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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9 日消息,据“央视财经”报道,目前,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正在全国各地进行,全国首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已发放。 今年 4 月,商务部、财政部等 7 部门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该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1 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7000 元。 此外,商务部明确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可以和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企业配套优惠等叠加享受,形成组合包。在政策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重点还将把握统筹兼顾、高效便利等多方面,包括开发建设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信息服务平台,在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上线小程序,便利群众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等。
SMM 5月14日讯:5月14日开盘之后,汽车整车板块快速走高,盘中一度涨逾3%,在一众板块中涨幅居于前列。旗下个股方面,金龙汽车、中通客车、安凯客车盘中拉升涨停。长城汽车。中集车辆、。北汽蓝谷、宇通客车等多股纷纷跟涨。 消息面上, 近日,4月汽车数据出炉,据中汽协数据显示,2024年汽车销量总计235.9万辆,同比增长9.3%;新能源汽车方面,4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7万辆和8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9%和33.5%,市场占有率达到36%。出口方面,我国汽车出口持续攀升,4月汽车出口50.4万辆,环比增长0.4%,同比增长34%。 值得一提的是,从4月乘用车市场的情况来看,据乘联会数据显示,4月全国乘用车市场零售153.2万辆,同比下降5.7%,环比下降9.4%。今年以来累计零售636.4万辆,同比增长8.0%。而对于5月乘用车市场,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评价称,以旧换新政策落地,对车市是重大利好,虽然5月休假时间长,但预计5月车市零售会好于4月。 此外,崔东树还预计,报废总量应能达到近千万的规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车市私人新车消费会带来百万量级的增量,也能带来千亿以上的年消费增量,5月车市必然一扫低迷实现较好增长。如果报废更新的政策做好报废更新的一条龙服务工作,车企做好更好的政策配套,预计的拉动效果会更突出。 新能源汽车方面,中国市场由于2024年2月底开始提前降价促销,刺激车销超预期走高,3月销量环比大增,4月由于往年趋势性变化因素存在冲高回落。但是4月底,中国出台了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据SMM测算,以旧换新预计带来全年新增新能源汽车需求量为80万辆,集中在下半年体现。欧洲由于补贴退坡和反补贴调查等因素持续性影响,销量基本符合预期。美国市场后续可能公布相应的税收政策,或影响到中国出口到美国的量级(本身就很少),美国全年销量仍符合此前预期。 此外,近日一众国内车企4月销量数据也陆续出炉,据盖世汽车统计,不同车企的表现也呈现两极分化的态势,约一半车企跑赢了大盘。而比亚迪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巨头,4月销量表现仍旧出色的比亚迪,销量同环比继续上涨,313245辆的成绩再刷新高。而在4月3日首次开售之后,截止4月30日24时,小米SU7在4月交付量达7058辆。截至4月30日24时,小米SU7锁单量达88,063辆,小米SU7正全力扩充产能,加速交付,保证今年年交付10万辆目标达成。 且值得一提的是,在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之后,多地迅速跟上,也纷纷发布其当地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细则。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便印发《青岛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要推动乘用车倍增发展,加大核心零部件企业招引培育,规划建设汽车电子产业专业园区,打造商用乘用车竞争新优势。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达到40万辆。 》点击查看详情
广州市花都区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花都会员服务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建筑装饰协会近日官宣,将于2024年5月15日—2025年5月14日期间,联合开展商品房以旧换新“焕新购”活动,推进商品房“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低配换高配”。 全国范围内的去库存行动拉开大幕,各地目前正围绕“以旧换新”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并提供相应支持。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截至5月6日,全国已有超50城表态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包括上海、深圳等均出台“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国泰君安证券指出,政策作用下,预期市场信心的逐步提振将引导销售走向企稳,而土地市场将会迎来多地供应规模、节奏、方向等的调整。从销售市场看,近期政策密集落地有助力市场预期修复,并带动市场交易活跃度的提升。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金地集团 已形成华南、华北、华东、华中、西部、东北、东南七大区域的全国化布局。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土地储备约4,100万平方米,其中一、二线城市占比约为73%。 京投发展 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并逐步涉及多元产业发展的综合性企业,公司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旗下市场化房地产二级开发的唯一平台。
据财联社方面消息,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4月24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年底前,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实施细则》印发后,各方广泛关注、反响很好,不少地区已经细化出台了本地区的落实举措。 在政策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一是统筹兼顾。坚持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一体推进,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在政策设计上,我们对内资外资、“本地外地”一视同仁,购买新能源车和燃油车都能享受优惠政策。二是组合发力。统筹支持汽车消费全链条各环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可以和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企业配套优惠等叠加享受,形成组合包,努力让老百姓得到更多优惠。三是高效便利。开发建设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信息服务平台,并在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上线了小程序,便利群众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切实把好事办好。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目标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各设区市全域推广应用电动公交车。到2027年,力争各设区市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86%,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化比例达到74%以上。开展“千项技改、万企升级”工作,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到2027年,每年力争推进实施1000个左右重点技改项目(含改建、扩建、迁建),推动10000家左右重点企业技改升级(含设备更新),带动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000亿元左右,其中,工业技改投资2000亿元左右。 以下是具体原文: 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发挥江西产业特色优势,扎实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人民生活品质提升。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开展“千项技改、万企升级”工作,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到2027年,每年力争推进实施1000个左右重点技改项目(含改建、扩建、迁建),推动10000家左右重点企业技改升级(含设备更新),带动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000亿元左右,其中,工业技改投资2000亿元左右。全省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强化企业本质安全,推动石化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装备,提升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涉及多部门的均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生产和用能设备更新。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结合实际推进水电、风电、光伏机组设备更新升级。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安全装备,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 3.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加快智能工厂建设,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汽车、电线电缆、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应急设备等领域“江西制造”产品竞争力。