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快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川:加快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1月9日消息,四川发改委于近日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建成单桩功率原则上不小于60千瓦乡村公共充电桩2.2万个以上,其中城乡融合片区不低于1.5万个,农村片区不低于7000个,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

11月9日消息,四川发改委于近日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建成单桩功率原则上不小于60千瓦乡村公共充电桩2.2万个以上,其中城乡融合片区不低于1.5万个,农村片区不低于7000个,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新能源汽车销售体验和维修服务网点“县县全覆盖”。

《方案》的重点任务围绕加快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这三个方面,提出8条措施。

其中,在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方案》明确要提供适宜农村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鼓励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新能源车型,特别是底盘高、空间大的中小型SUV、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

健全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对新能源二手车加强检查和整修,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将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进一步下沉至县城或乡镇。鼓励农村地区汽车维修站通过代理加盟等方式,转型建设集成多品牌汽车销售、二手车评估买卖、维修保养、充换电、应急救援等功能和业态多元的新能源汽车共享服务站,为农村地区居民购买和维修新能源汽车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缓解购买使用顾虑。

同时,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提供汽车维保、充电桩维护等相关职业教育,将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效衔接。

此外,《方案》还指出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2030年前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同时,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申基础设施优化布局,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申,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优化财政支持政策,统筹中、省资金,对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鼓励市(州) 、县(市、区)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合理统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充申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申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融资方式。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农村充电基础设施的保险产品。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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