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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证监会召开2024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就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回应,相关负责人包括证监会上市司副司长(主持工作)郭瑞明、发行司司长严伯进以及机构司副司长林晓征。 以下为本次新闻发布会重要内容汇总: 一是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有所回落未出现大比例超募,新股发行承销机制运行总体平稳; 二是加大回购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利用回购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快推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 四是加大基金机构逆周期布局正面激励做好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五是养老目标基金尚处在发展初期应客观理性看待短期市场波动和收益表现; 六是证监会和交易所将继续把好IPO入口关,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做好逆周期调节工作,更好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 七是加强对异常分红行为的约束,防范“假利润真分红”和“清仓式分红”; 八是扎实有序推进后续公募基金降费工作,同步出台配套支持性政策措施。 继续把好IPO入口关,做好逆周期调节工作 关于IPO发行,发行司司长严伯进介绍了两项内容,一是逆周期调节以来新股发行节奏情况,二是注册制下新股发行定价相关工作情况。 严伯进指出,近年来,证监会和交易所坚守监管主责主业,严把新股发行上市关口,优化新上市企业结构,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8月底以来,证监会加强逆周期调节,阶段性收紧IPO,合理把握新股发行节奏。 2023年全年,沪深市场核发IPO批文245家,启动发行237家。其中,2023年1月到8月核发IPO批文213家,启动发行193家;2023年9月到12月核发批文32家,启动发行44家。 “市场能感受到,去年9月到12月,月均核发批文和启动发行数量明显下降。”严伯进如是说。 严伯进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和交易所将继续把好IPO入口关,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做好逆周期调节工作,更好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 关于注册制下新股发行定价情况,严伯进指出,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坚持辩证系统思维,在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的同时,全面加强发行承销各环节监管,通过制度安排、过程监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市场各方归位尽责,抑制阶段性出现的抱团压价和大比例超募两种不合理倾向。 严伯进表示,全面实行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借鉴试点注册制成功经验,继续严格监管发行承销行为,引导网下投资者合理报价、督促发行人和承销机构审慎定价。同时结合不同板块特点,在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基础上,兼顾中小投资者利益,在询价对象范围、网上网下分配比例等方面作出差异化安排。新股发行承销机制运行总体平稳。 注册制下IPO新股发行定价效率大幅提升,如何看待当前个别新股定价过高、超募现象? 严伯进直言,目前,新股发行承销机制运行总体平稳,市场化发行定价功能逐步发挥,新股超募和募不足现象并存,表明竞争博弈、优劣分化的发行生态正在形成。 严伯进表示,针对极端超募现象,证监会和交易所坚持从严监管,监测约束异常报价行为,督促发行人和承销机构充分提示风险、审慎定价,严肃查处询价定价环节违规行为。从效果看,2023年9月到12月,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有所回落,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的比值明显下降,未出现大比例超募。 防范“假利润真分红”和“清仓式分红” 郭瑞明指出,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推动增强投资者回报,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证监会持续完善制度供给,修订现金分红相关规则。2023年12月15日,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交易所相关自律监管规则,推动提高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均衡性、及时性、稳定性和投资者获得感。 一是进一步明确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二是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三是加强对异常分红行为的约束,防范“假利润真分红”和“清仓式分红”。 郭瑞明表示,规则完善将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更好引导公司专注主业,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证监会将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基础上,更好发挥监管的引导约束作用,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增强分红意识,优化分红方式,培育分红习惯,提高现金分红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近年来,上市公司分红水平稳中有升。近五年,我国境内沪深上市公司分红金额逐年增长,累计分红8.4万亿元,分红金额超过当期融资额。2023年,我国境内市场共有3361家沪深上市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占2023年末上市公司总数的65.9%;全年现金分红总额2.13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平均股息率达3.04%,与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相比处于中上游水平;243家公司实施中期分红,同比增长54.78%。 将加大回购事中事后监管 郭瑞明提到,股份回购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具有优化资本结构、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2023年12月15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对部分条款予以优化完善,进一步提升回购便利度,健全上市公司回购的约束机制。 郭瑞明指出,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合规运用回购工具,积极回报投资者,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将加大回购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利用回购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近三年,沪深两市年均537家公司披露回购方案、拟回购金额1462亿元;年均628家实施回购、回购金额1016亿元。年均367家公司披露股东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259亿元。 2023年11月至今两个多月以来,上市公司回购增持更加积极主动,持续向市场传递正面信号。期间,沪深两市共309家公司新增披露回购增持计划,金额上限428亿元,披露家数和金额上限同比增长189%和85%;从公告的实施情况看,514家公司在此期间实际回购增持金额超过277亿元,实施家数及金额同比增长46%和71%。具体来看,龙头公司“大手笔”回购增持,保利发展回购上限达20亿元,三安光电、晶合集成、恒逸石化、合盛硅业回购上限达10亿元,银泰黄金、陆家嘴等公司控股股东预计增持上限超过20亿元。央国企回购增持主动性进一步提升,59家央国企新增回购增持计划,公告家数同比翻倍,不少公司为首次实施。科创板公司继续积极参与,37家科创板公司新增回购计划,拟回购金额上限合计34亿元,目前共有100余家科创板公司处在回购增持实施进程中。 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机构司副司长林晓征介绍了投资端改革整体情况。 