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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装机量在2023年创下历史新高,但只有光伏发电达到了德国政府的目标。德国太阳能工业协会(BSW)表示,随着该行业官僚主义的进一步减少,预计今年光伏的装机将继续增长。 BSW周二表示,得益于住宅太阳能需求的激增,德国去年新安装了超过100万套太阳能发电系统,装机总量达14吉瓦,同比增长85%,有望实现柏林2030年的目标。 德国的目标是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将满足其80%的电力需求,高于2023年的52%。目前单单在光伏领域,去年发电量达到620亿千瓦时,占德国用电量的12%。 2023年德国住宅领域的装机容量约为7吉瓦,同比增长135%,约占总装机容量的一半。 BSW补充表示,约31%(即4.3吉瓦)来自太阳能园区,与2022年相比增长了40%。BSW预计今年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并援引稍早一项调查显示,超过150万业主计划在屋顶安装太阳能系统。 BSW负责人Carsten Koernig强调:"我们预计2024年将出现持续的太阳能热潮。他呼吁减少官僚主义,例如放宽对合适光伏园区地点的准入。 德国风能协会(BWE )表示,在风能领域,去年的中标量也创下了历史新高,约为 6.4 吉瓦,但未能实现政府提出的到2030年前陆上装机容量每年达到10吉瓦的目标。 BWE补充说,现如今仍然缺乏减少该行业官僚作风问题的法律,去年批准的新法案尚未完全生效。BWE 负责人Baerbel Heidebroek表示:"如果我们现在能迅速确定审批、自然保护和重新发电的方向,2024年将会更加成功。
SMM 12月28日讯:12月28日早间,光伏设备板块强势领涨大盘,光伏设备板块盘中一度拉涨超8%。个股方面,也是掀起了规模不小的“涨停潮”。此前创下“五天五板”的清源股份盘中再度拉升涨停,录得六连板。赛伍技术、亿晶光电、欧晶科技、钧达股份等7股盘中也一同封死涨停板。艾能聚、快可电子、金刚光伏等多股涨逾10%。截至午间收盘,光伏龙头股隆基绿能触及涨停 ,成交金额近60亿元。 消息面上,据三峡集团官微消息,我国单体规模最大、综合利用采煤沉陷区闲置水面最多的漂浮式光伏电站——安徽阜阳南部风光电基地水面漂浮式光伏电站实现全容量并网。据悉,该电站由122个超大型光伏矩阵构成,总装机容量65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约7亿千瓦时。 据三峡集团方面消息,阜阳基地项目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领导人峰会上宣布的我国第一期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之一,同时也是长三角地区首个新能源大型风光基地项目,采用风电、光伏、储能、沉陷区治理有机结合的新能源基地化开发模式,将风光资源的高效利用与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深度融合,主要包括65万千瓦水面漂浮式光伏电站和55万千瓦风电场,同时配建一座300兆瓦/600兆瓦时储能电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电力上网的波动性,进一步提升供电可靠性。 近期,光伏设备板块整体呈现震荡上行的态势,在11月21日到26日的几个交易日间,更是连续录得四个交易日的上行。据《证券时报》方面消息,进入2023年以来,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板块超跌明显,有反弹诉求,且从技术指标来看,光伏板块确实已经进入底部区间,不过快速反弹的可能性不大,继续下探的空间已不大。 中信证券评论称,在光伏产能过剩加剧供给侧竞争的情况下,产业链盈利或面临明显收缩,行业将进入新一轮洗牌期。随着产业链库存、价格和盈利基本面逐步触底,目前处于底部的板块估值有望迎来均值回归,推荐逆变器、辅材、一体化和设备环节优质龙头。 且当前临近年末,虽然光伏市场面临过剩的局面,但是对于光伏终端板块,市场却充满期待,此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便第二次上调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预测, 由120-140GW上调至160-180GW ;集邦咨询预计 ,2024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将达到约210 GW,同比增长11%。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从国家能源局方面获悉,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表示,未来将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启动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稳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发展。 2024年全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2亿千瓦左右。 年底多地颁布政策推动当地光伏产业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临近年底,多地频频出台关于鼓励光伏硅片、屋顶光伏、海上风电等的相关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便在近日发布《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要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巩固精细化工、羊绒纺织、枸杞等传统产品出口,着力提高机电、高新技术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 加大双氰胺、金属锰、单晶硅等重点产品出口规模,鼓励光伏硅片、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 浙江玉环市人民政府则发布《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强用能要素保障。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统筹使用。对华能玉环三期扩建项目等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积极争取国家能耗单列。 鼓励开发屋顶光伏和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 全年力争保障项目新增能耗指标5万吨标准煤以上。 安徽省宿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壮大主导产业规模有效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发展光伏制造业,融入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打造皖北光伏制造特色产业集群。 依托重点企业,围绕异质结高效光伏电池片、 TOPCon 高性能电池片等做强产业链条,一体化布局硅片、电池片、光伏组件、光伏焊带等光伏制造业,前瞻布局钙钛矿电池、晶硅薄膜叠层电池等下一代技术,招引大尺寸薄片化 N 型高效硅片、 EVA 胶膜相关高效光伏组件等重点项目,有序健康发展光伏玻璃。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发布《关于对2023年全盟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该《通知》指出 ,锡林郭勒盟2023年拟支持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共计30个、总规模14.8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2个,批复规模62MW;分布式光伏项目28个,批复规模为86.2261MW。 此外,河南省还在12月25日召开能源工作会议,安排2024年能源重点工作,其中提到,要抓好规模开发,加快清洁能源发展。 大力推进风电规模化开发,积极有序发展光伏发电, 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地热能供暖,开展生物质高值化利用。 六连板清源股份称公司经营一切正常 警惕后续股价下跌风险 而个股方面,清源股份六连板的强势战绩也十分惹人注目,其股价自12月21日以来便接连以涨停收尾,在12月23日到12月28日的几个交易日内,公司已经接连发布了多则关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以及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据公司最新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连续5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达61.10%,公司股票短期涨幅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 清源股份在公告中提到,公司主营业务并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为分布式光伏支架、固定光伏支架及智能光伏跟踪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且公司自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近期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近年来,在联合国多次警告全球气候危机的背景下,各国对环境问题愈发重视,光伏、风电、生物能源等可再生资源也逐步受到各国的热烈追捧,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中国、美国、日本、欧美等在内的多个国家提出“力争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至三倍”的目标。而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的“大头”,该目标对其影响如何?本文SMM针对欧美日三国光伏装机情况以及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情况做出而分析,以供翻阅了解! 11月21日,日本共同社方面报道称,日本和欧美等国家将在本月30日开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会议(COP28)上汇总承诺,提出到2030年前使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提升至3倍,即110亿千瓦。 11月15日,在中美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也提到,两国支持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宣言所述努力争取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至三倍,并计划从现在到2030年在2020年水平上充分加快两国可再生能源部署,以加快煤油气发电替代,从而可预期电力行业排放在达峰后实现有意义的绝对减少。 据有关媒体数据,上述目标相当于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将提升至11TW。 