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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华润赤壁神山4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发布了组串式逆变器设备采购终止招标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已接到招标人通知,该标段招标工作终止。 2025年9月8日,华润赤壁神山4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发布组串式逆变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此次采购的组串式逆变器要求单台功率不低于300kW。
近日,中广核新能源2026年度光伏逆变器设备框架集采,招标人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本次框架集采预估总容量9GW,计划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度逆变器框采选型建议,组串式300kW及以上型号(备用:组串式150kW以上且300kW及以下型号)。 其中,一标段采购容量3GW,中标候选人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二标段采购容量1.5GW,中标候选人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标段采购容量1.5GW,中标候选人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标段采购容量1.5GW,中标候选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标段采购容量1.5GW,中标候选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显示,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五个标段的投标,且相同型号及技术要求的设备在不同标段中,不得出现不相同单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每个标段单独评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当五个标段中N个标段(N≥2)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依据项目整体(中广核新能源2026年度光伏支架设备框架集采全部五个标段)总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最终中标人。 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2月27日,同心县华炬创能3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逆变器采购中标公告,中标企业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显示,同心县华炬创能3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田老庄乡,采用单晶组件650Wp,组件尺寸2382x1134x30mm,逆变器按交流侧容量380MW配置,最终容量以实际排布为准。
2月27日,华润赤壁神山4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组串式逆变器设备采购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指出,现接招标人通知,本标段终止招标。 2025年9月8日,华润赤壁神山4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组串式逆变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采购组串式逆变器,单台功率≥300kW。
2月27日,昱能科技发布2025年业绩快报。据报告显示,2025年公司总营收11.5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1.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3.62%。 提及影响经营业绩的因素,昱能科技表示,报告期内,欧洲光伏市场受能源价格波动、户用光伏支持政策退坡等因素影响,导致户用光伏装机同比下降较多。在此背景下,公司微型逆变器的销售额及毛利额均出现下滑。 公司始终以研发创新为驱动,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强研发人才储备,增加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增长较快。同时,公司稳步推进全球化业务布局,加大了在亚非拉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使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均有所增加。此外,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也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此外,昱能科技还表示,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较去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主要系欧洲户用光伏市场的新增装机量下降影响微型逆变器销售所致。 公开资料显示,昱能科技主营业务以海外市场为主,是典型的“出海型”光伏设备企业。因此,世界环境、关税等消息容易对市场形容扰动。在2025年,便有投资者因中美贸易战形式严峻,而询问昱能科技对美国出口的市场形势和表现,昱能科技表示,2025年初至今,美国陆续出台了多轮加征关税政策,中美间持续升级的贸易摩擦和多变的关税壁垒给中国企业的出海经营布局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加征关税也会导致中国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受到压缩。 上市公司采用全委外的代工生产模式,合作的代工厂商均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在全球各大主要区域均有产线布局。上市公司委托代工厂商进行产品生产,既能避免大额的厂房及生产设备投入,也能较好地保障海外制造的交付能力,始终保持较高的灵活性及经营韧性。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额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综合毛利率保持稳定。 至于公司的储能业务,昱能科技在2025年12月12日表示,公司已在国内成功执行多个百兆瓦时级别标杆性工商业储能项目,累计装机容量已超过1GWh。近日,公司助力实施的深州市坤腾100MW/400MWh储能电站也已顺利实施,正式进入并网阶段。此外,公司的工商储设备也已在海外市场实现销售。 长期来看,昱能科技坚持全球化的业务布局,积极参与各类光伏及储能展会。2025年度,公司针对亚非拉等新兴市场需求新研发了离网混合逆变器,并相继在巴基斯坦、菲律宾、孟加拉国、埃及、尼日利亚、肯尼亚、泰国等国家参加国际展会,为进一步开拓亚非拉市场奠定基础。 而进入2026年以来,太空光伏概念持续火热,昱能科技作为A股微型逆变器龙头企业,也不可避免地被问及公司是否有太空光伏的相关布局,公司彼时回应称,目前,公司暂无布局太空光伏领域的相关规划。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前沿技术趋势,结合自身核心技术优势积极探索新的应用方向,持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2月14日,中广核新能源2026年度光伏逆变器设备框架集采中标候选人公示,入围企业有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公告,本次框架集采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预估总容量为9GW,采选机型为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备用:150-300kW组串式),框架有效期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具体如下: 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五个标段的投标,且相同型号及技术要求的设备在不同标段中,不得出现不相同单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每个标段单独评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当五个标段中N个标段(N≥2)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依据项目整体(中广核新能源2026年度光伏支架设备框架集采全部五个标段)总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最终中标人。