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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关于2035年全面禁售燃油车的原定计划已经实质性被取消或弱化,并正进入正式立法程序,而不是仅停留在提议阶段。近期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修订方案不再坚持“从 2035 年起所有新车必须是零排放”的要求,而是将目标改为在 2035 年达到更宽松的减排目标(例如 90% CO₂ 减排)并允许一定比例的传统燃油车、混合动力车继续销售。该方案已经成为欧盟官方政策方向,并得到广泛报道,但具体内容仍需欧盟成员国与欧洲议会的正式批准落地。 欧洲决定推迟或弱化 2035 年燃油车禁令,标志着其电动化政策从“单一路线驱动”向“多路径缓冲”转变。这一政策调整并不等同于电动化战略的“倒退”,而是源于现实压力下的再平衡。过去三年,欧洲车企普遍面临电动车盈利能力不足、本地动力电池产能建设滞后、供应链成本高企以及全球竞争格局变化等多重挑战,而消费者在宏观经济疲弱、利率高企的背景下,对纯电车型的价格敏感度显著提升,导致 EV 渗透率增速放缓。此时若坚持 2035 年的强制禁令,将对车企与消费者形成过高压力,因此政策层面的适度延展更像是一种“纠偏”而非“逆转”。 从产业竞争角度看,这一政策变化短期内确实削弱了中国 BEV 在欧洲市场的加速机会。欧洲车企在禁令推迟后,不再面临绝对的纯电转型时限,传统强项如混动与高效燃油技术获得更长的过渡期,客观上延缓了中欧之间在纯电赛道上的直接竞争压力。同时,欧盟正在强化关税、补贴审查与本地化生产要求,使得进口 BEV 面临的合规成本进一步上升,中国品牌在纯电市场的优势被阶段性稀释。但与此同时,PHEV 的政策空间扩大反而给中国企业带来另一条增长路径。在插混技术上,中国车企在能效、成本与整车性能方面具备全球领先优势,欧洲消费者也更偏好兼容燃油+电动的混合动力形态,因此在中短期内,欧洲扩充 PHEV 市场规模将有利于中国产品的渗透。 从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长期趋势来看 ,欧洲政策的松动可能会使全球 BEV 渗透率的上升曲线更趋平滑,但不会改变“终局仍然是电动化”的核心判断。 电池成本下降、供应链完善、基础设施逐步成熟,是长期不可逆的驱动力。禁令推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时间维度,而非方向性改变。更重要的是,欧洲并非简单“放弃纯电”,而是引入更灵活的减排机制,通过碳抵消、可持续燃料、动力总成效率等多元途径实现 2030 年代的总体减碳目标。 对于电池产业链的影响同样具有双面性。短期来看,BEV 需求预期下调可能对三元高镍电池带来一定压制,而 LFP 及中低成本体系的需求结构更稳健,储能需求的高景气也为电池产业提供了重要支撑。 随着 PHEV 在欧洲的空间扩大,动力电池需求的来源将更加多元化,电芯厂对不同体系的排产组合将出现一定调整。 然而从更长周期看,动力电池总体需求仍将由全球电动化进程主导,欧洲政策松动并不构成对中长期需求曲线的实质性改变。 总体来看,欧洲推迟燃油车禁令带来的是结构性变化而非趋势性逆转。短期对于中国纯电出口构成压力,但中长期仍存在基于插混技术优势的渗透机会;对于欧洲车企而言,这是缓解转型压力的现实选择;对于全球新能源产业链而言,则是从“激进强推”向“可持续发展节奏”的回归。政策节奏在变化,但电动化方向并未改变。 锂电池及终端分析师 杨玏 13916526348
》查看SMM钴锂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本周动力电芯价格由成本推动涨价。上游锂盐价格延续强势运行,碳酸锂现货在供应扰动与贸易商情绪驱动下继续走高,带动铁锂正极、电解液等关键材料同步提价,使电芯端成本压力进一步放大。在此背景下,磷酸铁锂动力电芯报价普遍上调。三元体系在成本传导与结构修正下也小幅上调。需求端对电芯涨价形成一定支撑。乘用车领域 A、B 级纯电与插混需求保持稳健,主机厂冲刺目标带动排产整体高位运行。行业普遍在长协谈判前强化成本依据,通过阶段性提价提升未来锁价的锚点。从市场情绪看,涨价更多源于成本端推动,而非需求端的阶段性过热。 马睿 021-51595780 冯棣生 021-51666714 吕彦霖 021-20707875 周致丞021-51666711 张浩瀚021-51666752 王子涵021-51666914 王杰021-51595902 徐杨021-51666760 杨涟婷021-51595835 杨玏021-51595898