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培育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000家,推进数字化改造企业10000家以上,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赋能全覆盖、重点行业“产业大脑”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全覆盖,全省制造业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分级分类补齐一批、更新一批、提升一批环境监测、辐射监管、督察执法、环境应急等设备,持续巩固拓展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企业不达标环保设备淘汰和更新替换,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7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加快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施工设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更新淘汰超过使用年限、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到2027年,更新改造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800座、城市垃圾转运站200座、各类老化燃气管道2000公里,涉及更新改造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总规模达100万吨。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6.加快老旧小区设备更新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或大修改造,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老旧电梯,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报废义务。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既有住宅、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到2027年,累计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10000台。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管局) 7.推进城市公交车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各设区市全域推广应用电动公交车。到2027年,力争各设区市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86%,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化比例达到74%以上。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8.加快交通运输设备和船舶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支持新能源动力中重型货车、船舶推广应用,逐步开展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到2027年,分别完成公路、航道数字化改造800公里、400公里,累计淘汰老旧内河运输船舶100艘。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推动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淘汰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在产粮大市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区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95%以上,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8%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0.加快教学和科研设备更新。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加快淘汰落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学科评估B级以上学科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需仪器设备更新。优先考虑更新建设公共科研平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需要的重大科研仪器和实习实训设备。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1.推动文旅体设备更新提升。支持文旅融合,推进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高文旅设施设备安全性。支持旅游观光、大中型游乐、文化演艺、文旅数字化提升等设备,广电行业高清超高清设备、文物考古勘察科研设备、博物馆高标准展示设备更新。鼓励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运动。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 12.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各级医院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学影像设备和医用直线加速器等放射治疗设备的更新购置。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3.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等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及视频图像平台的更新改造。推进公安执法设(装)备更新升级。到2027年,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8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4.加快汽车以旧换新。挖掘汽车消费潜力,激活汽车消费市场。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快更新达到报废标准的执法执勤车辆。到2027年,全省汽车报废更新量累计达20万辆、年报废机动车25万辆。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管局) 15.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落实新能源汽车路权保障支持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到2027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到25万辆以上。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16.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5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17.促进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到2027年,全省家电以旧换新总量较2023年增长30%。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鼓励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做法,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8.推动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依托“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方式协同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丰富居民消费选择。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 19.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改造对象范围,实现愿改尽改。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省红十字会)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0.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网络,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持续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支持废旧产品设备交易平台发展。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推广“互联网+回收”和“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新模式。到2027年,每个乡镇至少设立1个回收点、主城区回收网点基本覆盖。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管局、省供销联社) 21.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发展。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完善二手车交易查询平台,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完善二手电子产品信息处置机制,加强二手电子产品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到2027年,全省二手车交易量达到65万辆左右。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南昌海关)。 22.推进废旧设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23.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支持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发展。推动上饶、鹰潭、赣州、吉安、宜春、抚州加快发展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产业集群,赣州、宜春、上饶、新余、萍乡、抚州加快发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 24.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施规范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参与建设国家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25.