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025年12月30日,中国华能集团发布2026年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公告,本次主要采购集团公司所属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设备,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本次框架招标按单价进行采购,预估采购容量10GW,最终采购量以框架有效期内实际需求为准。 本次框架协议分3个标段,其中,标段1采购3.125MW及以上(直流1500V)集中式逆变器(含直流汇流箱),采购规模1GW;标段2采购300kW≤功率<4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采购规模6GW;标段3采购功率≥4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采购规模3GW。 此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通过CQC(或者CGC)产品认证(含型式试验报告)、中国效率认证、TUV安规认证。其中: 标段1投标人需提供3.125MW及以上(直流1500V)逆变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标段2投标人需提供300kW≤功率<400kW之间的针对组串式的逆变器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标段3投标人需提供300kW≤功率<500kW之间的针对组串式的逆变器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2.2供货业绩: 标段1集中式逆变器:投标品牌2022年1月1日至今3MW及以上集中式逆变器供货容量累计超过50万千瓦; 标段2组串式逆变器:投标品牌2022年1月1日至今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供货容量累计超过50万千瓦。 标段3组串式逆变器:投标品牌2022年1月1日至今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供货容量累计超过50万千瓦。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品牌的销售业绩相关证明(不限于项目名称、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025年12月31日,中广核新能源2026年度光伏逆变器设备框架集采招标公告发布。 根据招标公告,本次框架集采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预估总容量为9GW,采选机型为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备用:150-300kW组串式),框架有效期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具体如下: 授标原则: 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五个标段的投标,且相同型号及技术要求的设备在不同标段中,不得出现不相同单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每个标段单独评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当五个标段中N个标段(N≥2)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依据项目整体(中广核新能源2026年度光伏支架设备框架集采全部五个标段)总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最终中标人。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12月10日,三峡集团2026年光伏逆变器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入围企业有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材信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为三峡集团2026年光伏逆变器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预估采购总容量3GW,采购300-400kW组串式逆变器。
从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官网获悉,12月3日,中国电建2026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入围集中采购发布,招标公告显示,采购箱逆变一体机、组串式逆变器,总规模达到31GW,分三个包件,详情如下: 注:本年度集中采购成果的适用范围包括国内和海外项目。 开标时间为 2025年12月24日10:00 详情如下: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为子企业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逆变器进行框架入围集中采购,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业主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本次集中采购招标的逆变器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预计装机总量(包括自主投资建设项目和对外承揽的总承包项目),其对应的光伏电站总量为 31GW。本次招标将按各包件分别确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逆变器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根据实际投标人数量确定),并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集中采购结果正式公布为止,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 除有特殊情况外,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子企业将在项目落地、采购需求明确后,根据此次招标结果,直接邀请入围供应商通过谈判采购或竞价采购等二次竞争方式,确定其所需光伏逆变器的最终成交单位,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再另行单独招标。中国电建集团所属各子企业各规格型号逆变器的采购均按照框架入围名单及协议执行(集中式逆变器的采购采用箱逆变一体机的入围名单)。 2、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光伏逆变器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或港口)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和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工作。 投标方应至少安排两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负责设备安装(外部接线进行指导工作、内部接线)、调试、试运行、消缺、验收至最终交付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逆变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负责监管保持箱式房内部清洁。 3、供货范围主要包括:逆变器(不含汇流箱)、监控系统、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等。 4、本次招标分为三个包件,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某一包件或全部包件进行投标,各包件组成详见下表: 注:本年度集中采购成果的适用范围包括国内和海外项目。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逆变器制造企业,其中包件一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至今)箱逆一体机供货业绩总量不低于 500MW,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扫描件等);包件二、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至今)组串式逆变器供货业绩总量不低于 1000MW,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扫描件等)。 若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实际签约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禁止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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