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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政策利好刷屏,机构预计“金九银十”新房销售将迎来显著的环比复苏。盘面上, 金科股份股价60日涨幅接近翻倍,荣盛发展同期涨幅超过30% ,拉长时间来看,金科股份和荣盛发展自今年5月低点迄今 股价累计最大涨幅分别达257%和168% 。 据财联社不完全梳理, 近期房地产相关利好消息不断,具体如下(附图) 。此外,除了 北上广深 四大一线城市外,目前已经有 大连、宁德、清远、沈阳、厦门、中山、佛山、江门、惠州、东莞、武汉、鄂州、成都、重庆、苏州等 多地提出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其中,8月28日,国务院称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据业内人士分析,化债的受益方向主要有两个。第一是 各地城投和国资房企 ,由于他们替地方政府借债,所以化债本身会降低他们的债务压力。第二是 各地被地方政府欠款的公司 ,化债有助于他们收回欠款,民营房企优先级较高。 据经济观察报8月21日报道, 多家民营房企人士透露,郑州、天津等地要求各区县政府统计对民营房企的欠款明细 。近一年多来,多家房企通过各种方式要求部分地方政府尽快偿还对其欠款,理由是 急需这笔钱缓解流动性压力以及保交楼 。多家民营房企的区域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网,其所在城市政府拖欠款项在10亿元-20亿元区间,主要包括承诺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土增税退税、安置房建设保证金、土地一级整理垫付款等。 据财联社星矿数据统计,A股上市房企中, 其他应收款合计占净资产比例超过50%的有12家 ,分别是 珠江股份、中南建设、华夏幸福、金科股份、荣盛发展、首开股份、南国置业、迪马股份、金地集团、滨江集团、万科A和光明地产 。 其中, 其他应收款合计占净资产比例超过100%的有5家 ,分别是 珠江股份、中南建设、华夏幸福、金科股份和荣盛发展 。 具体来看,东吴证券房诚琦8月25日研报指出, 珠江股份是广州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 大股东是广州珠江实业集团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发布公告称重组基本完成:作价28.0亿元将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置出,同时作价7.8亿元置入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江城服”)100%股权。 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物业管理与文体运营 。珠江城服外拓能力强,城市服务业态优势突出,截至2022年8月,珠江城服在管项目共计366个(住宅141个、公建208个、体育场馆17个),在管面积共计2845万方。 中南建设主营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 ,定位大众主流住宅产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公司聚焦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内地人口密集核心城市,不依赖有息负债发展 ,房地产业务坚持大众主流住宅产品定位。8月,公司新承接项目15个,预计合同金额合计0.4亿元。 华夏幸福为产业新城模式的标杆运营商 ,7月,华夏幸福公告称,公司以及子公司发行的共21支境内债完成重组,债券存续票面金额合计371.3亿元。目前, 华夏幸福金融债务重组签约已超85% ,全面重启产业新城等原有业务。 金科股份为全国性大型地产开发公司 ,业务以房地产开发为主,新能源发电、社区综合服务、酒店经营管理、园林、门窗、装饰等相关多元化产业经营为辅。 荣盛发展在地产板块、康旅板块项目实现全国化布局 ,半年报显示营业收入228亿元,同比增长近六成,净利同比扭亏为盈。
作为全国楼市排头兵的北上广深楼市,市场给予了高度关注。四个一线城市相继落地“认房不认贷”政策一周后,真实情况究竟如何?记者经过一番深入调查后, 市场多方反馈认为,总体来看京沪楼市热度高于广深。 据央视新闻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10天时间里,至少有24个城市全面执行了“认房不认贷”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浦湛表示,“调查显示,从全国整体上看,购房意愿大概能增加15个百分点,一线城市增幅可能更高。” 财联社记者到项目现场走访并与多位资深业内人士、代理机构交流后发现, 执行新政后,四个一线城市从看房量到成交量,均出现明显提升,但基于四个一线城市原有政策、市场情况不同,市场反应及成交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此外,多位分析人士认为,四个一线城市在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第一周,相当一部分快速入市购房者为前期累积需求及受政策影响而引发恐慌性入市,近期的成交数据,未必能代表后市整体市场数据,之后仍需要看市场的变化。 部分受访人士表示,7-8月房地产市场成交持续转弱,不少城市销售面积环比延续下降态势,市场信心不足, 包括一线城市在内,楼市政策或仍需要持续加码,以防止市场后续动力不足。 北京政策效应最大 从财联社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执行楼市新政后,北京市场对政策的反应速度最快,同时也是政策效应最为明显的城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认房不认贷”的新政,支持了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对于有置换、改善类住房需求的北京户籍和非京籍居民家庭,即大家通常所说的改善类需求,将带来切实的作用。而从北京近几年以来的二手房市场看,改善类需求超过半数。 “北京执行新政后,二手房一周成交了5000套,新建住宅3500套,二手房一周超过之前半个月,新建住宅已经超过之前一个月成交量。” 张大伟称。 不过,伴随政策效应逐渐释放,北京新房及二手房成交量总体呈现逐渐回落的迹象。 据张大伟提供的市场成交数据,北京9月1日晚上发布政策,9月2日至9月7日北京二手房成交量分别为1200套、1400套、600套、500套、400套、不足400套,“8号成交量预计在300套左右。”同时,新政后,北京二手房房源增加了6000套。 新盘成交方面,上述数据显示,北京9月2日至9月5日成交量分别为1800套、900套、200套、100套,6日、7日、8日成交预计不足100套。 