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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GW!华能2026年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

    12月22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显示,因采购方案调整,原“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重新招标,因框架协议有效期变更为2026年12月31日,原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变更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 具体来看: 取消原标段一低效组件;标段二中效组件(组件规格短边1134±1mm)预估采购容量2GW,现调整为1.8GW;标段三中效组件(组件规格短边1303±1mm)预估采购容量1GW,现调整为0.7GW;标段四高效组件预估采购容量2.5GW,现调整为3.5GW。调整后标段情况见下表: 开标时间定于2026年01月12日10时00分。

  • 3.73元/W!贵州遵义市绥阳县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

    12月19日,遵义市绥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招标人为绥阳添亿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50.93MW,贵州黔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德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功中标中标金额189872818.38元,单价折合3.728元/W。 根据招标公告,该项目采用590Wp的单晶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厂房、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场地面积共计约27.71万㎡,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50.93MW。其中装机容量:一期1.74MW,二期0.49MW,三期2.74MW,四期3.53MW,五期3.87MW,六期3.30MW,七期5.69MW,八期3.88MW,九期1.74MW,十期3.65MW,十一期5.12MW,十二期5.57MW,十三期0.59MW ,十四期1.58MW ,十五期2.43MW,十六期1.80MW,十七期1.96MW ,十八期1.25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维修、加固等。 招标范围:①设计:项本项目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②施工(含设备):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河南华电240MWp N型组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12月19日,河南华电周口等4个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40MWp光伏组件打捆采购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单价0.7555元/W。 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采购N型TOPCon双面双玻高效光伏组件,其所有功率不小于710Wp,组件转换效率2225%。项目地址为河南省周口市、郑州市、安阳市、焦作市等十四个地级市。规模为直流测240MWp。

  • 晋能光伏紧急采购 “电池爱旭代工项目所需183浆料”等物资

    12月21日,智能控股晋能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电池爱旭代工项目所需183浆料等物资紧急采购(第五批)”询比价公告,采购物资包括主栅银浆、背面/正面细栅银浆,总采购量超1244千克,要求12月26日交货,报价截止时间为12月24日。 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需同意《产品质量承诺书》,需按照下载模板格式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书需填写授权业务员的信息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字盖章后上传PDF版。法定代表人也需按模版提供授权书)。所报价应含运杂费,报价注明税率。 针对尚未与我司开展业务合作的供应商参与报价,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授权代理书(代理商)、出厂检验报告。 结算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预付款比例0%。产品验收合格,开具发票挂账后0个月内分批次付款100%;质保金保留0%,质保期满后0个月内付清。涉及先进企业产品目录的按照集团公司制度执行。 补充说明:账期为货到票到10天,付款方式为电汇或者6个月银承。 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或投入使用后6个月(先到为准)。 出卖人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 包装要求: 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标明厂名或商标、产品级别、尺寸、厚度、数量、生产日期和轻搬正放、易碎、防雨怕湿的标志或字样等。 违约责任: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6)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7)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 合同签署方式: 线上签署,供应商需办理CA。

