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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及33个光伏项目!江西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出炉

    4月1日,江西发改委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江西省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项目安排588项,总投资15435.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059.97亿元。其中,建成投产项目83项,续建项目272项,新开工项目211项,预备项目22项。 经北极星梳理,项目名单共含光伏项目33个,其中建成投产项目19个、续建项目6个、计划新开工项目8个。 原文如下: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赣发改重点〔2024〕2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有关单位,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重点办),赣江新区经发局: 经省政府同意,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项目安排588项,总投资15435.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059.97亿元。其中,建成投产项目83项,续建项目272项,新开工项目211项,预备项目22项。现将本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名单附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项目带动战略决策和“大抓落实年”活动以及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加快实施重点项目计划,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为落实“1269”和“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精心组织重点项目实施。央企和省属重点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指导、督促实施,属地申报项目由各地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各地、各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围绕项目年度建设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年度计划,明确主要时间节点,形成项目推进的计划任务图,并将各项任务细化到月、落实到人,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实施;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领导包保责任、专班推进等工作机制,盯紧时序进度抓过程管理,盯紧堵点难点抓项目推进,盯紧落地落实抓工程建设,推动省重点项目加快实施;要抓好调度服务,对项目进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准备好各项推进措施和解决方案,凡属各地、各有关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协调落实,需要省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解决。 三、全力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按照“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要素保障“四个提能”要求,各要素审批部门要主动对接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计划,建立审批台账,积极推进审批手续办理,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强化落实用地指标、林地指标、环境容量指标和能耗指标,优先满足砂石等建筑材料需求,优先安排资金支持等;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阻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和偷盗破坏等违法行为;各级政府要破解拆迁难题,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征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 四、依法依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地、各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各项审批手续,严禁违法开工建设,尤其要遵守《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禁止压缩合理工期,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要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促进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用地用林的通知》(赣发改重点〔2023〕595号)要求,严格规范用地、用林行为,做到“先批准、后建设”,用地用林批复程序到位前,不得违法违规开工建设。 五、认真落实招标监管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行重点项目电子招标,应当招标的重点项目必须进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 六、按时报送月报信息。省重点项目实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项目调度联系人要于每月3日前使用赣服通(支付宝登录)-搜索“江西省投资项目调度”完成重点项目月报信息填报。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重点办),赣江新区经发局,各责任单位要对所属重点项目的月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项目月报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2024年3月29日

  • 首次!光伏利用率跌破95%

    4月2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了2024年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 具体来看,2月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3.4%,环比下降4.7%。值得关注的是,这也是光伏利用率首次跌破95%。 事实上,早在2018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政策中,首次提出把弃电率限制在5%以内,即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018年4月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挂牌设立,全面负责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2021年3月1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新能源电量的利用率进行严格的监管。 随后,全国新能源消纳预警中心每月都会公布全国各省的风电、光伏消纳利用率情况。从公布数字来看,无论是月度利用度,还是年度利用率,全国光伏利用率始终保持高达95%以上。 今年3月初,有关电网公司放开95%消纳红线的消息喧嚣甚上。与此同时,国家能源局相关领导也透露,将研究出台重大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分省明确风光合理利用率,以消纳责任权重为底线,以合理利用率为上限,有序推动风光发展。

