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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10月31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李成钢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拓展绿色贸易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李成钢回应稀土管制与绿色发展 发布会上,外媒记者提问:中国最近出台的稀土管制是如何影响中国的绿色发展?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李成钢回应:出口管制,关注的是安全问题,绿色发展是一种理念。“我理解你的问题实际上聚焦的是安全发展关系,那么概括来说,抓好安全,才能有更好的发展,更好地发展,才能保障更强大的安全。” 李成钢:中国绿色贸易竞争力已从卖产品升级为提供集成式解决方案 当前国际市场青睐的不仅仅是中国优质的绿色产品,还包括技术、服务管理在内,整套的完整解决方案。“比如由中国企业向沙特出口绿色低碳建材,并提供整套节能降碳的设计和建造方案,帮助当地建成了30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体。”李成钢举例指出,还有中国企业向坦桑尼亚提供了包括新能源公交车在内的整套快速公交方案,提升了当地城市的通勤效率。李成钢表示,这些转变都是中国绿色贸易竞争力的生动体现,展望未来,将继续顺应全球绿色低碳发展潮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中国绿色贸易服务全球的能力,与全球更好分享绿色低碳成果。 李成钢:将持续推进自贸谈判 大力推动双向市场开放、削减非关税壁垒 当前绿色转型是世界经济重要的发展趋势和增长引擎,也是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新兴合作领域,但是也面临着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始终秉持开放合作态度,积极参与全球绿色治理,重点从三个方面着力,为绿色贸易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一是深度参与绿色贸易的全球治理。我们将在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等重要的国际场合,积极参与绿色发展相关议题的讨论,主动分享中国实践和中国方案。比如,我们提出的《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已经得到50多个经济体积极响应,成为广受欢迎的公共产品,我们将继续推动扩员和落实,同时我们切实履行在亚太经合组织环境产品清单的关税减让承诺,清单内产品关税已如期降到5%以下。此外,我们在与南非等国签署的深化双边贸易畅通合作谅解备忘录中也纳入了绿色贸易有关内容。 二是持续提升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绿色含量”。在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中,我们推动纳入了贸易与环境的相关内容。比如,在前两天也就是28日刚刚签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中,就设立了绿色经济专章,并将绿色贸易列为优先合作领域。此外,在与瑞士、韩国、秘鲁的自贸协定中或者升级谈判中,都包含了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合作等方面内容。我们将持续推进自贸谈判,大力推动双向市场开放、削减非关税壁垒、提升规则承诺水平,推动标准与合格评定合作,为企业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三是深化国内改革对接国际绿色标准。我们将对国际标准和经贸规则进行认真研究,并持续对接,推进在环境标准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国内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目前,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完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快与主要贸易伙伴实现标准互认。推动中国绿色产品、技术和服务更好地融入全球市场。 工信部:计划到2030年 国家、省、市各级绿色工厂产值占比提高到40%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工信部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更大力度普及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加快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循环利用等全链条的绿色转型升级。“点线面”结合,打造绿色产业生态,为拓展绿色贸易夯实产业基础。 央行:支持在全球市场发行绿色金融产品 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中国绿色资产 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10月3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从以下方面重点发力,支持绿色服务贸易发展:一是推动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的应用,支持创新信贷、债券、股权等融资方式;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研发设计、物流运维、碳排放认证和评价、废旧资源回收等生产性服务环节,加大融资支持,降低轻资产绿色服务贸易企业的融资门槛和成本;三是支持在全球金融市场发行绿色金融产品,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中国绿色资产,以金融业的双向开放,赋能绿色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
在绿色转型的时代命题下,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向绿而行、向新而生,主动破题、积极作答,以一组亮眼的数据交出节能降耗高分答卷。上半年,该公司能源消耗总量33万吨标准煤,主要产品能耗指标全面优于考核目标,较上年同期实现全面下降,铜冶炼、锌冶炼等核心工序能耗水平达国家先进标准,以“技术创新+精细管理”双轮驱动跑出绿色发展“加速度”。 白银有色锚定节能降耗目标,推动核心产品能耗水平持续刷新“绿色刻度”。铜冶炼综合能耗达国家2级指标;铅锌厂锌冶炼能耗达1级水平;铜业公司白银炉经系统优化后“火力全开”,原煤消耗同比下降20%,天然气消耗同比锐减33%,带动粗铜、阳极铜、电铜、硫酸产量与节能成效双提升;铅锌厂采暖改造工程成效显著,整个供暖期减少原煤消耗1.2万吨、新水消耗10.3万吨;成州锌冶炼通过设备精修、工序优化等,电锌冶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31%,直流电单耗同比下降1.35%。 白银有色通过体系建设夯实“绿色根基”,上半年清洁能源占比达79%,实现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铜业公司、第三冶炼厂、西北铅锌冶炼厂顺利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为绿色发展装上标准“引擎”;通用设备完成能耗动态身份建档,节能诊断报告为生产流程精准“号脉”,推动绿色管理从软要求升级为硬约束。 白银有色通过创新路径激发“绿色活力”,以电费证融资途径为节能项目“输血赋能”;组织开展用电计划报送培训,推动节能管理扎根生产一线;配合完成黄河流域硫酸行业用水水平和节水潜力调研,多维度激活绿色发展“神经末梢”。 面向“双碳”新赛道,白银有色按下绿色发展“快进键”:深化绿证消纳,建立常态化跟踪机制,加强信息互通,细化任务分工,高效推进工作;动态优化“中长期+现货”组合交易策略,强化市场研判,深化协同机制,科学配置电力资源,筑牢成本管控防线;夯实能源管理,以能源管理体系审核为抓手,推进对标提升,用亮眼数据和创新实践,推进低碳转型发展。
