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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要加强上市公司质量和市值管理

    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12月22日至23日在京召开。 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要加强上市公司质量和市值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在会上表示,2026年中央企业要全力以赴稳经营、提质效,要抢抓市场拓展发展空间,强化管理提高发展质量,以有效投资积蓄发展潜力。在强化管理提高发展质量方面,张玉卓强调,中央企业要坚持向内挖潜,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全员、全要素、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加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和应付款项管控力度。加强上市公司质量和市值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持续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水平 张玉卓在会上表示,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运营体系。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水平,健全市场化用工模式,进一步加强薪酬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要大力推进战略性、专业化重组整合和高质量并购 张玉卓在会上表示,中央企业要以高质量编制实施“十五五”规划为抓手,推动布局结构与时俱进,促进国有资本“三个集中”。要接续发力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量子科技、6G等重点领域,加大启航企业遴选培育力度。接续推动技术改造和大规模设备更新,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同时,中央企业要大力推进战略性、专业化重组整合和高质量并购,积极获取核心要素、培育竞争优势、抢占发展先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更好发挥平台作用。 国务院国资委:培育壮大文旅、数字、健康等消费新场景 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提出,要抢抓市场拓展发展空间,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加强行业运行结构性、趋势性分析,加大滚动监测力度,提升产供储销各环节的反应灵敏度。要探索运用各种大数据模型和行业模型,精准捕捉潜在市场需求,创新提升商品和服务品质,培育壮大文旅、数字、健康等消费新场景,努力形成新的增长点。

  • 国家发改委: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国家发改委发表《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指出,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稳住传统领域投资基本盘,积极培育投资增长新动能,努力保持投资平稳增长。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扩大新兴产业有效投资,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项目。聚焦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扩大科技、软件、信息、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加强适应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生活性服务业投资。聚焦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优化传统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扩大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节能降碳等领域投资。 以下为原文: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将扩大有效投资列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任务之一,并作出明确部署。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十五五”时期扩大有效投资各项工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论述和全会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就《建议》所作的说明中强调,“十五五”时期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大力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这为做好投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全会部署,自觉对标对表,确保投资工作方向不偏、重心不移。 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坚定不移扩大有效投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优化政策举措,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建议》提出,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投资既是当前的需求,也是未来的供给。从需求看,增强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作用、建设强大国内市场,需要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从供给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国家长期综合竞争力、推动人的全面发展,都需要有高质量的投资项目作为支撑。必须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看待投资工作,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增强投资精准度和有效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应该实现投资有回报、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着力扩大有收入支撑的消费需求、有合理回报的投资需求”。《建议》提出,提高投资效益,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虽然近年来我国投资效益总体良好,但部分领域低水平重复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低效无效投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造成资金资源的损失浪费,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必须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形成更多高质量供给;创新投资管理和调控手段,引导和推动各类投资主体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完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不断提高投资的经济、社会、生态、安全等综合效益。 提升投资政策效能,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府投资必须发挥好引导作用”“政府投资要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力度”“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着力做好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要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建议》提出,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政府投资是落实国家战略任务、应对经济周期性波动的有力政策工具,要继续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民间投资是稳定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当前面临信心不足、增速下滑、占比下降等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两端发力,既推动政府投资提质增效,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着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增强投资活力和增长后劲。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优化投资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扩大投资机制,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要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形成良好投资预期”。《建议》提出,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近年来,投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投资管理和服务更加便利高效,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化。同时,部分领域投资审批权限不合理、一些审批事项办理难办理慢、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亟待解决。必须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提高投资审批便利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良好投资环境。 二、“十四五”时期扩大有效投资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四五”时期,各有关部门、各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取得显著成效。从总量看,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从2012年的23万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51.4万亿元;2013—2024年,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达38.1%。从结构看,制造业投资占比总体稳定,高技术产业投资2018—2024年年均增长12.1%,绿色能源等领域投资高速增长,投资结构持续优化。 加力提效用好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有效发挥。 “十四五”时期,累计安排近3.4万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的公共领域项目建设。累计发行约16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投资建设,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实施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支持地方重点项目建设。2024—2025年共安排1.5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重”建设),着力办好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的一些大事难事。2023年增发国债1万亿元,支持华北等地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着力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2022年、2025年分别投放7399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力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 着力提振民间投资,投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政策举措。组织地方累计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超1.3万个、涉及总投资超11万亿元。推动民间资本以参股等方式参与核电、水电、供水等领域重大项目。累计筛选形成4批次674个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并商有关方面给予用地用海、环评等要素和融资支持。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明确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等政策导向,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并推动进入常态化推荐发行阶段,目前已有清洁能源、租赁住房等10个行业83个项目发行上市,预计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全力推进102项重大工程建设实施,有力支撑“十四五”规划顺利完成。 将“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作为推动规划实施和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强化跨部门协调,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着力加强项目资金和要素保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白鹤滩水电站、中老铁路、“梦想”号大洋钻探船等重大项目建成投运,川藏铁路、雅下水电工程、三峡水运新通道、黄河古贤水利枢纽等重大项目稳步推进或实现开工,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双一流”高校、“三北”工程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102项重大工程如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在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改善民生、夯实安全基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健全投资体制机制,投资环境不断优化。 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实施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编写大纲,指导投资主体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简化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高效办成一件事”,提高投资建设便利化水平。加强投资项目代码应用,推进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投资咨询评估规范管理,更好发挥咨询机构对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2025年以来投资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从6月开始,投资增速快速回落,1—10月同比下降1.7%。这既是受一些地方政府化债压力较大、地方投资循环不畅等当期因素影响,也是经济发展阶段变化、新旧发展动能转换等长期因素的现实反映。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从畅通供需循环、投融资循环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三、“十五五”时期扩大有效投资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举措 “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投资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保持投资增长面临一定挑战。但更要看到,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人均资本存量明显低于发达经济体,经济社会发展还有许多短板弱项需要补齐,总储蓄率仍然较高,宏观政策空间充足,扩大有效投资仍有广阔空间。 做好“十五五”时期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着力拓展投资增长空间,着力增强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着力深化投资体制机制改革,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 稳住传统领域投资基本盘,积极培育投资增长新动能,努力保持投资平稳增长。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扩大新兴产业有效投资,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项目。聚焦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扩大科技、软件、信息、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加强适应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生活性服务业投资。聚焦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优化传统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扩大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节能降碳等领域投资。 切实管好用好政府投资。 保持合理政府投资力度,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资方向和重点,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强化“两重”性质、坚持自上而下、注重软硬结合,高质量推进“两重”建设。管好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和投资计划执行效率。研究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进一步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更好统筹政府投资需求和能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防止资金沉淀闲置、挤占挪用。 高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坚持“实施一批、前期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为扩大有效投资提供坚实的项目支撑。加强“十五五”重大工程谋划论证,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引领性突破性的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坚持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提高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科学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与人口结构变化的适应性,坚决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深化部门协作和央地联动,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做好用地用海、环评等要素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通过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渠道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项目运营管护机制。 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等方面着力破解民间投资发展难题,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滚动接续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加强对民间投资项目的要素和融资支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项目建设实施。持续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扩围扩容,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支持力度,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投资审批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激发投资活力,切实防范低效无效投资。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事权匹配、权责一致、监督有效的原则,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项目的提级论证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借道国有企业等规避政府投资审批,健全政府投资决策问责机制。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约束。研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保该管的切实管好,能管住的有序放活。规范备案类项目管理,强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和要素、资金等管理政策的协同。优化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和办理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完善投资项目建设实施信息填报等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决策综合评价和绩效评价制度。

