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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统计局:2024年12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2%

    1月1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初步核算,2024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08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2%(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从环比看,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64%。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8%。 2024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2%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2%(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从环比看,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64%。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8%。 分三大门类看,12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制造业增长7.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 分经济类型看,12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股份制企业增长6.5%,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5.6%;私营企业增长5.7%。 分行业看,12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4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2.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2.2%,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6.1%,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3.6%,纺织业增长4.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9.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0.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8.7%,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9.7%,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7.7%,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4.6%,汽车制造业增长17.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10.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9.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8.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2%。 分产品看,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619种产品中有396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其中,钢材11910万吨,同比增长7.1%;水泥15512万吨,下降2.0%;十种有色金属690万吨,增长3.2%;乙烯312万吨,增长3.8%;汽车349.9 万辆,增长15.2%,其中新能源汽车164.7 万辆,增长43.2%;发电量8462亿千瓦时,增长0.6%;原油加工量5935万吨,增长0.6%。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8.7%,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439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8%。 2024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 2024年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主要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及时部署出台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社会信心有效提振、经济明显回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08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91414亿元,比上年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492087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765583亿元,增长5.0%。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3%,二季度增长4.7%,三季度增长4.6%,四季度增长5.4%。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6%。 一、粮食产量再上新台阶,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 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70650万吨,比上年增加1109万吨,增长1.6%。其中,夏粮产量14989万吨,增长2.6%;早稻产量2817万吨,下降0.6%;秋粮产量52843万吨,增长1.4%。分品种看,小麦产量14010万吨,增长2.6%;玉米产量29492万吨,增长2.1%;稻谷产量20753万吨,增长0.5%;大豆产量2065万吨,下降0.9%。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9663万吨,比上年增长0.2%;其中,猪肉产量5706万吨,下降1.5%;牛肉产量779万吨,增长3.5%;羊肉产量518万吨,下降2.5%;禽肉产量2660万吨,增长3.8%。牛奶产量4079万吨,下降2.8%;禽蛋产量3588万吨,增长0.7%。全年生猪出栏70256万头,下降3.3%;年末生猪存栏42743万头,下降1.6%。 二、工业生产增势较好,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长较快 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8%。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1%,制造业增长6.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3%。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7%,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9%,增速分别快于规模以上工业1.9、3.1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4.2%;股份制企业增长6.1%,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4.0%;私营企业增长5.3%。分产品看,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产品产量分别增长38.7%、22.2%、14.2%。四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环比增长0.64%。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6675亿元,同比下降4.7%。 三、服务业持续增长,现代服务业发展良好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0%。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9%、10.4%、7.0%、6.4%、5.6%、5.5%。四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12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6.5%;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生产指数分别增长9.5%、9.3%、8.8%、8.3%。1—11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2%。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1.5%、9.5%、8.3%。 四、市场销售保持增长,网上零售较为活跃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比上年增长3.5%。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21166亿元,增长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6729亿元,增长4.3%。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32177亿元,增长3.2%;餐饮收入55718亿元,增长5.3%。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2.3%、11.1%、9.9%、9.9%。全国网上零售额155225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816亿元,增长6.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8%。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8%。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7%,环比增长0.12%。全年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2%。 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较快 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4374亿元,比上年增长3.2%;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4%,制造业投资增长9.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6%。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97385万平方米,下降12.9%;新建商品房销售额96750亿元,下降17.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2.0%,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1%。民间投资下降0.1%;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6.0%。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8.0%,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7.0%、10.2%。高技术制造业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39.5%、7.1%;高技术服务业中,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30.3%、11.4%。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长0.33%。 六、货物进出口较快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38468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出口254545亿元,增长7.1%;进口183923亿元,增长2.3%。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增长6.4%,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0.3%。