此外,据开源证券近期报告显示,2023年11月24日,欧盟委员会将制定一项584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4.55万亿元)的计划,对欧洲电网进行全面升级以应对更多的可再生能源接入。欧盟行政部门预计将于本周宣布其电网投资计划,该计划将聚焦于电网升级,特别是对于跨境电网的升级,以使其更好地整合不同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同时,承诺加快审批进程,并呼吁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提供新的融资工具。 公开资料显示,当前可再生资源主要包括光伏、风电、水电等,而地热、生物能源相对而言占比要少上很多。且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达到3272GW,其中大部分增长来自光伏和风电。 因此,上述关于日本和欧美等国家关于“提出到2030年前使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提升3倍,即110亿千瓦”的目标,SMM认为其可能会对未来装机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但具体还需要看未来各国政府是否会针对此目标发布有效的政策去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此外,除了实际政策的推动,还有很多客观条件因素,均有可能对未来可再生能源装机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欧美日等积极推动光伏装机建设2023年新增装机预期如何? 据SMM此前了解,在2022年光伏累计装机前十的国家中,中国以393GW的成绩排名第一,美国以130GW的成绩居于第二,第三名是总计80GW装机量的日本,而隶属于欧洲的德国则以66Gw的成绩排名第四。 2022年光伏新增装机方面,中国以87GW的新增装机量位居第一,美国则以26GW的成绩居于第二,而德国2022年新增装机在8GW左右,日本则在6GW左右。 具体来看日本市场,作为全球光伏累计装机排名前十的存在, SMM预计,在日本政府等多方面的政策推动下,预计2023年日本光伏新增装机量有望达到8GW左右,2027年或将达到9.5GW左右。 据SMM此前了解,自2017年开始的日本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拍卖招标项目容量和实际分配光伏发电容量进展并不顺利,不仅分配光伏发电容量呈现下行趋势,拍卖均价也同样难逃跌势,从2017年首次拍卖的19.64日元/kWh的均价已经降至2023年第十五次拍卖的9.56日元/kWh的均价。 而日本在光伏拍卖中容量分配意外偏低的原因包括土地稀缺、电网拥堵、安装成本较高等。日本的国土面积较小,土地用地权转为工业用地所需流程繁琐审批困难,规模超过40MW的光伏项目就较难获得需求。且日本光伏项目的安装成本也较之全球平均成本要高。据SMM了解,2019年日本大型光伏项目的平均安装成本约2070美元/kW,而全球平均安装成本为995美元/kW。2021年日本大型光伏项目的平均安装成本虽然下降至1693美元/kW,但是依旧显著高于全球平均安装成本。 不过目前日本政府正在尝试改变光伏市场的商业模式,开始通过向企业消费者和电力供应商出售可再生能源的电力采购协议PPA模式,进而推动开发商开发光伏系统。日本各地开始指定可再生能源目标,在各个地点最大限度引入光伏发电,在企业大楼、工厂和仓库屋顶大力推广屋顶光伏系统,通过免费安装光伏系统和储能电池来扩大户用光伏系统的开发,在工商业设施应用上引入PPA模式。 如此模式配合日本方面或将在提出到2030年前使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提升至3倍的目标,未来的成果值得期待。 欧洲方面,据SMM此前了解,2022年欧洲地区新增光伏装机量在48.58GW左右,预计到2023年,欧洲地区新增光伏装机量在78.06GW左右,到2027年,该数据有望达到160GW左右。 而不同于日本,欧洲地区在经历2022年俄乌战争导致能源价格创历史新高之后,欧洲对能源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措施,而光伏和风能发电项目成为了欧洲可再生能源目标实现的主要支柱。 据SMM了解,欧盟原计划是在2030年实现335GW的光伏装机目标,在多个成员国更细修订后的国家能源与气候计划(NECP)后,欧盟光伏装机的目标直接提升至425GW,跃升90GW。 美国方面,2022年美国新增光伏装机量在26GW,预计到2023年,该数据或将增长至32GW左右。 美国从2007年底累计光伏装机容量不超过1GW,增长至2021年底将近100GW,其过去十五年实施的ITC税收抵免政策绝对是功不可没,且2009年美国《经济刺激法案》规定的政府在60天内返还可再生能源项目成本的30%的激励政策,更是引发了光伏抢装潮,在2009-2011年期间新增装机出现了大幅增长。而2022年美国新增光伏装机量在26GW,预计到2023年,美国新增装机量或将增长至32GW左右。 海外各国自身产能释放有限中国组件企业出口或将受益 随着各国对可再生能源的愈发重视,光伏作为其中的大头,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而上述提到的各国正在努力提高自身光伏装机量的成绩也在印证着这一点。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国,光伏产业链价值量约占世界的80%。 据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我国光伏组件出口量出口量约153.6GW,同比增长55.8%,创历史新高;硅片出口约36.3GW,同比增长增长60.8%,电池片出口量约为23.8GW,同比增长130.7%。 其中,出口欧洲市场的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增幅最大,同比增长114.9%,约占出口总额的46%,占比继续提高,是最主要的出口市场。 据SMM此前了解,2023年欧洲市场对应的光伏组件需求预计大致在96-112GW之间。不过因为欧洲在一季度疯狂进口囤积大量组件,欧洲地区组件库存水位高压,冲破40GW。然而,由于劳动力短缺和关键材料供应延误等光伏安装瓶颈导致并网进度延迟,造成欧洲光伏组件供大于需,欧洲光伏组件价格也一度触底,引发欧洲光伏制造商的担忧和恐慌。为此,欧洲太阳能制造委员会(ESMC)敦促欧盟通过立法反对光伏行业的强迫劳动,明确呼吁采取措施防止强迫劳动生产的太阳能产品进入欧洲市场,但并没有提供新证据能够证明新疆地区的光伏产业目前正在使用强迫劳动。 据悉,欧洲议会推出的这项法规表面上是为了解决强迫劳动问题,实际上还是在针对中国光伏组件的进口供应。不过,SMM认为,中国光伏产品的竞争力较强,强迫劳动法案的限制之下可能会提高光伏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出口周期,但是对出口需求量的影响有限。 此外,美国方面,据SMM了解,美国本土组件企业的产能约有9GW,计划扩产约19.8GW,从2024年中旬开始陆续投产。但是32GW的光伏新增装机预期,对应组件需求约38GW,组件产能供应短期内无法完全满足其装机需求。同时,2024年6月对东南亚四国双反豁免政策的到期,美国组件的供应链可能将再次受到严重打击,供应缺口打开,美国光伏市场对组件的需求将更为迫切。在此背景下,在美国布局组件生产基地的中国光伏企业将受益。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户用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突破1亿千瓦,达到1.05亿千瓦,助推我国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超5亿千瓦,达到5.2亿千瓦。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户用分布式光伏累计安装户数已超过500万户,带动有效投资超过5000亿元。 近年来,我国户用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经济性不断增强、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开发规模屡创新高,实现了大规模跨越式发展,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综合效益。今年1-9月,全国户用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3297.7万千瓦,约占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的一半,超过全国光伏新增总装机的四分之一,是去年全年户用光伏新增装机规模(2525万千瓦)的1.3倍。从区域分布看,截至今年9月底,山东、河南、河北户用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居全国前三位,装机容量分别为2448万千瓦、2084万千瓦、1666万千瓦,合计6198万千瓦,约占全国的60%。 据有关机构预测,我国农村地区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约273亿平方米,超过8000万户,开发潜力巨大。
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光伏治沙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未来发展目标,到2025年,光伏治沙装机规模超214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360亿千瓦时,完成光伏治沙面积64万亩;到2030年,光伏治沙装机规模8900万千瓦,年发电量1500亿千瓦时,完成光伏治沙面积约230万亩,板下经济快速增长。 点击跳转具体原文链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光伏治沙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30日在国家能源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新增装机12894万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集中式光伏618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6714万千瓦。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2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2.95亿千瓦,分布式光伏2.25亿千瓦。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发电量43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3%,同比提升0.3个百分点。 具体原文如下: 王大鹏:2023年前三季度 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72亿千瓦 同比增长93% 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三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介绍“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 张星] 谢谢董万成副司长。请王大鹏副司长介绍2023年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王大鹏] 各位记者朋友,下面由我介绍2023年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2023年前三季度,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不断实现新突破。