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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亚迪2月销售超12.23万辆 动力及储能电池装机约6.665GWh

    日前,比亚迪(002594)公布了2月销量数据,2月比亚迪销售共122,311辆,其中,乘用车销售121,748辆,包括海外销售新能源乘用车合计23,291辆。 2月,比亚迪王朝/海洋系列车型销售共114,060辆。 至此,比亚迪新能源车型累计销量超670万辆。 电池方面,比亚迪2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装机总量约为6.665GWh,今年前两月累计装机总量约为17.973GWh。 详情如下:

  • 3月3日电,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建议,储能应当成为智慧电网、新型电力系统中一个独立且重要的组成部分,维持发电端与用电端之间的平衡,成为市场机制下的一项重要产业。 他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政策驱动力度,并支持新型储能参与调峰调频的投资和建设,以及要加快研究制定电动汽车参与电网储能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 南网储能子公司与蔚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涉及虚拟电厂、换电站业务等业务

    2月26日晚,蔚来汽车官方宣布,其能源投资(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来能源”)与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储能科技”)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电池银行投资管理、电池梯次和回收利用、换电站业务、虚拟电厂以及股权投资这五个方面开展合作。其中,在换电站业务方面,双方将选择合适场所投资建设电动汽车换电站,在提升换电服务便利性的同时,推动换电站作为分布式储能的商业应用。共同推动换电标准化、换电站专利研发及换电专利开放。开展换电站运营数据共享及数据资产运营。 而在虚拟电厂项目方面,双方将推动充换电站、储能站、可调负荷等聚合资源接入虚拟电厂平台,为电网提供调峰、调频、需求侧响应服务,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和效益。 据官方介绍,虚拟电厂作为一种新型电力协调管理系统,是实现电力系统双向灵活调节的重要‌‌‌​​‌‌​⁠‌​​‌‌‌​​⁠‌​‌​‌​‌​⁠‌‌‌​​‌‌‌⁠‌​‌‌‌​‌‌⁠‌​​​‌‌‌‌⁠‌‌‌​​‌‌‌⁠‌​​‌‌​‌‌⁠‌​​‌​‌‌​⁠‌‌‌​​‌​​⁠‌​‌‌‌​​​⁠‌​​‌​‌‌​⁠‌‌‌​​‌‌​⁠‌​‌‌​​​‌⁠‌​‌‌‌‌​‌⁠‌‌‌​‌​​​⁠‌​‌‌‌‌​‌⁠‌​‌​​‌‌​⁠‌‌‌​​‌‌​⁠‌​​​‌‌‌​⁠‌​​​‌​​​⁠‌‌‌​​‌‌​⁠‌​​‌‌‌​‌⁠‌​​​​​‌‌⁠‌‌‌​​‌‌‌⁠‌​‌​​‌‌​⁠‌​​​​​​‌⁠‌‌‌​​‌‌​⁠‌​‌​‌‌​‌⁠‌​‌​​​‌​⁠‌‌‌​​‌​‌⁠‌​‌​​‌​​⁠‌​​​‌‌​‌⁠‌‌‌​​‌​‌⁠‌​​​‌​​​⁠‌​‌‌​‌‌​⁠‌‌‌​‌​​​⁠‌​‌‌‌‌​‌⁠‌​‌​‌‌​​⁠‌‌‌​‌​​​⁠‌​‌‌‌‌​‌⁠‌​‌‌‌‌​‌方式。通过通信、物联网和软件算法等技术手段,虚拟电厂可将充换电设施、光伏、储能、微电网等不同空间的分布式资源进行聚合、协调和优化,让资源利用最大化。 据悉,蔚来换电站是国内首个智能微电网型分布式换电设施,可通过换电订单预测、实时评估充电负荷可调节范围。同时,通过“量子加密”、5G专用切片等技术,蔚来换电站具备秒级响应虚拟电厂调控指令的能力,高效参与电网调节。 早在2019年,蔚来就通过“能源云”在上海组织换电站和家充桩参与全市电网的削峰填谷。此外,蔚来还通过多个试点落地项目,联动各地电网公司、能源发电企业,实现虚拟电厂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应用。 此次蔚来能源与南网储能牵手,将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等灵活性资源的可调能力,通过虚拟电厂更高效地参与电力市场。 目前,蔚来已在全国建设2,375座换电站,公共充电桩21,603根,截至2024年2月底,蔚来已组织换电站587座、充电桩超过2.7万根参与全国14个省市的需求响应以及调峰辅助服务,总调峰容量约30万千瓦。 在南方五省和自治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蔚来已建设373座换电站,公共充电桩3,944根。蔚来方面表示,未来,双方还将继续探索车网互动的标准,让更多的新能源汽车能够接入电网获取收益,共同致力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两部门:到2027年 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以下是具体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管委,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工信厅(经信委),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主要举措,是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能源电力清洁低碳转型,现就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统筹优化布局建设和用好电力系统调峰资源,推动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建设灵活智能的电网调度体系,形成与新能源发展相适应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支撑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确保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问题导向,系统谋划。 聚焦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不足的关键问题,坚持全国一盘棋,推动规划、建设、运行各环节协同发展,推动技术、管理、政策、机制各方面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各类调节资源作用。 ——市场主导,政策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体现灵活调节价值的市场体系和价格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建设调节能力的积极性。 ——因地制宜,科学配置。 综合考虑各地资源条件、源网结构、负荷特性、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实际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保障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 ——坚守底线,安全充裕。 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安全第一、先立后破,动态研判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的需求,适度加快调峰、储能及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推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保持合理裕度,增强极端情况防范应对能力,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调峰能力建设 (一)着力提升支撑性电源调峰能力。 深入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到2027年存量煤电机组实现“应改尽改”。在新能源占比较高、调峰能力不足的地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最小发电出力达到30%额定负荷以下。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地区,适度布局一批调峰气电项目,充分发挥燃气机组快速启停优势,提升系统短时顶峰和深度调节能力。探索核电调峰,研究核电安全参与电力系统调节的可行性。 (二)统筹提升可再生能源调峰能力。 积极推动流域龙头水库电站建设,推动水电扩机增容及发电潜力利用,开展梯级水电站协同优化调度,提升水电调峰能力。充分发挥光热发电的调峰作用。推动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设,通过加强高精度、长时间功率预测技术和智慧集控技术的应用,实现风光储协调互补,推动电站具备一定的电网调峰和容量支撑能力。 (三)大力提升电网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能力。 充分发挥大电网优化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的协同,强化送受端网架建设,支撑风光水火储等多能打捆送出。加强区域间、省间联络线建设,提升互济能力,促进调峰资源共享。探索应用柔性直流输电等新型输电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送出和消纳能力。 (四)挖掘需求侧资源调峰潜力。 全面推进需求侧资源常态化参与电力系统调峰。深入挖掘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等资源潜力,支持通过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主体聚合形成规模化调节能力,推动实施分钟级、小时级需求响应,应对短时电力供需紧张和新能源消纳困难问题。 