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2233

  • 华能隆基永宁400MW光伏项目PC招标

    4月11日,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华能宁夏公司隆基永宁400MW光伏发电项目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显示,招标人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场区交流侧装机容量4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480.2473MWp;建设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光伏专用电缆,高低压电力电缆,电缆附件,光缆由招标人集中采购。 详情如下: 华能宁夏公司隆基永宁400MW光伏发电项目PC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4-3-13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宁夏公司隆基永宁400MW光伏发电项目PC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地块场址中心坐标为105°54'43.98", 38°19'48.16",距离永宁县城区约30km。 2.2 规 模: 光伏场区交流侧装机容量4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480.2473MWp;宁夏中赢正源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永宁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合资共建1座闽宁绿电220千伏升压站,由宁夏中赢正源发电有限公司牵头建设。闽宁绿电升压站终期以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规划建设的闽宁750千伏变电站,过渡期临时以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西夏220千伏变电站。 2.3 标段划分: 华能宁夏公司隆基永宁400MW光伏发电项目PC施工总承包 2.4 施工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 2.5 计划工期: 2026年5月25日开工建设,2026年11月30日建设完成,2026年11月30日前并网,2028年5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总工期1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华能宁夏公司隆基永宁4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及储能系统从设备材料供货到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堆存及堆场、二次倒运、管理相关所有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各种专项验收工作及前期和过程手续办理;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采购和施工工作。具体描述为(包括但不限于): 2.6.1手续办理 办理保护定值计算(含后期接入闽宁750千伏变电站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手续及验收;后期接入闽宁750千伏变电站的并网手续及验收,光伏区设备实测建模工作;光伏区接入升压站手续、并网手续及后期接入及并网闽宁750千伏变电站手续、光伏组件安装前、发电单元启动前、升压站受电前、主体结构施工前、商业运行前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各种专项验收工作、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投标人组织以上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手续办理要求:(1)各项手续需委托符合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的单位办理。(2)相关报告内容编制需满足地方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相关文件要求。(3)投标人应确保项目施工期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完成手续办理,由此产生的罚款,均由投标人承担。 2.6.2物资供货及保管 2.6.2.1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光伏专用电缆,高低压电力电缆,电缆附件,光缆由招标人集中采购。 投标人设备材料采购范围: 2.6.2.2光伏区(电气系统以接入35kV配电室的开关柜内电缆连接处为分界点):接地线及接地扁铁、围栏、电缆套管、电缆标识桩、消防器材、视频监控、辅助材料等。供货到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承包方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货、堆存及堆场、二次倒运、设备代保管等相关所有的责任和义务; 2.6.2.3光伏电站光伏区智慧运维系统、管理平台及建模、运维APP的采购和部署:无人机巡检系统、光伏智能诊断系统、智能气象分析、集电线路监测等,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巡检系统及配套充电接口、智能通讯管理箱(或称数据采集器)、箱式变电站智能部分、分布式环境监测与安全单元(含气象监测站、AI识别功能的摄像机)、集电线路监测等。其中光伏智能诊断系统包括光伏损失分解、光伏组件灰尘分析、光伏组件清洗计划、光伏组件阴影分析、光伏组件削峰损失分析、光伏组件雪覆盖损失分析、光伏无功补偿损失分析、光伏限电损失分析、光伏热损失分析、光伏停机分析、光伏逆变器效率、光伏直流侧健康度、光伏组串停机、光伏跟踪系统诊断等。 2.6.2.4合理规划设备及材料的堆存及堆场:按照材料类型用隔离墩做好分区界限,设置明显的标识及负责人员,避免乱放;设置照明、消防、监控设施,在四周架设隔离围栏,设专人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安全巡查、环境维护、定期盘点等管理措施。 2.6.2.5投标人负责该光伏项目自开工至移交生产期间的设备及物资代保管工作(可单独分项报价),投标人负责该光伏项目施工期间及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移交生产验收时间)。 