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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GW 50-150kW!华电组串式逆变器招标

    3月24日,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50-150kW组串式逆变器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显示,采购组串式逆变器,功率达到50-150kW,输入电压(DC)1100V,具有10%的过载能力。 项目规模13GW,其中标段一实际执行总量不超过10GW,标段二实际执行总量不超过2GW,标段三和标段四原则上总量不超过0.6GW和0.4GW,但商城实际上架不设总量控制。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实际采购容量,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的权利。 据悉,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或至下一批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止,有效期以二者后结束者为准,在不超过约定规模的前提下视情况可提前终止或延期执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 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具有0.5GW的150kW及以下组串式逆变器的国内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说明:合同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视为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 真实 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8.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其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必须提供所投标设备制造商对其出具的对投标标段的唯一授权。对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的,授权经销商的投标无效;如果两家及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经销商同时投标,否决该品牌全部投标。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 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间为2024-04-12。

  • 福莱特2023年光伏玻璃营收增四成 毛利率处历史低位

    2023年光伏装机需求增长,带动福莱特全年光伏玻璃销量同比上涨近50%,营收较上年增长43.82%,光伏玻璃的营收占比已经高达91.4%。 福莱特发布的2023年财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收215.24亿元,同比增长39.21%,净利润27.60亿元,同比增长30.00%。 在公司生产销售的四大类产品中,除光伏玻璃外,浮法玻璃营收较上年增长2.15%,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营收分别减少2.16%、6.15%。毛利率方面,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分别减少0.87个百分点、6.44个百分点、3.29个百分点,浮法玻璃的毛利率为-3.61%。 2023年,福莱特光伏玻璃的毛利率为22.45%,处于2016-2023年期间的历史低位,2020-2022年的毛利率分别为49.4%、35.7%、23.31%。光伏玻璃板块中,原材料、能源、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占总成本的90%以上,该部分成本金额较2022年增加45.44%。 福莱特当前客户包括隆基绿能(601012.SH)、晶科能源(688223.SH)、东方日升(300118.SZ)、晶澳能源、正泰新能等,2023年4月,福莱特先后与正泰新能及其十六家子公司、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签署了销售光伏压延玻璃的协议,协议中包括2023年7月-2025年12月计划采购37800万平方米光伏压延玻璃,2024-2025年计划采购约77gw光伏组件用光伏玻璃。 截至2023年末,福莱特的总产能为20600吨/天,安徽四期项目和南通项目总计日熔化量9600吨/天,预计今年点火运营。公司计划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建设光伏玻璃窑炉,以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光伏玻璃的需求。 光伏玻璃的制造成本可以通过规模化生产来降低,福莱特在财报中提到,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光伏玻璃的规模效应,提升制造工艺水平,优化熔窑技术,降低单位综合能耗,提高光伏玻璃成品率。 2023年以来国内光伏玻璃行业扩产进度放缓,中信证券预计2024年行业扩产规模约2-2.5万吨/天,扩产节奏将保持稳健,目前行业日熔量达10.08万吨/天,增速20.6%回落至近3年来低点。

  • 31地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出炉 光伏等新能源如何发展?

