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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据商务部消息,中方将在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框架下, 暂停实施10月9日公布的锂电池及其材料出口管制措施一年 ,并将根据后续情况 研究细化配套方案 。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暂停措施涉及此前拟纳入出口许可管理的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池制造设备及关键原材料(如人造石墨、正负极材料等) 。短期内将有助于缓解市场对出口审批不确定性的担忧,稳定上下游供需预期。 分析认为,政策调整释放出中美经贸关系阶段性缓和信号,有利于 锂电产业链出口订单执行与国际合作恢复 。但同时市场仍需关注一年期暂停到期后的政策走向及细则变化。 公告原文: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 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考税则号列:85076000)。 (二)3B901.a. 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 : 1. 卷绕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2. 叠片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3. 注液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4. 热压机; 5. 化成分容系统; 6. 分容柜。 (三)3E901.a.用于生产3A001项所管制物项的技术。 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a.1. 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 3 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参考税则号列:28429040)。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a. 镍钴锰氢氧化物 (参考税则号列:28539030); b. 镍钴铝氢氧化物 (参考税则号列:28539050)。 (三)3C901.a.3. 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四)3B901.b. 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设备: 1.辊道窑; 2.高速混料机; 3.砂磨机; 4.气流粉碎机。 三、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b.1.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 (二)3C902.b.2. 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混合的负极材料 。 (三)3B901.c.1.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 : a.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 3 的立式造粒釜; b.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 3 的连续造粒釜。 (四)3B901.c.2.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石墨化设备 : a. 箱体炉; b. 艾奇逊炉; c. 内串炉; d. 连续石墨化炉。 (五)3B901.c.3.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包覆改性设备 : a. 容积大于300 L的融合包覆设备; b. 容积大于60 m 3 的喷雾干燥设备; c. 桶体直径大于0.5 m的化学气相沉积(CVD)回转窑。 (六)3E901.b.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工艺及技术 : 1. 造粒工艺; 2. 连续石墨化技术; 3. 液相包覆技术。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对上述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SMM 分析: 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改管制措施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 一、管制内容全面: 本次石墨负极相关物项管制聚焦 “材料 - 设备 - 技术” 全产业链,管控范围清晰且标准明确,为实际执行提供精准依据: 材料本身管制:明确将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与天然石墨混合负极材料纳入管制清单。根据公告要求,上述两类材料出口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法规,提前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出口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出口,从源头管控核心负极材料的跨境流动。 生产设备管制:涵盖了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多种关键设备,包括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m³ 的立式造粒釜和连续造粒釜、箱体炉、艾奇逊炉、内串炉、连续石墨化炉等石墨化设备,以及容积大于300L的融合包覆设备、容积大于60m³的喷雾干燥设备、桶体直径大于0.5m的化学气相沉积(CVD)回转窑等包覆改性设备。 生产工艺及技术管制:将石墨负极生产中的三大核心技术 ——造粒工艺(决定材料颗粒形态与密度)、连续石墨化技术(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纯度的关键)、液相包覆技术(优化材料界面性能的核心手段)纳入管制,从技术根源限制行业核心竞争力外流,守住产业链技术安全底线。 二、基于军民两用属性,锚定国家安全与国际义务 从应用场景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是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的核心组成部分 —— 在民用领域,支撑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产业发展;在军事领域,其直接影响无人机、单兵作战装备、水下潜航器等装备的续航能力与作战效能,关乎国防安全。 