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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厚植新型工业化生态底色,青海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青海省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文件要求,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2.5%,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绿色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0年,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文件提到,将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形成清洁、稳定、高效的治理能力,减少二次污染。聚焦大气、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涉重金属及有机废水等重点行业,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应用示范。深入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提升有色冶金、化工等行业废水治理水平。 原文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24〕3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厚植新型工业化生态底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2.5%,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绿色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0年,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1. 优化绿色低碳产业布局。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协同转型,引导各市州立足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等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功能定位清晰、产业互为补充、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绿色发展格局。西宁市重点发展光伏、锂电、复合纤维材料等产业,海西州重点发展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有色冶金、氢能等产业,海东市重点发展新能源、合金材料、大数据等产业,其它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促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快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有色冶金等行业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绿色低碳改造,建设一批“产业协同”“以化固碳”示范项目,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合理提高新建、改扩建项目资源环境准入门槛,依法依规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支持相关地区有序承接发展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的绿色载能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行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倍增,提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绿色低碳产业占比。做大光伏、锂电、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做专铝镁、铝锂等轻金属合金、高性能纤维、镁基土壤修复等新材料产业,做优大数据产业,打造一批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谋划布局储能、固态电池等未来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打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千亿产业集群。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省科技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4. 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清洁高效低碳的能源消费结构。鼓励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企业利用氢能、生物燃料等替代传统能源。有序推动重点用能行业煤炭减量替代,合理引导工业用天然气消费。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电窑炉、热泵、电动力等设备,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企业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落实国家节能降碳十大行动,加强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标准制修订,并推广应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碳管理机制,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以流程降碳、工艺降碳、原料替代实现生产过程降碳,促进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有色冶金等重点行业尽早实现碳达峰。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培育低碳发展示范标杆。实施能效“领跑者”和能效对标达标行动,遴选发布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能效指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强化用能监督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探索开展项目碳排放评价,严把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关。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现重点用能行业企业、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全覆盖。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全面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诊断+改造”等模式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组织实施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强化结果运用,挖掘企业、园区节能降碳潜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资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 7. 推进矿产资源深度利用。加强矿产资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鼓励发展和应用绿色采选加工技术,推动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复杂难处理矿产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推进金属尾矿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及整体利用,推动尾矿综合利用与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产业协同发展,探索尾矿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利用。支持钾、镍、铅、锌、银等矿产资源在采选、冶炼、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攻关,开发高端和高附加值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培育一批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骨干企业。鼓励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公布碳足迹。推进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废旧锂电池等新型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再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扩大对原生资源的替代规模。支持打造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整治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加强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区域大宗工业固废协同处置,提升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于区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固废利用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新增工业固废能用尽用、存量工业固废有序减少。加快建设“无废企业”“无废园区”“无废城市”。(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大力推进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实施工业水效提升改造工程,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和水效领跑者行动,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遴选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推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健全省、市州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监督管理。鼓励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达标,提高用水效率。(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生产过程绿色低碳转型。 11. 强化有害物质源头减量。推进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围绕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及最终产品,减少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物质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促进生产过程中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降低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削减生产过程污染排放。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围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艺环节,开展源头控制与过程削减协同工艺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有序推动能源、化工、有色冶金等行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激励制度,应用好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升级改造末端治理设施。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形成清洁、稳定、高效的治理能力,减少二次污染。聚焦大气、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涉重金属及有机废水等重点行业,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应用示范。深入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提升有色冶金、化工等行业废水治理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引导产品供给绿色化转型。 14.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程,加大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力度,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不断探索绿色低碳路径和解决方案,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协同提升。支持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标准,打造绿色制造标杆。积极创建“零碳”工厂、园区,加快建设零碳产业园区,打造国家级零碳技术集聚区和先行示范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 绿色材料、推行绿色制造、采用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回收利用资源,着力构建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覆盖主要行业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完善能效、水效标识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广应用一批高端、智能、绿色低碳环保产品,增强特色优势产业绿色低碳产品供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强化绿色服务能力建设。推行服务型制造,构建优质高效的绿色制造服务体系。引导大型企业利用自身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为上下游企业提供绿色提升服务。鼓励绿色低碳装备制造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积极培育专业化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提供产品绿色设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开展绿色诊断、运营管理、检验检测、评价认证等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速制造流程数字化转型。 17.建立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平台。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能源、资源、环境管理水平,深化生产过程数字化应用,赋能绿色制造。加快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园区协同推进能源数据与碳排放数据的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分行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平台,统筹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推动数字化绿色化深度融合。深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应用服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制造领域的应用,加速生产方式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推动生产过程关键工艺装备智能感知、控制系统优化,培育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引导数字科技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打造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孪生系统,以数据驱动提升行业绿色制造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实施“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鼓励企业、园区开展能源资源信息化管控、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地下管网漏水检测等系统建设,实现动态监测、精准控制和优化管理。加强资源能源供应、使用、替代等环节数据的智能化采集、管理与应用。推动主要用能设备、工序等数字化改造和“上云、用数、赋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 20.