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72亿千瓦,同比增长93%,占新增装机的76%。其中,水电新增装机788万千瓦,风电新增装机3348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2894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207万千瓦。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约13.84亿千瓦,同比增长20%,约占我国总装机的49.6%,已超过火电装机,其中,水电装机4.19亿千瓦,风电装机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5.2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3亿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提升。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07万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1.3%;其中,风电光伏发电量达1.0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3%,超过了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一)水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水电装机容量788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68万千瓦,抽水蓄能420万千瓦。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水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19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69亿千瓦,抽水蓄能0.5亿千瓦。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水电发电量8584亿千瓦时,全国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367小时。 (二)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348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205万千瓦,海上风电143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65%。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突破4亿千瓦,同比增长15%,其中陆上风电3.68亿千瓦,海上风电3189万千瓦。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风电发电量63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7.1%,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 (三)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新增装机12894万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集中式光伏618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6714万千瓦。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2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2.95亿千瓦,分布式光伏2.25亿千瓦。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发电量43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3%,同比提升0.3个百分点。(四)生物质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207万千瓦,累计装机达4339万千瓦,同比增长6.8%,生物质发电量147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新增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区是河北、广东、江苏、黑龙江和上海,分别为24.6万千瓦、21万千瓦、19.5万千瓦、19.1万千瓦和13.4万千瓦;今年累计发电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和安徽,分别为172.9亿千瓦时、141.1亿千瓦时、110.6亿千瓦时、105.7亿千瓦时和95.6亿千瓦时。介绍完毕,谢谢。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王大鹏:2023年前三季度 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72亿千瓦 同比增长93%
10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范围,推动与相关基础设施一体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推动粤东海上风电登陆深圳。高标准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持续提升核电装备可靠性,推动核电运营能力全面迈向卓越。推进氢能在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前沿新兴及交叉领域的应用,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开发利用。“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 原文如下: 深府〔2023〕8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先行示范标准推进碳达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加快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关键,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引领作用,着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加快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变革,以先行示范标准走出一条具有深圳特色的智慧化、精细化超大城市碳达峰路径,助力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现代产业体系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形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绿色低碳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在全国率先建立并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为国家、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提供深圳经验。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为全市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重点领域形成低碳发展模式,绿色低碳技术广泛应用,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全面建立目标清晰、基础扎实、运转顺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在全国、全省先行示范,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绿色低碳行动、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科技赋能碳达峰行动、市场助力碳达峰行动、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深入推动能源供给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控煤、减油、增气、增非化石、输清洁电”,稳妥控制“高碳”能源供应,推进“零碳”能源多元供给,完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加快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 1.合理控制煤炭石油消费。合理建设支撑性和调节性清洁煤电,推动妈湾电厂现役煤电机组清洁化及灵活性改造升级,实施煤电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提高成品油质量,加快交通领域油品替代,鼓励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 2.充分发挥天然气支撑作用。推动老旧小区、城中村以及餐饮场所等实现管道天然气“应改尽改、能改全改”。到2025年,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稳步推动天然气调峰电站发展,加快建设光明燃机、能东二期等天然气发电项目,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支持老旧气电升级改造,推动天然气加氢发电。“十四五”期间新增气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实现气电装机规模倍增。建设大鹏液化天然气走廊,推动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扩建工程储气设施、国家管网深圳LNG应急调峰站二期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建成亚洲东部液化天然气加注中心,2025年完成国际航行船舶保税LNG加注50万立方米(液态),吸引国内外优质燃气企业在深设立贸易公司,全力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 3.大力布局发展新能源。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范围,推动与相关基础设施一体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推动粤东海上风电登陆深圳。高标准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持续提升核电装备可靠性,推动核电运营能力全面迈向卓越。推进氢能在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前沿新兴及交叉领域的应用,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开发利用。“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 4.构建现代智能电网体系。持续优化500千伏主网骨干架构,积极推动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落点深圳。