  • 国常会:支持民间资本加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

    国务院总理李强9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前期防汛救灾工作情况和提升北方地区防汛减灾能力汇报,部署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研究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审议通过《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有关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做好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当前防汛关键期已过,但仍面临洪涝和台风风险,必须始终保持警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毫不放松做好防汛救灾减灾工作。要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做好受灾群众救助、恢复重建、部分地区抗旱减灾等各项工作,突出抓好秋雨台风防范应对。要适应北方地区雨情汛情变化新特点,大力推进流域防洪工程、城市排涝、气象监测、应急救援等设施建设,优化水库等重大工程调度管理,全方位提升北方地区防汛救灾减灾能力。 会议指出,要聚焦企业关切的突出问题,在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等方面实施一批务实举措,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要拓宽民间投资空间,支持民间资本加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要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保障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破除限制民间投资的各种隐性壁垒,加强创新支撑和融资支持,完善服务体系,让民营企业敢投资、有回报。 会议指出,要着眼于为出海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统筹法律、金融、物流等领域服务资源,丰富服务产品,构建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出海综合服务港,推动在重点国家建立海外综合服务站,增强商协会服务功能,培育一批跨境服务能力强的专业服务机构。 会议指出,要推动我国生物医学技术创新发展,加快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生物医药产业提质升级,着力塑造发展新优势。要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依法规范临床研究,保障临床应用质量安全,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创新成果更好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路径明晰 一线调研:新的结构性政策工具受期待

    央行等部门最新公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从意见优化金融政策工具来看,受访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为了更好服务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工业化密切相关的结构性政策工具规模或将增加优化,也或针对性推出新的结构性政策工具。 意见提及深化基于“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的产业金融服务模式落地应用。财联社记者采访多家金融机构了解到,针对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晚的难题,有银行以数字金融推动产业链融资,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推出“数权贷”。 业内普遍认为,意见对照新型工业化重点任务,以产业需求牵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全覆盖、差异化、专业性金融服务体系,形成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清晰路径。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许继朋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将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发挥融资租赁"融资+融物"特色优势,不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支持力度,助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 政策工具使用料将更加聚焦特定导向 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受期待 近年来,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强度和水平持续提升,金融机构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信贷资源向先进制造、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倾斜。 意见指出,优化金融政策工具,支持关键技术和产品攻关。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看来,当前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已经考虑聚焦重点、合理适度、有进有退,并非片面扩大规模。也已经开始着眼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用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中小微企业以及国家重大战略等。 杨涛认为,意见突出强调引导银行为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服务器、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技术和产品攻关提供中长期融资。下一步的政策工具使用将更加聚焦特定导向。 一位大型银行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政策导向更精准,为了更好服务新型工业化,后续可以将既有的与新型工业化密切相关的结构性政策工具增加规模或针对性的优化,或者针对性推出新的结构性政策工具。 “针对新型工业化重点领域,可扩容再贷款、再贴现、重点专项普惠融资规模,完善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现有政策。”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指出。 曾刚建议,加大再贷款政策力度和覆盖面,例如为先进制造业设备更新、绿色制造等领域设定专项低成本资金池。引入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产业发展周期和技术攻关实际调整利率、额度,避免“一刀切”政策效应递减。强化与其他政策协同,如财政、投资税收政策叠加,增强整体激励合力。 有机构推出“数权贷”解决企业融资 基于“数据信用”的产融服务模式如何深化落地? 意见指出,鼓励金融机构基于“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依托大数据和特定场景,为链上中小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服务。运用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探索不依赖核心企业信用的供应链“脱核”模式。 财联社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此方面,金融机构已有探索。潍坊是国家制造业新兴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之一,潍柴雷沃牵引的潍临日智能农机装备集群入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潍坊某机械装备公司主营各种农机配件,是雷沃的核心供应商,年供货额超过7000万元。 上述企业因下游账期变化,部分营运资金被占用,需要自己垫付。日照银行潍坊分行通过“数权贷”为企业提供授信2000万元,授信依据则是上一年度为雷沃的供货额。“该方案为企业盘活了全部应收账款,提高了资产周转率,原材料付款不再有账期,不仅可以覆盖银行利息,还能降低综合成本。”相关人士表示。 一位银行人士称,上述“数权贷”模式不占用核心企业授信,以“供应商自身主体信用+核心企业与供应商间的交易数据信用”为基础,融资资金进行定向支付,实现“脱核”创新,破解了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晚的难题。 “这有助于金融更好服务产业链供应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同时,通过这种方式降低对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这类传统抵押物的依赖,提高产业链供应链上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也表示。 曾刚亦认为,基于企业真实经营活动生成的数据(如产能、订单、仓单、物流、用能等)取信于金融机构,实现“以生产能力融资”“以产业数据融资”,可有效提升中小企业金融可得性。 “深化基于‘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的产业金融服务模式落地应用,可有效破解中小企业‘无抵押、难授信’困境。”曾刚称,另外,推动产业链金融脱“核心企业依赖”,可降低对单一核心企业担保的绑定风险,提高整体产业链韧性,让中小企业获得独立信用。 这就需要“标准化数据资产体系建设,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开放数据接口,完善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机制。” 曾刚补充道,要创新信贷产品和风控模式,开发基于动态数据实时监控的“订单贷”“仓单贷”等新金融产品,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精准刻画企业信用状况。 “含金量高”科技企业获上市融资绿色通道 意见形成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清晰路径,在宏观层面要优化资金供给结构,为新型工业化提供贷款、债券、股权等融资支持。意见指出,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适用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绿色通道”。 “金融在支持新型工业化进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意见提出,要加强各类金融工具的联动配合。从直接融资看,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提高制造业企业IPO和再融资审核效率,提高企业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的能力。 另外,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企业在科创板、北交所,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上市挂牌,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规模,拓宽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同时,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构建“政府+保险+企业”合作模式,创新新型工业化需求的保险产品。 从间接融资看,董希淼称,要进一步提高中长期信贷、信用贷款和首贷比重。先进制造业企业对资金需求的特点之一是贷款需求量大、用款周期长。因此,要创新中长期信贷产品,优化制造业企业债务期限结构。要破除对抵押担保的迷信,将商标、专利等纳入授信依据,开发更多信用贷款产品,满足中小制造业企业需求。 杨涛表示,新型工业化涉及到众多产业和主体,金融需求的特点差异较大。对此,一方面需要面向不同产业特征、企业需求,打造差异化的融资工具与模式,另一方面除了融资功能之外,还需更好地匹配风险管理、支付结算、新型管理等基础金融功能。

