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1528

  • 莱茵河水位过低  德国化工、钢铁大厂原料开始告急

    欧洲热浪带来的经济打击正在逐步显现,制造业强国德国正因为商业运河——莱茵河水位过低,而陷入供应链的麻烦之中。 目前,莱茵河驳船的关键阻塞点考布,其水位在本周降至今年最低水平。而水位过低意味着德国80%的内陆货物运输,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将大大受限,因为货船将无法满载航行。 德国化学品制造商科思创30%的成品通过莱茵河运输,并依靠莱茵河接收其生产的大部分原料。另一家化工巨头巴斯夫夫称,其已经开始使用低水位可用的货船来为其路德维希港工厂供应物资,该生产基地40%的原材料也通过莱茵河进行运输。

  • 7月25日20时38分,涟钢硅钢一期CP1机组第一卷成品正式下线。 涟钢冷轧硅钢一期一步项目包含一条连续退火机组(CA)、一条常化酸洗机组(CP),其中的硅钢热处理炉均由中冶南方热工设计建设。CA1机组连续退火炉于4月19日成功点火,6月30日成品下线,本次CP1机组成品下线,标志着两条机组全部热试成功,又一次展现了中冶南方热工项目团队优秀的项目执行能力与“理性承诺 说到做到”的服务观。 CP1是涟钢自主建设的首条常化酸洗生产线,产品覆盖高磁感、高牌号无取向硅钢以及高磁感取向硅钢。常化炉作为其中的关键设备,品质好坏直接决定硅钢产品性能。 CP1常化炉在加热段、均热段使用组合加热方式,炉温控制精度高,采用无氧化加热技术和烟气余热梯级利用技术,提升热效率,同时降低燃气消耗,部分炉段实现“零排放”;在冷却段采用组合冷却方式,能同时满足无取向高牌号硅钢的均匀冷却和取向硅钢的快速冷却工艺要求,保证高牌号、高磁感产品质量。 中冶南方热工项目团队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做好项目后续收尾工作,助力涟钢优化硅钢工艺技术,升级硅钢产品结构,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 德国莱茵河水位降至年内新低 化工、钢铁大厂原料开始告急

    欧洲热浪带来的经济打击正在逐步显现,制造业强国德国正因为商业运河——莱茵河水位过低,而陷入供应链的麻烦之中。 目前,莱茵河驳船的关键阻塞点考布,其水位在本周降至今年最低水平。 而水位过低意味着德国80%的内陆货物运输,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将大大受限,因为货船将无法满载航行。 去年,德国就因为莱茵河水位降低而头疼不已,通过德国水路运输的货物量录得1.82亿吨,较2021年下降了6.4%,创下德国统一以来的最低水平。 现在,由于热浪不断,德国联邦水道和航运局预计水位将继续下降。而这将对德国的制造业产生噩梦般的影响,经验显示,如果考布水位连续30天低于78厘米,那么德国的工业生产总值将下降1%。 工业生产、销售皆受阻 德国化学品制造商科思创 30% 的成品通过莱茵河运输,并依靠莱茵河接收其生产的大部分原料。据科思创莱茵河特别工作组负责人Uwe Arndt称,气候变化和频繁的低水位现象给科思创及其他公司带来了重大挑战。 该公司在德国北威州的三家主要工厂都位于莱茵河边,主要生产塑料聚氨酯、聚碳酸酯模克隆、二ben基jia烷二异氰酸酯等产品,是汽车、建筑、日用化学品等行业的关键上游。而这三家工厂的产能约占到该公司全球产能的 30% 。 另一家化工巨头巴斯夫也深受其苦。据巴斯夫称,其已经开始使用低水位可用的货船来为其路德维希港工厂供应物资,该生产基地 40% 的原材料也通过莱茵河进行运输。对于易燃和有毒的化学品来说,水运通常是唯一可行的运输方案。 巴斯夫副总裁Barbara Hoyer指出,巴斯夫原材料中包括石脑油在内的 大多数液体原材料 都是通过莱茵河运输的,而巴斯夫需要大量的原材料来维持生产,想要从其他地方获取这些原料十分困难。 据公司官网介绍,路德维希港生产了各类化工用品,其生产的聚异丁xiOppanol应用于从粘合剂到口香糖的各类产品中,电子化学品则供应了德国锂电池、LED等产品的制造。此外,该生产基地也提供了维生素、丙烯酸、二氧化碳等产品。 钢铁大厂蒂森克虏伯则在担心煤炭的供给,2018年德国大旱之时,该公司因为原材料供应不足而宣布遭遇不可抗力。此后,该公司长期包下了一列火车,每天供应约3000吨煤炭。 根据德国科隆市政公用事业公司的子公司HGK Shipping的说法, 能源、化工和钢铁公司运输大量原材料的替代方案有限,短期和中期都没有能力、基础设施和人员来实现水路向陆路的转变。 该公司为客户建造货船,目前正在与几家工厂建在莱茵河旁边的公司就低水位驳船进行谈判。