北京楼市热度较高,上海市场的热度紧随北京之后。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向记者介绍, 新政后,上海500万元以下外围刚需区域热度提升最为显著,但部分板块热度原本较低的刚需区域项目,受到的带动作用相对有限。 此外,部分原本热度较高的改善项目影响不大,部分项目因还款压力等原因,仍偏向于选择六七成首付。 上海二手房成交方面,据上海链家监测数据,新政后首个周末上海链家门店的带看量,增长幅度在30%以上。 与北京受政策影响成交经历了几天明显上涨期有所不同, 广深楼市在实施楼市新政策后,看房量及二手房挂牌量出现明显增加,但成交上涨趋势并不明显。 据深圳乐有家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9月3日乐有家深圳门店带看量,同比今年二三季度的周日平均水平上涨了50%,达到3月中旬以来单日的最高水平。此外,从各大中介平台数据看,近两日深圳的二手房日均成交套数在150套左右。 另外,广州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后,记者走访了广州黄埔区的多个楼盘后发现,受政策带动的看房客较往常有所增多,同时新政也加快了购房者购买的速度,所以新政后首个周末项目成交较以往明显增加。 广州一位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政后签单的购房者多为前期已看过房,并有购买意向的客户,另有部分改善性需求因对市场走势预期不明确,仍在观望当中。 广州房地产市场研究专家李茂喆向记者表示,从各中介平台数据来看,广州执行新政后二手房放盘量明显增加,置换需求入市意愿增强,但成交并未明显变化。“从带看转成交数据看,带看转成交比值略有升高。” 市场反应不同背后 基于上述四个一线城市楼市不同表现,业内人士认为,新政对广深楼市的影响弱于京沪。 张大伟认为,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执行新政策前后,四个一线城市二套房认定标准变化幅度存在一定差异,使得市场反应明显不同。 “北京之前无房有过贷款记录被认定二套首付比例基本是80%,新政后首付降低到40%,首付降了一半,降幅较大;而上海、深圳、广州之前无房有过贷款记录首付由50%、50%、40%,分别降到35%、30%、30%,降幅较北京要小。”张大伟称。 据宋红卫介绍,上海此前贷款政策为,无房有过贷款记录的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50%,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70%;新政后,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下调幅度不及北京,但降幅大于广深。 同时,张大伟表示, 此前广州、深圳部分购房人群会选择利率较低的经营贷替换原有房贷,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其对首付成数变化的关注度。 宋红卫则表示, 上海市场热度明显提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上海此前只是非核心区楼市表现不好,但核心区楼市热度并不低,部分二手房价格倒挂的项目,还一度引发了打新热潮。 此外,从土拍市场也可看出,今年上海热点核心区域地块竞拍热度依旧非常高。 “大家之前就认为上海新房市场整体稳定,其基本面向好,所以政策出来之后预期提升更为明显。但广深市场楼市成交下滑幅度相对较大,政策出来后,下滑幅度有所减缓,所以市场对新政带来的影响感受没那么明显。”宋红卫称。 对于广州市场, 李茂喆认为,新政之前,北京、上海整体的楼市表现好于广州、深圳,叠加政策效应,客户对楼市的预期更好。 “政策持续发酵之后,预计广州市场会有一波阶段性行情,因为无论是认房不认贷,还是首付比例下降的政策,都切合当下市场‘卖一买一’的需求。”李茂喆称。 不过,对于后市,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虽然当前政策短期可以活跃市场,但中长期仍需政策持续支持。 “整体来看,政治局会议明确政策方向之后,各地调整优化调控政策的节奏也已经加快。具体会有哪些政策,一方面取决于当前各地政策工具箱有多大空间,另一方面也与城市市场表现密切相关。”张大伟称。 据中原地产不完全统计,从7月24日开始截至8月底,全国房地产进入密集政策发布期,累计房地产调控超过140次,刷新同期历史记录,仅8月一个月就超过120次政策刷新月度历史纪录。
核心二线城市南京,全面取消了限购。 日前,南京市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六条举措。其中提到,自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 据悉,上述四区是南京仅剩的限购区域,而南京此前在执行层面,已经取消栖霞、雨花、江宁、江北、高淳、溧水、六合等外围区域的限购。 “本次南京放开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的限购,是南京自2016年限购以来首次全面放开限购,其打响了核心二线城市全面放开限购第一枪。”平安证券分析师杨侃指出。 事实上,在南京之前,8月底以来,沈阳、大连、嘉兴等地已经全面取消限购,但这几个城市的能级均低于南京;天津则是将限购区域调整为市内六区,放松了非核心区限购;而上海临港新片区对重点人才放宽了购房门槛。 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东莞、佛山、沈阳、嘉兴、大连、南京6个城市全面取消限购政策;还有包括郑州、厦门、天津、济南、长沙、杭州、武汉等近30城针对局部区域或群体进行放松,但这些城市都没有全面解除限购政策。 “南京既是核心二线城市又是江苏的省会城市,其官宣全面取消限购有着重要的风向标意义。预计接下来其他重点二线城市,如杭州、苏州、成都、武汉等地,可能会逐步跟进。”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告诉记者。 多位专家表示,在南京之后,预计其它二三线城市的限购政策也将逐渐松绑,更多楼市承压城市有望迎来一波限购松绑潮。 “除了一线城市、部分强二线城市保留限购政策之外,预计其它城市最快于10月底之前全面取消限购。”镜鉴咨询创始人张宏伟表示。 对于一线城市而言,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一线城市或采取“因区施策”的方式,优化非核心区限购政策,同时结合人口、人才措施,对多孩家庭、老年家庭进行政策调整,这也是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的重要方向。 陈霄表示,取消限购,对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而言意义重大,这意味着原本不具备资格的购房者可重新获得入市资格。此举将释放一批购房需求,提振交易活跃度,对于加快去库存速度和激发市场活力有着重要意义。 “对限购政策进行优化,有利于释放更多购房需求,特别是核心二线城市,松绑政策的效果会相对较好。“陈文静告诉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全面取消限购之际,在出台多项力度较大补助举措的同时,还将通过搭建“换新购”超市,来激活楼市交易。 措施显示,南京部分区域将对在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将给予补助。在享受补助的基础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南京将再给予一定补助。 此外,南京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将联合房企、重点经纪机构推出“换新购”服务,搭建“换新购”超市,超市房源不高于案场销售最低价,通过“优先卖、放心买”保底交易服务,缩短二手房出售和新房购买周期。 据悉,“换新购”超市的方式大致为,购房者与房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在约定的30-90天时间周期内,通过线上流量加推、经纪人聚焦推广等方式,缩短二手房售出周期;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则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风险。 南京全面松绑限购、出台补助举措的背后,或与其较大的库存压力有关。 克而瑞数据显示,南京8月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26万平方米,环比、同比分别下降27%、48%;今年前8个月,南京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39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6%。 与此同时,南京新房库存量772万平米,去化周期达21.7个月,库存压力较大。 此外,本次南京楼市新政,还明确将落实国家信贷政策最新要求。据悉,目前全国首套房、二套最低首付比例已统一调整至20%和30%。 “预计南京首套、二套首付比例或有望调整至最低水平,进一步降低刚需及改善购房门槛。”上述平安证券分析师表示。 “本次南京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符合当前南京楼市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有望提振市场信心,叠加9、10月传统推盘高峰,短期销售或有望逐步企稳。”杨侃称。
SMM9月8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1600~21880元/吨,双燕成交于21630~21930元/吨,1#锌主流成交于21530~21810元/吨。今日上海升水延续高位,基本成交在均价升水40~50元/吨,跟盘对2310合约报价在330元/吨;第二交易时段,普通国产报价对2310合约升水330~340元/吨附近,高价品牌双燕对2310合约报价360~390元/吨附近。今日升水延续高位,且月差从240元/吨附近扩大至300元/吨附近,月差拉涨较为明显,现货价格高位运行,部分进口品牌对2310报价升水290元/吨附近。
东吴证券表示,包含北上广深在内的多个城市积极响应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预计“金九银十”新房销售将迎来显著的环比复苏。 房地产产业链当中,除了房企开发商,还有地产销售链和投资链。这其中销售链包括装修建材和家居家电企业,一般而言,当房子销售之后,销售链的企业开始业绩落地。中邮证券指出,政策释放积极信号,对于提振市场信心、改善悲观预期起促进作用,有利于地产链消费建材估值修复。另外,近期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促进家居消费政策陆续出台,有望提振瓷砖、涂料、防水、管材及浮法玻璃等建材板块的需求。近期消费建材板块迎来积极变化,关注消费建材龙头的配置机会。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兔宝宝 是环保人造板材消费龙头,公司装饰材料事业部负责家具板材、装饰板材、木皮、胶粘剂、装修五金、集成墙面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科新发展 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通过控股公司提达装饰开展,主要向客户提供施工计划、工程施工、辅材配送、木制品定制、主材及配饰选购、售后服务为—体的装饰装修综合服务。
据招商银行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7日,招商银行发布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 公告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贷款: (一)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 上述贷款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一)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需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固定利率贷款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重定价日为次年1月1日,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5.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二)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三、调整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调整可采取变更合同利率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一致。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调整。 (一)我行主动批量调整 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主动按上述调整范围及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二)客户主动申请 1.