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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河池市领航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河池市金城江区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拟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工业集中区建设一座规模为200MW/400MWh的储能电站,项目拟占地面积约 21000平方米,选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项目内暂定建设 220kV 升压站1座,本期安装1台 240MVA(220/35kV)升压主变,储能项目各储能单元经35kV 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 35kV 侧,主变升压至 220kV,通过1回 220kV 线路接入河池市电网。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000万元,折合单价1.2元/Wh。
11月10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公示2025-2027年度光伏组件合格供应商入围征集(二次公告)中标结果公布。 A类:N型TOPCon组件候选入围供应商: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类:N型BC组件候选入围供应商: 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华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1月7日,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250万千瓦光伏工程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为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招标人为甘肃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光伏治沙示范园区,总规模250万千瓦,划分为5个标段,每个标段50万千瓦,履约期限为2025年10月30日-2026年10月30日,具体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光伏工程场区土地征租地(招标人只负责长期租地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费用缴纳,投标人负责保障施工所需临建等租地)、场地平整、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不含综合控制楼、330KV升压站、储能工程)实施;光伏场区设备和材料采购(其中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箱变属甲供设备)、运输(含二次倒运)、转运、接车、卸车、仓储保管、项目管理、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0日,中国电建湖北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新能源湖北公安108MW/216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储能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 中广核新能源湖北公安108MW/216MWh储能项目业主为中广核新能源公安县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狮子口镇,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测、设计、设备(除招标人采购的其他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甲供材料除外)、土建施工、安装工程、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今年10月,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1060.5736万元中标中广核新能源湖北公安108MW/216MWh储能项目EPC,折合单价0.5121元/Wh。
11月7日,郑州航空港区豫州新能源有限公司35MW/100MWh熙泰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 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祥耀路以北、竹贤东街以西。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6.0亩,建设规模约为35MW/100MWh交流构网型新型储能电站一座。项目内容包括交流侧容量为35MW/100MWh的新型储能系统,配套建设一二次设备预制舱、升压变压器、电缆及土建工程等。同时配备可视化集控式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电池的全天候值守,保障电池的正常运行;配置高标准的BMS管理系统,确保运营周期内电池的安全性。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总承包(EPC)所有工作,全容量并网完成,达到交付运营条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投标的为负责施工的联合成员)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的单项合同储能规模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单项合同储能规模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业绩。 郑州航空港区豫州新能源有限公司35MW/100MWh熙泰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区豫州新能源有限公司35MW/100MWh熙泰储能电站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豫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豫州新能源有限公司35MW/100MWh熙泰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307 2.3项目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祥耀路以北、竹贤东街以西。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6.0亩,建设规模约为35MW/100MWh交流构网型新型储能电站一座。项目内容包括交流侧容量为35MW/100MWh的新型储能系统,配套建设一二次设备预制舱、升压变压器、电缆及土建工程等。同时配备可视化集控式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电池的全天候值守,保障电池的正常运行;配置高标准的BMS管理系统,确保运营周期内电池的安全性。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区豫州新能源有限公司35MW/100MWh 熙泰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设施、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总图布置设施等的手续办理、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并网试验等项目正式投产运营涉及的所有工作等。具体包括: (1)勘察设计: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评审费、概算编制、取得系统接入方案、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效果图设计及出图、专题报告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文件评审费)、竣工图编制等。 (2)材料设备采购:储能电站全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包括满足本项目储能电站完整功能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催交、监造、验收、功能试验、运输、卸车、保管、二次搬运、成品保护、设备临时租赁堆场费用、检测,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 。 (3)工程施工:储能场站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总图布置设施、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各类施工手续办理及施工协调工作、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相关试验及鉴定测试、消防系统、系统接入及调试、生产调度通信系统、试运行、专项验收、消缺、竣工验收、标识标牌挂牌等。 (4)并网及验收:并网方案设计及专项编制、报送及手续办理,开展并网验收(含质检验收、电网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等)、消缺、性能试验、试运行、接入指定系统、竣工验收等,以及设备资料收集、人员培训等工作。 (5)其他:负责各项许可文件和合规性手续办理、负责关系协调;工程资料及技术资料整理移交,培训生产准备等项目正式投产运营涉及的所有工作等。同时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保修服务。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凡是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内容均属于投标人承包范围。 