    近日,山东、河南、河北、安徽、浙江、山西、云南等31个地方陆续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其中风光基地、分布式光伏、光伏+储能等被多地政府重点提及,光伏等新能源行业发展规划愈发清晰,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如下: 1. 山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亿千瓦 2024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着力强化节能降碳。提速五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建成渤中海上风电等项目,开工石岛湾核电扩建一期、首批集中式陆上风电等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亿千瓦。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模式,打造绿电生产样板区。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大力改造提升传统电源项目,争取外电入鲁1300亿千瓦时以上、绿电占比提高到20%左右。 2. 河南:力争2025年新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 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快豫东南高新区绿色能源装备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外电入豫新通道,实施1000个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新能源产业基地,力争2025年新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微电网、增量配电网运营机制,降低工业综合用电成本。 3. 河北: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500万千瓦 2024年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100家。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抓好排污权交易改革,健全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好雄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服务场所。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风电光伏项目和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500万千瓦,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强省。 集中精力抓投资上项目。谋划储备一批水利、能源、防灾减灾等项目。聚焦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推动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布局完善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年内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000亿元以上。 4. 安徽: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00万千瓦以上 2024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开展下一代电池技术等领域技术攻关,推广“光伏+”综合应用。实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有序实施碳达峰行动,支持亳州、合肥高新区开展国家碳达峰试点,支持淮南等地开展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增强能源保供基础能力,开工建设陕电入皖工程,新增支撑性电源装机222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00万千瓦以上。 5. 浙江:新开工电源项目装机2600万千瓦 2024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聚焦聚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工程。扎实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统筹推进电源、电网、储能、天然气管网等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工电源项目装机2600万千瓦,其中绿电装机占比85%;新投产电源项目装机1200万千瓦。加强能源供需运行调度,做到有能可用、应保尽保。深化电力、天然气体制改革,完善绿电交易机制。 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支持省级以上园区开展新一轮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低(零)碳园区、工厂、农场。 6. 山西:电力总装机达到1.45亿千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7% 2024年工作安排:新动能持续壮大,煤炭主体能源地位短期内不会发生根本改变。加快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做好能源保供。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5个在建煤电项目建设,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30万千瓦,加快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地热能、生物质能,电力总装机达到1.45亿千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7%。开工建设大同—怀来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推进4个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再核准2个项目。开工建设2座新能源汇集站。 7. 云南:开工和投产新能源项目各1600万千瓦 2024年重点工作:稳能源电力。增煤电、扩光伏、优水电、配储能、强电网,力争供应电煤3500万吨以上,开工和投产新能源项目各1600万千瓦,加快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确保托巴水电站投产,力争红河电厂建成发电。推动“水火风光储”多能协同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加快打造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和全国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 8. 黑龙江:开复工新能源装机规模1200万千瓦 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提高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建设嘉泽中车储能电池制造等10个以上超百亿元产业大项目,推进大庆圣泉硬碳负极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建设,打造5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开复工新能源装机规模1200万千瓦。 9. 陕西:新增新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 2024年重点工作:稳步扩大电力外送规模,新增新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能源工业增加值增长5%。把发展制造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链长制,加快产业基础提升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乘用车(新能源)、太阳能光伏、输变电装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链产值分别突破2500亿元、1800亿元、1000亿元和1000亿元。 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促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利用,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推动地热资源利用。探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完善绿电交易市场等平台建设。 10. 贵州:在乡村合理布局建设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电力总装机超过8900万千瓦 2024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在乡村合理布局建设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电力总装机超过8900万千瓦。推动清洁能源入黔。 抢抓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机遇,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产业。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推动煤电联营、煤电和新能源联营。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积极探索“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建设。 11. 宁夏:尽快实现新能源总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 2024年重点工作:打好绿色低碳发展整体战。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推动能源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十大重点任务”,全面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新建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建成宁东“绿氢产业示范基地”。 切实强化能源安全。有效实施资源能源增产扩能计划,切实加强产业及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快盐池千亿级大型气田和油田开发建设,加快400万千瓦光伏、100万千瓦抽水蓄能系列项目建设,尽快实现全区煤炭总产能超过1.4亿吨、电力总装机超过7200万千瓦、新能源总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油气当量达到200万吨的目标。 12. 新疆: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 2024年主要工作: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推动哈密北、准东、喀什、若羌等一批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和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哈密等4个氢能产业示范区建设,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 13. 内蒙古:新能源新增装机规模4000万千瓦以上 2024年工作安排:我区4个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已经全部纳入国家规划,要开足马力、加快建设。加大力度推进阿特斯光伏、赛盛电子级碳化硅、宝丰煤制烯烃、华为云数据中心等一批千亿级标志性项目,实施重大产业项目1400个以上。 加快实施电力系统强网、外送、联网工程,建成张北至胜利、巴林至奈曼至阜新等工程,争取开工建设蒙西至京津冀输电通道工程,全面提升电网供电能力和新能源接入能力。 锻长板,就是要锚定“再造一个工业内蒙古”目标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开发要扩量提速,消纳要破解瓶颈、坚决防止大规模弃风弃光,新型电力系统要加快构建,绿电绿证交易要全面推开,新能源装备制造要加力提效、量质齐升。新能源全产业链要力争完成投资3000亿元,新增装机规模4000万千瓦以上、提前一年实现超过火电装机规模的目标,力争新能源装机新增规模、在建规模、总体规模保持全国第1,总之全国新能源头把交椅不能丢。 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集中力量打造乳制品世界级集群,硅晶新材料及光伏制造等3个国家级集群,风电装备、氢能制造、新型储能等9个自治区级集群。 大力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积极推广库布其模式、磴口模式,支持鄂尔多斯建设“光伏长城”,推进农光互补、牧光互补。 “变废为宝”我区大有文章可做,要一手抓粉煤灰、煤矸石等传统大宗工业固废转化利用,一手抓退役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包头风电退役装备资源化再利用示范区建设。深化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14. 北京: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提高0.5% 2024年重点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加快推广绿色建筑,抓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北京绿色交易所建设统一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打造人人共创、人人共享的绿色家园。 