  • 中信证券:预计新一轮钢铁行业投资机会正在到来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钢铁行业周期性较强,当前处在估值底部以及盈利底部,预计下半年稳经济政策带来的需求改善和限产大方向的落地,将持续改善行业的盈利能力,提升钢铁行业在产业中的议价能力。预计新一轮钢铁行业投资机会正在到来。 ▍限产是钢铁行业发展的必然,也是推动行业发展前行的动力。 我国钢铁行业产量巨大,根据世界钢协数据,占全球市场份额超过60%,2022年粗钢产量达到10.13亿吨。2021年我国开始执行钢铁行业限产后,粗钢产量一路下移,2021年环比2020年下降3202万吨,2022年环比下降1922万吨。随着国内需求结构转型,尤其是地产用钢的下降,钢铁产量下降是大势所趋,根据英国、美国、韩国等发达国家经验,我们测算,在钢铁产量达到顶峰后,往往按照同比1.5%的速率下降,值得我国参考。同时限产也是钢铁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能够减少无序竞争,提升行业议价能力。 ▍行业出现多个底部特征:估值底、盈利底。 钢铁资产属于明显的周期资产,往往受到需求周期和供给周期的明显影响。最近的两轮行业上行周期分别受2017年钢铁“去产能”政策和2021年钢铁“去产量”政策催发。当前钢铁板块出现多个底部特征。从估值来看,根据中信钢铁行业指数,当前行业PB为0.96,处在2020年7月以来的最低值,上两轮最低点分别为0.90(2020年出现)、1.29(2016年出现)。目前钢铁行业已经明显处在估值底部区间。从盈利来看,根据我们测算,行业季度吨毛利从2022年三季度(-135元/吨)触底之后,近三个季度持续好转,截止今年二季度回升到-21元/吨。行业盈利的底部已然出现。 ▍一轮底部恢复周期机会正在到来。 随着估值底部和盈利底部的出现,行业较为容易受到边际利好带来的催化。考虑到限产政策仍然是行业大势所趋,以及下半年稳经济政策有望不断出台,预计钢铁行业将迎来供需格局的边际改善。新一轮底部投资周期正在到来。 ▍风险因素: 钢铁需求低于预期;限产力度低于预期;铁产品出口出现明显下行。 ▍投资策略。 钢铁行业周期性较强,当前处在估值底部以及盈利底部,预计下半年稳经济政策会带来需求的改善和限产大方向的落地,将持续推动行业盈利能力改善,提升钢铁行业在产业中的议价能力。维持钢铁行业“强于大市”评级。

  • 世界钢铁协会:6月全球粗钢产量1.588亿吨 同比下降0.1%

    7月26日,世界钢铁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6月全球63个纳入世界钢铁协会统计国家的粗钢产量为1.588亿吨,同比下降0.1%。6月,非洲粗钢产量为130万吨,同比提高11.5%;亚洲和大洋洲粗钢产量为1.197亿吨,同比提高0.8%;欧盟(27国)粗钢产量为1060万吨,同比下降11.1%;其他欧洲国家粗钢产量为370万吨,同比下降1.8%;中东粗钢产量为420万吨,同比提高9.4%;北美粗钢产量为920万吨,同比下降0.5%;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乌克兰粗钢产量为680万吨,同比提高5.2%;南美粗钢产量为330万吨,同比下降12.4%。 上述地区含63个产钢国提交的数据,其2022年产量占全球粗钢产量的97%。 非洲:埃及、利比亚、南非、突尼斯 亚洲和大洋洲: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蒙古国、新西兰、巴基斯坦、韩国、中国台湾、越南 欧盟 (27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 其他欧洲国家:马其顿、挪威、塞尔维亚、土耳其、英国 中东:伊朗、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联酋 北美洲:加拿大、古巴、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墨西哥、美国 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乌克兰 南美洲: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巴拉圭、秘鲁、乌拉圭、委内瑞拉 粗钢产量排名前十位的国家 2023年6月, 中国粗钢产量为9111万吨,同比提高0.4%; 印度粗钢产量为1120万吨,同比提高12.9%; 日本粗钢产量为730万吨,同比下降1.7%; 美国粗钢产量为680万吨,同比提高0.5%; 俄罗斯粗钢预估产量为580万吨,同比提高3.8%; 韩国粗钢产量为550万吨,同比下降0.9%; 德国粗钢产量为290万吨,同比下降8.4%; 伊朗粗钢产量为320万吨,同比提高17.4%; 巴西粗钢产量为260万吨,同比下降12.5%; 土耳其粗钢产量为290万吨,同比下降1.5%。

