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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7月10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6-2027年度储能系统框采,具体采购规模未公布。 集采要求投标人近四年至少有3个已完工中交集团所属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 通过价格评审、考察、谈判等要素,产生不超过10家供应商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形成2026-2027年度储能行业储能系统集成产品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录。 原文如下: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绿色建材板块储能行业 储能系统集成产品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J-LSJC-2026-07 1.招标条件 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储能行业储能系统集成产品框架协议采购。建立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录,供所属成员企业选择合作,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实施。 2.公司概况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是全球领先的特大型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装备制造、城市综合开发等,为客户提供投资融资、咨询规划、设计建造、管理运营一揽子解决方案和综合一体化服务。 中交集团所属中国交建在香港、上海两地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在全球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截至目前,中国交建位居《财富》世界500强第61位。 目前,中交集团是世界最大的港口设计建设公司、世界最大的公路与桥梁设计建设公司、世界最大的疏浚公司、世界最大的集装箱起重机制造公司、世界最大的海上石油钻井平台设计公司;是亚洲最大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中国最大的高速公路投资商。 中交集团有60多家全资、控股子公司,有作为中国诸多行业先行者的百年老店;有与共和国一同成长壮大的国企骨干;有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涌现的现代企业;有推动公司结构调整而成立的后起之秀;有并购而来的国内外先进企业。 中交集团从事相关业务已有一百多年历史,产品和服务遍及全球150多个国家,通过几代员工的持续努力,建设了一大批代表世界、代表时代最高水平的交通基础设施,为客户提供了成熟完备的服务,形成了全球领先的技术体系。 中交集团坚持"让世界更畅通、让城市更宜居、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秉承"固基修道、履方致远"的企业使命,坚守"交融天下、建者无疆"的企业精神,强化"以业绩论英雄,英雄不问出处"的价值导向,努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型、管理型、质量型"世界一流企业,全面成为"让出资人放心、客户满意、相关利益方信任、经营者安心、员工幸福、社会赞誉"的受人尊敬的企业。 3.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储能行业储能系统集成产品。 (2)本次对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储能行业储能系统集成产品进行入围采购,供货地点为项目实际需求位置,供货范围为全国。 (3)本次储能行业储能系统集成产品框架协议供应商入围范围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且有能力提供招标物资及服务的供应商。通过价格机制、合作、服务等要素维度,经参选评审、现场考察、框架谈判环节最终确定入围,入围后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形成2026-2027年度储能行业储能系统集成产品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供应商。 4.2具体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能力提供招标物资及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电池单体、电池PACK组装(电池模组和电池簇)、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BMS(电池管理系统)五项中一项及以上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产品认证或型式试验报告。 (3)2022年至投标截止前至少有3个已完工中交集团所属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5)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拥有银行资信证明。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7)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入围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中交集团及所属二级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供应商参与投标;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11)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框架结果应用 5.1通过价格评审、考察、谈判等要素,产生不超过10家供应商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形成2026-2027年度储能行业储能系统集成产品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录。 5.2除有特殊情况外,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施工项目在有采购需要时,在中交招采网邀请入围供应商进行询价、竞拍、竞谈,综合考虑材料单价、运费、供应商技术服务水平等,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执行采购。 5.3中交集团所属各单位在应用专项物资集采成果开展采购时,将自动邀请入围的集采供应商报价,若项目区域内集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报价或恶意报价,经核实后,将被暂停1至3个月资格或取消其参与相关品类采购供应资格。 5.4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2年。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7月10日,河北交投隆化郭家屯独立储能项目300MW/12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招标,招标人为河北交投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隆化分公司。 项目建设储能系统容量300MW/1200MWh,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达到50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合同业绩,且每一份单项合同储能系统容量均须不小于100MWh。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交投隆化郭家屯独立储能项目300MW/12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交投隆化郭家屯独立储能项目300MW/12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已由 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隆数政投资备(2025)1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交投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隆化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交投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隆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交投隆化郭家屯独立储能项目,建设储能系统容量300MW/1200MWh,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储能系统容量为300MW/1200MWh,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磷酸铁锂电池、变流器(PCS)、变压器、直流汇流设备、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系统测量计量、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及内部的配电、火灾报警、消防、自用电、照明、电缆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等的供货、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指导舱体安装以及负责舱体内所有设备、设施安装及单体调试、协助配合验收及成套设备质保期服务等。 