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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光伏、锂电、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外贸“新三样”已成为中国外贸增长新动能。在今日进行的光伏行业2023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在会上表示,今年上半年,中国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总额初步测算超过290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3%,整体出口情况良好。 财联社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关于如何继续保持光伏产业优势,是此次会议中多个议题的讨论重点。目前,中国光伏制造端的成本优势仍然明显,但国际贸易壁垒和产业格局变化在不断发生。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此前提到,上半年光伏产品出口增速放缓,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一些国家采取贸易保护政策,对我国的出口产品施加一些限制或进行打压,影响了供应链全球的开放和市场化。 据商务部统计,过去10年,美国、欧盟、加拿大等6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光伏产品总计发起了17起贸易经济调查。今年6月30日,印度宣布启动对光伏组件铝边框的反倾销调查。 此外,少数国家也在违规提高关税或采取限制措施,阻碍我国光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去年4月份,印度对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分别征收25%和40%的基础关税。今年1月,土耳其对光伏电池规定每公斤60美元的最低限价。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调查副专员王振富在会上概括,目前光伏出口面临的主要风险和挑战有三个方面:一是传统的贸易救济措施以及关税壁垒风险仍然存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手段,往往是国外保护本国产业最有效的利器。 第二,国外的产业竞争和供应链安全的风险在加大,美国、欧盟、印度等主要海外光伏市场积极部署制造业本地化的政策,加大对本国产业的补贴和支持。 第三,是人权、绿色等新型贸易壁垒在加重,并导致光伏企业出口遭遇新的障碍。 对于如何化解贸易出口相关风险,王振富对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企业要及时掌握国际经贸政策的变化,降低贸易壁垒和国际贸易不利规则的影响。企业需要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敏锐捕捉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及时跟踪和掌握与贸易投资相关政策和规则的最新动向,积极开展国际经贸法律风险和合规评估,把对外贸易投资的政策风险、规则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要做好投资和生产的中长期规划,当前能源结构变革的步伐将继续加快,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光伏领域的贸易摩擦也将呈现长期性、反复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王振富提到,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与贸易伙伴产生贸易摩擦难以避免,并且可能是长期存在。建议业界要广泛了解国内外光伏市场情况,产业布局和发展趋势,充分考虑贸易摩擦因素,合理进行投资和生产布局,也建议协会帮助企业来算大账,算总账,做好产业的前瞻分析,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是要把握好行业发展趋势,引导好产业生态。要坚持科技创新引领,紧盯行业前沿,把握发展机遇,加快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培育竞争新优势,占据价值链高端。同时要注重产业生态营造,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与国内外产业伙伴的合作,巩固和保持世界级产业集群的优势,为全球能源转型注入正能量。
7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提到,加大工业建筑屋顶光伏开发利用力度。加快既有工业建筑屋顶资源开发利用,工业企业在符合安全条件前提下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既有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具备安装条件的应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新建工业建筑,鼓励同步设计和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各区县(市)要以开发区、产业园区、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结合光伏开发方案,持续开展既有工业建筑屋顶资源梳理排查,建立符合安全条件的屋顶资源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序推进开发。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并网容量138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占全市电力装机比重14%左右。 以下是具体原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全市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建立省(市)属投融资平台或具备实力的大型能源企业+政策性银行+供应链企业+区县(市)投融资平台或战略合作企业的“1+1+1+X”推进服务机制,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提供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综合托底服务,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为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充分评估当地屋顶光照资源和电力消纳能力,秉持科学有序原则,客观评估项目可行性,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率先示范。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落实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屋顶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建设。 优化服务,保障安全。简化优化备案和并网流程,完善全流程工程质量规范和安全规章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并网容量138万千瓦(见附件1),累计并网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占全市电力装机比重14%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工业建筑屋顶光伏开发利用力度 加快既有工业建筑屋顶资源开发利用,工业企业在符合安全条件前提下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既有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具备安装条件的应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新建工业建筑,鼓励同步设计和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各区县(市)要以开发区、产业园区、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结合光伏开发方案,持续开展既有工业建筑屋顶资源梳理排查,建立符合安全条件的屋顶资源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序推进开发。