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对工业绿色转型系统谋划、整体部署、解决重大问题、督促重点任务落实。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区要落实各自责任,加强协同配合,细化实化推进举措,合力推动工作部署落地见效。(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政策支持。用足用活国家“两重”“两新”支持政策,统筹用好省级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鼓励各地设立绿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落实好国家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支持。(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省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机构作用,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宣传,推广工业绿色转 型发展中的新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立绿色发展导向,在全省上下形成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良好局面。(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近日,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印发《追求卓越品质 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打造安徽工业精品矩阵,提升“安徽制造”品牌影响力。 该《行动方案》提出,每年培育省级新产品1000个以上;每年对标研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三首”产品300个以上;每年培育安徽工业精品100个以上;每年培育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30个左右,代表“安徽制造”高端水平。 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主线,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造高可靠性、高附加值、高知名度的工业精品矩阵为目标,深化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贯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推广、品牌建设的精品塑造全流程,加快推动“安徽制造”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跃升,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的演进蝶变,为建设制造强省夯实产品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省制造业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明显提升,形成进阶升级的安徽制造精品矩阵,即“省级新产品—首创产品(“三首”产品)—工业精品—标志性产品”的梯次矩阵,推动“安徽制造”在市场有竞争力,在全国有知名度,在国际有影响力。 ⸺聚焦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应用,实现产品迭代升级,每年培育省级新产品1000个以上,形成新产品“扎堆效应”,示范带动更多创新成果转化落地。 ⸺聚焦高端装备自主突破、核心技术迭代升级、关键软件安全可控等,每年对标研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三首”产品300个以上,不断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聚焦品质卓越、技术领先、性能优良、用户赞誉、效益良好,以先进制造标准为牵引,精挑细选、精益制造,每年培育安徽工业精品100个以上,形成精品矩阵的核心力量和品牌效应。 ⸺聚焦产业链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锚定“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每年培育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30个左右,代表“安徽制造”高端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研发设计中试能力。 1. 支持研发创新。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制造业(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等新型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品研发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新产品研发、测试和验证(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改革试点,高水平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2. 注重创意设计。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推广可靠性建模、分配、预计等普适性设计技术,以及仿真、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产品开发,提升产品创意设计能力,实现关键指标设计优化。大力推行绿色设计,鼓励企业建立消费者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等,积极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以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市场需求。探索搭建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共享研发工具与检验测试设施,实现众创、众包、众设等协同发展。举办省工业设计大赛和“创客中国”大赛,打造设计前沿风向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 加强中试验证。支持产业园区、龙头企业、高校院所、专业机构和社会资本建立中试基地,承担概念产品试制、质量性能检测、制程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小批量试生产、技术咨询等中试任务。推动化工、钢铁、食品等行业提升面向产品试制和批量生产的中试能力,推动汽车、机械等行业提升面向新产品研发和持续迭代的中试能力。支持龙头企业面向关键技术提供应用场景和试用环境,搭建自主产品中试应用验证平台,带动产品研发设计和工程化试验,提升产品生产定型阶段中试验证能力。推动国有企业加强中试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推广,在关键领域率先落地应用。(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 (二)提高精益制造水平。 4. 优化材料供给。 坚持材料先行和需求牵引并重,建立产品可靠性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提高产品的纯度、精度,实现原材料品种、档次、特性、产能与市场结构性匹配。淘汰低端落后产能,推动石化、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领域加快产品升级换代,适应产业链需求向高水平动态平衡跃升新要求。重点开发紧缺亟需的关键基础材料和前沿材料,补齐铁基、铜基、硅基、铝基、镁基、生物基新材料等短板弱项。(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5. 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围绕制造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重点行业规上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实现工艺升级、技术装备更新和产品迭代。鼓励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省级示范项目,推广应用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建设升级版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实现制造过程的数字化控制、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管理,提升产品关键工序数控化率,从源头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聚焦低碳零碳负碳目标,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加快完善绿色制造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 发展服务型制造。引导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方式、运营管理模式和商业发展模式,加快从生产加工向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等环节延伸,实现从提供产品向“制造+服务”转型。培育推广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应用,鼓励企业开展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创新服务。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 实施卓越质量工程。推广精益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鼓励企业应用条形码、二维码、射频识别技术等质量管理数字化工具,建立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制度。深化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提高质量检验检测的效率、覆盖性和准确性。聚焦钢铁、有色、冶金等原料类产品的纯度,计量、检测、加工类产品的精度、稳定度,粉体、流体类产品的均一度,泵阀、容器类产品的密封度,持续提高工业品的可靠度、一致性。举办省质量安全技术提升竞赛、省质量创新技能竞赛,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创建、企业现场管理推进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鼓励链主企业联合上中下游企业,建立全面质量管理协同机制,带动全产业链质量水平提升。培育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8. 加强应用场景建设。以新产品、首创产品为重点,分专题征集遴选具有推广价值和带动作用的标杆示范场景,推动在政府治理、社会民生、产业升级等领域推广应用,在应用场景中加快迭代升级。加强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场景开放,发挥率先示范应用引领作用。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场景供需对接,实现应用场景、创新产品紧密对接,打造充满活力的场景创新生态。支持合肥打造全域场景应用创新之城,全面开放各领域场景,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和创新解决方案提供真实应用示范机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省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扩大首购首用政策。加大首购首用产品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和各级政府在重点行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关键场景中率先示范应用。拓宽首购首用绿色通道,政府采购可依法依规采取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合作创新采购、询价等方式,支持采购创新产品。联合编制长三角创新产品目录,推动建立长三角创新产品互认制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10. 有效拓展两个市场。实施“徽动全球”出海行动,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对展位费给予支持。大力发展“互联网+零售”“设计+用户”“制造+电商”“营销+社交”等创新模式,鼓励消费品企业“直播带货”,组织开展“企业家、专家带你看精品”系列活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智能家电等优质产品下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安徽“双创汇”“梦想汇”“要素供需对接会”等服务模式,支持链主企业与配套企业协同产品开发、设计和制造,促进上下游协同、产供销一体。(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塑造精品矩阵品牌。 11. 构建精品矩阵。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研发机构,加快新产品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围绕“三首”产品锻长补短,支持企业高端产品重点攻关和应用示范,实现从无到有的供给突破。围绕精品创牌增值,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振兴一批有历史底蕴的传统品牌,扶持一批新锐品牌。围绕标志性产品引领争先,对照当前国内空白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装备需求,挖掘有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项目,凝聚大院大所大装置大平台大企业力量,产出一批标志性成果。(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培育精品企业。用好科技、数字、金融等政策“组合拳”,培育一批研发高端、设计专业、制造精细、效益良好的“精品示范企业”、省级“三品示范企业”。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攻关体现产业辨识度的标志性产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收购国际品牌,让自主品牌“走出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创建精品园区。突出“小单品”撬动“大产业”,打造“领衔单品”“爆品”“潮品”,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新赛道。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形成一批集名品、名企、名工巧匠于一体,创新力强、竞争力强、美誉度高、协同度高、特色鲜明的精品园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4. 传播精品故事。加强“精品安徽”“皖美工赋”等央视和省卫视宣传,重磅推出一批国货潮品、工业精品,实现安徽品牌出省圈粉。举办“精品制造”品牌故事大赛,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等活动,传播安徽制造品牌故事,打造安徽工业精品高端品牌形象。推出“工业新品首秀场”,集中发布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滚动宣传标志性产品、工业精品、新产品等,全方位展示安徽制造品牌形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支撑体系建设。 15.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工业设计、中试、标准、计量、认证、质量管理、品牌咨询等新兴服务业态,构建包括知识产权、智能化解决方案、计量测试、标准信息、检验检测、典型工况试验、特殊极端环境测试验证等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为制造业生产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依托制造业(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各类实验室,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突破产品质量控制技术难点和短板,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完善标准供给体系。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力争在新能源汽车、先进光伏、量子信息、智能家电等优势行业形成一批“安徽制造”的团体、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对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标准图谱,重点围绕量子信息、通用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新型储能、核聚变能等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融合领域制定标准。(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 夯实技术基础支撑。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工业“六基”,加快攻关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零部件,在复合材料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基础材料,在高效增材制造领域突破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在智能制造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在工业软件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强化专业人才支持。