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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3日,几经波折的广东开平江开储能技术有限公司苍城镇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终于确定了中标结果,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与南方电网新能设计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联合体获得中标,中标价为390771865.2元,相当于单价0.9764元/Wh。 据悉,该项目最早于2025年12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其中显示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苍城镇内的220kV湾琴变电站东南侧,拟建设总规模200MW/400MWh储能电站,储能系统经220kV主变升压之后,拟就近接入220kV湾琴变电站的220kV侧,并配套建设220kV储能升压站1座,通过一回电缆线路接入220kV湾琴站的220kV侧。项目规划配置40个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容量为5MW/10MWh,由2个5MWh电池预制舱,和1个5MW变流升压一体机或含4套2500kW的构网储能变流器PCS构成。上述储能单元分为8个储能子系统,每个储能子系统由5个储能单元构成,容量为25MW/50MWh,每个储能子系统经35kV电缆连接至储能升压站35kV母线。 2025年12月29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以第一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其报价为38292.631366万元,单价约0.9573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新能设计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联合体,报价为39077.1865.2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华成电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报价为38486.117804万元。 然而在2026年1月4日,招标人发布公告称,因公示期间收到异议,开平储能项目暂停招标。 2026年1月20日,该项目恢复招标、并公示了复评结果。开标信息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此前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主)、南方电网新能设计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这也意味着此次招标的最终中标价格从之前的38292.631366万元变更为39077.18652万元,单价约0.9573元/Wh变为0.9769元/Wh。也正是因为这次候选人的变更,项目引发业内高度关注。 然而这一消息公布后,1月23日,该招标第二次暂停,公告称因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投诉,暂停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直到2月9日,该储能项目EPC中标结果终于尘埃落定,确定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与南方电网新能设计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2月9日,国家电投发布2026年度第一批储能电芯设备集采中标候选人公示,包括国宁新储、远景动力、海辰储能、楚能新能源4家同时入围,投标单价区间约为0.325-0.355元/Wh。 2026年1月4日,国家电投发布2026年度第一批储能电芯设备集采招标,采购储能电芯共7GWh,要求电芯容量≥314Ah。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国宁新储(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8500万元,合单价0.355元/Wh;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远景动力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7500万元,合单价0.325元/Wh;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5000万元,合单价0.35元/Wh。 第四中标候选人为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1500万元,合单价0.345元/Wh。 国宁新储(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4月10日,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该公司由国家电投、宁德时代及旗下宁德时代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法定代表人为严厚善。 储能电芯采购要求投标人三年内生产(品牌)商全球累计供货业绩不低于 10GWh(单体储能电芯容量不小于314Ah),其中需具备至少一个单个项目 400MWh及以上的订单;投标产品年产能不得低于 5GWh;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文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2月8日,河北省安平县农村能源革命新能源项目EPC招标,招标范围包含勘察、初步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项目主要在部分符合建设条件的交通道路、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总体建设规模为206.36MWp光伏系统(含704MWh绿电直连储能设备),不包含升压站和送出及接入系统。 据了解,招标人安平县交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安平县财政局旗下控股公司。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满足相关条件。 原文如下: 安平县“农村能源革命”新能源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农村能源革命”新能源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交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安平县交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平县“农村能源革命”新能源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址:衡水市安平县;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2.4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安平县“农村能源革命”新能源项目,在部分符合建设条件的交通道路、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本项目总体建设规模为206.36MWp光伏系统(含704MWh绿电直连储能设备),不包含升压站和送出及接入系统。建设区域包括:安平县8个乡镇74条乡村道路。 2.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6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 计划总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周期:22个月)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 1 个标段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 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并同时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2月10日,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四个储能项目招标公告,总规模为800MW/3.2GWh。 四个项目均要求电芯技术参照或相当于:宁德时代、海辰储能、亿纬锂能、中创新航、比亚迪、瑞浦兰钧、国轩高科、远景动力、鹏辉能源、欣旺达。 招标人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新疆昌吉国资委控股的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 (集团)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四个项目招标范围均包括储能电池舱(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及配套消防灭火系统、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成套设备,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负责至全容量并网阶段储能涉网试验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等。且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昌吉国投奇台县200MW/800MWh共享储能项目、昌吉国投呼图壁县200MW/800MWh共享储能项目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成套设备至少具有2个单体容量不低于400MWh的储能系统集成项目合同业绩,且累计合同签约及履约业绩不低于3GWh。 昌吉国投吉木萨尔县潘家台1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成套设备至少具有2个单体容量不低于200MWh的储能系统集成项目合同业绩,且累计合同签约及履约业绩不低于3GWh。 