机电产品出口增长8.7%,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9.4%。12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40670亿元,同比增长6.8%。其中,出口24099亿元,增长10.9%;进口16570亿元,增长1.3%。 七、居民消费价格总体平稳,核心CPI小幅上涨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0.2%。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1%,衣着价格上涨1.4%,居住价格上涨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5%,交通通信价格下降1.9%,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5%,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3%,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8%。在食品烟酒价格中,鲜果价格下降3.5%,粮食价格下降0.1%,鲜菜价格上涨5.0%,猪肉价格上涨7.7%。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5%。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1%,环比持平。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比上年均下降2.2%;12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同比均下降2.3%,环比均下降0.1%。 八、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 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3%;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6%,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5%。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9.0小时。全年农民工总量29973万人,比上年增加220万人,增长0.7%。其中,本地农民工12102万人,增长0.1%;外出农民工17871万人,增长1.2%。 九、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1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470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1%。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542元,中间偏下收入组21608元,中间收入组33925元,中间偏上收入组53359元,高收入组98809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22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9.8%,与上年持平;全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7.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十、人口总量有所减少,城镇化率继续提高 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082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5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77‰;死亡人口1093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7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9‰。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1909万人,女性人口6891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34(以女性为100)。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人口8579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0.9%;60岁及以上人口31031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2.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202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6%。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43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83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6478万人,减少1222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67.00%,比上年末提高0.84个百分点。 总的来看,2024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但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不利影响加深,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推荐阅读: 》统计局:2024年GDP同比增长5.0%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主要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国家统计局:12月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 二三线城市环比总体降幅收窄

  • 国家统计局修订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

    依据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国家统计局对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29427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3690亿元,增幅为2.7%。其中,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修订,国内生产总值比初步核算数增加20257亿元,增幅为1.6%;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3433亿元,增幅为1.1%。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8916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9%;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75936亿元,比重为36.8%;第三产业增加值为729167亿元,比重为56.3%。 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 2024年12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公告》,局核算司负责人就此接受了《中国信息报》专访。 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为什么要对2023年全国GDP数据进行修订? 答:对GDP数据进行修订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是我国政府统计一直以来的工作惯例。根据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我国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是初步核算,受资料来源等限制,初步核算主要采用进度统计调查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进行核算。第二次是对GDP的最终核实,主要是根据年度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对初步核算结果进行修订。在经济普查年份,要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2023年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年份,这次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国经济普查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为此,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23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 另外,考虑到当前我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条件已经成熟,在此次修订过程中,将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租金法,并同步修订GDP数据。 问:请问为何要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改革后,GDP将会如何变化? 答: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居民自有住房服务需要纳入GDP核算中。由于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没有发生实际的租赁行为,也不存在实际市场价格,因此需要虚拟计算其服务价值。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国情采用租金法或成本法核算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增加值,租金法和成本法都符合国际标准。 过去,由于我国房屋租赁市场不够发达,租金数据代表性不强,我国一直采用成本法核算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增加值。近年来,我国城镇住房租赁市场逐渐成熟,相关统计监测制度不断完善,当前已具备将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调整为租金法的条件,且国际主要经济体大多采用租金法。对我国现行的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进行改革,能更加准确反映我国经济发展状况,进一步提高GDP数据的科学性和国际可比性。 从核算结果看,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采用租金法核算后,2023年我国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增加值较成本法增加13433亿元,2023年GDP相应增加。 问:2023年全国GDP数据修订后,GDP总量、结构等方面会有什么变化? 答:基于经济普查后基础资料的变化以及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等,国家统计局按照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对2023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修订后,2023年GDP为129427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3690亿元,增幅为2.7%。其中,根据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修订,国内生产总值比初步核算数增加20257亿元,增幅为1.6%;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3433亿元,增幅为1.1%。 2023年GDP数据修订后,三次产业结构有所变化。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9%,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6.8%,比初步核算数降低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6.3%,比初步核算数提高1.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 问:五经普后全国GDP数据修订对2024年全国GDP增速有何影响? 答:根据我国现行GDP核算方法,年度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说先根据相关专业指标增速推算各行业增加值的增速,然后根据增加值增速与上年增加值核算当年增加值总量。