  • 国家发改委:更好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

    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工作指引》和《政府投资基金投向指导评价管理办法》意见。 其中《政府投资基金投向指导评价管理办法》提到,突出基金定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政府投资基金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聚焦政策目标,有力有效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在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更好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增强投资延续性。 附件1 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工作指引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各地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实际调整投资布局,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制定本指引。本指引所称国家级基金指经国务院批准、中央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地方基金指省级及以下政府或所属部门、直属机构政府出资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工作中要做到:明确战略定位,聚焦政策目标,有力有效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投资领域各有侧重的同时加强统筹联动,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形成合力。 二、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 (一)政府投资基金投资领域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符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的具体要求,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及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求,并在基金设立方案中明确重点投资的产业领域。 (二)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抓大放小,重点支持国家层面现代化产业提质升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补齐产业发展短板,突破产业基础瓶颈,聚焦少数关键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国家级基金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在前沿科技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结合地方资源禀赋,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对地方基金出资等方式,形成资金合力。 (三)地方基金要找准定位,在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下综合考虑本地区财力、产业资源基础、债务风险等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投资领域。新设地方基金直投项目或其子基金投资项目要注重于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创企业支持孵化,带动社会资本有效参与。 (四)政府投资基金要着力增加高端产能供给,聚焦产业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其中,产业投资类基金要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围绕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创业投资类基金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兼顾早中期中小微企业,支持科技创新,解决重点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 三、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调控 (五)政府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以及其他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中明确要求调控限制的产业领域。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要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六)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要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避免投资于存在结构性矛盾的产业,在新兴产业领域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支持有关行业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加快技术更新换代,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七)同一政府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但基金可按市场化原则对同一项目集合发力、接续支持。在本指引印发前已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所覆盖行业领域,原则上不再新设同级基金。 (八)本指引印发前已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以及同一地区同类基金较多、投资领域明显交叉重合的,原则上存续期满后应有序退出,同时在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前提下,鼓励相关基金整合重组。 (九)政府投资基金应控制对单个企业投资金额或比例上限,并在设立方案或相关法律文件中明确。政府投资基金不得通过明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除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战略配售外不得从事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之外的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不得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基金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组织保障 (十)各级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审批过程中,应按照审批层级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开展投向领域政策符合性评估。发展改革部门对符合投向指引的基金出具支持性意见,对不符合投向指引要求的基金出具投向调整意见。 (十一)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投向指导评价,有关基金投向指导评价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二)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指引制定本省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以下简称“省级清单”),经省级政府批准后于2025年底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省级清单作为省级政府加强本地区基金布局和投向指导的依据,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程序调整并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原则上同一年度至多调整一次。 (十三)省级清单所列重点投资领域需以三级分类形式列示,其中一级、二级分类应分别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门类”、“大类”相对应,三级分类细化至符合本指引有关要求的具体产业。 (十四)本指引印发后新设立或续期的政府投资基金,在第一笔实缴资金到位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全国政府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本指引印发前已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未完成登记的,应在本指引印发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信用信息登记情况将作为投向指导评价内容。 (十五)本工作指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对具体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附件2 政府投资基金投向指导评价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基金投向评价指导工作。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投向指导评价工作对基金运作管理的引导规范作用,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指导评价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突出基金定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政府投资基金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聚焦政策目标,有力有效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在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更好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增强投资延续性。 (二)突出分级分类,发挥各级基金合力塑造产业发展新动能。充分发挥国家级基金对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及升级传统动能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补齐产业发展短板。进一步释放地方基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支持其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有选择地支持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经济等领域及其他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点项目。加强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统筹布局、协同联动,加大对国家重点产业领域资金保障。 (三)突出激励约束,推动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业调控。以引导政府投资基金投向或退出国家鼓励或调控限制的产业领域,有保有压加强和优化产业调控。严防地方政府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变相补贴产能过剩领域,防止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指导督促各地依据评价结果合理统筹基金布局,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将激励约束机制充分传导至各级基金及管理人,更好调动各方积极性。 