》查看SMM钴锂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本周动力电芯价格出现明显上行,涨幅以三元体系最为突出。主要驱动力来自上游金属盐价格连续数周攀升,钴盐成本端压力快速传导至电芯环节,头部电芯厂陆续上调出厂报价,5 系与 6 系三元涨幅领先,部分车型端出现 0.02–0.05 元/Wh 的单周调升。随之而来的是此前持续存在的成本倒挂得到阶段性缓解,三元电芯利润修复意愿明显加强。 铁锂电芯方面,也在原材料价格支撑下结束前期低价僵持格局。磷酸铁、碳酸锂价格企稳回升,使二三线厂商的超低报价难以维持,头部厂商报价趋于统一,部分主流规格出现小幅抬价,但整体涨幅仍弱于三元体系。 需求端的强劲表现进一步强化涨价逻辑。乘用车年末冲量叠加商用车换电重卡集中交付,使电芯排产维持高负荷;在订单确定性增强、材料成本坚挺的背景下,电芯厂已具备相对强势的议价能力。预计短期内电芯价格仍以稳中偏强为主,三元体系涨价逻辑更为显著,铁锂关注材料成本传导节奏。 马睿 021-51595780 冯棣生 021-51666714 吕彦霖 021-20707875 周致丞021-51666711 张浩瀚021-51666752 王子涵021-51666914 王杰021-51595902 徐杨021-51666760 杨涟婷021-51595835 杨玏021-51595898
》查看SMM钴锂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本周动力电池市场整体保持高位运行,需求端与成本端共同支撑电芯价格稳定。SMM调研显示,随着年底冲量阶段临近,乘用车与商用车排产保持强劲,动力电池需求延续旺季惯性。乘用车市场受新车型上市、终端促销与渠道备货推动,装机需求保持稳健;商用车板块表现更为突出,受明年购置税减半政策预期影响,重卡、轻卡与城运类车型的订单明显前置,部分电芯型号甚至出现阶段性偏紧局面。上游材料价格在本周形成明显支撑,推动电芯成本端企稳。碳酸锂价格延续反弹态势,市场情绪有所改善,带动部分材料企业重启补库;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报价小幅走高,加工费上调预期增强,使下游电芯成本抬升;六氟磷酸锂维持高位震荡,电解液企业订单表现稳定。材料端整体呈现成本抬升叠加供需紧平衡的格局,对电芯价格起到明显支撑作用。本周主流100Ah磷酸铁锂动力电芯的含税均价为0.34元/wh,主流6系三元动力电芯的含税均价为0.516元/wh。 马睿 021-51595780 冯棣生 021-51666714 吕彦霖 021-20707875 周致丞021-51666711 张浩瀚021-51666752 王子涵021-51666914 王杰021-51595902 徐杨021-51666760 杨涟婷021-51595835 杨玏021-51595898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近日确认,将原定于2025年底到期的178项对华301关税豁免继续延长一年,新的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0日。此次延长覆盖泵、阀、齿轮、轴承、小型电机、过滤组件等通用工业零部件,并包含部分光伏、半导体与自动化设备关键装备部件。整体结构延续此前豁免体系, 即聚焦产业制造端所需的基础部件和专用设备,而未将电芯、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电池材料纳入 。 在产业层面,本轮豁免延长对全球新能源供应链的影响呈现明显的结构化特征。对于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制造环节而言,大量关键部件继续维持免加征的状态,将直接降低美国本土产线建设成本。设备端税收压力的缓解,使得美国本土工厂在产能布局、设备升级和自动化改造方面的资金压力得到缓释,有助于相关项目按照原定时间表推进。SMM测算,豁免延长可能使新建或扩建产线的资本开支成本下降 1%–5% ,设备出口方的价格竞争力也将因此进一步增强。这意味着中国电池装备企业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参与度和稳定性将继续提高。 与此同时,产业链材料端的政策环境并未出现明显松动。 此次豁免延长并不涵盖电芯本体及其核心材料,包括LFP、NCM正极、石墨负极、隔膜、电解液、六氟磷酸锂以及铜箔、铝箔等关键原料。 美国在延长制造环节豁免的同时,仍通过IRA(通胀削减法案)的FEOC(外国实体)限制机制严控中国材料进入其本地供应链。政策口径显示,美国对“产能建设”保持开放,而对“关键战略材料”保持警惕。这一组合策略强化了其推动本土材料体系建设、 促进日韩体系供应链在美国落地的长期目标 。中国材料企业短期出口美国的难度和成本均未改善,未来是否通过在北美建厂规避政策限制,将成为材料企业的重要战略决策节点。 从全球格局来看,制造设备端放行、材料端收紧的政策组合,使得新能源供应链呈现新的分工趋势:美国继续依赖中国的设备、零部件与中间工艺环节,以确保其本土电池及储能产能能够加速形成;但同时,其通过贸易工具、补贴机制及地缘政策,对来自中国的材料与电芯维持较高壁垒。本轮豁免延长使制造端的跨境合作窗口得以维持,但材料端的竞争属性却在进一步强化。 总体来看,对于制造装备企业,这是出口机会窗口的延续;对于北美市场,这是维系扩产节奏的必要条件;而对于材料企业,则意味着政策高压态势未改。在全球新能源供应链加速重构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将在设备端继续保持优势,但在材料端则需要更长期、成本更高的合规与本地化决策。