围绕打造“皖工徽匠”,支持建设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能工巧匠工作室。探索学徒制、订单班等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开发区、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加强合作办学、建设实习实训基地等,定向培养企业亟需的职业技能人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境外设立或收购研发设计机构、延揽境外退休工程师等途径,招引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19. 培育精品文化。发挥产品的文化载体功能,以文化涵养精品制造精神,将传统文化、现代创意融入产品研发设计之中,打造工业精品和“百年老店”。弘扬精益求精、不懈创新、笃实专注的工匠精神,将精品制造做到极致,营造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良好的社会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完善支持政策。统筹制造强省建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评定的标志性产品,每个最高奖补100万元。对评定的“三首”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补。鼓励各市出台补助新产品开发、扶持精品企业发展、支持精品园区建设等配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工业精品贷”等纯信用、低成本信贷产品。支持工业精品研制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全国质量标杆、省政府质量奖等。(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1. 建立评价机制。围绕打造工业精品矩阵产品,统一标准、简化程序、提质扩量,坚持认定和评价并重,建立动态评价机制,与质量品牌建设相结合,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内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2. 加强组织落实。由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部门、地方、行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工作落实机制,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相关附件: 1、追求卓越品质 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2024—2027年).doc 点击查看通知详情: 》关于印发《追求卓越品质 打造工业精品矩阵 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 青海省202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旨在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发展。通知明确了重点方向,包括基础研究计划和其他计划共性重点方向。其中, 引领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聚焦盐湖产业、清洁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等领域,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打造世界级产业基地和输出地。 原文如下: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最新决策部署安排和《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布局,按照《青海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程》和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有序推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青海省202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基础研究计划重点方向 1.高原生态系统保护和演变研究方向。 围绕建设生态文明高地,支撑服务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生态植被群落演变与恢复机制、湿地和荒漠化土地保护修复机理等科学问题研究,为提升森林、草地、湿地、荒漠生态系统质量及服务功能提供科学依据。 2.盐湖资源研究方向。 围绕服务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重点支持盐湖资源及成矿规律研究,气候变化及大规模资源开发行为对盐湖资源赋存状态的影响,盐湖资源绿色高效分离提取机理研究。 3.高原医学研究方向。 围绕保障世居和急进高原人群健康保障,支持开展高原低氧适应相关的基础研究,急慢性高原病的发病、防治和干预机制研究,中藏医药干预高原疾病机理研究,高原康养相关科学理论支撑研究。 4.清洁能源及绿色算力研究方向。 围绕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支持开展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加工机理,新型储能方法,清洁能源信息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处理等一体化技术原理的研究。依托现有产业和学科基础,开展云计算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基础大模型应用研究等。 5.高原生物种质资源研究方向。 围绕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开发,支持开展高原特色生物种群和遗传资源多样性研究,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理论研究,生物适应和经济性状形成的分子生物学研究。 6.高原大气研究。 围绕服务全球气候变化,支持开展青藏高原气候变化趋势预测及极端气候事件预测模型研究,气候变化对水资源、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评价及未来发展趋势研究。 7.软科学 青海省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科技体制改革研究,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区域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协调发展研究,青海省绿算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十五五”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政策机制、策略路径研究。 (二)其他计划共性重点方向 1.强化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科技支撑。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植被恢复、天然林草恢复、湿地保护修复、沙化土地治理、水土保持和冰川环境等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提升森林、草地、湿地、荒漠生态系统质量及服务功能。围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支撑三江源、祁连山、环青海湖、柴达木、河湟地区、西宁植物园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研发不同类型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持续改善的技术模式,探索典型脆弱生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创新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动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文明新模式。 (1)生态价值转化。 完善生态价值评价体系建设。研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关键技术。开展碳核算机制、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交易方法路径与碳汇产品绿色金融创新研究,建立生态资产评估和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开展多年冻土及冻(热)融地质灾害评估监测研究,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高效修复研究。 (2)国家公园建设。 针对不同生态系统功能定位,开展国家公园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围绕国家公园水资源涵养、退化土地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开展相关研究。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及应对策略研究。 (3)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开展水源涵养区植被优化配置与可持续管理模式研究,高原河湖水文测报信息化技术研究,重点流域“预报、预警、预演、预案”体系研究。重要江河流域水资源、地下水水环境、水生态安全监测预警研究。基于生态用水的社会经济水资源承载力、水资源均衡配置技术研究。支持高耗水企业开展低能耗水资源替代技术、行业清洁生产过程节水技术研究,围绕生物节水、精准灌溉、城镇节水、中水回用、城市绿化节水等技术和装备开展研发与示范,形成以生态保护为核心的“水资源-环境-生态-经济”一体化核算技术体系。 (4)矿产资源绿色勘探。 围绕高效勘查与生态安全、资源勘查服务生态保护、绿色钻探、空地一体化高精度探测等技术开展研究。重点开展“三稀”矿产资源调查创新技术,地热资源勘查利用技术,页岩气、油页岩勘查利用技术等研究。建立高原荒漠区战略性矿产勘查开发技术方法体系。 2.引领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我省特色产业和资源禀赋,围绕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坚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两手抓,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广泛应用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技术体系。发挥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二次创新相结合,推动盐湖、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高端装备制造、绿色有机农牧业、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企业加强节能降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开发、技术成果转化示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塑造青海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 。 (1)盐湖资源高值化利用。 开展盐湖钾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深层卤水开发、低品位固体矿固液转化、杂卤石及钾尾盐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盐湖镁资源多元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氯化镁脱水短流程优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盐湖锂资源分离提取与高效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原始卤水提锂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盐湖稀散元素分离提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研发盐湖跨界融合关键技术;开展蒸氨废液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研发“氯平衡”新路径。 (2)清洁能源高效开发。 开展可再生能源及热电联供关键技术与应用;研发基于高比例清洁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与应用;开展干页岩开发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钠电池、锂电池、镁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风光水储互补清洁能源发电、柔性直流输电、构网型储能、氢制氨等关键技术。 (3)新材料研发与应用。 开展锂储能材料、锂电池材料、锂基合金材料等研发攻关,卤水制备电池级碳酸锂、磷酸锂,氯化锂深度除杂等锂电材料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展太阳能光伏组件、晶硅电池,光伏预制棒、铜材等光伏光电材料研发;开展高纯铝粉、新型铝材冷轧和铝合金材料的高性能开发等;开展高纯石墨、低成本高性能碳纤维产品开发等;开展盐湖金属镁、镁合金、镁氧化物、钛合金等轻量化多元化产品开发。 (4)现代种业和农业高效绿色生产。 开展特色农作物和畜禽遗传资源挖掘、优质高效新品种(品系)培育、育种材料创制,分子生物育种技术研发与应用等。开展具有优质、高效、多抗等作物、畜禽及冷水鱼新品种(品系)创制的育种新技术研究集成、种质创新及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开展标准化种子(良种、畜禽、鱼苗)生产和成果转化模式创新等技术研发,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创新示范。 开展高质量农产品生产关键技术集成示范、生物有机肥料研制、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高效栽培等技术集成攻关。开展高效、安全与低残留的绿色农药、绿色兽药、功能饲料等低碳农业方面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示范与应用。开展适宜我省特殊环境下的农机装备技术攻关。开展生态农牧业智慧服务关键技术示范。 (5)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 围绕延长保鲜期和货架期,集成青海特色农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冷链装备应用、物流及溯源信息技术,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引进、研发适于我省农畜产品加工储运的相关技术装备,提升特色农畜产品品质,提高加工业标准化、自动化水平,解决农畜产品附加值不高、品质不优、食用便利性不强等问题,实现从初级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化。开展农畜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挖掘农畜产品加工业再生价值,实现加工副产物和废弃物梯次、循环、全值利用。 (6)产业发展及装备制造。 开展智能监测技术与装备研究与示范;开展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特色轻工装备制造等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高海拔、低风速、大功率风电装备制造关键技术及应用等。 (7)生物及中藏药技术研发。 开展微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和工业化利用研究,筛选和改造选矿微生物,开展废弃物生物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开展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研究。开展中藏药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评价及新药创制。加强新药合同研究组织、第三方实验室等合作,开展临床前药理研究、新药安全性评价和临床研究。 (8)数字经济融合应用。 开展绿电溯源认证、绿电交易、能源互联网等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异构算力资源融合与协同、算力互联网、高速并行存储、算力能源保障等绿色算力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开展大模型训练、推理、可视化呈现等应用;开展资源科学、环境地学等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多学科交叉应用研究;开展盐湖化工、清洁能源、智能制造、智慧交通等应用场景的绿算智能应用研究。 (9)推进未来产业发展。 开展有色金属、化工、无机非金属等先进基础材料迭代升级关键技术研发;开展新型晶硅、太阳能薄膜电池、高性能碳纤维、生物质能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人形机器人、高端文旅装备、生物制造、深部资源勘探开发装备等关键技术研发。 3.科技创新增进民生福祉。 聚焦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城乡发展、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破解智慧城市、绿色建筑、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固废、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方向关键技术,加快数字信息技术在民生领域的深度应用。