15. 天津:鼓励新能源企业、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参与企业绿色化改造 2024年主要目标任务:鼓励新能源企业、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参与企业绿色化改造,以绿色标准促进企业有序实施清洁化生产和节能降耗改造,新创建20家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 16. 江苏: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光伏发电 2024年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等市场化交易,创新发展碳市场、绿电市场。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增效,探索建设一批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支持沿海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17. 辽宁:全力推进风电、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 2024年工作安排:支持阜新、朝阳发展陆上风光新能源。坚决打好低碳转型持久战。稳步实施碳达峰行动,支持沈阳、大连建设国家碳达峰试点。推进钢铁、石化、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工业园区。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支持沈阳打造节能环保产业聚集地。全力推进风电、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发展壮大氢能产业集群,稳步推进徐大堡、庄河核电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朝阳、兴城、大雅河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支持沈阳、大连先进储能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全力打造清洁能源强省。 18. 四川:大力推进雅砻江等清洁能源走廊建设 2024年工作安排建议: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促进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发展。开工建设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成都淮州500千伏、道孚和仁和抽水蓄能、广元煤电等项目,建成投用甘孜—天府南—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剑科等水电站、45个风光项目和一批燃气机组,加快“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和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等项目进度,大力推进雅砻江等清洁能源走廊建设。 19. 重庆:有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2024年主要任务:因地制宜打造新材料、清洁能源等特色产业集群。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工业、城乡、交通等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计划,加快工业园区循环化和节能降碳改造,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动低碳数字能源试点示范,打造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培育壮大节能环保装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制造、装配式建筑,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 20. 海南:启动海上风电制氢和氢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2024年工作安排:开工海上风电、文旅消费等一批投资体量大、引领性强的产业项目,工业投资增长8%。启动海上风电制氢和氢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培育风电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汽车等产业链。鼓励养殖用海与海上风电场、休闲渔业等融合发展。 21. 甘肃:加快风光电大基地项目建设,新增新能源装机1200万千瓦 2024年重点工作:加快风光电大基地项目建设,新增新能源装机1200万千瓦。争取再开工2-3个抽水蓄能项目。支持酒泉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甘南建设甘肃南部新能源基地。争取陇电入鲁早日投产、陇电入浙开工建设、陇电入川核准推进。 稳妥有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口,促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实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建立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 22. 广东:围绕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稳步实施碳达峰行动 2024年工作安排: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进阳江青洲、汕头勒门、汕尾红海湾等项目建设,新增装机规模200万千瓦,打造广东海上风电基地。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围绕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稳步实施碳达峰行动,布局发展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 23. 广西: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和装机比重 2024年主要工作: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持续开展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做大节能环保装备等绿色产业。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和装机比重。 24. 西藏:持续推进清洁能源基地及电力外送通道建设 2024年工作安排:持续推进金沙江上游、藏东南等清洁能源基地及电力外送通道建设。设立以专项债为主的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资金,确保建成电力装机增长25%以上。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供暖供氧工程。 25. 吉林:推动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 2024年工作安排:拓展延伸集风电整机、电机、叶片、储能等设备为一体的新能源装备产业链。 推动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促进增量绿电80%以上就地转化为实物产品,推动新能源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增量配电网,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绿能产业园区。鼓励头部企业或联合体作为绿能产业园区建设运营主体,以绿色零碳、电价优势吸引企业投资入园,真正把绿电打造成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的独特竞争利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碳市场建设,开展林草碳汇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26. 上海: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着力降低电力峰谷差 2024年主要任务:推进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和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加快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新建1万个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着力降低电力峰谷差。落实超低能耗建筑项目2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 27. 福建: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产业 做好2024年各项工作: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加快推行,绿色生活成为时尚。健全减污降碳约束机制,统筹推进重点行业碳达峰,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培育壮大绿色经济,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新型储能、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产业,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积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省级示范区,支持漳州建设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 28. 江西:促进再生资源清洁回收、资源化利用和集聚发展 2024年工作安排: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科学有序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进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开发应用,加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力度,积极创建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再生资源清洁回收、资源化利用和集聚发展,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29. 湖北: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低碳交通、绿色城乡等10大体系 2024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切实推进全面绿色转型。着眼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四大结构,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低碳交通、绿色城乡等10大体系,扎实推进华中氢能产业基地、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枣阳风电产业园、汉川电厂四期等76个重点能源项目,实施低碳城市、“气化长江”等重点工程,依托“中碳登”系统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碳市场。 30. 湖南:加快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建设 关于2024年工作:放大基础设施投资,不断优化和夯实铁路网、公路网、水路网、电力网、算力网,重点抓好新型电力系统工程等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有序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抓好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调整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等结构,积极培育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构建废旧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快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建设,基本建成新型电力系统“三区三厅”示范工程。 31. 青海: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绿色电力消费体系 2024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工程,统筹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建好零碳产业园区,加快重点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节能改造,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先行先试,深化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和示范县建设,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绿色电力消费体系,落实国家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深化林草碳汇试点,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作出青海贡献。 建设清洁能源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基地。增强清洁能源等绿色发展动能。谋划储备生成一批优质投资项目,深挖清洁能源、数字经济、新型工业化等领域投资潜力。