从法规依据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对具有军民两用属性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是依法维护国家利益、防范技术滥用与扩散风险的常规且必要手段,符合国际通行的出口管制规则。 三、行业影响:短期调整与长期重塑并存,全球产业链格局生变 对国内企业的影响:对于出口导向型企业面临订单与份额挑战,短期内可能因许可审批流程、客户供应链调整等因素,面临出口订单延迟、部分海外市场份额流失的压力。但从长期来看,政策会倒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固态电池、天然石墨负极等非管制领域寻求技术突破,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国内企业也可能会加强与国内电池企业的合作,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对全球产业链的影响:中国是全球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核心供应国,此次管制将直接引发全球负极材料供应链格局调整。短期内,国际市场可能面临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供应紧张,叠加设备与技术管制导致的产能扩张受限,预计全球负极材料价格将出现阶段性上涨,进而推动动力电池生产成本上升。长期来看,为应对供应链风险,海外可能会加速全球锂电池产业链布局,技术竞争也会进一步提速。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2025年第58号文件公告原文: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考税则号列:85076000)。 (二)3B901.a.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 1. 卷绕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2. 叠片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3. 注液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4. 热压机; 5. 化成分容系统; 6. 分容柜。 (三)3E901.a.用于生产3A001项所管制物项的技术。 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a.1.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3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参考税则号列:28429040)。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a. 镍钴锰氢氧化物(参考税则号列:28539030); b. 镍钴铝氢氧化物(参考税则号列:28539050)。 (三)3C901.a.3.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四)3B901.b.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设备: 1.辊道窑; 2.高速混料机; 3.砂磨机; 4.气流粉碎机。 三、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b.1.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二)3C902.b.2.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混合的负极材料。 (三)3B901.c.1.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 a.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3的立式造粒釜; b.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3的连续造粒釜。 (四)3B901.c.2.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石墨化设备: a. 箱体炉; b. 艾奇逊炉; c. 内串炉; d. 连续石墨化炉。 (五)3B901.c.3.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包覆改性设备: a. 容积大于300 L的融合包覆设备; b. 容积大于60 m3的喷雾干燥设备; c. 桶体直径大于0.5 m的化学气相沉积(CVD)回转窑。 (六)3E901.b.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工艺及技术: 1. 造粒工艺; 2. 连续石墨化技术; 3. 液相包覆技术。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对上述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0月9日
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2025年第58号,决定对 锂电池、正极材料和石墨负极材料 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该措施将于2025年11月8日正式实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 根据公告,受管制的物项包括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高端锂离子电池、关键电池生产设备、多种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以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相关生产设备、技术。 这是中国在 关键矿产资源领域 系 列管控措施的最新进展,此前已对 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稀土物项 等实施了类似管制。 公告原文: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 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考税则号列:85076000)。 (二)3B901.a. 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 : 1. 卷绕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2. 叠片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3. 注液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4. 热压机; 5. 化成分容系统; 6. 分容柜。 (三)3E901.a.用于生产3A001项所管制物项的技术。 