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从2021年起,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纯碱、磷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超高功率以下石墨电极、钢铁(已进入产能置换公示阶段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铁合金、电解铝、氧化铝(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除外)、蓝宝石、无下游转化的多晶硅、单晶硅等新增产能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在区内实施产能和能耗减量置换。除国家规划布局和自治区延链补链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外,“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合理有序控制数据中心建设规模,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附件下载1: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
对于钢铁市场而言,内蒙古地区钢厂较少同时此前新增项目基本审批结束,因此影响有限。
对铝行业而言,前期内蒙古地区电解铝厂减产消息短期刺激沪铝盘面大涨,原铝进口窗口再次打开。目前消息上的刺激已经慢慢被市场消化,且此不新增电解铝产能项目短期实际影响也很小。宏观短期宽松与基本面利多双共振,沪铝短期受资金大进大出影响或于高位震荡,中期关注多空头情绪变动,建议下游采购以按需为主,国内单边建议谨慎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