林晓征称,近年来,证监会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积极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2023年底,社保基金、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年金基金等各类专业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15.9万亿元,较2019年初增幅超1倍,持股占比从17%提升至23%,已成为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中,公募基金持有A股流通市值5.1万亿元,持股占比从3.8%提升至7.3%,成为A股第一大专业机构投资者。 2023年,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林晓征指出,立足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的新阶段,如何构建长期资金、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的良性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统筹做好顶层制度设计。 目前,证监会正全面对标中央金融工作会精神,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行动方案》,作为未来一段时期统筹解决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不足等问题的行动纲要。总的思路是,以加大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为重点,以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为基础,以建设一流投资机构为抓手,全面推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着力提高投资者长期回报,促进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居民财富的良性循环。 2023年,证监会在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等方面开展了系列工作。 公募基金方面,引导行业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一是系统推进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降低投资者成本。行业130余家公募基金管理人发布降费公告,降费产品超3300只,初步测算,平均每年将为投资者节约成本约140亿元。推出首批浮动管理费率试点产品,丰富产品投资选择。强化披露要求,进一步提高基金费率透明度。 二是支持权益类基金逆周期布局。加快权益类基金注册节奏,下半年权益类基金的周均注册数是上半年2倍以上。支持基金公司加大跟投力度、增强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2023年基金公司自购旗下权益类基金规模超40亿元。着眼于为投资者创造长期投资收益为目标,研究建立基金公司“逆周期布局”激励约束机制。 研究制定“逆周期布局”激励约束机制 2023年以来,逆市布局已成为市场共识。行业机构普遍认为,一方面,中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另一方面,当期A股市场估值水平已处于历史低位,长期看已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现阶段面临较好的逆市布局时间窗口,有利于投资者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2023年,行业机构积极加大权益类基金逆市布局力度,表明了坚定看好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未来表现的信心。一是在产品注册方面,2023年全年获批产品中,权益类基金占比72%,较2022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二是在基金募集方面,尽管权益类基金募集整体规模有所回落,但呈现产品数量提升和结构优化,权益类基金募集数量由2022年的706只增加至763只,占比由2022年的49%提升至60%;三是发起式权益类基金明显增加,整体数量达313只,较2022年接近翻倍。这些都充分表明,公募基金管理人坚定投资信心,积极看好后市,愿意与投资者实现更高利益绑定。展望未来,权益类基金仍有广阔发展空间。 林晓征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支持行业机构逆市布局,并将研究制定“逆周期布局”激励约束机制,重点是引导行业机构将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发挥好“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作用,强化对逆周期布局的正面激励,引导机构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林晓征表示,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方面,着力提升长期资金权益投资的积极性与稳定性。 一是配合金融监管总局降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股票等标的资本占用风险因子。 二是配合财政部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实施3年长周期考核。 三是积极支持保险资金开展长期股票投资试点,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作为首期试点机构,拟共同出资规模500亿元,聚焦投资二级市场优质上市公司,目前该项目进入落地阶段。 林晓征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要求,在中央金融委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委,深刻把握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扎实推进制度建设,更大力度引入市场中长期资金。 扎实有序推进基金降费工作 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是近年来市场关注热点,证监会未来的举措也成为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热点问题。 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对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提升投资者长期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费率水平偏高、收费模式单一、投资者获得感不佳等问题。在此背景下,证监会聚焦投资者急难愁盼问题,研究制定了《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 林晓征在答记者问时指出,费率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她进一步扩展介绍称,一是产品降费。除存量产品外,新注册产品相应下调管理费与托管费率;二是推出与投资业绩挂钩等类型浮动费率产品试点;三是拟发布规则进一步规范基金证券交易行为,降低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四是强化费率披露要求,使公募基金各项费用能够更加简明清晰地展现在投资者面前。 林晓征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既定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基金降费工作,出台配套支持性政策措施,推动行业更好服务投资者财富管理需求。 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整体欠佳,这个问题被市场所关注。 林晓征称,2022年11月,五部委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证监会同步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审慎确定可参与的机构及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实施管理费等费率优惠。1年来,相关业务稳步推进,至2023年11月底,个人养老金账户有57.6亿元资金投资养老目标基金。 林晓征表示,2023年养老目标基金整体业绩表现不佳,主要受基础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但与其他权益类基金相比,养老目标基金整体业绩表现相对稳定。目前相关制度试运行仅一年,应客观理性看待短期市场波动和收益表现,坚持通过长期投资更好实现保值增值,发挥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优势和功能定位。 林晓征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协同相关部委做好试点评估,同时督促基金管理人扎实提升个人养老金管理与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强化机构投研核心能力建设。二是稳步推出更多契合个人养老金需求的投资产品。三是持续优化投资者服务。
