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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11日,陕西宝鸡凤翔雍城200MW/600MWh 储能电站 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湖南天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0000万元,约合单价1元/Wh;第二名为华洲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800万元,约合单价0.98元/Wh;第三名为湖南天联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000万元,约合单价1.2元/Wh;项目:凤翔雍城200MW/600MWh储能电站EPC总承包,工期均为180天。 根据招标公告,项目招标人为宝鸡几道智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200MW/600MWh,占地面积约80亩,设置2.5MW/7.5MWh集装箱式电池舱80个、PCS交直流转换一体舱80个,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 原文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11日,云南双柏县发布独立共享构网型全钒液流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人为金江能源(双柏)有限公司,本项目拟建设容量为200MW/800MWh构网型全钒液流储能电站一座,采用厂房式储能布置方式,厂房为两层,总面积约7.5万m,其中一层布置电解液罐,二层布置电堆及升压一体舱。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通过8回35kV储能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区35kV母线侧后,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查姆(大庄)220kV变电站(具体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此外还包括新建二次电气设备、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屋顶光伏以及厂站管理用房等构筑物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200523.00万元,本次招标规约189173.00万元,约合单价2.36元/Wh。招标范围包括双柏县独立共享构网型全钒液流储能电站项目(EPC),包含设计、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外送线路工程、对侧间隔工程及相应的调试、消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采购、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和人员培训、完成并网试验、并网启动验收、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及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工作、负责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新投申请及其他服务。 原文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8月11日,河北省两大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EPC、 储能系统 招标,总规模600MW/2.4GWh,均分为EPC、储能系统分标段招标,招标人均为河北交投旗下企业。 河北交投晟德承德县储能电站项目 ,招标人为河北交投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储能系统容量300MW/1200MWh,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EPC招标要求近三年投标人须具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需同时包含项目设计及施工全部工作内容;储能系统标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达到5G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合同业绩,每一份单项合同其储能系统容量均须不小于100MWh。 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 ,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规划建设300MW/1200MWh储能系统,采用297MW/1188MWh的高性能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和3MW/12MWh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配套新建一座220kV储能电站。本期新建储能电站规划建设2台165MVA主变,新建主变下35kV侧规划进出线13回,均为储能回路。 EPC标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须具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需同时包含项目设计及施工全部工作内容;297MW/1188MWh储能系统标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达到5G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合同业绩,每一份单项合同储能系统容量均须不小于100MWh;3MW/12MWh 全钒液流标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境内具有1项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6MWh的全钒液流储能系统设备合同业绩,且运行时间不低于1年。 原文如下: 河北交投晟德承德县300MW/1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交投晟德承德县300MW/1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承德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承县数政投资备字(2025)77号(变更)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交投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投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六沟镇。 2.1.2建设规模:河北交投晟德承德县300MW/1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储能系统容量300MW/1200MWh,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本项目储能电站及升压站主要建筑物包括综合楼、附属用房及地下联合泵房、配电楼。主要构筑物包括电池舱、PCS舱、危废品库、主变、进出线架构、GIS、接地变、避雷针、备用变等相关配电装置基础及事故油池、成套污水处理设施等水工构筑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北交投晟德承德县300MW/1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不含送出线路、对侧站改造部分),招标人已完成部分项目手续,已完成储能区及升压站的勘察、初步设计,已开展储能系统设备及主变的采购。招标人负责办理的项目手续见第四章合同附件18。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除招标人已开展、完成工作外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验、检测、试运、培训、取得所有相关手续及要件、手续跑办及沟通协调(含项目建设、并网手续、转商运等)、工程所有阶段的各类验收、资料移交、竣工结算、消缺、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达到合同约定内容及相关验收标准。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文件未提及,但按照惯例由承包人负责的内容,均包含在内。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附件4:合同的范围与内容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26 年 9 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书面通知为准,全容量并网时间2026年12月20日,转商运时间 2027 年 3 月 31日。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工期的权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满足)。 3.1.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需同时包含项目设计及施工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投标: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须同时满足:设计方具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设计业绩;施工方具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4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无需附,以现场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3.1.6其他要求:(1)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类专业)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近3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设计项目经理)业绩。(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河北交投晟德承德县300MW/1200MWh储能电站项目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交投晟德承德县300MW/1200MWh储能电站项目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河北交投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00MW/12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交投晟德承德县300MW/1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储能系统容量300MW/1200MWh,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储能系统容量为300MW/1200MWh,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磷酸铁锂电池、变流器(PCS)、变压器、直流汇流设备、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系统测量计量、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附属设备(包括预制舱及内部的配电、火灾报警、消防、自用电、照明、电缆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等的供货、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指导舱体安装以及负责舱体内所有设备、设施安装及单体调试、协助配合验收及成套设备质保期服务等。 