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电动自行车抽查不合格率为24.8%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电动自行车抽查不合格率为24.8%】4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2021年道路交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电动自行车抽查不合格率为24.8%。

2021年道路交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4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2021年道路交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39家,有8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31家企业合格。

本次抽查了1336家企业生产的1342批次产品,涉及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轮胎、汽车安全带、摩托车乘员头盔、制动软管、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制动液、发动机润滑油、车用尿素水溶液、车用汽油清净剂、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12种道路交通产品。其中10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共对1335家企业生产的1341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187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3.9%。

其中,电动自行车抽查不合格率为24.8%。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了15个省(区、市)262家企业生产的262批次产品,发现6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4.8%。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5.1%、25.6%、24.8%。

本次抽查电动自行车重点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除制动性能外,其他项目均发现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不严,存在车速超标准要求,无提示音,少装、错装零部件等问题;二是销售企业没有按照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备案参数装配部件,存在随意改变车辆部件及结构的现象。

本次抽查电动自行车主要涉及天津市、江苏省、广东省等3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抽查检验了92批次产地为天津市的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28.3%,抽查检验了86批次产地为江苏省的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23.3%,抽查检验了36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25.0%。

自行车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自行车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不过,本次抽查自行车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了7个省(市)54家企业生产的54批次自行车产品,重点对制动性能、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反射器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6.3%、7.5%、0%。

附件:1.2021年道路交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xlsx

          2.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xlsx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2021年道路交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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