推动科技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大对民族特色文旅产品的挖掘与开发利用,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先进科技成果应用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1)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 推进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优化布局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提高医疗康复技术水平,加强老年医学研究、人口老龄化、残疾人现代康复治疗技术研究和智能康复设备研发,心理疾病早期干预和诊治技术研发与示范。加强卫生医药领域医疗器械及装备研发。加强名医名家名科的学术传承和名术名方名药的挖掘保护推动藏医药浴、蒙医蒙方等传统疗法技艺发展。 (2)民生科技保障。 围绕高原优势资源,开展特色食品开发与资源利用研究。开展人居环境改善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工业节能减排与污染物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与示范,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关键技术应用促进高原地区人居环境改善。开展高原历史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活化技术研究。实施科技兴警战略,开展社会治理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示范及新装备研发,以科技手段提升平安青海建设水平。 (3)乡村振兴与基层创新能力建设。 支持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为申报主体,协同省内外区域创新资源,以特色产业技术创新为主线,围绕农牧业县域主导产业,组织申报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县专项,开展实用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熟化和区域共性关键技术集成攻关。 支持以“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小院”“国家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团”等科研团队为实施主体,聚焦服务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组织申报科技特派员专项,开展实用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熟化和区域共性关键技术集成攻关。 (4)公路交通运输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 结合高寒高海拔、缺氧、风沙、冻土、盐碱等地域特点,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养护等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关键技术研究。 4.重大科学基础能力提升。 聚焦国家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需求,发挥我省自然资源和应用场景优势,支持青藏高原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野外科学观测站、野外综合科考基地等科学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天文观测基地建设和依托青海天文观测资源开展相关天文学研究。 二、重要事项说明 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全年开放申报受理、分批评审入库、集中立项出库”的原则,一年组织多次项目评审,在项目申报前,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及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专项申报条件、指南范围要求,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评审前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可参加评审,每次评审时间由项目管理处室另行通知。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进入项目储备库,根据年度预算下达情况,按入库先后顺序并结合重点工作任务立项出库。 2.省级科技计划将持续深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和经费管理改革,继续组织实施“揭榜挂帅”“帅才科学家负责制”“赛马制”项目,并面向全国开放申报,不断扩大省级财政科技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范围。探索建立颠覆性技术项目发现、遴选、资助机制。改革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围绕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节点面临的重大技术难题,探索“定向委托”方式开展科研攻关,突破产业技术短板。 3.围绕《青海省十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建设工作方案》,聚焦聚力加大对十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倾斜支持力度,不断强化各平台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的能力,谋划全方位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链条。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标准,重点考核各平台年度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对十大平台建设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引导各平台建设主体提高平台建设质效。 4.省级科技计划将充分考虑企业参加技术体检、创新挑战赛、成果对接活动等情况,对有关创新需求给予优先支持。农牧业科技计划优先支持有科技特派员工作经历的科技人员。 5.鼓励省内各类创新主体与全国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的创新联合体,对于持续引进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的,予以重点支持。对于以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创新主体予以重点支持。 6.支持围绕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总体方案部署的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创新型县(市)等区域创新体系、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及跨区域研发合作等。 7.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支持依托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在我省特色优势领域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努力争取实现“从0到1”的突破,提升国家基础研究任务承接能力。 8.以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为目标,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平台性、综合性、交叉性,注重产学研结合,围绕特色领域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开展青海省实验室建设。 9.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研究,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前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未取得的不予受理。 10.涉及生命科学、医学和人工智能等存在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须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 11.对省委省政府阶段性重点任务和涉及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应急突发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启动“绿色通道”,快速发布指南,放宽申报条件,精简评审立项流程,加快立项进度和经费拨付,促进快研发、速应用、早见效。 三、各计划申报要求 (一)基础研究计划 1.省外单位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须与青海省内单位合作。软科学研究计划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 2.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青海学者、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优先支持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及以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技人员; 面上项目 优先支持“青海学者”、青海省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青海省“昆仑英才”行动计划中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或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科技创新人才; 青年项目 优先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才; 创新团队 支持围绕共同的科研目标和方向,由团队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组成,在长期持续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科技创新团队,优先支持青海省“昆仑英才”行动计划中的科技创新团队、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团队。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管理。 3.基础研究类项目原则上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如未通过形式审查,不可再次申报。 4.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方向一致的前期工作基础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5.申报天文科学方向的省外单位须与青海省内单位签订共建天文联合研究中心协议。 (二)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 1.企业研究转化与产业化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1)企业研究转化与产业化专项针对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转化与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和行业技术部门针对产业、行业性公益技术问题和区域科技创新需求,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方式推进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融合,依托创新联合体实施科技项目。 (2)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一般采用企业先行研发投入,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对承担单位进行支持。对于急需突破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公益性项目,可采取前补助方式进行支持。对于技术路线明晰,且预期研究成果应用、示范前景较好的企业牵头项目,开展先给予部分财政启动资金支持,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和审计后拨付剩余补助经费的支持方式试点。企业承担的前补助项目,将环评、安评作为申报前置条件;企业承担的后补助项目,申报时不作要求,验收时完成即可。 (3)实施单位围绕全省科技发展规划重点支持方向,结合产业或自身发展需要,先行内部立项并投入自有资金开展研发活动,取得相关原创技术成果,且科研活动未得到国家和省级财政经费支持,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评估后,给予相应的奖励性后补助财政资金支持。获得国家科研专项资金支持的,适当配套省级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4)涉及临床医学研究,优先支持依托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施的项目。 2.科技援青合作专项。 (1)省内相关单位应联合外省市相关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青海省境内注册满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第一参加单位应为省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单位。以上单位无相关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诉讼风险。 (2)省外合作单位应具有与申报内容相符、相对成熟的前期研发成果(论文除外)和具有研发基础的团队,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双方应签订责、权、利明确清晰的科技合作协议,并在协议内容中注明合作双方各自具体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分工、资金筹措和分配等相关内容。 (3)合作省市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工作经历。 (4)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主要采取事前补助与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相结合方式进行支持。 (5)成果转化地和实际收益地必须在青海省区域。项目知识产权应归属于被援助单位。对于在青挂职、援青科技人员申报科技援青专项,项目实施期不得超过在青工作时限。鼓励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和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在青转化。 3.国际合作专项。 (1)支持我省具有对外科技合作交流能力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托我省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智示范基地等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 (2)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单位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科技投入、分工、知识产权以及成果归属等内容。 (3)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主要采取事前补助与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相结合方式进行支持。 (4)项目合作的外方须有相应科技投入(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科研设施设备的使用以及技术转让、技术指导、劳务、讲学、访问、培训等方式折算的科技投入)。 (三)创新平台建设专项 主要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专项、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及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按各专项管理办法实施。 (四)其他 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县、科技顾问、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员、科普专项和《青海省关于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奖补政策兑付等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五)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 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统筹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申报方向参照省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重点方向,相关管理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鉴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的特殊性,申报系统格式参照上一年度格式要求执行,并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期组织评审入库等工作,待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补充评审或调整申报书格式等方式确定出库。 