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广核旗下武汉汉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沌口燃机电厂电化学储能黑启动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设计(需采用KKS编码)、设备制造、设备采购、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安装、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调试、试运行、培训、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
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1项50MW/100M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工程总承包业绩。
武汉汉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沌口燃机电厂电化学储能黑启动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511170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通过备案,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汉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行业分类: 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 武汉汉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沌口燃机电厂电化学储能黑启动项目EPC总承包(详见技术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需采用KKS编码)、设备制造、设备采购、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安装、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调试、试运行、培训、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计划工期:
项目开工后60天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具有投运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除外)。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为:
承装类叁级、承修类叁级、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2025年7月1日前取得证书)
或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2025年7月1日后取得证书)
(2)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1项50MW/100M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能清晰显示合同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容量、工作内容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5. 信誉要求
未处于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180天内,且必须手写签名),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2)安全员
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分工及项目组织架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
(5)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
a. 投标人一旦中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整个项目工期内必须在位,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中标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b. 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标人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c. 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做出相应处罚,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商。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合同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项目进度款项补偿招标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中标人索赔。
(6)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