  • 1.314元/W-1.658元/W!中核广南县621MW光伏EPC中标结果公布

    4月2日,中核集团广南县621MW光伏电站EPC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有中能祥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单价分别为1.314元/W、1.579元/W、1.333元/W、1.61元/W、1.658元/W。 上述5个项目均除组件、逆变器。 广南县对门寨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约7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94.71MWp,拟选用单晶双面 550Wp 光伏组件,通过35kV集电线路送至纳弄170MW光伏项目新建的220kV升压站,再接入那朵220kV升压站,后由那朵升压站送至220kV莲城变。本项目储能考虑租赁,不新建储能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为准。 广南县董那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南,规划用地约共计约2442亩。本电站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约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35MWp,拟选用单晶双面550Wp光伏组件,通过35kV集电线路送至黑支果二期220kV升压站。本项目与黑支果二期共建一座220kV300MVA升压站和送出线路,承担220kV升压站工程量约60%,220kV送出线路接入±500kV富宁换流站。本项目储能按照10%2小时(10MW20MWh)配置考虑租赁,不新建储能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为准。 广南县纳弄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南部,本电站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约 17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 229.4MWp,拟选用单晶双面 550Wp光伏组件,该项目拟新建一座 220kV升压站,安装 1台 240MVA主变,以 1回 220kV线路接入那朵光伏电站 220kV升压站,后由那朵升压站送至 220kV莲城变。本项目储能考虑租赁,不新建储能站。 广南县麻塘子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南,规划用地约1010.6亩。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约4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54MWp,拟选用单晶双面550Wp光伏组件,通过 35kV集电线路送至黑支果二期220kV升压站。本项目与董那100MW、麻塘子80MW、黑支果二期80MW 光伏项目共同接入黑支果二期 220kV300MVA升压站,再通过220kV架空线送至500kV富宁变。本项目储能考虑租赁,不新建储能站。 广南县板蚌乡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南,规划用地约共计约 2015.16 亩,其中:光伏阵列区占地面积约为约合 2012 亩;箱变永久占地面积为 2.14 亩,架空线地基占地 1.02 亩。项目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约 8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 108MWp,拟选用单晶双面 550Wp 光伏组件,通过 35kV 集电线路送至黑支果二期 220kV 升压站。本项目储能考虑租赁,不新建储能站,储能容量比例按照 10%2 小时配置计算租赁。

  • 澳大利亚拟投10亿澳元推进本土光伏制造能力

    澳大利亚发布了一项名为SolarSunshot的计划,该计划由澳大利亚总理AnthonyAlbanese发起,将提供10亿澳元(约6.51亿美元)支持国内太阳能光伏制造能力。 SolarSunshot计划由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机构(ARENA)实施,将支持该国光伏供应链(多晶硅、铸锭、硅片、电池和组件组装)创新制造项目的开发,也涉及玻璃、边框等辅材制造项目。 ARENA与气候变化、能源、环境和水务部(DCCEEW)将于2024年4月启动有关SolarSunshot计划的咨询,以收集有关计划设计和执行时间的反馈。 在SolarSunshot计划之前,澳大利亚已为推动本土光伏制造业发展进行了多项工作: 2024年3月,昆士兰州宣布了78亿澳元的多晶硅制造工厂计划; 2024年2月,ARENA委托澳大利亚光伏研究所(APVI)进行了一项研究,并发布《SilicontoSolar-FoundationsforSolarPVManufacturinginAustralia》报告,该报告探讨了澳大利亚到2030年建立10GW多晶硅和5GW硅片、电池和组件生产能力的潜力; 2024年2月,新南威尔士州政府(NSW)宣布首轮拨款2.75亿澳元实施净零制造计划; 2023年3月,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宣布设立150亿澳元的国家重建基金,该基金将为包括太阳能组件制造在内的7个优先领域提供资金。