2.6 质量: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及发包人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物资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且并网成功。 2.7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总承包(EPC)所有工作,全容量并网完成,达到交付运营条件。 2.8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 3.2 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电力设施许可证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标准;如投标人资质证书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0年第36号)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的,则须具备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委派)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书面承诺)。 (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3)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联合体成员委派)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投标的为负责施工的联合成员)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的单项合同储能规模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单项合同储能规模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业绩。 注:(1)以上资格项业绩应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并网备案证明)。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业绩,若合同不能体现分工的,须提供该业绩有明确分工的联合体协议书。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承包内容、装机容量、合同盖章页,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要求的评审信息(如装机容量等特征)的,须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文件、技术协议或核准相关材料等)作为佐证。 (2)投标文件需同时提供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相应合同不低于500万元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或者: 中标公示公告网页截图:仅限于提供《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或电力(或能源)企业相关网站。 3.5 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联合体内部成员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专业的资质条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6日,安徽交投发布部分高速公路配套新能源EPC项目储能租赁服务招标,拟租赁安徽省区域内共享储能电站45MW/90MWh容量储能资源,租赁期为1年,最高投标限价960.3万元。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情如下: 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配套新能源EPC项目储能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配套新能源EPC项目储能租赁服务 1.2招标人:安徽交控资源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出资比例:100%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GN2025-11-8203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拟租赁安徽省区域内共享储能电站45MW/90MWh容量储能。 2.4租赁期限:1年 2.5服务地点:安徽省境内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招标人服务要求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960.3万元 2.8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应为安徽省境内共享储能项目(1个及以上共享储能电站,单个储能电站装机容量不低于50MW/100MWh)的法人。 3.1.3拟投标的共享储能电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正式并网投运,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的共享储能电站并网调度协议、项目备案表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的并网意见书。 3.1.4投标人财务要求:/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11月7日,涡阳驭风发电有限公司发布涡阳县电网侧储能项目EPC招标公告(评定分离)。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境内,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涡阳县真源变电站、涡北变电站、城南变电站、华都变电站、陈大变电站、四清变电站建设电网侧储能电站,总规模为300兆瓦/600兆瓦时。项目将采用先进的锂电池储能技术,建设储能电池系统、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等核心设施,并配套建设相关的电气设备、土建工程以及监控系统。 合同估算价约65384.90万元,折合单价1.0897元/Wh。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小于等于3家。 据了解,招标人涡阳驭风发电有限公司为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国资企业。 涡阳县电网侧储能项目EPC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涡阳县电网侧储能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涡阳县电网侧储能项目的备案表(2510-341621-04-01-386035) 1.4 招标人:涡阳驭风发电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涡阳驭风发电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涡阳县电网侧储能项目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5DFWGZ02353/JG2025-09-1815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5DFWGZ02353/JG2025-09-1815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涡阳县真源变电站、涡北变电站、城南变电站、华都变电站、陈大变电站、四清变电站建设电网侧储能电站,总规模为300兆瓦/600兆瓦时。项目将采用先进的锂电池储能技术,建设储能电池系统、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等核心设施,并配套建设相关的电气设备、土建工程以及监控系统。 2.7 合同估算价:约65384.90万元。 2.8 计划工期:6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取EPC模式,中标人须要完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专项深化设计、提供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等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二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时须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最近一次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一经发现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或电力系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时须将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上最近一次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一经发现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4)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小于等于3家;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3)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相应资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充电设施储能柜招标,招标范围包含充电桩、镇街充电桩合计270台充电桩,招采充电桩、储能柜设备总量约为292。 