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晚间,中伟股份(300919)发布公告,公司与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浦兰钧”)于当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中伟股份协同其下属企业,充分发挥在锂电池三元前驱体、磷酸铁材料方面的技术、产能优势,为瑞浦兰钧及其下属企业原材料组织和供应提供保障。双方将在产品供销、加工方面进行长期稳定合作,力求月度均衡购销,预计2022年-2030年,双方将实现三元前驱体、磷酸铁产品的采销总量80万吨-100万吨。
同时,双方一致同意在锂镍钴、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等新能源产业链开展全面合作,从资本、管理、产业等方面配置资源,加强协同,共同完善产业链条,降低镍、钴原材料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
据悉,瑞浦兰钧系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为青山集团结合其自身丰富的矿产资源在新能源领域进行的投资布局,主要从事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单体到系统应用的研发、生产、销售,专注于为新能源汽车动力及智慧电力储能提供优质解决方案。
中伟股份表示,公司与瑞浦兰钧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双方业务协同效应,促进产能释放与规模扩展,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效益增长。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新建产能释放提供充分保障。
同日,中伟股份还公告,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中伟新能源对控股子公司贵州中伟循环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12.5亿元,其中认缴注册资本1.98亿元,以取得贵州中伟循环31.25%的股权,余下10.52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贵州中伟循环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贵州中伟循环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36亿元增加至6.34亿元,中伟股份对贵州中伟循环的持股比例由91.75%下降至63.08%,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中伟新能源持有其31.25%股权,贵州生态环保基金持有其5.67%股权,贵州中伟循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中伟股份此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中伟新能源增资认购贵州中伟循环31.25%股权,故公司放弃对贵州中伟循环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作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
中伟股份表示,公司坚持“前驱体材料制造+新能源材料循环回收”双轮驱动模式,贵州中伟循环作为新能源材料循环回收重要实施主体,被列入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优化贵州中伟循环的资本结构,帮助强化其在产业中的优势地位,与公司前驱体产业形成良好的产业链协同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资本实力和竞争力。
此外,25日,中伟股份还官宣,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中伟兴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中伟循环、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近期确认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53亿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34亿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882.8万元。
据介绍,上述补助资金将对中伟股份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2年1-6月利润总额影响为1.99亿元。
另据中伟股份日前发布的业绩预告,今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亿元-6.8亿元,同比增长33.23%至39.38%。
中伟股份分析,上半年受益于新能源行业终端需求向好,产业链供需有效增强。2022年1-6月,公司三元前驱体和四氧化三钴合计销售量超过10万吨。上半年,公司产能持续释放,精益管理持续增效,叠加产品、客户结构持续优化,产业一体化比例逐步提高,共同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同时,中伟股份预计,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8亿元,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