加快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和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等国家标准。加快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排放控制水平。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碳排放核算、清洁生产、设备更新等国家标准研制。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26.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贯彻落实国家对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要求,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落实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双碳”认证。到2027年,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产品50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500家以上。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27.加大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加强二手产品交易、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再生材料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贯,支持开展相关领域地方标准研制。推动制定一批涉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进电子废弃物整体资源化利用、电子元器件循环产业链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 28.强化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衔接。探索开展汽车、家电、碳排放等领域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比对分析,积极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推进铜及铜合金、日用陶瓷、钨与稀土等相关国际标准研制,加快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以标准“走出去”,助力我省装备、技术、产品“走出去”。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5项以上,国家标准50项以上。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三、保障措施 29.加强财政支持。谋划储备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用足用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等,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通过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 30.落实税收政策。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31.优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货币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贴息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 32.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能、用地保障,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3.夯实科技支撑。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再制造等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推广使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实施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我省优势创新资源攻克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加快建设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省市县三级联动发力、合力共为。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实施清单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目标加快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尽快出台投资、金融等方面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地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出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吉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车辆 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 车。对报废高排放乘用车或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 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积极推进汽车生产 企业、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换购节等活动。 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 管理,做好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 动二手车销售企业经营模式由经纪向销售转变。支持电器电子产 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 模。到2027年,二手车交易量增至140万台次。 具体原文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吉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发〔2024〕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查看原文链接: 《吉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正文
4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发输配电及通信设备更新。有序实施老旧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更新,提高发电效率和年发电小时数,增加本地绿电供应。推动变压器等设备节电降耗,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结合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电力、通信等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鼓励老旧充电设施快充化改造,实施智能化和车网互动升级。 以下是具体原文: 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标准牵引、分类推进、精准科学、普惠易得,将积极推动本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作为适应新时代首都发展要求、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到2027年,全市基础设施安全智能和绿色低碳水平显著提升,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产业数字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耐用消费品和生活设施更新明显提速,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更加健全,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 一、基础设施领域 (一)有序推动轨道交通设备更新。以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等为重点有序实施设备更新,增加关键部件状态检测等功能,优化技术标准,促进轨道交通安全、智慧、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推动供热和天然气设备更新。实施老旧供热热源、管网、热力站及配套设施改造,优先采用以新能源为主的多能耦合供暖系统对燃油锅炉、老旧燃气锅炉实施更新,加快实施老旧天然气管线改造,提高供热和燃气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韧性、智慧智能水平。(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三)加快供排水设备更新。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统筹推动老旧供水管网和设备更新,开展漏损治理,有序推动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统筹推动污水收集设备更新,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设备更新,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统筹实施环卫公交设备更新。推进环卫作业车辆更新为新能源车,鼓励更新购置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有序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备更新,进一步提高作业效率、降低环境影响。适应新阶段公共交通发展要求,推动地面公交车辆小型化、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领域 (五)统筹推进公共区域感知和服务管理设备一体化升级。按照“多杆合一、多感合一”等相关标准要求,结合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路侧杆体、感知设备、信号灯、路灯集成整合升级,提高交通智能化、绿色化运行水平,提升市民安全感。消除重点区域景观照明设施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首都夜间光环境品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六)积极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动解决住宅老旧电梯故障率高等问题,重点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居民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老旧电梯,提升生活品质。