  • 中核海南万宁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3月26日,中核汇能海南万宁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标段1中标候选人河南左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86万元,单价3.493元/W;标段2中标候选人山东锦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128万元,单价3.564元/W;标段3中标候选人山东汇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93.4280万元,单价3.59元/W。 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万宁市,计划利用东澳镇、兴隆区、南桥镇境内可开发居民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 本项目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50M,其中,各标段装机容量详见下表。 本次采购所涉及的项目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负责光伏电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发包人完成屋顶资源的筛查,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及基础资料收集,完成所涉及屋顶的确户及协议签署工作,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涉及的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 (2)本工程施工准备、调试、验收全过程协调、临时用地、绿化恢复、屋顶修复、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3)本工程的全部设计、建筑及安装工程、设备采购。 (4)办理并网接入等手续。 (5)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承包人还需承担所有协调相关费用,并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6)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施工总工期270天。

  • 投资不超3.49亿元!易成新能子公司拟实施TOPCon电池技术改造

    3月25日,易成新能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实施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技术改造。当前,PERC电池光电转换效率和生产成本已迫近瓶颈,而TOPCon电池基于性价比高、提效路径清晰等因素,替代PERC电池成为未来市场主流产品的趋势愈加明显,预计2024年度TOPCon电池市场占有率将超过PERC电池。 鉴于平煤隆基目前20条产线都是PERC电池,为紧跟行业发展,应对电池片技术换代的市场风险,拟实施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技术升级改造。此次技术改造拟投资不超过3.49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生产设备、厂房及动力系统改造等。该技改项目设计年产能2.15亿片,按现行市场价格,可实现年均营收7.69亿元,年均利润总额0.4亿元、净利润0.34亿元,投资收益率11.25%,毛利率6.55%,投资回收期5.36年。

  • 1元收购49%股权!又一上市公司布局投资分布式光伏项目

    3月23日,郴电国际发布公告称,为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实现自身业务增长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郴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1元转让价获得北京中和零碳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拟参与投资新田岭钨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新田岭钨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是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拟利用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已关闭尾矿库闲置空地及废弃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共分为7个单体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3MWp,建设面积约为540亩。项目总投资21237万元,建成后在运行期25年内年平均上网电量409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约为944h,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58%。 据了解,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7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主营太阳能发电和发电、输电、供(配)电等业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云伊电投的总资产为13127.53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未经审计)。 郴电国际表示, 新田岭钨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合作方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信誉。经过财务分析,项目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可增加郴电国际电源供应降低外购电成本,夯实地方电网基础,构建坚强的地方电网体系,有利于助推郴电国际“打造中国优秀综合能源服务商”战略目标落地。