充电桩主要有:①直流充电桩:120KW,风冷一桩双枪,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等;②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群充):一拖六,含充电主机,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③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群充):一拖八,含充电主机,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④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群充):一拖十,含充电主机,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 原文如下: 莱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岚海商贸招采充电桩、储能柜设备供应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分为市区充电桩、镇街充电桩合计270台充电桩(换算桩数)。充电桩主要有:①直流充电桩:120KW,风冷一桩双枪,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等;②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群充):一拖六,含充电主机,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③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群充):一拖八,含充电主机,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④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群充):一拖十,含充电主机,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本次招采充电桩、储能柜设备总量约为292。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莱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岚海商贸招采充电桩、储能柜设备供应单位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莱州岚海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市区充电桩和镇街充电桩合计270台(换算桩数)。充电桩主要有:①直流充电桩:120KW,风冷一桩双枪,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等;②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群充):一拖六,含充电主机,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③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群充):一拖八,含充电主机,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④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群充):一拖十,含充电主机,集成通信、计量等模块。本次招采充电桩、储能柜设备总量约为292。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符合项目的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月7日,四川金竹纸业分布式储能项目招标计划公告发布,预计招标时间12月8日。项目招标人为泸州市国资企业泸州发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拟在四川省纳溪区 321 国道四川金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磷酸铁锂电芯的储能系统,为业主提供节能服务。占地面积 300㎡。装机规模 20MWh。日均储能放电量约:2 万度电。15 年储能放电量约:9900 万度电。 项目估算投资金额1900万元,折合单价0.95元/Wh。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5年11月6日,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顺元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发布公告,哈密巴里坤县顺元100MW/400MWh全钒液流和磷酸铁锂独立新型混合储能项目总投资由52838.72万元变更为39967.15万元,相当于单价从1.32元/Wh降到了0.999元/Wh。其他内容不变。 公开资料显示,招标人新疆顺元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股东新疆元百通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均成立于2024年9月,两家企业注册资本均为100万元。 2025年10月27日,新疆雄元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就两大100MW/400MWh的独立混合储能项目招标,两个项目总规模达200MW/800MWh,总投资达92445.72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两个招标项目均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服务等,不含储能设备采购。 变更公告原文如下: 哈密巴里坤县顺元100兆瓦/400兆瓦时全钒液流和磷酸铁锂独立新型混合储能项目变更公告(二)招标公告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顺元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哈密巴里坤县顺元100兆瓦/400兆瓦时全钒液流和磷酸铁锂独立新型混合储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密巴里坤县顺元100兆瓦/400兆瓦时全钒液流和磷酸铁锂独立新型混合储能项目 2.项目编号:ZYZB--1102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内容: 2.4 项目总投资:52838.72万元。 现变更为: 2.4 项目总投资:39967.15万元。 2.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哈密巴里坤县顺元100兆瓦/400兆瓦时全钒液流和磷酸铁锂独立新型混合储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密巴里坤县顺元100兆瓦/400兆瓦时全钒液流和磷酸铁锂独立新型混合储能项目 已由 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2409-650521-04-01-432529 ;招标人为 新疆顺元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发祥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密巴里坤县顺元100兆瓦/400兆瓦时全钒液流和磷酸铁锂独立新型混合储能项目 2.2 建设内容和规模:总装机容量100MW/400MWh,采用混合储能技术路线配置,配置30MW/120MWh全钒液流储能系统,70MW/28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建设于电网侧。主要承担电网调频、调峰等功能,系统采用构网型控制技术,全站配置多级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及配套附属设施。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北侧约90km处。 2.4 项目总投资:52838.72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2.6 招标范围:30MW/120MWh全钒液流和70MW/280MWh磷酸铁锂独立新型混合储能(4小时储能时长),主要为全钒液流储能系统和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及其辅助附属工程范围的全部建设内容。具备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试运行、服务(含竣工验收)、投产移交等全阶段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不含储能设备采购。 2.7 质量要求或质量控制目标: 设计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能按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计划工期:12个月。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总承包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1.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以上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须承诺一旦成交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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