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31日当周LME期锡持仓报告


以下为截至12月31日当周LME期锡持仓报告:

注:自2017年12月开始,LME开始按照MiFID II(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第二版)的要求公布新格式的交易商持仓报告(新版COTR报告),新MiFID II版LME交易商持仓报告将在每周二公布截至上周五的周度持仓数据。

按照MiFID II的要求,LME新版持仓报告公布业务类型分为5类,分别是(1)投资公司或信贷机构;(2)投资基金;(3)其他金融机构:(4)商业机构;(5)遵守《欧盟2003年87号指令》(欧盟建立排放交易体系的基础性法律文件)的经营者(目前该业务类型对LME并不适用)

新版COTR中,(1)投资公司或信贷机构大体相当于老版的基金经理;而(4)商业机构大体相当于老版的生产商/贸易商/加工商/用户。

老版CTOR报告公布业务类型包括基金经理、经纪商/指数交易商、生产商/贸易商/加工商/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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