具体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交货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项目现场。 2.4交货期:计划设备于2026年9月30日开始供货,11月25日前全部完成供货。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交货期的权利,具体交货时间和批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核心部件自产能力要求: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电芯、电池模块(电池PACK)、BMS、PCS、EMS五项产品中,投标人须至少有两项为自主研发并自行生产,对于自产的每项产品,均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文件。(3)外购部件要求:对于上述五项产品中非投标人自产的其余外购产品,投标人须取得该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承诺函。同时,外购产品也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文件。 3.1.2业绩要求: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达到50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合同业绩,且用于计算上述累计业绩的每一份单项合同,其储能系统容量均须不小于100MWh。任何容量小于100MWh的合同,不计入累计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无需附,以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公告第3.3修改为: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围数政备字〔2025〕1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 2.1.2建设规模: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规划建设300MW/1200MWh储能系统,本期一次建成。储能系统采用297MW/1188MWh的高性能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和3MW/12MWh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配套新建一座220kV储能电站。本期新建储能电站规划建设2台165MVA主变,新建主变下35kV侧规划进出线13回,均为储能回路。220kV侧规划出线2回,本期出线1回接入牌楼500kV变电站220kV侧,线路长度约为2.1km。考虑到周边新能源项目的发展规划情况,本期储能电站内220kV侧预留1回进出线间隔扩建位置。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人已先行完成部分项目前期手续,并已完成升压站及储能区的勘察与初步设计工作;同时,招标人已启动甲供材料的采购,并负责后续进站道路施工图设计及送出线路(含对侧站改扩建)的勘察、设计工作。关于招标人负责办理的其他项目手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合同附件14。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除招标人已经开展、完成、启动、负责的内容之外,本项目其余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除甲供材采购、运输外其他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含对侧站改扩建)施工;项目管理、试验、检测、调试、试运、培训、所有相关手续跑办及沟通协调(含并网手续办理、电网的涉网性能试验、转商运手续办理);工程所有阶段的各类验收、资料移交、竣工结算、消缺、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达到合同约定内容及相关验收标准。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文件未提及,但按照惯例由投标人负责的内容,均包含在内。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附件4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备注:本工程甲供材为297MW1188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3MW∕12MWh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及主变压器设备。 2.3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2.4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9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书面通知为准,2026年12月30日并网发电,2027年3月31日前转商运。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工期的权利。 2.5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须满足)。 3.1.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需同时包含项目设计及施工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投标: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须同时满足:设计方具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设计业绩;施工方具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3-2025)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电站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3.1.6其他要求:(1)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近3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设计项目经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297MW/1188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围数政备字〔2025〕1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规划建设300MW/1200MWh储能系统,本期一次建成。储能系统采用297MW/1188MWh的高性能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和3MW/12MWh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配套新建一座220kV储能电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297MW/1188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全部设备(不包含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的35kV电缆及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之间的35kV线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附属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火灾报警与消防灭火系统、环境控制系统(包括热管理系统(含温湿度控制)、通风系统)、直流汇流设备、储能系统测量计量装置以及舱内所有设备之间的通信线缆、电缆等连接线缆等)、变流升压系统(包括储能变流器(PCS)、变压器、箱变及相关配套设施,储能变流器(PCS)可安装于电池舱或变压器舱,投标人自选组柜方式)、能量管理系统(EMS)、配电系统、储能自供电系统、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以及设备之间连接所需的全部通信线缆、电缆等连接线缆,包括电池舱至PCS的通信线缆、电缆等连接线缆以及上述舱体/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等。 投标人负责全套设备的集成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运输保险、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技术培训、现场调试、协助配合验收及成套设备质保期服务等。具体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交货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期:计划设备于2026年9月30日开始供货,2026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供货。供货计划见供货要求。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交货期的权利,具体交货时间和批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核心部件自产能力要求: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电芯、电池模块(电池 PACK)、BMS、PCS、EMS五项产品里,投标人须至少有两项为自主研发并自行生产,对于自产的每项产品,均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文件。(3)外购部件要求:对于上述五项产品中非投标人自产的其余产品,投标人须取得该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承诺中标后按合同要求稳定供货。同时,外购产品也须提供完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4)投标人须对其本次投标所用全部五大核心部件(电芯、电池模块(电池 PACK)、BMS、PCS、EMS)的系统兼容性负责,并提交兼容性说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达到5G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合同业绩,且用于计算上述累计业绩的每一份单项合同,其储能系统容量均须不小于100MWh。