一般来说,对当年GDP数据的修订会影响下一年GDP总量,但基本不影响其增速。 在2024年GDP初步核算时,将以2023年GDP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速核算。因此,尽管2023年GDP修订数在总量上有所增加,但对2024年GDP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过去四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问:2023年全国GDP数据修订后,是否要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答:按照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当GDP核算所使用的基础资料、核算方法及分类标准等有更新或变化时,需要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五经普后,国家统计局将根据2023年GDP修订结果及改革后的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等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由于GDP历史数据修订工作量大,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GDP历史数据修订完成后,将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 问:五经普后,2023年全国GDP数据进行了修订,是否会同时对地区GDP数据进行修订?相关修订结果何时发布? 答:这次普查后,我们既要对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也要对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目前,国家统计局正在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地区)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和历史数据进行系统修订。修订后,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将由国家统计局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在2025年1月发布2024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时一并公布;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结果将于2025年下半年,通过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和各地区统计年鉴对外公布。

  • 是否要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国家统计局回应

    2024年12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公告》,局核算司负责人就此接受了《中国信息报》专访。 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为什么要对2023年全国GDP数据进行修订? 答:对GDP数据进行修订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是我国政府统计一直以来的工作惯例。根据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我国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是初步核算,受资料来源等限制,初步核算主要采用进度统计调查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进行核算。第二次是对GDP的最终核实,主要是根据年度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对初步核算结果进行修订。在经济普查年份,要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2023年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年份,这次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国经济普查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为此,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23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 另外,考虑到当前我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条件已经成熟,在此次修订过程中,将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租金法,并同步修订GDP数据。 问:请问为何要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改革后,GDP将会如何变化? 答: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居民自有住房服务需要纳入GDP核算中。由于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没有发生实际的租赁行为,也不存在实际市场价格,因此需要虚拟计算其服务价值。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国情采用租金法或成本法核算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增加值,租金法和成本法都符合国际标准。 过去,由于我国房屋租赁市场不够发达,租金数据代表性不强,我国一直采用成本法核算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增加值。近年来,我国城镇住房租赁市场逐渐成熟,相关统计监测制度不断完善,当前已具备将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调整为租金法的条件,且国际主要经济体大多采用租金法。对我国现行的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进行改革,能更加准确反映我国经济发展状况,进一步提高GDP数据的科学性和国际可比性。 从核算结果看,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采用租金法核算后,2023年我国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增加值较成本法增加13433亿元,2023年GDP相应增加。 问:2023年全国GDP数据修订后,GDP总量、结构等方面会有什么变化? 答:基于经济普查后基础资料的变化以及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等,国家统计局按照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对2023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修订后,2023年GDP为129427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3690亿元,增幅为2.7%。其中,根据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修订,国内生产总值比初步核算数增加20257亿元,增幅为1.6%;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3433亿元,增幅为1.1%。 2023年GDP数据修订后,三次产业结构有所变化。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9%,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6.8%,比初步核算数降低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6.3%,比初步核算数提高1.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 问:五经普后全国GDP数据修订对2024年全国GDP增速有何影响? 答:根据我国现行GDP核算方法,年度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说先根据相关专业指标增速推算各行业增加值的增速,然后根据增加值增速与上年增加值核算当年增加值总量。一般来说,对当年GDP数据的修订会影响下一年GDP总量,但基本不影响其增速。 在2024年GDP初步核算时,将以2023年GDP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速核算。因此,尽管2023年GDP修订数在总量上有所增加,但对2024年GDP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过去四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问:2023年全国GDP数据修订后,是否要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答:按照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当GDP核算所使用的基础资料、核算方法及分类标准等有更新或变化时,需要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五经普后,国家统计局将根据2023年GDP修订结果及改革后的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等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由于GDP历史数据修订工作量大,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GDP历史数据修订完成后,将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 问:五经普后,2023年全国GDP数据进行了修订,是否会同时对地区GDP数据进行修订?相关修订结果何时发布? 答:这次普查后,我们既要对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也要对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目前,国家统计局正在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地区)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和历史数据进行系统修订。修订后,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将由国家统计局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在2025年1月发布2024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时一并公布;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结果将于2025年下半年,通过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和各地区统计年鉴对外公布。 推荐阅读: 》国家统计局修订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