  • 华菱钢铁:预计2023年铁矿石基本面有所改善

    对于“公司如何看待铁矿石、焦煤价格走势,占公司成本大头的原料,请问公司如何确保公司原料进口行业较低水平?请问公司是否考虑和国际同行在铁矿石采购进行合作?比如安赛乐米塔尔,毕竟公司有VAMA成功合作经验,我觉得完全可以深入在更多业务尝试合作”等问题,华菱钢铁7月2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 铁矿石方面,从需求端看,中国钢铁行业产能产量“双控”政策预计将持续,且受全球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全球钢铁产量难有增量,难以支撑铁矿石需求的增长。供给端看,2023年是铁元素供给增加较多的一年,进口矿和国内矿均有增量,废钢供应好转。加之国家政策层面实施“基石计划”并对大宗原材料炒作监管愈发严格,预计2023年铁矿石基本面有所改善。焦煤方面,在国家政策层面提出提高煤炭资源保供能力后,煤炭的进口增量更多,主要是俄罗斯、蒙古、印度进口增加,煤焦价格继续震荡偏弱运行,煤炭行业高利润或难持续,有利于产业链利润向中游钢铁企业合理分配。公司将综合考虑配煤配矿结构、资源品位和保障能力、综合成本及性价比、供应链稳定等因素选择原燃料采购渠道和合作模式,积极拓宽国内外采购渠道,实现优质保供创效。 对于“盘点最近三年钢铁上市企业,都有控股股东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现象,比如马钢集团增持马钢股份、中国宝武增持宝钢股份,貌似华菱钢铁是唯一控股股东减持的上市公司,请问公司如何看?”的问题,华菱钢铁7月2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对上市公司充满信心并将坚定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对于“目前国内河钢集团、宝钢股份相继建设百万吨吨氢炼钢产线,请问公司是否考虑探索建设氢炼钢产线”的问题,华菱钢铁7月2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坚持绿色发展,密切关注包括氢冶金在内的各种减碳方式及新冶金技术的应用,也在与部分上、下游合作伙伴联合开展相关新技术应用的探索,努力为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贡献力量。 最后,华菱钢铁表示: 国内钢材下游需求覆盖广泛,工业门类齐全,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需求前景将持续向好,增长潜力巨大,钢铁行业中国内高端板材和特钢线棒材在未来仍然大有可为。“没有不好的行业,只有不好的企业”,公司未来将紧跟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做精做强钢铁主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细分市场竞争优势,力争保持相对稳定的盈利能力和靠前的竞争位势,并积极关注境外市场机遇,以及铁矿石等上游资源项目的投资机会。