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七)加快液化石油气设备更新。进一步提高居民和单位液化石油气用气安全保障水平,围绕液化石油气活跃家庭用户和餐饮、学校等非居民活跃用户,实施老旧液化气钢瓶、液化石油气储罐和配套管线更新。(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八)提升教育医疗设备水平。推动一批高校、职业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设备,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加快更新中小学校和高校建筑老旧门窗,提升校舍节能安全舒适水平。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产业发展领域 (九)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绿色化达标改造。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现全面数字化绿色化改造达标,再培育升级一批智能工厂,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鼓励企业内外网改造,支持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设备更新,推动重点行业老旧设备安全改造。用好产业投资基金加大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鼓励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改造和智能算力转型。助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加快推动数据中心等领域的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数据中心能效、碳效、水效,支持现有数据中心改建为算力达到一定规模的绿色低碳智能算力中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一)积极引导文旅设备更新。有序推进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提升,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二)推进发输配电及通信设备更新。有序实施老旧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更新,提高发电效率和年发电小时数,增加本地绿电供应。推动变压器等设备节电降耗,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结合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电力、通信等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鼓励老旧充电设施快充化改造,实施智能化和车网互动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十三)鼓励支持大型农业机械、客货运车辆更新。大力推动中重型燃油车辆更新,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氢能化更新。支持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更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 (十四)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优先支持报废更新,在发放消费券、组织车辆展销活动时将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积极组织引导汽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置换补贴、增值售后服务等方式,给予新能源汽车购置更多优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十五)支持平台企业创新汽车以旧换新商业模式。鼓励企业建立集二手车回收、新车销售、老旧车报废、金融服务、资金权益补贴等于一体的汽车以旧换新“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更简单便利的二手车回收服务体验和更实惠的新车购置价格。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六)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采取居民主体、平台配资、金融助力、政府支持、鼓励企业让利相结合的方式,以安全、绿色、智能为导向,以新产品壮大新消费,以新消费催生新产品。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推出智能绿色家电产品升级“套餐”。鼓励销售、回收企业与拆解企业采用“一机一码”等方式,探索建立废旧家电信息追溯机制,对回收企业联动拆解企业将废弃家电规范拆解的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七)积极推进家装以旧换新。综合采用消费券、贷款贴息、平台和家装企业让利等形式,推出适合不同家庭和住房类型的家居整体改善方案,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门窗等局部改造。支持社区建设居家适老化改造公共样板间,从设计、施工、家居购置等方面系统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企业创新升级集家装、家居、家电与全屋智能业态相融合,以及多元化产品展示、个性化设计服务、装修施工服务与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消费场景,推出整套全屋智能家居产品,满足多样化家居时尚消费需求。及时对使用寿命到期的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设备开展更新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循环利用领域 (十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鼓励汽车、家电、动力电池等链主企业推行“以旧换新”销售模式,规范逆向回收网络体系。统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建设一批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规范开展二手商品在线交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加强信用和监管体系建设,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优化交易环境。鼓励二手商品检测和第三方评测机构发展,提升专业鉴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十)加强京津冀循环经济合作。积极推动三地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调,为本市相关回收企业和津冀地区再生资源加工企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区域资源共享和产业链协作,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强化标准牵引。严格落实能效、碳效、水效等方面国家标准。支持相关单位对标重点领域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研究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鼓励本市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制定高水平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填补相关领域标准空白。完善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绿色认证等作用。支持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局) (二十二)强化创新支撑。发挥在京高校、科研院所优势,聚焦产业技术、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支持在设备更新中采购首台(套)产品。(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三)完善和落实税收金融政策。严格落实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税收优惠支持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鼓励本市金融机构合理增加信贷,用好再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发展汽车消费等零售类贷款资产支持证券。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首台(套)保险,进一步优化新能源车险定价机制。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融资租赁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更新。(责任单位:北京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市委金融办)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项投资、财政支持政策与现有政策的有机衔接。要做好政策解读,注重与重大展会、消费促进等活动结合,用好新媒体等有效渠道,让政策直达企业和消费者,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绿色低碳智能等消费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周密组织实施,适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各有关部门要衔接国家相关政策,抓紧制订完善有关专项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市政府请示报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 相关解读 《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助力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反向开票”实施办法的落地,对再生铜、再生铝等再生金属行业未来发展有何影响? 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提出: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以下简称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以下称“反向开票”)。 报废产品,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产品。出售者,是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报废产品或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连续不超过12个月(指自然月,下同)“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自然人。 