昌吉国投木垒县300MW/1.2GWh共享储能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成套设备至少具有2个单体容量不低于600MWh的储能系统集成项目合同业绩,且累计合同签约及履约业绩不低于3GWh。 原文如下: 昌吉国投奇台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652300390500754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国投奇台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招标人为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 30%,银行贷款7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昌吉国投奇台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2.2、招标范围:共享储能容量为200MW/800MWh,包括储能电池舱(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及配套消防灭火系统、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成套设备,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负责至全容量并网阶段储能涉网试验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等。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发供货通知单之日起90个日历日供货完毕。(若未按时供货,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执行)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储能成套设备的电芯、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BMS(电池管理系统)以上主要部件中至少有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非自主研发制造的主要部件需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3.3、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成套设备(至少包含电池室/舱)至少具有2个单体容量不低于400MWh的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集成项目合同业绩,且累计合同签约及履约业绩不低于3GWh。合同业绩须提供(1.合同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页、供货范围;2.能反映资格条件要求的提供甲方签认设备到场证明材料或设备到场验收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指不具有电芯、PCS、EMS、BM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能力及生产能力的经销商)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项目电芯技术要求参照或相当于:宁德时代、海辰储能、亿纬锂能、中创新航、比亚迪、瑞浦兰钧、国轩高科、远景动力、鹏辉能源、欣旺达。 昌吉国投吉木萨尔县潘家台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652300390500754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国投吉木萨尔县潘家台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招标人为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昌吉国投吉木萨尔县潘家台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2.2招标范围:共享储能容量为100MW/400MWh,包括储能电池舱(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及配套消防灭火系统、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成套设备,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负责至全容量并网阶段储能涉网试验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等。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发供货通知单之日起90个日历日供货完毕。(若未按时供货,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执行)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储能成套设备的电芯、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BMS(电池管理系统)以上主要部件中至少有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非自主研发制造的主要部件需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3.3、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成套设备(至少包含电池室/舱)至少具有2个单体容量不低于200MWh的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集成项目合同业绩,且累计合同签约及履约业绩不低于3GWh。合同业绩须提供(1.合同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页、供货范围;2.能反映资格条件要求的提供甲方签认设备到场证明材料或设备到场验收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指不具有电芯、PCS、EMS、BM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能力及生产能力的经销商)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项目电芯技术要求参照或相当于:宁德时代、海辰储能、亿纬锂能、中创新航、比亚迪、瑞浦兰钧、国轩高科、远景动力、鹏辉能源、欣旺达。 昌吉国投木垒县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652300390500754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国投木垒县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招标人为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昌吉国投木垒县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 2.2、招标范围:共享储能容量为300MW/1200MWh,包括储能电池舱(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及配套消防灭火系统、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成套设备,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负责至全容量并网阶段储能涉网试验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等。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发供货通知单之日起90个日历日供货完毕。(若未按时供货,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执行)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储能成套设备的电芯、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BMS(电池管理系统)以上主要部件中至少有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非自主研发制造的主要部件需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3.3、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成套设备(至少包含电池室/舱)至少具有2个单体容量不低于600MWh的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集成项目合同业绩,且累计合同签约及履约业绩不低于3GWh。合同业绩须提供(1.合同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页、供货范围;2.能反映资格条件要求的提供甲方签认设备到场证明材料或设备到场验收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指不具有电芯、PCS、EMS、BM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能力及生产能力的经销商)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项目电芯技术要求参照或相当于:宁德时代、海辰储能、亿纬锂能、中创新航、比亚迪、瑞浦兰钧、国轩高科、远景动力、鹏辉能源、欣旺达。 昌吉国投呼图壁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6523003905007546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国投呼图壁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招标人为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 30%,银行贷款7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昌吉国投呼图壁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2.2、招标范围:共享储能容量为200MW/800MWh,包括储能电池舱(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及配套消防灭火系统、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成套设备,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负责至全容量并网阶段储能涉网试验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等。