具体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交货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项目现场。 2.4交货期:计划设备于2026年9月30日开始供货,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供货。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交货期的权利,具体交货时间和批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核心部件自产能力要求: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电芯、电池模块(电池 PACK)、BMS、PCS、EMS五项产品里,投标人须至少有两项为自主研发并自行生产,对于自产的每项产品,均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文件。(3)外购部件要求:对于上述五项产品中非投标人自产的其余产品,投标人须取得该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承诺中标后按合同要求稳定供货。同时,外购产品也须提供完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4)投标人须对其本次投标所用全部五大核心部件(电芯、电池模块、BMS、PCS、EMS)的系统兼容性负责,并提交兼容性说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达到50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合同业绩,且用于计算上述累计业绩的每一份单项合同,其储能系统容量均须不小于100MWh。任何容量小于100MWh的合同,不计入累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显示容量页、供货范围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其他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或买方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上一财务年度现金流量净现值须为正值)。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一财务年度现金流量净现值须为正值)。 3.1.4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无需附,以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4)本项目所涉电芯、电池PACK、储能变流器(PCS)、箱式变压器,任一品类由同一制造商(品牌)供货的投标人不得超过 3 家。如同一品类同一制造商(品牌)供货的投标人超过 3 家,则涉及该制造商(品牌)的所有投标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同品类设备须统一技术标准、性能参数。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0日,内蒙古扎鲁特旗发布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总建设规模200MW/800MWh,单体储能电站规模为200MW/800MWh,本次共设置1个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择优确定1家实施主体。接入国网铝都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侧,项目接网电压等级原则上不高于220千伏。 技术类型要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采用构网型技术,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技术路线。 原文如下: 关于扎鲁特旗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 项目实施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再次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6〕387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关于再次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通能电力字〔2026〕44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高效推进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高质量落地实施,扎鲁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委托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开展本项目实施主体竞争性优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选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扎鲁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优选服务机构:内蒙古慧电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三)优选内容:通过竞争性优选方式,依法确定扎鲁特旗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单位1家。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建设地点:通辽市扎鲁特旗行政辖区范围内。 (二)项目接入方案:接入国网铝都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侧,项目接网电压等级原则上不高于220千伏。 (三)项目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单体储能电站规模为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本次共设置1个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择优确定1家实施主体。 (四)技术类型要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采用构网型技术,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技术路线。 三、优选工作流程 本次优选严格按照发布优选公告→企业申领优选文件→递交密封申报材料→资格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审打分→优选结果公示→异议复核→确定最终实施主体流程执行。 (一)发布优选公告 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cn)公开发布本优选公告,面向全国符合资质企业公开优选。 (二)企业申领优选文件 有意向参与申报的企业按照本公告申领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经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完成资格初审确认后,以电子邮箱方式向申报企业发送正式《优选文件》。 (三)递交密封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严格依据《优选文件》要求编制全套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在指定时限内以密封方式递交申报资料;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正本资料内容不一致时,以密封纸质版为准。 (四)优选评审工作 优选服务机构首先对申报企业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企业直接予以淘汰,不再进入打分评审阶段。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企业组织综合详细评审,以分项分值合计形成企业综合得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五)优选结果公示 评审工作全部完成后,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候选企业名单,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及利害关系主体实名书面异议。 四、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申报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全部民事法律责任,具备匹配本 储能项目 的固定资产投资实力;企业未被列入各级失信惩戒对象清单;2025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形,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刑事处罚记录;2025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在通辽市范围内无重大违约行为、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记录。 (二)联合体申报规则:申报主体可独立申报,也可组建联合体参与申报;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单独满足本公告全部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须签署正式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后续落地项目公司注册地址、股权结构、权责分工、出资比例、履约兜底机制,联合体全体成员对本项目履约向优选方承担法定连带责任;联合体任一成员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方式重复申报本项目。 (三)项目选址要求: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权属清晰,无限制性因素。 (四)经营财务状态:申报主体处于正常合法经营状态,财务状况稳定良好;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整顿、资产被接管、账户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 (五)信用核查硬性条件:申报主体(含联合体成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信用要求: 在“信用中国”官网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记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无安全生产严重失信、生态环境重大行政处罚、电力市场失信惩戒等相关不良记录; 申报企业提交虚假信用证明材料的,直接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六)申报企业需在2026年7月13日前完成在项目所在地(扎鲁特旗)成立独立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储能、电力业务),并完成公司注册,或承诺在项目地(扎鲁特旗)成立公司后才能申报核准立项。 五、时间及递交地点安排 (一)企业报名及申领优选文件时间: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12日,每日9:00至17:00。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至时间:2026年7月13日14:00。 (三)申报材料递交方式(双渠道并行,破除地域壁垒): 现场递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A座1104; 邮寄递交:可采用正规快递密封邮寄至上述地址,以2026年7月13日14:00前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电子版递交:可采用电子邮箱发送形式,电子邮箱地址: nmhd_swb@163.com 所有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不一致时,以密封纸质正本为准。 六、优选文件申领具体要求 申领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申报企业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全套信用核查资料整合为单一加密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nmhd_swb@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XX公司申请扎鲁特旗旗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实施主体优选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申报企业发送邮件后须主动致电优选服务机构确认邮件正常接收;优选服务机构收到合规申报邮件后,24小时内将正式优选文件回传至申报企业邮箱。优选服务机构对所有企业申报资质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擅自泄露未公开申报信息。 七、异议、澄清与投诉机制 (一)文件澄清:各申报企业如对《优选文件》条款存在疑问,可在文件申领有效期内,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分别向优选方、优选服务机构提出澄清申请; (二)公示异议:候选结果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均可实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由扎鲁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项复核,并出具正式书面答复; (三)异议处置:异议核查处理期间,暂缓推进后续优选各项流程,确保优选程序合法合规。 八、联系方式 (一)优选方:扎鲁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旗政府一楼西侧 联系人:冷东海 联系电话:13284880220 (二)优选服务机构:内蒙古慧电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A座1104 联系人:张乐同 联系电话:15661072001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10日,内蒙古蒙西新能源开发(达茂旗)有限公司开林河500KV变电站200MW/800MWh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7683.6085万元,折合单价约0.8460元/Wh。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5999.9012万元,折合单价约0.8250元/Wh。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为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66243.3928万元,折合单价约0.8280元/Wh。 据悉,该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巴音敖包苏木巴音乌兰嘎查,储能电站配置200MW/800MWh网侧储能装置(采用磷酸铁锂电池,100%构网型)。本期储能电站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开林河500kV变电站220kV侧,线路距离约6.47公里。 原文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9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ZNTK配套100MW光伏+100MW/500MWh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其中,中标人为西藏开投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开发投资集团-西藏开投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晖电气-深圳三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资企业),中标价为31656.660173万元,折合中标单价约0.6331元/Wh。 该项目位于西藏日喀则市昂仁县秋窝乡。拟采购100MW/500MWh储能系统。项目接受储能系统制造商、储能系统集成商、储能设备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 项目招标要求,储能设备厂家必须具备电芯/电池模块/电池簇/BMS/PCS/EMS中三个以上产品研发能力和自有储能系统工厂。投标人需提供以往储能系统项目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系统并网测试报告,其中,储能系统充放电效率(35kV开关柜侧)≥86%,满足西藏电网对构网型储能系统的技术要求。 原文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7月8日,山西2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EPC招标,项目总投资96000万元,合单价1.2元/Wh。招标人为山西中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2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采用线变组形式接入附近系统变电站。建设地点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原文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7月8日,内蒙古又一批独立储能项目实施主体优选迎来新动态,涉及项目总规模1.3GW/5.2GWh,覆盖通辽奈曼旗、乌兰察布两大区域。 其中通辽奈曼旗规划1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规模200MW/800MWh,将通过竞争性优选确定1家项目实施主体。项目选址位于通辽市奈曼旗辖区内,规划接入昂乃 220kV 开关站,并网电压等级原则上不超过220千伏。本次优选明确倾斜长时储能赛道,优先接纳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路线。 乌兰察布本次共推出5个独立储能项目,总规模1.1GW/4.4GWh,优选工作已完成并公示中选主体,大唐、华润、中核集团、通达新能源、超威驰能5家企业成功拿下项目开发权。 从分配规模来看,大唐斩获最大单体项目,容量为300MW/1.2GWh;华润、中核集团、通达新能源、超威驰能四家企业各分得 200MW/400MWh 项目规模。 