2.6.3工程施工 2.6.3.1包括但不限于场内检修道路工程、土石方挖填工程、围栏及大门工程、支架基础、逆变器支架基础、通讯箱基础、箱变基础、气象站、辅控系统及智能化设备基础、生活及消防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所有设备基础;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及组串的喷码标识、逆变器安装、箱变安装、电缆敷设及连接、接地施工及全部电气设备试验调试;生活及消防水泵房和污水处理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光伏区视频监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和华能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所需的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光伏区智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光伏电站接入银川智慧运维中心及华能集团公司智慧运维中心;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等;满足光伏电站并网运行投运全部相关工作。集中式光伏电站光储一体化关键设备及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科技项目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工程。 2.6.3.2箱变低压侧至逆变器的电缆路径挖填、电缆标识及电缆预留量标示、电缆标桩采购、埋设、电缆井或电缆分接箱施工等;箱变高压侧至升压站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电缆附件、光缆等材料由招标人采购),所有高低压电缆接头制作,电缆和光缆防火封堵,光缆熔接;电缆试验及第三方检测、光缆试验、调试。 2.6.3.3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临建设施及各类配合工作,包括招标人及监理人员的宿舍及室内空调等配置、带沙盘及85寸电子显示屏的会议室、办公室及办公家具、档案室及档案柜、档案盒、临时库房及货架、卫生间及洗浴设施、厨房及灶具、餐厅及桌椅、生活垃圾处理等临建设施; 2.6.3.4负责施工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垃圾清运处理,保证施工期项目环保、水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等所有工程施工准备及施工工作,若不满足所发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施工期间现场保卫工作;箱变低压侧至逆变器的电缆路径挖填、电缆标识及电缆预留量标示、电缆标桩采购、埋设、电缆井或电缆分接箱施工等;箱变高压侧至升压站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电缆附件、光缆等材料由招标人采购),所有高低压电缆接头制作,电缆和光缆防火封堵,光缆熔接;电缆试验及第三方检测、光缆试验、调试。 2.6.3.5投标人负责光伏区施工期网络的5G+智慧场站设备部署工作,开展光伏区无线网络的部署工作,依托移动等建设5G+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 2.6.4专项验收 2.6.4.1生态恢复绿化工程:按照批复的复垦、环保、水保“三同时”施工方案,按环保、水保“三同时”要求进行施工,进行施工区域及临时用地的地貌恢复、复垦施工及绿化施工,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确保达到验收条件;负责绿化植被三年质保期内的维护、养护、补植等工作;负责防洪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环保类工作。 2.6.4.2投标人配合项目专项验收(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评价、职业卫生健康、消防、工程防雷、档案、竣工结算等)、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配合发包人办理调度及供用电手续。 2.6.5其他要求 2.6.5.1试验检测:按相关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试块、试件及设备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光伏区系统及储能系统的交接试验和涉网试验等工作,含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由招标方委托第三方)、各类乙供材的抽检检测报告(由招标方委托第三方)、储能的并网前试验、储能系统宽频振荡风险评估配合工作;负责委托第三方在储能系统并网前,对储能电池的抽检及抽检用物料费用(需要满足电网要求的报告),满足电站并网的所有要求,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6.5.2 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施工区及生活区的太阳能照明灯具及动力电源和配电设施和施工及生活水源及配套设施、出入施工场地的门闸及由专人24小时轮岗的警卫室,一定数量的临时交通及通往电站指示标志牌、地砖铺面及划线的办公区的停车场、办公区的绿化、双方公司LOGO及旗台、开工及并网等各类仪式所需物资及费用,宣传资料收集及宣传片制作,配合质检及各类检查配合等施工及生活临建设施及各类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等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担任过1项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合同项目经理等关键页内容),如业绩合同中不能证明项目经理身份,投标人可提供公司任命文件或竣工报告或甲方证明等能体现项目经理身份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②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其他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20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宁夏公司隆基永宁400MW光伏发电项目PC施工总承包"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

