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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AI时代的电力需求猛增,美国人眼下正突然发现一件事:想要“戒掉”燃煤电厂可能并不容易。 由于对电网可靠性的担忧和对电力需求飙升的预期,正迫使不少燃煤电厂运营商保持发电能力,这些老旧的燃煤电厂的退役日期已被不断推迟…… 根据国际能源署的预估,人工智能应用ChatGPT的用电量几乎是谷歌搜索的10倍,AI浪潮引发的电力需求增长几乎已经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 咨询公司Grid Strategies预测,未来五年美国的电力需求将增长4.7%,比一年前的预测攀升了近一倍。这些需求增长来自新的制造业和工业产能,以及用于为从AI到加密货币开采乃至云计算等一切提供动力的数据中心消耗。 美国电力研究所周三发布的一项研究发现,到2030年,数据中心将占到美国电力需求的9%,是目前水平的两倍多。 而随着美国在AI和制造业领域的领先地位,推动着电力需求的空前增长,可再生能源产出短时间内势必无法及时跟上这一步伐,这无疑也预示着那些污染更为严重的传统能源,很可能还不会那么快退出历史的舞台,这最终也将与美国拜登政府去碳化的目标相冲突。 标准普尔全球大宗商品洞察的最新报告显示,到本十年末,美国预计将会有约54GW的煤炭发电产能退役(约占美国总发电量的4%),这一数字较去年的预估下调了约40%,原因是出于对可靠性方面的担忧。 对此,美国最大煤炭生产商之一Alliant Resource Partners首席执行官Joe Craft表示:“ 要想满足需求,人们无法做到足够快地取代化石电厂。 为了成为AI领域的先行者,我们需要拥护维持我们现有的一切。” 近来,宣布将放慢退役燃煤电厂速度的运营商中,Alliant Energy可谓榜上有名,该公司上周将其位于威斯康星州的燃煤电厂转用天然气的计划,从2025年推迟到了2028年。 今年早些时候,FirstEnergy也以面临“资源充足性问题”为由,宣布放弃了2030年淘汰煤炭的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上月美国环境保护署刚刚敲定了一项有争议的规定,要求从2032年开始逐步淘汰燃煤电厂,除非它们安装了昂贵的碳捕获系统。 对此,印第安纳州已领导了一个由25个州组成的团体,对环保局的上述规定提起诉讼。“我们需要更多的能源,而不是更少,作为美国人,我们绝对不能输掉这场人工智能战争,”印第安纳州共和党州长Eric Holcomb在近期接受采访时称。
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方案要求,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方案要求,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新建和改扩建氧化铝项目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4年5月23日 (本文有删减)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 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散煤治理。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建和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合理控制半焦(兰炭)产业规模。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 2.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加快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除石化企业现有自备机组外,不得采用高硫石油焦作为燃料。 (二)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 1.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2.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3.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三)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严禁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得新增钢铁产能。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2.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性能特种钢等高端钢铁产品,严控低附加值基础原材料产品出口。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和热轧企业及工序。大力推进废钢循环利用,支持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底,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15%,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 3.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高炉炉顶煤气、焦炉煤气余热、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推广铁水一罐到底、铸坯热装热送等工序衔接技术。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全国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2023年相比,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左右,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2024—2025年,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2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300万吨。 (四)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严格石化化工产业政策要求。强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严控炼油、电石、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氯乙烯产能,严格控制新增延迟焦化生产规模。新建和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按要求及时关停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 2.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加强高压低压蒸汽、驰放气、余热余压等回收利用,推广大型高效压缩机、先进气化炉等节能设备。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4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1亿吨。 