证监会今日召开2024年首场新闻发布会。这也是时隔两年多,证监会首次召开线下新闻发布会,释放了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与市场沟通的积极信号。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证监会上次新闻发布会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此次发布会上,证监会回应了与IPO等有关的多个热点问题。 证监会:当前IPO节奏明显放缓 继续做好逆周期调节 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介绍,当前IPO节奏明显放缓。下一步,证监会将科学合理保持IPO常态化;继续做好逆周期调节,做好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继续严格把好IPO入口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证监会:加大基金机构逆周期布局正面激励 做好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证监会机构司副司长林晓征介绍,基金机构普遍认为当前是逆势投资窗口,证监会将研究逆周期布局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基金机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功能,加大逆周期布局正面激励,做好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证监会回应新股定价:新股发行承销机制运行总体平稳 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在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的同时,全面加强发行承销各环节监管,通过制度安排、过程监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市场各方归位尽责,抑制阶段性出现的抱团压价和大比例超募两种不合理倾向。他表示,全面实行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借鉴试点注册制成功经验,继续严格监管发行承销行为,引导网下投资者合理报价、督促发行人和承销机构审慎定价。同时结合不同板块特点,在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基础上,兼顾中小投资者利益,在询价对象范围、网上网下分配比例等方面作出差异化安排。新股发行承销机制运行总体平稳。 证监会: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有所回落 未出现大比例超募 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介绍了注册制下新股发行定价相关工作情况。严伯进表示,目前,新股发行承销机制运行总体平稳,市场化发行定价功能逐步发挥,新股超募和募不足现象并存,表明竞争博弈、优劣分化的发行生态正在形成。针对极端超募现象,证监会和交易所坚持从严监管,监测约束异常报价行为,督促发行人和承销机构充分提示风险、审慎定价,严肃查处询价定价环节违规行为。从效果看,2023年9月到12月,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有所回落,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的比值明显下降,未出现大比例超募。 证监会:加大回购的事中事后监管 依法严厉查处利用回购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证监会上市司郭瑞明表示,证监会将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基础上,更好发挥监管的引导约束作用,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增强分红意识,优化分红方式,培育分红习惯,提高现金分红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合规运用回购工具,积极回报投资者,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将加大回购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利用回购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推荐阅读: 》证监会发声!涉八项重点内容 长期资金、新股超募、基金费率改革等热点均有回应
自10月14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之后,个别券商存在对客户约束情况不一的情况,引发了业内持续关注。 就此问题,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12月27日回答记者提问时再次强调,一方面压实券商责任,督促券商按照“看不清,不展业”的要求,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证监会也将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的工作机制,对通过多层嵌套、合谋交易、串联套利等方式违反“限售股不得融券”等要求的行为从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也欢迎各市场参与方共同监督规定执行。 融券新规落实如何?监管及时回应市场关切 10月14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明确“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进一步完善了“限售股不得融券”的要求。同时要求券商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对投资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控制,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 以上是10月14日新规的部分核心要求。聚焦新规落地,各家券商实际落实情况如何?答记者问体现两个核心关注。 一是已有落实情况。答记者问中提到,新规发布后,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通过发布通知、现场检查、行业培训等多种方式,督促券商落实新规要求。券商通过发布公告、修改合同、签署承诺书等方式将新规要求告知投资者,并抓紧完善系统,加强业务管控,在系统改造完成前,安排专人做好交易申报和前端控制,目前部分公司已上线新系统。 整体来看,多数券商在落实新规要求上基本到位,但现场检查也发现个别券商存在关联方核查不够深入等问题。 对于行业关切,监管及时调整、及时回应、及时应对,在受访人士看来,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呵护市场态度。 二是后续监管安排。答记者问中提到,下一步,证监会将从两个方面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强化穿透式监管,一方面压实券商责任,督促券商按照“看不清,不展业”的要求,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的工作机制,对通过多层嵌套、合谋交易、串联套利等方式违反“限售股不得融券”等要求的行为从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也欢迎各市场参与方共同监督规定执行。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新规自10月16日施行后,券商均已对照调整融券业务要求并通知客户,后续对融券合同进行“打补丁”。有的券商是更新整体两融合同,有的则以补充协议方式,或签署承诺书等等,行动时间有所不同。 融券新规还做了哪些核心安排? 新规除了“限售股不得融券”,主要举措还包括多个方面,包括提高融券保证金率,由50%提高到80%,私募保证金率提高到100%;限制上市公司通过专项资管融券借出;加大对各种不当套利行为的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篱笆。具体来看: 一是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 二是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出借其获配的股票。 三是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规定以外的其他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票的,应当通过非约定申报方式出借,且出借数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前五个交易日内单日出借获配股票数量占其获配股票总数量的比例不得超过20%; (二)前五个交易日内合计出借获配股票数量占其获配股票总数量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四是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票的,不得与融券投资者或者其他主体合谋,锁定配售股票收益、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交易所明确要求,会员应当遵循公平、风险可控的原则,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防范利益输送。