  • 国家能源局:前两个月光伏新增装机36.72GW

    3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2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其中,光伏新增装机36.72GW。 截至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7亿千瓦,同比增长14.7%。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5亿千瓦,同比增长56.9%;风电装机容量约4.5亿千瓦,同比增长21.3%。 1-2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563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6小时。其中,风电373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7小时;太阳能发电168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4小时;火电763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44小时;核电1216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7小时;水电369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5小时。 1-2月份,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761亿元,同比增长8.3%。电网工程完成投资327亿元,同比增长2.3%。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国家能源局发布1-2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 福建:对符合条件的“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

    日前,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全省力争建成8万个以上公共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到2030年,福建将全面建成各设区市间通达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其还提到,要推广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检”一体化等示范站,对符合条件的“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200个。在确保安全及规范管控前提下,鼓励电网企业、充电运营企业、整车企业协同开展智能有序充电、双向充放电等车网互动示范建设。 以下是具体原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工信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商务厅、文旅厅、卫健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机关管理局、数据管理局,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各设区市发改委、莆田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我省基本建成城乡覆盖、快慢互补、智能开放、便捷高效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力争全省建成8万个以上公共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示范成效显著,满足全省新能源汽车出行充电需求。到2030年,全面建成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间通达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顶层设计,因地制宜优化网络布局 (一) 制定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以县(市、区)域为基本单位,充分评估电动汽车发展充电需求,加快编制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分场景优化充电基础设施结构,加强公用桩和专用桩布局,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 (二) 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 持续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建设,在重点县域、大型村镇及重点景点周边等大流量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加强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充电基础设施协同建设,实现跨区域充电服务有效衔接,提升电动汽车在都市圈及重点城市间的通达能力。依托省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强化城市间充电服务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据管理局)、工信厅、交通运输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建设结构完善的 城市 充电 网络。 重点加强城市“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充电网络建设。居住区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办公区、“三中心”等城市专用和公用区域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特别是快充桩建设。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城市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支持城市转运、港口等建设专用换电站,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到2025年,福州、厦门等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建设有效覆盖的 农村地区充电网络。 加快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公共充电设施体系。优先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市的县级城市城区,推动建设公共直流快充站。在输配电网基础好的大型村镇、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地区,规划布局充电网络。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鼓励基础好的地区积极创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文旅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重点区域,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五)打通居住区充电“最后一公里”。 推动既有居住区充电桩建设,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并同步开展供配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安装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在具备开放条件、处于交通流量密集区域的居住区,鼓励适当提升快充桩占比。结合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整合推进停车、充电等设施建设。推广具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等功能的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通过充电桩信息共享、智能调度、分时充电等方式实现充电设施资源共享,提升充电效率。(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高速公路充电保障能力。 加快形成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充电网络,提高服务区、收费站停车位的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新增设施原则上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加快存量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服务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节假日期间,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商在交通流量较大的服务区投放移动式应急充电设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推进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商业建筑、集市、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物流基地等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充电运营企业逐步提高快充设施占比。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和换电设施,积极推进建设加油(气)、充换电等业务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加快旅游景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A级以上景区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基础设施,4A级以上景区设立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区域。(责任单位:省机关管理局、国资委、卫健委、发改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文旅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运营管理,持续提升充电服务质效 (八)推动社会化建设运营。 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鼓励充电运营企业与整车企业、互联网企业探索商业合作模式,引导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推广“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提高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实施统一标准。 严格执行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加快开展车网互动技术、大功率充电技术的标准制定和典型设计,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运维规范有序、充电服务便捷高效。通过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先行等方式,鼓励相关单位率先制定相关标准。推动制定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平台互联互通。 打通车企平台、充电运营企业等经营主体、智慧车联网平台、虚拟电厂平台、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之间数据接口通道,推进数据统一汇聚,实现“车-桩-网-平台”数据贯通,推动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网、电信网、交通网、电力网等信息互联。进一步整合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动船舶监管等信息化应用平台,规划建设一体化的“电动福建”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数据管理局)、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充电基础设施规范管理。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制造、安装建设、运营维护企业的准入条件和管理政策,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建立完善长期失效充电桩退出机制。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压实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充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建立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倒查制度。落实充电设施生产(销售)企业、运营企业等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投保产品责任保险。(责任单位:省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发改委、消防救援总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科技研发,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十二) 提升车网双向互动能力。 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新建充电桩要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按需推动既有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加快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强化对电动汽车充放电行为的调控能力。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提高电网调峰调频、安全应急等响应能力。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园区、楼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双向充放电应用模式。鼓励电网企业与充电运营商合作,建立电网与充换电场站的高效互动机制。(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 )提升 创新示范应用水平。 推广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检”一体化等示范站,对符合条件的“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200个。在确保安全及规范管控前提下,鼓励电网企业、充电运营企业、整车企业协同开展智能有序充电、双向充放电等车网互动示范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信厅、住建厅、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检协同控制、直流母线柔性互济等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融合研发。强化数字化技术支撑,促进“大云物移智链”等先进信息通信技术与“车-桩-网-平台”智慧融合,深化车网互动信息安全、统一结算、配电系统安全监测预警等技术研究,推动能源网和交通网融合创新、友好互动。持续开展高性能、长寿命、低成本动力电池研发,深化电池梯次利用等技术研究。(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保障支持,统筹抓好组织实施 (十五) 完善 支持 政策。 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完善市场机制。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鼓励各地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鼓励有条件地方出台新能源汽车下乡与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 要素保障。 省有关部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专项补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成功申报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城市,给予专项奖励1000万元。各地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要素保障,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发展需要,因地制宜研究给予资金支持。用好金融工具,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和设备厂商融资渠道。(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厅、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人行福建省分行、福建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协同推进 。 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福建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切实履行好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着力点。各地要提前谋划,科学编制完善并组织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电网企业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及时接入和可靠供电。充电运营企业要完善运维体系,承担充电设施安全、电源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责任。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新闻报道、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汽车厂商、充换电企业、消费者等各类主体了解政策,运用好政策,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 附件下载 (正文下载)闽发改规〔2024〕5号.ofd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4 晶科、隆基、天合、晶澳、阳光、正泰、通威朋友圈更新!