  • 抚顺特钢表示,公司高温合金产品在船舶制造中的用量不大。

  • 中钢协:7月中旬钢材社会库存932万吨 环比下降0.5%

    7月21日,中钢协发布数据显示,7月中旬,21个城市5大品种钢材社会库存932万吨,环比减少5万吨,下降0.5%,库存略有下降;比年初增加180万吨,上升23.9%;比上年同期减少226万吨,下降19.5%。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个底线”,严把准入、执法、督察问责“三个关口”,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河南。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低于42.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5.6%,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河南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突出抓好“十大行动”。 (一)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 1.推进空气质量排名进位。各地要研究制定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提升进位方案,明确进位目标,逐年实现进位。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确保不进入后20名;到2025年,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稳步退出后10名并力争提升排名位次,其他省辖市稳步退出后20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创建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信阳市、南阳市要制定空气质量限期达标方案,2025年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已达标的县(市)要巩固达标成果,有望实现二级达标的县(市)要编制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方案,精准设定阶段性目标,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省有20个左右的县(市)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洛阳市、平顶山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交通运输清洁行动。 3.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50万辆,努力建成3000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激励政策,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各级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各地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运输,场区内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排放标准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航空港区示范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部新能源化,在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事管局、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工矿企业、港口、机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新建及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推进周口港、信阳港等内河港口和航空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25年,省内水路货运量突破7000万吨,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全省公路货物周转量占比较2022年下降10个百分点,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配合,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打造沿黄百万千瓦级高质量风电基地,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建设郑汴洛濮氢走廊和郑州、开封、濮阳、周口4个千万平方米地热供暖规模化利用示范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6%以上,外电入豫能力达到1600万千瓦,外引输气能力达到200亿立方米,“十四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优化煤电项目布局。关停规模小、煤耗高、服役时间长、排放强度大的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建设支撑性煤电项目,2024年年底前关停整合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合理半径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稳妥有序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推进许昌、平顶山等省辖市城区煤电项目“退城进郊(园)”。(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煤炭,稳妥推进以气代煤。2024年年底前分散建设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者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到2025年,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等工业炉窑改用清洁低碳能源,完成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新型煤气化工艺改造。(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 8.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年底前完成钢铁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水泥、焦化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焦化企业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新建、改扩建(含搬迁)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强化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推进砖瓦、石灰、玻璃、陶瓷、耐材、碳素、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深度治理,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通过更换适宜高效治理工艺、提升现有治污设施处理能力、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着力解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突出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配合,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耐火材料、石灰、有色、铸造、矿石采选、包装印刷、家具制造、人造板、碳素、制鞋等行业企业集中地方要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分类实施淘汰关停、搬迁入园、就地改造。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化工园区,现有化工园区制定“一园一策”绿色化升级改造方案,2024年年底前完成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升级改造任务,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平台;到2025年,力争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 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有序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和独立烧结(球团)、独立热轧工序。2024年年底前钢铁企业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00吨以下炼钢转炉、100吨以下炼钢电弧炉、50吨以下合金钢电弧炉原则上有序退出或完成大型化改造。推进钢铁行业集中化布局发展,合理控制钢焦比,郑州市钢铁企业全部退出,支持建设长葛等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积极发展绿色化、高端化电炉短流程炼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黑臭水体消除行动。 11.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把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巩固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坚决遏制返黑返臭。加快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采取截源控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到2025年,县级城市及县城建成区、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业农村厅配合,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成效。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财政资金和专项债支持力度,2023年年底前乡镇政府驻地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推动城市排水系统溢流污染控制,降低汛期污染强度。到2025年,郑州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城市建成区力争达到70%以上或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占比达到9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配合,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 13.建设黄河流域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按照“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标准,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80%入河排污口溯源及30%整治任务,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溯源及70%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在黄河流域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到2025年,建成30条省级和100条市、县级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配合,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三门峡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加强重点河湖保护治理。以金堤河、马颊河、惠济河、卫河、共产主义渠等污染相对较重河流治理为重点,建设一批水污染防治工程。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一批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推动河湖水生态功能恢复,“十四五”期间完成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200公里、湿地恢复(建设)面积20平方公里。保障重点河湖生态基流,制定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到2025年,重点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局、河南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5.推进矿山生态保护治理。加强生产矿山综合监管,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严查只开采不治理、非法采矿问题,坚决遏制非法采矿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到2025年,完成15万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其中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完成修复8.65万亩。(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行动。 16.加强南水北调水环境保护。以环境整治、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突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202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丹江口水库入库(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干渠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774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组织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水华监测预警,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配合,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许昌市、三门峡市、南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17.实施丹江口库区治理工程。整县推进水源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工程,以西峡县、淅川县、内乡县、栾川县、邓州市、卢氏县为重点推进石漠化治理,加快实施一批水土保持项目,“十四五”期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280平方公里。开展丹江口水库水生态健康状况试点评价,健全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洛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八)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18.加强农业节水和面源污染防治。以150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推广节水技术,完善节水措施,全面提高粮食生产水资源利用率。集约利用地下水资源,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种养循环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9.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强化后期管护,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村庄环境卫生常态化保洁制度,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治理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九)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 20.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等反馈问题整改,将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1.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问题发现、交办、督办、整改闭环工作机制,以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和数据造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不到位、“四水四定”落实不严格、“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矿山生态破坏、侵占文物古迹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杜绝问题反复出现。(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文物局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22.全面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实施全省乡镇空气站升级改造,实现省域内六因子(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监测全覆盖。实现黄河流域5个水站具备重金属自动监测能力。开展丹江口水库和丹江水生态监测。加强新型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建设试点和碳监测网络建设。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总磷、总氮、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监测监控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配合,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3.持续提升监督执法能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改革,深化垂直改革,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建设一批执法实战实训基地,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力争2023年年底前市级执法机构装备达标,2025年年底前县级执法机构装备达标。(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4.巩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健全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编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加强跨省、市、县流域环境应急联合会商和信息通报,动态更新联防联控信息,开展流域上下游联合应急演练。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推动任务落实。各地要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贯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问效,将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完善政策措施。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保信用评价、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保护司法联动、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培训和河南实践理论研究。支持生态文化作品创作,繁荣生态文学。强化新媒体运用,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通过政策宣讲、科学普及、能力培养等,广泛发动群众,推动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 西宁特钢表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0.6亿元,同比减少约155.50%。 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一是2023年上半年钢铁行业仍处于低位运行,钢材价格呈现震荡走势、未能有效上升,同时受公司资金短缺等影响,钢铁产量未及预期,业务出现持续亏损。 二是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于2023年6月20日进入重整程序后,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已失去对江仓能源的控制,不再将江仓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对江仓能源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减值准备。目前江仓能源仍处于重整程序中,最终的清偿方案尚未确定。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