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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尔伯塔省宣布新的煤炭政策

    据英国矿业期刊( Mining Journal )报道,12月20日,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宣布一项新的煤炭政策,将禁止在落基山东麓进行山顶和露天矿坑采煤。 阿尔伯塔能矿部门主管布莱恩·吉恩( Brian Jean )表示,该省“应制定一项现代煤炭政策,在负责任的资源开发与严格的环境保护之间寻求平衡”。 “我们的工作目前是制定一项政策,在尊重山麓的自然空间和保护水资源的同时允许负责任的煤炭开发,以吸引投资并创造就业机会”,吉恩表示。 另外,阿尔伯塔省还计划“大幅”提高新建煤矿的权利金,这也是所谓的煤炭现代化计划( Coal Industry Modernisation Initiative,CIMI )的一部分。 阿尔伯塔省废弃的格拉斯山( Grassy Mountain )煤矿(图片来源:基斯·麦克莱瑞 ) 该省政府称,新政策将基于1976年煤炭开发政策( 1976 Coal Development Policy ),并吸纳2021年煤炭政策委员会( 2021 Coal Policy Committee )的工作成果。其主要目标是保护阿尔伯塔省的水资源免受硒等元素污染。 阿尔伯塔省希望能够起草新的规章制度并在2025年下半年获得批准。 新的煤炭政策将不会影响“后期”项目,包括吉娜·莱因哈特( Gina Rinehart )备受争议的格拉斯山( Grassy Mountain )项目。 上个月,克罗斯内斯特山口( Crowsnest Pass )市附近的大多数居民投票赞同无条件重启这座煤矿。 但是,拟建的矿山不在克罗斯内斯特山口,而是在附近的郎奇兰( Ranchland )市,后者一直公开表示反对该项目。 反对重启该矿的人士对其环境影响发出警告,当地监管机构拒绝了早些时候的申请,认为该项目因其“重大不利环境影响”而“不符合公众利益”。

  • 安源煤业控股股东拟变更 钨业龙头江钨控股入主|速读公告

    小市值煤炭股安源煤业(600397.SH)迎控股股东变更,控股股东江能集团拟将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 安源煤业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拟将所持有的全部3.89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钨控股47.016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安源煤业的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间接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仍为江投集团,公司实控人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公开资料显示,安源煤业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煤矿托管。即将控股安源煤业的江钨控股主要从事钨、稀土、钽铌锂等稀有金属开采、冶炼、加工、贸易,以及机械制造、科研服务等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安源煤业近期高管更替频繁。上个月,安源煤业董事长余子兵因满退休年龄辞职,董事会同意推选熊腊元任董事长;职工监事欧阳世杰辞职,冯伟胜接任。本月,公司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级市场表现方面,总市值不到30亿元的安源煤业近两日成交额均近2亿,今日盘中最高涨近7%,昨日盘中最高涨超9%。 安源煤业近年来业绩表现平平。财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安源煤业实现收入38.46亿元,同比下降21.54%,归母净利润亏损1.86亿元。公司2023年和2022年分别亏损1.14亿元和7656万元。

  • IEA:2024年全球煤炭消费再创新高

    据MiningWeekly援引路透社报道,国际能源署(IEA)周三发布报告称,2024年全球煤炭消费预计将达到87.7亿吨,再创新高,2027年前都将维持较高水平,因为亚洲强劲需求抵消了美欧消费量的下降。 IEA称,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强劲增长满足了一些国家的能源增长需求,全球煤炭在整个能源中的占比已经降至35%。 印度煤炭需求量将达到13亿吨,超过欧盟和美国煤炭消费量的总和,增幅超过5%。 IEA报告称,2024年中国煤炭进口将达到5亿吨,创历史最高水平。但是,未来中国将继续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以及核电,进一步降低对煤炭的依赖,IEA称。 IEA报告认为,受多种因素影响,2025年电力需求仍将增长,包括交通和供热电动化、制冷需求增长以及数据中心等新行业消费增长等。 “气候因素也是影响煤炭消费的重要因素”,IEA报告称。 “从中期看,电动化需求增长速度非常重要”,IEA能源市场和安全主管佐森庆介(Keisuke Sadamori)认为。