二、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且实际从事资源回收业务: (一)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应当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三)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资源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经营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三、自然人销售报废产品连续12个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资源回收企业不得再向其“反向开票”。资源回收企业应当引导持续从事报废产品出售业务的自然人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按照规定自行开具发票。 四、资源回收企业需要“反向开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商务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五、资源回收企业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线向出售者反向开具标注“报废产品收购”字样的发票。 六、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以及纳税人销售报废产品自行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正确选择“报废产品”类编码(附件2)。税务总局将根据需要适时对《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进行优化调整,并在开票系统中及时更新。 七、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根据“反向开票”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票额度,或最高开票限额和份数。 八、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可以反向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可以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增值税计税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对“反向开票”的票种进行调整。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抵扣反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 九、资源回收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报废产品,本公告施行前已按有关规定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可以在2024年7月31日前改为选择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点击查看公告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 税务总局: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实施办法 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添助力提效能优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4月9日主持召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座谈会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近年来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有力促进了相关行业企业发展壮大。 今年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在税收方面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措施。税务部门紧锣密鼓抓好落实,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制度完善改进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并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时让持续开展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也能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 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还将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以税收政策的运行通畅、服务措施的持续优化、执法标准的全国统一,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助力大幅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同时,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以及地方违规招商引资造成的“政策洼地”进行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等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震慑;对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处理力度并追究相应责任,着力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更加坚决有力地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什么是反向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的“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就是“反向开票”。 具体来说,涉及反向开票的典型行业及领域包括:农产品收购方面,由于农民可能无法直接开具发票,收购方会代为开具,以便于管理和征税;二手车交易方面,已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时,可能会采用这种方式;废旧物资回收方面,资源回收企业从个人手中收购废铝等废旧物资时,为了规范市场和鼓励回收利用,也会实行反向开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产品时,也可能采用此方式。 》解决资源回收行业“第一张票” 废旧行业反向开票简析【SMM分析】 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于4月29日正式实施,该《公告》的实施无疑对废旧行业的发票及税务方面提供了新的政策依据,关于“反向开票”的几点解读。 反向开票的目的: 废铝回收行业的前端销售方多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是自然人,由于不少自然人不愿意花费精力去税务部门办理代开发票,导致购买方企业常常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当企业无法取得自然人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势必增加企业的税收成本,对企业的发展不利。 》SMM:中国再生铜原料回收、利用及展望【SMM铜峰会】 SMM铜高级分析师梁凯辉在由上海有色网(SMM)和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 2024(第十九届)SMM铜业大会暨铜产业博览会 ——铜原料和消费发展论坛 上,对中国再生铜原料回收、利用及展望进行分析时提及: 在资源回收行业内推行“反向开票”,不仅能够有效降低资源回收企业税负,而且能大大降低企业因未取得税前扣除凭证而违规扣除的税务风险。同时,“反向开票”政策的推广,能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废旧物品回收行业的信心,有助于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废旧物品的回收中来,吸引更多资本进入可再生资源行业,从而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目前,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国发〔2024〕7号文件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尚未出台,具体政策细节,有待进一步关注。总之:“反向开票”有助于完善再生资源从源头解决发票回收问题,提升国内回收体系效率和更好的监控再生行业税务问题。 》“反向开票”对再生铜杆企业的影响【SMM分析】 针对废旧出售者进行“反向开票”的适用范围,《公告》规定,(1)出售者销售期间不得连续超过12个自然月,言外之意说明出售者不是专业从事废旧品销售经营;(2)“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表明资源回收企业向同一出售者累计废旧品成交额不得超过500万元。SMM经过向再生铜杆厂咨询了解…… 》点击查看详情 》SMM:国务院提出企业向出售者实施“反向开票”对废铝企业有何影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税务部门紧锣密鼓抓好落实,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并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时让持续开展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也能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 于废铝相关企业而言,会有哪些影响? 1.对废铝回收企业的影响: (1)税前扣除凭证的规范:资源回收企业将获得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提高其盈利水平。 (2)增值税简易征收方法选择:从事废铝回收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税务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 (3)即征即退政策:对于符合特定资质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增值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这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负。 2.对废铝采购企业的影响: (1)税务合规性提升:采购企业需要确保与出售废铝的自然人或资源回收企业之间的交易符合税务规定,避免因不合规操作而面临税务风险。 (2)成本管理优化: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发票可以用于增值税的抵扣,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3)供应链管理调整:为了确保能够获得符合政策的“反向开票”,采购企业可能需要调整供应链管理策略,与合规的资源回收企业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4)市场竞争格局变化:政策的实施可能会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促使行业内的竞争更加公平和规范,不规范的企业将面临更大的压力,而合规的企业则有机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此外,7号文还明确了到2027年的具体量化目标,包括增加报废汽车和废旧家电的回收量,提升环保绩效和工业企业数字化水平,这些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废铝等资源的有效回收利用。 通过“反向开票”做法,资源回收企业在收购报废产品时向出售者开具发票,出售者可凭借此发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税收优惠。这将有效降低自然人参与废铝回收的成本,提高其积极性,有望开启废铝资源循环利用的新篇章。 随着国家加速推进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成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再生回收行业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但与此同时,发票缺少的问题也成为了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 “反向开票”政策公布后 再生铅行业目前态度如何?【SMM调研】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该政策的推出,备受再生行业关注。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在销售的过程中需要遵从该政策。但因政策公布时间较短,市场普遍存观望态度。 据SMM调研,废电瓶市场大型回收贸易商&再生铅炼厂基本已经停止采购废电瓶,另有部分中小型回收商继续采购无票废电瓶。 》张天任建议:完善再生资源税收政策助力循环经济发展|两会 2023年3月,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下称“40号公告”),其中明确提出,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必须在收购再生资源环节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收款凭证等合法有效凭据。这意味着,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是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红线。 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多为再生资源散户回收者,很难提供合规的发票。在整个抵扣链条上,合规“起点发票”的缺失,影响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法遵从的效果。 为了更好体现财税政策对产业的调控和引导,更好的为企业营造良性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在2024年两会期间提出 完善再生资源税收政策助力循环经济发展 的建议。张天任提出当前产业发展的问题,一是,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交易对象难于提供相关发票。 二是, 企业自制凭证税前扣除得不到税务机关认可。 三是,各地征管执行口径不一导致企业风险较大。 张天任认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减少环境污染,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与税收管理关联度很高,也是税收管理难点。破解再生资源回收面临的税收难题,探索出助力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需要税企双方共同努力。 据此张天任建议,完善再生资源税收政策,解决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难以取得进项发票的问题,特别是税前扣除凭证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案:方案一:试点企业代开。 可参考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为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的思路,由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试点代开再生资源回收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延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增值税抵扣链条,解决税前扣除合法凭证问题。 方案二:第三方代开。 再生资源回收小规模纳税人(投售人)可以由第三方平台以投售人名义开具发票。即在签订购销协议时,约定履行开票义务,发生实际业务交易时,允许第三方以投售人名义开具发票,并转交给回收企业。 方案三:自制凭证扣除。 允许一定金额以下回收企业可以自制收购凭证税前扣除,即在回收企业确实有真实支出,具有证明购销业务真实性的内部控制流程,具备资金流、发票流、物流等信息的前提下,单户投售人月销售金额在限额以下(如10万以下),可以填制内部收购凭证据以税前扣除。 方案四:核定征收。 根据不同行业回收企业实际利润情况,统一确定应税所得率,采取按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欲知更多“反向开票”对再生金属行业的影响,敬请参与 2024全球再生金属产业链高峰论坛 ~ 作为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生金属资源行业在工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环保政策的加强和能源危机的加深,再生金属资源具有其无可比拟的环保性和经济性。然而,再生金属资源产业的发展同样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再生金属资源行业的发展已不再局限于单一国家或地区,而是涉及全球范围的利益认同、资源共享和技术交流。同时,再生金属资源的回收利用和行业标准制定等问题也需要全球各国共同协商和解决。尤其目前全球范围内再生金属供应日趋紧张,优化再生金属资源行业的产业链结构成为当前行业的燃眉之急。为加强国际间行业同仁的交流合作及应对未来产业变化,加强产业链的协同交流,互通互识,更深入全面了解全球范围内的再生金属资源相关政策导向及市场发展情况,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携手,计划于2024年6月24-28日于马来西亚召开2024全球再生金属产业链高峰论坛,届时将以全球视角探讨再生金属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促进全球相关企业的合作交流,此次会议将提供一个交流观点、分享成功经验、探讨行业发展的重要平台。SMM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充分发挥再生金属资源行业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互补优势,共同推动再生金属资源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期待与各位同仁一同携手,共谋行业全球发展蓝图!
编者按:近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出炉,一时间引发市场的激烈探讨,多方均认为该补贴细则的发布是对汽车市场的重大利好,那么这个“利好”具体又提现在哪里?又有什么行业会因此受益?SMM在本文中对近期市场上关于该政策的各方评论声音以及各地在该政策发出之后的相关反应作出总结与分析,以供读者翻阅了解! 首先来回顾一下前因: 4月26日,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其中提到,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汽车以旧换新细则 对市场带动几何? 该《细则》发布之后,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撰文提出自己的观点,其表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发布对于车市是重大利好,5月车市零售会明显好于4月。此外,崔东树还预计,报废总量应能达到近千万的规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车市私人新车消费会带来百万量级的增量,也能带来千亿以上的年消费增量,5月车市必然一扫低迷实现较好增长。如果报废更新的政策做好报废更新的一条龙服务工作,车企做好更好的政策配套,预计的拉动效果会更突出。 SMM 评价称,在一系列细化的补贴政策出台之后,预计年内针对当前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长,提供新一波助力。此外,由于政策内存在针对往年购买的燃油车类型转换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专项补贴,因此预计也或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当前燃油车的市占率。同时,相关报废车辆的流入市场,也将进一步促进从终端流向回收市场的有效循环体系的发展和优化。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机构陆续发布其对汽车依旧换新细则的相关带动作用的评论。华泰证券发布报告称,据细则规定的测算,本次满足政策要求的存量乘用车约1800万台,补贴政策有望加快“更新潮”节奏,引领需求向上,推荐比亚迪、长安汽车,关注理想汽车、吉利汽车。假设政策刺激下,符合条件的车型中30%/35%/40%在年内完成更新替换,则对应补贴金额约389/454/519亿元,同时较无政策激励下的正常更新周期可增加约170/260/350万辆增量销售。 光大证券也评论称,据乘联会测算,2023年,我国报废汽车量约为756万辆,同比增长21%。在政策支持下,我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机制与市场不断发展与完善,报废车回收率有望持续提高。参考往年数据,2021年我国报废车回收率约为47%,若2022年和2023年报废车回收率分别为50%和55%,则2023年我国报废汽车回收量约为416万辆,同比增长33%;以此为基础,按照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的政策目标,预计2027年报废回收量将突破800万辆。 德邦证券也在研究报告中表示,此轮报废换新有望为国内乘用车市场带来100万至200万辆左右增量,其中新能源乘用车40万至80万辆,燃油乘用车60万至120万辆;按照新车平均售价17万元测算,这部分老旧车辆报废更新有望带来1700亿至3400亿元左右消费规模提升。 而早在2024年2月前后,关于“商务部将推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消息便频频引发市场热议。而中汽数据乘用车研究室室主任陈川此前也曾坦言,“以旧换新大概率成为今年汽车促消费的主要手段”。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汽车保有量3.4亿辆,更新换代的需求和潜力很大。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之前也曾分析,目前中国整个汽车市场的保有量超3亿,其中传统燃油车的换车周期大概是在6~8年,而新能源车的换车周期大概是在3~5年。