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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1月2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摩洛哥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1月22日,摩洛哥工业和贸易部对进口热轧钢板(法语:Tôles laminées à chaud)启动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的摩洛哥税号为72.08、72.11.13、72.11.14、72.11.19、72.25.30、72.25.40、72.26.20.00.11、72.26.20.00.20、72.26.20.00.51、72.26.20.00.52、72.26.20.00.59、72.26.91和72.26.99.8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Ministère de l'Industrie et du Commerce Direction Générale du Commerce Direction de la Défense et de la Réglementation Commerciales 地址:Parcelle 14, Business center, aile Nord bd Riad, Hay Riad. BP 610, Rabat Chellah, Maroc 电话:+212 537. 70.18.46 传真:+212 537. 72.71.50 邮箱:ddc-svg-tlac@mcinet.gov.ma 2019年5月29日,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5月27日,摩洛哥正式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25%,逐年递减1%,措施自2020年6月19日起生效,至2023年6月18日终止。2023年1月26日,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启动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5月25日,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作出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摩洛哥进口监督委员会(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es Importations)自2023年6月19日起,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23%,逐年递减1%,至2026年6月18日终止。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原文: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R:/G/SG/N6MAR11S2.pdf&Open=True

  • 秘鲁对华不锈钢洗涤槽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1月25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01-2026/CDB-INDECOPI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单位重量小于23千克的不锈钢洗涤槽(西班牙语:lavaderos de acero inoxidable de un peso menor a 23 kilogramo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单位重量小于等于5.2千克的涉案产品税额为1.56美元/千克,单位重量大于5.2千克且小于23千克的涉案产品税额为0.50美元/千克。本案涉及秘鲁税号7324.10.00.00、7324.29.00.00和7324.90.0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单位重量大于等于23千克的不锈钢洗涤槽。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5年1月11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洗涤槽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2024年6月。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原文:https://busquedas.elperuano.pe/dispositivo/NL/2479579-1

  • 欧亚经济委员会延长对华不锈钢焊管反倾销措施

    2026年1月2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68/AD30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6年1月20日第4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管(俄语:Cварные трубы из коррозионностойкойстали)反倾销措施延长至2026年11月12日(含),措施维持14.62%至17.28%不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且不早于2026年3月14日)。 2019年12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2月1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佛山广上不锈钢有限公司(Foshan Vinmay Stainless Steel Co., Ltd.)税率为14.62%,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Guangdong Sumwin New Material Group Co., Ltd.)及中国其他生产商税率均为17.28%,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13日。2025年11月1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管壁厚度0.4~6毫米,横截面为圆形、方形或矩形的耐腐蚀不锈钢焊管,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306 40 200 9、7306 40 800 1、7306 40 800 8和7306 61 100 9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upload/iblock/414/o5mkp509fyn5m40ficqciyu4jqlwe541/AD30R1_notice_prolongation.pdf

  • 中国铝行业赢得以色列铝型材反倾销抗辩胜诉

    以色列财政部于2026年1月5日公布了反对对中国铝型材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中方通过为期一年半的时间开展的行业无损害抗辩最终赢得胜诉。这是继泰国铝箔保障措施、巴西铝板带箔反倾销等多起案件无措施结案后,中国铝行业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取得的又一次胜利。 2024年7月,以色列经济和工业部对中国出口至以色列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在调查期内,中国对以色列出口的涉案产品约3万吨,全球占比不足3%。尽管出口贸易量不大,但在当前国际贸易环境错综复杂、贸易摩擦案件频发的形势下,本次胜诉不仅有效维护了出口企业正当权益,更加鼓舞并振奋了行业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信心和底气。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对贸易救济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坚持主动作为。在本案应诉中,更是凝聚了多方力量、获得了强力支撑,特别是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大力指导和帮助,广东省商务厅全力支持和参与,广亚铝业有限公司、广东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高登铝业有限公司、四会市国耀铝业有限公司、广东佳华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汇信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永丰铝型材有限公司及佛山市中色铝材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应诉和配合,以及律师团队专业服务和付出。 其间,中方通过阐述中国铝产业市场经济地位、抗辩涉案产品范围、评论公共利益影响,提交了大量抗辩材料,争取并参加了多次听证陈述机会,系统反驳调查机关对中国的非市场经济认定及相关计算方法,充分论证中国产品未对以色列产业造成损害的事实,与调查当局进行了广泛而有成效的沟通,先后取得了延迟初裁税率征收时间、缩小涉案产品范围、初裁评论意见被部分采纳、公共利益得到重视等阶段性成果。在最终意见中,以色列财政部部长认为,对来自中国铝型材征收反倾销税将对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害,其弊远大于利,反对签署关于对中国铝型材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面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复杂形势,中国铝企业要认清各种不利因素的长期性、复杂性,妥善做好应对贸易摩擦常态化的准备,最重要的还是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为更好地服务行业贸易救济工作,专门成立了贸易救济办公室,将全力以赴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用法律和事实帮助企业营造公平贸易环境。