原文如下: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奈曼旗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20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关于再次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通能电力字〔2026〕44号)等文件精神及奈曼旗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为规范、高效推进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高质量落地实施,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委托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开展本项目实施主体竞争性优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选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优选服务机构:内蒙古绿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三)优选内容:通过竞争性优选方式,依法确定奈曼旗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单位1家。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建设地点:通辽市奈曼旗行政辖区范围内。 (二)项目接入方案:接入昂乃220kV开关站,项目接网电压等级原则上不高于220千伏。 (三)项目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单体储能电站规模为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本次共设置1个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择优确定1家实施主体。 (四)技术类型要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采用构网型技术,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技术路线。 三、优选工作流程 本次优选严格按照发布优选公告→企业申领优选文件→递交密封申报材料→资格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审打分→优选结果公示→异议复核→确定最终实施主体流程执行。 (一)发布优选公告 在奈曼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cn/)公开发布本优选公告,面向全国符合资质企业公开优选。 (二)企业申领优选文件 有意向参与申报的企业按照本公告申领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经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完成资格初审确认后,以电子邮箱方式向申报企业发送正式《优选文件》。 (三)递交密封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严格依据《优选文件》要求编制全套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在指定时限内以密封方式递交申报资料;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正本资料内容不一致时,以密封纸质版为准。 (四)优选评审工作 优选服务机构首先对申报企业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企业直接予以淘汰,不再进入打分评审阶段。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企业组织综合详细评审,以分项分值合计形成企业综合得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五)优选结果公示 评审工作全部完成后,在奈曼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候选企业名单,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及利害关系主体实名书面异议。 四、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申报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全部民事法律责任,具备匹配本储能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实力;企业未被列入各级失信惩戒对象清单;2025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形,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刑事处罚记录;2025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在通辽市范围内无重大违约行为、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记录。 (二)联合体申报规则:申报主体可独立申报,也可组建联合体参与申报;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单独满足本公告全部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须签署正式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后续落地项目公司注册地址、股权结构、权责分工、出资比例、履约兜底机制,联合体全体成员对本项目履约向优选方承担法定连带责任;联合体任一成员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方式重复申报本项目。 (三)项目选址要求: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权属清晰,无限制性因素。 (四)经营财务状态:申报主体处于正常合法经营状态,财务状况稳定良好;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整顿、资产被接管、账户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 (五)信用核查硬性条件:申报主体(含联合体成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信用要求: 在“信用中国”官网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记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无安全生产严重失信、生态环境重大行政处罚、电力市场失信惩戒等相关不良记录; 申报企业提交虚假信用证明材料的,直接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五、时间及递交地点安排 (一)企业报名及申领优选文件时间:2026年7月8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每日9:00至17:00。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至时间:2026年7月13日14:00。 (三)申报材料递交方式(双渠道并行,破除地域壁垒): 现场递交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南路九二大厦14层1402室; 邮寄递交:可采用正规快递密封邮寄至上述地址,以2026年7月13日14:00前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所有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不一致时,以密封纸质正本为准。 六、优选文件申领具体要求 申领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申报企业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全套信用核查资料整合为单一加密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NMLENON@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XX公司申请奈曼旗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实施主体优选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申报企业发送邮件后须主动致电优选服务机构确认邮件正常接收;优选服务机构收到合规申报邮件后,24小时内将正式优选文件回传至申报企业邮箱。优选服务机构对所有企业申报资质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擅自泄露未公开申报信息。 七、异议、澄清与投诉机制 (一)文件澄清:各申报企业如对《优选文件》条款存在疑问,可在文件申领有效期内,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分别向优选方、优选服务机构提出澄清申请; (二)公示异议:候选结果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均可实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由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项复核,并出具正式书面答复; (三)异议处置:异议核查处理期间,暂缓推进后续优选各项流程,确保优选程序合法合规。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 乌兰察布市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优选结果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再次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6〕387号)文件精神,经第三方服务机构评审优选,形成了乌兰察布市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清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7月1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18室电力煤炭科。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对相关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于非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匿名提出异议或无事实依据提出异议的,以及涉及自身不正当利益的诉求,不予受理。
