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9月15日讯:
企划财政部9月15日公布了《关于对中国大陆、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不锈钢平板轧制征收反倾销关税的规则》。
至此,自去年(2020年)9月贸易委员会着手进行反倾销调查1年后,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完成了不锈钢平板轧制产品的反倾销制裁程序。企划财政部根据《关税法》第51条,在倾销进口外国商品使国内产业遭受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战略财政部可以征收额外的反倾销税,以保护国内产业。经贸委会调查,确认倾销进口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印尼的不锈钢板对国内产业造成重大损害。
韩国企划财政部令第865号文件公布了关于对产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台湾的不锈钢平板轧制征收反倾销税的规则,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三年。
其具体征收关税税率如下:

中国山西太钢及相关公司(太钢天管,太钢精密)的关税为23.69%,鞍钢关税为25.82%,其余中国企业的关税为24.83%。
印尼青山及关联公司关税为25.82%,其他印尼公司的关税为25.82%。
台湾烨联钢铁及其附属公司征收9.47%,华新丽华征收7.17%,其余台湾公司征收9.07%的关税。
但是,若出口商上调进口到韩国的不锈钢平板轧制产品的价格则可不进行征收反倾销税。因企划财政部长官,接受《关税法》第54条,第1条规定的价格修改承诺的附表2号的供应商,不属于征收对象供应商。 但如未履行有关价格修正的承诺,则应征收反倾销税。


据SMM 数据统计,2017年-2020年中国不锈钢卷板出口中,出口至韩国的占比平均约为19%,占比居首,其次为中国台湾地区。


而2021年以来,不锈钢月度出口量中,至韩国的出口量居首,月均4万吨左右,占不锈钢出口总量的10%左右。且6月份开始,出口量翻倍猛增至7.62万吨,占比增加至13%,7月份小幅回落,但出口占比仍有11%,且同比涨幅近150%。2021年1-7月份不锈钢出口至韩国累计量约33.6万吨,已接近2020年度40.6万吨的出口水平。
韩国对华及印尼不锈钢征收反倾销税,但据以往各国家反倾销后的出口量来看,出口量仍以需求为主导,且规则中指出若遵守价格修改协议,则可免征反倾销税。
叠加目前国内不锈钢厂因限产与降能耗的限制,多个地区不锈钢厂均处于减产阶段,供应量下降,因此预计近期国内不锈钢价格受此反倾销的影响有限,不锈钢走势仍主要看下游需求释放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