  • 1.94~2.05元/W!蒙能8.2GW光伏EPC项目中标结果

    近日,内蒙古能源集团六个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公布,项目直流侧装机规模合计超8.2GW;中标价格方面,六个项目最高中标价格为2.046元/W,最低中标价格为1.943元/W。 根据中标公告显示,六个项目的中标企业分别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详情见下: 根据招标公告,六个项目选址均位于内蒙古境内,招标人均为内蒙古能源集团下属项目公司,项目要求开工时间为今年4月前后,并网时间为今年11月。 项目详情见下: 1、内蒙古能源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东部的沙漠区,规划建设 1000MW光伏。本工程共计 303 个子方阵,每个子阵直流侧安装容量为3.9468MWp,每个子阵安装光伏组件6864块,每个子阵包含264个光伏支架。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195.8804MW,共安装 575Wp单晶硅光伏组件2079792块。根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本项目共建设2座升压站。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的试验及调试等等,其中设备、材料供货方面: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支架基础、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等)、光储信息系统远动机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开工,2024年11月16日完成全容量并网。 2、商都150万千瓦光伏草业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商都县 150万千瓦光伏草业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东南方约22km处.本工程规划设置455个分区,子阵交流侧容量为3.3MW/3MW,子阵直流侧容量为3.9468MWp/3.588MWp,单个子阵共安装6864块/6240块光伏组件,支架共计264个/240 个;其中3.3MW子阵450个,3MW子阵共计5个。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 1794MW,共安装575Wp 单晶硅光伏组件3120000块。新建3座220kV升压站,分别为1#升压站、2#升压站和3#升压站。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的试验及调试等等,其中设备、材料供货方面: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组件、逆变器、箱变、组件支架、支架基础、35kV集电线路、电缆及光缆、220kV升压站、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稳设备、光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等)、光储信息系统远动机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4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16日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3、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分为两个项目,装机规模、选址以及项目建设内容均相同。 具体来看,两个项目选址区域位于磴口县城西南侧直线距离约25km处,额定装机容量为10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019.2611MWp,共设303个3.3MW分区,安装N型575Wp单晶硅光伏组件1772628块(其中一个3.3MW的跟踪支架试验子阵为HJT组件1378块、IBC组件1378块、与其他子阵相同组件1378块,新型组件总容量2.2MW,最终由发包人确定型号及数量,投标价格不做变动;本子阵安装11个300kW+1个100kW逆变器,箱变容量为3.3MW)。本项目新建2座光伏220kV升压站。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的试验及调试等等,其中设备、材料供货方面: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支架基础、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2座)、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等)、升压站及光伏场区视频监控系统、光储信息系统远动机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备品备件等本项目所需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工期要求:2024年3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16日完成全容量并网。 但两个项目要求开工时间并不相同。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期要求:2024年3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16日完成全容量并网。 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期)工期要求为2024年4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16日完成全容量并网。 据了解,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总体规模不低于1200万千瓦,其中风电350万千瓦、光伏850万千瓦,均布局在内蒙古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巴彦淖尔市,总投资达771亿元。由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与蒙能集团共同开发。 4、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 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位于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 旗昭君镇;项目规模:1200.4103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约为999.9MW,本次可研暂选取 N 型 690Wp 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本工程暂时选用的690Wp(组件容量按最终组件招标结果为准)光伏组件数量为 1739725 块。本项目新建2座220千伏升压站。 工期要求:2024年4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16日完成全容量并网。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的试验及调试等等,其中设备、材料供货方面: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支架基础、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及与本项目投产所需的设备材料等)、光储信息系统远动机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含发包人提供的)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工期要求:2024年4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16日完成全容量并网。 5.内蒙古巴彦淖尔蒙能能源有限公司磴口县16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 磴口县16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位于磴口县巴彦高勒镇西北约35km。磴口县16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1600MW光伏装机,本期一次建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设计方案。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 1985.5095MWp,共安装N型575Wp单晶硅光伏组件3453060块,固定支架共132810个。本期新建4座220kV升压站。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的试验及调试等等,其中设备、材料供货方面: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组件、逆变器、箱变、汇流箱、支架、支架基础、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等)、电缆(含光缆)、电缆终端(中间)接头、光储信息系统远动机及其配套设施、监控及监测的相关设备、材料(含所需辅材)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4月1日开工,2024年11月30日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 国家发改委: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网业务!

    4月2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提出:“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企业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和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义务,退出配电业务时履行配电网运营权移交义务,配电网运营权移交前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针对可再生能源参与配电业务,办法尤其鼓励和支持。办法提出:“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支持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等情况划分配电区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打造成本优势。” 全文见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 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4年3月15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查看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 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帝科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2.65亿 用于年产2000吨导电银浆扩建项目等

    3月29日,帝科股份发布《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此次简易程序定增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资金额不超过2.645亿元。 公告显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000吨导电银浆扩建项目、年产50吨低温导电银浆的研发和生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2000吨导电银浆扩建项目主要用于N型隧道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TOPCon)及异质结电池(HJT)用导电银浆的研发和生产;年产50吨低温导电银浆的研发和生产项目主要产品为半导体封装用低温导电银浆。

  • 甘肃: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风光项目!

