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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2024年三一朔州光伏全产业项目在朔州举行开工仪式。 据了解,本次开工建设的三一光伏全产业项目包括10GW单晶/硅片、5GW组件以及支架等产业链配套,建成后将与地企之前合作的一期单晶硅项目、二期超薄单晶硅切片项目“抱团发力”,形成150亿元以上的年产值。
尊敬的用户: 您好! “ 进口光伏级 POE ”价格点因同时涵盖多种类型的 POE 市场价格,且 POE 价格以点价格报价对市场情绪和参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与此同时结算价格的差异、、采用结算方式的参差、 POE 粒子的品牌效应也是推进 SMM 硅基光伏事业部对该价格点改善的重要因素。考虑到随着市场的发展的深度加强,以及 POE 市场国产化的步伐挺近,对 POE 市场进行逐步细分是市场未来重要的观测倾向。 故经 SMM 硅基光伏事业部与市场的广泛、深刻、理性的沟通及讨论,现决定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起,正式停更“进口光伏级 POE ”价格点。 (中文网站 smm.cn 停更情况) (英文网站 metal.com 停更情况) 同时 SMM 硅基光伏事业部将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起正式上线“进口 4 碳链 - 光伏级 POE ”和“进口 8 碳链 - 光伏级 POE ”作为最新的 SMM 官网(中英文同步更新)可被用光伏胶膜生产制造的 POE 粒子价格的参考标准,新价格点将以区间形式报价,新增价格点公告以及方法论已做公示,公示详情请查看 SMM 官网:【 SMM 公告】关于新增“进口 4 碳链 - 光伏级 POE ”和“进口 8 碳链 - 光伏级 POE ”的公告。 引导链接: https://hq.smm.cn/photovoltaic/content/102708136 。 新增 POE 粒子的价格将不再分配至光伏胶膜细分下进行报价,而将以 POE 的单独分类进行报价,望各位客户悉知。 (中文网站 smm.cn 新增情况) (英文网站 metal.com 新增情况) SMM 原“ 进口光伏级 POE 价格点”的介绍 根据 2023 年 2 月 10 日发布的:【 SMM 公告】关于 SMM 新增进口光伏级 POE 价格点的通知,将原价格点中的关键信息展示如下。 原定义:“本方法论选取和发布 进口光伏级 POE 价格,其可以被交易双方用来作为 进口光伏级 POE 现货交易结算参考依据。该价格主要是基于每日 进口光伏级 POE 现货成交或意向成交价格状况,按照成交价 > 意向成交价 > 前日价格的优先级进行采价,以采标企业光伏级 POE 年度产能占样本总产能的比率为权重进行价格平均,以此来形成 SMM 进口光伏级 POE 价格(上海港港口自提价格,该价格考虑关税影响,但不包含增值税、清关费用、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贸易费用)。” 原计价方式:计价单位为美元 / 吨,以价格点形态呈现,不含增值税,但包含了关税。 线上更新时间:每个工作日 11 : 00 原付款与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为港口自提。 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 SMM 新增“ 进口 4 碳链 - 光伏级 POE ”和“ 进口 8 碳链 - 光伏级 POE ”的介绍 根据 2024 年 04 月日发布的:【 SMM 公告】关于新增“进口 4 碳链 - 光伏级 POE ”和“进口 8 碳链 - 光伏级 POE ”的公告,将原价格点中的关键信息展示如下。 新定义:本方法论选取和发布“ 进口 4 碳链 - 光伏级 POE ”和“ 进口 8 碳链 - 光伏级 POE ”价格提供参考,其可以被交易双方用来作为光伏级 EVA 现货交易结算参考依据。该价格主要是基于 “ 进口 4 碳链 - 光伏级 POE ”和“ 进口 8 碳链 - 光伏级 POE ”的 CIF 价格制定,按照实际成交价 > 意向成交价格 >CIF 价格进行采价,以采标企业该日度“ 进口 4 碳链 - 光伏级 POE ”和“ 进口 8 碳链 - 光伏级 POE ”的价格分别取对应的最低价和最高价形成价格区间,以此来形成 SMM “ 进口 4 碳链 - 光伏级 POE ”和“ 进口 8 碳链 - 光伏级 POE ”的网站价格。该价格为美金价。 新计价方式:计价单位为“美金 / 吨”,以价格区间的形式呈现,上线价格为 CIF 价格。线上更新时间:每个工作日 11 : 00 新付款预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为配送到厂。 结算方式为美金结算。 主要变动差异 结算价格更改为 CIF 价格 价格形式更改为区间计价形式 交货方式为配送到厂 欢迎产业链更多相关企业参与、支持 SMM 更好服务光伏产业链的相关企业,为市场提供公允、理性、有参考意义的价格。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反馈或致电至张轩睿, 18919136634 (同微信)或 +86-21-5159 5791 。 SMM 硅基光伏事业部 2024 年 4 月 17 日
近日,印度配电变压器制造商和EPC承包商Shirdi Sai Electricals表示,将在印度安得拉邦分阶段发展光伏制造产能,目标是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建成10GW组件工厂,同时生产太阳能玻璃。 Indosol Solar PV . Ltd.(ISPL)(硅锭-组件工厂)首席运营官Balachander Krishnan表示:“我们计划在2024-2025财年完成500MW硅锭-晶圆-电池-组件的建设,在2025-2026财年完成剩余9.5WG硅锭-晶圆-电池-组件的建设。”ISPL是由Shirdi Sai Electricals组建的一家的公司,负责光伏制造项目。 目前,一条500MW的模块生产线已经开始生产,该生产线将开发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和异质结(HJT)技术。Krishnan进一步表示,新增9.5GW产能将分两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4.5GW,第二阶段建设5GW,建设工程也将包括玻璃产能。 据了解,ISPL已经从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获得了生产相关激励支持。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的最新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2个月内,日本风能和太阳能削减量大幅提高,从2022财年的0.57TWh和2023财年的0.53TWh增至1.76TWh。 日本可再生能源研究所称,根据METI提供的数据显示,日本太阳能和风能削减量从2018财年大约0.10TWh增加到上一财年的1.76TWh左右,这一数值相当于澳大利亚和加利福尼亚的两倍多。 具体来看,2022财年可再生能源削减量达到0.57TWh,2021财年达到0.53TWh,且此前两年的削减量分别为0.40TWh和0.46TWh。 据可再生能源研究所透露:“在2021财年之前,削减范围仅限于九州。如今,削减影响着东京地区以外的所有电力系统。九州的情况尤为严重,预计该地区2023财年的太阳能和风能削减幅度将达到近7%。” 该研究所表示,容量在10kW及以下的光伏系统不会受到削减的影响,并指出“主要是削减太阳能”。该研究所还补充说,光伏发电集中在“太阳辐照度条件良好且耗电量最低”的日间和春季。 该研究所建议将经济调度和负电价作为降低未来几年内削减量的解决办法。 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的数据,截至2023年底,日本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87GW。去年,该国新增约4GW的太阳能发电量。
