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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逆变器集中采购(定商定价)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次集采分为4个标包,合计容量5GW。入围企业有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日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告,涵盖逆变升压一体机、集中式逆变器、组串式(集中电站)逆变器、组串式(分布)逆变器。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满足逆变器产品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配套服务等。包含逆变器及其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和指导现场安装、提供工厂图纸(如有)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配合试运行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3月19日,福建省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大唐福安溪尾 8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受理情况公示。 根据公示,项目位于福建福安市溪尾镇下邳村养殖池塘,拟利用养殖池塘上方空间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电站装机规模为80MW。 本工程拟采用720Wp 的N 型双面HJT 太阳能组件。项目属新建工程,由大唐(福安)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总投资42854.01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直流阵列、储能设备(配建1套8MW/16MWh 电化学储能系统)及35kV集电线路等并网设备组成。 项目年新增发电量11886.474 万 kWh。 项目施工工期为12个月。
3月29日,风范股份(SH:601700)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切片车间清洗区域于2026年3月27日下午16时左右发生火情引发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突发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并全力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实施现场灭火救援。在当地消防应急等部门的扑救下,相关火情已扑灭。目前,火灾事故的具体原因正在调查、核实中。 公告指出,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现场厂房、设备一定程度受损,具体损失情况正在核实评估,初步预计将对2026年全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风范股份本次受损资产已投保了财产险,并已向投保保险公司报案,相关保险核损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扬州晶樱因本次事故影响部分产品交付进度,风范股份正统筹安排,尽最大努力减少或消除对客户订单交付的影响。 风范股份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认真查明事故原因,敦促下属各子公司、各生产基地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风范股份于2026年3月25日公告称,公司现正筹划出售所持晶樱光电6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已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挂牌。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因此公告指出本次事故对评估工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风范股份将根据具体情况推进相关工作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月30日,大渡河公司阿坝茸安1150MW光伏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示,项目分三个标包,其中,标包一、标包二不包含升压站,标包三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中标企业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工程勘察及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物资采购、场内道路(不含场内主干道路)及用水、用电、通信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办理等)、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检验和试验,项目启动调试及试运、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生产、并网手续办理等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办理及各类协调工作、缺陷责任期、运维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本项目进场道路和场内主干道路另行发包,具体提交时间在投标人施工前明确)。 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红线图及场内主干道路红线图详见挂网附件。 1)光伏场区: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光伏场址阵列区内道路设计及施工、光伏支架基础施工设计及施工、箱逆变基础施工设计及施工、防洪及截排水系统施工设计及施工、场区集电线路、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 2)升压站:标包三场区内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站区围墙、防雷接地、预制舱、站内设备基础施工、消防设备的配置、辅助用房、边坡治理等附属工程施工;完成防洪、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及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升压站初设阶段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出线塔位置坐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 3)防洪、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施工期监测,满足水保、环保批复要求。 4)工程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 5)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样件外送检测试验、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及相关协调工作等; 6)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工作、质量安全咨询、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配合完成电力质量监督站及其委托单位验收的所有工作。 7)完成项目专项验收(消防、复垦、质检、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职业健康、项目启动验收等)、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相关工作。 8)项目的统调统分、节能排序、调度命名、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及所有并网报批手续办理、所有证照手续办理等工作由牵头单位标包三投标人负责,标包二投标人配合完成。另外,标包一投标人配合项目北区16号地块承包人完成项目的统调统分、节能排序、调度命名、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及所有并网报批手续办理、所有证照手续办理等工作。 9)负责所有检查、验收的报验文件编制、咨询、报审、会议组织及承办工作。 10)负责工程临时设施的租地面积测绘、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手续办理及复垦;负责临时施工占地手续办理、补偿及复垦;负责35kV集电线路塔基的征地、手续办理及补偿工作;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负责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及开工手续办理;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报征手续、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取证工作。 11)标包一承包人负责道路分界点1(经度:101°51"30.3003" 纬度:32°30"49.7145")北侧进场道路及场内主干道路段的养护、管理,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标包二承包人负责道路分界点2(经度:101°50"52.4465" 纬度:32°29"57.1391")和道路分界点3(经度:101°53"12.1050"纬度:32°26"37.9495")之间的进场道路及场内主干道路段的养护、管理,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标包三承包人负责道路分界点3(经度:101°53"12.1050"纬度:32°26"37.9495")南侧进场道路及场内主干道路段的养护、管理,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养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标段内主干道路(阵列区内道路除外)的保通、运维、安全和项目投产至项目移交生产验收前的电站安全调度、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12)负责竣工图编制,负责项目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资料收集、整编,并通过档案验收。 13)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14)运维期是并网发电至移交生产验收的时间。 各标包投标人应对上述各标包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各标包投标人负责。各标包投标人的工作界面详见第五章。 项目地: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境内 工期要求: (1)各标包总工期均为9个月,计划于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2)各标包光伏设备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各标包自并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消缺,3个月完成安全、职业卫生、水保验收,6个月完成环保、档案验收及工程结算审计及转商运行,1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试运行通过后3个月内完成达标投产初验,达标投产初验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复验。
3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1-2月份全国电力统计数据。其中,太阳能装机3248万千万,同比下降17.71%。 截至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9.5亿千瓦,同比增长15.9%。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3亿千瓦,同比增长33.2%;风电装机容量6.5亿千瓦,同比增长22.8%。 1-2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466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39小时。