《电池护照深度专题报告》——欧盟以制度重塑全球新能源供应链的“隐形博弈” 本文重点介绍欧盟电池监管起源、电池护照规则的全景拆解以及电池护照与全球新能源强国的“监管分歧”。 1.1 全球能源版图:资源驱动 or 制度驱动? 21 世纪新能源产业的两大竞争点,要么掌握资源,要么制定规则。欧盟在全球太阳能、动力电池、材料制造等核心产业链几乎全面落后,以往依靠市场调节和绿色补贴的策略未能建立关键竞争力,在面对中国庞大、体系化、极具成本优势的供应链体系,欧盟甚至没有构建完整本土产业链的可能性。因此,自 2021 年起,欧盟开始从“产业政策”向“制度性产业体系”转型,将气候政策、贸易规则、环境标准、供应链透明度、数据主权等五大工具系统化集成,形成以 Battery Regulation(电池与废电池法规) 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制度体系。 在这套体系中, 电池护照(Battery Passport)是底座,是支撑后续所有监管和贸易措施的数字基础设施 。它不是简单的环保工具,而是欧盟重构供应链的制度枢纽。 在开始讨论之前,首先我们要明晰,什么是电池护照? 电池护照(Battery Passport)是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Battery Regulation)的核心要求之一,本质上是电池的数字化生命周期档案。它以唯一可追溯的QR码为入口,将电池从原材料、制造、使用到回收的全生命周期数据,全部以统一标准数字化记录,并在欧盟市场进行强制披露。电池护照是电池行业的数字身份证,是目前全球最严格的供应链透明度要求。2027年全面执行之后,所有进入欧盟的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都必须提供电池护照,否则无法上市销售。 1.2 2006–2023:欧盟电池监管从“废电池管理”到“供应链管控”的转向 2006/66/EC 指令主要聚焦在废电池回收,对动力电池、材料、来源透明度等几乎没有监管要求;但到了 2020 年后,随着电动车渗透率快速攀升、关键矿产价格剧烈波动、碳中和时间表不断压缩,欧盟意识到电池产业已经成为地缘政治级别的战略问题。 2023 年《Battery Regulation》颁布后,欧盟首次实现: 1)全生命周期监管(从矿山到回收);2)强制披露要求(碳排、溯源、材料占比);3)强制回收目标(含再生料占比);4)数字化监管(电池护照)。 这是典型的 从环保走向产业控制 的政策演进。 2.1 电池护照的披露逻辑:三大模块、十二类数据 欧盟将电池护照的数据结构分成三大类: Ⅰ. 基础信息(Identification) ,包括:1)电池制造商;2)电池型号与化学体系;3)生产时间与地点;4)额定容量与性能指标;5)唯一数字 ID。这一部分看似简单,却构成后续监管的“索引体系”。 Ⅱ. 碳足迹披露(Carbon Footprint), 欧盟的碳排监管远比外界理解的更严格: (1)全生命周期边界(Cradle-to-Grave) 从矿山提取、冶炼加工、材料制造、电池制造、运输、使用、回收全覆盖。 (2)按批次披露,而非按产品类型披露 例如:产自四川的 LFP 与产自摩洛哥的 LFP 碳排差异需分别披露。 (3)采用欧盟统一计算体系(PEFCR,ISO 14067) 避免企业用不同 LCA 方法模糊数据。 Ⅲ. 再生材料占比(Recycled Content) 欧盟要求从 2031 年起,动力电池和工业电池必须满足强制再生料占比: 金属 2031 年占比 2035 年占比 钴 ≥16% ≥26% 锂 ≥6% ≥12% 镍 ≥6% ≥15% 这是欧盟将价值链转回欧洲的制度支点,因为:1)欧洲最强环节是 回收 ;2)欧洲最弱环节是 矿山与材料制造。 强制回收比例其实是欧盟把新能源价值链重新链接回欧洲的一种手段。 2.2 电池护照平台(Digital Product Passport),制度落地的技术底座 电池护照不是 PDF,也不是 Excel,而是一个标准化、可审计、可更新的数字平台。其运行机制包括: (1)数据标准(Data Schema) ,欧盟统一规范字段格式、数据类型、更新频率。 (2)数据来源(Primary Data) ,要求企业提供真实生产数据,而非行业默认值。 (3)第三方审计(Third-party Verification), 由 TÜV、SGS、DNV 等独立机构审查数据可靠性。 (4)区块链记录(可选) ,用于确保数据不可篡改性和生命周期追踪。未来欧盟数字监管法案可能将电池护照纳入数据主权框架。 2.3 电池护照执行时间表(2025–2035) 年份 内容 2025 所有电池必须披露碳足迹 2026 大型电池需开始实施护照 2027 电池护照全面强制 2028–2029 初步碳排限值设定 2030 成熟电池产品强制碳排上限 2031 强制执行再生料占比 2035–2040 回收、再生料全面取代部分矿产来源 未来,电池产业将从“技术驱动”转向“制度驱动”。 接下来我们将分国别对其电池法案进行讲解。欧盟推出电池护照(Battery Passport),其制度强度远超美国、日本、韩国等主流经济体。若不理解这种差异,就无法理解全球新能源供应链未来的竞争格局。许多流行观点将欧盟电池护照视为“国际通行做法”,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电池护照本质上是欧盟独有的 制度化、强配额化、可审计化、数字化监管体系,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几乎没有可比项。 3.1 美国:基于补贴的供应链再塑,而非基于监管的强制披露 (1)IRA 的目标与欧盟截然不同 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的逻辑是: 1)用高额补贴拉产业链到美国本土建厂;2)用“外国实体(FEOC)”限制中国参与;3)用税收优惠推动本土材料供应体系。 也就是说,美国的方法是典型的 产业补贴加准贸易壁垒 的经典组合。 而欧盟完全相反:1)不给补贴(或补贴极少);2)直接用法规强制企业合规;3)通过制度把价值链锁定在欧洲。 美国用钱吸引企业;欧盟用制度驱动企业。 (2)美国没有“电池护照”,也不要求披露材料来源 美国并没有类似欧盟 Battery Passport 的数字化披露体系,相反美国的要求更“粗颗粒”:1)只要求判断原产国是否为 FEOC(特别是中企);2)对碳足迹不做强制披露;3)对再生料占比不做硬性要求;4)对供应链透明度也没有 c2c(cradle to cradle) 级别的追溯要求。 IRA 的核心是“钱”与“禁止中国参与供应链”。而欧盟的核心是“制度”与“获取供应链数据主权” 。 美国不需要电池护照,因为其战略是供应链脱钩;欧盟必须要电池护照,因为其战略是供应链再造。 (3)美国的碳排要求是“加分项”,欧盟是“准入门槛” 美国在碳排上只是 鼓励低碳,不强制限值 。 而欧盟明确:1)2027 全面披露;2)2030 开始限值;3)2035 后进入强制“碳排封顶”阶段。美国鼓励,但不强推;欧盟强推,必须遵守。因此: 欧盟将引领全球供应链制度,美国将引领全球供应链本地化。 两者会共同推动全球供应链分裂,而中国将面临同时适配两套体系的挑战。 3.2 日本:高技术路线 + 单一供应体系,不会采用欧盟式监管 日本 METI长期以 技术路线图 + 行业标准 管理本土电池产业,而不是强制性制度监管。 核心原因有三个: (1)日本供应链高度垂直、稳定,不需要透明化制度。 日本电池产业链特点:①资源依赖度高,但长约体系稳固;②与欧美不同,日本企业跨国布局早(住友金属、松下、东丽);③供应链链条短,透明度高,不需要额外披露。对日本来说,欧盟那套“强制披露+审计”体系反而会增加成本。 (2)日本更依赖技术领先,而非制度竞争。 日本的新能源战略是“技术压制 + 供应链延续”,而不是“制度重构”。日本认为自己可以继续在:①固态电池、②高镍三元制备、③原位固液界面控制、④高压正极、⑤低膨胀负极等技术上保持话语权,不需要通过制度建立优势。也就是说,日本认为技术领先就能带来市场份额和话语权,而欧盟认为首先成为制度的制定者才能率先夺得话语权。 (3)日本也没有统一的“碳足迹体系”。 日本企业重视碳排,但它的碳排主要用于:①企业 ESG 披露;②顾客要求(车企);③长期投资者压力。日本并没有像欧盟那样建立统一监管框架。因此,日本不会跟随欧盟电池护照。 3.3 韩国:半导体式的产业联合体,而非欧盟式的“监管国家” 韩国极可能是未来最早与欧盟建立 “互认体系” 的国家,但韩国并不会建立欧盟式电池护照。原因如下: (1)韩国的新能源战略由企业主导。 韩国政府制定高层目标,而三星 SDI、LGES、SKO 三大电池厂实际主导执行。这与欧盟以“监管推动产业变革”完全不同。韩国企业之间已形成 标准联盟 ,不需要欧盟式强制监管。 (2)韩国在“低碳制造”上反而更像中国,而不是欧盟。 韩国的制造能耗结构高度依赖:①化石能源;②LNG;③进口材料(前驱体、正极、锂盐)。欧盟的碳排限值将对韩国形成巨大压力,因此韩国不可能主动构建“限制性”监管体系。