Yun指出:“由于房价下跌,美国西部地区的增幅更大,而南部地区上升是由于就业增长强劲。” 上周公布的另一项数据显示,美国1月的二手房销量连续第12个月下降,延续创纪录的跌幅。尽管如此,月度销量的下降速度已经变得缓和。
2月27日,受央行、银保监会发文提出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消息影响,A股房地产板块异动拉升,截至上午10时22分,中新集团冲高逼近涨停,城建发展、荣安地产、金地集团、深物业、大悦城、天房发展、万科A等股拉升上涨。 2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稿》围绕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以商业可持续为基本前提,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共17条,意见反馈时间截至3月26日。内容涉及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和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等重要内容。 中国银河研报指:拟出台的“金融17条”让金融机构在支持住房租赁方面有更多的选择和创新的空间,对于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有积极意义。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近年来围绕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此次《意见稿》的发布,为下一阶段落实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助于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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