  • 国家统计局:1—11月全国规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4.7% 11月利润降幅继续收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6674.8亿元,同比下降4.7%。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0387.7亿元,同比下降8.4%;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143.0亿元,下降5.7%;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6062.9亿元,下降0.8%;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9649.1亿元,下降1.0%。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7.3%。 2024年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4.7% 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6674.8亿元,同比下降4.7%(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二)。 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0387.7亿元,同比下降8.4%;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143.0亿元,下降5.7%;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6062.9亿元,下降0.8%;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9649.1亿元,下降1.0%。 1—11月份,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10796.2亿元,同比下降13.2%;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48524.9亿元,下降4.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7353.7亿元,增长10.9%。 1—11月份,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利润同比增长20.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3.5%,纺织业增长4.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2.9%,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0.5%,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0.1%,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0.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3.1%,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4.4%,汽车制造业下降7.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9.3%,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22.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48.2%,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83.7%,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同比由盈转亏。 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3.48万亿元,同比增长1.8%;发生营业成本105.38万亿元,增长2.3%;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40%,同比下降0.37个百分点。 11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78.87万亿元,同比增长4.7%;负债合计103.51万亿元,增长4.9%;所有者权益合计75.36万亿元,增长4.6%;资产负债率为57.9%,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 11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6.92万亿元,同比增长8.5%;产成品存货6.57万亿元,增长3.3%。 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5.34元,同比增加0.37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8.40元,同比增加0.02元。 11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7.7元,同比减少2.9元;人均营业收入为183.4万元,同比增加6.4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9.8天,同比增加0.1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66.7天,同比增加4.2天。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7.3%。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降幅继续收窄 ——国家统计局工业司统计师于卫宁解读工业企业利润数据 11月份,随着存量政策有效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快推出,政策组合效应持续发挥,带动规模以上工业生产平稳增长,企业效益继续恢复。当月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由降转增,利润降幅继续收窄,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深入推进。企业效益状况呈现以下特点: 工业企业当月营业收入由降转增。随着政策效应持续释放,规模以上工业生产加快,带动企业当月营业收入由降转增。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5%,上月为下降0.2%,当月营业收入连续两个月回升。1—11月份,规上工业企业累计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同比增长1.8%。 工业企业当月利润降幅继续收窄。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7.3%,在去年高基数基础上降幅较10月份收窄2.7个百分点。其中,受价格回升、营收转增带动,工业企业盈利空间改善,反映企业效益基本面情况的毛利润降幅连续两个月收窄。三大门类中,采矿业利润降幅较10月份收窄10.9个百分点,制造业降幅收窄0.3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利润当月增长4.8%,较10月份加快0.3个百分点。1—11月份,规上工业企业累计利润总额达到6.67万亿元,同比下降4.7%。 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深入推进。11月份,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相关行业利润快速增长,为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支撑。其中,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利润增长较快,光电子器件制造、航天相关设备制造等行业利润同比分别增长41.1%、14.3%;智能化、自动化产品生产加快带动相关行业利润增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等行业利润分别增长90.3%、31.3%;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形成,推动相关行业利润增长向好,锂离子电池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等行业利润分别增长35.3%、17.9%。 “两新”政策持续落地显效。11月份,随着各项政策工具综合运用,“两新”政策效能继续显现,相关行业利润快速增长。在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带动下,专用设备制造业利润同比增长36.7%。其中,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等行业利润快速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10.6%、90.4%、35.7%。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品领域以旧换新政策落地显效,相关行业利润增长较快。其中,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等行业利润分别增长311.4%、82.9%、25.0%、11.1%。 消费品制造业利润较快增长。随着宏观政策发力显效,工业品出口持续增加,11月份消费品制造业利润同比增长22.0%,拉动全部规上工业利润增长3.7个百分点。从行业看,消费品制造业的13个行业中有8个行业利润同比增长,其中,受部分企业投资收益到账等短期因素影响,酒饮料茶行业利润同比增长292.3%;此外,化纤、文教工美、纺织服装等行业利润均保持较快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6.3%、14.7%、8.2%。 总体看,虽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仍处下降区间,但随着政策组合效应持续显现,工业企业利润降幅继续收窄,效益状况有所改善。下阶段,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落细,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巩固回升。

  • 当前经济形势怎么看?大力提振消费后续会有哪些具体举措?中央财办最新回应

    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备受各界关注。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会后第一时间接受新华社等媒体采访,深入解读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应当前经济热点问题。 问:如何评价2024年经济工作,当前经济形势怎么看? 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总结。总的认为,一年来的发展历程很不平凡,成绩令人鼓舞,特别是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果断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使社会信心有效提振,经济明显回升。我们认为,从目前经济运行情况看,预计全年经济增长5%左右,我国仍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以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取得重要进展,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延迟退休年龄、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大改革举措正在加快推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10月和11月全国商品房成交量连续2个月同比、环比正增长;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就业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会议也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应该看到,这些都是前进中的问题,能够在发展中得到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只要信心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基础稳,主要是经济发展的底盘稳。我国是超大规模经济体,拥有巨大的经济体量、市场容量和产业配套能力,内部经济和外向经济可实现良性互动的双循环,这是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保证。优势多,主要是我国既有大国经济共有的规模优势、市场优势、人才优势、创新优势,还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独特制度优势,决定了我国经济具有较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优势所在。韧性强,主要是我国企业产业体系完备,经营主体类型多样,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强。我国居民储蓄率高、适应经济波动的能力也较强。这是我国拥有强大抗风险能力的根源所在。潜能大,主要是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是我国拥有更大发展空间的潜力和动力所在。 问:明年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有哪些考虑? 答:明年是首次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将连续实施了14年的“稳健的货币政策”改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我们理解,宏观调控基调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考虑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加深,国内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挑战,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同时,我国也具备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的条件和空间,可以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工具,明年要有更多务实举措。 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政策力度上将提高财政赤字率,增加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财政支出强度,确保对经济增长形成强有力拉动。