  • 600MW/1.2GWh!宁夏一批共享储能电站储能设备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4月9日,宁夏三个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储能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总规模合计600MW/1.2GWh。 宁夏创能科技有限公司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宁夏安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规模均为200MW/400MWh,需要考虑后续扩容至200MW/800MWh的预留接口及技术条件,均采用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 招标范围都包含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 项目均要求投标人三年内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5GWh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且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宁夏创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创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640521-60-01-34585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创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创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渠口农场,宁夏创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本期招标设备供应需要考虑后续扩容至200MW/800MWh的预留接口及技术条件。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宁夏创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储能系统设备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货等。产品数量、技术规格和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1)本次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池簇、PCS、EMS、干式变压器、直流汇流设备、集装箱及箱内配套设施(如温控、通风管道、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储能系统设备间电缆及通信线缆等设备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性能试验、配合交接试验、配合相关单位验收等。现场设备交接试验由招标人负责完成,投标人进行配合。 其中电池簇包含储能电池、电池插箱、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BMS)和电池架、高压箱、配套附件及直流电缆。储能电池采用全新磷酸铁锂电池。 此外,投标人应提供储能系统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各设备布置图、电气连接图、通讯系统图及其它供货范围内的图纸。 本次招标采用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 (2)本项目中储能系统35kV高压侧之间至并网点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提供并敷设、安装。 一次分界点:储能系统集装箱内设备之间、集装箱与集装箱之间的电缆及附件(含终端)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二次分界点:投标人供货的储能系统设备之间的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调试分界:投标人应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及地方电网公司要求,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消防验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工作,验收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2.3 交货地点:宁夏创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方式: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5 交货期:150天,开始交货时间为2026年5月4日,2026年9月30日完成全部设备交货。 注:开标一览表中的工期指的是交货期,即:首批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日,交货期内交货进度须连续均衡,并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批次及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6 合同签订方式: 本次招标设备(材料)为《宁夏创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设备内容,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主体招标并确定中标人。合同履约由 EPC 总承包单位作为采购方与中标设备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及支付合同价款,并完成相应设备(材料)的到货、储存、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注:投标人如未按照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将否决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电芯、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 CNAS 或 CGC 或 CQC 等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 3.2.2 投标人具有 CNAS 或 CGC 或 CQC 认证的报告并提供本次投标所使用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电池、模组必须具有国家认证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23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 3.2.3 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 5 GWh 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宁夏安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安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640521-60-01-95305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安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安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渠口农场,宁夏安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本期招标设备供应需要考虑后续扩容至200MW/800MWh的预留接口及技术条件。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宁夏安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储能系统设备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货等。产品数量、技术规格和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1)本次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池簇、PCS、EMS、干式变压器、直流汇流设备、集装箱及箱内配套设施(如温控、通风管道、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储能系统设备间电缆及通信线缆等设备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性能试验、配合交接试验、配合相关单位验收等。现场设备交接试验由招标人负责完成,投标人进行配合。 其中电池簇包含储能电池、电池插箱、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BMS)和电池架、高压箱、配套附件及直流电缆。储能电池采用全新磷酸铁锂电池。 