全面提升智能调度水平,建设柔性、互联、开放的配电网,加快推动对智能楼宇、分布式风光、储能、车网互动等负荷的接入及协同控制,促进分布式能源高效就地消纳。加快推动虚拟电厂建设,提升电网需求侧响应能力,鼓励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系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试点。巩固深化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提升在极端情况下城市基本运转能力。到2025年,交直流通道送电能力达到1500万千瓦,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交直流通道送电能力达到2500万千瓦,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50万千瓦。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进一步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聚焦重点用能设备实施节能行动,扎实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1.增强节能降碳管控能力。坚持节约优先,统筹做好产业布局、“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环境准入与能耗双控政策的衔接。优化完善能耗调控及碳排放强度管控政策,分阶段、分步骤建立并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引导能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能力建设,推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开展能耗监测预警与分析研判。适度提升并严格执行各领域、各行业能效标准,推广实施能源审计。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节能事中事后监管。 2.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实施电机、变压器能效改造提升行动,加快先进节能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重点发展高效电机与变频器、数据中心机架级和芯片级制冷技术、高能效冷水机组、半导体智能照明、空压机/注塑机余热利用系统技术、新式节能集尘机、高能效空气能热泵、高效节能输配电变压器。加快设备电气化改造,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运行数据“上云上平台”,开展设备运行监测与工况优化、精准运维、能耗监控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3.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开展“极速先锋城市”行动,优化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在科研聚集区统筹建设以智算、超算为特色的新型数据中心。推进大中型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逐步改造或淘汰电能利用效率(PUE)高于1.4的“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新建数据中心实施减量替代,电能利用效率(PUE)应低于1.25。发展低能耗基站,推进先进节能技术在基站中的应用,集约建设通信基站、充电桩、智慧杆塔等,加大高能效站点模式运用。 4.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温室气体和环境污染物协同控制,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从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数据统计及考核机制等层面构建协同控制框架体系。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加强温室气体监测,开展碳排放监测评估试点。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排放。聚焦电力、建筑、交通、垃圾处理等主要领域及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在区域、园区、企业等层面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三)工业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工业立市,抢抓绿色变革契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以数字赋能推动工业制造低碳转型,构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切实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强度。 1.构建工业领域绿色发展格局。以绿色低碳为导向,修订完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统筹推进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发展。坚持集中连片、集约节约,建设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先进制造园区。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电子设备、电气机械、橡胶塑料、金属制品等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节能改造。积极推进产值低、能耗高、污染大的“散乱污危”工业企业关停并转或技改升级。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超过1.5万亿元,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保持全省领先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 2.数字赋能工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支持企业围绕设备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控、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创建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工厂。建设一批全国先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应用标杆和场景示范项目,支持“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动建设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体验中心。加大数字园区建设力度,推动已建园区数字化改造升级。 3.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绿色企业、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加快构建本地化绿色制造体系。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绿色发展。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建筑技术改造建设厂房,提高厂房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大厂房光伏建设力度。引导企业依据绿色设计产品标准设计开发、生产绿色产品,推行绿色环保、低环境影响型材料替代。支持企业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艺,持续提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到2025年,创建国家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设计企业、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供应商等140家左右,绿色设计产品110个左右。 4.提升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健全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机制,鼓励工业企业加大再生资源使用力度,提升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率,推广中水再利用。支持退役动力电池梯级利用项目,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推动汽车零部件、电子设备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工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实施能源梯级利用、污水集中处理、能源系统优化改造,实现能源、资源的优化调配和高效利用。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到2025年,重点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400万吨以上,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到2030年,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450万吨左右,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5%。 (四)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交通工具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基础设施供给服务水平,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整体有序达峰。 1.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推进“海铁联运”,规划建设小漠港疏港铁路,加快推动平盐铁路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畅通深圳与珠三角港口群间的水路运输网络,大力发展“水水中转”。提升铁路和水路运输服务能力,引导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运“公转铁”、“公转水”。合理布局城市物流转运中心,灵活布设多样化城市末端配送站点。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打造“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的绿色出行体系。积极推动轨道五期、城际铁路工程规划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加强轨道、公交协同配合,构建智慧公交体系。