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色金属铜、铝、铅、锌、锰等矿产品的进口量居世界第一,对外依存度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有利于降低对外依存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我国“双碳”目标落地。但受多重因素影响,有色金属产业碳达峰、碳减排任务依然艰巨。
全国两会期间,再生有色金属再度引起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
可大幅减少碳排放,建议不纳入“两高”范围
有色金属行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工业领域碳排放的重点行业。2022年,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低碳工艺研发应用取得重要进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近年来,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快速发展,形成上下游贯通的完整产业链,单位产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受产业规模大、用电结构依赖火电、减碳技术缺乏革命性突破、循环经济体系不够完善等影响,碳减排仍面临挑战。因此,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意义重大。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数据,每吨再生铅的生产较原生铅的生产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94吨。2022年,我国再生铅产量为285万吨,以此测算,再生铅比原生铅全年降碳553万吨。
虽然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污染物排放远低于原生金属,但国内大部分省份仍将再生有色金属项目当作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限制再生有色金属项目的新建、改扩建。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骆驼股份董事长刘长来建议,对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不纳入“两高”范围。他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与生产等量的原生金属相比,至少节能1.44亿吨标煤,节水96亿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81.5亿吨、二氧化硫排放250万吨。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不再纳入‘两高’范围,才能加快项目建设,满足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提高国际竞争力。“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在建议中指出,再生有色金属在节能减排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国家大力发展再生铅产业,2021年铅原料的对外依存度降至14%,远低于铜(83%)、铝(60%)、锌(44%)、锰(96%)等其他有色金属。此外,与原生铅生产相比,每吨再生铅可节省标煤659公斤,节水235立方,减少固废排放128吨,二氧化硫排放0.03吨。因此,再生铅产业不仅保障了国家战略资源安全,还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李谢华也指出,以再生铝为例,按照目前的能源结构,再生铝碳排放强度仅为原铝的5%,意味着每增加1吨再生铝的利用,减少1吨原铝生产,可以降碳95%,社会效益显著。“当前,美国、日本及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再生铝产量已普遍超过原铝产量,而中国再生铝产量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发展空间巨大。”
“调研发现,再生铅行业目前面临最突出的问题是产能过剩。”张天任说。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统计,目前我国持有危废证核准废铅电池及其他含铅废物的处理规模为1245万吨,但每年废旧铅蓄电池报废量不到600万吨,再生企业平均开工率约为50%,产能过剩非常严重。此外,虽然国家严厉打击,但仍有一批不规范企业想方设法逃避监管,采用人工拆解废铅蓄电池,废铅酸液随意倾倒,塑料、铅膏、栅板未实现分选就直接熔炼,给大气、土壤、水环境带来风险隐患。与此同时,再生铅产能有向环境容量大区域转移的趋势,一些边远省份成为重要的再生铅生产区域,但这些区域的废旧电池产出量较少,进一步加剧了产能过剩的态势。
张天任认为,产能过剩将导致多种不利结果出现:“一是不利于铅蓄电池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很多废旧电池被走街串巷的小商贩收购,规范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正规网点收不到电池,国家虽然大力鼓励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但实施效果打折扣。二是不利于再生铅行业高质量发展。冶炼厂为了提高开工率,‘不饿肚子’,通过多种渠道收购废旧电池,原料被哄抢,价格居高不下,当前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达到90%左右,再生铅企业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很多企业基本没有利润甚至亏损。三是极大增加了环保压力。小炼厂、‘地下炼厂’的工艺装备落后,环保意识不强,在拆解和冶炼废旧电池过程中,都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
据此,他建议,优化再生铅产能空间布局,快速淘汰落后产能。尽快制订出台符合铅蓄电池特点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鼓励大型铅蓄电池企业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支持构建闭环式发展的循环经济新模式;以废旧电池合理回收半径为前提,大力支持规模龙头企业建立回收体系规范;严厉打击非法回收、非法哄抬价格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提升再生铅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再生有色金属市场,李谢华建议,我国应探索组建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公司,通过与下游产业链、政府共同建立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加快构建区域再生金属循环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
建议有关部委借鉴欧美国家成熟的再生金属回收经验,比如通过“环保押金制”模式提升全民参与铝制品容器回收利用的积极性,提升回收范围和效率,逐步建立起中国铝制品容器生产、流通、消费和专业回收处理的管理制度。现在我国建立押金回收制有着良好的社会基础和技术条件,“全球现有数十个国家都在推行‘环保押金制’,或许能为中国找到一条饮料容器材料回收的出路”。李谢华说。
国家对绿色金融支持再生铅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明确的指导性意见。但张天任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国再生铅产业普遍缺少绿色金融工具的支持,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国家对废旧电池再生利用(再生铅)的绿色金融支持仍停留在指导性的原则层面,没有明确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二是再生铅产业属于重资产,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环保投资等所需资金量巨大,投资回报周期长,利润较低,不属于金融领域的优质客户;同时,产业绿色评估评价体系不健全,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减碳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因缺少评价标准而难以准确量化。三是大量金融机构的行业分类系统没有及时更新。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把再生铅当做有色金属冶炼项目,对这类融资项目持审慎态度,实际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废杂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列入鼓励类,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再生铅产业同时也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由此制约了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
张天任的建议正是基于这种现实问题。
他建议,修改完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将“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产业”尽快纳入到目录中,引导金融机构对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产业开展绿色信贷,推进绿色金融政策真正落地到低碳、节能产业上。
同时,加强绿色金融产品供给能力。建议金融机构将企业碳减排量、能源消耗等指标与信贷条件挂钩,设置分档利率,碳减排贡献越大的企业贷款利率越低;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创新力度,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探索基于碳排放权的衍生金融产品业务、碳资产管理和碳普惠交易,推动碳金融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