三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延续实施。央行1月29日晚间发布的信息显示,近日,人民银行印发通知,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三项货币政策工具。其中,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实施至2024年末,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末,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6月末。 专家指出,三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延续实施将有助于更好地支持相关领域、行业加快恢复、加快转型,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人民银行表示,下一阶段,结构性货币政策坚持“聚焦重点、合理适度、有进有退”,继续加大对普惠金融、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碳减排支持工具“做加法” 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纳入 根据央行发布的信息,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实施至2024年末,将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 东方金诚信用高级分析师赵剑松指出,碳减排支持工具主要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初期支持对象主要为全国性金融机构,重点领域范围突出“小而精”。此次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实施至2024年末,并将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据了解,人民银行于2021年11月8日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并在此基础上再设立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是人民银行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而创设的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为碳减排重点领域内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的贷款。按照规定,人民银行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对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相关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 此前业内分析人士曾指出,未来碳减排支持工具是否可以在有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支持行业范围,发放对象是否可以进一步从全国性银行延伸至地方性银行,备受关注。2022年8月,央行发布消息,德意志银行(中国)、法国兴业银行(中国)两家外资银行被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彼时,央行即表示,下一步,还将考虑纳入其他有意愿、有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发挥其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优势,助力中国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 专家:将更好地支持相关领域和行业加快恢复、转型 除碳减排支持工具外,央行发布的信息显示,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末,2023年继续并行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在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科学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另一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将延续实施至2023年6月末,并将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等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的力度,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赵剑松分析称,此次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时间范围延续,再次体现我国基于国情在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意愿和担当。 “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是2022年5月中国人三箱民银行和交通运输部出台的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此次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工具时间范围的延续,表明了国家在助力交通物流业复苏的决心。”赵剑松进一步表示,专项再贷款政策的适用对象——“两企两个”正是受近年来疫情冲击较大,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和资金压力的物流企业和个体货车司机这两大群体。此举将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的力度,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看来,三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延续实施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助于更好地支持相关领域、行业加快恢复、加快转型,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 董希淼称,随着我国加快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叠加前期一系列稳经济措施落地实施,2023年宏观经济恢复态势将不断稳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速有望超过5%,但从近期金融数据和实际调研情况看,我国存在企业和居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等问题。 “因此,前期支持政策应保持延续性和稳定性,短期内不应轻易退出,并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董希淼进而称,从货币政策看,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这表明,下一步阶段货币政策将稳健略偏宽松,重点在“精准”和“有力”两个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从结构看,应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定向‘输血’,实施精准滴灌,优化信贷结构。如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科创金融、绿色金融,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薄弱环节的精准滴灌。”董希淼表示。
12月12日,工信部等多部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积极推进黄河流域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降低数据中心、移动基站功耗。依托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在中上游内蒙古、甘肃、宁夏、成渝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开展大中型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基站和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3以下,积极创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分行业建立黄河流域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平台,统筹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 到2025年,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完成,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绿色发展,立足黄河流域不同地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按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要求,加快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强化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构建高效、可持续的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完成,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二、推动产业结构布局调整 (一)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坚决遏制黄河流域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盲目发展,对于市场已饱和的高耗能、高耗水项目,主要产品设计能效要对标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水平,水效对标用水定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产品、工艺或装置的建设项目。