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发供货通知单之日起90个日历日供货完毕。(若未按时供货,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执行)。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储能成套设备的电芯、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BMS(电池管理系统)以上主要部件中至少有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非自主研发制造的主要部件需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3.3、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成套设备(至少包含电池室/舱)至少具有2个单体容量不低于400MWh的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集成项目合同业绩,且累计合同签约及履约业绩不低于3GWh。合同业绩须提供(1.合同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页、供货范围;2.能反映资格条件要求的提供甲方签认设备到场证明材料或设备到场验收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指不具有电芯、PCS、EMS、BM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能力及生产能力的经销商)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项目电芯技术要求参照或相当于:宁德时代、海辰储能、亿纬锂能、中创新航、比亚迪、瑞浦兰钧、国轩高科、远景动力、鹏辉能源、欣旺达。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0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200MW/400MWh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结果正式揭晓。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平高集团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中标金额为38998万元人民币。 公告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近日举办的投资者交流活动中,系统阐述了其在锂电铜箔业务方面的核心进展与未来规划。 根据公司发布的2025年业绩预告,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950亿元至975亿元,同比增长45.65%至49.49%,并实现扭亏为盈。业绩上升主要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需求的持续复苏,带动锂电铜箔销量显著增长。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推动平均加工费上涨,加之产能利用率提升与降本增效措施落地,共同促进了整体盈利水平的改善。 在锂电铜箔产品方面,公司高端产品具备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占据50%的市场份额,位居行业领先地位。产品线覆盖极薄、中高强、超高强、特高强等多个系列。其中,4.5微米和4微米极薄铜箔已实现大规模稳定供应;3.5微米产品进入小批量供应阶段;3微米产品已具备量产能力。中高强铜箔作为主力产品,出货占比超过60%;超高强铜箔实现规模化供应,特高强铜箔也已通过客户验证并开始批量供货。
据国家能源局2月9日消息,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关于“国家支持依托重大工程集中开展科技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的有关部署,按照《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现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 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支撑建设能源强国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关于“国家支持依托重大工程集中开展科技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的有关部署,按照《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现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支撑建设能源强国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四)鼓励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技术装备,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和示范,填补相关领域空白,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负责组织本地区、本企业的申报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后,统一报送国家能源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沟通一致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个,各计划单列市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中央企业集团申报项目需附依托工程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支持申报函,不占属地名额。符合以下情况的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可叠加): 1. 根据前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结果,入选项目6个及以上、8个以下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增加2个推荐名额,入选项目8个及以上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增加4个推荐名额。 2. 根据出台和应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情况,酌情增加推荐名额。支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税收、金融、保险、业绩考核、免责、依托工程燃料供应、发电并网、容量电价、运行调度等: (1)已出台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相关支持政策的,增加1个推荐名额。 (2)对前五批次已评定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其依托工程切实给予政策支持的,增加1-2个推荐名额。 (三)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单位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并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详见《评价办法》,地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鼓励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 (四)申报项目以单个技术装备为单位,禁止打捆申报。每个项目原则上用户单位不超过3家,研制单位不超过5家。 (五)申请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并可追溯核实,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六)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关于增加推荐名额的审核和确认 1. 申请增加推荐名额的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请于2026年3月6日前将申请增加名额数量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国家能源局(科技司)。我局将对佐证材料进行审定,并于3月20日前反馈确认各有关单位增加名额。 2. 相关材料报送方式: 传真:010-81929218 电子邮箱:JZC@nea.gov.cn 3. 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增加推荐名额。 (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正式报送材料 1. 推荐函(正式公函,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光盘刻录,参考格式见附件)。 2. 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PDF扫描文档,光盘刻录,每个项目不超过30M)。 3. 2026年4月24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寄送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4. 