在政策着力点上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用好转移支付政策,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同时,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零基预算改革、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等方面争取新突破。 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进一步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推动资金更快更多流向实体经济。适时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探索拓展中央银行宏观审慎与金融稳定功能,创新金融工具,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明年要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配合,打出有力有效的政策“组合拳”。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等都要加强协调配合,避免政策“打架”。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强化大局意识,反对本位主义,形成上下联动,提高政策整体效能。此外,要兼顾当前和长远。既着力解决短期问题,包括稳住楼市股市,稳定预期、激发活力,稳定经济增长;又着眼长远发展,通过深化改革充分释放发展潜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这次会议部署的9项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有效破除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障碍。 问:会议提出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后续会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扩大内需是战略之举,提振消费是重中之重。关于大力提振消费,明年将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重点是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紧密结合起来。 我们认为,一方面,要在增强消费能力、提升消费意愿上下功夫。明年将通过加大财政对终端消费直接投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等多种方式,推动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比如,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快构建以技能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制定促进生育政策,以及着力稳住楼市股市等,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同时,持续优化促消费政策、完善相关制度、改善消费环境。社会普遍反映,今年“两新”政策效果很好。明年将加力扩围,安排更多资金,把更多消费品纳入支持范围,优化补贴发放流程。 另一方面,要在适应消费结构变化、增强供需适配性上做文章。要加快完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化服务,着力满足居民在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方面的消费需求。要大力培育文化、旅游、体育、演出、数字等新型消费。要积极开发更加多样化的消费场景,积极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要充分运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继续大力培育具有创新、跨界等特点的新型融合消费业态。 作为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投资空间依然很大。提高投资效益,一是要强化目标引领,把握好投资方向。投资目标应该聚焦在“补短板、增后劲”。在基础设施方面,要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在房地产方面,加快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危旧房改造。在社会民生方面,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短板。在制造业方面,加大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绿色转型等领域投资。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激发投资活力。要加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发挥好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要稳定民营企业政策预期和发展信心,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加大重点领域制度型开放力度,稳住并有效吸引外商投资。 三是完善决策机制,优化投资环境。要及早谋划“十五五”重大项目。要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有效治理招商引资中的各种乱象,纠正违规补贴,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防止要素资源配置扭曲和低效投资。要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推动降低投融资成本。 问:今年“两新”“两重”政策实施成效如何?明年政策安排有哪些考虑? 答:今年“两新”“两重”政策实施成效明显,有力支撑了全年经济增长。截至12月12日,“两新”带动汽车更新520多万辆、销售额6900多亿元,家电换新4900多万台、销售额2100多亿元,老旧设备更新200多万台套。许多群众期待将更多产品纳入支持范围。“两重”优先选取跨区域、跨流域重大标志性工程,已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东北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北”工程建设等1465个重大项目建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明年“两新”“两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在总结和延续今年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规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两新”方面,明年支持“两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将比今年大幅增加;研究将更多市场需求广、更新换代潜力大的产品和领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进一步优化政策实施机制,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两重”方面,既要强化“硬投资”,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人口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加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优化资金投向,加快推进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也要搞好“软建设”,坚持项目建设和配套改革相结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规划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解决当前与长远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办成一系列大事难事,促进实现“两重”目标。 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明年有哪些部署和举措? 答:当前,经济全球化逆风加剧,地缘政治风险持续上升,全球治理挑战增多。越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越要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巩固拓展全球贸易投资伙伴关系,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对此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底气。 我们的信心所在,一是超大经济体磁吸效应明显。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和完备产业体系,对世界各国具有强大吸引力和影响力,已成为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长期保持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地位。二是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推进。近期,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对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给予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三是创新发展成效日益显现。我国正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制造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态势明显,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新业态加速涌现。 做好明年工作,一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拓展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商签形式多样的多双边经贸协定。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质增效和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二是大力提升外贸韧性。综合运用出口信保、信贷、展会以及扩大海外金融服务等,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推动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海外仓布局建设,积极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推动边民互市贸易、保税维修创新发展,提升外贸海运保障能力,深化外贸产品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三是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扩大电信、医疗等领域开放试点范围,稳步推进互联网、教育、文化等服务业扩大开放。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认真解决合理诉求,加强外资企业权益保护和服务保障力度,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进一步优化免签入境政策,吸引和便利商务人员跨境往来。 问:明年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哪些具体考虑? 答: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作用重大。近年来,党中央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密集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政策效果正在发挥积极作用。今年前10个月,不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同比增长6.3%;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比去年同期增速提高2.9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同比增长9.3%,比进出口总额增速高4.1个百分点,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 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合民营经济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我们认为,重点有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推动解决公平竞争问题。