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动黄河流域煤炭、石油、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链延链和补链,推进产业深加工,逐步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适水产业布局 落实“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碳排放强度控制等要求,推动重化工集约化、绿色化发展,严格控制现代煤化工产业新增产能。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循环利用。稳步推进黄河流域城镇人口密集区未完成大型、特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兰州、洛阳、郑州、济南等沿黄河城市和干流沿岸县(市、区)新建工业项目入合规园区,具备条件的存量企业逐步搬迁入合规园区。推动宁夏宁东、甘肃陇东、陕北、青海海西等重要能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汾渭平原化工、焦化、铸造、氧化铝等产业集群化、绿色化、园区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推动黄河流域培育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黄河流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升。推动黄河流域培育一批工业绿色发展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兰州新区、西咸新区等国家级新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做精做强主导产业,依托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区,打造济南、青岛节能环保产业聚集区。打造能源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黄河流域绿色低碳发展。以黄河流域中下游产业基础较强地区为重点,搭建产供需有效对接、产业上中下游协同配合、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紧密衔接的产业合作平台,推动产业体系升级和基础能力再造。(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水资源集约化利用 (一)推进重点行业水效提升 鼓励黄河流域工业企业、园区、集聚区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节水评估,根据水资源条件和用水实际情况,实施工业水效提升改造,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在黄河流域大力推广高效冷却及洗涤、废水循环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鼓励黄河流域中上游企业、园区新建工业循环冷却系统优先采用空冷工艺。聚焦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推动黄河流域各省、区创建一批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提升水重复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工业水效示范引领 加快制修订节水管理、节水型企业、用水定额、水平衡测试、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等行业标准,鼓励黄河流域各省、区根据自然条件等实际制定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达标,提高用水效率。推动黄河流域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率先达标。黄河流域各省、区要依托重点行业节水评价标准,推动创建节水型企业、园区,遴选节水标杆企业、园区,积极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到2025年,在黄河流域创建60家节水标杆企业、30家节水标杆园区,遴选20家水效领跑者企业、10家水效领跑者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工业用水结构 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推进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黄河流域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衔接再生水标准,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用于钢铁、火电等企业生产,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总结推广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模式。鼓励黄河流域下游沿海地区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水,加大海水淡化自主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根据当地苦咸水特点,采用适用的苦咸水淡化技术,因地制宜补充工业生产用水。鼓励陇东、宁东、蒙西、陕北、晋西等能源基地矿井水分级处理、分质利用。鼓励黄河流域企业、园区建立完善雨水集蓄利用、雨污分流等设施,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减少新水取用量。(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 (一)推进重点行业能效提升 推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技术工艺升级,鼓励黄河流域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对主要用能环节和用能设备进行节能化改造,有序推动技术工艺升级,利用高效换热器、热泵等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减少余热资源损失。推进实施四川短流程钢引领工程。加快烧结烟气内循环、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铁水一罐到底等技术推广。鼓励青海、宁夏等省、区发展储热熔盐和超级电容技术,培育新型电力储能装备。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遴选发布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能效指标,引导黄河流域企业对标达标,提升能效水平。以黄河流域钢铁、铁合金、焦化、现代煤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帮助黄河流域企业、园区挖掘节能潜力,提出节能改造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 围绕黄河流域煤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通过流程降碳、工艺降碳、原料替代,实现生产过程降碳。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重点行业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重点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对照重点行业能效标杆和基准水平,开展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工作。鼓励黄河流域各省、区发展绿色低碳材料,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减碳。探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资源化转化利用、封存等主动降碳路径。发挥黄河流域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在主要碳排放行业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实施一批降碳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 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统筹考虑产业基础、市场空间等条件,有序推动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区绿氢生产,加快煤炭减量替代,稳慎有序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推动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现代煤化工产业耦合发展。