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从发展基础、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以及投资估算和环境社会影响分析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规定。该《规划》涵盖了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和地热能等能源品种,积极响应国家的“十四五”号召,为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规划》中提出,“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将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光伏及抽水蓄能,着力打造华东抽水蓄能基地和海上风电基础,同时因地制宜推广风光水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等。将重点任务划分为六个,分别是:
1.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
2.积极推进近海海上风电,探索深远海风电试验示范。
3.加强小水电生态监管,科学有序发展抽水蓄能。
4.按需推进垃圾发电项目,鼓励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
5.鼓励海洋能装备研发,倡导地热能融合发展。
6适时开展储能示范项目,支持储能核心技术攻关。
《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应严格落实每一项内容,争取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装机比例达到36%以上。
详细规划内容请参照《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