7月9日,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提升电力系统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升跨省跨区输电和互补互济能力,加快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新增西电东送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大力推进省间电力互济工程建设。支持新能源就地消纳,积极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电直供模式,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持续扩大电力系统调节资源规模,坚持生态优先、需求导向、优化布局,因地制宜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长时储能;挖掘需求侧调节潜力,加快虚拟电厂发展,推动可调节负荷等各类分散资源参与系统调节。逐步明确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1.6亿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亿千瓦,全国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电力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以下是具体原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五五” 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6年7月5日 (本文有删减) “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 “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攻坚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法典和《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牵引作用,更好统筹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关键,深入推进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稳步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将绿色低碳导向融入国民经济循环各领域各环节,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更多绿色经济增长点,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实现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推进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一)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统筹开发布局和消纳利用,扩大非化石能源有效供给。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一体化、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推动光热发电、海洋能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布局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亿千瓦以上,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4.1亿千瓦左右,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1.1亿千瓦左右。 (二)加快提升电力系统新能源消纳能力。适应新能源发展趋势,强化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提升跨省跨区输电和互补互济能力,加快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新增西电东送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大力推进省间电力互济工程建设。支持新能源就地消纳,积极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电直供模式,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持续扩大电力系统调节资源规模,坚持生态优先、需求导向、优化布局,因地制宜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长时储能;挖掘需求侧调节潜力,加快虚拟电厂发展,推动可调节负荷等各类分散资源参与系统调节。逐步明确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1.6亿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亿千瓦,全国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电力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三)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推动煤电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型,支持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开展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在不影响供热前提下开展北方地区热电联产机组热电解耦改造,支持热电厂储热设施建设。加强高效节能煤电机组及其辅机研发攻关与推广应用。依法依规全面淘汰关停不符合环保、能耗、用煤、安全、年限等要求的煤电机组(含自备机组),大力推动自备机组参与电网调峰。推进煤化工低碳化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煤耗及碳排放,支持煤化工项目与绿电、绿氢耦合发展。大力推进燃煤锅炉、燃煤工业窑炉清洁替代,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分行业领域逐步替代中小燃煤锅炉。“一企一策”推动用煤企业开展控煤减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新建非“两高”项目实施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 (四)持续优化油气消费结构。积极推进绿色氢氨醇、生物柴油、可持续航空燃料等绿色燃料应用。有序推进化工用油替代,探索绿色氢氨醇在化工行业应用,稳妥推动工业领域动力、热力用油替代。引导天然气消费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重点行业企业用气,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强生产、消费等各环节油气资源节约工作,提高油气资源利用效率。 三、推进产业绿色化低碳化 (五)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有序推进重点行业化解结构性矛盾,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和工艺设备。加强水泥产能规范管理。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强化源头把关,严格节能降碳审查评价,落实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加快发展绿色能源、绿色制造、绿色服务等绿色低碳产业,持续增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产业竞争优势,培育氢能、绿色燃料等产业。支持碳管理服务业发展,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第三方治理模式,推进数智技术赋能绿色低碳发展。 (六)开展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聚焦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装置、工序等,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大力推广应用节能低碳技术和装备,强化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有效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加强节能监察,健全重点领域能效诊断机制。