3.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加快推广新一代离子膜电解槽等先进工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有序推进蒸汽驱动改电力驱动,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 (五)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 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 2.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新建和改扩建氧化铝项目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高效稳定铝电解、铜锍连续吹炼、竖式还原炼镁、大型矿热炉制硅等先进技术,加快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25%以上;铜、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有色金属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00万吨。 (六)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加强建材行业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加强建材行业产量监测预警,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鼓励尾矿、废石、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综合利用。到2025年底,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8亿吨左右。 2.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基础原材料制品化、墙体保温材料轻型化和装饰装修材料装配化。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3.推进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优化建材行业用能结构,推进用煤电气化。加快水泥原料替代,提升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篦冷机等节能工艺和设备。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5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4—2025年,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0万吨。 (七)建筑节能降碳行动 1.加快建造方式转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强化绿色设计和施工管理,研发推广新型建材及先进技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智能建造,加快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 2.推进存量建筑改造。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电梯、老旧供热管网等更新升级,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加快供热计量改造和按热量收费,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量化目标和改造时限。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到2025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 3.加强建筑运行管理。分批次开展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督查检查。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严格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探索推广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合理调配用电负荷。 (八)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 1.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国内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鼓励交通枢纽场站及路网沿线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完善城市慢行系统。 2.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开展沿海内河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3.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重点行业清洁运输。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到2025年底,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分别较2020年增长10%、12%,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较2020年降低4.5%。 (九)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 1.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严格实施对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探索能耗定额预算制度。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年要将机关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人均综合能耗分别较2020年降低5%、7%、6%。 2.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清单管理。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加快淘汰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煤炭消费占比降至13%以下,中央和国家机关新增锅炉、变配电、电梯、供热、制冷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达到80%。 (十)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 1.