任何容量小于100MWh的合同,不计入累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显示容量页、供货范围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其他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或买方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3-2025)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3MW/12MWh 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围数政备字〔2025〕1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规划建设300MW/1200MWh储能系统,本期一次建成。储能系统采用297MW/1188MWh的高性能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和3MW/12MWh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配套新建一座220kV储能电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围场德御电网侧独立储能综合示范项目3MW/12MWh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全部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附属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储能单元(户外预制舱式)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全钒液流电池(初次充装电解液,循环系统及热管理系统等实现充放电功能的全部主辅附件)、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直流汇流设备(如需)、监控舱/液流电池内的配套设施以及储能设备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含各电池预制舱之间连接线缆、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连接线缆),液流电池系统内的所有网线、通讯线、光纤、尾纤等均由投标人提供。能量管理系统(EMS)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应确保提供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相应的通讯接口及相应连接线缆,接受能量管理系统的调度管理。投标人负责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设备的安装指导(电解液初次充装的工具及充装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以及配合招标人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内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具体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交货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期:计划设备于2026年9月30日开始供货,2026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供货。供货计划见供货要求。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交货期的权利,具体交货时间和批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具备电堆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且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内容中须体现电堆能量效率值。 3.1.2业绩要求: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1项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6MWh的全钒液流储能系统设备合同业绩,且运行时间不低于1年(从并网时间或运行验收完成时间或调试验收完成时间计算)(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显示容量页、供货范围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其他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或买方证明文件、并网意见书(或运行验收报告或调试验收报告)等运行时间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3-2025)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北极星储能网讯:8月10日,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山西省运城市绛县100MW/140.4MWh混合储能项目计划招标公告。 据悉,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绛县,总投资10亿元,建设规模100MW/140.4MWh,规划打造融合超级电容、磷酸铁锂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的多技术路线储能电站。招标内容主要包含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座100MW/140.4MWh混合储能电站,包括超级电容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和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220kV升压站一座、综合控制楼、35kV配电室、电缆沟、厂区道路、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变压器、变流器、配电柜、GIS及出线架构等辅助生产系统。 原文如下:
8月11日,贵州华电2026年至2027年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批次评标结果公示。 根据公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入围,投标单价在0.3237~0.3426元/W之间。 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预估规模约1000MW,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自框架协议签订时间起1年有效)。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华电集团已完成框架招标的设备材料按照招标结果设计、采购)、建筑安装施工、并网手续办理、调试、试验、验收等一切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8月7日,山东烟台储能中心(西部)350MW/750MWh项目EPC招标,总投资约8.86亿元,合单价1.18元/Wh。 招标人蓝天东方(莱州)能源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是烟台市国资委旗下控股、东方电子参股企业。 该项目为烟台储能中心(西部)1GW/2GWh一期450MW/950MWh第二批工程,地址位于莱州市朱桥镇206国道东侧,紧邻首批100MW/200MWh 储能电站 地块,一期项目整体规划统一布局,项目占地约82.67亩。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满足相关条件。 原文如下: 烟台储能中心(西部)1GW/2GWh一期450MW/950MWh第二批350MW/750MWh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9428(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烟台储能中心(西部)1GW/2GWh一期450MW/950MWh第二批350MW/750MWh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蓝天东方(莱州)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莱州市2.2 建设规模:烟台储能中心(西部)1GW/2GWh一期450MW/950MWh第二批350MW/750MWh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莱州市朱桥镇206国道东侧,紧邻首批100MW/200MWh储能电站地块,一期项目整体规划统一布局,本次第二批项目占地约82.67亩,总投资约8.86亿元。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完成全流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保障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 (1)设计工期: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全套施工图、并网图纸。 (2)施工工期: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单体调试、分系统联调、站内预验收;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山东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验收、国网烟台供电公司涉网试验、并网检测、调度接入等手续及并网接入,按期实现全容量并网;2027年6月20日前完成试运行、竣工验收,转正式运行。计划开工日期:2026-09-10计划竣工日期:2027-06-202.4 质量要求:整体工程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山东省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储能、变电现行规范标准,通过工程质量监督、电力质监、电网并网全套验收,无重大、较大质量缺陷,全系统、全套设备在质保期内稳定连续运行。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电力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控制等。 (2)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行业型式试验要求,具备完整出厂检测报告、入网认证;所有设备落地验收、第三方抽检合格方可进场;若设备参数不满足电网涉网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工期延误损失。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通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验收并供电。2.5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供应、土建及安装施工、系统调试与并网、试运行、验收、交付、质保服务等工程总承包。