  • 巴西对马来西亚等三国无缝碳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11月14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5年第79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Vallourec Soluções Tubulares do Brasil S.A.于2025年4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马来西亚、印度和泰国的外径尺寸大于等于5英寸(141.3毫米)且小于等于14英寸(355.6毫米)的无缝碳钢管[葡萄牙语:tubos de aço carbono, semcostura, de condução (line pipe), utilizados em oleodutos ou gasodutos, com diâmetro externo não superior a 5 (cinco) polegadas nominais (141,3 mm)]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7304.19.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tubosdeconducao_original@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90-de-13-de-novembro-de-2025-668953620

  • 欧亚经济联盟对华铝箔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9月2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450/AD3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俄语:алюминиевая фольга)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Xiamen Xiashun Aluminium Foil Co., Ltd.)税率为19.52%、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Shanghai Sunho Aluminum Foil Co., Ltd.)为17.16%、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Dingsheng New Materials Joint-Stock Co., Ltd.)及其他中国生产商均为20.24%;与此同时,建议批准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提出的价格承诺。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0.0046毫米~0.2毫米、宽度介于20毫米~1616毫米、长度大于150米,无论有无衬背、无论是否涂镀的铝箔卷,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607 11 110 9、7607 11 190 9、7607 11 900 0、7607 19 100 0、7607 19 900 9、7607 20 100 0和7607 20 900 0项下的产品。 2024年3月2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1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反倾销调查终裁披露。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崔 湧校对)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upload/iblock/329/s58npqyrvu4m8a3uk4h022thtmpt00ka/AD39_notice_fin.pdf

  • 印度对涉华铝箔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Raviraj Foils Ltd.、LSKB Aluminium Foils Pvt. Ltd.、Hindalco Industries Ltd.、Shyam Sel and Power Ltd.、Shree Venkateshwara Electrocast Pvt. Ltd.以及SRF Altech Ltd.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厚度小于等于80微米的铝箔(Aluminium Foil 80 Micron and Below)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6071190、76072090、76072010、76071110、76071999、76071991、76071995、76071910、76071994、76071993以及76071992。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jd12-dgtr@gov.in、ad12-dgtr@gov.in、dir15-dgtr@gov.in和consultant-dgtr@govcontractor.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6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Hindalco Industries Ltd.、Raviraj Foils Ltd.及Jindal India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厚度小于等于80微米的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6月1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9月1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51/2021-Customs(ADD)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厚度小于等于80微米的铝箔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398.45-976.99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422.28美元/吨、马来西亚为850.45美元/吨、泰国为93.53-339.93美元/吨。以下产品不征税:厚度在5.5微米至80微米之间的铝箔、铝层压板、超轻规转换铝箔、铝箔复合材料、宽度不高于500毫米的电容器用铝箔、蚀刻或成型的铝箔、铝塑板、包覆铝箔、啤酒瓶用铝箔、铝锰硅合金和/或包覆铝锰硅合金、铝箔胶带、彩涂铝箔。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5-09/Initiation_Notification_Eng_SSR_Foil_29.09.2025.pdf