  • 广东: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 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提高电煤消费比重,大力压减非电力用煤,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散煤治理。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等前提下,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生物质锅炉(含气化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到2025年底,在保障能源电力供应前提下合理控制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 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我省“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2%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 1.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提高电煤消费比重,大力压减非电力用煤,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散煤治理。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等前提下,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生物质锅炉(含气化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到2025年底,在保障能源电力供应前提下合理控制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 2. 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合理调控石油消费,加快交通领域油品替代,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加大南海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进中海油乌石17—2等油气田勘探开发,争取实现油气资源增储上产。加快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推进天然气在交通、商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的高效利用,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除石化企业现有自备机组外,不得采用高硫石油焦作为燃料。 (二)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 1. 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加快推进阳江青州、汕头勒门等场址项目建设。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加快各类园区、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城市建筑、农村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陆丰核电5、6号机组和廉江核电一期等项目。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统筹产业布局,建设完备的氢气“制、储、输、用”体系,规范氢能产业有序发展。到2025年底,全省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左右。 2. 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推进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直流输电工程,扩大省外清洁电力送粤规模,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加快梅州二期等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加大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力度,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壮大。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省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1000万千瓦、300万千瓦;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3.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各市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实行以物理电量为基础、跨省市绿证交易为补充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扣除政策。 (三)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严禁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加强电炉炼钢企业装备梳理摸排,依法依规限制和淘汰落后产能。“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得新增钢铁产能。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2. 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性能特种钢等高端钢铁产品,严控低附加值基础原材料产品出口。大力推进废钢循环利用,支持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优化全省钢铁产业布局,推动装备置换升级。到2025年底,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35%,废钢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 3. 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高炉炉顶煤气、焦炉煤气余热、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推广铁水一罐到底、铸坯热装热送等工序衔接技术。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到2025年底,全省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4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全部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2023年相比,吨钢综合能耗降低1%左右,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2024—2025年,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万吨。 (四)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 严格石化化工产业政策要求。强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严控炼油、电石、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氯乙烯产能,严格控制新增延迟焦化生产规模。新建和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按要求及时关停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到2025年底,全省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亿吨以内。 2. 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加强高压低压蒸汽、驰放气、余热余压等回收利用,推广大型高效压缩机、先进气化炉等节能设备。到2025年底,炼油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90%,乙烯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万吨。 3. 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引导烯烃原料轻质化、优化芳烃原料结构,提高碳五、碳九等副产资源利用水平。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有序推进蒸汽驱动改电力驱动,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有序发展和科学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推动废塑料、废弃橡胶等废旧化工材料再生和循环利用。 (五)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 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 2. 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新建和改扩建氧化铝项目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 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广超导直流感应加热技术、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加工一体化压铸技术,加快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铜、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进一步提高;铝制品和铅型材项目能效水平提升5%左右;有色金属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万吨。 (六)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强建材行业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加强建材行业产量监测预警,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鼓励在尾矿、废石、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农业固体废弃物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耦合发展的绿色建材园区,鼓励创建“无废园区”。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1亿吨左右。 2. 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基础原材料制品化、墙体保温材料轻型化和装饰装修材料装配化。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3. 推进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有序提高建材行业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一体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等开发运行,推动余热余压发电、供热等高效利用模式。加快水泥原料替代,提升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低阻高效预热分解系统、模块化节能或多层复合窑衬等技术,提高烧成系统能效水平,实施水泥高效粉磨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4—2025年,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万吨。 (七)建筑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快建造方式转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引导使用节能型设备和产品,推广节能施工技术工艺。推广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参与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应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健全多部门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库、产业链企业库和人才库,积极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并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因地制宜推广采用钢结构,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积极推动智能建造,依托广州、深圳、佛山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探索施工能耗监测及碳排放统计制度。推进“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建设,到2025年底,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300万平方米以上。 2. 推进存量建筑改造。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热泵机组、冷水机组、外窗(幕墙)、照明设备、电梯等更新升级,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工作,推进公共建筑制冷系统节能改造。推动运行能耗超限额的公共建筑纳入重点用能建筑名单,促进重点用能建筑开展包括围护结构、机电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在内的深度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到2025年底,“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 3. 加强建筑运行管理。开展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政策标准落实情况。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鼓励公共建筑定期开展建筑节能运行调适工作,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探索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性能后评估工作,各地市加强既有公共建筑现状摸查。