加快建设绿荫步道和风雨连廊,优化共享单车绿色出行场景,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安全、连续、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到2025年,深圳港水水集疏运占比提升至34%,轨道通车里程达到640公里,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81%;到2030年,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83%,轨道通车里程达到830公里。 2.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巩固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全面电动化成果,加快推进公务车、轻型物流车等实现电动化替代。以“LNG为主、电动为辅、试点氢能”为原则,提升重型货车、重载环卫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逐渐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工具,2024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深圳港港区内拖车、生活垃圾转运车清洁能源化。完善城市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燃油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深入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推广应用,支持沿海及远洋LNG动力船舶发展,鼓励港作船、游船、公务船使用电能或LNG动能,率先在公务船舶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船舶应用示范。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6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0万辆左右,LNG汽车保有量达2万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保有量达2000辆左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7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00万辆左右。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落实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快港口、机场、口岸、轨道、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化建设,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优化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加快在工业园区、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老旧小区布局充电桩,推广应用柔性充电等新型智能化充电技术,加强智能电网与电动汽车能量、信息双向互动,建设充储放“一张网”。规划布局综合能源补给设施,重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充换电、加气、加氢等综合服务能力。加快绿色港口和绿色机场建设,提升远洋船舶靠港期间岸电使用比例,停机位全面配备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积极推广地铁节能新技术、新管理模式。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光伏建设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到2025年,累计建成充电设施60万个,其中快速充电桩4.5万个,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布局不少于60座综合能源补给设施,深圳港口码头岸电使用率达到10%以上;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全面实现电动化。 (五)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将绿色低碳要求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实施既有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建立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系统推进城乡建设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1.规划引领低碳发展。贯彻绿色低碳规划理念,加强气候韧性建设。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开展碳排放专题研究。建设湖泊、河流、山体等生态冷源与通风廊道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网络,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实施组团式布局,建立多维度职住平衡指标体系,持续深入推进TOD开发,有效降低通勤距离。鼓励城市空间复合利用,加快盘活存量空间。实施低碳化城市更新策略,坚持“留改拆”并举。严格控制超高层高能耗建筑建设。到2025年,全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深汕特别合作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5%。 2.大力推进新建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研究制定深圳地方特色绿色建筑指标,加强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推广应用。鼓励使用具有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推行绿色低碳施工,实行施工过程动态管理。到2025年,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共同发展,推广集成模块化建筑应用,加快推进装配式装修。完善建筑信息化技术政策标准体系,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应用,加快建设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到2025年,纳入智能建造试点的项目不少于100个,建成智能建造产业园区。提高建筑质量验收和设备调试要求,对绿色建筑性能进行第三方检测和评估。到2025年,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60%,新建建筑全面应用绿色建材,实施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新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达75%,新建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达78%。 3.实施建筑节能低碳改造。以公共建筑改造为重点,重点推动一批高能耗、低能效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综合性节能改造。提高制冷机房系统能效,实施空调设施能效提升行动。推进对低能效的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系统进行改造,鼓励改造后制冷机房系统运行能效达到5.0。积极推动城中村、居住建筑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宜街区”创建中同步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鼓励低能效家用电器更新,推动居住建筑低碳发展。到2030年,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20年降低6%。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8%、9%。 4.持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实施全电气化,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和设备,到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比例达30%以上。鼓励新建和改扩建建筑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在酒店、宿舍等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加强建筑用能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试点建设“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利用光伏、储能、电动车等构建建筑群“微电网”。到2025年,试点建设“光储直柔”项目10个以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比例不低于30%。 5.践行绿色低碳城市管理理念。全面实施“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在城市体检中进一步强化绿色低碳的评价导向。建立建筑碳排放数据自动采集、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标准,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管理。强化公共建筑碳排放管控,建立高碳排放公共建筑数据库,探索实施碳排放限额管理。对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实施动态管理。大力发展绿色物业,创建绿色物业管理品牌。 (六)科技赋能碳达峰行动。 坚持创新赋能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创新平台,汇聚绿色创新人才,开展前沿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对碳达峰工作的支撑作用。 1.构筑绿色科技创新平台。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各类创新载体。支持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鼓励企业加强研发中心建设,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打造绿色低碳技术革命重要攻坚力量。 2.汇聚全球绿色创新人才。组织实施绿色低碳技术人才引育计划,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引育体系。鼓励在深高校设置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专业点,建设绿色低碳领域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示范性能源学院,开设碳达峰碳中和通识课程。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学家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培育本土低碳科技人才。