4月15日,三峡集团2024年光伏组件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中标候选人公布,7家企业入围,分别是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大恒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标段1入围企业来自于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标段2入围企业来自于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大恒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从投标价格来看,最低价0.827元/W,由晶科能源报出,最高价0.885元/W,由通威报出。 三峡集团2024年度光伏组件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预估采购总容量9GW。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框架协议计划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P型545Wp及以上单晶组件采购;第二标段N型575Wp及以上单晶组件采购。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总容量与峰值功率要求的光伏组件产品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之间的连接线、MC4插接头及专用工具等)、配套服务等。包含光伏组件及其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和指导现场安装、提供工厂图纸(如有)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配合试运行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4月15日,据工信部电子信息司消息,1-2月,我国光伏产业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根据光伏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全国晶硅组件产量同比增长近40%,光伏产品出口总额超过62亿美元。 具体原文如下: 2024年1-2月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运行情况 2024年1-2月,我国光伏产业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根据光伏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全国晶硅组件产量同比增长近40%,光伏产品出口总额超过62亿美元。 多晶硅环节,1-2月全国产量约33万吨。 硅片环节,1-2月全国产量130GW;出口量达9.3GW,同比增长7.4%。 电池环节,1-2月全国晶硅电池产量100GW,出口量达9.5GW。 组件环节,1-2月全国晶硅组件产量76GW,同比增长39.4%;出口量达40.1GW,同比增长41%。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2 024年1-2月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运行情况
企查查APP显示,内蒙古华电华永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成立。该企业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乌克忽洞镇,法定代表人为王新宇。经营范围包括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 该企业注册资本12.5亿元。根据股权穿透显示,内蒙古华电华永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华电(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及通威旗下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其中,华电占比为75%,永祥股份占比25%。
4月11日,财政部、 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推出“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在全国24个省开展第一批开展70个试点县(各省的数量详见附件),并提出:充分结合本地区场景应用条件,分布式光伏覆盖较好的农村地区,可结合实际建设光伏发电、储能、充换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 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度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设置,共分为三个档次。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 2、试点县的支持政策 1)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2)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场站租期采用10年及以上期限,降低运营企业用地风险,引导企业长期持续经营。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建设运营补贴、土地租金减免、用电价格优惠等财政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形成完善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 3)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试点结束后,三部门将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按照奖励标准的10%给予超额奖励。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三部门对同意备案的试点县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中央财政先行拨付不低于70%的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后续根据试点县年度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奖励资金清算。 3、试点县的要求 1)试点县应具备良好的农村电网基础条件,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具备充足的电力支撑保障能力。 2)试点县所在地级市2023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0万辆,具备较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3)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面向全社会开放、可用率不低于99%、额定功率120千瓦以上(含120千瓦)。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4月12日,协鑫能科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告显示,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约23.92亿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约2.79亿元,剩余募集资金约21.13亿元。 协鑫能科拟将剩余21.13亿元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7亿元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8亿元用于“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约3.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表示,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运营情况以及公司战略规划优化调整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拟做出如上决定。 