鼓励采用大型公共建筑“业主自建+数据共享”模式进行建筑运行能耗及能效监测管理,对高能耗建筑进行能耗和能效公示。以能耗限额为基础,探索建筑领域碳交易机制。 (八)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 1. 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全省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持续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场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码头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推进中开高速火炬(原火炬东)零碳智慧服务区试点项目建设。推进省级第二批绿色公路项目实施,推动顺德水道、莲沙容水道项目水上绿色服务区建设,研究编制广东省铁路绿色通道建设技术指南和管理规定。因地制宜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 2. 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推动交通建设工程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放达标,推进港口作业机械新能源化。支持有条件的地市推动公共交通、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支持深圳在粤港跨境货车运输领域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零排放应用场景试点。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进内河LNG船舶应用,支持内河客运电动船舶推广应用。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3.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深圳盐田港、汕头广澳港区、湛江宝满港区等主要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顺德水道等航道扩能升级,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加快建设江海联运枢纽及码头设施,提升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水路、铁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提升主要枢纽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水平。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引导绿色出行。加快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持续推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深入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建设。到2025年底,铁路货运量较2020年增长10%,水路货运量比重达到26%左右,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较2020年降低2%。 (九)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严格实施对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探索能耗定额预算制度。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每年要将机关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人均综合能耗分别较2020年降低5%、7%、6%。 2. 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清单管理。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加快淘汰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到2025年底,实现全省公共机构煤炭消费清零,省直机关新增锅炉、变配电、电梯、供热、制冷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达到80%。 (十)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深入摸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动态更新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依法依规拆除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引导企业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与2021年相比,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0.5个百分点以上,在运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上,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 2. 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建立重要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 三、管理机制 (一)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积极争取将一批符合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能耗单列范围,强化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细化分解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严格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统筹考核节能改造量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实施能耗强度降低提醒预警,强化碳排放强度降低进展评估,加大对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进度滞后地区的督促指导。压实企业节能降碳主体责任。在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考核。 (二)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节能审查源头把关,切实发挥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牵引作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按照国家重大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要求,上收个别重点行业特大型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重大能源工程建设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能效诊断,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建立健全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审查,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分析应用,切实发挥系统作用。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健全国有企业、高耗能企业等特殊用户绿色电力消费社会责任,能效低于标杆水平的高耗能企业应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重点控制低能效低产出高耗能企业用能,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 (四)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强化监察执法人员力量保障。统筹运用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执法、特种设备监察、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节能审查制度、用能产品设备淘汰制度执行情况。到2024年底,全省完成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到2025年底,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 (五)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研究,尽快建立与节能降碳目标管理相适应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夯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原料用能等统计核算基础。积极开展以电力、碳市场数据为基础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监测分析。建立省市两级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部署开展碳排放预算试编制工作,指导和支持深圳市等有条件地区先行探索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工作。 四、支撑保障 (一)健全制度标准。适时修订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强化激励约束,实施能源消费全链条管理。完善全省碳市场法规体系。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地方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严格落实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推动开展炼化、钢铁、矿物、轮胎、化工、轻纺、电子等方面标准研制,提升应用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 (二)完善价格政策。落实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按照国家的部署,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电价优惠。 (三)加强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积极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现有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等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财税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四)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专项等,集中攻关一批节能降碳关键核心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先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产品设备、重点行业企业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五)健全市场化机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节能服务机构整合上下游资源,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积极配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等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我省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明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管职责及相应考核管理制度。继续发挥试点碳市场改革创新作用,加强与欧盟碳市场、美国加州碳市场合作交流,推进我省碳市场和碳普惠市场健康可持续建设。 (六)实施全民行动。依托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平台,加大节能降碳宣传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加大对高能效产品推广的支持力度,鼓励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设立节能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在促销活动中设置节能低碳产品专场,引导消费者践行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大对能源浪费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降碳的新风尚。 各地、各部门要锚定目标任务,加大攻坚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把握工作节奏,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的同时,持续推动能效提升、排放降低,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调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落实措施,强化部署推进。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 国家发改委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已经2024年12月2日第1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规划总规模超过1000万吨/年的煤炭矿区,其总体规划由矿区所在地省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部门会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9号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已经2024年12月2日第1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pdf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ofd