因此,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大概有40%左右是以旧换新的。结合2023年国内约2500万辆的新车消费量,郎学红判断,以旧换新的市场规模约在1000万辆。 汽车以旧换新细则出炉 多地迅速跟上! 《细则》发布之后,多地迅速跟上,据“郑州发布”消息,4月27日,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暨“比亚迪日”活动启动仪式在河南艺术中心举行。河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费全发介绍,从现在至今年底(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或车龄超过6年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2.0排量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 而北京也不甘落后,据财联社方面消息,近日,《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发布。在4月28日下午举行的发布会上,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赵卫东表示,北京市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面向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分别给予支持,推动汽车以旧换新,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最高可获10000元补贴。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政策以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和老旧新能源汽车淘汰为主要目标,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 4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扩大销售范围,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系统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统一的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与监管平台。依法依规淘汰达到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持续落实老旧汽车报废淘汰置换新能源汽车等相关补贴政策。到2024年年底,报废汽车回收1.5万辆;二手车交易20.5万辆,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年底,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5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汽车以旧换新带来大量报废车辆 汽车拆解行业有望受益 与此同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出炉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汽车拆解行业的发展。据国家统计局此前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33618万辆,按照成熟市场报废汽车占保有量6%—8%的水平来计算,每年我国报废汽车量将达到2256万—3408万辆。 广发证券认为,受政策拉动影响,预计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将在2025年后形成千亿级别的产业规模。近两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激增,带动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迅速启动。考虑到电池回收后的拆解价值超过3万元,预计到2030年整体市场空间将超过2600亿元。 此外,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统计,2023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约为1841万辆,同比增长15%,交易金额约为11795亿元,折合二手车交易单价约为6.4万元/辆;按照2027年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的政策目标,预计2027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将达到2670万辆。在报废高峰渐行渐近和政策支持下,汽车拆解行业迎来发展机遇。回收循环利用不仅有利于促进投资和消费,也是推动产业升级、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
4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 其中提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支持各区对二手车经销商新增销售额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畅通车辆回收循环渠道。鼓励汽车品牌商、汽车销售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各类汽车更新消费促进活动,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优化汽车消费环境,有序推进二手车出口。 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要求,强化标准引领和政策保障,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转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智能水平,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力争到2027年,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十个领域设备更新和汽车、家电、家装等四类消费品以旧换新走在全国前列,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推动开展设备更新 (一)推进生产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更新。加大力度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全面完成规上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快推动智能制造设备、医疗设备、检测设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扩大应用,推动新材料中试及应用。着力推动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软件产品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等示范应用。加强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实施单位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推广应用,鼓励国有企业加大创新产品采购比重。(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二)推动用能设备绿色低碳更新改造。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为方向,促进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开展工业企业“百一”行动,大力推进工艺系统升级改造、推广节能高效产品、淘汰落后设备、优化节能管理等,实现工业用能年节能1%。加快推动本市石化化工、钢铁行业流程优化和提质改造。(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三)推进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改造。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合理控制总量规模,重点支持具有重要功能的智能算力数据中心。提升项目能效准入门槛,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25。加快既有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将规模小、效益差、能耗高的小散老旧数据中心纳入产业限制和淘汰目录,加大高效制冷技术和新能源推广应用力度,力争改造后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4,实现年节能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四)推动能源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力争改造规模分别达到200万千瓦、700万千瓦。推动老旧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更新和高耗能变压器改造。推动存量自用非智能充电桩升级替代,力争完成2万个。推进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2500公里,每年实施燃气立管改造10万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各区政府) (五)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实现全市自来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全覆盖,推进700公里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300个老旧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推动开展节水改造。推进400公里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全面完成雨污混接改造并建立长效监管运维机制。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回收体系,推动8000余个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480座环卫压缩站和10座中转站升级改造。推动地下管线、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有序更新城市基础设施设备,重点实施城市快速路(含越江桥梁隧道)、中心城区防汛泵站、市管信号灯系统和路灯等基础设施的设备更新改造。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区政府) (六)推进建筑领域设备升级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广高效空调设备、可再生能源系统、外墙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等,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200万平方米,其中平均节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滚动实施投入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分类更新改造,有序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房屋管理局、市机管局,各区政府) (七)加快交通领域设备淘汰更新。