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与2021年相比,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0.5个百分点以上,在运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上,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 2.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建立重要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 三、管理机制 (一)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细化分解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严格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统筹考核节能改造量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实施能耗强度降低提醒预警,强化碳排放强度降低进展评估。压实企业节能降碳主体责任。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考核。 (二)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节能审查源头把关,切实发挥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牵引作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建立重大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按机制上收个别重点行业特大型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重大能源工程建设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审查,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开展重点领域能效诊断,建立健全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 (四)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加快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统筹运用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执法、特种设备监察、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到2024年底,各地区完成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到2025年底,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 (五)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与节能降碳目标管理相适应的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快报制度,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夯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原料用能等统计核算基础。积极开展以电力、碳市场数据为基础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监测分析。 四、支撑保障 (一)健全制度标准。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适时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制度,强化激励约束,实施能源消费全链条管理。完善全国碳市场法规体系。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强制性节能标准制修订,扩大标准覆盖范围。按照相关行业和产品设备能效前5%、前20%、前80%水平,设置节能标准1级、2级、3级(或5级)指标。 (二)完善价格政策。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有序推行两部制热价。 (三)加强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积极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扩大有效投资。鼓励各地区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财税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四)强化科技引领。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作用,集中攻关一批节能降碳关键共性技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修订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倡导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积极培育重点用能产品设备、重点行业企业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五)健全市场化机制。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用能权跨省交易。稳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实施碳排放配额管理。有序建设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夯实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加快建设绿证交易市场,做好与碳市场衔接,扩大绿电消费规模。 (六)实施全民行动。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加大节能降碳宣传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大对能源浪费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降碳的新风尚。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锚定目标任务,加大攻坚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把握工作节奏,在持续推动能效提升、排放降低的同时,着力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调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生态环境部要加强“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落实方案,强化部署推进。