对于以下情形,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1)“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 (2)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的存量房贷。 (4)当前执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 (5)其他未调整但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房贷。 2.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客户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2023年10月22日后,对于前期未调整但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仍可向我行提出利率调整申请,我行将对审批通过的业务进行利率调整。 四、申请渠道 自9月25日起,对于不在我行主动批量调整范围的贷款,客户可向原贷款服务行贷后服务中心提交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提供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相关材料清单以原贷款服务行公布为准。为提升客户服务便利性,我行将陆续开通招商银行App等线上申请渠道,提供信息查询和申请受理等服务。 五、服务告知方式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招商银行App“我的贷款-贷款记录”通过贷款详情查询利率调整结果及还款计划。 六、温馨提示 (一)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四)我行后续将整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招商银行个人贷款”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原贷款服务行或拨打95555客服热线。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查看SMM铜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 本周SMM调研了国内主要大中型铜杆企业的生产及销售情况,综合看 企业开工率为70.25% ,较上周回升1.28个百分点。(调研企业:21家,产能:747万吨) 本周(9月1日-9月7日)国内主要精铜杆企业周度开工率回升1.28个百分点,录得70.25%。 本周虽已进入传统九月旺季,但铜杆企业完全感受不到消费转旺的迹象。从调研来看,虽然周中铜价重心出现下移,下游下单量较上周有所增加,但由于当前铜价仍居高,且在高月差的影响下,下游看空后市铜价,下单意愿并不强烈,新增订单量有限。SMM认为虽然本周精铜杆行业开工率录得回升,但更多原因是铜杆企业自身调节生产节奏所致,从实际消费来看,当下精铜杆消费仍延续清淡,新增订单增量有限。 成品库存方面,本周精铜杆行业成品库存仍未降至低位。截止本周四,SMM调研的21家精铜杆企业中成品库存有五家处于偏高水平。具体数据来看,21家精铜杆厂成品库存量较上周增幅1.37%,成品库存量已连续三周呈现增长。 精废价差方面,SMM数据显示,本周四精废杆价差为850元/吨,随着铜价的下跌,精废铜杆价差开始收窄,对精铜杆的冲击有所减弱。但本周精废杆平均价差为1099元/吨,周内再生铜杆价格优势仍对精铜杆消费造成一定影响。 附部分精铜杆企业调研详情 》点击查看SMM铜产业链数据库
据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微信公号,上海出台《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的通知》明确,对借款人购买6(含)至35年之间房龄的存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进行调整。其中,所购存量住房房龄为6(含)至20年之间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从原来的不超过“35减房龄”的计算规则调整为不超过30年;所购存量住房房龄为20(含)至35年之间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从原来的不超过15年调整为不超过“50减房龄”。本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 全文如下 为支持深化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制度作用,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十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的通知》及《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的通知》明确,对借款人购买6(含)至35年之间房龄的存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进行调整。其中,所购存量住房房龄为6(含)至20年之间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从原来的不超过“35减房龄”的计算规则调整为不超过30年;所购存量住房房龄为20(含)至35年之间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从原来的不超过15年调整为不超过“50减房龄”。 《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对纳入本市城市更新范围内的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支持购买更新改造后房屋公积金提取。 业主(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下同)购买改造后具备交易条件的房屋(含增加面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实际购房款。 二是支持项目建设期内租房公积金提取。 业主在项目建设期内租赁住房过渡安置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扣除过渡费补贴后个人承担的租金。 三是扩大提取申请人范围。 提取申请人范围为业主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人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应当符合当前贷款无逾期的条件。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
