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为顺应新能源电池材料市场的快速发展,匹配客户迅速增长的规模,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发挥产业规模化效应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与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贵溪政府”)拟签署《超薄锂电铜箔建设项目投资协议》,投资建设年产能10 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基地,本次项目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
该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顺应了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响应了市场的急切需求,结合了当地的原材料优势和周边市场辐射以及企业自身产品优势,促进企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超薄锂电铜箔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二期全部建成达产后,可年产 10 万吨超薄锂电铜箔。
4、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协议主体名称: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公司与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项目拟选址于贵溪市生态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用地面积约 350 亩,二期计划用地约 350 亩。实际面积及四至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土地须依法依规通过招拍挂竞买取得。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拟建设 5 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线,一期计划 2022 年开始建设,预计于 2023 年投产 2 万吨,2024 年投产 3 万吨,合计产能达 到 5 万吨;二期项目预计于 2025 年开始建设,建成后合计产能 10 万吨。
公司超薄锂电铜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应符合当地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由贵溪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审核确定。
贵溪政府将积极协助诺德股份贵溪项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申请符合条件的各项政策支持,享受当地企业的普惠政策,积极为公司申请国家、省市级各项项目扶持。协助公司办理公司注册、项目备案、环评、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负责将水、电(3000KVA 以内)、气、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达到八通一平;负责按公司需要的专线供电、双回路供电线路等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并承担费用;于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完成土地挂牌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