三、推进储能能力建设 (五)做好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 综合考虑电力系统需求和抽水蓄能站点资源建设条件,在满足本地自用需求的基础上,优化配置区域内省间抽水蓄能资源,统筹规划抽水蓄能与其他调节资源,合理布局、科学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避免盲目决策、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严防生态安全隐患。 (六)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 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结合系统需求合理确定储能配置规模,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容量支撑能力和涉网安全性能。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新能源基地,合理规划建设配套储能并充分发挥调节能力,为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外送、促进多能互补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七)优化电力输、配环节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和布局。 在电网关键节点,结合系统运行需求优化布局电网侧储能,鼓励建设独立储能,更好发挥调峰、调频等多种调节功能,提升储能运行效益。在偏远地区和输变电站址资源紧张地区,合理建设电网侧储能,适度替代输变电设施。 (八)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 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依托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合理配置用户侧储能,提升用户供电可靠性和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探索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等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通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换电模式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系统调节,挖掘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九)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各类新型储能的技术经济优势,结合电力系统不同应用场景需求,选取适宜的技术路线。围绕高安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等要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装备集成创新和攻关,着力攻克长时储能技术,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日以上时间尺度的系统调节需求。探索推动储电、储热、储冷、储氢等多类型新型储能技术协调发展和优化配置,满足能源系统多场景应用需求。 四、推动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 (十)推进新型电力调度支持系统建设。 推动“云大物移智链边”、5G等先进数字信息技术在电力系统各环节广泛应用,增强气象、天气、水情及源网荷储各侧状态数据实时采集、感知和处理能力,实现海量资源的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提升电源、储能、负荷与电网的协同互动能力。 (十一)提升大电网跨省跨区协调调度能力。 充分利用我国地域辽阔、各区域负荷特性和新能源资源存在差异、互补潜力较大的特点,挖掘跨省跨区送受端调节资源的互济潜力,通过灵活调度动态优化送电曲线,实现更大范围的电力供需平衡和新能源消纳。适应新能源出力大幅波动带来的省间电力流向调整,加强电网灵活调度能力建设,提升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十二)健全新型配电网调度运行机制。 推动配电网调度控制技术升级,实现动态感知、精准控制,推动主网和配网协同运行,提升灵活互动调节能力。建立配电网层面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机制,支撑分布式新能源和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等可调节资源并网接入,提升配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和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十三)探索多能源品种和源网荷储协同调度机制。 依托多能互补发展模式,探索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联合调度机制以及风光水火储多品种电源一体化协同调度机制,提升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整体调节性能。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负荷聚合商等主体作为整体接入公用电网并接受电网统一调度,实现内部多主体的协同优化,降低大电网的调节压力。 五、强化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保障 (十四)积极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电力市场。 明确源网荷各侧调节资源和风光储联合单元、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主体的独立市场地位。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支持调节资源通过市场化方式获取收益。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探索煤电机组通过市场化启停调峰获取收益,根据各地系统运行需求探索增加备用、爬坡、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品种。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电力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 (十五)建立健全促进调节资源发展的价格机制。 综合考虑电力系统需要和终端电价承受能力,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健全储能价格形成机制。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综合考虑系统净负荷曲线变化特征,动态优化时段划分和电价上下浮动比例,通过实施尖峰电价等手段提高经济激励水平,引导用户侧参与系统调节。 (十六)健全完善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电力系统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结合地区电网发展实际,完善新能源并网技术标准,制定储能并网管理细则及调度规范,建立虚拟电厂等主体涉网及运行调度技术标准。制定煤电深度调峰改造相关技术标准,切实保障煤电深度调峰运行安全。强化新型电力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调度智能化信息安全风险防范。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国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和协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 (十八)统筹制定实施方案。 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调峰储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各类调节资源建设目标、布局和时序;电网企业制定统筹推进主网、配网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十九)加强实施方案评估和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完善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考核制度,组织相关机构对各地及电网企业的实施方案开展评估,指导相关单位完善实施方案,逐年推动落实。 (二十)压实地方和企业责任。 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地区调峰、储能能力建设的组织实施,保障本地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消纳。能源电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据实施方案做好调峰、储能项目建设和运行工作,电网企业做好调峰、储能资源的智能化调度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4年1月27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家电投在杭州成立新能源公司 主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业务

