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拟定增募资不超20.3亿 用于收购江华稀土94.67%股权

12月30日晚间,中国稀土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公告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公告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02951.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收购江华稀土94.67%股权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告称,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收购江华稀土94.67%股权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实施前提。本次收购江华稀土94.67%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根据上市公司与五矿稀土集团就本次收购江华稀土94.67%股权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收购江华稀土94.67%股权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实施前提。

对于发行数量,公告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294,266,694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告称,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五矿稀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3.98%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稀土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6.10%的股份,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3.98%的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40.08%的股份,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为上市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4,266,694股,同时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202,951.70万元,假设按照本预案签署日(2022年12月30日)前20日中国稀土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27.54元/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五矿稀土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22.31%的股权,中国稀土集团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7.28%的股权,五矿稀土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稀土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后,特别是在收购江华稀土94.67%股权后,将有利于解决公司目前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的问题,实现有力的资源保障和有效的产业延伸。预计江华稀土股权注入后,将强化公司的资源端保障并巩固其在稀土行业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市场波动下的抗风险能力,助推公司稀土产业整体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还显示,2022年1-9月江华稀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净利润为25,237.42万元,盈利情况良好,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江华稀土94.67%的股权,将进一步增厚公司归母净利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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