二、基金投向评价办法 (四)【评价范围】评价对象是指通过预算出资、安排资金并委托国有企业出资的政府投资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以及注资国有企业并明确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对基金出资,按照政府出资有关要求管理的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且基金已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管理的全国政府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中完成信用信息登记、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五)【评价流程】投向评价按年度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中央结算公司根据登记系统信息,于每年三季度前完成上一年度基金投向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分为初评和反馈两个阶段。初评阶段,中央结算公司根据登记系统信息,将发现的基金投向不符合要求、登记信息不完整等有关问题情况,按审批层级及时通报国家级基金主管部门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反馈阶段,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会同具体基金管理部门督导有关基金管理人,在规定时限前就初评问题向中央结算公司进行说明、补充信息、提供整改情况,对出现的不可抗力情形可一并进行说明。已核实的信息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后将不再作为评价扣分项。 (六)【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具体基金管理部门督导有关基金管理人,在登记系统更新完善上一年度相关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需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备,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七)【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突出基金投向政策取向评价、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最新要求和宏观政策最新取向等动态调整。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政策取向符合性指标,主要评价基金投向对重点产业、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绿色发展、民生就业、创业投资等的支持情况;二是投向布局优化指标,主要评价基金对国家区域战略的落实情况、与省级重点投资领域清单的契合度和产生有效利用情况;三是政策执行能力指标,主要评价资金效能和基金管理人投资水平。 (八)【加强负面清单约束】基金评价设置投向领域负面行为清单(详见附件)。对于出现清单内负面行为的基金,当年度不予开展投向评价,并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采取适当约束措施。本办法印发前已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不符合《工作指引》要求的,原则上存续期满后应有序退出,同时在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前提下,鼓励推动相关基金整合重组。 三、基金投向评价结果应用 (九)【评价结果发布】每年三季度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经省级政府确认的投向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参与评价的基金管理人。中央结算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通过登记系统发布评价结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评价结果通报至下级政府和具体基金管理部门。 (十)【评价结果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将投向评价结果与政府投资基金信用建设、绩效评价等工作有机结合。依法依规加强政府投资基金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十一)【激励措施】对于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以下简称“评优基金”),综合采取通报表扬、示范推广、项目推介、要素保障等激励举措。鼓励国家级基金对地方评优基金在出资参股、项目投资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向评优基金推送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和优质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增加配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与评优基金优先合作;建议有关部门在基金出资、管理费、收益分配等方面对评优基金予以适当优待。 (十二)【约束举措】对于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基金,按照审批层级,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基金重点加强投向指导,视情采取约谈、通报、出具警示函等督促整改措施;提示具体基金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基金的指导管理,视情在基金出资规模、比例、管理费等方面予以体现。 四、加强组织实施保障 (十三)【压实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指导地方各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评价各项工作;通过实地督导和线上调度相结合方式,对基金募投项目、问题整改情况、信用信息登记符合情况等开展抽查核查。 (十四)【沟通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中央结算公司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培训交流和登记系统优化升级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基金管理人合理诉求及关切。 本管理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投向评价指标体系 一、指标概述 (一)按照《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以下指标体系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年度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坚持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相结合,覆盖基金运营全流程。指标体系包括三部分、11个具体指标:一是政策符合性指标(权重60%),重点评价基金投向与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包括基金在支持重点产业、支持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绿色发展、支持创业投资、保民生稳就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推动基金立足政策性定位,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二是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权重30%),主要评价基金支持国家重点区域战略、与省级重点投资领域契合度及有效利用产能情况等;三是政策执行能力指标(权重10%),主要评价基金使用效能情况、基金管理人专业投资、风险防控等方面表现,更好理顺地方政府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推动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的有机统一。 (三)以下行为纳入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负面行为清单。一是《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工作指引》印发后,新增投向不符合其中“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调控”相关要求;二是投向国家实施产能调控行业领域的一般性产能建设项目;三是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四是政府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严重失信行为;五是政府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发生重大安全或社会稳定方面负面事件;六是从事除定向增发、并购重组、战略配售外的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七是为被投资企业之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等情形。八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后须纳入投向领域负面行为清单其他行为。 (四)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实施“穿透式”评价。对于母子基金得分等于直投资金部分与各子基金投向评价得分按资金比例的加权平均。 (五)综合考虑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相关特征,合理设置指标体系。指标既突出产业引导特性、支持优化生产力布局,又充分体现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作用,促进“投早、投小、投长期”。同时,基于政府投资基金多元化、综合性投资属性,对于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采用一套评价指标。 (六)本指标自2025年X月X日起实施。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并根据情况动态调整。 二、指标体系 三、指标说明和计算方法 (一)政策符合性指标 1.支持重点产业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10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投向是否符合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产业领域。支持的投向领域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兴产业主要包括即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未来产业主要包括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生物育种、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领域。 二是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主要包括:加快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加快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大对企业走出去支持力度。 三是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主要包括: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扩大5G规模化应用,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等。 基金投向涉及支持上述相关产业,得10分,如不涉及,得0分。 2.