保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是民营企业的核心关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此进行了专门部署,有关方面正在积极贯彻落实。明年,相关工作还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比如,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通过国家科技计划,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目前社会高度关注,要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二是推动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去年以来,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清欠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但各方面反映拖欠账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明年相关工作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地方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尽最大能力加快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央企国企要继续带头发挥清欠作用,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要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强化失信惩戒,推动落实解决账款拖欠问题长效机制。 三是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这次会议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意味着既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将有效维护好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经济大省挑大梁”,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如何更好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 答: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鼓励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各展所长。 长期以来,经济大省始终是稳住全国经济基本盘的“压舱石”。从供给侧看,经济大省作为创新的主力军、改革的先行者、开放的排头兵,是新业态新动能和新质生产力形成发展的“策源地”。从需求侧看,经济大省投资项目多,消费市场体量大,对外开放水平高,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主引擎”作用。 2023年,经济总量排在前十位的经济大省地区生产总值约占全国经济总量61%,前十位工业大省约占全国工业增加值64%,前十位消费大省约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前十位外贸大省约占全国进出口总额82%。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经济增长4.8个百分点中,排名前十位经济大省贡献了3.1个百分点。特别是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的一揽子增量政策,经济大省推动落地见效普遍较快,在全国经济回升向好大局中的作用体现得更加充分。 目前,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发挥总体是好的,但也面临一些困难挑战。有关方面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初步考虑,在资金支持上,可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支持力度,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在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多自主权。在要素保障上,可在土地、能源、环境、数据等要素配置方面加大支持,对用地、用能、用海等指标给予倾斜,国家重大项目实施指标单列。在改革开放上,可支持经济大省积极探索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改革,赋予更多先行先试权;支持经济大省推出一批引领性开放举措,加快制度型开放步伐,支持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在科技创新上,可在经济大省优先布局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重大科学装置,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的同时,也要鼓励其他省份各展所长、奋勇争先,发挥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强化合作、统筹联动,共同为全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发挥作用。 问:会议强调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五五”时期我国将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明年对推进“双碳”工作有哪些重要部署? 答:明年恰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双碳”目标5周年,也是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的关键之年。我们认为,要以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统领,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一是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国情,坚持先立后破,加强化石能源尤其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统筹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多措并举提高电网接纳能力,支持发展“绿电直供”模式,加快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建立一批零碳园区,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最大程度使用清洁能源,在园区生产、运营、管理中实现碳排放最小化。 二是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要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进一步扩大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支持领域,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快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碳标识认证制度,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认证等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数据年报、快报制度,出台实施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 三是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要继续巩固扩大绿色低碳产业竞争优势,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培育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集中打造一批绿色低碳产业集群,不断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所占比重。加快以绿色化、数字化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钢铁、石化等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问:如何看待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明年将怎样做好房地产工作? 答: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面为化解房地产风险做了大量工作,政策效应已在加快显现。在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部署后,各部门狠抓存量政策落实和增量政策出台,地方政府积极行动,社会信心得到有效提振,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止跌回稳的积极势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房地产工作作了部署,强调要稳住楼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我们认为,需要着重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释放需求。我国新型城镇化仍在持续推进,城市存量优化调整也有广阔空间,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形成新期待。要着力打通卡点堵点,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对条件比较成熟、群众改造意愿迫切的项目要尽快推进。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落实好已出台的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举措,切实降低购房成本。 二是着力改善供给。对商品房建设要控增量、优存量、提质量。要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中央已经明确可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收购存量商品房,要抓紧完善可操作的办法。收购存量商品房,要在收购主体、收购价格和住房用途方面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要多措并举盘活商办用房。大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坚决打赢保交房攻坚战。 三是着力推动转型。要扎实有序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传统发展模式弊端、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要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行业转型发展,健全住房、土地、金融、财税等基础性制度,对于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有直接带动作用的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要尽快落地。 总的看,我国房地产问题是在前进中、转型中遇到的问题,随着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地并持续发力,市场会进一步回稳,行业会加快回暖,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将加快构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也将逐步实现。 问:明年如何处理好地方政府发展和化债的关系? 答:合理举借政府债务用于公共支出特别是资本性支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通行做法,有利于用好社会储蓄、扩大国内需求、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发展。目前,我国政府负债率在70%左右,在国际上总体属于较低水平。我国政府债务以内债为主,大部分形成了有效资产,还有很多其他资产和资源可以盘活,政府债务风险总体是可控的。 近年来,党中央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部署了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特别是近期新出台了较大规模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关政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正在得到有效缓解和管控。