  • 包含但不限于10大方向!五部门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

    近日,工信部发布《五部门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通知》明确,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内容为涉及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光储融合;建筑光伏;交通运输应用;农业农村应用;光伏制氢/氨/醇;水上光伏;光伏绿色化;关键信息技术;先进光伏产品;新型设施和实证检测。 《通知》全文如下: 五部门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5〕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推动能源技术与人工智能、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助力我国光伏产业提质升级,根据《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电子〔2021〕226号)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决定组织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内容 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光储融合。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提升光伏发电稳定性、电网友好性和消纳能力,包括光伏直流系统、光储微电网、农村光储充系统、便携式光储产品等方向。 2.建筑光伏。包括光伏作为建筑屋顶、幕墙或遮阳等建筑构件与建筑有机结合,光伏发电与建筑用电负荷匹配的建筑光伏项目。 3.交通运输应用。包括在公路客货运枢纽、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公路收费站、养护工区、港口码头等场景,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交通能源系统,实现高比例绿色电力自发自用。 4.农业农村应用。在设施农业、规模化种养、农产品初加工等生产场景,发展农光互补生态复合模式,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光伏帮扶项目。 5.光伏制氢/氨/醇。包括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在化工等场景合成绿氢/绿氨/绿醇,在交通运输、工业、建筑等领域实现降碳的项目。 6.水上光伏。在核电温排水区、盐田盐池以及海上光伏等场景,开展漂浮式光伏等项目,实现多元技术融合、资源综合利用。 7.光伏绿色化。包括光伏产品绿色设计及绿色制造、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处理及再利用、光伏组件零部件再制造、光伏“碳足迹”评价认证、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等方向。 8.关键信息技术。包括光伏系统智能调度、智能运维,以及面向智能光伏系统的通信与信息系统、柔性电力电子、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工业软件、工业机器人等方向。 9.先进光伏产品。包括高转化效率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柔性太阳能电池,以及相关产业链配套高质量、高可靠、低成本设备及材料等方向。 10.新型设施和实证检测。包括面向数据中心、5G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智能光伏系统,面向极寒、极热、高湿度、低辐照量、高盐雾等典型场景建设光伏应用和实证检测等方向。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案例组织实施单位,可以是相关应用单位、制造企业、案例所在园区、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等,有关案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能光伏应用或服务体系; 2.采用不少于3类智能光伏产品(原则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的企业提供)或服务,提供规模化(集中式1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务;对建筑及城镇领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体化应用单个项目,光伏帮扶项目,以及交通应用领域的公路服务区、加油站项目,装机容量不少于0.1MW; 3.光伏系统安装在建筑上的,应具备应急自动断电功能,并与建筑本体牢固连接,保证结构安全、防火安全和不漏水不渗水,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要确保主导功能不受影响; 4.具备灵活的服务扩展能力和长期运营能力,具有自主创新性、持续运营和盈利的创新模式,具备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丰富服务内容的发展规划。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下载),规范填写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申报书,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企业和项目,出具推荐函。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典型案例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典型案例不超过5个。各地推荐的典型案例要严格控制数量,超过推荐数量的不予受理。 (四)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推荐函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通过EMS或机要交换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对申报的企业、项目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对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项目予以正式发布。 四、管理和激励措施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典型案例影响力,扩大典型案例带动效应。组织对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开展评估考核并对典型案例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典型案例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标准、项目、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支持典型案例建设和推广应用。 (三)典型案例应贯彻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努力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典型案例带动作用,加快先进产品、技术、模式等应用推广。 联系人及电话:薛金鑫/李其聪 010-6820826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附件: 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申报书.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10日

  • 商务部发言人就中方在世贸组织起诉印度信息通讯产品关税措施及光伏补贴措施答记者问

    有媒体问:据悉,中方已在世贸组织起诉印度信息通讯产品关税措施及光伏补贴措施。能否请您介绍具体情况? 答:12月19日,中方就印度信息通讯产品关税措施及光伏补贴措施在世贸组织向印方提出磋商请求。 印方相关措施涉嫌违反世贸组织约束税率、国民待遇等多项义务,并构成世贸组织明令禁止的进口替代补贴。这些措施给予印方本国产业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损害了中方利益。 这是中方继起诉印度电动汽车及电池补贴措施后,切实维护国内产业合法权益的又一坚定举措。我们再次敦促印方恪守其在世贸组织有关承诺,立即纠正错误做法。

  • 广东能源惠州博罗杨村镇光伏项目N型组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12月18日,广东能源惠州博罗杨村镇光伏复合项目(二区)40MWp光伏组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价0.742元/W;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单价0.755元/W。 招标公告显示,本次组件采购包括广东能源惠州博罗杨村镇光伏复合项目(二区)40MWp的单晶双面双玻太阳能光伏组件及配套的光伏电缆连接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技术服务,要求投标组件须为210N型组件,电池片对边距为210mm,单板正面功率不低于710Wp,可采用N-TOPCon、HJT或BC组件,组件外形尺寸要求(含边框):长边不大于2390mm,短边不大于1310mm,边框C面壁厚不小于1.6mm。 工期(交货期)2026年1月,最迟不晚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的30日。

  • 凯盛重工1GW固定支架集采结果公布

    12月12日,凯盛重工有限公司2026年度光伏固定支架框架入围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入围企业有江西省交工金属构件有限公司、上海晨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瑞丰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 、天津市兴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正隆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显示,本次集中采购招标凯盛重工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所使用的光伏固定支架总量(包括自主投资建设项目和对外承揽的总承包项目),总量为1000MW。

  •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罕见未预测下一年度新增装机 业内关注组件何时重回“1元”时代