  • 气候行动遇阻?IEA推翻此前预估:2027年前全球煤炭需求将续创新高

    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显示,至少在2027年之前,全球的煤炭需求每年都将创下新的纪录。这一说法推翻了该组织此前对煤炭需求“将在去年见顶”的估计,这也反映出限制碳排放行动所面临的挑战。 IEA的最新预测显示,到2027年,全球的煤炭需求将上升至87.7亿吨,比2024年的水平高出约1%。这推翻了去年IEA做出的估计,即煤炭需求将在本十年开始稳步下降。 近年来,煤炭——这个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化石燃料——的实际需求一直超过IEA的预测,因此今年的实际情况也可能会超过IEA目前的估计。 若要想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并按照《巴黎协定》限制全球变暖,煤炭使用量需要在本十年大幅下降。而地球的温度目前可能已经比工业化前的水平高出1.5摄氏度,这表明集体气候行动正在失败。 煤炭需求或创新高 IEA的报告指出,随着风力涡轮机和太阳能电池板在各地的迅速部署,对煤炭的需求将会减弱,但是,即使是创纪录的清洁能源部署速度也不足以阻止煤炭的增长,更别提逆转煤炭的增长了。 在大多数发达经济体,煤炭的使用量已经见顶,预计到2027年将继续下降。其下降的速度将继续取决于强有力的政策的颁布,例如欧盟实施的政策,以及替代能源的可用性,包括美国和加拿大的廉价天然气。 不过,在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等新兴经济体,其电力需求随着经济和人口的增长而急剧增加,对煤炭的需求仍在增加不断增长。在新兴经济体,增长主要由电力部门的煤炭需求推动,尽管工业用煤量也在增加。 IEA表示,这突显出发展中国家对廉价能源日益增长的需求对气候变化而言至关重要。 国际能源署能源市场和安全主管Keisuke Sadamori周三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的模型显示,到2027年,全球对煤炭的需求将趋于稳定,尽管电力消费将大幅上升。” 他说,短期而言,天气因素、以及发展中国家对煤炭需求的趋势将产生重大影响;从中期来看,电力需求的增长速度也将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 酒钢集团2025年1月喷吹动力煤等集中采购招标预告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关于酒钢集团2025年1月喷吹动力煤等集中采购,现发布采购预告,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方参与报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酒钢集团2025年1月喷吹动力煤等集中采购预告 采购单位: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交货地点: 宏兴股份公司储运料场及其他厂矿指定货位。 预计供货/施工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预计供货/施工结束时间: 2025年1月31日 采购内容: 点击查看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报名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报名人可针采购内容对单项物料报名。 4.本次采购接受生产商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响应预告,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s://eps.jiugangbid.com/ ),未注册供应商需首先完成注册后,点击对应采购预告“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21日18时27分 五、交流反馈 1.报名人对本预告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发布联系人提出询问。联系人:罗海超,联系电话:17709474242。 六、质疑投诉 对采购活动有质疑投诉的,请将信息发送至酒钢集团交易中心交易监督室邮箱(jyjds@jiugang.com),联系电话:0937-6713939。 相关附件 无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酒钢集团2025年1月喷吹动力煤等集中采购预告

  • 酒钢集团2025年1月动力煤集中采购招标预告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关于酒钢集团2025年1月动力煤集中采购,现发布采购预告,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方参与报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酒钢集团2025年1月动力煤集中采购预告 采购单位: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交货地点: 宏兴股份公司储运料场及其他厂矿指定货位。 预计供货/施工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预计供货/施工结束时间: 2025年1月31日 采购内容: 点击查看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报名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报名人须为生产商或矿方。 4.本次采购接受生产商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响应预告,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s://eps.jiugangbid.com/ ),未注册供应商需首先完成注册后,点击对应采购预告“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21日18时27分 五、交流反馈 1.报名人对本预告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发布联系人提出询问。联系人:罗海超,联系电话:17709474242。 六、质疑投诉 对采购活动有质疑投诉的,请将信息发送至酒钢集团交易中心交易监督室邮箱(jyjds@jiugang.com),联系电话:0937-6713939。 相关附件 无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酒钢集团2025年1月动力煤集中采购预告