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a.1. 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 3 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参考税则号列:28429040)。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a. 镍钴锰氢氧化物 (参考税则号列:28539030); b. 镍钴铝氢氧化物 (参考税则号列:28539050)。 (三)3C901.a.3. 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四)3B901.b. 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设备: 1.辊道窑; 2.高速混料机; 3.砂磨机; 4.气流粉碎机。 三、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b.1.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 (二)3C902.b.2. 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混合的负极材料 。 (三)3B901.c.1.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 : a.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 3 的立式造粒釜; b.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 3 的连续造粒釜。 (四)3B901.c.2.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石墨化设备 : a. 箱体炉; b. 艾奇逊炉; c. 内串炉; d. 连续石墨化炉。 (五)3B901.c.3.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包覆改性设备 : a. 容积大于300 L的融合包覆设备; b. 容积大于60 m 3 的喷雾干燥设备; c. 桶体直径大于0.5 m的化学气相沉积(CVD)回转窑。 (六)3E901.b.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工艺及技术 : 1. 造粒工艺; 2. 连续石墨化技术; 3. 液相包覆技术。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对上述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0月9日 SMM分析 一、管制范围全覆盖:从电池成品到制造技术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出口管制措施涵盖锂电池产业链的多个关键环节。 高端锂离子电池方面,管制针对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 这一技术指标远高于普通动力电池水平,涵盖了当前最先进的电池产品。 电池制造设备也被纳入管制范围,包括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热压机、化成分容系统和分容柜等核心装备。 这些设备是构建电池生产线的关键,直接影响电池产品的性能和质量。 正极材料领域,管制涉及高压实磷酸铁锂材料(压实密度≥2.5g/cm³且克容量≥156mAh/g)、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镍钴锰氢氧化物、镍钴铝氢氧化物)以及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石墨负极材料方面,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及其与天然石墨的混合材料被纳入管制。 同时,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石墨化设备和包覆改性设备,以及相关工艺技术也受到限制。 需要明晰的是管制不等同于禁止。本次管制更多的目的是限制海外锂电产业链本地化建设,以及高端技术的发展。 二、精准政策布局:维护安全与保障产业并重 此项政策出台遵循了中国在关键战略资源领域一贯的精准管控思路。 从法律依据看,该措施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解释类似措施时曾表示,这是“顺应我国技术发展变化形势、完善技术贸易管理的具体举措”,旨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从技术维度分析,此次管制聚焦高端锂电池及材料,并未涉及全产业链。 例如,仅对能量密度≥300Wh/kg的高端电池进行限制,这一标准高于当前大部分动力电池水平。 三、产业影响深远:重塑全球电池供应链格局 中国在全球锂电池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 此次出口限制将极大影响海外锂电池本土化制造进程 。 根据行业数据,中国在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领域的全球市场份额均超过70%,在电池制造环节的产能占比超过80%。 此项管制措施的出台,将直接影响全球高端电池产品的供应格局。 国际电池厂商可能面临高端锂离子电池供应短缺,或需要加速自身技术研发和产能建设。 海外新能源汽车企业依赖高端电池产品的项目可能面临供应链调整压力,需要重新评估电池技术路线和供应商选择。 对于国内产业链而言,短期内可能面临市场调整压力,但长期看有利于保持中国在高端电池领域的领先优势。 同时,政策将促使中国电池企业更加注重国内市场,加速国内高端电池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四、企业合规指引:明确申报要求与法律责任 根据公告要求,出口经营者在出口上述物项时,需依照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企业需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 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 对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机制,对拟出口物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如有无法确定是否属于管制物项的情况,可通过官方渠道咨询,避免因违规出口而承担法律责任。 五、结语 随着中国此次出口管制措施的出台,日韩、欧美电池企业将面临高端材料供应和技术获取的双重挑战。 短期内,全球高端电动车和高能量密度储能系统项目或将面临供应链压力。