“十五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0%左右,通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现节能量1.5亿吨标准煤以上。 (七)加快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建设。高标准推进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出台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推进园区低碳零碳改造。引导新建项目优先向零碳园区集聚,加快形成“以绿制绿”产业集群,鼓励零碳园区存量负荷开展绿电直连,支持应用低碳零碳供热新技术新模式。大力推进零碳工厂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开展绿电直连,协同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等建设应用,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水平。“十五五”期间,建设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和500个左右零碳工厂。 (八)推进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算力设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布局,支持开展绿电直供,合理配置储能、备用电源等配套设施,推动新建算力设施主要使用非化石能源电力。完善算力设施节能降碳标准,推动未达标算力设施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有序淘汰落后低效技术和设备,提升算力设施能效水平。加快建设绿色算力设施,鼓励建设零碳算力设施。 (九)发挥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作用。大力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强化废弃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废水、废气、废液、废渣等资源化利用。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畅通“换新+回收”渠道。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退役风电光伏设备、报废汽车、报废农机等再生资源规范化回收和精细化利用,拓宽粉煤灰、煤矸石、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道,加快再生材料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 四、深化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十)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加强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支持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加快供热、制冷系统绿色低碳转型,强化清洁热力供给和用热需求匹配,开展集中供热管网升级改造,合理布局建设储热蓄冷设施。实施绿色照明行动。“十五五”期间,单位建筑面积直接碳排放降低3%。 (十一)加快交通运输领域低碳转型。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用能低碳化,持续增加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积极推动工地、矿山、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等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淘汰老旧交通工具;支持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完善充换电、绿色氢氨醇加注等补能设施,聚焦货运量大的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加快提升清洁运输水平;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绿色甲醇等动力船舶。加快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提高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运输比重和新能源汽车运输比重。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打造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达到30%,新能源营运交通工具保有量占比达到25%。 (十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引导公共机构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与相关预算衔接,探索推行公共机构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分级,逐步提升能碳管理数智化水平。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高标准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低碳公共机构。“十五五”期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5%、碳排放降低8.5%。 (十三)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增加森林碳汇,稳固草原、湿地、农田、海洋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开展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计量核算,发布碳汇方法学,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开展岩溶等地质碳汇本底调查和潜力分析。到2030年,全国森林蓄积量达到224亿立方米。 五、强化支撑保障 (十四)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动构建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修订出台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节能降碳监察办法、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等。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节能降碳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主管部门等方面加快制修订重点产品能耗限额、碳排放限额等标准,开展百项重点节能降碳标准建设行动,制定发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水平评价指南,深入实施能效标识和能效、碳效“领跑者”制度。持续健全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推进国家统一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 (十五)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强化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统筹协调,加强涉碳数据会商。着力提升地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推动地市级统计部门因地制宜编制能源平衡表。建立重要数据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建设国家碳排放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开展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煤炭消费摸底。逐年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更新制度,加快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强化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及应用。 (十六)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关键领域,布局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前沿科技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学研究,深化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国际交流合作。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评估。