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国资委,郑州供电公司,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开发利用 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机关办公楼宇、学校、医院、文体设施、城市展览馆、泵站水闸、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公交场站、候车室、国省干道休息区、道班等公共机构建筑、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光伏开发主体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参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电费支付结算。鼓励在大型商超、仓储物流、商务楼宇、宾馆酒店等建筑屋顶开发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大型商业企业在符合安全条件前提下,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事管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郑州供电公司,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绿色建筑领域的光伏开发利用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全市新建公共建筑应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特殊公共建筑星级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新建住宅建筑同步设计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符合条件的新建产业园区、公共建筑,在满足技术、经济性能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构件替代传统建筑装饰材料。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人防办、市事管局,郑州供电公司,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快开发和创新光伏发电利用场景 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导向,鼓励企业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农户利用自建房屋顶、庭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推动绿色用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利用车棚顶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为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提供“零碳”能源。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住房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郑州供电公司,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稳步推动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设施 加大新型储能技术应用与推广,鼓励装机容量6兆瓦以上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适度配建储能系统。支持发展集中式电网侧储能项目,在光伏项目相对集中、上网电量较大的区域,按照区域装机容量的一定比例配置储能系统,大力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稳步发展用户侧储能。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郑州供电公司,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政策支持 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依法建设、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手续完善,符合国家、省、市信用管理规定,履行合同较好的给予补助。 (一)支持范围 利用自有住宅自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工业厂房、大型商超、仓储物流等非公共机构以及利用机关办公楼宇、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 (二)补贴标准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供电公司实际上网电量为准,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全容量建成并网,按0.1元/千瓦时补助;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容量建成并网,按0.05元/千瓦时补助,每个项目享受补贴年限3年。 (三)奖补办法 1.按照先发电先受益原则,结合各区县(市)年度目标任务,原则上只补贴计划范围内项目,对于超出当年目标部分,在电力消纳能力范围内的项目,顺延下年度。 2.根据区县(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郑州航空港区及六县(市)奖补资金由各区县(市)承担;市内五区、三个开发区及上街区奖补资金,由市与区按照1∶1的比例承担。 3.每年1月31日前,项目业主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资金补助申请(见附件2),并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现场照片等材料。市内五区、三个开发区及上街区政府结合当地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情况,综合核对验收后,每年3月底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申请,郑州供电公司核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量数据,市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所在区(开发区)财政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郑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事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农委及郑州供电公司共同参与的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重大事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监测制度,加强项目运行监测和信息归集,提高光伏资源开发利用整体效益。 (二)强化绿色金融保障 鼓励金融机构设计多元化金融产品,加大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鼓励推行光伏、储能等相关领域保险产品,通过多样的绿色金融手段提高投资热度,加大光伏建设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各级财政补贴清单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所在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可控的原则,自主发放补贴确权贷款。 (三)优化项目服务 各开发区、区县(市)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项目服务,进一步优化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流程,开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绿色通道。创新合作模式,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光伏发电的积极性,鼓励市属投资主体与大型能源企业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运营、维护。 (四)做好消纳保障 郑州供电公司要优化配电网规划设计运行,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简化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确保配套电网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切实保障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大规模接入需求,实现应接尽接、全额消纳。 (五)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光伏建设的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光伏应用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的认知和支持,激发各类主体投资光伏项目的积极性。 (六)建立通报排名机制 严格落实市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定期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排名。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中央、省出台相关政策,郑州市遵照执行。与现有政策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附件:1.各区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任务分解表 2.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申请表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附件1 附件2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为推动屋顶光伏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一、《实施意见》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全市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结合我市屋顶资源分布和光照条件,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制定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厅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开发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1〕721号)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建立省(市)属投融资平台或具备实力的大型能源企业+政策性银行+供应链企业+当地投融资平台或战略合作企业的“1+1+1+X”推进服务机制,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提供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综合托底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以整区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抓手,重点围绕工业建筑光伏开发利用、公共建筑光伏开发利用、绿色建筑领域的光伏开发利用、开发和创新光伏发电利用场景、推动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设施等五个方面,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利用三年时间,到2025年末,全市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并网容量138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达到200万千瓦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依法建设、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手续完善,符合国家、省、市信用管理规定,履行合同较好的给予政策支持。补贴标准以供电公司实际上网电量为准,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按0.1元/千瓦时补助;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按0.05元/千瓦时补助,每个项目享受补贴年限3年。同时,根据区县(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市内五区、三个开发区及上街区奖补资金,由市与区按照1:1承担。航空港区及六县(市)奖补资金可参照郑州市标准执行,费用由各区县(市)承担。 四、相关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等保障措施,持续推进项目建设。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 读 人:庞瑾嫚 联系电话:67187780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总市值近600亿元的光伏组件龙头阿特斯盘后公告,确定投资建设呼和浩特阿特斯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GW单晶拉棒、40GW单晶坩埚项目以及年产10GW切片+10GW电池+5GW组件+5GW新材料项目, 预计投资金额分别为80亿元以及60亿元 。 公司此前7月16日公告,拟在呼和浩特市投资建设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此次扩产是 “一条龙”式,项目建设几乎囊括了光伏产业链大部分环节 ,包括上游工业硅、多晶硅环节一直延伸至中游光伏组件,其中甚至还包括拉晶环节中核心辅材坩埚。项目总体规划分为三期。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阿特斯6月9日在科创板上市后筹划的 首个大型投资项目 。彼时,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资40亿元用于年产10GW拉棒项目、阜宁10GW硅片项目、年产4GW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年产10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嘉兴阿特斯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研究院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中原证券唐俊男7月13日研报表示,预计到2023年底,阿特斯长晶、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产能将分别达到20.4GW、35GW、50GW和50GW。