支持科技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情况(10分) (1)新增专利或技术成果情况(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投资的企业和项目运营期内累计新增专利或技术成果情况,及其他技术创新贡献情况。基金投资获得相关成果数量大于等于3项,得5分,成果数量为2项,得3分,成果数量为1项,得2分,不涉及相关成果,得0分。 (2)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情况(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是否投资国家或省级科技重大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基金投向支持相关科技成果,得5分,如不涉及,得0分。 3.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10分) (1)是否存在对于特定区域进行返投情况(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是否在相关协议中明确了返投情形,如返投比例。在相关协议中未明确返投情形,得5分;基金在相关协议中明确了返投情形,得0分。 (2)是否存在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情况(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是否存在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相关情况。基金不存在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报,得5分;基金涉及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报,得0分。 4.支持绿色发展情况(10分) (1)资源节约利用情况(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投资企业及项目时对于自然资源的节约利用情况及清洁能源使用情况。基金投资的企业、项目每年资源节约比例(节约比例=(基准排放量-企业实际排放量)/基准排放量)大于等于5%,则达标;基金投资企业、项目的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企业的清洁能源使用量/企业能源使用总量)大于等于20%,则达标。 如以上两项指标均达标,得5分,其中一项达标,得3分,存在相关情况,但均未达标,得1分,不存在相关情况的,得0分。 对于不涉及自然资源消耗的企业、项目,考虑其行业属性,直接赋分。 (2)支持绿色发展其他情况(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和促进绿色发展的其他情况。主要包括:生态系统保护及修复方面,特定地区或范围内空气质量、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质量提升情况,湖泊富营养化缓解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生物多样性增加,濒危物种保护情况,开展生态旅游情况等。如基金投向涉及上述其他支持绿色发展贡献情况,得5分,如不涉及,得0分。 对于不涉及生态环境改善和促进绿色发展的企业、项目,考虑其行业属性,直接赋分。 5.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作用情况(10分) (1)投早投小情况(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投向A轮融资及以前企业或项目的金额占基金已投金额的比重。基金投向A轮及以前企业或项目的金额占基金已投金额的比例大于等于70%,得5分;比例大于等于50%且小于70%,将根据具体比例对应不同分值,比例小于50%,得0分。 (2)投长期情况(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存续期年数是否达到一定年限。如基金存续期年数大于等于10年,得5分,大于等于8年且小于10年,得3分,不足8年,得0分。 6.支持民生就业等其他重点领域情况(10分) (1)支持民生就业情况(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在保障就业和改善民生有关情况,特别是运营期内单位投资创造的就业岗位数。运营期内,基金每投资1亿元(按照基金投资企业、项目的实际投资额计算)新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处于全部产业基金的前30%(含),得5分,数量介于全部基金的30%(不含)-70%(含),将根据具体比例对应不同分值,数量处于全部基金的70%(不含)以后,得0分。 (2)其他重点领域贡献情况(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投资企业、项目在运营期内落实国家重点政策贡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支持完善文化服务及文化产业体系,扩大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及国际传播。 基金投向涉及支持上述重点政策情况,得5分,如不涉及,得0分。 (二)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 7.落实国家区域战略情况(10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投向是否支持和促进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加快崛起、东部加快推进现代化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雄安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深化东、中、西、东北地区产业协作等。 基金投向涉及支持上述相关战略,得10分,如不涉及,得0分。 8.与省级重点投资领域清单的契合度(10分) 省级政府要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国家级专项规划、地方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定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符合省级重点投资领域清单相关投向的投资比例。 基金投向符合省级重点投资领域清单相关投向的投资比例大于等于90%,得10分;投资比例大于等于50%且小于90%,将根据具体比例对应不同分值,小于50%,得0分。 9.产能有效利用情况(10分) (1)投资项目的产能利用情况(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投资的企业、项目产能利用率与全国同行可比技术路线下的平均水平之比。投向不同行业领域的基金,区分行业分别计算差值后,按投资金额取加权平均值。 基金投资的企业、项目产能利用率高于等于全国同行业可比技术路线下的平均水平,得5分,低于全国同行业可比技术路线下的平均水平,得0分。 (2)资金投向的资产运营效率(5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投资的企业的总资产周转率,以侧面反映资金投向的产能利用情况。基金总资产周转率(基金总资产周转率=基金投资企业营业总收入/资产总额)大于等于100%,得5分,周转率大于等于60%且小于100%,将根据具体比例对应不同分值,小于60%,得0分。 (三)政策执行能力指标 10.资金效能情况(5分) (1)出资完成情况(1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资金的出资完成比例,即已完成的出资规模与募集资金规模的比值。基金出资完成比例大于等于60%。得1分,小于60%,得0分。 (2)闲置资金情况(1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的资金闲置比例,即基金闲置资金规模与募集资金规模的比值。基金资金闲置比例小于等于30%,得1分,大于30%,得0分。 (3)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出资情况(1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的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即基金的社会资本出资规模与募集资金规模的比值。基金的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大于等于50%。得1分,小于50%,得0分。 (4)基金内部收益率(1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投资运营效益,即基金投向平均内部收益率。内部收益率大于等于3%,得1分,小于3%,得0分。 基金投向A轮及以前企业或项目的金额占基金已投金额的比例大于等于70%,考虑其支持初创项目的属性,直接赋1分。 (5)资产增值率(1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即评价期末基金资产净值减去期初基金资产净值的差值与期初基金资产净值的比值。基金资产增值率大于等于5%,得1分,小于5%,得0分。 对于存续期年数超过10年的基金,考虑其支持长期项目的属性,直接赋1分。 11.基金管理人投资水平(5分) (1)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资质(1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股权投资或相关基金管理资质及经验,是否具有符合要求的投资管理业绩。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业年限超过10年,得0.5分,如没有相关人员,得0分;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过行业协会相关奖项,得0.5分,如未获得,得0分。 (2)基金风险防控有效性(1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管理是否有效实施了风险防控制度,避免出现较大风险暴露或风险损失事件。基金未发生较大风险暴露或风险损失,得1分,基金发生较大风险暴露或风险损失等“爆雷”事件,得0分 (3)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1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管理人治理结构合理性(基金管理人公司权力分配、制衡机制及决策流程的是否科学有效)。基金管理人治理结构合理,得1分,治理结构欠佳,得0分。 (4)基金管理人信用建设情况(1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信用情况。该项指标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填报。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信用情况较好,得1分,信用情况较差,得0分。 (5)基金管理人信息报送及披露情况(1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基金管理人信用信息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关键信息透明度(基金管理人是否对财务、运营、战略等关键信息进行及时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及时)。该项指标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填报。基金管理人信用信息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及配合程度较好,得0.5分,信用信息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及配合程度较差,得0分;基金管理人关键信息透明度高,得0.5分,基金管理人关键信息透明度低,得0分。 四、其他情况 评价数据获取方式以在全国政府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中登记填报信息为主,已核实的公开市场数据、研究报告、媒体报道和政府内部情况通报等可作为评价参考。基金管理人应对填报信息出具信用承诺函,确认在登记系统中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中央结算公司配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通过实地督导和线上调度相结合方式,对基金募投项目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对地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 工信部:加快6G研发进程 推进算力中心建设布局优化