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81929234 81929233 电子邮箱:JZC@nea.gov.cn   附件: 关于推荐××等×个项目申报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函(参考).doc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日前,山东禹城市源网荷储(自发自用光储一体化)项目EPC中标合同完成签订,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禹城交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获得中标,其提供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3.00%(设计费按实际总造价的0.5%),光伏电站部分报价3.20元/W,储能电站部分报价为1.20元/Wh。 根据招标公告,禹城市源网荷储项目拟利用山东省禹城市各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办公区屋面、仓库屋面及厂区内空闲建设用地可利用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建设“自发自用,全额消纳”的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约30MWp;同时安装总容量约22.5MW/45MWh储能电站,分别以400V、10kV并网等不同的形式并网,用以削峰填谷,峰谷套利。 该项目招标投资估算金额约2.5亿元,招标控制价要求屋顶加固、路灯及配套设施等与房建相关工程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2%,光伏电站部分≤3.3元/W,储能电站部分≤1.3元/Wh(光伏电站部分、储能电站部分不参与建安工程费下浮),另外设计费按实际总造价的0.5%,设计费不参与竞价。 除了此次签订中标合同的中国电建联合体外,还有两家企业也参与了项目投标,其中河南十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出的报价中,建安工程费下浮率3.20%(设计费按实际总造价的0.5%);光伏电站部分3.25元/W;储能电站部分1.25元/Wh。中鉴兴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报价中,建安工程费下浮率2.70%(设计费按实际总造价的0.5%);光伏电站部分3.18元/W;储能电站部分1.26元/Wh。
2月9日,承德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启动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100%自筹,招标人和项目业主均为承德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选址河北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用90%磷酸铁锂+10%钒液流电池的混合储能架构系统,预制舱户外布置,由20个5MW/20MWh储能单元组成,建成后将接入柴河220kV开关站,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6104.52万元(约合1.153元/Wh),计划工期152日历天。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涵盖项目全流程设计、施工、采购、调试、验收及质保等所有总承包工作。 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个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承德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承高审批备案(2025)0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用90%磷酸铁锂+10%钒液流电池的混合储能架构系统,预制舱户外布置,本期由20个5MW/20MWh储能单元组成,集中安装在规划场地,储能电站拟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柴河220kV开关站220kV侧。 建设地点: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6104.52 万元。 计划工期: 152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土建施工、装置性材料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总价承包(包括与电网的联调),办理工程开工、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总价承包工作。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投产运行、竣工验收所必需的,则仍须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1.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许可证及以上(不含110千伏以下)。(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1.1.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设计或其他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2月3日,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发布800套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框采招标,总规模4GWh,采购预算185000万元,合单价0.4625元/Wh。 采购内容包含锂电池箱、BMS系统、电池汇流系统元器件、线束辅材。 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是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持股60%)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共同成立于2025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成员。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800套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SD2026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800套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框架协议,招标人为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800套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框架协议招标,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800套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框架协议招标。800套为预估采购量,招标有效期内可能存在因需求变化造成采购量减少的情况。 表1 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 表2 备品备件清单 本项目采购预算185000万元,含税。 2.3交货期:排产函下达之日起35日内完成指定数量招标标的物交付,产品需按照国家规定通过第三方电池抽检。 2.4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西路11966号。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产品质保期:自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或到货后6个月(两者以先到者为准)起60个月。 2.7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采购金额达到中标总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2.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排产函下达后支付排产量30%货款,排产量全部到货且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到货量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接收发票且挂账后支付到货量30%货款,用户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到货量35%货款,留5%质保金,现场验收合格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卖方提供到货量5%的银行质量保函(保函有效期至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止),招标人付清余款。 大型企业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中小型企业支付电汇。中小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总公司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将会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的制造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必须为电芯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电芯、PACK、电池簇、BMS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报告,第三方机构应具备CMA或CNAS认证检测资质; 3.3.2 业绩要求: / ; 3.3.3 财务要求: / ; 3.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黑名单内的“三商”参与规定范围内的选商资格,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3.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需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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