此外,投标人应提供储能系统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各设备布置图、电气连接图、通讯系统图及其它供货范围内的图纸。 本次招标采用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 (2)本项目中储能系统35kV高压侧之间至并网点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提供并敷设、安装。 一次分界点:储能系统集装箱内设备之间、集装箱与集装箱之间的电缆及附件(含终端)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二次分界点:投标人供货的储能系统设备之间的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调试分界:投标人应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及地方电网公司要求,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消防验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工作,验收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2.3 交货地点:宁夏安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方式: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5 交货期:150天,开始交货时间为2026年5月4日,2026年9月30日完成全部设备交货。 注:开标一览表中的工期指的是交货期,即:首批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日,交货期内交货进度须连续均衡,并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批次及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6 合同签订方式: 本次招标设备(材料)为《宁夏安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设备内容,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主体招标并确定中标人。合同履约由 EPC 总承包单位作为采购方与中标设备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及支付合同价款,并完成相应设备(材料)的到货、储存、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注:投标人如未按照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将否决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电芯、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 CNAS 或 CGC 或 CQC 等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 3.2.2 投标人具有 CNAS 或 CGC 或 CQC 认证的报告并提供本次投标所使用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电池、模组必须具有国家认证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23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 3.2.3 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 5 GWh 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640521-60-01-84872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渠口农场,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本期招标设备供应需要考虑后续扩容至200MW/800MWh的预留接口及技术条件。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储能系统设备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货等。产品数量、技术规格和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1)本次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池簇、PCS、EMS、干式变压器、直流汇流设备、集装箱及箱内配套设施(如温控、通风管道、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储能系统设备间电缆及通信线缆等设备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性能试验、配合交接试验、配合相关单位验收等。现场设备交接试验由招标人负责完成,投标人进行配合。 其中电池簇包含储能电池、电池插箱、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BMS)和电池架、高压箱、配套附件及直流电缆。储能电池采用全新磷酸铁锂电池。 此外,投标人应提供储能系统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各设备布置图、电气连接图、通讯系统图及其它供货范围内的图纸。 本次招标采用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 (2)本项目中储能系统35kV高压侧之间至并网点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提供并敷设、安装。 一次分界点:储能系统集装箱内设备之间、集装箱与集装箱之间的电缆及附件(含终端)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二次分界点:投标人供货的储能系统设备之间的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调试分界:投标人应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及地方电网公司要求,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消防验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工作,验收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2.3 交货地点: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方式: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5 交货期:143天,开始交货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2026年9月30日完成全部设备交货。 注:开标一览表中的工期指的是交货期,即:首批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日,交货期内交货进度须连续均衡,并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批次及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6 合同签订方式: 本次招标设备(材料)为《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设备内容,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主体招标并确定中标人。合同履约由 EPC 总承包单位作为采购方与中标设备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及支付合同价款,并完成相应设备(材料)的到货、储存、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注:投标人如未按照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将否决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电芯、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 CNAS 或 CGC 或 CQC 等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 3.2.2 投标人具有 CNAS 或 CGC 或 CQC 认证的报告并提供本次投标所使用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电池、模组必须具有国家认证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23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 3.2.3 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 5 GWh 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一季度定标54.8GW 隆基正泰中环通威晶澳天合华耀协鑫一道保持领先

