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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刘刚表示,2023年上半年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延续稳步增长态势。 随着数量众多的新能源、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电动汽车等接入,电力系统可控对象从以源为主扩展到源网荷储各环节,需要不断深化包括电力市场在内的建设,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和源网荷储灵活互动调节能力。 记者从此次发布会获悉,在2022年全年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5.25万亿千瓦时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265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 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同比提高0.9% 据此次发布会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30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265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1.5%,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21318亿千瓦时。其中,直接交易20558亿千瓦时,发电合同转让及其他交易760亿千瓦时。跨省跨区交易电量5183亿千瓦时。其中,直接交易584亿千瓦时,“网对网”“点对网”等省间外送交易4557亿千瓦时,发电合同转让交易42亿千瓦时。 从经营区域看,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208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3%;南方电网经营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42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59.3%;内蒙古电网经营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13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74.4%。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电力市场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支撑。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实施。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国家能源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日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3》指出,2022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目前已基本建成“统一市场、协同运作”的电力市场架构,形成了衔接省间、省内,覆盖全国范围、全类型周期、不同交易品种的市场体系。 在此次发布会上,刘刚透露,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研究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梳理电力中长期、电力辅助服务、现货市场运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工作举措。 二是修订《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组织起草相关配套规则,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规则体系,促进全国电力市场规则在准入注册、交易组织、信息披露、计量结算、监管措施等方面全面规范统一。 三是深化完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机制,加快推进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强化区域内省间互济协同保障能力,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 以市场化机制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能质量、促进新能源消纳,由市场运营机构统一组织采购调用的调峰、调频、备用等系统调节服务。 2023年上半年,在东北区域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同比增加1300万千瓦,负荷侧电量增长仅130亿千瓦时的前提下,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充分发挥支撑性和调节性作用,保障了可靠供电及电网安全,促进清洁能源多发电量超过365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超过97%和98%。 据此次发布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7.1亿千瓦,其中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的装机约20亿千瓦。202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共278亿元,占上网电费1.9%。 从结构上看,市场化补偿费用204亿元,占比73.4%;固定补偿费用74亿元,占比26.6%。从类型上看,调峰补偿167亿元,占比60.0%;调频补偿54亿元,占比19.4%;备用补偿45亿元,占比16.2%。从主体来看,火电企业获得补偿254亿元,占比91.4%。 据刘刚介绍,为适应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需要,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研究起草《关于优化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 推动用户侧资源参与系统调节的通知》,以市场化机制调动工商业可中断负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用户侧资源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启动编制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深入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和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电力调度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石海平)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6月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信息披露显示,6月省内用电需求(省调平衡口径发电侧)初步预计为188.63亿千瓦时。根据年度交易计划,6月“网对网”西电东送安排电量74.49亿千瓦时,“点对网”电厂送电量80.21亿千瓦时,西电东送合计安排电量154.7亿千瓦时。6月送境外电量预计为0.5亿千瓦时。以上需求合计为343.83亿千瓦时。 发供电平衡情况 6月电量缺口14亿千瓦时,最大电力缺口209万千瓦。 电力市场交易相关电量预测和安排 (一)6月优先发电计划安排 1.居民、农业等优先发电计划 根据云南电网公司2023年5月22日提供的信息,2023年6月保障居民、农业等优先发电计划预计为61.81亿千瓦时,详见下表。 2.西电东送优先计划 根据云南电网公司2023年5月22日提供的信息,2023年6月云南电网公司送广东计划电量60.30亿千瓦时(不含白鹤滩通过江城直流转送),送广西计划电量10.47亿千瓦时;云南电网公司省内优先发电剩余电量16.23亿千瓦时保障西电东送。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云南电网优先发电计划安排的通知》(云能源运行(2022)347号),现对6月云南电网公司送广东电量和送广西电量扣减优先发电剩余电量后合计54.54亿千瓦时进行预分配。 6月省内市场化电量预测 2023年6月市场化交易电量预计142.17亿千瓦时(含年度交易成交电量)。其中,市场化直接交易电量预计130亿千瓦时;根据云南电网公司2023年5月22日提供的信息,2023年6月云南电网公司代理工商业用户电量预计12.17亿千瓦时,其中优先发电保障10.79亿千瓦时,根据6月用电侧主体购燃煤电厂电量比例测算,还需通过市场化采购褐煤电厂电量1.38亿千瓦时、烟煤无烟煤电厂0.0016亿千瓦时。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云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燃煤发电电能量市场购电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268号),测算2023年6月非高耗能用户购褐煤电厂电量比例为11.34%,高耗能用户购烟煤、无烟煤电厂电量比例为26.54%。 2020年-2022年对应6月的月度上调服务基准价的算数平均值为0.19511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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