    昨日,2025光伏行业年度大会在西安举行。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做主旨报告时,罕见地未对下一个年度新增装机数据作出预测。 作为行业一年一度的总结和前瞻会议,光伏行业年度大会通常在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往年大会期间,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通常会发布当年最新的装机数据统计,并预测下一年度装机量预期,该数据将作为明年行业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参考。 业内已心照不宣的是,中国光伏产业在经历数年的高增长后,2026年的装机量将有可能负增长。就在大会前一天进行的光伏供应链配套发展论坛上,国金证券新能源与电力设备首席分析师姚遥在报告中指出,展望2026年,高基数背景下,上半年新增装机同比压力较大,2026年国内装机有较大概率出现光伏平价上网以来的首次负增长。 据其分析预测,考虑到各地市场化电价的不确定性,预计保守/中性/乐观三种情景假设下,国内2026年新增装机185/225/275GW。在假设2025年新增装机为285GW的情况下,对应增速同比-35%/-21%/-4%。 不过,对于已连续两年处于周期底部,亟须将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提升的光伏行业而言,增速降低或许并不能算是“坏消息”。此次年度大会期间,多位企业代表呼吁,应该将行业引导转向高技术、高品质的竞争,良性竞争下要警惕通过“劣质低价”损害产业。而业内关注的焦点在于产品价格的回升,机构基于多重乐观条件预测,随着硅料、银浆等成本上升,若行业恢复合理盈利,一体化组件单瓦价格可能升至0.9元-1元左右。 从高增长期进入平稳发展阶段 2025年光伏新增装机总体呈现前高后低的特点。王勃华在今天的主题报告中总结称,前三季度各类型装机“脉冲式”变化,集中式、工商业分布式、户用分布式各类装机类型在二季度爆发式增长,三季度剧烈回落。 “136号文”发布后,国内抢装带动新增装机规模显著提升。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国内光伏新增装机253GW,同比增长40%。 今年的光伏装机增量主要体现在上半年。今年1-5月,光伏新增装机198GW,同比增加150%;6月以后,新增并网装机显著回落,并保持单月同比负增长状态。6-10月,光伏仅新增55GW,同比减少46%。其中,单月新增装机在8月触底,9-10月逐步回升。根据国金证券预计,2025年国内新增装机达到280GW以上。 自确定“双碳”目标以来,经历了连续几年的新增装机量高增长后,国内光伏行业的发展方向也将发生转变。阳光电源(300274.SZ)董事长曹仁贤在大会上表示,过去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由大到强,由速度到质量的深刻变革,是全行业必须攻克的历史性难题。他认为,要以行业自律与供应链协同,重塑健康产业生态。企业要聚焦产品质量提升,推动落后低效产能有序退出。 多位参会代表提到,行业阶段性不景气并不意味着行业开始衰退。王勃华认为,在下一轮爆发式需求来临前,行业亟需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以适配需求;姚遥认为,绿电直连、配储等模式或令光伏项目收益率重获吸引力,AI算力叠加全球制造业复苏,海外缺电或带来超预期需求。 产业链价格方面,电池、组件、硅片环节受到分布式新政、136号文影响,上半年价格有所起伏,在3月达到高点,4月整体进入下行通道,6月进入价格低点;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多晶硅、硅片、电池环节受“不低于成本销售”要求影响, 7-10月价格回升并整体保持稳定。 现阶段,光伏行业规模早已不是产业或者企业首要关注的指标。有业内人士评价称,目前亏损金额最高的普遍是行业龙头,一些二三线企业凭借更灵活的开工率调节和差异化产品,反而能在行业“寒冬”中有明显的经营好转。 “自律”将是明年重点 加强行业自律是本次大会的关键词。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最新公布,此次年度大会期间,光伏行业近60余家企业就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达成共识,光伏行业持续深化自律建设,共同迈向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事实上,自律成效是决定组件价格能否顺利跟涨的重要因素,也是决定全产业链能否顺利扭亏的前提条件。今年三季度以来,在价格上涨带动下,多晶硅环节盈利显著修复,25Q3头部硅料企业经营端已实现盈利;Q3硅片环节顺价相对顺畅,叠加部分低价库存影响,盈利显著改善;不过,据国金证券报告,电池组件环节价格涨幅未完全覆盖成本上涨,测算盈利仍处于承压状态。 光伏组件作为主产业链中最接近终端的环节,其价格变化直接反映产业链顺价是否通畅。此次年度大会期间,姚遥在报告中提到,基于特定条件下,明年一体化组件价格区间为0.88-0.99元,成为业内热议话题。 姚遥进一步表示,该条件基于“反内卷有效推进,各环节产品销售价格覆盖企业全成本”的核心假设。此外,大宗商品的价格上涨,对整个组件成本的上升有比较明显的贡献。他同时提到,如果明年行业要恢复到这种盈利水平,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即各个环节的开工率都压在非常低的水平。 多位组件企业人士在与财联社记者交流时表示,这个价格预期非常乐观,实现的难度不小。目前,TOPCon双玻双面的价格大约在0.7元/W附近,异质结和BC价格略高。如果要实现单瓦1元的价格,意味着组件价格明年涨幅要达到40%。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从全产业链整体经营情况看,今年Q3已经出现明显好转。据悉,今年前三季度,主产业链环节亏损达310.39亿元,其中Q3亏损64.22亿元,相比Q2亏损减少56.18亿元,收窄约46.7%。 姚遥认为,从“名义产能”维度,当前光伏产业链主要环节供给仍显著过剩。展望2026年,“反内卷”有望推动行业落后产能加速出清,同时市场化出清持续进行,二三线企业稼动率或将维持较低水平,尾部产能加速退出或重组,预计2026年光伏产业链盈利有望实现年度扭亏。 当前光伏主产业链已持续亏损近两年,企业通过以销定产、收缩规模等方式加强现金管理、控制亏损规模,2025年Q3大部分主链企业经营现金流环比改善。 隆基绿能(601012.SH)董事长钟宝申认为,尽管光伏行业在经历深度调整,龙头企业也面临盈利压力,但随着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的持续深化、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十五五’期间,我国光伏产业在政策支持与市场驱动之下,行业定会突破发展困境,迈向更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