    2026年一季度,国内光伏组件招标定标市场迎来开门红,已完成定标的项目总规模突破 54.8GW ,为行业后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整体看,N型组件已成为新建光伏项目标配,采购模式以框架集采为主、单体项目为辅,央企依旧是市场需求的核心拉动力量。制造端,头部组件企业凭借综合实力占据主流份额。行业发展呈现出规范化、集中化、技术高端化的鲜明特征。 央企超95%领衔霸榜,市场主体分层清晰 从招标规模来看,中国电建以 31GW 的总招标容量位居首位,涵盖TOPCon、HJT、BC三大技术路线,是一季度体量最大的单一招标方;中国大唐紧随其后,总招标容量达 22.5GW ;中国华电以 8GW 的规模位列第三,中国中煤3GW、山西建投1.3GW的招标规模也位居行业前列,前五家招标方包揽了一季度超九成的招标容量,头部效应凸显。 央企,地方国企聚焦区域内项目补充需求。按企业性质划分,央企仍是一季度招标的核心力量,中国电建、中国大唐、中国华电、中国中煤、中国铁塔等央企合计招标容量占比超过 95% ,招标项目以大型风光基地、全国性框架集采为主,凭借全国性布局与大型新能源基地开发优势,成为招标市场的绝对主导,对组件的规模化交付能力要求极高。 地方国企方面,山西建投、甘肃腾格里、内蒙古能投等企业合计招标容量约 3.06GW ,主要参与省内中小型光伏项目、区域新能源基地的组件采购,项目规模相对灵活。显然,国内大型光伏项目的开发与投资仍由国资主体主导,资金实力、项目资源与行业资质成为核心门槛。 TOPCon稳居主流,按效率划分标段成新趋势 一季度已完成定标的框架集采项目,多数延续了按技术路线划分标段的主流模式。其中,TOPCon技术一季度定标容量达 44.5GW ,占总定标容量的 81.2% ,成为几乎所有央企集采的核心需求。BC技术定标容量为 5.3GW ,占比 9.7% ,主要应用于对组件外观、单位面积装机容量有要求的场景;HJT技术定标容量 5GW ,占比 9.1% ,三条技术路线形成“一主两辅”的稳定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华电、水发兴业的框架集采推出了更贴合市场需求的创新模式,不再以技术路线为划分标准,而是直接以 转换效率、组件功率 作为标段界定依据。其中中国华电将采购分为高效标段(效率≥23.8%,6GW)与常规标段(效率≥22.8%,2GW);水发兴业则按功率分为620W、710W、585W三个标段,覆盖不同功率需求场景。这种招标设计摒弃了技术路线限制,回归组件发电性能核心,鼓励各类技术公平竞争,既满足了下游电站的实际发电需求,也为行业技术多元化发展提供了空间,预计会成为后续大型集采的重要方向。 框架集采:头部企业包揽主要份额,多技术路线成“奇兵” 框架集采占一季度招标容量的绝大部分,中标入围名额高度向头部企业集中,行业马太效应持续强化,具备全技术布局、规模化交付、成熟品控体系的企业,成为央企集采的核心合作伙伴。 从框架招标入围次数来看,隆基绿能(隆基乐叶)与正泰新能以 8次 入围并列榜首,是一季度框架集采的最大赢家;TCL中环(环晟光伏)以 7次 入围位居第三,紧随其后的通威股份、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华耀光电、协鑫集成、一道新能均斩获 6次 入围,爱旭股份、高景太阳能、晶科能源也以 5次 入围跻身第一梯队。此外,弘元绿能、东方日升等18家企业在不同企业的框架集采中也有所斩获。 上述企业能够频繁入围核心标段,核心源于三大核心优势:一是技术布局全面,至少覆盖两大技术路线,通威、华耀、阿特斯等少数企业甚至可以做到同时覆盖TOPCon、BC、HJT全路线,适配不同技术标段,满足招标方多元化采购需求;二是产能规模充足,头部企业年产能均达到数十GW级别,能够保障GW级集采订单的按时交付,匹配大型新能源基地的建设节奏;三是成本与品控优势突出,报价处于市场合理区间,产品质量可靠,同时拥有完善的全国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全周期技术支持,这也是中小厂商无法比拟的。 具体项目招标:快速交付成核心竞争力 除了框架集采,根据索比光伏网不完全统计,一季度还有约1.4GW的具体项目招标完成定标,呈现出 小容量、定制化、快交付 的特点,对组件企业的快速响应能力、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分析招标公告可以看到,这些招标的技术要求更贴合项目现场实际环境,普遍要求N型双面双玻组件、指定功率或组件尺寸,部分沙漠、牧区项目还对抗风沙、耐候性等有特殊规定,且交付周期明显短于框架集采,要求企业快速排产、物流配送与现场技术支持。 从中标结果来看,隆基绿能(隆基乐叶)凭借甘肃腾格里800MW大型单体项目、白银山发5.66MW小型项目,以 805.66MW 的中标容量位居具体项目中标榜首;弘元绿能中标内蒙古华电达茂旗360MW项目,以360MW容量位列第二;TCL中环(环晟光伏)中标隆化中关镇交投160MW项目,华耀光电中标红泥井6MW、甘肃兴业阳东50MW项目,高景太阳能中标东莞新锋4.37MW分布式项目。这类单体项目虽规模不及框架集采,但更考验企业的柔性生产、快速履约与现场服务能力,是组件企业综合服务实力的重要体现。 超10GW储量待释放 二季度集中落地 一季度有部分重磅光伏组件招标项目已启动招标流程,但截至3月末尚未完成定标,因此未纳入本次统计范围,这批项目总容量超 10.2GW ,将成为后续国内市场的重要增量,对市场份额与价格走势形成关键影响。 其中,山西国际能源集团2026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容量199.63MW,已于1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目前历经五次延期公告,暂定4月10日截止;华能集团2026年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容量6GW,3月9日启动招标,目前已完成开标,进入评标阶段,中标结果尚未公布;,这个BC组件占比高达50%的集采于3月17日启动招标,近日同样已完成开标,进展迅速,索比光伏网将与您共同等待中标结果公布。