工农中建四家大行以及中信银行今日集体发布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细则公告,就该行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范围、调整规则、申请时间和调整时间、调整渠道、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等操作层面的相关细则进行说明。整体来看,四家大行的操作细则表述方式略有不同,但实际内容差异不大。 多采用变更贷款利率方式 按照之前《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 从选择方式上,四家大行多采用变更合同方式。农业银行称,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新发放贷款置换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该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该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中国银行表示,尽力减少客户调整成本,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中国银行也表示,客户无需提交申请,该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若有其他方式需求的客户,银行也充分尊重。如,建设银行表示,不同意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调整或拟采取置换方式调整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农业银行称,如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的,要自2023年9月25日起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此表示,调整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利率变更”,由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变更存量房贷利率。第二种是“以新换旧”,由银行根据借款人申请,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以新换旧”需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重新约定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相对复杂,而“利率变更”相对方便。 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公告看,董希淼称,两家银行均以利率变更为主,建议借款人主动选择利率变更方式。从操作看,两家银行均表示将主动按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首套房贷利率;对“二套变首套”等特殊情况需要借款人主动发起申请的,在大多数情况提供线上申请渠道,最大程度上为借款人提供便利,同时还为借款人提供申请异议的途径。预计下一步,更多银行将推出类似调整方案,不同银行之间调整细则不会有大的差异。 这部分客户无需申请将统一调降 整体来看,部分符合条件的客户,四家大行将统一批量调整且客户无需申请。 工商银行表示,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该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即,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工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建设银行表示,9月25日起,该行接受两种情形申请,一是,符合“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情形的,即,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二是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转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与该行签订协议。 建设银行称,2023年10月22日(含)前提交的上述两种情形申请,经确认符合条件,拟于2023年10月25日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中国银行表示,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该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集中调整后,该行仍可受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客户可赴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办理,该行将逐笔审批,审批通过后即时进行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存量房贷固定利率客户,需要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农业银行称,按照《通知》和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需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办理。 另外,对于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中国银行称,可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含当日)向该行提出申请。中国银行将于10月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集中调整。 不同阶段存量房贷利率怎么调? 就具体的调整规则,具体来看,分为三个阶段类型。以农业银行为例,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另外,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此外,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就上述具体的调整细则,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总结称,此次改革的思路,其实就是把“LPR+高基点”调整为“LPR+低基点”。