    日前,甘肃省总河长令第10号发布。根据文件,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 甘肃省总河长令 第10号 现将《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河长 胡昌升 任振鹤 2024年3月22日 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河道、湖泊、水库是行蓄洪水的重要空间,确保其空间完整、功能完好,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决定将水库纳入“清四乱”范畴,进一步加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切实保障行洪通畅,守牢防洪安全底线,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四乱”问题整改 各级河湖长要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重任,对责任河湖内存在的“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切实组织对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存量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持续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与确认问题整治,加快推进“挂账”问题销号,科学稳妥处置阻水便民桥涵、过水路面,统筹解决好群众出行和防洪安全问题。着力推进国家各类暗访督查未销号问题,以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河湖“四乱”问题、各类审计反馈“挖湖造景”问题等整改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紧盯整改时限,严格销号标准,确保遗留问题销号清零。 各地要对排查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个河湖、逐个水库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各级河湖长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切实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整治任务落实落地。当年排查出的问题应在当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对于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确实难以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州)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延期整改方案,经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市(州)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或省级河湖长同意并报水利部备案,实行挂账监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集中力量攻坚,整治水库突出问题 各地要组织水库管理部门,加快推进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确保与河湖管理范围线连贯衔接。6月底前完成刘家峡、九甸峡等31座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库容曲线复核,结合复核情况对库区违规开展经营性文旅项目、非法养殖、违规修建码头、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构)筑物等侵占水库库容和分隔库区水面以及阻塞溢洪道等行为,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全面排查整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保护水库库容,改善库区面貌,保障水库功能有效发挥。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至2025年,利用2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其中,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严重影响防洪、威胁工程安全的,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6年起,按照“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求,持续开展水库“四乱”清理整治。对于涉及库区移民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农民唯一住房等群众生计问题,要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统筹协调、妥善解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全面总结提升,严格管控水域岸线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按照法律法规及岸线功能分区管控要求,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不得超审查权限,不得随意扩大项目类别,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并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岸线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滩地生态治理、公共体育设施、渔业养殖设施、航运设施、航道整治工程、造(修、拆)船项目、文体活动等,按照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或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事项办理许可手续。严禁以风雨廊桥名义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房屋,严禁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严禁以清淤疏浚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 四、强化监督管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要严格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河长湖长协调督办、水利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共同推进解决涉河湖库突出问题。要严格考核监督,将河湖库“清四乱”纳入2024年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对“四乱”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同类问题反复发生、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日常巡查管护,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人工智能、无人机等信息技术加强监控预警,推动河湖监管由“人防”向“人防+技防”结合,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要持续健全“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模式,全面加强行刑检合作,对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阻碍行洪等涉水违法行为联动办案,共同维护良好水事秩序。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合力打造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为美丽甘肃建设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 印度:到2026年光伏组件产能预计将超过150GW

    根据MercomIndiaResearch的最新《2024年印度太阳能光伏制造报告》显示,印度在2023年增加了20.8GW太阳能组件和3.2GW的太阳能电池制造产能,使得该国的组件和电池总产能分别达到64.5GW和5.8GW。到2026年,印度的组件产能预计将超过150GW,电池产能将达到75GW。至于上游的多晶硅、硅片产能,该报告预计要到2025年才能上线。 从技术路线来看,单晶PERC组件占总组件产能的67.5%,其次是多晶组件占15.1%,TOPCon组件占12.3%,薄膜组件占5.1%。 就产能所分布的地区而言,印度组件产能有46.1%集中在古吉拉特邦,其次是拉贾斯坦邦的9.3%,泰米尔纳德邦占7.6%;39%的电池产能集中在Telangana,其次是古吉拉特邦的34.7%和喜马偕尔邦的13.9%。 按照计划,印度将从2024年4月1日起重新实施型号和制造商批准清单(ALMM),将进一步加强对国产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需求。然而,Mercom指出,ALMM清单中仅列出了22.2GW的组件产能,无法满足国内装机需求。 该报告称,印度太阳能光伏制造业在不断增长,以应对中国组件不易进入的美国等市场以及欧洲和非洲潜在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2023年印度电池进口量同比增长169%,达到15.6GW,而组件出口量从2022年的10MW增长到2023年的286.3MW。 尽管如此,报告作者认为,印度制造商仍然面临着价格具有竞争力的中国产品的挑战。

  • 瑞典Nordcell计划建造1.2GW光伏组件厂

    瑞典太阳能光伏制造初创公司NordcellGroup宣布,将在瑞典建造一座年产能1.2GW的太阳能组件工厂,该名为GIGAONE的组件厂预计每年生产250万块太阳能组件。目前正在瑞典北部进行选址,计划于2025年上半年开工。 Nordcell表示,该工厂旨在打造世界上最环保的太阳能组件工厂,将由100%非化石能源的绿色能源提供动力,计划建立一条垂直一体化生产线,涵盖多晶硅、硅片、电池和组件。 据悉,该项目与德国太阳能研究所FraunhoferISE合作。FraunhoferISE光伏技术转让部门负责人JochenRentsch博士表示:“我们从一开始就与Nordcell合作,启动了早期生命周期评估(LCA),以分析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很明显,瑞典在减少光伏生产碳足迹方面在全球拥有显着优势。” Nordcell致力于循环生产,目标是到2030年将碳足迹减少90%,其愿景是成为世界上最环保的光伏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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