    企查查显示,电投浙电(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晓民,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供电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

  • 1GWh磷酸铁锂+1GWh全钒液流!中核集团储能项目招标

    近日,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核集团)官网消息,新华乌什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招标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项目共建设500MW/2000MWh构网型储能,其中包括250MW/1000MWh磷酸铁锂储能,250MW/1000MWh全钒液流储能,拟建储能站所在区域行政区划隶属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 本次招标人为新华(阿克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据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属于中核集团成员。 据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储能工程或新能源发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 约30亿元!河北石家庄3GWh储能电池模组PACK集成等项目开工

    据鹿泉融媒消息,2月22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举行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 据悉,2024年鹿泉区获批省市重点项目25个(含8项省重点),总投资224.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1亿元。参加石家庄市2024年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项目30个,总投资87.5亿元,其中工业类项目23个,总投资59.7亿元。集中开工项目涉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 鹿泉区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地点位于3G瓦时储能电池模组PACK集成及60万件CCS母排继承生产线的项目现场,该项目由河北敬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约30亿元,占地面积约200亩。 该项目主要建设5条电池模组PACK集成生产线、10条CCS产线、电池液冷箱体生产线与4条储能集装箱壳生产线,同时配备相应的储能集装箱组装区。项目共分三期建设,目前厂房正进行地基处理,预计2024年7月正式建成投用。

  • 国家绿色能源发展基金领投美克生能源 储能项目吸金能力持续?