  • 光伏行业治理进入攻坚期 多部门发声:2026年将重点加强破“内卷”

    随着今年“136号”文件落地,光伏新增装机增速放缓,而产业链阶段性供需失衡仍存,行业正面临供需两侧的双重挑战。工信部与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今日召开的2025年光伏行业年度大会上均表示,明确2026年将重点加强产能调控、健全价格监测机制、强化行业自律,以破解“内卷”状态。 “2026年光伏行业治理进入攻坚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司长杨旭东在会上表示,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将重点做好多项工作,包括进一步加强产能调控,深入实施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强化光伏制造项目管理,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加快实现产能动态平衡。 对于光伏行业所面临的低价“内卷”困境,杨旭东提出,要健全价格监测机制,深入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虚假营销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低价无序竞争,重点关注价格异常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和抽查。对于存在质量不达标、功率虚标、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企业,要加强监测与跟踪处置,同时强化创新驱动、完善标准体系等。 杨旭东还表示,2026年将敦促光伏行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希望行业各企业主体之间加强协商,达成共识,协调行动,制止不正当的市场行为,积极重构新的健康产业发展环境。在这个过程中,呼吁企业主体尊重行业协会代表行业谋求共识,并大力支持行业协会代表行业所做的工作。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桂小阳在会上表示,推动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化行业合作,在自律中破解发展难题,遏制产业链部分环节“内卷式”竞争、超低价招投标等问题。 桂小阳建议,要坚决摒弃以牺牲质量和长期价值为代价的非理性竞争,倡导以技术创新、品质提升和服务优化为核心的良性竞争秩序。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和自律监督作用,倡导优质优价、公平竞争。 隆基绿能创始人、首席技术官李振国呼吁,强化行业自律,坚决抵制非理性竞争行为。他表示,一方面,要持续强化创新引领、构建韧性协同的供应链体系,积极开拓全球市场;另一方面,呼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务实合作,强化行业自律,坚决抵制非理性竞争,合力营造开放包容、规范有序、韧性高效的产业新生态。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光伏主产业链环节盈利能力逐渐改善,企业亏损持续收窄,行业价格得到修复。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行业亏损达310.39亿元,其中第三季度亏损64.22亿元,相比第二季度亏损减少56.18亿元,收窄约46.7%。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在会上亦表示,下半年在需求大幅下滑的情况下,价格并没有出现大的变化。2025年11月,组件平均价格同比增长1.34%,环比持平。截至11月底,多晶硅平均出厂价格同比增长34.4%,环比增长0.2%;光伏组件中标价格同比增长1.26%,环比增长1.3%;组件平均出厂价格同比增长1.34%,环比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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