依托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加快节能降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强化绿色低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优化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完善核心知识体系,丰富教学资源,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扩大专业人才供给。 (十七)加强资金支持。积极促进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投资,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并强化跟踪调度,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落实节能降碳领域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有效发挥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估激励作用,加强高质量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服务供给,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碳核算,有序推动金融机构运营和资产组合绿色低碳转型。 (十八)完善价格政策。深化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落实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对以输送清洁能源电量或联网功能为主的工程探索实行两部制电价或单一容量电价,推动“沙戈荒”新能源基地作为整体参与市场交易。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完善体现分时价值差异的零售市场价格机制,探索建立反映调节能力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充分激发用户侧调节潜力。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供热计量改造,有序推行供热计量收费。 (十九)健全市场化机制。发挥碳市场支撑作用,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逐步覆盖石化、化工等行业,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加强碳排放配额总量与碳排放双控目标衔接,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高质量建设绿证市场,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健全中长期绿证、绿电交易制度。加强碳市场、绿证、绿电等市场化机制衔接协同。探索建立体现核电和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低碳价值的制度。“十五五”期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降低3%左右,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率稳定在较高水平。 六、凝聚各方合力 (二十)压实地方责任。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要求,科学有序开展综合评价考核,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省级“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科学确定本地区目标任务。 (二十一)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大节能降碳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丰富绿色产品供给,推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要落实节能降碳责任,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绿色转型。按规定完善中央企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关评价考核制度。 (二十二)深化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坚定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体系和世贸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框架下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议题讨论。加强绿色投资和贸易合作,鼓励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深化绿色丝绸之路合作。 七、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压紧压实责任,完善政策举措,强化部署推进,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跟踪调度,根据实际情况优化任务举措。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点击查看原文: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据卧龙集团消息,7月7日,卧龙威俊200兆瓦/1200兆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成功并网。 据悉,该项目总投资额总投资8.04亿元,位于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明沙淖乡,占地面积约160亩,建设内容为200兆瓦/1200兆瓦时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配备6小时长时储能系统,通过220千伏输电线路接入威俊500千伏汇集站。 该项目全套采用卧龙自研构网型液冷储能系统,配置30台6.67MW PCS升压一体机、240套5.015MWh大容量液冷预制舱,全链路核心软硬件自主可控。 资料显示,卧龙集团创建于1984年,拥有卧龙电驱(600580.SH)、卧龙地产(600173.SH)、Brook Crompton(AWC.SI)3家上市公司,以电机及驱动为主业,涵盖新能源、矿产资源等业务的跨国企业。 另据明阳集团消息显示,近期,明阳包头威俊150万千瓦独立储能电站500千伏汇集站顺利完成各项测试,正式并网投运。该项目落地投用,将补齐蒙西地区高压储能电网配套短板,进一步完善内蒙古包头市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产业布局。 据悉,包头威俊500千伏储能汇集站项目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明沙淖乡,项目总投资2.56亿元,是全国电压等级最高、配套单体储能规模最大的储能汇集站,也是包头威俊150万千瓦/90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的核心中转枢纽。项目承载着5座储能电站的电力汇集与升压输出任务,可将5座220千伏储能电站释放的电能升压后输送至蒙西电网500千伏主网架。 储能电站全部投运后,汇集站每小时最大可放电150万千瓦时,可连续放电6小时,年最大放电能力可达45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91万吨。 据公开资料,明阳集团产业布局涵盖风能、太阳能、氢能、智能电气、空间能源、可再生润滑油、储能,致力于成为全球清洁能源智慧化、普惠制的领导者。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项目公示中标候选人,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云浮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第一候选人为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瑞能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600000.50元,单价0.2315元/Wh;第二候选人为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永光新能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753382.50元,单价0.2319元/Wh;第三候选人为甘肃一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成电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854517.50元,单价0.2321元/Wh。 本储能项目共配置200MW/400MWh储能系统,储能系统由不超过80个储能单元组成,采用高循环寿命磷酸铁锂电池,额定容量为314Ah及以上电芯,充放电倍率为0.5C,允许实际采购时根据设备厂家投标方案最终确定选型。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设备、材料的采购(部分设备为甲供设备);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电网及政府相关手续的办理;科技创新、整体项目管理、调试、质量监督、试运行及移交生产、涉网试验及性能测试、转商运营阶段、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前的应完成全部专项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全部工作。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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