协鑫能科在公告中表示,乘用车换电站单个电站投资收益相对较低,重卡车换电站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换电站业务投资进度未达预期。“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推进的换电站建设主要包含乘用车和重卡车两种业务场景。乘用车换电站主要面向长三角、大湾区等都市圈、发展水平较好的城市,为城市乘用车提供补能服务。该类场景由于面临车辆标准兼容性以及充电网络竞争,单个换电站的投资收益相对较低。重卡车换电站主要集中在河北、新疆、内蒙古、山西等拥有大量重卡车辆的封闭行驶场景,该类场景运力可控、收益稳定,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但竞争较为激烈。为避免盲目投资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严格控制风险,审慎推进换电站相关项目,换电站业务投资进度未达预期。 协鑫能科进一步表示,2024年,随着公司业务战略的优化调整,公司正在加速进军光储充业务领域。同时,依托产业协同优势,积极布局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电站等业务。公司本次变更“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战略的优化调整、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审慎决策。
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报道,湖北省孝感市部分县市乡村存在违规侵占基本农田甚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光伏电站的情况,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同时也将光伏用地合规性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事实上,进入2024年,光伏用地矛盾也愈演愈烈,不仅多个存量项目因为土地合规问题,面临被“叫停”风险;一些新增项目也因土地资源稀缺,用地成本抬高,面临新的挑战。 用地风险加剧 众所周知,在国土“二调”向“三调”数据转换过程中,土地类型、标准以及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都在不断变化中,这导致了此前部分合规的光伏项目用地被动“违规”。与此同时,伴随各地政府对土地政策不断收紧,光伏用地已经成为光伏项目投资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 据北极星梳理,年初以来,已有多个光伏项目因用地问题,导致延迟并网、停工或者拆除,用地类型涉及草地、湿地等。 在今年1月,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新能源基地项目延期并网的通知》,文件指出,有部分项目受国家土地林草政策变化影响等原因尚未建成投产。考虑到相关国家土地林草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实际影响,陕西省发改委同意将新能源基地项目并网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而相比延期并网,部分项目因用地问题而直接终止。1月22日,广州发展发布新能源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中称,在执行的12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8370MW。其中,350MW光伏项目,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土地无法满足公司的投资需求,项目终止。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称,子公司的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光火一体化项目(47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因大部分建设用地属于基本草原,不符合用地政策,不再继续实施,将其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合并为一个整体项目进行建设。 此外,更有项目面临拆除的风险。在安徽淮南市公布了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两个光伏项目因占据湿地,被要求限时整改,其中一个项目已拆除,另一个则被要求2025年之前拆除完毕。 事实上,近两年因用地用地而被拆除的项目案例还有多起。 用地成本上涨 不仅存量光伏项目因为土地合规问题存在风险,新项目用地成本也在不断提升。 据北极星不完全统计,2024开年以来,广西、贵州、河北、云南、湖北、浙江、安徽、海南、内蒙古、四川10个省份下辖的18个市县,分别对30个光伏用地项目进行了公示。其中,17个用地项目获得批准,13个项目已发布征集/用地公告。 综合各地审批/公示项目批复来看,今年以来,有2个光伏用地补充公示,在原有备案项目不发生变化的基础之上,补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其中,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按照“2020年区片综合地价”完成了征地前期相关工作。但根据“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该项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原基础上需增加2.4287万元。 与上述项目类似,云南宣威市热水光伏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士地征收的补充公告中显示,该项目在原补偿标准之下,旱地补偿标准增加0.15万元/公顷、草地补偿标准增加0.09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增加0.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增加0.075万元/公顷。 此外,新项目用地的补偿费用名类更是繁多。从各地用地审批来看,除要求不得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之外,对项目用地补偿做了详细的要求。 例如在贵州兴仁市的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土地流转补偿方案中,租地单价标准为:水田800元/亩、耕地550元/亩、林地300元/亩、荒山260元/亩,土地流转费用每满5年按上期标准调涨10%,调涨3次后价格不再变动,首次一次性支付五年,后续五年一付。此外,地面青苗补偿标准为1000元/亩,并对经济作物果树、林木等均明确了补偿标准。 除了明确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部分地区对其他各类补偿也做了细致的要求。安徽马鞍山市某10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49928元/亩,地面不同结构房屋重置价格在350-1390元/平方米之外,此外除明确了地面青苗等作物补偿标准,还对停业停产损失费、设备搬迁费(如柜式空调600元/台、三层锅灶700元/个等)及临时安置补偿之类,作出了明确补贴要求。 此外,在部分征地项目补偿方案中,还要求对征地农民的保障方案,安置途径包括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折算货币补偿)、社保安置等。并且,多地政府在公示中提到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当前,在土地资源稀缺和政策收紧的形势下,光伏用地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已成为新能源投资企业必须迈过的一道“关口”,不仅要求企业审慎用地性质及政策要求,还需对存量项目的合规性管理进行全面梳理,以保障项目投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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