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8-142.7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2.8 项目总投资:约8.86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和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为: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2.1项目经理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5)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2.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正式在岗职工,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3.3 财务要求:/3.4 业绩要求:/3.5 其他要求: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反信用有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不被接受。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由施工单位牵头。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8月7日,中国铁塔2026年阀控式密封 铅酸蓄电池 产品集采,共采购蓄电池2214.72MWh,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设置基准型号产品“2V普通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含电池架、绝缘垫、连接条、输出铜排等)”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6元/2V.Ah(不含税),非基准型号产品单价根据价格系数计算保留3位小数得出。 本项目采用份额招标,中标人数量为3至4家,若4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人份额分配比例按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为40%、30%、20%、10%;若3家供应商中标,则先后顺序依次为:50%、30%、20%。 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累计销售业绩金额不少于1亿元(含税),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中国铁塔2026年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6年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集中采购项目(工信部编号:TT32HW01260003、招标编号:GPDI-ZB-2026-0503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 本次集中招标框架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合同有效期为1年,履约期内如框架合同份额未执行完毕,则框架合同有效期到期后可顺延一年。 1.3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如下: 注:采购规模是招标人根据目前可预估的建设需求进行合理预估的结果,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采购量以最终订单为准。 1.4 本项目采用份额招标,中标人数量为3至4家,分配份额如下: 若4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人份额分配比例按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为:40%、30%、20%、10%; 若3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人份额分配比例按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为:50%、30%、20%。 1.5 交货地点:涉及全国,具体以订单约定为准。 1.6 最高限价及运输及保险费费率: (1)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基准型号产品“2V普通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含电池架、绝缘垫、连接条、输出铜排等)”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6元/2V.Ah(不含税),非基准型号产品单价根据价格系数计算保留3位小数得出,价格系数见下表: (2)运输及保险费费率 本期运保费费率无须投标人报价且设置为固定值,详细如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累计销售业绩金额不少于1亿元(含税)。 注:一、有效业绩计算方法及认定原则 1.提供业绩的时间范围限定为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业绩总金额=招标人业绩+运营商业绩+其他客户业绩,其中: (1)招标人业绩含总部电商集采业绩及招标人省(或地市)分公司采购业绩。 ①总部电商集采业绩以与招标人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②招标人省(或地市)分公司采购业绩以招标人省(或地市)分公司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2)运营商业绩根据合同金额进行计算(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签订合同);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签订金额的则根据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累计总金额计算,订单下单时间应晚于合同签订时间且符合第1条业绩时间要求。 (3)其他客户业绩,在满足每个合同提供至少合同总金额(若合同无签订金额的,以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总金额为准)30%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的条件下,以合同总金额/框架协议订单总金额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且符合第1条业绩时间要求。 3.其他认定原则 (1)不含以下项目: ①中标无效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项目; ②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诚实信用、供货及质量等采购领域的严重负面行为,被采购人列入同类产品全公司级黑名单、禁止1年以上参与同类产品采购、终止已分配但未执行剩余全部份额、受到采购人管理办法或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余最严重级别处罚的项目。不含日常投诉、扣减后评估分值、降低供应商评级、取消部分份额等一般负面行为处罚。 (2)仅认可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为有效业绩,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视为无效业绩; (3)销售产品仅为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合同认可合同总金额/框架协议下有效订单累计金额,对于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与其他产品的混合销售合同仅认可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对应金额作为合同总金额,针对所提供合同/订单/发票金额中包含非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且在合同/订单/发票中无法直接区分扣减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订单买方的说明函(须加盖合同买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买方项目使用部门的部门章),说明函中应包含该合同/订单最终有效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业绩金额,无法区分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对应金额且未提供说明函的不予认可; (4)本项目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二、证明材料要求 1.招标人业绩/运营商业绩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框架合同内无法体现签订金额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订单,以有效订单累计总金额计算,订单下单时间应晚于合同签订时间且符合“一、有效业绩计算方法及认定原则”第1条的业绩时间要求。 2.其他客户业绩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框架合同内无法体现签订金额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订单,以有效订单累计总金额计算,订单下单时间应晚于合同签订时间且符合“一、有效业绩计算方法及认定原则”第1条的业绩时间要求; (2)须同时提供合同/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合同/订单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要求:1)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2)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或框架协议下有效订单累计金额)的30%。3)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e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e、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描述清晰且与合同采购标的一致;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还应提供具体清单。 3.适用于招标人业绩/运营商业绩/其他客户业绩:如果所提供的合同/订单中无法明确辨别标的属于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标的名称非“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例如,标的名称仅体现铅酸蓄电池、高功率电池、胶体电池等,且无可说明电池为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其他辅助证明),须提供辅助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卖方产品技术文档、买方技术规范要求、含合同/订单同一型号产品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果框架内以非订单形式下达采购需求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买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买方项目使用部门的部门章)。