  • 200MW/400MWh!山西电建中标山西吕梁源网储能、智慧电网建设工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中国能建山西电建中标山西吕梁源网储能及智慧电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据悉,该项目位于山西吕梁市岚县,建设内容包括200MW/400MWh储能系统、220kV升压站及配套智慧电网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消纳绿电约1.5亿度,减排二氧化碳超10万吨,可显著提升区域电网调峰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助力地方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与“双碳”目标落地。

  • 100MW/200MWh!山东德州氢电共享储能项目EPC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9日,山东德州武城100MW/200MWh氢电共享储能项目EPC招标公告发布。 项目位于武城县G240西侧、国网220kV建德站以北,占地约23.5亩,总规模100MW/200MWh,其中磷酸铁锂电池储能99MW/198MWh,制氢及燃料电池储能1MW/2MWh。 招标范围包括储能电站、升压站的设计、设备采购、建安、调试、并网、各类协调及验收等。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并网验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招标。 招标文件如下: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EPC(二次)废标

    4月10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二次)废标,因本项目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故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3月16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企业为内蒙古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云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98800000元。 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全境居民集中区域。装机规模达到100MW(交流侧),全部为户用光伏,单户备案容量60-80kW,盖呼和浩特市约1430户居民。

  • 弘元绿能中标中国电建阳春文惠200MW光伏组件采购订单

    4月10日,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阳春文惠200MW光伏项目光伏电池组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企业。

  • 甘肃玉门油田500MW风电配套储能系统中标公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9日,甘肃玉门油田红柳泉新能源基地一期50万千瓦风电项目储能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济柴动力、智光储能、远景能源三家入围。 项目位于甘肃酒泉玉门市,采购16套5MW/20MWh磷酸铁锂(液冷、314Ah电芯)储能系统,总规模80MW/320MWh。最高投标限价16640万元(折合单价约0.52元/Wh),要求5月15日前供货。 公示结果显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昆仑制造全资子公司),投标报价16596.71万元,折合单价约0.5186元/Wh;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627.8万元,折合单价约0.5196元/Wh; 第三中标候选人: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320万元,折合单价约0.5100元/Wh。 中标公告如下:

  • 400MW/1600MWh 新疆阿克苏独立储能项目EPC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8日,风禾储能科技(柯坪)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东方旭能柯坪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独立式储能项目及二期工程EPC招标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两期项目同步建设,总规模达400MW/1600MWh,均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并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及生产生活设施。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招标范围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并网、验收及保修等全过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 1.25元/Wh!安徽宣城2026年度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安徽宣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宣城东新智慧能源2026年度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招标,项目装机总容量约16MWh,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其中一标段和二标段分别为8MWh、1000万元,相当于单价1.25元/Wh,本项目报价形式采用费率报价。 原文如下: 宣城东新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宣城东新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备案表2604-341893-04-01-933758; 1.4 招标人:宣城东新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宣城东新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XCS-GC-GK-2026015 ;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宣城东新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项目(一标段),一标段总装机容量8MWh;宣城东新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项目(二标段),二标段总装机容量8MWh;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XCS-GC-GK-2026015001;XCS-GC-GK-2026015002; 2.5 建设地点:宣城市; 2.6 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为:1000万元;二标段约为:1000万元),本项目报价形式采用费率报价; 2.7 计划工期:2个标段均暂定约240个日历天(总工期内确定投资的项目均属于合同内的项目,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并网完成),单个备案项目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内容,具体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系统内投标函填写240个日历天;投标函附表内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请各投标人自行填写,总工期不超过240个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拟在宣城市范围内建设储能电站,项目均由中标方自行开发。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项目开发、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电缆铺设一、二次设备建设、道路及绿化破坏移栽修复等、防火墙、围栏等配套消防设施、不同变压器之间根据实际消纳需要进行配置相关连接设备、建设两套监控设备、竣工验收、试运行、2年运维等全过程工作。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等,直至满足建设单位要求并交付使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运输、储存、人员培训、竣工投产、质保期内设备维护、工程检查、档案、消防、竣工结算、工程验收、并网、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本项目装机总容量约16MWh。 具体内容为: 1. 工程设计及建设要求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等。 (2)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储能设备、并网柜、电缆、防火墙、配电等设备采购供货安装等。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并网接入等相关手续办理、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土建及储能设备安装施工等工作、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第三方权威检测及检测报告、试验、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整套系统并网运行的性能考核验收、电能质量和功率因数达到供电部门的考核要求、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等全部工作; (4)两年电站运维要求。乙方负责开展储能电站的运维工作,包括电站站内所有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设备清洁保养、生产运行日常管理、沟通协调等。 2.9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0 其他:(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项目控制单价为1.2元/Wh。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本项目中单个项目是否实施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根据实际变压器配置设计方案可以实现10kv以下并网的则为低压并网项目,否则为高压并网项目,如有调整,以相关主管部门发文为准;即便在合同中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需的(包括对外电网原供电系统造成电压电流波动或功率因数下降等不利影响而应该增加的所有费用),则均属于总包范围,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100%通过工程验收及并网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方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强电工程或配电工程或新能源工程等)施工业绩的。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主要权利、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企业,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特别提醒: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办理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手续,办理流程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并进行主体库信息维护。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需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挑选联合体成员。 3.7其他要求:无。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