而中国动力电池产业,则在国家安全与产业竞争优势的双重目标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今 年以来,国家 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 “两新”政策的决策部署, 有序 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 资金 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各地各 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实施机制,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政策 取得积 极成效。 今年 1 - 8 月, 全国共有 3.3 亿人次申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带动相关商品销售额超过 2 万亿元 ; 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文化办公用品、家具、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 28.4% 、 22.3% 、 22.0% 、 21.1% ,支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4.6%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会同财政部,向地方下达 了 今年第四批 690 亿元超长期特 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至此,全年 3000 亿 元中央资金已全部下达。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组织地方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完善资金使用计划,均衡有序支出补贴资金,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严厉打击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平稳有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动补贴资金用到实处、见到实效。
政策原文 (一)实施对象 对货物名称为 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 (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申报要求 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依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海关检验 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 (四)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政策深度分析 (一)出口许可证管理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企业需向主管部门申领许可证,否则将无法出口。这一措施将有效堵塞无证出口的漏洞,规范市场秩序。具体而言,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资质要求:企业需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具备有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申报程序:企业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等。 许可证申领:企业需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需重新申领。 (二)境外售后服务能力 车企需具备与出口量相匹配的境外维修服务能力。例如,一类企业需达到50个以上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企业还需提交海外服务网络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配件储备:配件储备率不低于20%,确保常见故障的配件供应。 维修响应时间: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确保用户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支持。 服务网点布局:服务网点需覆盖主要出口市场,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 (三)海关检验 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将依据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企业需确保出口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否则将面临海关的严格审查和处罚。 行业影响 (一)提升品牌形象 通过规范出口秩序和提升售后服务能力,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形象将得到显著提升。这将有助于构建健康可持续的出口生态,增强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 该政策标志着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从“规模扩张”全面转向“质量为先”,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在海外市场的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屏障。企业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和品牌忠诚度。 (三)强化企业责任 强化了“谁出口、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推动企业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企业需在技术研发、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方面加大投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未来展望 (一)技术与服务升级 随着政策的实施,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将面临更高的出口标准和要求。这将促使企业加大在技术研发、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投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例如,企业需在电池技术、自动驾驶技术等方面持续创新,同时在海外市场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二)市场拓展与合作 政策的实施将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国际市场上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企业将有机会与更多国际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拓展市场份额。