韩国更可能:①维护现有供应链;②与欧盟谈判“碳排互认”;③在欧洲建本地工厂满足当地要求,而不是直接效仿欧盟。 (3)韩国可能不会接受欧盟级别的供应链披露。 韩国企业高度依赖中国材料(特别是前驱体、石墨、隔膜),披露供应链意味着披露商业机密,韩国基本不可能主动建立电池护照体系。 3.4 东南亚与印度:将选择欧盟体系,而不是美国体系 东南亚(特别是印尼、马来西亚、越南)和印度,会更可能跟随欧盟:1)欧盟是他们主要的电池出口市场;2)欧盟的回收体系更利于东南亚参与;3)相比美国的“补贴选择性严格”,欧盟的制度更透明;4)东南亚有意成为“低碳制造基地”,需要获得欧盟认证。预计 2026 年后,东南亚将逐步与欧盟电池护照“互认”。 3.5 全球趋势总结:欧盟将成为“供应链制度领导者” 综合来看: 国家/地区 监管模式 核心目标 是否采纳护照 欧盟 强监管、强披露、强审计 数据主权 + 价值链重构 完全执行 美国 补贴驱动、产业政治化 去中国化 + 本地化 不会采用 日本 技术路线为主 保持技术领先 不会采用 韩国 企业主导标准 提升企业竞争力 不会主动采用 东南亚 制造驱动 遵循欧盟准入 大概率采用 由此可见: 欧盟将在未来 10 年内成为全球新能源供应链监管权的实际制定者。电池护照可能会成为全球电池贸易的“数字通行证”。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笔者会进一步分析 电池护照披露要求对产业链(包含矿、四大主材、电池及终端)的真实影响及相关碳排模型。 SMM新能源分析师 杨玏+86 13916526348
》查看SMM钴锂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本周动力电池市场整体维持高位运行,材料端价格强势支撑电芯端报价,主流价格区间保持稳定。SMM调研显示,电芯企业排产节奏平稳,终端需求延续旺季惯性,行业景气度持续处于相对高位。 原材料方面,碳酸锂价格延续反弹势头,电池级碳酸锂主流成交价持续上行;铁锂正极材料价格同步小幅上涨,部分企业因成本上升开始收紧报价。六氟磷酸锂价格在高位企稳。原料环节整体形成对电芯价格的成本支撑。 头部电芯厂商凭借成本管控与规模优势维持报价稳定,二线企业则选择观望策略,市场议价空间有限。 综合来看,本周材料价格上涨带动动力电芯成本支撑增强,终端需求保持稳健,电芯价格暂无下行压力。SMM判断短期内动力电芯价格将延续平稳运行态势。 马睿 021-51595780 冯棣生 021-51666714 吕彦霖 021-20707875 周致丞021-51666711 张浩瀚021-51666752 王子涵021-51666914 王杰021-51595902 徐杨021-51666760 杨涟婷021-51595835 杨玏021-51595898
》查看SMM钴锂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本周动力电池需求继续高位运行,电芯价格相对稳定。乘用车方面,国内终端销量保持高位,部分主流车企为冲刺全年目标,加大促销与排产力度,带动动力电池装机需求稳中有升。LFP电池在A、B级纯电及插混车型中装机占比进一步提升,需求韧性强;三元电池在高端与快充平台车型上表现平稳,部分订单有小幅回暖迹象。 商用车板块表现亮眼。受明年购置税减半政策预期影响,部分需求提前释放至今年四季度,重卡、客车及轻卡电动化项目集中排产,带动动力电池订单明显增长,局部型号出现供需偏紧局面。 SMM判断,短期内动力电池价格将以稳为主,在需求强势与成本支撑下,下行驱动力有限。 马睿 021-51595780 冯棣生 021-51666714 吕彦霖 021-20707875 周致丞021-51666711 张浩瀚021-51666752 王子涵021-51666914 王杰021-51595902 徐杨021-51666760 杨涟婷021-51595835 杨玏021-51595898
》查看SMM钴锂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本周动力电池需求旺盛,电芯价格无向下驱动。近期,动力电池供需格局相较以往有所改善。终端车市消费持续向好,一方面周度乘用车销量维持高位,主机厂排产积极,对应电芯需求向好;另一方面商用车因明年购置税减半政策,需求前置至今年Q4,商用车动力电池订单出现明显上升,商用车动力电池供需偏紧。整体来看,动力电池在电池厂排产较满的情况下,动力电池无向下发展驱动因素,电池厂利润将有所修复。 马睿 021-51595780 冯棣生 021-51666714 吕彦霖 021-20707875 周致丞021-51666711 张浩瀚021-51666752 王子涵021-51666914 王杰021-51595902 徐杨021-51666760 杨涟婷021-51595835 杨玏021-51595898
