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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风电方向再迎来重磅利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或有望就此打开分布式风电市场增量空间,加速行业整体的周期反转。 政策加码直接行业痛点 近几年政策面端始终在积极推动风电分散式开发。但由于受到审批流程、土地征收使用以及经济性等情况的限制,使得支持政策迟迟无法全面落地。而这一次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直击上述行业痛点。 优化审批机制:过往,分散式风电流程和集中式类似,需经历调研、规划、选址、测风、可研、核准复杂流程,土地所有权牵涉单位比较多,审批复杂。《通知》鼓励探索备案制、同村和临近村可统一办理前期手续、非敏感区域项目可加快手续办理。 保障风电项目用地: 明确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乡村风电项目用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鼓励推广使用占地面积小、不改变地表形态、不破坏耕作层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明确电量电价以及消纳问题:风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创新收益分配机制:鼓励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探索形成“共建共享”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确保集体增收益。在金融方面,明确在融资、贷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乡村风电项目的支持力度。 分散式风电有望迎来量价齐升机会 从市场空间预测来看,根据住建部的数据,22 年底我国有 47.8 万个行政村,假如选择其中具备条件的 10 万个村庄,按照单村 20MW 装机测算,可实现 2000GW 的装机规模(我国中东南低风速资源区域的可供开发资源潜力超过 3000GW),将对陆风需求形成有效补充。 此外,近年风电造价的大幅下降和技术创新,有效解决了风电成本和资源开发门槛问题,当前中东南部区域分散式风电造价已突破 5 元/w,按照 2200-2500H 的发电小时数,0.4 元/kwh 的电价,收益率同样可观。总体而言分散式风电有望在一定程度上复制分布式光伏的增长路径,进一步打开风电成长空间。 具体至产业链,风电大致可分为,整机、塔筒、叶片、铸锻件、变压器、配网等细分,整体行业的估值水平仍处于相对低位的阶段。而就最近一个月的市场表现来看,变压器、铸锻件、叶片等方向相对强势。而其余细分能否迎来补涨同样持续关注。
4月1日,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动乡村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政策频出,分散式风电能否走出停滞不前的困境? 对此,行业人士看法颇为乐观。山东某风电行业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本次开展的“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包含了项目实施的细则和并网的路径,可操作性比较强,分散式风电有望真正走上快车道。三一重能(688349.SH)相关负责人同样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分散式风电装机容量比例较低,农村地区地域广大,政策加码有望带来新的市场机会。 业务如何推进?运达股份(300772.SZ)证券部工作人员对以投资者身份致电的财联社记者表示,“三部门最新的文件依然偏宏观,具体到开发项目,还需要等待各省市细则出台。目前公司已经建设了多个分散式风电项目,经验丰富。” 政策不断加码 三部门在通知中要求:“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有券商统计,按目前全国约有69万个行政村,以各行政村安装2台5MW风电机组计算,全国分布式风电装机需求总计6915GW,若十四五期间渗透率达1%,则对应需求达69.15GW,若10%渗透率,则对应需求达691.5GW。 “理论数字和实际可以运作的项目相差很大,不过,分散式风电的确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内一家风电主机企业相关负责人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乡村风电发展面临土地、风资源、消纳等诸多因素影响,投资项目需要综合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并非第一次提出。2021年,相关部门首次提出“千乡万村驭风计划”;2022年,《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利好政策频频出台,不断为行业发展抱火添薪。 今年2月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提出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可见,分散式风电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分散式风电进展缓慢或许是政策不断加码的原因。近年来,中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呈高速增长趋势。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225.26GW,占光伏装机总量的43.29%。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3全年中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量将达到315.24GW,2024年将达到418.76GW。 与之相比,分散式风电在整个风电装机中的占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根据CWEA统计,截至2022年底,中国分散式风电累计装机容量1344万千瓦。 相关上市公司积极布局 前述业内人士表示,分散式风电业内推进一直较慢,审批繁琐,消纳困难都是制约行业发展的因素。“不过,这次下发的文件内容详尽、具体,可操作性比较强,行业关注的几个问题都有解决的路径,分散式风电有望迎来真正的快速发展期。”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发布,与此前配电网政策中提到的“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相契合,可见,分布式风电发展势在必行。 运达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分散式风电虽然单个项目规模较小,但利润率还可以,公司具备相关的产品储备。“后续公司会关注各省市推出的具体执行细则,推动分散式风电发展。” 金风科技(002202.SZ)曾表示,凭借在乡村广阔的应用前景,新型风电基础结构或将成为未来风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随着分散式风电创新技术的应用,地方政府对其接受程度也必将越来越高。 据行业统计,2022年,在分散式风电市场,金风科技以超三成的中标率位居第一,在湖北、湖南、安徽等省中标量均名列前茅。 分散式风电产品需要定制化,明阳智能(601615.SH)柔性生产能力较强,较早介入定制化,整机产品可以匹配分散式风电项目不同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到,主要目标方面,“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4〕3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我国农村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零散土地,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对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意义重大。