会员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并对投资者融券行为加强管理。根据投资者类型、交易行为特点,建立相应的准入机制,会员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准入机制执行情况承担管理责任。 此外,会员应当对投资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核查,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发现投资者交易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为其办理融券或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据了解,交易所会员及投资者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交易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实施纪律处分。
据证监会网站,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融券新规落实情况答记者问。 问:近日,有媒体报道券商落地“限售股不得融券”新规,各家券商对客户约束的情况不一,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 答:10月14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明确“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进一步完善了“限售股不得融券”的要求。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对投资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控制,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 新规发布后,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通过发布通知、现场检查、行业培训等多种方式,督促证券公司落实新规要求。证券公司通过发布公告、修改合同、签署承诺书等方式将新规要求告知投资者,并抓紧完善系统,加强业务管控,在系统改造完成前,安排专人做好交易申报和前端控制,目前部分公司已上线新系统。整体来看,多数证券公司在落实新规要求上基本到位,但现场检查也发现个别证券公司存在关联方核查不够深入等问题。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强化穿透式监管,一方面压实证券公司责任,督促证券公司按照“看不清,不展业”的要求,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的工作机制,对通过多层嵌套、合谋交易、串联套利等方式违反“限售股不得融券”等要求的行为从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也欢迎各市场参与方共同监督规定执行。
在本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针对资本市场的工作,会议指出,要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未来将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高效、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一部主任张望军表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未来要不断发力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望军: 围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个战略任务,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聚焦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关键目标,推动股票、债券、期货市场协调发展。还要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支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 会议强调,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张望军表示,从2018年至今,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由试点到全面落地,经历了逐步深化的过程,未来,还将持续完善相关基础制度。 张望军: 持续完善发行、上市、交易、并购重组、退市等基础制度,推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定型,增强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和普惠性。 张望军表示,未来证监会还将大力推进投资端改革,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张望军: 推动打通痛点堵点,引导社保、保险、年金等各类资金配置A股。持续丰富资本市场产品工具,提升投资交易便利性,营造“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 会议指出,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张望军表示,对资本市场来说,未来要加强逆周期调节,提升资本市场监管适应性,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张望军: 规范发行和交易行为,及时评估优化股份减持、融资融券、再融资等机制安排,加强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统筹优化上市公司回购、股东增持等制度,全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加大资本市场防假打假力度,强化穿透监管,为投资者提供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有力有序化解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导,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针对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证监会市场监管一部主任张望军今日表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未来要不断发力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望军称,围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个战略任务,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聚焦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关键目标,推动股票、债券、期货市场协调发展。还要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支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 会议强调,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张望军表示,从2018年至今,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由试点到全面落地,经历了逐步深化的过程,未来,还将持续完善相关基础制度。持续完善发行、上市、交易、并购重组、退市等基础制度,推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定型,增强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和普惠性。 张望军表示,未来证监会还将大力推进投资端改革,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推动打通痛点堵点,引导社保、保险、年金等各类资金配置A股。持续丰富资本市场产品工具,提升投资交易便利性,营造“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 会议指出,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张望军表示,对资本市场来说,未来要加强逆周期调节,提升资本市场监管适应性,牢牢守住风险底线。规范发行和交易行为,及时评估优化股份减持、融资融券、再融资等机制安排,加强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统筹优化上市公司回购、股东增持等制度,全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加大资本市场防假打假力度,强化穿透监管,为投资者提供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有力有序化解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导,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央视新闻)