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清单式引进一批拥有关键核心绿色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核心问题定向引进一批高精尖紧缺人才。 3.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加大清洁高效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储能、智能电网、冷能利用等重点能源技术攻关力度,重点开展下一代光伏电池、海上风电、氢燃料电池、智能微电网等技术研发,着力补齐新能源关键技术短板。加强低碳交通装备研发,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整车控制系统、电驱系统、整车轻量化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车载智能感知与控制、高精度动态地图与定位系统、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等智能网联技术突破。发展工业节能技术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推动高能效电机系统、变频器、热泵、空压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和工业能效管理软件研发。 4.前瞻布局低碳前沿技术。布局前瞻性、颠覆性绿色低碳技术,围绕第四代核电、下一代氢气制取技术、先进安全储能技术开展长期攻关。鼓励研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技术,重点部署生物质利用、直接空气捕集、碳集中储存转运及近海封存技术研发。 5.推动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制定发布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机制。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评价认证制度,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交易等配套机制。培育一批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提供检测、认证、评价、计量等专业化服务。 (七)市场助力碳达峰行动。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提升本地碳交易市场能级,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鼓励绿色投融资,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构建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的市场化机制。 1.加强绿色交易市场建设。发展壮大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优化配额分配方法。有序扩大市场覆盖范围,通过碳交易市场化手段促进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减排。试点开展跨区域碳汇交易,探索自愿减排量跨境交易。支持分布式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引导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优化绿色电力消纳和绿色电力使用比例认证服务。积极培育用能权、排污权、用水权等市场,强化各类交易市场机制衔接和政策协同。 2.建立健全绿色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绿色投资评估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对投资项目主体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和投资项目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开展绿色投融资、认证和评级活动提供便利。推动建立绿色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大力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咨询与评级、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等业务,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建设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加快推动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引导国内外资金参与深圳气候投融资业务。研究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3.完善绿色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探索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对认定的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研究分布式能源、需求侧响应、储能发展配套价格政策,探索实施绿色电价、峰谷电价、气电联动价格等导向型政策,充分发挥能源市场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对新能源车、传统燃油车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价格机制。 (八)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行动。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城乡生态系统,稳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生态资源力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森林、湿地、海洋、城市绿地、农用地等固碳作用。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完善城市绿化管理和保护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持续开展海洋岸线环境保护,构筑陆海统筹的海岸带防灾屏障,实现海岸带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和固碳协同增效。 2.提升森林碳汇储备。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以林业生态工程为载体,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低效林改造,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统筹新增建设用地与林地定额指标,探索按规划实施期的总量管控方式。推广“零碳公园”“负碳公园”理念,构建山水城相依、半城半绿的山水格局,打造全域公园城市。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保护补偿及森林碳汇交易机制。到2025年,全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7.4%,深汕特别合作区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7.8%,全市森林蓄积量不低于573万立方米,公园数量达1350个。 3.挖掘海洋湿地碳汇潜力。推进海洋碳汇增汇工程,利用生物与工程手段提升海洋碳汇能力,探索构建高生物量、高碳汇型生物群落,增强海洋生态系统碳排放吸收。开展重点湿地资源生态监测,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推进红树林保育与修复。加快完善海洋湿地碳汇相关规范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海洋湿地碳汇标准制定,探索开展蓝碳试点交易。到2025年,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十四五”期间完成营造和修复红树林湿地面积51公顷以上。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充分发挥志愿者之城优势,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国民教育体系,编制地方性绿色低碳科普读物,创新生态环保宣教模式,培育全民绿色低碳意识。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蒲公英计划等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各类绿色低碳志愿活动。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城市应用场景示范基地,推动零碳建筑群、新能源基地等节能降碳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鼓励企业开展生态环保体验活动,建设一批国家级自然学校。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系列创建活动。发动组织民众开展节水、节电体验活动,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5%。广泛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鼓励市民践行“135”低碳出行。探索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鼓励购买碳标签产品。深入建设深圳碳普惠体系,打造广泛覆盖的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公益和节能减排项目场景,完善制度规范,搭建统一管理平台,建立个人碳账户,探索基于核证减排量和碳积分的商业激励机制。 3.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从源头减量碳排放,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推动企业绿色销售,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销售绿色产品,畅通绿色产品销售渠道。提倡企业绿色办公,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进办公无纸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市义工联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强化对企业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的评价、监督、引导和激励。 (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 牢记先行示范使命,通过开展各重点领域、片区、企业、社区、公共机构等多层次的试点示范,分批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推动重点领域试点示范。支持开展薄膜光伏、陆上分散式风电、海上漂浮式风电光伏、地热能开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试点项目。