    近日,储能综合服务商美克生能源宣布完成数亿元规模D轮融资,由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领投,老股东君联资本跟投。 公开信息显示,美克生能源成立于2018年,本轮融资前,其已完成5轮融资,投资方包括纪源资本、源码资本、英诺天使基金,以及香港X科技基金等多个知名投资机构。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 美克生能源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出手的首个储能项目,此前该基金的被投项目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汽车、氢能等新能源相关的细分领域。 有新能源领域一级市场投资人对记者表示,此次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对美克生能源的投资,无疑将形成较强的背书效应,“项目后续应该还会受到较高的市场关注。” 不过,据工商信息,美克生能源本轮融资目前尚未完成变更。21日上午,《科创板日报》记者多次拨打美克生能源公开联系电话,以了解本轮融资细节及公司未来规划等问题,但均无法正常拨通。 君联、源码连续投资 工商信息显示,美克生能源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069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市松江区。股权结构方面,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魏琼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穿透显示,其持股比例为26.92%;第二大股东为公司首席科学家严晓,总持股比例超过17%。 公开资料显示, 严晓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通过李政道CUSPEA项目获得美国U Penn的博士学位,之后在宾夕法尼亚大学专注于实验物理。 其后来通过上海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回国,并在机缘巧合下结识美克生能源的另一位创始人魏琼。 魏琼此前任职于国家电网,曾参与编制“十三五”电力规划、上海市电力行业报告等。 基于新能源下半场将集中在资产管理领域的判断,其决定离职创业。 二人联手创办的美克生能源,专注电化学储能安全,在应用场景方面重点从光储市场切入,同时在消费端的充电、低速车等场景均有布局。据魏琼此前在公开演讲中介绍,其产品之一电池预诊断系统(PSS),已累计管理了超3.1GWh的储能资产。美克生能源官网称,截至目前,其已成为30余家央国企、百余家世界500强企业的指定合作方。 出海业务方面,魏琼曾介绍,美克生能源目前主要布局欧洲市场,此前在英国落地的项目,主要是和国内的储能电站“组团”合作出海,未来公司可能布局东南亚市场。 可以看到,美克生能源在一级市场颇受关注。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6轮融资。《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美克生能源此前几轮的投资方多为美元风格的投资机构,其中,君联资本先后3次出手投资,源码资本亦连续两轮出手。 对于出手美克生能源背后的投资逻辑,源码资本郝毅文曾表示,“储能安全是除了储能成本外,阻碍产业规模化的重大难题。美克生能源从物理和化学的底层原理出发,在电池安全算法及电化学模型硬件求解器上取得了领先,并推出了一系列软硬件产品,于多个储能场景中快速落地。” 此次领投美克生能源D轮融资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由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履行国家出资人职责,财政部委托上海市政府进行管理,首期规模达885亿元人民币。LP单位包括财政部、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大型实业集团、湖北、浙江、江苏、安徽等多省财政厅、以及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 上述新能源投资人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出资,无疑会给美克生能源带来极强的背书效应,“后续项目受市场关注度大概率会更高”。 储能项目吸金能力能否持续? 近年来,储能领域在资本市场备受关注,多个储能项目在一级市场完成多轮融资。《科创板日报》记者结合公开融资数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024年以来,就有35个储能领域项目宣布完成融资。 其中,新型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企业高特电子,在1月初宣布完成超亿元Pre-IPO轮融资,并表示公司已在为上市做准备。截至目前,高特电子已累计完成5轮融资。 同样在1月初宣布完成C轮融资的奇点能源,则在近4年内保持了每年都有融资记录的节奏,2021年一年内,其更是连续完成3轮融资。公开资料显示,其新近一轮融资规模为3亿元,投资方包括交银投资、中集资本以及广州产投等。 2023年下半年,市场曾传出储能项目IPO叫停的传闻,但该传闻后续并未有官方文件或指令证实。目前,仍有多家储能领域项目正在排队上市,包括电化学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海博思创、海晨储能、户用逆变器及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麦田能源等多家企业。 有关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总结过去一年的储能市场, 同质化竞争加剧引发的价格战,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而在趋势性机会方面,以钒液流电池为代表的长时储能方向,开始成为资本关注的新焦点。 财联社创投通数据显示,2023年,液流电池领域投融资事件总数18起,总金额超20亿元。 另据不完全统计,储能领域出手较多的投资机构,包括峰和资本、高瓴创投、朝希资本以及同创伟业等。其中,高瓴创投去年一年就接连出手了两个液流电池项目,分别为液流储能以及宿迁时代。奇点能源去年中的B轮融资,投资方也出现了高瓴创投的身影。 目前,储能行业存在项目之间竞争加剧、以及盈亏平衡仍未能实现等问题,加之资本市场环境整体亦在发生变化,储能赛道能否持续保持强大的吸金能力,也受到了资方和项目的关注。 一家去年在储能领域出手颇为活跃的头部机构的投资人告诉《科创板日报》记者,今年或减少对储能项目的特别关注, 主要原因在于,储能项目尤其是新型储能项目,大多目前还难以实现稳定利润,“今年还是投一些利润稳些的,投着更踏实”。 但亦有新能源投资人保持着对储能项目的持续关注,“还是会积极对接联系有潜力的项目,尤其是一些获得强背书的,市场对它们的关注度,大概率也还是会很高”。