3.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一年。 (六)共性要求 1.企业为牵头单位申报时,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与自筹科研经费应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1倍以上。(转制科研院所及公益性科研项目不要求自筹科研经费配套) 2.产业化类项目申报主体应拥有与专项相关的前期研发成果,并具备项目实施的相关前置基本条件。 3.鼓励立足青海实际,针对我省“军转民”“民参军”“军民共用”三个方向的技术需求,开展研究示范,支持我省军民融合产业体系发展。 4.鼓励围绕科考成果服务我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产业“四地”等,提出系统治理方案与应对举措,开展青藏科考成果转化、应用与推广,实现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四、申报单位的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青海省注册(软科学计划项目、“天文科学”“揭榜挂帅”“帅才科学家负责制”“赛马制”“定向委托”项目承担单位可为省外注册单位)满一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等单位。 2.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规章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法律诉讼风险。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3.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做到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有自筹科研经费的专项须就自筹经费做出承诺,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4.每个项目的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法人单位,与全国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的创新联合体可视研究内容适当增加。 5.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申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利用科研项目资金购置科研仪器时,应当在科技项目申请书和合同书中就该仪器设备共享作出承诺,共享服务的承诺应当包括共享的范围、方式等内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时,将仪器设备共享情况作为验收指标进行考核。 五、项目申报人员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一定科研基础,具备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的科技人员,其任职资格专业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发方向一致,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中小企业、市州及其以下单位具有相应中级职称的科研人员,由2名相关领域高级职称科研人员推荐即可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须由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推荐;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具体申报要求参照《青海省科技特派员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帅才科学家、青海学者、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杰出人才不受此项限制),受聘于我省法人单位、在职在岗,并签订与项目执行期相适应的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负责人优先支持男性35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曾获得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优秀青年博士;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可申报省级国际合作项目。 4.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和参与项目数不超过3项,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除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项目,同一计划类别同期只能主持1项。两院院士、青海学者、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杰出人才、“揭榜挂帅”项目、“赛马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大型科研仪器补助、科技基础条件能力建设、科技特派员专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不计入限项范围。 5.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主持不得超过1项,开展多点服务科技特派员可参与多个所服务工作站的科技特派员专项,原则不超过3项。 6.鉴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科技特派员专项的特殊性,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可提前于本年度下半年申报2025年项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及在研项目执行情况出库。 7.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按照申报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8.对于进入各类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答辩环节的优秀人才,给予优先支持。 9.对项目申报团队中,40岁以下科技人员(不含未毕业学生)占比不低于50%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六、其他要求 1.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及推荐单位应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有违反科研诚信和在“信用青海”省级信用平台存在失信行为的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均不能申报或参与本年度专项。 2.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确定的方向进行申报,并在申报系统中按相应的指南方向填写各项内容。 3.为避免科研人员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动参加项目,项目申报的参与人员也须在青海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内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当被添加为参与人员时,将收到系统确认通知,待个人确认后,列入项目参与人员。 4.网上提交申报资料时,须根据不同计划要求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证明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之前年度已上传的不再提交)。 (2)自筹资金承诺函;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项目(课题)申报单位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包括协议有效期、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5.申报项目的产出应明确量化,在实施期内可考核。 6.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在多处室同时申报,一经核实取消该单位本年度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7.申报过程中对形式审查有疑问的事项,需提前咨询相关主管处室。 8.凡涉及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项目,需在附件中提交: (1)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的实验动物或动物饲料来源证明; (2)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 (3)动物实验工作人员岗位证书。 9.军民融合类、涉密项目不得在线申报,应根据所属计划类别和技术领域,由对应管理处室负责,按照保密要求组织申报评审等工作。 七、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方式 1.各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青海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xmgl.qhkjt.net:8020/egrantweb/)注册并登录申报。军民融合类、涉密项目请按照相关保密要求报送纸质件,不得在系统内填写。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另行征集。项目申报书模板请前往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办事大厅下载中心下载使用。 2.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系统格式认真填写相关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管辖权限逐级进行网络申报、审核推荐。市、州所属科研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单位应按单位注册地由所在的市、州科技局进行网络审核推荐;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所属企业可由园区管委会进行网络审核推荐;省级事业单位、中央驻青科研单位、中央及省直属企业直接向省科技厅进行网络审核推荐。 3.根据工作职能,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联系方式 1.项目受理单位 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吴浩 李玉健 联系电话:0971-5509936 5509875 5509395 电子邮箱:qhkjfzzx@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0971-4510106 2.项目管理单位 (1)高新技术处 联 系 人:彭文博 李晓砚 联系电话:0971-8244566 (2)农村科技处 联 系 人:常丽娜 付长其 联系电话:0971-8233815 (3)社会科技发展处 联 系 人:刘世铭 王杏芳 联系电话:0971-8244588 (4)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联 系 人:多杰措 米杰 杨军 联系电话:0971-8244525 8299807 (5)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 系 人:王新亮 刘永庆 孔祥宇 蔡祥 联系电话:0971-8249950
据工信部网站,6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江平在重庆市主持召开2024年全国原材料工业座谈会。会议总结前期工作,研判发展形势,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动员全系统稳增长、强创新、促转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原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原材料工业对经济稳增长贡献明显,新材料产业加速壮大,数字化转型迈入快车道,绿色化发展取得新进展,结构布局优化成效显著。新时代新征程,要坚持新老并举、先立后破,既要守住原材料工业传统优势阵地,又要构建新材料等新的增长引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努力实现质量效益型发展、供需平衡型发展、创新驱动型发展、绿色低碳型发展、数实融合型发展、安全高效型发展,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新型工业化战略部署,系统推进原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要全力推动原材料工业平稳增长,认真落实重点行业稳增长方案,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工程,着力扩大重点行业需求,确保完成预期增长目标。要大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实施好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和重点行业实施指南,深入落实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升重点行业数字化绿色化水平。要加快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以保障重大应用需求和实现材料先行为目标,系统布局建设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推进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完善首批次材料应用推广政策体系,加快补短板、拉长板、锻新板。要着力强化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坚持资源开发、冶炼加工、材料制备、回收利用全产业链谋划,推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要持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发挥好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导向作用,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深化行业产能治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原材料工业相关负责人,有关行业协会、重点企业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部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江西首支省级科创基金落地了。 据江西省科技厅官网信息,江西省兴赣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基金”)完成了合伙人合作签约,省内首支省级科创基金正式成立。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 该基金预计目标规模20亿元,是江西省科技厅联手江西国控、赣江新区、赣锋锂业、申万宏源共同发起设立的,属于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群体系的一部分。 其中,由江西国控管理的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认缴出资6亿元,占比30%;江西省科技厅指定出资主体认缴出资4亿元,占比20%;赣江新区的投资平台认缴出资4亿元,占比20%;申万宏源旗下的投资平台申万创新投认缴出资3.33亿元,占比16.67%;赣锋锂业认缴出资2亿元,占比10%。 从出资结构来看,地方国资和市场化资本占比是7:3,且科创基金的LP,既包含了券商系也撬动了省内体量巨大的上市公司。此外,科创基金的管理机构,也选择了申万宏源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宏源汇富,这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券商直接股权投资业务试点机构。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这与科创基金的定位方向相关,虽然政府引导基金占主体,但未来依然是以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的模式,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进来。 政府引导基金、地方国资平台、上市公司、券商,共同组成了江西首支省级科创基金的底色。 在投资策略上,《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科创基金将采取母子基金与直投相结合的运作方式。其中,母子基金的规划是“1+N”, “1”为科创基金、“N”为围绕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或区域牵头或参与组建的子基金。 具体的投资领域,则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业务领域,及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成果转化平台。 其主要任务是助力本土科技型企业成长,支持引进省外科技含量高的项目落地江西省,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激发原始创新活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其中,重点方向是围绕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紧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靶向引进一批前沿性、引领性技术成果,加速构筑江西省产业创新生态圈。 已和江西国资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的机构投资人对《科创板日报》表示,从去年开始,江西就在基金矩阵上开始发力,尤其是千亿现代产业引导基金群的落地,吸引了一些机构。这次科创基金对投早期的机构来说,是个挺友好的消息,从过往接触来看,政府相关部门对产业基金都很重视,也能给到很实在的支持。 目前科创基金还没有对外公开备案。 但在之前的招募公告中提到,科创基金下设子基金的返投要求仅为1倍,且子基金管理机构在管的其他基金新增投资(或以自有资金投资)江西省内企业或为江西省内引进落地的企业,也可以被认定为返投。 未来,整只科创基金的出资将分为三期,该三期实缴出资的比例,分别是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30%、30%和40%,根据基金管理人签发的缴付通知书分期缴付。