加快推进交通工具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以及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推动国四柴油车、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并鼓励进行新能源化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求,加快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提前淘汰更新。持续引导老旧高污染高耗能船舶加快退出市场。支持开展绿色甲醇等新燃料船舶、智能船舶试点,加快内河运输纯电动船舶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机管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政府) (八)提升教育领域教学科研设备水平。推动高校、职业院校、中学加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配置,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落实职业院校专业实训建设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改善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条件。推进教育领域人工智能相关硬件建设,积极引导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现代化。(责任单位:市教委,各区政府) (九)推动文化旅游领域设备升级。以消除安全隐患、促进节能降碳、提升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各类文旅设施设备提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各区政府) (十)加强医疗领域设备改造升级。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门急诊、手术室、能源保障设施改造提升,加强医疗机构既有用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提升医疗用房人性化、智能化水平,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区政府) 二、持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十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支持各区对二手车经销商新增销售额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畅通车辆回收循环渠道。鼓励汽车品牌商、汽车销售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各类汽车更新消费促进活动,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优化汽车消费环境,有序推进二手车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 (十二)支持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实施新一轮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政策,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积极培育家电销售龙头企业,完善线下家电销售网络布局,提升家电以旧换新便利化服务水平,在拆、收、送、装等各环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十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加强家装改造新模式推广,鼓励商场、社区向家装企业开放,搭建可装配化、微更新型的样板间,提供类型丰富的家庭整装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引导、鼓励、促进旧房装修服务、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鼓励多渠道开展大件家具回收。丰富拓展适老化改造产品,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十四)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制定本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积极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和引导市民选用换电车型,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加快退出使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三、完善提升回收循环利用体系 (十五)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合理布局“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鼓励电子电器、汽车等生产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智能回收、自动回收等新型回收体系,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机管局,各区政府) (十六)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探索制定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二手商品交易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集中规范的车辆、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加强二手商品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十七)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航空发动机、船舶机械、精密仪器等产品领域高端智能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十八)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建设老港、临港等一批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持续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和产业能级。推进废弃油脂、生物沼气、农林废弃物等制取生物燃料,开展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领域先进拆解利用技术示范推广,深入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高水平利用技术研究。探索建设符合国际标准、具有上海特色的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各区政府) 四、强化政策支撑保障 (十九)加强标准支撑。加大力度推进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等国家标准宣贯实施,支撑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支持相关单位对标重点领域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研究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碳排放管理、污染排放控制、再生资源利用等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推动本市产品碳足迹管理和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试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二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市级建设财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各类相关财政资金,鼓励各区加大区级相关资金配套支持力度。推动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措施,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做好税收支持政策的宣贯培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二十一)强化金融支持。用好国家再贷款政策工具,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鼓励银行机构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积极探索应用融资租赁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备更新。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深入推进“政银保担企”对接机制,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服务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 (二十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针对“零增地”技术改造,探索实施承诺备案制度、编制审批目录清单、建立书面承诺机制和开展项目综合验收。支持本市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稳定发展,实施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动态名单管理和1%产业用地保障制度。将生活源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等分类收集设施按照城市基础设施予以用地保障。(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政府) (二十三)强化创新支撑。发挥本市高校、科研院所优势,聚焦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四)加大推动力度。建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部署推进。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充分做好政策解读,调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居民积极性,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部门和各区要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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