    据工信微报微信公号,3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李乐成主持召开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工作。部领导叶民、张云明、熊继军、单忠德、谢远生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攻坚克难,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以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积极的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会议强调,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三下团组,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赛道、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支撑作用、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等作出重要论述,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经济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守牢实体经济这个根基,锚定实现新型工业化这个关键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着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信心、紧抓快干、攻坚克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实现工业和信息化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全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实施新一轮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全面加强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抓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顺利收官,支持工业大省挑大梁。继续保持烟草行业稳健发展。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进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和关键产业备份,推动产业有序梯度转移。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加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布局建设,加快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加快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要推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开展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要持续推动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扩大5G规模化应用,加快6G研发进程,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进算力中心建设布局优化,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加强无线电管理,提升频谱技术创新能力和频谱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要抓紧抓实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发展,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加强产业统筹布局和产能监测预警,适时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试点范围,支持外国投资者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 会议要求,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巩固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要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全面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等伟大精神和“哈军工”优良传统,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部机关各司局负责同志及机关干部代表,在京部属高校、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部代管基金公司、相关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全国两会政策面有何期待?多家券商研判 扩内需 新质生产力为关键方向

    随着春节后中国 AI 相关话题热度高涨,以及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的成功举办,市场对今年两会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民营经济等领域的政策部署预期大幅提升。全国两会向来被视为资本市场的 “风向标”,今年两会期间的政策走向成为机构关注焦点,备受市场瞩目。 两会前夕,机构纷纷对两会政策展开研判。多数机构预计,2025 年全国两会将延续 2024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基调,采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从各地情况来看,“扩大内需” 已成为多数地区的重点任务,“两新”、“两重”相关政策的提及频次颇高。相关政策频繁被提及。在政策结构上,扩大内需与培育新质生产力将是关键方向,稳物价、稳楼市等领域也有望迎来更积极有效的宏观政策。 回顾过往历次两会,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等议题占据焦点。而今年两会是否会出现新议题,同样引发市场期待。 聚焦一:各地两会及相关报告提供政策参考 综合多家券商对今年全国两会的政策研判,除了市场已广泛预期的宏观政策定调和目标外,不少机构从各地两会、相关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中寻找线索,挖掘经济增长目标和政策方向,为预判全国两会政策提供前瞻性思考。 兴业证券宏观研究分析,地方两会对GDP目标指引较为积极,预计全国两会GDP增速目标仍是“5%左右”。结构上看,地方两会对内需目标的设定更务实,且对投资、消费的指引有一定分化,各省对消费的预期可能弱于投资。 民生证券指出,今年两会关注点或不太一样,并提供三个视角有助于把握政策的风向和市场机会:一是关注两会期间地方代表团、尤其是江苏省代表团的审议会;二是紧跟民企座谈会带来的持续发酵;第三则是捕捉产业和消费政策是否出现“此消彼长”的信号。 国信证券认为政策方向有两大看点。一是新质生产力政策,从地方两会来看,发展新质生产力已经是地方政府的“锦标赛”。地方政府的竞争核心已经转变成了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各地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最多的主要有人工智能、机器人、生物制造等三大热门产业。二是促进消费政策。有超过10个地区的政府工作报告,不约而同地提出“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这可能是这次两会的一个重要改革点。 开源证券预计会议将继续围绕稳经济、促消费和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主题展开。2月17日召开的民营经济工作会议释放了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号,而国务院国资委部署的“AI+”专项行动也为科技领域注入了政策红利。这些政策举措有望在两会期间进一步细化,为市场提供明确的方向指引。此外,地方房地产政策的松绑和金融监管机构推动的股权投资试点扩容,也将为市场注入更多活力。 聚焦二:政策面有何期待? 每年两会,经济增长、物价、赤字率等关键目标都是政策关注的焦点。展望今年全国两会,机构普遍认为,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设定的 GDP 目标或仍维持在 5% 左右,财政加码的总基调大概率保持不变,新质生产力有望成为政策发力的重点方向。 中金公司认为,今年财政加码的总基调大概率不会改变,关键是落实扩内需任务的思路和财政的方向。结合相关政策及地方两会,显现出4点增量信息。 一是新质生产力的建设可能是重点发力方向,尤其是相关的基础设施投资。 二是科技创新综合投入增速会得到保障。 三是土储专项债可能成为边际变化较大的方向,房地产的结构亮点值得期待。 四是扩大消费的举措或来自供需两端,专项债对服务消费供给的支持或有所提高。 海通证券预计,资本市场改革体系的落地将成为今年的重要任务之一。一方面,未来政策有望加大对科创企业支持,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推动股市制度完善,增强对科技企业的包容性和精准性。二是针对当前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引导资金关注科创。此外,未来政策有望进一步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联动,增强对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 其次,未来政策有望加强对中长线资金引导,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快养老金第二、三支柱入市速度。二是加快落实三年以上考核制度,优化新产品发行机制。三是推动资本市场加快高水平开放,引导长线外资增配中国资产。 民生证券分析,产业政策的强化,伴随的可能是总量政策的淡化。今年两会的重点不在于政策刺激工具是什么、规模有多大,更在于总书记参加地方代表团审议会对产业政策作出怎样的具体部署。目前来看,年后地方均处在“抓科技”的浪潮中,“产业大于总量”的逻辑也进一步凸显。 聚焦三:两会后走势如何? 在全国两会前后,政策往往会对市场投资走向产生重要影响,市场或进入 “政策博弈” 阶段。从券商视角来看,随着两会政策的落地,市场表现将逐渐清晰,政策将成为影响市场短期走势的关键因素。 中信建投展望3月,预计两会期间市场仍将保持稳定,后续市场有望延续两会政策指引做出一定选择。若两会政策超预期,政策相关方向有望迎来较好表现,若两会整体延续前期维稳风格,则预计科技自身产业周期表现仍将持续,产业链细分发展方向或产生轮动。 兴业证券宏观研究认为,在开年deepseek等方面先胜一手之后,2025年两会,政策或将延续支持科技创新,考虑到总书记民企座谈会规格极高,后续科技领域顶层方案或也可期。 开源证券研判,总体来看,3月A股市场将在政策预期、经济复苏和科技创新的多重驱动下,保持震荡上行的态势。两会政策的落地情况将成为市场短期走势的关键变量,而经济基本面的持续改善和科技领域的突破性进展,则为市场中长期表现提供了坚实支撑。市场情绪有望在政策红利和经济复苏的双重利好下进一步回暖,但需警惕外部环境波动和部分板块估值过高的风险。 国金证券则提示,历史上两会期间的股市走势存在一定的规律性,但并非绝对。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两会期间的政策动向、经济数据和市场情绪,以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 聚焦四:两会前后投资布局建议 全国两会对当年经济政策和增长目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资本市场发展影响深远。在两会预期升温的背景下,各机构深入挖掘 “两会” 相关投资机会,建议投资者聚焦政策主线。 中金公司认为,历史上资本市场在两会前后可能表现相对积极,可关注政策预期带来的结构性机会。一是科技成长板块或仍是热点。二是政策边际变化潜在有支持的顺周期领域,包括基建、地产稳需求相关产业链(建筑、建材、家电等)。三是国企改革、并购重组等相关政策支持领域。 平安研究认为,可关注AI科技创新+内需政策指引的结构性机会。展望后续,两会召开后,市场政策预期有望进一步明朗,叠加微观国产科技创新催化持续,权益市场的结构性机会仍有空间,建议关注两条主线,一是AI产业引领的科技创新主线(AI算力/AI应用/AI端侧),二是“两会”政策博弈且估值性价比较高的内需消费和部分顺周期板块。 华福证券分析,2025年两会预计将聚焦三大主线,分别是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扩大内需战略深化、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此外,重点赛道可布局硬科技、新质生产力及消费升级领域。 华西证券认为,行业配置上,可关注受益于“两会”政策发力的内需方向的补涨机会,如消费、“两重两新”等领域。中长期科技产业趋势下的“新质牛”资产仍是主线,可关注AI+(AI应用、人形机器人、智能驾驶、智能穿戴、国产算力)、低空经济、国产替代等。