  • 泰国对华高碳线材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5月15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线材(泰语:เหล็กลวดคาร์บอนสูงรวมถึงเหล็กลวดคาร์บอนสูงที่เจือธาตุอื่น,参考英语:High Carbon Steel Wire Rods )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描述如下:横截面呈圆形,直径小于14毫米,按重量计含碳量不低于0.76%但不超过0.92%。涉及泰国海关编码7213.9130.061、7213.9130.022、7213.9130.030、7213.9130.031、7213.9130.090、7213.9190.021、7213.9190.022、7213.9190.030、7213.9190.031、7213.9190.090、7227.9010.052、7227.9010.090、7227.9090.050、7227.9090.051、7227.9090.052、7227.9090.053、7227.9090.054、7227.9090.055、7227.9090.056、7227.9090.059和7227.9090.090项下的产品。案件调查期间,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自2025年5月16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1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2年11月29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线材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8月29日,泰国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2014年5月17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2014年10月17日,泰国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CIF5.17%~33.98%的反倾销税。 2019年5月15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线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5月15日,泰国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以到岸价(CIF)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涉案企业本溪北台高速线材有限公司(Benxi Beitai Gaosu Steel Wire Rod Co., Ltd.)为12.26%,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Jiangsu Shagang Group Co., Ltd.)旗下的企业张家港沙景钢铁有限公司(Zhangjiagang Shajing Steel Co., Ltd.)、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Zhangjiagang Hongxing High Wire Co., Ltd.)、张家港润忠钢铁有限公司(Zhangjiagang Sheen-faith Steel Co., Ltd.)、江苏润忠高科公司(Jiangsu Sheen-faith High-Tech Co., Ltd.)、Zhangjiagang Rongchang High Wire Co., Ltd.、张家港荣盛炼钢有限公司(Zhangjiagang Rongsheng Steel Co., Ltd.)均为15.04%,江苏永钢集团(Jiangsu Yonggang Group Co., Ltd.)为20.56%,其他企业为36.79%。措施至2025年5月15日终止。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3.9190.021、7213.9190.022、7213.9190.030、7213.9190.031、7213.9190.090、7227.9000.050、7227.9000.051、7227.9000.052、7227.9000.053、7227.9000.054、7227.9000.055、7227.9000.056、7227.9000.059以及7227.9000.090。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70734.pdf https://thaitr.dft.go.th/th/search/AD1026

  • 哥伦比亚对华焊接管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5月21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12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焊接管[西班牙语:tuberí a soldada, de sección circular, de hierro o acero,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la protección de cables eléctricos, de un diámetro nominal mayor o igual a 12.7 mm (1/2”) y menor o igual a 152.4 mm (6”) –Tubería Conduit]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当涉案产品的报关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即1019.50美元/吨时,将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报关价差额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涉案产品为公称直径介于12.7毫米(含)~152.4毫米(含),铁或钢制的圆形横截面焊接管,用于保护电缆,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306.30.99.00项下的产品。 2025年2月2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2025年2月19日第036号公告称,应哥伦比亚企业TENARIS TUBOCARIBE LTD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焊接管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tuberia-conduit-2025 https://www.mincit.gov.co/getattachment/57441d76-b349-41cb-a36d-401e93ce97a7/Resolucion-121-del-20-de-mayo-de-2025.aspx

  • 墨西哥对美国直缝碳钢管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5月2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美国的直缝碳钢管(西班牙语:tuberí a de acero al carbono con costura longitudinal recta)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涉案产品为外直径大于406.4毫米且小于等于1,219.2毫米,管壁厚度介于4.77毫米和25.4毫米之间的直缝碳钢管,涉及TIGIE税号7305.11.02和7305.12.91项下的产品。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8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03年8月29日,墨西哥对原产于美国的直缝碳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05年5月27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美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墨西哥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1年11月18日、2016年7月11日和2021年8月30日,三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57820&fecha=21/05/2025#gsc.ta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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