例如,与国际汽车制造商、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提供商合作,共同提升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国际市场影响力。 (三)全球市场格局变化 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提升,全球汽车市场格局将发生显著变化。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将在全球市场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推动全球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方向发展。 此次政策的发布和实施,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步。通过规范出口秩序和提升售后服务能力,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用户体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这将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全球市场的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市场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
一、政策调整细节 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暂停时间:自2025年9月28日24:00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正式暂停。 过渡期安排:2025年1月1日至9月28日期间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消费者,需在2025年10月20日24:00前通过“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微信小程序或“苏服办”APP提交完整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新补贴申请。 审核与补正:已按期提交申请的消费者,需通过平台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正申请资料,须在2025年10月31日24:00前完成提交,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申请。 汽车报废更新限额管理 资格领取:自2025年9月29日0:00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行“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具体实施办法及资格领取方式将另行通知。 过渡期安排:9月28日前取得新车发票的消费者,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按调整前政策正常提交受理。 二、政策调整背景与影响 此次政策调整是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中“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格调控”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这一调整意味着江苏省在2025年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效率。
无负极电池,电动汽车的下一个革命? 铜箔上生长出的纳米结构,如同微小的手指引着锂离子整齐排列,曾经肆虐生长的枝晶在这双“手”的引导下变得规规矩矩。 “电池容量提升约25%,续航里程增加近150公里。”日本电子巨头松下在2025年9月宣布,计划在未来约两年内开发出无负极电池技术。作为特斯拉的主要电池供应商,松下的这一动向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与此同时,中国遂宁射洪市锂电产业园,一项投资55亿元的5000吨固态电池复合金属锂负极材料项目正式签约。项目投资方重庆锂德能源科技是全球仅有的两家掌握金属锂粉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 学术界同样活跃。从西北工业大学到同济大学,从台湾明志科技大学到福州大学,全球实验室正争相攻克无负极电池技术难题。 01 何谓“无负极”? 传统锂电池在制造时,负极材料必不可少。而无负极电池在制造阶段完全不设负极材料,直到首次充电时才在电池内部形成锂金属负极。 这一微小改变带来了巨大优势。宁德时代在2025年4月推出的“自生成负极”技术,通过纳米级界面层将离子传导速度提升百倍。 理论能量密度是核心指标。西北工业大学马越教授团队开发的无负极软包电池,展现出450 Wh/kg的质量能量密度和1355 Wh/L的体积能量密度。 这一数字远超当前最先进的锂离子电池。 02 技术挑战 无负极电池的商业化道路上面临多重挑战。 锂枝晶生长是最为棘手的问题。锂枝晶不仅会导致电池容量衰减,还可能刺穿隔膜,引发电池短路起火。 同济大学联合团队在《科学》杂志发表的研究成果,首次发现了固态锂电池金属锂负极的疲劳失效现象。 “疲劳是金属材料在受到循环载荷作用时普遍面临的问题。”研究人员发现,金属锂负极在受到可逆剥离/镀层引起的循环机械载荷作用时会发生由疲劳造成的失效。 循环寿命短是另一大挑战。目前无负极电池的循环寿命普遍低于200次,远不能满足电动汽车的需求。 台湾明志科技大学的研究人员指出,完全无锂的“阳极自由”电池面临锂离子沉积不均匀、固体电解质界面不稳定等问题。 03 创新解决方案 面对技术难题,全球研究团队提出了多种创新解决方案。 集流体改造是有效途径之一。台湾明志科技大学的研究团队通过热氧化和湿法工艺在铜箔上构建了CuO/PDA双层人工固体电解质界面。 该设计使Li//PDA@Cu-30半电池在1 mA cm⁻²下实现97.80%的库伦效率,LFP全电池经800次循环仍保持85.87%容量保持率。 预锂化技术是另一突破口。西北工业大学马越教授团队创新设计了一种预锂化离子补偿隔膜Li2S@C|PE。 该方法在首次充电过程中可按需补充定制化的Li⁺库存,同时构建富含锂硫化物的正极界面。 界面工程同样关键。西北工业大学黄维院士团队官操教授课题组构建了一种顶部LiPON保护的三维有序空心氧化锌基体。 研究显示,即使在100%空腔利用率条件下,该体系仍能实现三维空腔内高效且可逆的锂沉积-剥离过程,并保持结构完整性。 04 产业化进程 无负极/锂金属负极技术正处在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应用的前夜。 松下公司计划在未来约两年内开发出无负极电池技术。该技术有望将电动汽车的电池容量提升约25%。 