  • 最高补助1000万元!安徽支持打造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

    2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文件提出,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壮大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加快基金募投运营,促进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对产业基础、新材料、中药等领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新材料领域重大研发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按年节能量采取退坡机制给予补助。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统筹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政策资金,给予新认定的国家级、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1000万元、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500万元补助,用于支持集群企业产业科技创新实体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以下是具体原文: 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提出以下政策举措。 一、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1.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围绕科技强省、制造强省、农业强省、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实施投资专项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投资“领跑”计划,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发挥“投资安徽行”牵引作用,深化“双招双引”模式创新,完善投资“赛马”激励机制。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分领域集中开展项目谋划储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8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六不准”等政策。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全部以特许经营模式规范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建立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要素保障和融资支持。落实常态化民营企业家恳谈交流制度。设立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资金,对民间投资增速快、活力强、措施实的地方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营办) 3.强化要素配置保障。对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实现用地用林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对新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高质量项目,省、市分级做好能耗保障。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经营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完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融资对接机制,引导商业银行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积极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二、更大力度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4.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大宗消费。省财政支持各地围绕智能家电(家居)、文旅、百货、餐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鼓励企业配套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引导激发有潜力的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加快推进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化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电价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鼓励各市对购买非营运性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以及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和驾驶培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消费补贴,省财政根据各地实际发放金额按最高50%比例予以补助,每市年度省级单项最高补助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允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人行安徽省分行)培育壮大商贸业经营主体,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5.打造消费新载体新场景。开展皖美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推介一批消费优质新场景,示范带动全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对新认定的“安徽特色商业街”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对在各市确定的试点社区内新设直营连锁店分别达到10家、5家及以上的便利店、超市(含生鲜超市)品牌连锁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大力培育汽车、自行车、马拉松、电子竞技等项目品牌赛事,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精品项目。(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6.推动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省财政统筹安排1.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万场演艺进景区、进乡村旅游重点村、进商文旅综合体等“六进”活动。积极推动文化符号鲜明的“徽字号”文创产品发展,打造一批“徽字号”著名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育一批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打造安徽旅游民宿品牌。对新获评的全国甲级民宿、乙级民宿分别奖励15万元和10万元,从新获评安徽省金牌民宿中择优选择20家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开展乡村旅游“风景道”“主题村”“后备箱工程基地”等专项行动,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支持设立一批职工疗休养基地,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基地互认共享。(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三、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7.打好外贸组合拳。深入推进“徽动全球”出海行动,支持重点展会30个以上,组织不少于500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对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和上年度进出口6500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按照参展国别或地区单个展位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4万元、5万元支持。对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资信调查的给予资信调查费50%支持,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对中小外贸企业依托省信用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实际融资担保额给予0.5%/年的担保费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落实出口退税限期办结制度。(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8.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新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给予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考核获“成效明显”档次的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当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企业10强、50强”、“海外仓企业20强”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加强企业国际产品认证和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拓宽跨境电商结算渠道,丰富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配套产品,降低经营主体业务办理成本。(责任单位:人行安徽省分行) 9.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打造安徽特色外资招引品牌,持续举办“海客圆桌会”。创新利用外资渠道、平台、模式,深化与国际投资机构、国际金融机构招商合作,支持企业境外融资、并购后返程投资,支持境内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对新设的外资新兴产业项目、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等给予资金激励。发挥省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建立省、市、县负责同志与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的省、市重大项目,用能用地用林指标由省级统筹保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10.提高出入境和居留许可便利度。加快推动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我省落地执行,并与沪苏浙联动实施。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为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未持来华签证的外籍人员,依法依规申请口岸签证入境。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凭工作许可和单位函件为团队外籍成员依法依规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为海外人才长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四、深入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11.深入开展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省财政统筹设立10亿元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1000万元左右,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确定支持额度和方式。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专项,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实施一批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申报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2.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研发项目,产业类科研攻关项目来自企业技术需求数不低于80%,应用类项目原则上均由企业牵头承担。加大独角兽企业培育力度,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双倍增”行动、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无研发机构“两清零”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组建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期给予研发补助或科技项目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对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对承担关键技术攻关任务以及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加回比例可提高到150%。(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完善知识产权奖补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3.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省财政统筹安排25亿元,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推进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升级,省统筹给予科技项目等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支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国家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统筹给予奖补资金、科技项目等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通过“科大硅谷”、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羚羊工业互联网相互赋能,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互动机制。布局建设一批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4.深入实施人才兴皖工程。常态化开展“人才安徽行”系列活动,深入实施江淮战略帅才计划、江淮英才计划和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行动。下放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开展“按薪定才”,将薪酬待遇等作为企业人才层次认定的主要依据。授权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人才认定。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皖创新创业绿色通道。