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在黄河流域具备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到2025年,电能占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支持青海、宁夏等风能、太阳能丰富地区发展屋顶光伏、智能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在河南等省、区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为黄河流域工业企业提供高品质清洁能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提升 (一)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围绕黄河流域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鼓励黄河流域各省、区创建本区域的绿色制造标杆企业名单。推动黄河流域汽车、机械、电子、通信等行业龙头企业,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鼓励黄河流域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充分依托已有平台,提升信息交流传递、示范案例宣传等线上绿色制造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培育一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为企业、园区提供产品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工厂数字化绿色提升、服务其他产业绿色化等系统解决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工业固废等综合利用 推进黄河流域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赤泥、化工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拓展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探索建立基于区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力推进黄河流域中上游省、区偏远工业园区工业固废处置,着力提升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推动下游地区加强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鼓励多措并举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鼓励建设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推动企业聚集化、资源循环化、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山西、四川、陕西等省、区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积极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提前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环保装备供给能力 实施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在黄河流域培育一批环保装备骨干企业,加大高效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供给力度。鼓励环保装备龙头企业,针对环境治理需求和典型应用场景,组建产学研用共同参与的创新联盟,集中力量解决黄河流域环境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以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为重点,引导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以及先进适用的环保治理装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 (一)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黄河流域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降低数据中心、移动基站功耗。依托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在中上游内蒙古、甘肃、宁夏、成渝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开展大中型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基站和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3以下,积极创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分行业建立黄河流域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平台,统筹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 采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黄河流域能源、资源、环境管理水平,深化生产制造过程的数字化应用,赋能绿色制造。鼓励黄河流域企业、园区开展能源资源信息化管控、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地下管网漏水检测等系统建设,实现动态监测、精准控制和优化管理。加强对再生资源全生命周期数据的智能化采集、管理与应用。推动主要用能设备、工序等数字化改造和上云用云。支持采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财务管理,推广“工业互联网+水效管理”“工业互联网+能效管理”“工业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新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调度和评估,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体制创新方面予以积极支持。沿黄河9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以企业为主体,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地区、各领域协同合作,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标准和技术支撑 发挥水耗、能耗、碳排放、环保、质量、安全,以及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和绿色评价及服务等标准的引领作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相关标准建设。加大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的创新,推动先进成熟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和推广,支撑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各有关部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税金融政策 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黄河流域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落实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落实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专项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黄河流域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升级改造行动,引导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优先支持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改造项目。推动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宁夏、四川继续落实水资源税改革相关办法。(各有关部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人才培养和合作机制 依托沿黄河9省、区现有人才项目,完善人才吸引政策及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拓宽节能节水、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鼓励采用境外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方式,推动绿色制造和绿色服务率先“走出去”。(各有关部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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