重大项目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开年以来,多地重大密集开工,各地也密集发布2024年重点项目清单,敲定具体投资领域和项目建设计划,传递出一季度拼经济的强烈信号。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时提出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 浙江2024年“千项万亿”重大项目在2月18日集中开工,333个项目集中开工投产投运,总投资9770亿元。而江西同一天也举行“十百千万”工程动员大会,2024年一季度开工重大项目共1139个,总投资达6805亿元。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1月份重点建设项目也与近日开工。此次开工项目33个,总投资约146亿元,涵盖产业、商文体旅、市政交通等多个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是重点发力方向。 财联社记者梳理发现,2024年,多地重大项目数量规模和力度同比增加。从项目投向领域来看,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项目仍是重头戏。 值得一提的是,多地还将投资发力点聚焦在未来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加速布局新质生产力。 2024年北京市集中推进100个重大科技创新及现代化产业项目、100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100个重大民生改善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2万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811亿元,对全市投资的支撑比例保持在三成以上。 具体到行业来看, 北京将促进新能源、新材料、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无人驾驶航空示范区建设,开辟量子、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新赛道。加快推进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强装备研发生产能力,在光电集成、芯粒技术等领域实现更大突破。 上海也发布了2024年重大工程计划安排,其中正式项目191项,全年完成投资2300亿元。 其中,科技产业类项目76项,占比项目总数约四成。 华为上海研发基地(青浦)、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等14项工程计划建成。中科院在沪“十四五”科教基础设施项目等4项工程计划新开工,中芯国际12英寸芯片项目、宁德时代未来能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等58项被列为在建项目。此外,特斯拉储能超级工厂等作为预备项目入选清单。 四川共列重点项目700个,年度预计投资7616.4亿元、较2023年增加545.8亿元。突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确定产业项目348个,包 括成都京东方第8.6代AMOLED生产线、绵阳涪城区显示驱动项目、攀枝花钛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等项目。 湖北省第一批《2024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已正式印发,涉及项目725个,计划总投资3.49万亿元,项目数量和总投资额较2023年均大幅提升。 湖北将聚焦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推动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5大优势产业突破性发展,支持算力与大数据、量子科技等新兴特色产业发展,“光芯屏端网”、汽车制造与服务、大健康三大产业达到万亿级规模。推动更多新兴产业串珠成链、聚势成群,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湖南此前也公布了2024年湖南十大技术攻关项目, 即楚天科技医用高端机器人、中车株机混合动力机车、湖南石化特种环氧树脂、湖南农科院耐盐碱水稻、湖南高创翔宇新型飞行器核心部件、株洲太空星际北斗多源融合时空增强、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IGCT功率器件、宇环数控高精度平面磨床、湖南林科院高品质油茶新品种和航空航天3D打印装备。
甘肃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发展目标:到2030年,全省新材料产业规模实力、集群效应、创新能力实现新发展,新材料产业产值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速20%左右,不断满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建设成为国内重要、西部领先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地。 到2035年,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影响力强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力争成为特色鲜明、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内一流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高地,新材料产业成为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新能源材料重点发展方向: 高性能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材料,长寿命高性能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材料,硅单晶太阳能电池材料、硅单晶钙钛矿复合叠层电池材料,储氢材料,高温玻璃基板、超薄光伏玻璃盖板(背板),面向航天等领域质量轻、效率高发电要求的铜铟镓硒薄膜电池材料,碲化镉薄膜等太阳能电池材料,高容量长寿命三元正极材料、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硅基合金负极材料、电池级高档电解铜箔等新型锂离子电池材料,高安全隔膜材料、电解液及固体电解质材料,钠离子电池材料,铅碳电池材料,低成本高品质氢燃料电池材料、高性能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材料,车载金属支撑燃料电池材料,质子交换膜等。 原文如下: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甘肃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政发〔2023〕7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 新材料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基石与先导,新材料产业是工业产品质量升级换代的保证、产业技术创新的前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打造全国重要的新材料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的殷切嘱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产业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省围绕培育打造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产业发展步伐持续加快,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优质企业快速成长,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关键技术逐步突破,一批产业集群初步构建,新材料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集聚初步显现。2022年,全省新材料产业产值达770亿元,产业规模居西北地区第2位,约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8%。在有色金属新材料、石化化工新材料、钢铁新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半导体新材料、凹凸棒石新材料等领域涌现出一批国内领军企业,依托金川集团、白银有色集团加快构建镍铜钴压延精深加工产业链、镍铜钴粉体产业链、贵金属及稀有金属产业链、镍铜钴金属盐化工产业链,依托酒钢集团积极推进钢铝新材料补短板,逐步形成了千亿级有色金属产业集群,金昌市被确定为全国有色金属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地区,金昌镍铜钴新材料产业集群入选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集聚效应已初步显现。 矿产资源禀赋优异,矿产勘探取得突破。我省矿产资源种类丰富、有色和贵金属资源优势明显,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90种(含亚矿种),其中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134种。镍、钴、铂、钯、锇、铱、铑、钌、硒、铸型用粘土、凹凸棒石粘土、建筑用闪长岩等12种矿产储量居全国第一位,铬、锌、钨、金、碲、萤石、重晶石等53种矿产储量居全国前五位。“十四五”期间,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工作稳步推进,新发现矿产地13处,大中型矿山比例已超过40%,铜、锑、钒等矿产资源储量稳步增长,稀有、稀散金属矿产勘查取得一定突破,初步建立绿色矿山地方标准体系,48个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稀土新材料发展居全国前列,石墨、凹凸棒石等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后发优势逐年显现,省内重大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全省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逐步提升,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对我省有色金属新材料、石化化工新材料、钢铁新材料等产业发展起到有力支撑作用。 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创新体系持续完善。在新材料领域拥有中国科学院“一院三所”、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一批科研院所和高校,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建立了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76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个行业技术中心、9个技术创新产业联盟、5个制造业创新中心。在镍钴铜新材料、石化化工新材料、钢铁新材料和集成电路制造材料领域组建了4个企业创新联合体,羰基合成与选择氧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金川集团镍钴共伴生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和高性能电池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重点研发平台为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省新材料领域累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23项,近5年获批23项省级重大专项。稀有金属分离提取、高温合金母合金制备、高性能润滑材料、湿法凹凸棒石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功并实现了产业化应用。 产业政策不断完善,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深入实施“强工业”行动,聚焦加快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对发挥我省资源基础和技术优势、培育形成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意义,先后制定了《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甘肃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甘肃省新材料产业链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省属企业新材料产业发展壮大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从产业链条完善、产业集群发展、创新能力提升、龙头企业培育、融资税费支持、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为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保障。同时,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创新创业,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新材料产业环境不断优化。 (二)发展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阶段,是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的国际国内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 从国际形势看,面对经济全球化逆流和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各种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明显增多,贸易摩擦和新材料技术壁垒不断升级,关键核心技术和新材料已经成为大国、强国竞争的焦点。新材料产业作为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其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科技实力的重要标志,世界各国纷纷强化新材料战略布局,将新材料作为未来科技研发的优先事项,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大背景下,新技术、新产业不断催生对新材料的巨大需求,全球新材料产业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在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新材料产业发展不断加快、产业规模快速扩大。据统计,2022年,我国新材料产业总产值约6.8万亿元,近5年的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但在先进高端材料研发和生产方面还存在创新能力不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不够完备等问题。当前是国家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也是我国由新材料大国迈向新材料强国的重要阶段。依托国内大循环,进一步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和高技术船舶、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的发展为新材料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对新材料质量性能、保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全省形势看,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共建“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碳”等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在我省叠加实施,区位纵深明显、风光油气储能潜力巨大、重要矿产资源品类数量丰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等优势愈发凸显,各类要素配套齐备,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正处于蓄势发力、爬坡过坎、追赶进位的关键阶段。