在中国,重庆锂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5亿元的5000吨固态电池复合金属锂负极材料项目正式签约。 该公司计划2026年实现400吨级产能投产;2027年达到800吨级产能并申报IPO;2030年实现5000吨级产能投产。 学术界与产业界的合作也在加强。清华大学实验室与重庆锂德能源科技联合开展金属锂与固态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应用研制。 05 未来展望 随着研究不断深入,无负极电池技术前景可期。 福州大学郑云教授等在《Advanced Materials》上发表的综述文章,系统性地从“有效锂损失”角度剖析了无负极固态锂金属电池面临的挑战。 创新性地提出“有效锂损失 = 不可逆锂损失 + 迟缓锂动力学”的公式,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台湾明志科技大学的研究团队发现,聚多巴胺的氮原子通过“获取-补偿”机制调控锂沉积,可实现均匀的锂沉积。 这种生物启发的PDA材料与金属氧化物结合,为解决锂金属电池关键瓶颈提供了新策略。 无负极电池的能量密度优势明显。但循环寿命和安全问题仍是瓶颈。 西北工业大学的马越教授指出,采用预锂化隔膜策略的安时级无阳极软包电池,已实现450 Wh/kg的质量能量密度。 然而,从实验室的纽扣电池到车规级大容量电池的跨越,需要解决界面降解、正极结构崩塌及锂沉积不可逆等一系列问题。 这项技术走出实验室、实现商业化量产的时间点,可能在2026-2027年左右。届时,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将再上一个新台阶。
距会议举办 仅剩8天 ASCC 2025 SMM(第七届)汽车供应链大会暨新材料应用高峰论坛 会议时间:2025年9月3日-5日 会议地点:湖北·武汉 联投丽笙酒店 参会企业: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雷诺汽车、小米汽车、广州小鹏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吉利汽车、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极氪汽车、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扫码查看会议详情 01 观众免费参观! 现场展示代表性车型 蔚来汽车、乐道汽车、岚图汽车 20+展商集中亮相 立中集团、鸿劲新材、齐力澳美、新井田、鑫林模具、瑞格金属、泰利振特、奋安铝业、智新科技、金益科技、中新铝业、肯联英利、德玛士、中南钢铁、阿卢米科技、幸福铝材... 部分展商以及产品简介 立中集团 展位号:A1 新井田 展位号:A2 鸿劲新材 展位号:A5 扫码查看会议详情 瑞格金属 展位号:B6 瑞格金属 展位号:B6 泰利振特 展位号:B8 扫码查看会议详情 智新科技 展位号:B10 金益科技 展位号:B11 中创股份 展位号:B12 扫码查看会议详情 肯联英利 展位号:B13 德玛士 展位号:B14 中南股份 展位号:B15 扫码查看会议详情 阿米卢 展位号:B16 幸福铝业 展位号:B18 齐力澳美 展位号:C01 扫码查看会议详情 02 住宿预订指南 距离会议开始仅剩7天 已报名参会的人员注意!!! 您是否已经预定好酒店了呢? 没有的话,看这里!!! 以下是住宿预订指南 酒店基本信息 酒店名称: 武汉联投丽笙酒店 酒店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 269号 酒店电话: +86-27-84756666-0 预定方式 1. 电话预订 : 13253906511(微信同号,销售经理:庄经理)-提参加《汽车会》住宿预订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20:30 2. 二维码预定: 房间类型及参会期间优惠价 03 论坛日程 扫码查看会议详情 04 论坛详细日程 9月3号下午 汽车三电生态链论坛 05 车企参观 -猛士科技 特邀支持单位: 猛士科技 参观时间: 9月5号下午13:00-15:30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经济开发区朱山湖大道666号 猛士917 猛士M817 扫码查看会议详情
2025H1 中国新能源车市场回顾: 两新政策+购置税减免+车企价格战 2025 年上半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增长,同比增速亮眼 ( +25% ) ,分国家/地区来看, 中国 2025H1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领跑全球,渗透率为 46.6% ,政策支持与价格战推动本土品牌强势增长,出口量再创新高; 欧洲 市场需求有所修复,但新能源汽车同比增速仅小个位数,受补贴退坡和供应链瓶颈制约,中国车企加速本土化布局抢占份额; 美国 新能源车销增速落后于中欧,高利率和政策不确定性抑制市场潜力; 东南亚、拉美 等新兴市场初现爆发迹象。 图一: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及分国别占比 2025 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在两新政策+购置税减免的背景下延续2024H2的增长态势继续快速增长,H1新能源车销量为 693.5万辆 。 图二:中国新能源车销量及同比增速 图三:中国新能源车月度渗透率 从政策工具箱来看,2025H1形成了 以购置税减免为核心、以旧换新补贴为助推、地方配套政策为补充的多层次激励体系 。购置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维持单车最高3万元的减免额度,这项政策直接降低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根据市场调研数据,在15-20万元价格区间的车型中,购置税减免相当于车价的8.5%,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显著影响。 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在今年实现了重要突破。补贴范围从国五扩展到部分国四排放标准车辆,单车补贴上限提升至1.5万元。这项政策产生了明显的置换带动效应,上半年通过以旧换新渠道销售的新能源汽车达到120万辆,占整体销量的25%。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区域分化现象。以上海、深圳为代表的一线城市政策执行效率较高,补贴资金使用率达到95%以上,而部分三四线城市由于配套措施不完善,政策效果打了折扣。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总数达 1610万个 ,同比增长55.6%。其中公共充电设施409.6万个,私人充电设施1200.4万个,分别增长36.7%和63.3%。广东、浙江、江苏等TOP10地区公共充电桩占比67%。充电网络密度提升带来的"续航焦虑"缓解,间接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数据显示,在充电桩密度超过3个/平方公里的区域,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增速比其他区域高出40%。 