深入实施创业安徽行动,全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1000个左右、1万名以上科研人员创业。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按规定落实个人和企业创业贷款贴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善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双向交流”机制,遴选一批“产业教授”到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任职,从高校选派一批理工科教师到企业挂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化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推广“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的“科大模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5.强化科技创新要素支撑。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支持存量工业用地转型用于国家鼓励的科研产业项目。(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对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省级层面配置能耗指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扩大科技企业“初创起步期信用贷”“成长接力贷”“贷投批量联动”等专属产品和服务模式覆盖面,用足用好“皖美伴飞”共同成长计划专项再贷款,新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贷款10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人行安徽省分行) 五、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 16.全力支持打造汽车“首位产业”。省财政统筹安排20亿元支持汽车产业七个生态建设。链接全球创新资源设立开放型汽车生态实验室,单个实验室每年度最高综合补助3000万元。重点围绕轻量化材料、车规级芯片、下一代动力电池、新型充换电技术、智能驾驶体系等关键领域,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最高可按研发和设备投入的50%予以补助。支持各市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予以补贴,每市每年度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举办新能源汽车展,最高给予1000万元综合奖补。加快培育发展氢能产业,支持建设氢能标准研究、中试放大、检测试验和安全运营监测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综合采取“贴息+补助”方式予以最高5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17.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壮大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加快基金募投运营,促进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对产业基础、新材料、中药等领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新材料领域重大研发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按年节能量采取退坡机制给予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统筹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政策资金,给予新认定的国家级、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1000万元、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500万元补助,用于支持集群企业产业科技创新实体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税收优惠和专项再贷款政策,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重点行业改造升级。(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安徽省分行)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200项以上,新增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5000家以上。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奖补30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奖补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中国建造(安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积极培育特级资质企业。(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9.加快壮大数字经济。实施数字产业能级提升等6大行动,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化改造园区样板,每个样板最高奖补2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安全可控技术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径探索的应用研究,单个项目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助。对特别重大的项目,省市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新认定省级大数据企业300家以上,省级大数据产业园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20.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对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三首”产品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目录的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省财政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加大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等支持力度,将“三首”产品研制、示范应用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机制和差别化政策,分类加强土地、用能、技术、金融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1.强化制造业发展服务保障。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保持全省制造业贷款年度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新增新型政银担业务放款1300亿元以上,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持续实施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工业大用户直供气,降低供气成本。(责任单位:省能源局)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继续按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税务局)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单位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经营主体稳定岗位。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三级三方服务企业”活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 22.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和省级冷链物流基地、省级集配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省级供应链服务示范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对在运输机场设立基地的运输航空公司给予最高1000万元/年的补助。(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23.加快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发展工业设计、软件信息、科技服务等服务业,培育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00个左右。大力培育“检验检测+产品诊断”“源网储+大数据中心”“智慧环保+环保管家”“会展+消费”等服务。对新验收通过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给予奖励。深入推进国家和省“两业融合”试点创建,培育“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单位20家左右,遴选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8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育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3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4.打造服务业集聚创新产业集群。新认定现代服务业集聚创新区20家左右,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奖补。推进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引育一批5A级物流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七、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5.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保障。加快推进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落实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推动实现全省覆盖。支持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联合攻关。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26.推动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全面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新建100个省级示范基地,做大做强徽派预制菜。支持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对新建的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每个给予200万元奖补,对新建的国家核心种公牛站每个给予300万元奖补。对企业新建或扩大肉牛屠宰加工产能,年度利用银行贷款超5000万元的,最高按照1亿元贷款额度给予实际贷款额度1%的贴息补助。实施肉牛特色农产品保险,省级给予40%保费补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设立“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等重点领域服务专区。(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7.深入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省财政安排10亿元左右支持建设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在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内,按照平均每村1000万元的标准支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建设每县(市、区)补助700万元。省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亿元以上,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带动就业等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发展,中央及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8.实施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推动“全省一单”更高效能的实施,深化政务服务清单标准化业务支撑,提升“皖事通”“皖企通”功能,实现高频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行联动审批、集成办理,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专区,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加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业务协同,创新实施和复制推广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涉企“一件事”、公共服务事项、国家垂管系统事项等方面推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拓展电子执照在纳税、社保、公积金等领域的应用。实施经营主体信用提升行动,培育新增8万家A级纳税人等守信激励对象,帮扶推动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及时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引导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 29.提升惠企政策兑现覆盖面。持续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实现申报、审核和资金兑付“一网通办”。对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要求的,原则上1个月内逐条制定实施细则并“颗粒化”拆解政策服务,推行政策预录入制度,依托“皖企通”统一发布和快捷兑现。建立省级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工作推进机制,将“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情况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省财政厅等) 30.强化政策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政策制定前评估机制,加强社会预期引导,慎重出台有可能产生需求收缩效应的政策,多出台有助于需求扩张的政策。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建立省级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协同效应,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推动形成政策合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以上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通知发布后,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