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现就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推动风电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谋划。以各地农村风能资源和零散空闲土地资源为基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电网承载力和生产运行安全等,合理安排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规模、项目和布局,能建则建,试点先行,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不一窝蜂,不一哄而上。 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以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收益共享为目的,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使风电发展更多惠及农村农民,赋能乡村振兴。 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以符合用地和环保政策为前提,促进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鼓励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低噪声、高效率、智能化的风电机组和技术,实现与农村能源协同互补,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二、组织实施 (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电网企业等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明确开发利用规模、重点发展区域、生态环保要求和相关保障措施等,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先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推广。 (二)各地市根据省级总体方案,按县(市、区、旗)编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场址布局、装机规模、建设安排、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和利益分配机制等,在省级能源等部门的组织下,有序推动实施。 (三)电网企业配合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好风电项目的并网接入工作,结合各县(市、区、旗)需求,积极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相关风电项目“应并尽并”。加强机组并网安全技术管理,确保机组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条件。 (四)各类投资主体与相关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加强运维检修管理,保障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和项目生产安全。项目收益共享情况及时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五)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已纳入“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风电项目收益共享落实情况,协调发挥项目收益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六)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积极研发适宜乡村环境的风电机组,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提供设备支撑。 三、政策支持 (一)优化审批程序。鼓励各地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探索试行备案制,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同一个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对于不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压覆矿产等敏感区域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村集体出具承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即可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二)依法办理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规办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用地。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鼓励推广使用占地面积小、不改变地表形态、不破坏耕作层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三)保障并网消纳。“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四)鼓励模式创新。鼓励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享“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收益,探索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鼓励风电与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洁能源形成乡村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对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适时纳入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示范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 (五)加强金融支持。落实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在融资、贷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对于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乡村风电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在确保安全、质量、环保和高水平消纳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二)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等名义,增加不合理投资成本,积极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三)保护生态环境。