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点击查看方案详情: 》 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当地时间周三(5月29日),日本央行政策委员会审议委员安达诚司(Seiji Adachi)表示,如果日元大幅下跌推升了通胀,或者导致公众对未来物价的看法超出预期,该行就可能会采取加息的行动。 安达诚司在熊本县金融经济圆桌会议上指出,日本央行在制定政策时,不仅要关注经济和物价的下行风险,还要考虑上行风险,“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避免过早加息,但如果过于关注下行风险,可能会看到通胀加速,迫使我们之后要大幅收紧货币政策。” 安达诚司是日本央行9人货币政策制定者之一,外界先前认为他较行长植田和男略“鸽派”一些。他在今天的讲话中暗示了近期加息的可能性,“只要基础通胀率继续向2%迈进,就需要根据经济、物价和金融发展情况逐步调整货币政策的支持力度。” 媒体分析称,安达的“鹰派”言论凸显了日元疲软对日本央行下一次加息时间点的影响力度。一些分析师也开始认为,该行可能最快会在今年7月采取行动。 安达诚司表示,虽然日本经济现在不一定算得上强劲,但随着家庭开始受益于工资上涨,另随着海外出现复苏迹象,消费、出口和资本支出可能会持续复苏。 今年3月,日本央行历史性地解除了包括负利率和YCC在内的大规模货币宽松政策,但紧缩程度远无法与累计加息525个基点的美联储相提并论,美日之间巨大的国债利差令日元对美元贬值超10%。 安达表示,由于进口成本上升叠加工资持续增长的前景,消费者通胀将在今年夏季至秋季前后重新加速,“如果日元持续或加速下跌,消费者通胀可能比预期更快反弹。如果出现通胀势将超过2%的情况,我们就可能需要提前加息的时间点。” 谈到结束YCC的计划,安达诚司表示,日本央行将在未来某个时候减少债券购买。他强调,结束购债的过程需要分几个阶段进行,以避免破坏市场稳定。 疲软的日元已成为日银政策制定者头疼的问题。本周早些时候,植田和男在日本央行-金融研究所的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承认,与全球其他央行相比,日本央行面临的一些挑战是独有的,尤为困难。 同样在周一,日本央行政策委员会的前委员政井贵子(Takako Masai)表示,“如果经济预期保持在目前的水平,我认为再加息一两次是可以的,最终预计将加息至0.5%左右。”
中信金属5月27日晚间公告:为优化资源配置,释放公司部分投资价值,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机减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择机减持不超过25,390,428股艾芬豪股票,占艾芬豪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具体比例以实际减持为准,相关股票减持和披露需同时遵守加拿大证券法律)。 对于持股情况,中信金属的公告显示:中信金属通过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14,671,533股艾芬豪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4.78%,前述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被查封、冻结等,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对于交易数量及方式,中信金属表示:通过加拿大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择机减持不超过25,390,428股股票,占艾芬豪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具体比例以实际减持为准)。 谈及减持目的,中信金属表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中信金属通过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14,671,533股艾芬豪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4.78%,中信金属所持艾芬豪股票对应市值约为307亿元人民币(按照艾芬豪2024年4月30日股价测算),实现了较好的投资回报。为释放公司部分投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当前实现较好收益的减持窗口期进行本次股票减持交易。 中信金属还公告了本次减持对公司在艾芬豪股东权利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如按照最大减持数量测算,中信金属对艾芬豪持股数量为289,281,105股,比例仍超过20%(按艾芬豪目前的股本总额计算),对公司在艾芬豪的董事席位等股东相关权利无影响。 本次减持是公司综合考虑后的战略经济行为,不妨碍公司对艾芬豪长期以来的战略投资。 本次减持不影响公司聚焦上游资源投资的长期发展战略,中信金属将持续加强与艾芬豪的长期稳固战略合作。 对于艾芬豪的基本和财务情况:中信金属的公告显示:艾芬豪英文名IvanhoeMinesLtd.,成立于1993年4月29日,注册地为:Suite654-999CanadaPlace,Vancouver,BritishColumbia,CanadaV6C3E1,主营业务主要为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于2012年10月23日在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TSX:IVN。根据2024年4月30日艾芬豪股价18.66加元/股测算,其总市值约为237亿加元(折合美元约为175亿美元)。艾芬豪主要股东构成如下:中信金属持股比例约24.78%,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约13.03%,RobertM.Friedland持股比例约12.84%,其他基金、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约49.35%。截至2023年12月31日,艾芬豪总资产50.00亿美元,净资产35.81亿美元,2023年归母净利润3.19亿美元(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艾芬豪总资产50.76亿美元,净资产36.34亿美元,2024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0.66亿美元(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据mining的消息显示:艾芬豪公司目前与紫金集团共同拥有位于刚果民主共和国的Kamoa-Kakula大型铜矿综合体,该铜矿于2021年开始商业化生产。在其最后阶段,Kamoa-Kakula预计将成为全球前三大铜矿综合体,最高年产量可达70万吨。 中信金属此前披露登陆A股市场后的首份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9.99亿元,同比增长4.89%,其中黑色金属实现收入511.72亿元,有色金属实现收入736.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6亿元,同比增长34.88%。 2023, 公司海外重大项目提前投产,保障关键资源稳定供应;境内投资项目运营稳定,为公司贡献良好稳定收益。 艾芬豪矿业旗下重点项目建设顺利,为公司贡献权益利润5.82亿元。秘鲁邦巴斯铜矿全年生产铜精矿含铜30.2万吨,销售铜精矿含铜37.5万吨,为公司贡献权益利润3.19亿元。巴西矿冶公司生产运营情况稳定,全球市场占有率保持在70%以上。西部超导坚持技术创新,加快产品在新领域的推广应用。 中信金属在2023年业绩说明会上也表示,铜业务一直是公司的核心投资及贸易品种。投资方面,截至2023年末,公司对艾芬豪矿业、秘鲁邦巴斯铜矿等世界级资产的账面价值约145亿元,当年为公司贡献权益利润约9亿元;贸易方面,公司引入新团队,积极拓展新品种,业务规模增长显著, 2023年铜业务年营收规模突破500亿元。 2024年一季度,公司继续抓住市场机遇,积极营销,大力拓展渠道,铜业务业绩保持良好。 中信金属在其2023年年报中介绍:中信金属的主要业务聚焦金属矿产资源领域的大宗商品贸易和相关上游资源投资,主营的贸易品种主要包括铁矿石、钢材、锰矿、铬矿等黑色金属产品,以及铜、铝、铌、镍等有色金属产品;投资项目主要有艾芬豪矿业、秘鲁邦巴斯铜矿、巴西矿冶公司、西部超导、中博世金等。公司在黑色金属的铁矿石、有色金属的铜和铌等产品领域具有行业领先地位,已成为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贸易商。公司拥有一批境内外优质投资项目,在金属矿产资源领域的资源投资,具有资源稀缺、储量大、潜能大、寿命长、品位高、产品的进口依存度高等优势。