  • 重庆:到2026年完成1000个以上用户侧光伏和储能等领域示范项目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20万辆

    2月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到2026年,全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志性项目。完成1000个以上用户侧光伏和储能、虚拟电厂、绿色工厂、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示范项目,公共领域车辆基本实现电动化,工业领域绿色智能工厂建设步伐加快,数字能源产业集聚发展初具规模,初步建成两江新区和重庆经开区2个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先行示范区,将重庆建设成为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数字能源低碳示范城市。 具体来看,加快建设一批用户侧光伏和储能项目。全面梳理产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厂房屋顶资源,鼓励在屋顶面积充裕、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电力负荷较大的新建产业园区和工业厂房屋顶,连片推进用户侧光伏项目建设。鼓励工商业用户和充换电设施建设用户侧储能项目,加大力度推进“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应用。支持企业因地制宜推进用户侧燃机项目建设,鼓励建设“冷热电”三联供示范项目。优化各类用户侧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和并网手续,推行项目并网“一站式”服务,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用户侧储能建设示范区县、园区和示范单位。 力争到2026年,全市新建厂房屋顶用户侧光伏覆盖率超过50%(示范区超过60%),全市用户侧光伏装机累计超过150万千瓦以上,用户侧储能规模10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大力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进程,强化政策引导和配套设施支撑,以新能源化、智能网联化、绿色化为发展方向。重点推进公务、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驾考驾培、长途运输、城建物流、矿山、港口等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积极拓宽换电模式应用场景。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新能源汽车整车、零部件以及维修保养、检测、充换电等安全标准和制度,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共停车场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持续扩大高速公路换电网络覆盖范围。鼓励区县加快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各有侧重的电动化示范区,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到2026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20万辆,全市新增和更换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达到80%,船舶运输等其他领域电动化比例显著提升。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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