    穿越周期显然是2024年光伏企业的核心任务。为此,新年伊始,光伏龙头开始拓展“朋友圈”,会见其他企业领袖,加好友、谈合作,加强“友情互链”,巩固合作关系。北极星统计了晶科能源、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阳光电源、正泰、通威股份7家龙头企业2024年以来的交流会谈以及签约合作内容。 总体而言,光伏企业们的战略合作对象有金融企业,地方政府、大型央企国企、科研院所等,强强联手、产业链互补之外,也在进行跨界/跨国合作,不断拓展自身更大的生态圈。 01 会谈 公开消息显示,今年以来7家光伏企业中,晶科、隆基、阳光、正泰与企业会谈次数最多。会谈方层面,以“五大六小”为代表电力央国企是光伏企业的主要会谈对象,此外还包括地方政府、金融企业等。 事实上,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国资背景,“五大六小”电力央企已经成为风、光项目的最大投资方。在此背景下,光伏制造龙头也纷纷携手央国企,并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而在今年的会谈中,双方均表示巩固既有合作成果基础上,并拓展新的合作发展空间,推进多个板块深度合作。 具体来看,3月以来,国家电投新任掌门刘明胜便与阳光、隆基、正泰会面,洽谈合作内容;华能集团与光伏企业合作也较为紧密,分别与隆基、晶科、阳光、正泰进行会谈,会谈双方均希望利用双方优势资源,在新能源项目开发、清洁能源领域开展合作,实现共赢。 截止目前,华电集团仅与通威、正泰展开会谈,但合作方向更加具体、明朗。其中,与通威的会谈中明确,双方将在绿电交易、电站开发、科技创新、组件保供及市场信息共享五大关键领域加深合作,通威负责提供优质产品、协助华电完成国家级科创项目申报等。此外,煤电巨头中煤集团也与隆基、晶科进行会谈,旨在大力发展新能源、源网荷储、绿色低碳事业。 2024年以来7家光伏企业会谈情况见下: 02 签约 站在“大竞合”时代背景下,光伏企业也在通过签约合作的方式,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目前多家企业均已搭建起自己“朋友圈”。与过去光伏产业链内部合作不同的是,当下龙头企业旨在跨行业、跨国家搭建新的合作生态圈。 从2024开年以来签约合作情况来看,龙头企业更加注重行业外部资源整合,例如通威与美的集团的合作内容为旨在加强光伏产品在各行各业的应用,晶澳则与蚂蚁集团数字科技在零碳园区、户用光伏与能碳溯源等领域的数字能源技术展开深度合作。 此外,在产能出清的市场寒冬下,光伏龙头企业也在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寻找新的产品出货渠道及“走出去”新路线。 具体来看,通威集团与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建立合作,积极打通意大利组件出货渠道;晶科则选择与船公司CMA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将以欧美航线为合作基础,并全面开拓全航线;而在阳光电源与华能新能源的合作协议中也明确,电站、运维等方面建立合作外,同时加强国际市场开拓;正泰则与津巴布韦双方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站在新的历史机遇下,希望光伏企业都能准确找到自己的位置,与合作伙伴携手跨过光伏行业寒冬。 2024年光伏企业签约情况见下:

  • 专家解读:积极支持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 促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国办函〔2024〕2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有关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工作方案》将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提出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支持建筑光伏发展、推动建筑减少化石能源供热、促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等工作要求,这是优化建筑能源结构、有效降低建筑领域碳排放的重要举措,将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一、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 《工作方案》提出,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提高住宅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这一举措能够逐步减少建筑终端化石能源消费,有效提高建筑用能清洁化水平。目前,我国城镇建筑炊事、生活热水、采暖等天然气普及率较高,医院、宾馆等还有一定量用于消毒、洗衣的蒸汽锅炉使用燃气或燃煤,部分农村地区炊事和采暖也在使用燃煤,总体看来建筑用能电气化存在较大潜力。市场上各种功能完善的电磁炉、电炊具、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已基本可以满足家庭、医院、餐饮等方面的日常需要。此外,我国目前实际执行的居民用电价格较低,与燃气相比具有价格优势,提高建筑用电比例也能够有效降低用能成本。 二、积极支持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 《工作方案》提出,制定完善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相关标准和图集,试点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离不开建筑领域的大力支持。目前,我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已超过6亿千瓦,未来还将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全国城乡建筑及周边预计可安装光伏装机达28.5亿千瓦,可为光伏面板安装提供充足的空间资源。此外,《工作方案》还要求推广应用高效柔性智能调控技术,推动建筑群整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和调峰,这对建筑光伏发电接入和消纳提出更高要求。后续,可通过推动“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等技术应用,进一步挖掘建筑储能和可灵活用能资源,推动建筑从单纯的电力消费者转为具有“产、消、蓄、调”功能的电力产消者。 三、推动建筑逐步减少化石能源供热 《工作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支持建筑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热应用,开展火电、工厂、核电等余热利用。目前,我国建筑采暖热源主要包括集中热电联产电厂、区域燃煤燃气锅炉房等,每年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排放。加快优化建筑供暖用能结构,大力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可以有效拉动投资需求,也能够明显降低供热运行成本。比如,在建筑容积率小于3的建筑低密度区,可以优先推广空气源、土壤源、中深层地热源热泵等,如建筑密度更低时还可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实践中有的地方已经开始使用集中或分散的空气源、土壤源和水源热泵进行建筑供暖。在容积率大于3的高密度建筑区,为满足较高的供热需求,在有效解决热量有效采集、长周期高效储存、长距离低成本输送、热量参数变换等问题基础上,可推动充分利用核电、火电、垃圾焚烧厂及冶金、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生产过程余热。 四、促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 《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引导农民减少煤炭燃烧使用,鼓励因地制宜使用电力、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据统计,我国农村建筑等设施屋顶可安装光伏装机潜力超过19亿千瓦,未来80%以上的农村地区基本可仅依靠建筑自身的光伏发电和周边的水电等提供生产生活用能。此外,农村地区还有丰富的秸秆、枝条、牲畜粪便等生物质资源,可应用较为成熟的生物质燃料、沼气等技术将其转化为零碳燃料并进入商品燃料市场。通过落实这些措施,能够加快推动改变农村用能方式,将农村地区从化石能源消费者转变为低碳零碳能源的重要生产者,有效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江亿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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