落实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明年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将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有利的宏观环境。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政府债券包括地方专项债规模,扩大投向领域和使用范围,将有效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地方政府资金来源。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利率。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和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这将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供制度性支撑。 三是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化债举措,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包括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科学分类、精准置换,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同时,要加快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冲动,决不能在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增加新的违规债务。 通过上述举措,将使政府债务与经济发展、政府财力逐步匹配,形成化债和发展的良性循环,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国家统计局:11月规模以上工业原煤、原油、天然气、电力生产平稳增长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原煤、原油、天然气、电力生产平稳增长。 一、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及相关情况 原煤生产稳定增长。11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3亿吨,同比增长1.8%;日均产量1426.6万吨。进口煤炭5498万吨,同比增长26.4%。 1—11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3.2亿吨,同比增长1.2%。进口煤炭4.9亿吨,同比增长14.8%。 原油生产保持增长。11月份,规上工业原油产量1725万吨,同比增长0.2%;日均产量57.5万吨。进口原油4852万吨,同比增长14.4%。 1—11月份,规上工业原油产量19492万吨,同比增长1.9%。进口原油50559万吨,同比下降1.9%。 原油加工由降转增。11月份,规上工业原油加工量5851万吨,同比增长0.2%,10月份为下降4.6%;日均加工195.0万吨。1—11月份,规上工业原油加工量64910万吨,同比下降1.8%。   天然气生产稳步增长。11月份,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0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1%;日均产量6.9亿立方米。进口天然气1080万吨,同比下降0.8%。 1—11月份,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24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4%。进口天然气12024万吨,同比增长12.0%。 二、电力生产情况 规上工业电力生产平稳增长。11月份,规上工业发电量74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规上工业日均发电249.8亿千瓦时。1—11月份,规上工业发电量856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 分品种看,11月份,规上工业火电、太阳能发电增速回落,水电降幅收窄,核电增速加快,风电由增转降。其中,规上工业火电同比增长1.4%,增速比10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水电下降1.9%,降幅比10月份收窄13.0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核电增长3.1%,增速比10月份加快0.9个百分点;规上工业风电下降3.3%,10月份为增长34.0%;规上工业太阳能发电增长10.3%,增速比10月份回落2.3个百分点。

  • 国家统计局:11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5.4% 国民经济稳步回升

    11月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宏观政策组合效应继续显现,工业服务业较快增长,就业物价总体稳定,社会预期有效提振,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国民经济延续9月份以来回升态势。 一、全年粮食再获丰收,产量迈上 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4130亿斤,比上年增加221.8亿斤,增长1.6%,首次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其中,秋粮产量10569亿斤,比上年增加150.3亿斤,增长1.4%。全国谷物产量13046亿斤,比上年增加217.1亿斤,增长1.7%。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单产提高。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7.90亿亩,比上年增加525.8万亩,增长0.3%;粮食单产394.7公斤/亩,增加5.1公斤/亩,增长1.3%。 二、工业增长加快,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较快增长 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比上月加快0.1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46%。 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制造业增长6.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6%。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6%,比上月加快1.0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8%,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9%;股份制企业增长6.0%,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3.4%;私营企业增长4.5%。分产品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51.1%、29.3%、8.7%。 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11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3%,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4.7%,上升0.7个百分点。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8680亿元,同比下降4.3%。 三、服务业较快增长,现代服务业发展较好 11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6.1%。分行业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生产指数同比分别增长9.3%、9.3%、8.8%,分别快于服务业生产指数3.2、3.2、2.7个百分点;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生产指数分别增长2.9%、6.0%,分别比上月加快2.1、1.3个百分点。1-11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5.1%。1-10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4%。11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1%,与上月持平;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7.3%,比上月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5.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 四、市场销售继续增加,以旧换新相关商品销售较好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763亿元,同比增长3.0%;环比增长0.16%。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7596亿元,同比增长2.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167亿元,增长3.2%。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37961亿元,增长2.8%;餐饮收入5802亿元,增长4.0%。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家具类、汽车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2.2%、10.5%、6.6%、2.9%。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2723亿元,同比增长3.5%。全国网上零售额140308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8059亿元,增长6.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7%。1-11月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6.4%。 五、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较快 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65839亿元,同比增长3.3%;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4%。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2%,制造业投资增长9.3%,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4%。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61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3%,降幅比1-10月份收窄1.5个百分点;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5125亿元,下降19.2%,降幅收窄1.7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2.0%,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0%。民间投资同比下降0.4%;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6.2%。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8.8%,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8.2%、10.2%。高技术制造业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35.4%、8.8%;高技术服务业中,专业技术服务业、电子商务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7.9%、12.5%。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长0.10%。 六、货物进出口保持增长,贸易结构继续优化 11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7506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出口22217亿元,增长5.8%;进口15289亿元,下降4.7%。1-11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97861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出口230383亿元,增长6.7%;进口167477亿元,增长2.4%。