天风证券孙潇雅7月13日研报指出,随着一体化进程的持续推进,预计公司2022和2023年的 自给率有望达62%和70% ,并有望在未来逐步 增加至80% 。 此外,阿特斯近期披露调研纪要显示,目前规划的电池产能均为 最新的N型Topcon产能 ,分别分布在宿迁、扬州、泰国三个基地。其中宿迁Topcon一期项目已于今年4月投产,目前正在爬坡阶段。扬州项目与泰国项目预计下半年投产。公司HJT电池和组件已实现小规模量产出货。公司目前大型储能系统产能2.5GWH。 至2023年末,该产能预计将提升至10GWH以上 。 在经历了此前的“高歌猛进”和阶段性快速下跌之后,近期 硅料价格呈现出企稳迹象 。根据PvinfoLink数据,本周多晶硅致密料均价约为64元/公斤,环比持平。业内分析,硅料杀价对今年装机会有很大的刺激作用,进一步促使国内装机超预期,也使得 一体化组件龙头们的利润大幅上修 。 截至7月18日,今年以来光伏组件五大巨头 阿特斯、隆基绿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晶澳科技 通过投资协议、募资预案等披露的扩产计划总投资额 已超过2000亿元 ,四大光伏生产环节合计扩张产能约1000GW。其中,硅棒、切片、电池等产业中上游环节的投资计划,明显多于下游的组件环节。五大巨头原有业务主要在下游电池、组件方面,这一数据体现出它们 向上游“补短板” 的倾向。 据了解,阿特斯是全球主要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之一,核心业务为晶硅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产品划分,公司 光伏组件产品收入占比86.28% 。 根据盈利与测算,唐俊男表示,预计阿特斯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50.62亿元,同比增长134.69% ,公司作为老牌光伏组件企业,具备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借助资本市场产能规模有望持续扩大,并积极在大型储能领域发力从而构成重要利润增长点。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表示,组件环节的产能 过剩隐忧 已越来越大,且 组件扩产周期一般在6个月左右 ,在残酷竞争的背景下,一体化的组件企业想要长期维持高毛利,也比较难。
赣能股份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成立全资子公司上高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上高赣能新能源”),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积极开展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新能源发电项目储备、筛选及论证工作。 经2023年7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上高赣能新能源投资建设上高县芦洲乡赣能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上高县翰堂镇赣能6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合计总投资约4.26亿元,并按照资本金占总投资30%投入比例需求,同意对上高赣能新能源增加注册资本至1.28亿元。
7月18日,国电电力技术咨询分公司2023年度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正泰新能、亿晶光电、天合光能、晶科能源、华耀光电5家企业入围,最低投标价1.298元/W。 招标公告显示,国电电力技术咨询分公司发布2023年度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公告,本项目涵盖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单位的光伏项目(除基地建设项目外)所需光伏组件设备采购。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预估采购总容量为900MW。 本标段的招标范围是《招标货物一览表》中标段一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配套组件串接插头、配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培训、安装指导、功能实现,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保修工作等,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 (1)项目中标后,各标段(包)中标人分别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技术咨询分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实际执行容量累计达到框架协议的预估总容量,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签订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分别与各标段中标人签订具体项目的执行合同。 (3)各标段的规格及容量为预估规格及容量,仅用于招标时预估使用,最终规格及相应容量以实际签订的具体项目执行合同为准。
7月15日,仕净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光能”)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分别签署了《设备买卖合同》,供货内容主要为高效电池片生产设备,合同金额合计76,950.07万元(含税)。 公告显示,本次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有利于推进公司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的投产达效。据悉,今年2月,仕净科技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投资合同协议书》,并在安徽宁国设立一家项目公司作为电池项目运营主体,负责运营年产24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最高不超过1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 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计划总投资7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3亿元,规划用地面积约518亩(面积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建设年产18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全部建成投产,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约200亿元,税收6亿元以上。二期年产6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待一期全部建成达产后适时建设。此为目前协议约定,可能会根据实际建设进度进行调整,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 仕净科技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于2021年上市,主营业务为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涵盖废气处理、水处理、粉尘处理、固废处理、土壤污染治理以及脱硫脱硝等相关环保设备与工程的系统设计、制造、安装、运营管理、售后等并提供相关销售;各类环保节能系统工程的信息数据开发应用并销售,远程在线检测系统的集成运营管理;新能源电子产品及耗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SMM 7月19日讯:领益智造近日发布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净利润10亿元-13亿元,同比增长107.75%-170.07%。 