5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其中提到,建设煤矿方面,新建煤矿原则上按照智能化标准设计建设,在建煤矿特别是大型在建煤矿要及时增补智能化建设方案,具备条件的力争在竣工投产前完成智能化建设。生产煤矿方面,大型煤矿到2025年底前建成单个或多个系统智能化,具备条件的实现采掘系统智能化;鼓励300万吨/年以上的生产煤矿全面推进主要生产环节智能化改造,力争率先建成全系统智能化煤矿;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海拔高于2400米或采深大于600米的生产煤矿,要一矿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全面增强生产安全保障能力。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数智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 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24〕 3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从四个方面对《通知》进行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发挥“压舱石”重要作用,煤矿智能化对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煤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立足我国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行业深度融合,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印发建设指南,发布标准化体系,推进试点示范,指导地方和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成了一批技术先进、引领性强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减人增安提效成效显著,煤炭在能源安全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据调度,截至2024年4月底,全国累计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922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2154个。 目前,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入加快发展、纵深推进新阶段。但仍面临着建设进展不平衡、运行水平有待提升、核心技术装备支撑不足、人才保障亟需加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下一阶段重点建设任务作出系统部署,着力推动煤矿智能化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为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通知》从坚持分类推进、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建设运行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建设任务要求。 一是坚持分类推进。 《通知》统筹存量和增量,重点突出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考虑推进紧迫性和现实可行性,分类提出煤矿智能化建设安排。建设煤矿方面,新建煤矿原则上按照智能化标准设计建设,在建煤矿特别是大型在建煤矿要及时增补智能化建设方案,具备条件的力争在竣工投产前完成智能化建设。生产煤矿方面,大型煤矿到2025年底前建成单个或多个系统智能化,具备条件的实现采掘系统智能化;鼓励300万吨/年以上的生产煤矿全面推进主要生产环节智能化改造,力争率先建成全系统智能化煤矿;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海拔高于2400米或采深大于600米的生产煤矿,要一矿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全面增强生产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创新发展模式。 近年来,各地各企业坚持试点探路、典型引路、经验开路,加快推进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示范煤矿近60处、省级(央企级)示范煤矿200余处,逐步形成了不同区域、不同建设条件的智能化建设模式。总结各地建设经验,我们遴选发布了《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典型案例汇编(2023年)》,《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快推广汇编中推荐的成熟方案,发挥示范煤矿引领带动作用,因地制宜探索应用适合本地区、本企业的智能化建设模式,重点加快煤矿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多系统联动耦合,努力实现单个系统智能化向煤矿整体智能化升级;发挥重点企业区域生产集中优势,开展群矿联合升级建设,推动形成矿区整体规划、梯次推进的建设模式;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充填开采、边采边复等绿色开采技术,推动矿区智能绿色协同发展。 三是提升建设运行水平。 《通知》顺应新一代数智技术快速发展趋势,结合不同煤矿生产特点和系统运行情况,分别提出持续推进智能化系统优化升级。井工煤矿评价结果达到Ⅰ类建设条件的鼓励按照中级及以上标准开展建设,达到Ⅱ、Ⅲ类建设条件的鼓励按照初级及以上标准开展建设,聚焦减人、增安、提效,重点推进开采系统智能决策自主运行、掘进系统工艺设备高效协同,采掘工作面实现超视距远程控制与现场少人无人。露天煤矿重点推进自主采装、矿用卡车无人驾驶、装运卸机器人化协同作业。选煤厂重点推进高精度煤质在线检测、智能分选控制。为切实提升常态化运行水平,《通知》提出,鼓励引导煤矿企业联合组建技术创新团队,及时解决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可靠问题,提升场景化应用和现场适应性。 