3月26日,西藏林芝市朗县30万千瓦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中选候选人公示。 根据公示,中国雅江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入围。 招标公告显示,此次竞配项目规模风电及光伏总装机共30万千瓦。 根据竞配要求,确定的开发主体须与地方政府签订开发协议,并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备案,确保2027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同时,申报企业须承诺竞配相关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本次工作,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其中提到,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综合运用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卷式”竞争。精准辨识和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无正当理由,利用搜索排名、经营评价、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增加费用、拖欠账期、中止交易、内部惩戒等手段,或在补贴、优惠、红包、折扣、“满减”、“买赠”、促销等活动中,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个案进行违法判定时,要综合考虑交易标的性质、生产规模和类型、市场和销售情况、生产效率和技术、商品或服务品质等多方面因素。压实平台经营者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义务,督促平台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接受举报投诉,做好纠纷处置,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存有关记录并报告执法机构。防止平台经营者借审核管理不当干预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以下是具体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对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深远意义,准确理解修订精神和核心内容,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准确把握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工作重点 (一)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机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积极向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汇报,将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健全地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问题,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综合运用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卷式”竞争。精准辨识和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无正当理由,利用搜索排名、经营评价、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增加费用、拖欠账期、中止交易、内部惩戒等手段,或在补贴、优惠、红包、折扣、“满减”、“买赠”、促销等活动中,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个案进行违法判定时,要综合考虑交易标的性质、生产规模和类型、市场和销售情况、生产效率和技术、商品或服务品质等多方面因素。压实平台经营者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义务,督促平台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接受举报投诉,做好纠纷处置,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存有关记录并报告执法机构。防止平台经营者借审核管理不当干预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三)防治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构建多维度治理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协同机制。要结合交易方在行业中的地位、交易习惯、对中小企业以及整体市场秩序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对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是否具有优势地位进行综合判断。准确认定违法行为,主体应当为大型企业等经营者,行为上必须具有滥用优势地位的具体表现,并且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并形成了拖欠账款事实。确属违法的,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委托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调查。 (四)强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统筹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完善网络竞争规则,着力提升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常态化监管水平。运用好禁止侵害数据权益的专款规定、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准确识别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平衡好数据保护和数据利用的关系,加大对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有效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数据市场竞争秩序。及时应对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规制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准确把握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构成和实践特点,持续加大对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各类变相表现形式的甄别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数字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力度。 (五)制止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适应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持续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常见、高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确把握擅自将他人商品名称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规定的构成要件,合理界定混淆行为帮助者、违法商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既不泛化保护范围,也不放纵违法行为。把握“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原则和精神,落实商业贿赂条款中新增的对受贿方的规制规定,注重甄别实践中回扣、佣金、手续费等不同名称和存在形式,处理好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 (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因地制宜探索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法规和管理规范。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建设,配备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不断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指导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泄密风险。加快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标准,推动开展国推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升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 (七)探索反不正当竞争域外执法。探索推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则的域外适用,对在境外实施的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境内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境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决予以打击,保障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积极探索域外执法实践,加快建设专门的涉外执法人才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广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双多边国际合作交流,主动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国家的常态化沟通和项目协同,推动建立机制化合作渠道,加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治理经验与制度成果的国际传播,推动形成更加公平、透明的国际竞争规则。 三、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效实施 (八)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体系,完善反不正当竞争顶层设计。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在政府规制、监管透明、企业合规等方面有效衔接,增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型开放的话语权。及时总结监管实践经验,推动研究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条例》。系统推动制修订规范仿冒混淆、禁止商业贿赂等规章,为行政执法提供规范指引。推动研究发布相关行业市场价格与竞争行为评估报告,引导良性竞争,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反不正当竞争政策工具箱。推动健全行政执法、民事救济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与协同查核,探索形成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 (九)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持续加强平台经济、民生保障、技术创新等领域不正当竞争“首案”打击和“类案”整治,强化警示预防引导、防范系统性风险,避免推高后续治理成本。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能力,提升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着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动实现重点平台反不正当竞争处置信息与行政监管信息系统的自动对接,对主体责任不到位、出现重大舆情风险事件等情况的,加大“三书一函”适用力度。要合理把握处罚力度,做到监管执法的时度效统一、法理情协调,准确理解取消虚假宣传处罚金额下限要求的规定,准确适用关于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为经营主体创新创造和自由竞争预留空间。 (十)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加快建立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与成熟完善的市场机制相匹配的现代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体系,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推动优化和加强各层面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能力,着力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形成有利于发挥各层级履职优势的职能体系,加大对跨区域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审计、会计、电子取证、信息技术检测鉴定、存证等第三方机构对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的保障支撑。 (十一)加强竞争合规指导。通过制定出台各类指南、指引,加强对经营者合规经营的行政指导和宣传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自觉合规经营。积极鼓励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竞争合规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合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加强国别竞争政策法律研究,开展企业合规信息交流,支持我国企业应对域外竞争限制措施挑战。 (十二)推动竞争秩序共建。鼓励、支持和保护经营者监督、消费者监督、行业组织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各类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共建共治的竞争监管格局。重点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机制等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制定行业竞争规范和准则,引导行业内经营者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协调和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推动行业内经营者通过创新和合作,共同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支持竞争法学科建设,推动加快实践型、涉外型、技术型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人才培养。 (十三)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平竞争宣传活动品牌,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和竞争倡导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公平竞争理念和守法维权意识,强化尊重和崇尚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商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的竞争文化,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公平竞争环境。 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监管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全面提升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水平,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查看详情: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
3月27日,隆化中关镇交投200MW光伏复合项目光伏组件二标段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企业为企业TCL中环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单价为0.78元/W。 招标公告显示,隆化中关镇交投200MW光伏复合项目规划交流容量200MW,直流容量240MWp,本期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规划主变容量1×200MVA,本期一次建成。本标段为160MWp,采用单晶、双面双玻、固定支架610Wp及以上N型TOP Con单晶硅太阳电池组件,结构尺寸为2382(长度)*1134(宽度)。 交货期限: 第一批交货时间:2026年4月80MWp; 第二批交货时间:2026年5月80MWp。
3月26日,大渡河公司阿坝茸安1150MW光伏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分三个标包,其中,标包一、标包二不包含升压站,标包三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具体如下: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工程勘察及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物资采购、场内道路(不含场内主干道路)及用水、用电、通信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办理等)、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检验和试验,项目启动调试及试运、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生产、并网手续办理等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办理及各类协调工作、缺陷责任期、运维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本项目进场道路和场内主干道路另行发包,具体提交时间在投标人施工前明确)。 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红线图及场内主干道路红线图详见挂网附件。 1)光伏场区: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光伏场址阵列区内道路设计及施工、光伏支架基础施工设计及施工、箱逆变基础施工设计及施工、防洪及截排水系统施工设计及施工、场区集电线路、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 2)升压站:标包三场区内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站区围墙、防雷接地、预制舱、站内设备基础施工、消防设备的配置、辅助用房、边坡治理等附属工程施工;完成防洪、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及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升压站初设阶段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出线塔位置坐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 3)防洪、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施工期监测,满足水保、环保批复要求。 4)工程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 5)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样件外送检测试验、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及相关协调工作等; 6)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工作、质量安全咨询、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配合完成电力质量监督站及其委托单位验收的所有工作。 7)完成项目专项验收(消防、复垦、质检、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职业健康、项目启动验收等)、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相关工作。 8)项目的统调统分、节能排序、调度命名、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及所有并网报批手续办理、所有证照手续办理等工作由牵头单位标包三投标人负责,标包二投标人配合完成。另外,标包一投标人配合项目北区16号地块承包人完成项目的统调统分、节能排序、调度命名、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及所有并网报批手续办理、所有证照手续办理等工作。 9)负责所有检查、验收的报验文件编制、咨询、报审、会议组织及承办工作。 10)负责工程临时设施的租地面积测绘、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手续办理及复垦;负责临时施工占地手续办理、补偿及复垦;负责35kV集电线路塔基的征地、手续办理及补偿工作;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负责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及开工手续办理;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报征手续、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取证工作。 11)标包一承包人负责道路分界点1(经度:101°51"30.3003" 纬度:32°30"49.7145")北侧进场道路及场内主干道路段的养护、管理,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标包二承包人负责道路分界点2(经度:101°50"52.4465" 纬度:32°29"57.1391")和道路分界点3(经度:101°53"12.1050"纬度:32°26"37.9495")之间的进场道路及场内主干道路段的养护、管理,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标包三承包人负责道路分界点3(经度:101°53"12.1050"纬度:32°26"37.9495")南侧进场道路及场内主干道路段的养护、管理,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养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标段内主干道路(阵列区内道路除外)的保通、运维、安全和项目投产至项目移交生产验收前的电站安全调度、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12)负责竣工图编制,负责项目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资料收集、整编,并通过档案验收。 13)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14)运维期是并网发电至移交生产验收的时间。 各标包投标人应对上述各标包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各标包投标人负责。各标包投标人的工作界面详见第五章。 项目地: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境内 工期要求: (1)各标包总工期均为9个月,计划于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2)各标包光伏设备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各标包自并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消缺,3个月完成安全、职业卫生、水保验收,6个月完成环保、档案验收及工程结算审计及转商运行,1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试运行通过后3个月内完成达标投产初验,达标投产初验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复验。
从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悉,3月26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100MWp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招标公告显示,装机规模200MW(直流侧),全部为户用光伏,单户备案容量10-160kW,覆盖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旗县约1500户,建设规模约100MW。 据悉,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铎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嘉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旗县;计划投资金额约2250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竣工投产。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6日上午9: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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