10月30日,据商务部消息,中方将在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框架下, 暂停实施10月9日公布的锂电池及其材料出口管制措施一年 ,并将根据后续情况 研究细化配套方案 。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暂停措施涉及此前拟纳入出口许可管理的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池制造设备及关键原材料(如人造石墨、正负极材料等) 。短期内将有助于缓解市场对出口审批不确定性的担忧,稳定上下游供需预期。 分析认为,政策调整释放出中美经贸关系阶段性缓和信号,有利于 锂电产业链出口订单执行与国际合作恢复 。但同时市场仍需关注一年期暂停到期后的政策走向及细则变化。 公告原文: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 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考税则号列:85076000)。 (二)3B901.a. 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 : 1. 卷绕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2. 叠片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3. 注液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4. 热压机; 5. 化成分容系统; 6. 分容柜。 (三)3E901.a.用于生产3A001项所管制物项的技术。 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a.1. 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 3 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参考税则号列:28429040)。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a. 镍钴锰氢氧化物 (参考税则号列:28539030); b. 镍钴铝氢氧化物 (参考税则号列:28539050)。 (三)3C901.a.3. 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四)3B901.b. 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设备: 1.辊道窑; 2.高速混料机; 3.砂磨机; 4.气流粉碎机。 三、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b.1.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 (二)3C902.b.2. 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混合的负极材料 。 (三)3B901.c.1.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 : a.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 3 的立式造粒釜; b.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 3 的连续造粒釜。 (四)3B901.c.2.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石墨化设备 : a. 箱体炉; b. 艾奇逊炉; c. 内串炉; d. 连续石墨化炉。 (五)3B901.c.3.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包覆改性设备 : a. 容积大于300 L的融合包覆设备; b. 容积大于60 m 3 的喷雾干燥设备; c. 桶体直径大于0.5 m的化学气相沉积(CVD)回转窑。 (六)3E901.b.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工艺及技术 : 1. 造粒工艺; 2. 连续石墨化技术; 3. 液相包覆技术。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对上述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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