  • 机器人群侠传来了!官方亲自打call 新质生产力或成政府工作报告关键词

    临近两会,一场“赛博武林大会”在互联网刷屏。 昨日晚间,中国政府网在公众号发布了视频《机器人群侠传》。视频经过剪辑,将不同场景、种类繁多的机器人与武林绝技相联系,全方位展示了我国在机器人领域的前沿成果。 除了视频片头由AI生成以外,其余画面大多来自于实拍素材,其中不乏熟悉的身影。例如,视频开头施展“凌波微步”的四足机器人分别是“黑豹2.0”和宇树科技Unitree B2-W机器狗,前者由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人形机器人创新研究院联合镜识科技、凯尔达研发,奔跑速度可达10米/秒,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四足机器人。 此外,“乾坤大挪移”“六脉神剑”“飞龙在天”等经典招式也巧妙地与工、农、低空经济等领域相结合。最后,视频还展示了包括宇树、众擎在内不同型号的人形机器人施展回旋踢、后空翻等武术动作。 值得注意的是,视频末尾提示“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 3月5日关注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预示了机器人应用等新质生产力相关议题或将成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之一。 国元证券今日研报指出, 两会在即,人形机器人作为数字新质生产力的标杆赛道,已被中国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 。 该机构进一步表示,根据《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其被定位为“颠覆性平台产品”,有望成为继计算机、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后的第四大通用技术载体。伴随人形机器人具备跨场景(工业、医疗、家庭服务)的通用性,可无缝适配人类现有基础设施,重塑服务业智能化格局。人形机器人相关产业链将蓬勃发展,看好卡位各核心零部件赛道核心企业。

  • 两会专访|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苗伟:发展新质生产力为ICT产业发展指

    “新质生产力是高质量发展各种要素的集成,需要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型配置,更要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认为应用创造价值,而支撑应用落地及商业变现的关键在于核心技术的突破。要实现这一目标且可持续发展,背后需要坚实的底层技术创新作为支撑。”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000063.SZ)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苗伟在接受财联社记者专访时表示。 中兴通讯深耕ICT领域多年,今年两会,苗伟作为高科技企业的代表,重点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和民生关切领域,在法治建设、产业发展、卫生健康、社会治理、区域发展等方面提交了建议。 第一个方面是法治护航发展。针对数字经济新业态,提出完善网络电话销售管理的法治配套,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解决骚扰电话、虚假营销等群众痛点;同时建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审判流程,缩短审理周期,强化许可纠纷判决执行效力,维护司法权威。 第二方面是聚焦产业优化升级。针对中资企业出海“内卷”现象,建议建立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宏观调控,推动形成竞合有序的国际化发展格局;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方面,完善数据产权法规,明晰数据权益界限,建立国家统筹协调机制,打破数据分散壁垒,破解“数据孤岛”难题,让数据要素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第三方面是关注健康中国建设。建议加快《卫生技术评估法》立法进程,同时全面推广卫生技术评估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积极开展应用示范,让科技创新更好惠及全民健康。 第四方面着眼基层治理创新。积极倡导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以提升社区的智能化程度,推动社区服务从“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升级。在乡村振兴领域,以“精神富养”新青年,盘活乡村闲置资源,优化乡村创业服务,让更多年轻人带着新理念新技术反哺家乡。 第五方面是区域发展。加快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向经济挑大梁、常住人口多的省份倾斜;继续加快推进广州至河源高速铁路项目规划建设,完善区域高速铁路网络。 围绕相关话题,苗伟代表接受了财联社记者的专访,以下为访谈实录。 财联社:您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过去一年深入多地调研,能否分享在调研过程中您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发展经验和关键问题?您是如何将这些问题转化为具体建议的? 苗伟: 过去一年,在广东省委和河源市委的大力支持与领导下,我深入多地开展调研,走访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了解实际情况,反映群众呼声,为国家发展建言献策。在此过程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专题调研,江门、中山两市在落实广东省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过程中,精准发力,多策并举,打造了新能源、智能制造等重要创新策源地,也在工程机械、能源电力装备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成果,构建了一个依靠科技创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系,两地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样,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在数据应用方面,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仍存在不足,数据孤岛现象较为突出,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流通不畅,导致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难以充分发挥数据在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针对这一问题,我充分调研,经过深入分析和思考,将其转化为具体建议。 首先,建议完善国家统筹协调机制,打破数据分散壁垒,推动全国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其次,完善数据产权法规,明晰数据权益界限,强化数据市场监管,规范数据交易秩序,充分释放数据融合成果的倍增效应,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最后,要在高校和职业院校中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数据科学家、数据工程师、数据分析师等专业人才。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和与高校合作的实习项目,提高在职人员的数据技能水平。加大对数据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为数据应用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财联社:您提出了推进《卫生技术评估法》立法和人工智能技术在卫生技术评估领域应用的建议,这显示了您对健康中国建设的关注。在您看来,当前我国卫生技术评估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您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在这一领域的应用将带来哪些具体改变?如何确保这些改变能够真正惠及全民健康? 苗伟: 卫生技术评估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在健康中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对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进行系统评价,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随着时代的发展,医疗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加快,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层出不穷,评估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评估工作要关注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综合考虑其经济性、社会效益以及对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公众对卫生技术评估的广度、深度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卫生技术评估工作面临的挑战日益增多。人工智能高效的数据处理能力,强大的模式识别功能,能够快速处理和分析海量的医疗数据,发现潜在的技术风险和效益。深度学习的技术优势,能够显著提升卫生技术评估的效率和精度,为评估提供更加全面和精准的依据。 要确保这些改变真正惠及全民健康,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其在卫生技术评估中的应用安全可靠。二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评估方法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三是注重公平性和可及性,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成果能够覆盖到基层医疗机构和偏远地区,让全民共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健康红利。 财联社:在国家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中兴通讯作为关键企业承担着重要责任。未来,中兴通讯将如何发挥自身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助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苗伟: 信息通信产业是高质量发展的底座,国家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核心是要实现经济从传统的劳动和资本密集型向技术和创新驱动型的模式转变,这种全局性、颠覆性的变化,也为ICT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兴通讯将在以下三大方面持续发力: 首先,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决心,引领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在以人工智能、5G-A、全光网络、6G技术为核心的行业发展中积极发挥引领作用,为数字经济建设构建高效、绿色、智能、安全的数智底座; 其次,携手合作伙伴,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的规模应用,共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目前在低空经济方面,公司已联合运营商等合作伙伴,完成25个省市超100个低空通感试点,助力低空经济发展; 此外,以“连接+算力”的核心能力积极赋能不同行业,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目前,中兴已成立新的业务团队,以全光网和连接为基础,增加视频、AI、安全、云终端等能力,组成行业应用全栈解决方案,聚焦教育、园区、工业制造、医疗等领域进行全面商业拓展。在业务推进实践中,公司自研的数字星云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已在工业制造、冶金钢铁、矿山、电力、交通、政务、文旅等多个领域落地生根,提升其经营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全社会新质生产力形成。 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具有扎实的基础和布局优势。“20+8产业集群”、“工业立市”、“制造业当家”、“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推动了新质生产力在粤港澳大湾区聚力成形。未来,中兴通讯也将继续扎根大湾区,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推动公司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联合产业伙伴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贡献“中兴力量”。

