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中国充电联盟公布2023年1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23年1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0.2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同比上涨34.1%,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持续上升,同比上升93.5%。截止2023年1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541.1万台,同比增加98.2%。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方面,2023年1月比2022年12月公共充电桩增加4.1万台,1月同比增长56.1%。截至2023年1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183.9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78.3万台、交流充电桩105.5万台。从2022年2月到2023年1月,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5.5万台。
省、区、市运行方面,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湖北、山东、安徽、河南、福建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达71.3%。全国充电电量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四川、河北、浙江、福建、上海、陕西、北京、河南等省份,电量流向以公交车和乘用车为主,环卫物流车、出租车等其他类型车辆占比较小。2023年1月全国充电总电量约23.1亿度,较上月增加1.7亿度,同比增长84.9%,环比增长8.1%。
车桩比方面,2023年1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0.2万台,新能源汽车销量40.8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运营商方面,截止到2023年1月,全国充电运营企业所运营充电桩数量TOP15,分别为:特来电运营37.0万台、星星充电运营35.4万台、云快充运营26.9万台、国家电网运营19.6万台、小桔充电运营9.7万台、蔚景云运营7.5万台、深圳车电网运营7.1万台、南方电网运营6.1万台、万城万充运营4.8万台、汇充电运营4.7万台、依威能源运营4.2万台、万马爱充运营2.7万台、上汽安悦运营2.4万台、中国普天运营2.3万台、蔚蓝快充运营2.0万台。这15家运营商占总量的93.9%,其余的运营商占总量的6.1%。
换电设施整体情况方面,截至2023年1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换电站2000座。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换电站数量前十的分别为:北京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吉林省、山东省、四川省、湖北省、河北省。换电运营商主要有蔚来、奥动和杭州伯坦,分别运营着1313座、579座和108座换电站。
电池网注意到,2月3日,工信部等八部门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其中提出,充换电服务体系保障有力。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
同时还提出下一步重点任务:将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科学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场景应用,鼓励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加快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
将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快速换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加快“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完善储放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加大智慧出行、智能绿色物流体系建设,促进智能网联、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等领域融合发展。
将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邮政快递等充电需求,加强停车场站等专用充换电站建设。推动充换电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进充电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一批集充换电、加油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建立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处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