三、保障措施 煤矿智能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推动建设任务顺利实施,《通知》针对性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一是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通知》围绕制约智能化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提出综合运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引导煤矿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科技攻关,重点突破高精度地质探测、煤岩识别、工作面设备群协同控制、(半)连续开采智能成套装备、智能单兵装备、辅助作业机器人等技术难题,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中加大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推动提升国产化、成套化水平。 二是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为发挥标准在推动煤矿智能化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国家能源局此前印发了《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能发科技〔2024〕18号),明确了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框架和重点建设内容。《通知》提出,要加大建设指南落实力度,研究建立煤炭装备全国标准化、煤矿智能化行业标准化等技术组织,在国家标准和能源、煤炭行业标准立项中加大煤矿智能化标准制修订支持力度,加快制修订智能化设计与建设规范、接口协议与信息交互、新型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运行维护与质量评价等急需标准,健全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通知》在系统梳理当前支持政策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新的政策供给,明确新建煤矿采掘系统按智能化设计、生产煤矿实现采掘智能化的,按照煤炭先进产能标准管理,在产能置换、核准核增、产能储备、复工复产等方面享受差别化政策。国家在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碳减排支持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专项中予以重点支持。同时明确,智能化建设工作进展及成效作为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煤矿智能化建设需要复合型、专业化技术人才作为支撑保障,这为煤矿企业优化劳动力结构、完善人才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通知》提出,要创新智能化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方式,推动智能化煤矿劳动力转型,鼓励煤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共建智能化教育培训实践基地,联合培育煤矿智能化复合型人才,设立智能装备工程师、运维技师等专业岗位,优化薪酬分配制度,畅通智能化人才发展通道。 四、组织实施 煤矿智能化建设推进,需要上下协同发力,部门协调配合,《通知》紧紧围绕智能化建设下一阶段目标任务,对各地、各企业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各产煤省区、有关中央企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本企业落实意见,明确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项目实施清单台账,按时调度并报送建设进展和运行成效,确保智能化各项建设任务落实落地。为保障建设任务顺利推进,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挥煤矿智能化发展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顶层设计、政策支持和指导协调,定期开展调度分析和总结评估,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国能发煤炭〔2024〕3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能源局,有关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数智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印发以来,各产煤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科技创新应用,建成了一批技术先进、引领性强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减人增安提效成效显著,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入加快发展、纵深推进新阶段。但仍面临着建设进展不平衡、运行水平有待提升、核心技术装备支撑不足、人才保障亟需加强等问题。各产煤省区和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推动煤矿智能化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为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全面推进建设煤矿智能化发展。 新建煤矿原则上按照智能化标准设计建设,采掘(剥)机运通选等主要生产环节可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智能化专项设计,工艺选择、设备选型等应符合智能化标准规范,在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时要对智能化生产系统进行评估、验收,保证系统运转正常。在建煤矿特别是大型在建煤矿要结合建设进度优化设计,及时增补智能化建设方案,具备条件的力争在竣工投产前完成智能化建设。 三、加快推进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 生产煤矿在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生产、经营、管理环节智能化改造,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改造。大型煤矿要加快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底前建成单个或多个系统智能化,具备条件的要实现采掘系统智能化。鼓励300万吨/年以上的生产煤矿全面推进主要生产环节智能化改造,力争率先建成全系统智能化煤矿。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海拔高于2400米或采深大于600米的生产煤矿,要根据地质条件与灾害特点一矿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加快推进重点危险环节智能化改造,全面增强生产安全保障能力。