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深入实施强工业行动,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着力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和百亿级产业园区,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国家级新区和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创新平台建设正当其时,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有利于促进新材料与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融合创新、协同发展,带动技术提升和产品升级,增强产业活力和产品竞争力,实现工业提质增效取得新突破。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抢抓新材料产业发展机遇,紧扣维护国家战略安全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目标,切实发挥后发优势,锻长板、补短板、固底板、强弱项,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条,推进特色鲜明、拥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新材料产业集群化发展,推动新材料与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全省新材料产业提效倍增、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盯国家所需、甘肃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以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保障材料安全为主线,以提高新材料创新能力、自主保障能力、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三大领域,大力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盘活存量、引入增量、提高质量、增强能量、做大总量,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实现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加快打造全国特色鲜明、西部领先、拥有核心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面向西部地区乃至全国新材料、新能源及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各类创新技术与新材料产业深入融合,形成产学研用深入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市场引领,集群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围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断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营造“资源成材到器”的良好发展环境。遵循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律,坚持因地制宜,依托产业基础好的“链主”企业,立足资源基础优势,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化发展。 数字赋能,绿色发展。坚持以工业互联网赋能实体经济,促进新材料在更多场景领域实现应用,抢抓“东数西算”重大机遇,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为目标,紧密结合“双碳”战略目标,重点研发和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促进新材料全生命周期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构建高效、清洁、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开放合作,协同发展。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吸引各类资源向我省集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新材料领域的国际合作,推进优势产品参与国际竞争。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优势新材料产业创新资源落户我省,形成新材料企业培育、园区合作和载体共建的协同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省新材料产业规模实力、集群效应、创新能力实现新发展,新材料产业产值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速20%左右,不断满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建设成为国内重要、西部领先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地。 ——标志性重点产业显著增强。聚焦有色金属新材料、石化化工新材料、钢铁新材料等标志性产业,逐步壮大新材料产业规模,在全省工业经济总量占比稳步提升。研发一批特色产品,储备一批关键技术,应用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产业成链聚群实现突破。新材料产业基础设施更加完备,要素配置保障充分齐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区入园,逐步形成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品牌价值领先、国内影响力强的新材料特色产业集群。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和石化化工新材料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新能源材料1个四百亿级产业集群,钢铁新材料1个三百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新材料1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稀土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和同位素新材料4个五十亿级产业集群。 ——产业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新材料创新体系初步建成。引进10个以上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组建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有效打通新材料理论基础研究与新产品产业化实施路径。 ——公共服务平台不断优化。创建10个以上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测试评价服务平台和新材料检测认证中心,引育10个左右市场化材料研发设计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示范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建成一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到2035年,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影响力强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力争成为特色鲜明、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内一流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高地,新材料产业成为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四)空间布局。 依托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以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为重要载体,引导新材料产业聚集发展,构建“一核一带多点”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格局。 “一核”引领,即以兰州为核心,联动兰州新区和白银,打造全省新材料产业研发创新核。充分利用兰州新材料产业科研资源、人才优势和产业基础,依托兰州新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金川科技园等产业园区,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实现对全省新材料产业的创新引领和研发赋能。重点发展以石化化工新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稀土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半导体新材料、同位素新材料等为主要方向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引领全省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 “一带”联动,即以河西走廊为新材料产业联动发展带,依托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泽工业园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峪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门经济开发区、瓜州工业集中区等园区,金川集团、酒钢集团等“链主”企业,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错位支撑、协同联动的发展体系,重点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钢铁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半导体新材料、同位素新材料等,实现新材料产业链条化、集群化、规模化发展。 “多点”发力,即以庆阳、天水、武威、陇南、定西、平凉等市州为节点,以“链主”企业和重点优势企业为依托,打造一批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新材料发展基地,形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作为“一核”“一带”的重要支撑,促进全省各区域新材料产业共创、共建、共享、共赢。有色金属新材料基地以金昌、白银、嘉峪关、平凉、陇南为重点,依托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峪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川集团、白银有色集团和酒钢集团为载体,大力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和稀土新材料。石化化工新材料基地以兰州、庆阳、酒泉为重点,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充分发挥兰州石化、庆阳石化、玉门石化等龙头企业优势,依托兰州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西固化工园区、庆阳西峰工业园区等,蓄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橡胶新材料。钢铁新材料基地以嘉峪关、兰州两地钢铁骨干企业为载体,辐射带动周边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聚力发展高端钢铁新材料及其衍生产品。新能源材料基地以酒泉、嘉峪关、金昌、兰州、庆阳、定西为重点,充分发挥新能源基础优势,依托属地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全力贯通上下游产业链,努力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半导体新材料基地以天水、金昌、酒泉、武威为重点,依托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威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金川集团、白银有色集团为载体,打造电子新材料原料供给基地。凹凸棒石新材料基地以张掖、白银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智库优势,全力打造全省凹凸棒石新材料全产业链增长极。同位素新材料基地以张掖、武威、兰州为重点,充分发挥我省在核产业和同位素领域特殊优势,依托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中核集团、西北永新等为载体,打造全国硼同位素和钍基核材料的先导基地。润滑与密封材料基地以兰州为重点,依托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为载体,打造世界润滑与密封材料研发、测试一体化基地。 三、重点领域 坚持传统优势资源和创新前沿发展并举,突出现有基础和谋划长远相结合,立足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定位,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三个重点领域,聚焦有色金属新材料、石化化工新材料、钢铁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最具优势的先进基础材料产业领域,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聚焦新能源材料、半导体新材料、稀土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同位素新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领域,深入结合国际国内新材料前沿方向和甘肃资源禀赋,强力推动基础研究,打通成果转化通道,实现突破性发展;聚焦高性能气凝胶隔热材料、增材制造材料、超导材料、智能仿生材料、液态金属、高熵合金、量子信息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细分领域,超前谋划布局,探索发展路径,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形成甘肃省“4+5+N”新材料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先进基础材料。 1.有色金属新材料。以金昌、嘉峪关、白银、兰州等地为重点,平凉、陇南、甘南等地为支撑,依托金川集团、酒钢集团、白银有色集团等“链主”企业,加快高端高温合金及板材、超微细电磁线扩能、贵金属粉末及化合物生产线、高纯金属新材料产业化、绿色高端铝合金生产线、铝合金板带精深加工产品优化升级等重点项目推进速度。重点研发镍基、铜基、铝基、钛基、锌基、贵金属、羰基等类型有色金属新材料,实现高端电镀镍盐、超微细电磁线等规模国内最大,促进有色金属新材料产品多元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推进有色金属新材料产品延链补链,全面构建镍铜钴压延精深加工产业链、镍铜钴粉体产业链、贵金属及稀有金属产业链和轻金属产业链等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链,打造千亿级有色金属产业集群。 2.石化化工新材料。以兰州、庆阳为重点,金昌、酒泉、天水为支撑,依托兰州石化、庆阳石化等“链主”企业,加快120万吨乙烯改造、多功能丁腈橡胶装置、重油催化裂解一体化、光气化工循环产业链、电子级超纯氟化锂、聚丙烯酸酯橡胶、高端环氧树脂纯化等重点项目推进速度,积极引入省外龙头企业在甘落地建设氟化工、电子化学材料、精细化工等延链补链项目。以工程塑料、特种橡胶、特种涂料等专用化学品、氟化工新材料、电子级化工材料、特种润滑新材料、高分子材料助剂等为主要方向,重点研发高附加值、高性能低成本、应用范围广阔的石化化工新材料,聚力向下游延伸产品结构,打造高性能工程塑料产业链、高性能特种橡胶产业链、电子化学品材料产业链等,推进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形成龙头企业引领的千亿级石化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 3.钢铁新材料。以嘉峪关、兰州为重点,依托酒钢集团等“链主”企业,加快不锈钢光亮退火生产线、热轧酸洗板镀锌铝镁联合机组、光伏发电支架生产制造、短流程冶炼高品质合金钢等重点项目推进速度。 重点发展新一代功能复合化建筑用钢、高品质不锈钢及耐蚀合金、氢能用钢等品种,不断拓展应用范围,实现锌铝镁镀层板带及精品不锈钢产品规模西部最大,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集群,打造优特钢研发生产加工基地。 逐步推动从传统模式向互联网融合模式发展转变,提升“定制式”设计、加工和供应能力。贯通“黑色冶金—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形成重点企业引领的三百亿级钢铁新材料产业集群。 4.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以酒泉、张掖为重点,兰州、白银、天水、陇南为支撑,依托省内特色优势企业,加快凹凸棒石高值化利用、光伏玻璃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特种硅材料生产加工、石墨化材料生产、全流程一体化负极材料生产、钙基新材料产业园等重点项目推进速度。发挥凹凸棒石、石英砂和石墨等资源优势,加快多类型产品向产业链下游延伸,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培育凹凸棒石纳米化应用产业链、高端特种玻璃产业链等,实现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产品高品质应用,形成五十亿级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 (二)重点培育关键战略材料。 