1-11月份,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3.7%,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4.1%。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8.7%,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5.3%,比上年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增长8.4%,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9.5%。 七、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与上月持平 1-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与上月持平。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2%;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6%,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4%。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与上月持平。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9小时。 八、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小幅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降幅收窄 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2%;环比下降0.6%。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0.9%,衣着价格上涨1.1%,居住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3%,交通通信价格下降3.6%,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0%,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5.2%。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下降1.1%,鲜果价格下降0.3%,鲜菜价格上涨10.0%,猪肉价格上涨13.7%。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1-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3%。 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5%,降幅比上月收窄0.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1%。全国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5%,降幅收窄0.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1-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1%和2.2%。 总的来看,11月份,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组合效应继续释放,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积极变化进一步增多。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基础仍待巩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扩大国内需求,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推荐阅读: 》国家统计局:1—11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5.8% 汽车制造业增长12% 》国家统计局:1—11月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 》国家统计局: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0% 》国家统计局:11月规模以上工业原煤、原油、天然气、电力生产平稳增长 》国家统计局:1—11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0.4% 》国家统计局:11月各线城市同比降幅今年以来首次均收窄

  • 国家统计局:1—11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0.4%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3634亿元,同比下降10.4%;其中,住宅投资71190亿元,下降10.5%。 2024年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3634亿元,同比下降10.4%(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6);其中,住宅投资71190亿元,下降10.5%。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2601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7%。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08389万平方米,下降13.1%。房屋新开工面积67308万平方米,下降23.0%。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48989万平方米,下降23.1%。房屋竣工面积48152万平方米,下降26.2%。其中,住宅竣工面积35197万平方米,下降26.0%。 二、新建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11月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61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6.0%。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5125亿元,下降19.2%,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0.0%。 11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32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1%。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18.4%。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96575亿元,同比下降18.0%。其中,国内贷款13476亿元,下降6.2%;利用外资30亿元,下降29.2%;自筹资金34676亿元,下降11.0%;定金及预收款29624亿元,下降25.2%;个人按揭贷款13911亿元,下降30.4%。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11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92.62。

  • 国家统计局:1—11月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

    国家统计局公告,2024年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65839亿元,同比增长3.3%(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33689亿元,下降0.4%。从环比看,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10%。 2024年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3% 2024年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65839亿元,同比增长3.3%(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7),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33689亿元,下降0.4%。从环比看,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10%。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8709亿元,同比增长2.4%;第二产业投资161632亿元,增长12.0%;第三产业投资295498亿元,下降1.0%。 第二产业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2.1%。其中,采矿业投资增长10.3%,制造业投资增长9.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23.7%。 第三产业中,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4.2%。其中,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40.9%,航空运输业投资增长18.2%,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15.0%。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增长1.4%,中部地区投资增长4.8%,西部地区投资增长1.4%,东北地区投资增长2.9%。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投资同比增长3.1%,港澳台企业投资增长7.2%,外商企业投资下降20.0%。

  • 国家统计局: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0%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763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8998亿元,增长2.5%。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2723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97960 亿元,增长3.7%。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763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8998亿元,增长2.5%。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2723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97960 亿元,增长3.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7596亿元,同比增长2.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167亿元,增长3.2%。1—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2720亿元,增长3.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0003亿元,增长4.3%。 按消费类型分,11月份,商品零售额37961亿元,同比增长2.8%;餐饮收入5802亿元,增长4.0%。1—11月份,商品零售额392554亿元,增长3.2%;餐饮收入50169亿元,增长5.7%。 按零售业态分,1—11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专业店、超市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4%、4.0%、2.6%;百货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分别下降2.9%、0.7%。 1—11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40308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8059亿元,增长6.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7%;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6.2%、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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