“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满足风电通用技术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采用低噪声风电机组,提高安全防护要求,避让鸟类迁徙通道、集群活动区域和栖息地,做好风电设施退役后固废处理处置工作,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加强监测监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每年12月底前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抄送相关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并将具体项目抄送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开展建档立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加强项目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各方合法合理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 2024年3月25日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全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以下是具体原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能发规划〔202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中核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投、华润集团、中煤集团、中广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开展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于2024年12月底前函告我局(发展规划司)。 国家能源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3月20日,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2023年全年净利润110.0亿港元,同比增长56%,预估123.5亿港元;全年销售额1,033.3亿港元,上年同期1,033.1亿港元,预估1,082.5亿港元。 2023年底,华润电力运营装机容量为77324兆瓦,运营权益装机容量为59764兆瓦。其中火力发电运营权益装机为37167兆瓦,占比62.2%;风电、光伏及水电发电项目运营权益装机容量合共22597兆瓦,占比37.8%,较2022年底上升5.5个百分点。到2023年底,本集团的风电运营权益装机容量为18618兆瓦,在建权益装机容量为7304兆瓦;光伏运营权益装机容量为3442兆瓦,在建权益装机容量为6056兆瓦。 2023年新投产的风电和光伏项目权益装机容量分别为3106兆瓦和2230兆瓦。2023年,本集团自建风电和光伏新增并网装机6458兆瓦,并购可再生能源项目权益装机约1220兆瓦,合计7678兆瓦。 未来,华润电力表示,集团将继续全力以赴加速发展、建设风电和光伏项目。十四五期间,集团目标是新增4,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预计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为此,我们已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充分发挥员工和经理人的积极性,在国內目标市场开发新的风电和光伏项目。集团2024年新增风电和光伏项目装机容量目标为10,000兆瓦。
为加快第三批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储能项目建设,近期,青海省能源局组织召开第三批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储能项目推进工作会议,以公平协商形式研究各项目建设模式、责任主体,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工作。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作为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储能项目的建设对于推进我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坚持政府主导、电网统一调度、市场主体参与”的原则,青海省能源局积极服务企业做好新能源配套储能工程前期规划及建设推进工作,在与相关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及省电力公司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引导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建设电源、电网侧储能电站。 下一步,青海省能源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储能项目具体推进情况,定期开展调度,督促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落实项目建设各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服务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各项目按时间节点建成投产。
2月27日,宝馨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国际控股”)签订《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双方计划在清洁能源和综合能源等领域全面建立合作关系。本次签订《合作协议》有利于推动能源产业绿色清洁发展,加深双方合作深度,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甲方: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发挥各自的专长及优势,在国内外新能源、综合能源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共同研究推动新能源创新发展模式。双方拟在光伏风电项目投资开发领域每年合作500MW,三年拟合作总规模1.5GW;拟在充换电项目投资开发领域每年合作20MW,三年拟合作总规模60MW。投资开发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申报、为彼此整合其它第三方项目资源等。具体合作项目的装机容量、总投资金额等以相关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以及甲方内部投资决策机构最终确定为准。 2、甲方同意在前述合作项目获取建设指标以及项目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并具备开工条件开展招投标工作后,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采购制度的前提下,在符合甲方要求且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或其推荐的、具备特定优势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先进、创新创造能力强,被政府机构、大型企业集团列为/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优质企业名录、红名单主体等)的光伏组件品牌。 3、双方同意就双方认为较成熟项目的交易事宜开展实质性工作。在乙方配合提供项目基础材料的前提下,甲方尽快针对项目边界条件开展投资收益测算工作并提供项目报价,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达成股权交易。 4、双方同意就产业全面融合、电站运维、新能源科技应用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探讨合作模式,共同打造核心竞争力。 5、双方同意,按照市场化原则,在符合国家及双方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对方为合作对象。