证监会27日接连发布多项监管新规,包括阶段性收紧IPO节奏;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等。 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或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等情况不得减持股份 证监会充分考虑市场关切,认真研究评估股份减持制度,现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以下要求: 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同时,从严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 证监会正在抓紧修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提升规则效力层级,细化相关责任条款,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 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 证监会充分考虑当前市场形势,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机制,围绕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作出以下安排: 一、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 二、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 三、突出扶优限劣,对于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适当限制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 四、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 五、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 六、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 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 此外,为落实证监会近期发布的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揽子政策安排,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更好满足投资者合理交易需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发布通知,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此调整将自2023年9月8日收市后实施。 近年来,融资融券业务稳健运行,交易机制持续优化,证券公司合规风控水平持续提升,投资者理性交易和风险防控意识明显增强。截至2023年8月24日,场内融资融券余额15678亿元,保证金比例维持较高水平,业务整体风险可控。在杠杆风险总体可控的基础下,适度放宽融资保证金比例,有利于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盘活存量资金。 本次调整同时适用于新开仓合约及存量合约,投资者不必了结存量合约即可适用新的保证金比例。证券公司可综合评估不同客户征信及履约情况等,合理确定客户的融资保证金比例。投资者应当继续秉持理性投资理念,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运用融资融券工具。证监会将督促证券公司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做好投资者服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天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上一次调整A股全部涨停
为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增强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系统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 监管透明度和增强监管效率,近日,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前期,证监会就 《暂行规定》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方对 《 暂行规定 》 的 基本思路、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基本认可。 经认真研究, 证监会对 其中 部分 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 《暂行规定》 重点对持仓限额、套期保值、大户持仓报告、持仓合并 等基础 制度的内涵、制定或调整原则、适用情形、各参与主体义务等作出规定 。 一是 明确持仓限额的制定或调整原则、设定方法,规范交易行为。 二是 对套期保值行为进行原则性规范,明确期货交易所的审批和管理义务。 三是 完善大户持仓报告制度,进一步充实报告内容,明确报告方义务。 四是 对持仓合并原则进行明确,同时对持仓合并豁免有关制度作出原则性安排。 下一步,证监会将 指导期货交易所、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 ,不断完善期货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期货市场持仓行为,促进期货市场稳健运行,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高质量发展。 附件1: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pdf 附件2:《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起草说明.pdf
继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4日召开会议,罕见提及“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之后,7月24日至25日,证监会召开的2023年系统年中工作座谈会再度从资本市场角度透露了最新的工作安排,表示将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等方面综合施策,协同发力,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在资本市场领域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资本市场在我国经济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年中工作座谈会强调,结合资本市场实际,把握好提振信心、保持定力、坚守稳健、改进作风4个原则,进一步激发资本市场活力,提升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经财联社记者梳理,有以下十五个工作方向与内容值得关注: 一是科学合理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统筹好一二级市场动态平衡。 二是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三是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平台企业常态化监管水平,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着力健全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机制,坚守科创板、创业板定位,进一步提升服务的精准性。 五是推动公司债和企业债协同发展,做优做强科创债,抓紧推动消费基础设施等新类型公募REITs项目落地。 六是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功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平稳运行大局。 七是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扎实推进投资端改革和监管转型。 