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矿,复产前要制定智能化建设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按要求限期建成。 四、创新智能化建设模式。 加快推广《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典型案例汇编(2023年)》推荐的成熟方案,因地制宜探索应用适合本地区、本企业的智能化建设模式。鼓励煤矿企业持续优化完善主要生产系统智能化建设技术方案,强化多系统联动耦合,努力实现单个系统智能化向煤矿整体智能化升级。充分发挥重点企业生产集中优势,开展群矿联合升级建设,推动形成矿区整体规划、梯次推进的建设模式,加快智能化煤矿高水平集群化发展。深入挖掘智能化系统运行中的节能降碳潜力,推广应用智能充填开采、边采边复等绿色开采技术,推动矿区智能绿色协同发展。 五、持续推进智能化系统优化升级。顺应新一代数智技术快速发展趋势,发挥《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指导作用,持续提升成套装备智能控制水平和生产系统自主运行能力。井工煤矿评价结果达到Ⅰ类建设条件的鼓励按照中级及以上标准开展建设,达到Ⅱ、Ⅲ类建设条件的鼓励按照初级及以上标准开展建设,重点推进开采系统智能决策自主运行、掘进系统工艺设备高效协同,采掘工作面实现超视距远程控制与现场少人无人,推广应用辅助运输智能调度、固定场所无人值守、通风系统全面感知与实时解算、危险繁重岗位机器人替代。露天煤矿重点推进自主采装、矿用卡车无人驾驶、装运卸机器人化协同作业,提升多工序智能协同水平。选煤厂重点推进高精度煤质在线检测、智能分选控制,实现全流程智能监测、决策与控制。 六、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支撑。 持续推进高精度矿用传感器、控制器、工业基础软件等研发应用,推动终端装备加载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强化数据融合共享。加强新一代通信技术、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逐步实现煤矿生产、经营、管理等数据的智能分析和统一管理。推广AI视频智能监控、井下高精度定位、露天矿边坡监测预警等系统,强化关键区域、重点岗位的实时监控。 七、提升系统常态化运行实效。 鼓励引导煤矿企业会同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联合组建技术创新团队,研发便捷可靠的智能运维设备,及时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挖掘已建系统的功能潜力,提升场景化应用和现场适应性,推动采煤自动截割与跟机移架、掘进远控截割、露天煤矿卡车无人驾驶编组化运行、选煤厂自动加介与装车等重点生产环节智能系统的精细化、常态化稳定可靠运行。鼓励煤矿企业设立智能化专业运维机构,制定常态化运行管理制度,强化常态化运行成效评价,持续提升运维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智能系统建设运行的调度分析和监督检查,对于建而不用、用而不实的,将视情降低或取消智能化评定等级。 八、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发挥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要素集聚优势,围绕制约智能化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综合运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引导煤矿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科技攻关,重点突破高精度地质探测、煤岩识别、工作面设备群协同控制、(半)连续开采智能成套装备、智能单兵装备、辅助作业机器人等技术难题。加大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将煤矿智能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列为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范围,推动提升国产化、成套化水平。 九、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推进落实《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能发科技〔2024〕18号),指导有关方面加快制修订智能化设计与建设规范、接口协议与信息交互、新型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运行维护与质量评价等急需标准,建立健全煤矿智能化基础通用、生产系统、技术装备、信息基础、运维保障与管理等标准体系。加大煤矿智能化标准制修订支持力度,研究建立煤炭装备全国标准化、煤矿智能化行业标准化等技术组织,在国家标准和能源、煤炭行业标准立项和经费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 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新建煤矿采掘系统按智能化设计、生产煤矿实现采掘智能化的,按照煤炭先进产能标准管理,在产能置换、核准核增、产能储备、复工复产等方面享受差别化政策。国家在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碳减排支持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专项中予以重点支持,智能化建设工作进展及成效作为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各产煤省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研究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加强示范项目建设推广,强化智能化煤矿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为智能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智能化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方式,鼓励煤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共建智能化教育培训实践基地,培育煤矿智能化复合型人才,提高一线职工智能化操作水平。推动智能化煤矿劳动力转型,完善煤炭行业职业分类,制定智能巡检、运维、集控、监测、通讯、网络、数据工程师等岗位配置及专业技能等级标准,鼓励煤矿企业设立智能装备工程师、运维技师等专业岗位,优化薪酬分配制度,畅通智能化人才发展通道。 十二、强化任务实施和指导协调。 各产煤省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智能化建设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煤矿智能化整体谋划和协同推进,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落实意见,科学合理确定建设目标,指导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明确智能化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限,引导其他具备条件的煤矿全面推进智能化建设,建立项目实施清单台账,落实意见及项目清单于2024年7月底前报送国家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按以上要求做好本通知落实工作。各产煤省区要建立健全监测调度和定期会商机制,按照我局煤矿智能化建设定期调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建设进展和运行成效。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挥煤矿智能化发展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顶层设计、政策支持和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国家能源局 2024年5月21日