鼓励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创建,支持“5G+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打造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特色鲜明的数字化示范产业园区。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LNG汽车在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等领域先行示范应用,率先在港口、仓储、物流、环卫等场景试点。鼓励开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支持“光储直柔”“直流微网”等技术应用。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示范企业。 2.创建重点片区试点。鼓励各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环境本底条件、产业结构,开展近零碳排放区域、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区域建设。积极践行近零碳规划理念,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绿色低碳宜居城区,探索实施“零碳交通”,营造滨海慢行系统,打造无边界公园城市示范区,推动深港绿色金融交流,强化环境监测管理协作。携手香港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低碳智慧化建设与运营,优化清洁能源供应,开展区域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构建区域性零碳智慧综合管理系统,加强深港两地低碳技术交流协作。高标准开发建设深圳国际低碳城,聚焦绿色能源、绿色智慧建筑、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打造“低碳+生态+科技+文化+博览”复合功能区。 3.深化企业、社区多层级示范。鼓励企业自主开展碳核查,实施企业节能降碳工程,创建近零碳排放、碳中和企业。推动信息技术、新能源、国际品牌跨国供应链企业等率先实现低碳、零碳。开展近零碳排放社区示范工程创建,建设社区超低能耗建筑,优化社区能源结构,提升社区生态品质,建设社区微循环交通体系,实现社区绿色低碳多维度融合,提升社区低碳智慧化运营能力。 4.发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作用。全面开展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节能降碳示范创建工作,实施高效节能改造,实现党政机关光伏发电应装尽装,新购置公务车辆新能源化全覆盖。开展近零碳校园、医院、文体场馆、交通枢纽试点,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综合节能降耗改造,促进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建立智慧化能源管理系统,打造一批低碳引领型公共机构。 三、产业发展 抢抓新一轮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着力提高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能级。聚焦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和重点环节,提供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动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提升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和新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完善产业发展生态体系。 (一)完善绿色低碳产业政策体系。瞄准绿色低碳产业迭代升级趋势,制定具有深圳特色且适度超前的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明确深圳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规则体系,开展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建设绿色项目库,完善企业高碳资产、碳排放、碳足迹在内的碳信息披露。实施绿色低碳产业配套支持政策,在制度创新、放权赋能上实现突破,从财政支持、融资增信、绿色采购、技术产品推广、人才引育、碳市场交易、行政服务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二)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发展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做大做强智能电网、新型储能、光伏等优势产业,持续培育发展氢能经济。在节能装备、环境治理装备、降解(可替代)环保产品等领域,打造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创新中心。持续壮大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提升智能系统、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领域产业能级。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1000亿元,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超600亿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2000亿元。 (三)大力培育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推动能源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引育一批集能源供应传输、储能、节能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能源供应商。支持以负荷聚合商为主体的虚拟电厂新业态发展。加速打造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融合发展生态圈,发展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推广建筑—新能源汽车—电网协同模式。创新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再生利用商业循环模式,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加大对碳排放核查、碳排放体检分析、碳减排咨询等碳排放咨询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林业、海洋、湿地等多种碳汇经济业态发展。 (四)打造国际一流产业生态。面向全球招引各类提供“双碳”解决方案的领军企业,推动产业建圈强链。优化企业服务,鼓励落地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环节、应用场景,加快“双碳”领域先进技术应用推广。鼓励深圳辖区内金融机构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发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契合产业发展需求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 四、区域合作 积极拓展绿色低碳区域交流合作,争当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的引领者,推动节能降碳对口合作模式创新。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及国际合作,提升城市绿色发展国际化水平。 (一)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全面绿色转型。深化深港节能降碳合作,加强低碳社区建设、绿色技术研发、绿色产品推广、绿色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交流与合作。推动深圳都市圈绿色低碳产业园区联动发展,促进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链上下游协作。 (二)创新节能降碳合作新模式。积极发挥深圳在绿色低碳技术、产业、经验方面的优势,支持对口合作城市节能降碳工作,探索跨区域协作碳减排、携手碳中和的新模式。鼓励深圳市企业输出数字工厂、园区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等低碳解决方案,为对口合作城市拓展用能空间。支持深圳新能源龙头企业参与对口合作城市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研究争取落地跨区域规模化绿电交易机制,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三)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参与“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等国家级合作平台建设。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合作,拓宽能源资源“引进来”渠道。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重点检测实验室,带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产品、装备、产能“走出去”。 (四)提升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化水平。加强国际绿色经贸规则研究,构建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率先实施碳标签制度。加快构建绿色贸易体系,引导企业参与绿色生产、采购、消费等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加强各类绿色低碳标准与国际标准衔接互认。强化“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验室”平台作用,大力推动国际绿色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落户深圳。高规格举办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中国(深圳)国际气候影视大会、蓝天奖评选等国际会议、论坛、展览活动,推动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国际性展览设立绿色低碳专题展区。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党对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发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区、各部门节能降碳行动计划需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构建碳排放智慧管控体系。