八是高质量建设北交所,一体强化新三板市场培育功能,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九是做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工作,推出更多“绿灯”案例。 十是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把关责任,加大对第三方配合造假惩治力度。 十一是全面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完善配套规则和机制,对创投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 十二是深入实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健全促进常态化分红的机制安排。 十三是加强监管协同,坚持把“大投保”理念贯穿资本市场工作全流程各方面。 十四是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部署。坚持股债联动,继续保持房企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稳定。 十五是继续有序推动金交所、“伪金交所”风险防范化解,加大对非法证券活动打击力度。 综合上述会议内容,有分析人士告诉记者,资本市场有望改革进一步深化,进而带动市场参与主体的信心回升。 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等方面综合施策 年中工作座谈会提出,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体现了党中央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证监会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年中工作座谈会提及的内容重点涉及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各方面,尤其是投资端改革较为突出。可以看到,投资端改革箭在弦上。全面注册制度的推行,推动了融资端的功能优化,使得IPO、再融资常态化。通过这种方式,社会的融资结构得以改善,无论在增量还是存量口径下,直接融资的比例都有所增长。 本次会议强调,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扎实推进投资端改革和监管转型。高质量建设北交所,一体强化新三板市场培育功能,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统筹开放和安全,做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工作,推出更多“绿灯”案例。 业界正在期待更多投资端改革的“声音”。记者了解到,当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行动方案》,坚持投融资两端平衡发展,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不同机构投资者的特点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壮大专业机构投资力量,并通过优化资本市场生态构建“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引导各类中长期资金提高权益投资实际比重。 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4日召开的会议更加着重强调“民营投资”政策,包括提到要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除此之外,包括近期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再度强化提振民企信心。 不难发现,近年来,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大盘子中的分量逐步加重,特别是在增加税收、创造就业、促进创新等多个方面,民营经济更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看到,本次证监会年中工作座谈会也明确提到,要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平台企业常态化监管水平,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20222年年底召开的证监会党委会议也提到,将推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走稳走深走实,深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突出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这个本质,放管结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紧紧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资本市场制度供给,助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更好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实体企业风险管理,助力保供稳价。加快资本市场监管转型,推进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继续保持房企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稳定 本次证监会年中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指出,将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部署。坚持股债联动,继续保持房企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稳定。 可以看到,“保持房企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稳定”已是多次释放的信号。今年6月27日,深市上市房企福星股份和中交地产公告再融资项目申请已获证监会注册生效。这是房企股权融资政策出台后,首批上市房企股权再融资项目落地,这意味着房企股权融资“第三支箭”在实操层面或进入常态化阶段。 2022年11月,证监会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条措施,包括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就在今年6月16日,招商蛇口重组项目实施落地,标志着房企股权融资“第三支箭”在实操层面正式落地。 在业内普遍观点认为,股权融资的重启无疑对资本市场具有最深远的影响,并将为房地产业注入巨大规模的新增资本和资产,进而推动行业迈向稳健、稳定的发展轨道。 全面实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强调,将全力为投资者提供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他表示,证监会将认真抓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着力完善长效化的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惩治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行为,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回报能力,夯实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内在基础。 本次证监会年中工作座谈会也再度提出,全面实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从市场准入、信息披露、持续监管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要求,着力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合资源、提高竞争力,推动民营上市公司规范稳健发展,不断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提升整体质量。稳步推进并购重组注册制改革,落实好“分道制”“小额快速”等审核机制,更好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质增效、加快发展。
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同意上期所氧化铝期货注册。下一步,证监会将督促上期所做好各项工作,保障氧化铝期货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推荐阅读: ► 上期所:加快氧化铝期货上市 推进铝合金、镁、钨等期货品种研发 ► 上期所理事长田向阳:加快上市氧化铝期货等品种 ► 中国有色金属报:推进中国铝产业链条产融结合深度拓展 氧化铝期货上市临近 ► 上期所:就氧化铝期货合约和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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