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入选!江苏海安独立储能项目建设主体遴选结果公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10日,江苏海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海安市角斜镇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本次共有5家单位递交遴选申报材料,分别为大唐(海安)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易储数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智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评审专家组综合评审打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确定为海安市角斜镇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推荐单位。

最终能否成为实际开发建设主体,取决于项目纳入省、市储能项目实施规划情况,最终开发建设主体以地块招拍挂中标结果为准。

原文如下:

根据《关于遴选海安市角斜镇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的公告》要求,海安市角斜镇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遴选评审工作已全面完成。2026年10月7日,在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现将本次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海安市角斜镇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选址位于角斜镇滨海北路以南、滨海西路以东、锦绣路以北,站址用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本次公开遴选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确定1家企业作为向上推荐单位。最终能否成为实际开发建设主体,取决于项目纳入省、市储能项目实施规划情况,最终开发建设主体以地块招拍挂中标结果为准。

二、参与遴选单位情况

本次共有5家单位递交遴选申报材料,分别为:大唐(海安)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易储数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智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评审专家组核查,全部参选单位遴选文件均实质性响应遴选公告要求,无废标单位。

三、遴选评审结果

经评审专家组综合评审打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确定为海安市角斜镇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推荐单位。

四、公示期限与异议受理

1.公示期: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如对本次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角斜镇人民政府提出,提供反映事项证明,相关书面异议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单位:海安市角斜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海安市角斜镇金港大道90号商务大厦

特此公示。

海安市角斜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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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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