基于BIM/C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建设覆盖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生态、碳市场等领域的碳排放管理数字底座,搭建城市一体化碳排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的碳排放实时动态监测与智慧分析预警。 (三)加强城市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省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加强市、区两级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研究城市碳排放核算方法。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对碳排放统计核算的支撑,推动遥感测量、智能传感器、大数据等碳排放实测技术的应用,加快完善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建立建筑碳排放数据自动采集分析系统,实行建筑物碳排放测评标识制度。推动建立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体系,开展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 (四)构筑地方法规体系。推动清理地方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推动可再生能源条例、循环经济条例、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制定修订,围绕能源资源节约、绿色低碳产业、低碳交通、建筑绿色节能、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法规体系。 (五)强化财税支撑。加大节能降碳相关资金统筹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试点、示范工程和能力建设。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加强宣传、严格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六)强化评估考核。完善碳排放年度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本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细化,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评估。强化考核成果应用,将本方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对全市碳达峰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区域和部门加强督促指导。 相关阅读: 《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解读
在今日举办的光伏储能产业供需论坛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表示,对中国的今年装机预测不排除随着形势的发展,在将来会有进一步的上调的可能。 在强劲的市场需求下,光伏新增装机预期不断被抬高。在今年7月进行的半年度回顾展望会议上,基于国内新增装机由95-120GW上调到120-140GW的基础,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同步上调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测,由原先280-330GW上调至305-350GW。 在最新的论坛中,IHS Markit高级分析师胡丹表示,大基地项目在去年因为较高的成本,没有太多实施,推迟后在今年成为地面电站建设核心。考虑到今年前8个月光伏新增装机113.2GW创下新高,以及光伏新增装机的季节性因素等,预计今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140-210GW(DC),其中分布式65-100GW(户用35-50GW,工商业30-50GW),地面电站新增装机75-110GW。 产业链价格下滑对新增装机有重要刺激作用。王勃华表示,今年年初至今,价格下降最快的环节较去年最高价下降超过73%。从最近的招标项目来看,P型光伏组件均价1.2元/瓦,报价1.1元/瓦以上的情况较多。 王勃华介绍称,今年1-7月,制造端四个主要环节的产量都已经超过了去年(历史产量最高年)总产量的80%,其中多晶硅产量72.4万吨,硅片产量303.5GW,电池片产量266.6GW,组件产量达到242.2GW,较去年同期增速超过60%。 在用户端,根据国家能源局最新消息,今年1~8月光伏发电的装机达到了113.2GW,这也是光伏新增装机统计首次超过100GW,同比增长超过了150%。 王勃华提到,目前光伏新增装机呈现集中式和分布式齐头并进的局面。分区域看则呈现高度集中的态势,集中式新增装机前十地区占比占超过了70%,分布式更是超过了80%。上半年,湖北、宁夏、云南、新疆四个地区集中式新增装机均超过3GW;分布式方面,河南、江苏、山东、安徽、浙江新增装机量位于前五。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3.22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煤电,约占我国总装机的48.8%。 王勃华认为,光伏发电的渗透率还存在着非常大的提升空间。远期看,对光伏发电的渗透率要求非常高,但现状还是处于非常低的状态。
根据葡能源和地质总局(DGEG)的最新统计数据,到2022年底,葡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56吉瓦,比2021年增加33.6%。截至2023年7月,葡光伏装机容量增至3.1吉瓦。2022年,葡基于太阳能技术的发电总量为3.5GWh,到2023年7月已达4.5GWh。
2023年上半年全球光伏装机势头强劲,中国作为光伏装机最大增量市场,2023年1-6月光伏新增装机78.4GW,创历史新高,其他区域市场光伏装机需求持续火热。集邦咨询旗下新能源研究中心EnergyTrend将聚焦于亚太、欧洲、美洲三大区域,分析各重点国家月度光伏装机需求情况。 亚太地区 中国:630节点推动中国6月新增装机实现爆发性增长,集中式占比有望提升 2023年1-6月中国光伏新增装机78.4GW,同比增长154%,其中,集中式37.46GW,分布式40.963GW,分布式依然是光伏装机增长的主要引擎。6月中国光伏新增装机17.2GW,同比增长140%,环比增长33.4%。由于光伏产业链整体价格继续下行的空间有限,终端客户观望情绪逐渐转淡,叠加630节点抢装需求发力,6月光伏新增装机环比激增。组件价格混战进入尾声有助于刺激终端需求回暖,目前风光大基地项目有序推进,集中式占比有望提升。 印度:2023年6月光伏新增装机2.28GW,招标市场保持强劲增长 2023年1-6月印度光伏新增装机6.79GW,同比下降18.7%,其中,6月印度光伏新增装机2.28 GW,同比增长202%,环比增长206%。在每年50G的招标计划的影响下,印度招标市场保持强劲增长,6月光伏相关招标规模约为5734 MW,同比增长 117.8%,环比增长115.7%。此外,在ALMM授权推迟一年的影响下,印度开标市场有望进一步回暖,Q2光伏项目开标量累计同比增长45.6%。2023年6月印度对中国光伏组件铝边框发起反倾销调查,或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本土光伏装机需求。 日本:2023年5月光伏新增装机370 MW,光伏市场主要由分布式推动 2023年1-5月日本光伏新增装机1.9 GW,同比增长2.4%,其中,5月日本光伏新增装机370MW,同比下降3.1%,环比增长19.7%。日本本土面积小、土地成本高昂,光伏市场主要由分布式推动。此外,日本光伏系统安装成本居高不下叠加补贴退坡,光伏招投标市场持续低迷,值得一提的是,6月日本第16轮中标结果公布,单个大容量项目进入中标名单,实现超额认购。 欧洲地区 德国:2023年6月德国光伏新增装机1.05GW,800 kW容量以下的阳台光伏无需审批 2023年1-6月德国光伏新增装机6.27 GW,同比增长97%,其中6月德国光伏新增装机1.05GW,同比增长87.5%,环比下降9.4%。受免税政策推动,德国30kW及以下的户外光伏装机量迅速增长。2023年6月,BMWK发布《光伏战略》中的 Solar Package I 草案,800 kW容量以下的阳台光伏无需审批,阳台光伏装机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 西班牙:2023年5月光伏地面电站新增装机133.6MW,地面光伏需求有望在下半年释放 2023年1-5月西班牙光伏新增装机1.25GW,同比下降22%,其中,5月西班牙光伏地面电站新增装机133.6MW,同比下降74.6%,环比下降52.7%。在光伏PPA需求以及2.9 GW的中标项目并网期限在即的影响下,西班牙2023年地面光伏需求有望在下半年释放。此外,西班牙政府为自用光伏提供多项补贴政策叠加各自治区取消自用光伏建筑许可证,2023年自用光伏项目有望实现高速增长。 波兰:2023年5月光伏新增装机445 MW,以户用分布式微网为主 2023年1-5月波兰光伏新增装机量达1.74 GW,同比下降32%,其中,5月波兰光伏新增装机445 MW,同比增长99.2%,环比下降3.2%。波兰光伏装机以户用分布式微网为主,然高通膨导致贷款成本增加叠加净计费政策推出,微型光伏装机或将有所放缓。此外,波兰过往的招标项目将在2023年陆续并网叠加PPA需求旺盛,预计2023年地面光伏装机量将有序增长。 意大利:2023年5月光伏新增装机量435MW,下半年户用光伏需求或将有所回落 2023年1-5月意大利光伏新增装机量 1.85 GW,同比增长125%,其中,5月意大利光伏新增装机量达435MW,同比增长166.9%,环比增长20.8%。SuperBouns 110计划补贴退坡至90%和兑现期限延长,下半年户用光伏需求或将有所回落。然各项激励政策叠加审批流程简化,以及农业光伏计划的推动,工商业光伏装机需求有望进一步释放。 土耳其:2023年6月光伏新增装机141MW,FIT助推光伏装机需求快速增长 2023年1-6月土耳其光伏新增装机量达770 MW,同比增长16%,其中,6月土耳其光伏新增装机141MW,同比下降1.5%,环比增长14.6%。在YEKA招标、固定电价政策和净计量政策的推动下,土耳其光伏装机需求进一步释放。此外,土耳其还设置进口光伏电池最低价格,保护本土制造商;上调FIT,刺激光伏装机需求增长。 美洲地区 智利:2023年5月光伏新增装机293MW,并网管道储备充足 2023年1-5月智利光伏新增装机968MW,同比增加25%,其中,5月智利光伏新增装机293MW,同比增长54%,环比下降23%。智利可再生能源管道项目储备充足,截至2023年5月,获批的光伏储备项目容量达20.5 GW。分布式光伏在净计量政策、工商业光伏共同融资计划的推动下迎来高速增长,然电站装机需求仍受限于输电系统趋于饱和。 巴西:2023年1-6月光伏新增装机6.64GW,分布式光伏装机占据绝对优势 2023年1-6月光伏新增装机6.64GW,其中分布式装机4.43GW,占比约66.7%,集中式装机2.21GW,占比约33.3%,分布式是巴西光伏装机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补贴退坡对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模式的经济性影响有限,2023年巴西分布式光伏装机有望延续高增;此外,自由电力市场的双边购电协议有助于推动巴西集中式装机需求增长。 总的来看,2023年上半年全球光伏装机需求持续旺盛。中国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开发并举,光伏装机实现爆发式增长;欧洲在能源转型的推动下,光伏装机保持高速增长,德国、西班牙表现尤为突出;印度在每年50GW的招标计划影响下,招标市场保持强劲增长;巴西分布式光伏装机需求热潮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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