2月25日晚间,三一重能发布业绩快报,2023年,该公司实现营收149.47亿元,同比增长21.28%;实现归母净利润20.03亿元,同比增长21.55%。 按此计算,三一重能2023年第四季度实现净利润为9.72亿元,同比增长60.82%,环比增长约132.65%。 三一重能主营业务为风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风电场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业务。受益于风电抢装并凭借成本优势,该公司自2020年起,业绩实现快速发展,并于2022年登陆科创板。 三一重能称,报告期内, 风电行业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装机量持续增长,但同时风电市场竞争持续加剧,风电产品招标价格下降。 据风芒能源不完全统计,2023年整机商共计中标697个项目累计106.9GW风机采购(含国际项目、不含框采),同比增长约20%。其中,2023年三一重能中标13.5GW风机订单,排名第四。 2024年1月,共有18个风电项目的风机中标结果出炉,累计容量达到22599.5MW(约22.6GW)。 三一重能位居第三,中标规模为340MW,占中标规模的13.08%。 而在价格方面,根据业内机构的统计数据,2023年,陆上风机(不含塔筒)中标均价降至1500元/kW,最低报价跌破1000元/kW关口;海上风机(含塔筒)中标均价降至3600元/kW,最低报价低至2700元/kW。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风电机组价格的驱动因素主要是风机容量大型化,陆上风机正式进入10MW时代。2023年11月,三一重能中标黑龙江华电宁安风水山风电项目,是陆上首个10MW风电项目。2023年10月,该公司发布了13/16MW海上风电机组。 在风电机组大型化加速背景下,作为风机三大关键部件之一的风电叶片,其长度已经快速突破百米。据了解,三一重能持续刷新全球最长陆上风电叶片记录。2023年3月,三一重能104米陆上风电叶片正式下线;今年1月21日,三一重能131米陆上风电叶片在巴彦淖尔零碳数智产业园下线。 《科创板日报》记者梳理注意到 ,2023年,三一重能累计出售十多家子公司股权,上述转让事宜预计合计将增加三一重能利润总额超10亿元。 其中,在风电场转让方面,2023年,三一重能累计出售旗下太行山新能源、通道驰远新能源、通昭新能源及湘榆新能源等多家子公司100%股权。三一重能表示,该公司对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这样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该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 从时间线来看,多数转让事项聚集于第四季度。其中,2023年12月15日,三一重能发布两则公告称,分别同意将该公司持有的通昭新能源100%的股权,及全资子公司重能國際持有的湘榆新能源100%的股权,均转让给吉电绿色能源,转让对价分别暂定为2.63亿元和2.03亿元,预计分别将增加该公司利润总额约3.05亿元和4.19亿元。 同时,为聚焦主业、减少关联交易,2023年9月,三一重能公告所持有的11家涉及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三一重工,转让价格为7888.74万元,预计将增加该公司利润总额约0.33亿元。 海外市场方面,其中,2023年10月17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三一重能、中电国际和萨姆鲁克-卡泽纳基金三方签署哈萨克斯坦1GW风电+储能项目三方合作协议。三一重能曾在机构调研时表示,“长期目标来看,公司海外将成为仅次于国内陆上对公司收入第二大贡献的业务单元。” 为了解更多与业绩相关的情况,《科创板日报》致电三一重能证券部,截至发稿并未接通。
当前,以“五大六小”与中国能建、中国电建两大设计院共同构建的新能源央企已然成为下游风光电站开发的尖刀部队,不仅在各个省市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而且是光伏招标集采领域的绝对主导力量。 各省市下发指标情况 “双碳”目标倒逼之下,各省新能源竞赛一浪高一浪,项目指标更是“眼花缭乱”。 2023年,福建、广东、贵州、云南、河南、江苏等多个省份共计21个省市相继公开发布了风电和光伏建设指标。规模总计约为306GW,目前已明确业主指标总规模超277GW。 从项目类型来看,指标包括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包括光伏光热一体),其指标规模依次约为124GW、138GW、52GW。 从地域分布上来看,新疆的项目规模最大,先后下发了两批新能源项目,合计规模高达75.02GW,紧随其后的是河北,该省接连发布了年度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及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总规模达到了约41.55GW。此外,广西和贵州的项目规模也超过了30GW。其他省份如山西、山东、云南、湖南、广东和陕西的项目规模也均超过了10GW,显示出这些地区在新能源领域的积极投入和发展势头。 综合过去三年的趋势来看,各省下发指标连续三年开发规模均保持高位。 地域分布方面,新疆和河北依然保持领先地位,项目规模分别达到了136.95GW和73.69GW。紧随其后的是云南、山西、山东、广西、贵州和青海,这些地区的项目规模也均在50GW以上。而江西、湖北、甘肃、陕西、内蒙古等地的项目规模则在40GW左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江西,2022年度、2023年度江西多次调整优化调整新能源规划项目库,目前规模已经下降至40GW左右,项目库并未列入指标清单。 各大能源央企获取情况 2023年,”五大六小”与中国能建、中国电建组成的能源央企,共获取各省市风光建设指标达158GW,这一数字占据了全部已公布业主指标的半壁江山,比例超过57%。 具体来看,一马当先的为国家电投,获取各省市风光建设指标约30.68GW,紧随其后的是华电集团和国家能源集团,两者所获风光建设指标均突破20GW,获取各省市风光建设指标也超过20GW,大唐集团、中核集团以及华能集团也均有不俗表现,各自获得10GW以上的风光建设指标。 综合三年趋势来看,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华能集团等五大发电集团稳居第一梯队。在这其中,国家能源集团三年累计获取各省市风光建设指标高达71.74GW,稳居榜首。国家电投与华电集团紧随其后,累计获取指标分别为68.29GW和61.28GW,华能集团、大唐集团累计获取的风光建设指标分别达到了43.09GW和35.29GW,六小发电集团与两大设计院虽然与五大发电集团相比有一定差距,但在新能源领域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也在新能源领域占据了一席之地,除中节能外,其他企业3年累计获取的风光建设指标普遍在20GW上下。
当地时间周三(2月7日),全球最大的海上风电开发商Orsted宣布,公司计划裁员,暂停派发股息,并退出多个海上风电市场。 Orsted在新闻稿中表示,尽管基础业务取得了强劲的进展,但2023年对公司来说仍是“重大挑战”的一年。为此,公司正在采取措施确保资产负债表继续表现稳健,以成为一个“更精简、更高效”的组织。 作为计划的一部分,Orsted将在全球范围内裁减600至800个工作岗位,暂停向股东派发2023、2024和2025财年的股息,以及退出挪威、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海上风电市场。 截至发稿,在丹麦上市的Orsted股价下跌近3%,在过去12个月中累计下跌超40%。 先前,国际能源署(IEA)发布报告指出,2023年全球海上风电项目成本明显上涨,欧美海上风电产业更是遭遇了融资、政策等一系列挫折。该机构认为,融资成本大幅提高和原材料供应波动是发达经济体海上风电遇到的主要挑战。 行业协会Wind Europe的数据,欧盟国家全年新增了17吉瓦风电装机容量,其中海上风电仅有3吉瓦。 IEA解释到,2020年以来供应链瓶颈导致海上风电设备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直接导致海上风电项目投资成本逆势上涨20%。 在美国也是如此,在高通胀、高利率以及供应链瓶颈的多重打击下,Orsted去年年底取消了在美的两个大型海上风电场项目。Orsted称,公司现在的目标是到2030年末实现35至38吉瓦的风电装机容量,较之前约50吉瓦的目标有所下调。 新闻稿写道,风电项目和投资组合的取消将帮助Orsted在2024年至2026年减少约350亿丹麦克朗(约合50.5亿美元)的资本支出。首席执行官Mads Nipper称,公司重新审视了投资,优先考虑最有增长的选项并降低过程中的风险。 Nipper强调,“我们对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未来保持乐观,有信心在未来几年成为加速可再生能源建设的关键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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