根据各大银行发布的规则,本质上就是把各个高基点的购房者进行调整,让其享受最低的基点。按照此次规则,部分年份购房的可以享受到“LPR+0基点”,部分年份购房者可以享受到“LPR-20基点”。但是按过去,可能基点都至少为60个或80个不等。“需要说明,这是理论上或者从全国层面的角度测算理解的,实际过程中要参考买房那年各地规定的最低利率标准。” 哪些群体最受益?降幅多大?专家解读 董希淼表示,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公告看,此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全面落实金融管理部门文件精神,覆盖面广,措施力度大,体现了大型商业银行的责任和担当,有助于进一步减轻居民房贷利息支出,进而促进居民消费和投资。据测算,此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将惠及约4000万户、上亿居民。主要是三类群体可以提出申请。 第一类,在8月31日之前,金融机构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房贷,借款人直接可以申请,这部分群体是这次受益的最大群体。 第二类,当前有些地方政策调整,原来是二套房贷,现在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房贷的借款人,也可以提出申请。例如现在一线城市”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原来是“认房又认贷”政策下的二套房贷,只要名下没有房,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来办理。这个群体也可以申请下调。 第三类,借款人超过一套房产,其中有一套有贷款,原本属于二套房贷,现在把其中的一套房卖掉了,然后另一套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这样二套房贷变成首套房贷,之后也可以申请调整。 从幅度看,此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平均降幅约为80基点。以100万元、25年期、原利率5.1%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房贷利率降至4.3%,可节约借款人还款支出每年超过5000元。 严跃进根据不同年份和当年比较高的利率做的减负效应的简单测算显示,2019年10月前购房的,其房贷利率重新定价规则是从“LPR+高基点”调整为“LPR+0基点”。当年购房者比较高的利率可能为5.8%。按照现在的规则,其利率可以为“现在的LPR+0基点”,即4.20%+0%=4.2%。如此对比,100万贷款本金30年期等额本息,其原来总利息为111万、月供5868元。而现在总利息为76万、月供4890元。如此对比,总利息少支付35万、月供即每月少还978元。 2019年10月-2022年5月期间买房的,其房贷利率重新定价规则是从“LPR+高基点”调整为“LPR+0基点”。当年购房者的较高利率大概为6.3%。那么按照现在的规则,其利率最低可以做到4.2%+0%=4.2%。如果按此计算,100万贷款本金30年期等额本息,其原来总利息为123万、月供6190元。而现在总利息为76万、月供4890元。如此对比,总利息少支付47万、月供即每月少还1300元。 2022年5月份后买房的,其利率重新定价规则为从“LPR+高基点”调整为“LPR-20基点”。这期间购房者的房贷利率大概较高的为5.2%。按照现在的规则,其利率最低可以做到4.2%-0.2%=4.0%。如果按此计算,100万贷款本金30年期等额本息,其原来的总利息为98万、月供为5491元。而现在的总利息为72万、月供为4774元。如此对比,总利息少支付26万、月供即每个月少还717元。
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原文如下: 中信银行个人存量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调整实施细则的公告 尊敬的中信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法有序开展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三、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银行批量调整 对于符合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 我行将于9月25日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 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二)客户主动申请 以下几种情况,不在银行批量调整的范围内,需要客户主动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2.逾期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三)申请及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逾期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客户主动申请渠道 9月25日起,对于不符合批量调整的客户,可通过咨询我行在当地营业网点或95558服务电话,到原贷款服务行发起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提gong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相关材料清单以原贷款服务行公布为准。 五、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也可通过手机银行“借钱-我的借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六、温馨提示 (一)批量利率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客户手机设置、运营商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具体结果以手机银行查询为准。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四)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关注我行官方微信公众号,便于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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