路权政策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目前全国已有80个城市实施了新能源汽车不限行政策,这些城市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达到全国的65%。特别是在北京、广州等实行严格限行的城市,新能源汽车的路权价值相当于车价的3-5%,成为重要的购买动机。 图四:中国新能源车批发量、零售量 2025H1“ 零公里二手车”事件备受国家关注。 零公里二手车是指新车刚完成上牌注册,就以二手车的名义重新流入市场,属于变相降价,为价格战本就激烈的市场推波助澜,影响行业利润和良性发展。 批发口径和零售口径的销量差值一定程度上能侧面反映经销商库存水平,2025H1一部分主机厂和经销商有较大的库存压力,较高的整车库存水平是主机厂和经销商加入价格内卷的动机之一。 2025 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价格竞争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1 ) Q1价格战以"增配不加价"为主要形式 ,车企通过配置升级来维持价格体系。比亚迪率先将L2+级智能驾驶功能下放到15万元级别车型,带动全行业配置升级浪潮。然而市场反馈显示,消费者对智能驾驶功能的实际使用频率和支付意愿都低于预期。 2 )进入Q2后,价格战为减配降价。 多家车企开始推出减配降价车型,通过简化配置来降低价格门槛。以比亚迪元UP为例,推出7.48万元的入门版,相比原版降价2.5万元,但取消了部分智能驾驶功能。这种策略调整反映出市场消费心理的变化:在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消费者更关注基础出行功能的性价比。 市场竞争格局正在经历深刻重构。比亚迪继续保持领先地位,上半年销量214.6万辆,但33%的增速较2024年同期有所放缓。新势力阵营出现明显分化:小米汽车凭借SU7和YU7两款产品实现突破,累计订单突破50万辆;理想汽车则出现同比下滑,反映出增程式技术路线面临的挑战;零跑和小鹏通过聚焦10-15万元主流市场实现逆势增长。 合资品牌在新能源转型中整体表现乏力。主流合资品牌的新能源渗透率仅为5.3%,明显落后于市场整体水平。除大众ID系列保持一定市场份额外,其他合资品牌的新能源产品普遍存在定位模糊、性价比不足的问题。这种局面如果持续,合资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地位将面临根本性挑战。 图五:中国新能源车纯电销量及增速 图六:中国新能源车插电销量及增速 2025 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中,纯电动(BEV)和插电混动(PHEV)两大技术路线呈现出差异化的发展特征和市场表现。从市场格局来看, BEV虽然仍占据主导地位,但增速明显放缓,反映出市场逐渐进入成熟期;而PHEV则保持强劲增长势头,成为拉动市场增长的重要引擎 。这种分化现象背后,实质上是两种技术路线在满足不同用户需求方面的价值体现。 从技术特性来看,BEV产品在智能化、驾乘体验方面具有先天优势,这使其在年轻消费群体和科技爱好者中更受欢迎。随着电池技术进步和充电设施完善,BEV的续航焦虑正在逐步缓解,但在长途出行场景下仍存在局限。相比之下,PHEV凭借"油电双用"的特性,更好地满足了家庭用户对于出行自由的追求,特别是在充电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的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地区展现出更强的适应性。值得注意的是,PHEV技术本身也在快速演进,纯电续航里程的提升使其在日常通勤场景下已接近纯电体验。 从消费群体来看,两类产品呈现出明显的用户画像差异。BEV用户更多集中在限购城市,以增购用户为主,对智能化配置接受度更高;PHEV用户则更多分布在非限购地区,以家庭首购用户为主,更看重产品的全能属性。这种用户结构的差异,也导致了两类产品在渠道策略、营销方式上的分野。BEV品牌更倾向于采用直营模式打造品牌体验,而PHEV品牌则更依赖传统经销商网络实现市场下沉。 从市场竞争格局观察,BEV市场已形成相对稳定的头部阵营,特斯拉和比亚迪的双寡头格局短期内难以撼动,新势力品牌面临增长瓶颈;而PHEV市场虽然比亚迪占据绝对优势,但理想、问界等品牌在细分市场建立了差异化竞争力,传统车企的混动产品也在快速跟进,竞争格局仍存在变数。这种差异反映出BEV市场更强调规模效应和技术积累,而PHEV市场则给差异化竞争者留下了更多机会。 长远来看,两种技术路线将沿着各自的发展路径持续演进。BEV将重点突破快充技术和能量密度,进一步改善用户体验;PHEV则会朝着"更大电池、更高效率"的方向发展,提升纯电模式的使用占比。在市场层面,BEV需要突破价格战困局,通过技术创新创造新的价值增长点;PHEV则要抓住市场下沉机遇,扩大在非限购城市的渗透率。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技术融合趋势加强,两类产品的界限可能逐渐模糊,出现更多跨界产品形态。 展望2025年下半年,我们认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1 )政策刺激效应可能边际递减。 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超过50%,政策驱动的增长模式将逐步让位于市场内生增长。购置税减免政策在2026年将调整为减半征收,这可能引发年底的抢购潮,但也意味着政策红利开始消退。 2 )技术迭代将加速行业洗牌。 固态电池、800V高压平台、城市NOA等新技术将在下半年进入量产关键期。在这些领域有技术储备的企业将获得竞争优势,而技术跟不上的企业可能面临淘汰风险。 3 )行业整合将加速推进。 预计下半年将出现更多并购重组案例,尾部品牌的退出速度加快。具有规模优势和资金实力的头部企业将通过并购扩大市场份额。 4 )直接的降价促销措施将减少,但市场仍是低价竞争。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反内卷”背景下,新能源汽车的价格进一步下沉将有所停滞,但同时目前车价未有任何上涨信号,且新车型首发价格低于预期,预计主机厂仍维持以价换量的战略。
首批参会企业名单出炉 已确认30余位发言嘉宾、 300+参会嘉宾 预计规模:600+参会嘉宾 会议信息 【会议名称】 ASCC 2025 SMM(第七届)汽车供应链大会暨新材料应用高峰论坛 【会议时间】 2025 9.3-5 【会议地点】 湖北·武汉联投丽笙酒店 【六大论坛】 论坛一:汽车三电生态链论坛 论坛二:商用车技术跃迁与全球化新机遇论坛 论坛三:企业家高层论坛 论坛四:海外国际论坛 论坛五:汽车底盘&车身论坛 论坛六:低空经济论坛 【闭门交流会】 · 汽车钢材料闭门交流论坛 ·汽车材料成本剖析及车企海外供应链需求分享 【企业考察】 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定向邀请) 会议亮点 日程概览 详细议程 1 汽车三电生态链论坛 2 商用车技术跃迁与全球化新机遇论坛 3 企业家高层论坛(大会主论坛) 4 海外国际论坛 5 汽车底盘&车身论坛 6 低空经济论坛 汽车钢材料闭门交流论坛 闭门交流会 汽车材料成本剖析及车企海外供应链需求分析 展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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