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内容不齐全或不清晰等导致评委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可。 2.3产品规格: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要求的所有系列规格的产品。 注:须提供供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2.4产品原产地:投标产品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注:须提供产品原产地声明及工厂厂址所在地信息,格式见招标文件。 2.5产品认证证书:投标系列产品(2V、12V普通、12V前置)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认证机构(应为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认证机构名录内的有效认证机构)依据YD/T799-2024《通信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标准(适用2V、12V普通)、YD/T 2343-2020《通信用前置端子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标准(适用12V前置)进行的产品认证。 注:2V系列和12V系列普通电池及12V系列前置端子产品均须分别至少提供一份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依据应为YD/T799-2024《通信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标准(适用2V、12V普通)、YD/T 2343-2020《通信用前置端子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标准(适用12V前置)。 2.6投标产品抗震检测报告:投标同系列产品(2V和12V普通/12V前置)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资质)的检测,并具备检测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检测依据应为《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T 5096-2016)。 注:2V系列和12V系列(12V普通/12V前置)产品均须分别至少提供一份检测结论为合格的抗震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应为《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T 5096-2016),并应具有CMA标识。 2.7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2.11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铅酸蓄电池)“中国铁塔全国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铅酸蓄电池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在总部同类铅酸蓄电池品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 (13)因撤销投标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铅酸蓄电池品类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1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4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15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7日19时30分至2026年8月14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至本公告指定账户(不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在线缴纳,线下缴纳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luoyi24.gpdi.gd@chinaccs.cn)。 缴纳标书款帐号: 户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30009560020846】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9日,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综合能源事业部-储能-PACK电池包采购合同2608050102采购公告发布。采购范围为1P104S液冷电池包,采购数量为960套。 截止时间8月10日,交货期为2026年9月20日。
8月10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巧家县炉房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巧家县花山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巧家县白马厂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巧家县茂租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4个项目合计容量300MW。 详情如下: 巧家县炉房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内容为投资建设装机规模5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和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投资人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建成时限原则上开工后6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巧家县花山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内容为投资建设装机规模5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和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投资人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建成时限原则上开工后6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巧家县白马厂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内容为投资建设装机规模9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和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投资人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建成时限原则上开工后6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巧家县茂租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内容为投资建设装机规模11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和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投资人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建成时限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8月8日, 中国电建 大树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其中,湖北境如颐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一同位列第一候选人,详见下表: 该项目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凤庆聚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石板河村。该工程直流侧装机容量110.19456MWp,交流侧额定容量100.16MWac,容配比为1.10。项目拟建设39个光伏发电子方阵,用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同期建设的万峰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35kV侧。本工程储能容量为10MW/20MWh,建设在万峰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内。 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从计划开始工作、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9月1日,计划施工准备开始日期:2026年9月1日,计划首批光伏方阵并网发电日期:2027年4月30日,计划全部光伏方阵并网发电日期:2027年6月30日,计划完工验收日期:2027年7月31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7年8月31日。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中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占)、租用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如用地预审及环评水保变更、林业及草地手续、土地复垦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以及相关所有咨询及服务内容;设备(不含甲供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及发包人负责采购设备的监造、验货、卸货、二次转运、仓储、管理等;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安装及调试;水保、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评价、施工和监测,并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质量监督、可再生能源质监、并网协议、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协议、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和并网验收等满足属地电网公司要求的入网前所有手续,以及完成并通过并网发电后的涉网试验要求;土地复垦与验收;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工程保险(包含甲供设备);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通过电建新能源集团达标投产验收,按中国电建标准争创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优质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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