1.新能源材料。以河西地区、兰州、兰州新区为重点,天水、白银、定西为支撑,围绕省内丰富的风光资源,依托我省丰富的镍、锂等矿产资源优势,通过金川集团等“链主”企业,加快动力电池用硫酸镍、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锂电微孔膜、电池级高档电解铜箔等重点项目推进速度,实现正极材料产品规模西部最大、电池级铜箔产品规模亚洲最大,构建电池材料产业链,健全动力电池从生产到回收的绿色循环体系,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打造西部地区新能源材料发展高地,形成四百亿级新能源材料产业集群。 2.半导体新材料。以酒泉、金昌、天水、武威为重点,依托白银有色集团、金川集团等重点企业,加快单晶切片、半导体封装新材料、新型热电转换等重点项目推进速度。加快光电转换材料、机电转换半导体材料、功率半导体材料、半导体传感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热电材料品种类型多样化和产品高值化,培育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碲化铋热电转换等产业链,实现硒、碲、碲化铋产销量达到国内第二,打造西部新型半导体材料领先研发国家级平台和高端产品生产基地,形成百亿级半导体新材料产业集群。 3.稀土新材料。以白银、兰州为中心,依托甘肃稀土、白银有色集团等重点企业,加快新型高容量低成本稀土贮氢电极材料研发、高纯稀土金属特种合金生产线等项目推进速度,在稀土功能材料研发等方面实现突破,加强成果应用,构建稀土功能材料产业链,打造五十亿级稀土新材料产业集群。 4.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以兰州、白银、酒泉、平凉为中心,依托优势重点企业,加快原丝纺丝生产线、大丝束碳化线、碳纤维生产线、炭纤维工业再制造循环示范园、炭纤维循环应用产业示范园、规模化制备改性石墨烯复合材料、碳纤维增韧碳化硅高性能陶瓷基复合材料生产等项目推进速度。在稳定高强型碳纤维原丝生产能力基础上,推动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国产化替代,加快发展高强高模纤维、耐强耐腐蚀纤维、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等产品,提高碳纤维原丝低成本工程化运营水平,逐步建立从碳纤维原丝到成品及电缆芯、轻量化车体等应用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打造五十亿级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 5.同位素新材料。以兰州、张掖、武威为中心,金昌、嘉峪关、白银、酒泉为支撑,依托中核集团、兰石集团等重点企业,加快张掖100吨稳定硼同位素、兰州医用同位素药物研发、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高温气冷堆用核级石墨国产化、武威钍基熔盐堆、兰州大学硼中子俘获肿瘤治疗装置研究开发等项目推进速度,加强硼同位素产品、核能装备服役要求材料、核电涂层的研发和生产,提前布局硼同位素产业,实现全系列核电涂料的国产化生产,充分发挥我省在核产业、同位素领域的特殊优势,形成五十亿级同位素新材料产业集群。 (三)积极布局前沿新材料。 主动把握新材料技术与信息技术、纳米技术、智能技术等融合发展趋势,重视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面向国家战略和新兴科创产业重点,关注国家发布的前沿新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找准赛道提前布局一批前沿新材料。围绕兰州、金昌、白银、嘉峪关、酒泉、天水、庆阳等地区,依托省内优势企业创新联合体和高校科研院所,加快前沿新材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突破。聚焦高性能气凝胶隔热材料、增材制造材料、超导材料、智能仿生材料、液态金属、高熵合金、量子信息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细分领域,开展新材料前沿与交叉技术研究,通过研发一批、储备一批、应用一批,实现聚力突破,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四、重大工程 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全力组织实施创新基础能力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优质企业引育、重大项目建设、传统产业“三化”改造、产业成链聚群打造、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外开放交流合作等九大工程,瞄准产业链终端、价值链高端,全面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在质的有效提升上实现突破,在推进量的合理增长上取得成效。 (一)创新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增量器作用,依托我省新材料领域创新平台、中心、联盟和企业的创新引领,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军民深度融合、产学研用协同促进的新材料产业创新体系,适时高标准筹建甘肃省新材料创新研究院。加强对新材料方向的人才教育教学和职业培训,强化新材料产业发展的人才队伍梯次建设。通过构建以兰州为核心的全省新材料产业研发创新核,全面提升全省新材料创新基础能力,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 聚焦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三大方向核心技术瓶颈,紧密结合国家安全建设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采取企业需求驱动、政府主动布局和科研机构支撑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新材料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加大源头性技术储备,推动技术提升与产业升级。支持省内企业创新联合体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集聚全省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提升新材料自主供给和保障能力。 (三)重点优质企业引育工程。 聚焦省内新材料重点优势领域,突出产业链安全和供应链稳定,围绕金川集团、酒钢集团、白银有色集团、兰石集团、兰州石化、庆阳石化等新材料领域“链主”企业,吸引聚集相关领域上下游配套企业,新培育一批领军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市场主体。依托兰石重工、金川集团镍盐公司等新材料领域相关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不断壮大我省专精特新企业集群。以国内外新材料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为目标群体,引入一批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做大我省新材料领域企业规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挂牌上市,实现新材料企业梯次培育和壮大。 (四)重大项目建设工程。 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全省新材料产业发展需要,聚焦“4+5+N”新材料产业体系建设方向,组织实施一批新材料延链、补链、固链、强链、建链项目,护航标志性产业链安全。按照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前期推进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要求,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强化重大项目招引,重点推动一批技术水平高、下游产业需求迫切的新材料重大项目,建立动态优化的新材料产业项目库。 (五)传统产业“三化”改造工程。 聚焦先进基础材料领域有色金属、石化化工、钢铁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快传统原材料向绿色化、高端化、精细化新材料转型发展,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高,推动新材料生产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围绕“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支持新材料“链主”企业优化用能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培育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 (六)产业成链聚群打造工程。 持续落实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要求,在巩固重点新材料产业存量、拓展优势新材料产业增量、延伸新材料产业链、提高新材料产品附加值上下功夫,持续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补齐短板、锻造长板,推动新材料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构建“链主企业+配套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圈,推动新材料产业从上游资源端向中游下游延伸,打通“资源成材到器”的产业上下游,降低产品成本,健全产业链条。积极融入国内国际新材料产业链,扩大我省新材料产业生态影响范围。 (七)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工程。 围绕“一核一带多点”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各市州产业园区的集聚作用和项目承载作用,结合实际确定园区新材料产业1—2个主导发展方向,按照“一园区一平台一链主企业一主导新材料发展方向”的发展模式和“以园区带项目、以项目带产业”的发展思路,明确差异化发展定位,实现产业园区间错位联动发展,培育打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产业园区。 (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三大方向,支持资源开发共享,促进行业领域协同创新,推进新材料测试评价服务等平台建设,鼓励在基础材料领域优先提升市场化专业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完备的公务服务平台体系,促进新材料产业资源链接、测试评价及创新发展等一体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九)对外开放交流合作工程。 紧抓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机遇,对标新材料领域先进企业、工业园区,强化跨区域协同合作,引导省内新材料企业加大与省外优势企业交流合作,学习借鉴新材料产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发展的先进经验,努力掌握新材料领域的新技术、新方向。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支持新材料企业开展全球化布局,开拓新材料原料基地和产品应用市场,提升国际市场运营能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全国性的论坛、会议和大型展会,提升企业知名度、扩大了品牌影响力。依托“兰洽会”等重大展会平台,设立新材料专业展区,充分展示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成果,引流国内外龙头企业来甘投资。引导省内企业通过各类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支持各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在甘落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和产业链链长高位推进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抓总,全面落实执行链长部门和省级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动重点领域发展、重大工程落地,统筹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创新管理、强化服务,优先保障全省新材料重大项目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碳排放等要素需求,集中优势资源推动新材料研发、工程化、产业化与应用。不断优化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协同创新体系、人才政策体系,持续推进各地区各部门间新材料产业“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协同发展。 (二)注重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省内重大引才工程,着力引进和培育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国内外顶尖人才、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陇原工匠、高技能人才。引导和鼓励企业设立新材料产业专家工作(研究)站,发掘拥有核心技术的创新团队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供创业优惠扶持。打造结构合理、技艺精湛、数字化应用、绿色低碳等复合型新材料产业科技人才、技术工人、骨干和专业化团队。 (三)打造智库咨询体系。 依托省内新材料领域的专家资源和优势企业的创新领军人才,建立甘肃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咨询智库机构,积极与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等国家级智库,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行业规划、产业政策、重大工程等提供咨询建议,加强对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信息引导。邀请新材料领域企业、专家参加我省举办的新材料产业发展高端论坛,邀请新材料领域国家重点科研机构和攻关单位为我省新材料企业发展提供指导,有效发挥智库咨询体系作用,为新材料企业开展产业政策、环保诊断、智能制造、产线装备、低碳及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加大财政金融投入。 充分利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相关领域子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数据信息发展资金等,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填补了国内空白、市场潜力巨大、有重大示范意义的新材料产品开发应用。落实新材料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我省新材料行业重点企业和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为新材料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推动新材料企业股改上市、发债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五)完善产业政策配套。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开放便利的投资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宽松有序的经营环境。针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对重点发展的新材料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优先列入省列重大项目等项目清单,在要素保障方面予以支持保障,按规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审查评价工作。鼓励各地在新能源配比上加大对新材料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河西地区新能源项目与新材料产业项目科学有效衔接,实现“低碳”“零碳”新材料生产,打造国内“绿色”新材料高质量发展标杆。对关键战略材料及前沿新材料,在产业定位、项目落地、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落实好各项惠企稳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打造产品共同创新、价值共同创造、利益共同分享的产业发展生态。 (六)加强规划实施评价。 加强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新材料产业统计,全面反映规划落实情况,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健全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评估机制,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动态跟踪,及时协调解决。加强新材料行业监测分析,发布新材料产业政策信息,引导、促进新材料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邀请并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的监督落实工作。 附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PDF 点击查看链接详情: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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