当地时间周三(5月22日),必和必拓对英美资源集团提出了第三次收购要约,但依旧遭到了后者拒绝,不过英美资源同意将提出收购要约的截止时间延后一周。 必和必拓对英美资源的最新报价为每股29.34英镑,总价值为386亿英镑(合491.8亿美元),这是必和必拓在不到一个月内第三次提出对英美资源的收购要约。 此前两次报价分别是分别是每股25.08英镑(总价值311亿英镑,合391亿美元)和每股27.53英镑(总价值340亿英镑,合427亿美元)。但英美资源均以公司价值被低估拒绝了必和必拓的收购。 根据英国的收购法规定,必和必拓提出收购要约的截止日期为5月22日,不过英美资源已同意将这一期限延迟一周。 必和必拓依旧坚持前两次报价提出的要求,即英美资源必须剥离其在南非的铂和铁矿石资产。英美资源此前认为这一条件难以执行,该公司于107年前成立于南非,在当地仍有着非常深厚的根基。 摩根大通分析师上周发布报告称,英美资源的合理收购价为每股32英镑,总价值达到了约395亿英镑(合500亿美元)。 必和必拓竞购英美资源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后者在南美的铜矿资产,若收购成功,不仅将创下采矿业有史以来最大的并购交易,还将使必和必拓成为全球最大的铜生产商,占有约10%的市场份额。 作为一家全球性矿业巨头,英美资源目前的业务涵盖铜、铂族金属、炼钢煤炭以及镍,同时还在开发农作物营养素项目。 英美资源本月公布了一项重组计划,将分拆旗下铂金公司英美铂业,分拆或剥离旗下钻石部门戴比尔斯,并出售焦煤资产,这是该公司107年历史上最大的业务调整之一。
据外电5月22日消息,英美资源集团(Anglo America)周三称,其拒绝了必和必拓(BHP)的最新价值386亿英镑(491.8亿美元)收购提议,但同意将收购申请截止日期延长一周至5月29日。 必和必拓是全球最大的上市矿业集团,目前已在一个月内对英美资源提出三次收购要约,但均未成功。 英美资源自己也制定了一项计划,将剥离利润较低的煤炭、镍、钻石和铂金业务。 任何交易的结构和英美资源在南非业务的命运仍然是巨大的障碍,英美资源董事长Stuart Chambers强调必和必拓收购提议对完成和执行风险的担忧。 MKP Advisors的分析师Mark Kelly表示:“这里的结论似乎很清楚--英美资源以结构而非价格为由拒绝了这一最新收购提议。” 必和必拓将对英美资源的收购价格上调至每股29.34英镑,但仍以英美资源将其在南非的铂和铁矿石资产分拆为条件。英美资源表示,这一过程可能需要大约18个月时间,预计届时将完成自己的重组。 Stuart Chambers称,“因此,该收购提议有可能导致英美资源集团股东遭受不成比例的重大价值损失。” 必和必拓表示,除非第三方提出报价,或者英美资源董事会“有意建议以更好的条件提出报价”,否则其向英美资源股东提供收购提议是“最终的”。 Mark Kelly表示:“尽管使用了“最终”一词,但必和必拓似乎仍有提高报价的空间。” 南非政府一直在密切关注必和必拓与英美资源的拟议交易,5月29日是南非大选的最后期限。 英美资源在南非雇佣了40.000多位员工,由于铂金行业不景气,南非的矿业公司一直在裁员和削减投资。
一场突如其来的煤炭骗局指控将矛头对准了印度阿达尼集团,一家由印度数一数二富豪创立的公司,同时也是一家与印度政府密切相关的特大型公司。 有媒体周四(5月22日)爆料称,阿达尼集团在煤炭交易中以次充好,在与印度一家国有电力公司的过往交易中,将劣质煤炭冒充成价格更贵的高等级燃料来售卖。 事件曝光 一家非政府组织Organized Crime and Corruption Reporting Project(OCCRP)获得了一些涉及此事的文件,称阿达尼集团通过欺诈手段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文件显示,2014年1月时,阿达尼向印尼矿业集团PT Jhonlin以每吨28美元购买了一批煤炭,这批煤炭每公斤发热量在3500大卡。后来这一批煤被标记为每公斤发热量6000大卡的煤,阿达尼将其以每吨92美元的价格卖给了泰米尔纳德邦发电和配电公司(Tangedco)。 此外,该组织还爆出了同一年内涉及同一当事方的另外22批货物文件,这些文件表明,阿达尼集团向Tangedco供应了总计150万吨以次充好的低质量煤炭,平均价格为每吨86美元。 在此过程中,除去运输成本,阿达尼的利润增加了一倍多。 这些文件不仅涉及一桩长期存在的煤炭骗局,还触碰到了民众健康和环境问题,因为使用低品位的煤炭发电不仅意味着排放量大,也意味着燃烧更多的燃料。 《柳叶刀》2022年的一项研究显示,印度每年有超过200万人死于室外空气污染;并且其他研究发现,燃煤电厂周围数百英里内的儿童死亡率显著上升。 10年前的另一项研究发现,印度的燃煤电厂排放的细颗粒物约占该国人为排放总量的15%,氮氧化物占30%,二氧化硫占50%。 然而对于这一现状,独立研究机构能源与清洁空气研究中心(CREA)驻新德里分析师Sunil Dahiya表示,“在印度,与电力行业的利益相比,公共卫生肯定处于次要地位。” 质疑声已久 事实上已有不少组织曝光了此事,不过最后都不了了之。 在2017年的一份报告中,印度审计部门对Tangedco的进口煤炭招标过程是否有利于阿达尼等大型集团提出了质疑。 2018年,总部位于泰米尔纳德邦首府金奈的非政府组织Arapor Lyakkam在向泰米尔纳德邦警惕和反腐败局的投诉中指控这起“煤炭交易骗局”。该组织当时指出,Tangedco支付的煤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而且标书和采购订单上提到的煤炭热值与实际情况不符。 该组织还补充道,“在过去十年中,Tangedco每年都遭受严重损失。我们必须明白,这将直接转化为普通人(需承担)更高电价,并对普通人产生巨大影响。” 去年,印度反对派政界人士也呼吁对阿达尼集团展开调查。 印度理工学院德里分校的公共政策助理教授Rohit Chandra表示,“考虑到煤炭供应商的市场力量,(公用事业公司)往往别无选择,只能接受煤炭品级下滑。” 阿达尼集团回应 这些发现可能加剧印度国内围绕高塔姆·阿达尼(Gautam Adani)等亿万富翁所享有的权力和影响力的政治辩论。 最新的爆料正值印度的大选活动进入尾声之际,莫迪(Narendra Modi)在寻求第三个总理任期的竞选中获胜几乎已板上钉钉。而此时,与莫迪关系密切的阿达尼本人被爆出欺诈行为,无疑是莫迪政府连任道路上的一大变数。 阿达尼集团否认了这一欺诈指控。该集团的一位发言人表示,煤炭的质量在装卸点、海关当局和Tangedco的科学家那里都进行了独立测试。“由于供应的煤炭已经通过了多个机构在多个地点进行的如此精心的质量检查过程,显然,供应低质量煤炭的指控不仅毫无根据、不公平,而且完全荒谬。” 该发言人还表示,“在相关期间内,该集团向Tangedco的煤炭总供应量不到后者的2%,无论如何也不会对空气污染造成影响,或对印度国有配电公司的损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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