对于公司上半年业绩增长的原因,领益智造表示,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拓展与海内外知名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头部客户及国际领先的清洁能源领域客户的业务合作, 在汽车及光伏储能业务方面持续布局、扩大产能,实现较快增长 ;此外,公司持续进行产品结构优化及降本增效,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整体运营效率不断提高,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有所提升。 公开资料显示,领益智造业务覆盖精密功能件、结构件、模组等全产业链,其产品应用于包括消费电子、汽车及光伏储能等在内的多个领域。 在其2022年财报中还提到,在汽车业务方面,领益智造目前在精密制造能力、研发设计能力等方面已具备竞争优势,可满足汽车行业日益增长的需求。考虑到随着未来全球新能源汽车持续高景气,动力电池产业将迎来关键窗口期,将对高端精密结构件有着更大的需求。在高景气行业助推下,领益智造有望持续收益。 在光伏储能业务方面,领益智造向国际领先的清洁能源领域客户提供微型光伏逆变器代工服务,迅速提升市场份额。 据SMM了解,2023年,除了光伏主产业链四大环节纷纷扩产外,逆变器市场包括锦浪科技、科士达、德业股份等知名逆变器厂商相继披露定增预案,拟募资扩建逆变器生产线。 随着光伏发电市场扩容,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增速加快,对光伏逆变器的需求也逐年增大。据SMM了解,去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约251.1GW,全球逆变器出货量超290GW。今年光伏装机需求继续维持更高的景气度,仅中国在前5个月光伏新增装机就已达到61.2GW,预计全年新增装机140GW。 海外以欧美光伏市场主力带动和非洲、巴西等光资源丰富的潜力地区的新增装机增速带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369.9GW,按容配比1.2和10年更换一次逆变器的假设,今年全球光伏逆变器的需求量预计有349.2GW,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对逆变器的需求。 因此,领益智造在逆变器方面的业务布局也是未来可期。而考虑到海外光伏储能市场的巨大潜力,公司目前正在持续聚焦该市场,全新业绩增长点开始显现。 价格方面,据SMM现货报价显示, 光伏并网逆变器20kw 现货报价在0.16~0.23元/瓦,均价报0.19元/瓦。 》点击查看SMM光伏产品现货报价 》订购查看SMM现货历史价格
7月17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其中提到,2023年,我国绿色转型成效显现。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向好,带动相关产品较快增长。 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35%,锂离子动力电池、充电桩等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46.4%和53.1%。清洁能源行业相关产品较快增长。上半年,光伏电池、风力发电机组、水轮发电机组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54.5%、48.1%和32.3%。 智能型、新材料等新产品生产向好。智能消费产品生产增长较快。上半年,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增长12%,其中智能车载设备、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分别增长36.3%和12.5%。新材料供给增加。 上半年,太阳能工业用超白玻璃、多晶硅、单晶硅产量分别 89.1% 、 86.4% 和 54.1% 。 高端制造业增长较快。随着航空航天发展向好,国产大飞机实现商业航行,带动作用在逐步增强。上半年,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9%。各方面加强半导体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相关生产高速增长。 上半年,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元器件及机电组建设备制造同比分别增长 30.9% 和 46.5% 。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
7月15日,爱旭股份发布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6亿元至14亿元,同比增加111.41%到134.90%。 爱旭股份表示,2023年随着上游硅料产能的持续释放,产业链价格下行,促进了全球光伏太阳能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得益于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上半年产销量持续上升,产品结构不断优化,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 据悉,2023年上半年,爱旭股份实现电池及组件销售量18.5-19.0GW,其中PERC电池产能持续保持满产满销状态,ABC电池及组件产能爬坡顺利。截至2023年6月末,珠海一期6.5GW高效ABC电池产能已实现满产,配套组件产能也在逐步投产中,为后续爱旭股份ABC产品销售奠定了基础。 爱旭股份称,2023年上半年,伴随珠海基地产能爬坡上量以及新产品、新业务市场拓展的深入,爱旭股份相关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均有不同程度增长。相关费用的增加有助于公司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销售渠道、推动电池及组件产品转换效率的提升、增强品牌影响力,促进ABC下游生态的形成,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增添新动力。目前ABC产品在手订单充足,公司会继续努力提升产能与产品竞争力,满足市场客户交付需求与多样化产品需求。此外,受二季度产业链上游价格快速下行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计提了存货跌价损失。随着近期产业链价格企稳,终端需求预计会逐步回升,公司电池及组件销量有望持续增长。
7月15日,晶科能源发布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6,000.00万元到40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75,491.18万元到315,491.18万元,同比增加304.38%到348.58%。 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2,000.00万元到37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51,700.32万元到291,700.32万元,同比上升313.45%到363.26%。 公告显示,本次预计2023年半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在于全球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在实现光伏组件出货量上升的同时,N型先进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并积极应对供应链价格、汇率市场和国际贸易政策变化,使得公司2023年半年度收入和盈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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