  • 乾元微珂赴港上市 陕西神木或将走出一个煤炭IPO

    港交所文件,近日乾元微珂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乾元微珂)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书。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这是一家来自于陕西榆林神木的企业。神木市因煤而兴,每年煤炭产量占全国7%以上。在煤炭经济的加持下,神木市GDP率先在陕西乃至西北突破千亿元。 而乾元微珂的业务亦依托于当地的煤炭经济。招股书显示,成立于2015年的乾元微珂,为一家煤炭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三大部分:煤炭物流综合服务;煤炭物流专项服务;煤炭物流增值服务。 其中,煤炭物流综合服务产生的收入占总营收的95%以上。 2021年-2024年前6月,煤炭物流综合服务产生的收入分别为26.78亿元、43.68亿元、36.15亿元和17.12亿元。但由于净利润率只有1%,导致最后的总净利润只有0.32亿、1.65亿、0.47亿和0.19亿元。 在净利润率只有1%的情况下,《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乾元微珂2024年前6月的流动负债达到3.09亿元,而非流动负债总额为6.68亿元,两者合计近10亿元负债。其中,非流动负债中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高达5.74亿元。 与此同时, 乾元微珂2024年前6月30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只有3767万元;2024年前10月为4978万元;另一方面,2024年前6月,公司的净利润活动现金流净额也只有3212万元。 由此可见,乾元微珂上市融资较为迫切。 但煤炭经济属于传统产业,近年来在能源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面临升级,因而,乾元微珂也面临着业务升级的挑战。 据招股书,2023年10月,乾元微珂开始在弘东浩强集运站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而光伏电站的成功取决于所用技术的可靠性及效率,此外光伏发电行业或受到严格的监管要求及合规标准的约束;不合规可能导致处罚或限制,从而对投资及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招股书中,对于风险因素,乾元微珂表示,为应对转型升级,公司面临与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有关的风险。 另外,《科创板日报》记者还注意到,乾元微珂的实控人高林涛,其商业版图和煤炭经济息息相关。 高林涛通过HKXT、XT International,合计持有乾元微珂95.45%的股份。此外,股权穿透显示,高林涛还是多家企业的最终受益人,包括陕西德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装饰分公司、陕西德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收益股份均为95%。 此前,高林涛还曾担任过恒源集团的董事长秘书。而恒源集团是上市公司北元集团(601568)的大股东之一,后者也是一家位于陕西的化工集团。 可以看到,其还曾对旗下控制的多家公司进行资本挪腾,以实现上市等一系列资本市场规划。比如,在乾元微珂上市之前,高林涛曾把控股的神木德林荣泽能源运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林荣泽),转手到其实控的另一实体旗下。值得一提的是,德林荣泽曾进行过北交所的IPO上市辅导,但仅辅导了8个月就终止辅导备案。 而目前,德林荣泽已成为正全力冲刺港上市的乾元微珂的附属公司。

  • 10月南非矿业生产同比增1.4% 最大贡献者为铂族金属、铬铁矿、金刚石和煤炭

    据MiningWeekly报道,南非国家统计局(Statistics South Africa,SSA)的数据显示,10月份,该国矿业生产同比增长1.4%,最大贡献者为铂族金属、铬铁矿、金刚石和煤炭。 10月份,这些行业分别增长3.3%、14%、27.9%和1.8%,对采矿业的贡献在0.4~1个百分点。 但是,铁矿石下降了6.4%,金矿下降了3.4%,分别拖累3.4和0.5个百分点。 经季节调整后的矿业生产环比下降了3%。9月份和8月份分别为4.5%和3.3%。 截至10月31日的前三个月(8-10月份),经季节调整的三个月矿业生产环比增长4%,其中铂族金属增长8.5%、贡献2.6个百分点,铁矿石增长3.1%、贡献0.4个百分点。“其他”金属矿产增长17%,贡献0.4个百分点。 按现价计算,10月份矿产品销售额增长1.6%。最大贡献者为煤,增长10.3%,贡献2.5个百分点。金销售额增长4.1%,贡献0.9个百分点。 “其他”金属矿产销售额增长28.9%,贡献0.6个百分点。铬铁矿石增长7.4%,贡献0.5个百分点。 相反,铁矿石销售额在10月份下降30%,拖累3.1个百分点。 10月份,经季节调整后的矿产品销售额环比增长3.7%。9月份增长16.7%,8月份则下降21.7%。 截至10月31日的前3个月,按现价计算的矿产品销售额环比下降了7.2%。 南非矿产委员会首席经济师雨果·皮纳尔(Hugo Pienaar)表示,10月份,铁矿石和锰行业的一些特殊因素对总体矿业生产带来了影响。 尽管这一季度起步缓慢,但8月份和9月份强劲增长表明,即使第四季度剩余时间延续10月份增长水平,矿业生产仍会较高。 虽然说算不上强劲增长,但2024全年增速有可能是2021年以来最高的。 如果供电持续不中断,南非国家铁路公司(Transnet)经营不断向好,那么2025年南非采矿业将温和增长。 南非采矿业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全球宏观经济不稳,特别是新的一年里美国政局变化带来的贸易紧张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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