  • 吴清最新表态:十条举措服务新质生产力 这次也是只争朝夕

    2月24日,证监会主席吴清最新发表的《对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 更好服务新型工业化》署名文章,对于监管工作方向有了新的细化补充,这次是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视角切入的,落脚点在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文章内,吴清明确提到,资本市场要将服务新型工业化作为推动新质生产力重要内容。证监系统也将充分发挥市场功能,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体现资本市场在推动新型工业化中的担当作为,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对于下一步工作,吴清提到了五个方向与内容,财联社记者拆解后,至少有十条举措: 1.深入研究相关企业的特点、发展规律及其在投融资、激励约束、公司治理等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丰富资本市场的工具、产品和服务。 2.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股债期市场协同效应。 3.优先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科技型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 4.持续推动“科创十六条”“科创板八条”等落实落地。 5.深入研究完善发行上市、私募创投等制度安排,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和适配性。 6.将抓好“并购六条”落地实施,在推动产业整合和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尽快推出一批典型案例。 7.着眼于   “长钱更多、长钱更长、回报更优”等目标,继续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推动形成“长钱长投”的制度环境,稳步提高中长期资金投资A股规模和比例,改善资本市场资金供给与结构。 8.围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引导更好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9.严惩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三公”,促进强本强基。 10.鼓励践行“五要五不”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督促上市公司、行业机构等坚守法治诚信、契约精神,履行信义义务和受托责任,涵养“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股权文化。 在上述工作方向上,有几个重点表述在文章内有了强调式的出现。比如,吴清提到, 未来将继续遵循法治化市场化方向全面深化改革,以支持优质创新企业为重点,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破解制约市场功能发挥的重点难点问题 ,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更好服务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有效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他称,科技创新是新型工业化的最重要引擎。 要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资本市场要积极融入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突出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科技创新方面的独特优势,“集短钱变长钱,集小钱变大钱”“化储蓄为资本”“风险共担和收益共享”,资本市场能高效集聚配置资源,加速科技产业融合,激发企业家创业精神 ,契合科创企业“投入大、周期长、迭代快”等特征,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具体来看,他表示, 进一步加大对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工业和基础软件等重点产业支持力度 ,资本市场将引导要素资源向这些领域聚集,综合运用多种工具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不仅如此,他表示, 资本市场加大力度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和链主型龙头企业 ,对于加快推动新型工业化具有纲举目张的功效,也是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增强市场吸引力的有效途径。他认为,“链主企业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头雁,链主引领得好,雁阵才能齐飞,链主企业是产业融合集群的核心,是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良好生态的关键。” 把资本市场一般规律同中国国情市情相结合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署名文章内,再度提及了“只争朝夕”的监管理念。文章内写道,“我国推进新型工业化面临的外部环境和科技创新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既有实现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意识和意志,抓紧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而就在一个月前的1月23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吴清就有过类似的表示。他说,“大事不过夜,更不能过年,所以我们只争朝夕。” 市场关注的是本次发文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在此时点的表态也很明显,就是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形势下,给市场坚定信心。吴清提到,资本市场发展与推进新型工业化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工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是国民经济的主导,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此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强大动力,不仅如此,新型工业化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原动力。 他称,新型工业化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工业化与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绿色化融合发展为特色,带动各产业和领域协同发展的工业化道路。推进新型工业化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既要遵循世界工业化的一般规律,也要从国情出发,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 吴清还提到,新型工业化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也为新质生产力创造丰富应用场景。资本市场要将服务新型工业化作为推动新质生产力重要内容,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把资本市场一般规律同中国国情市情相结合,深刻把握新时代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本原则。 高度重视工业和制造业企业发展 实际上,此类定调与工作的部署其实早已是证监会的重点工作内容,吴清提到,新型工业化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一直以来,证监会高度重视工业和制造业企业发展,将其作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 工业和制造业企业已构成A股上市公司的主体,截至2024年底,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的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工业和制造业企业占上市公司总数量比例为76.5%,市值占比为56.58%,利润占比为32.32%。这些优质企业成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盘”,资本市场与新型工业化紧密联系、相辅相成。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科创板上市公司共581家,首次公开发行融资9176.12亿元。创业板注册制后新上市公司558家,IPO融资5380.72亿元,大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截至2024年底,北交所上市公司共262家,累计融资552.37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占比超八成。新三板挂牌企业6101家,其中科技型企业3887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48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91家。 吴清说,证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工业化的系列重大部署,准确把握其战略定位、阶段性特征、环境条件变化,将各项要求落实到监管工作中,发挥好保障支持作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大力引导要素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集聚,不断完善支持新型工业化的监管体系和市场生态,以科技创新助推新型工业化发展。 从时间线来看,2024年以来,在落实新“国九条”,形成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过程中,证监系统将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服务新型工业化的各项任务。仅从政策发布来看,资本市场将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作为服务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政策体系: 2024年4月,证监会制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包括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健全全链条“绿色通道”,支持科技型企业股债融资,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配套制度等措施。 2024年6月,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试验田”作用,围绕完善发行承销制度、优化股债融资安排等推出一揽子改革措施,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目前多项具体措施已经落地。 2024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并购重组实施“绿色通道”,加快审核进度,提升并购便利度。 2025年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联合工信部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现已公示26家专板建设名单,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全链条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不断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展法规政策环境。 自2023年3月起,《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正式施行,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统一实施备案管理,为市场提供更加透明、高效、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探索形成适合新型工业化企业的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相关工作的通知》,目前互换便利已经开展两次操作,金额超过1000亿元,持续为市场带来增量资金。 2024年以来,证监会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构建“长钱长投”制度环境的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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