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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晚间,杭华股份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800万元,收购株式会社T&K TOKA(下称:“TOKA”)持有的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浙江迪克”或“目标公司”)60%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 意味着杭华股份将进军彩色光刻胶赛道关键核心材料领域 ;浙江迪克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对于此次收购浙江迪克的目的,杭华股份表示,通过本次交易旨在优化现有的产品结构体系并拓宽丰富下游应用领域,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将公司从现有印刷油墨产品向电子化学品新材料延伸。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OKA持有杭华股份29.61%股份,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时,杭华股份存在向TOKA采购原材料、产品或设备仪器并委托TOKA代发部分工资性收入的情形,TOKA存在向公司采购产品、商品的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 浙江迪克成立于2018 年1月,主要从事颜料分散液及喷墨用色浆的生产及销售,具备年产1070吨工业用颜料分散液及200吨喷墨用色浆的能力 ,并已取得年产1070吨工业用颜料分散液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纳米颜料分散液主要用于液晶显示用彩色光刻胶的生产,是影响显示质量如色域、对比度和色彩表现性等参数指标的关键核心材料。 经营业绩方面, 截至2024年度,浙江迪克的营业收入为2766.04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712.39万元。 对于目标公司2024年尚未盈利的原因,杭华股份解释,目标公司业务培育时间较长,从项目接单、样品试验、改良到完成产品定制并实现量产周期较长。此外,为达到高标准的生产和品质管控要求,目标公司前期投入金额较高等,对经营业绩形成明显影响。 本次交易定价方面,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目标公司评估后的总资产评估值为21038.14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17218.3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819.76 万元,增值额为1455.74万元,增值率为61.58%。 值得一提的是,交易双方并未设置业绩承诺。杭华股份对此表示,本次投资存在出现损失乃至投资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此外, 谈及并购协同性,杭华股份表示,浙江迪克的彩色光刻胶色浆主要原材料包括颜料、分散剂、树脂及溶剂等,与生产油墨用原料总体近似,可以通过公司现有上游供应链资源实现共享优势。 对于彩色光刻胶色浆产品市场前景,中国投资协会上市公司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支培元表示,近年来,显示面板本土化加速,国内企业为保障供应链自主可控,对彩色光刻胶色浆本土化替代需求大增。 另有从事光刻胶行业从业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光刻胶产品技术门槛高,存在认证难度大的特点。“下游面板厂商对彩色光刻胶色浆认证严格,认证周期长通常要1-2年甚至更长时间,且光刻胶需要下游用户和供应商之间高频沟通,下游厂家轻易不会替换光刻胶供应商,导致新进入企业产品获取认证困难,影响市场推广和应用。” 杭华股份亦在交易风险提示中表示,目标公司虽已与国内部分显示光刻胶头部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相较国内竞争对手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和先机,其销售实现情况受光刻胶国产化进程及显示面板行业发展的影响较大,存在销售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2月20日,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中标候选人公布,第一中标候选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是屋顶租金5元/平方米/年,用电方使用光伏发电固定电价 0.38元/度;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屋顶租金4.90元/平方米/年;用电方使用光伏发电固定电价0.37元/度;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屋顶租金5.13元/平方米/年,用电方使用光伏发电固定电价0.40元/度。 招标公告显示,项目建设地点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投资建设主体负责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各企业授权的工商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经各企业授权的屋顶面积约100万平方米,预计装机容量约为100MW,总投资约31500万元;对授权的屋顶分布式光伏进行资源勘察、规划设计、安全质量检测及修缮加固、开发建设,具体建设规模以实际勘察可开发利用面积和设计为准。 据悉,签订投资合同之日起1年内需完成不少于招标规模60%的项目建设和容量并网;实现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2025年至今,国家能源集团676MW的招标项目中,其中集中式456MW,分布式光伏有220MW的规模。已有3GW的项目公布中标结果,包括2024年年底招标项目到今年1、2月才公布结果。 在3GW的中标规模中,中国电建、中国能建分别拿下1.35GW、903MW的项目;十一科技、中国建筑集团、中国电科集团、中国电信等央、国企拿下608.7MW的中标规模;浙江阳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洁诚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民企拿下176MW的规模。 从价格来看,在集中式项目中,大EPC均价3.383元/W,最高价3.383元/W,项目为诸暨岭北镇13.59MWP(11.52MW)农光互补项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为中标企业。 在小EPC项目中,中标均价2.233元/W,最高价3.027元/W,该项目为浙江磐安县冷水仁川14.21MWP农光互补项目,采购不包括组件、逆变器,包含储能设备;最低价为1.531元/W,项目为米东区推动产业园低碳转型光伏项目一期65万千瓦、二期35万千瓦光伏区-标段2,不包含组件、逆变器,中标企业为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大基地项目备受瞩目,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4-6标段)在2月公布中标结果,大EPC中标均价1.55元/W,最高价1.57元/W,标段4为最高价,中标企业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最低价为标段6,中标企业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达到1.54元/W,采购包含组件、逆变器设备。 在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大EPC均价3.15元/W,最高价为3.66元/W,项目是浙江龙文精密设备有限公司0.95MWP(0.85MW)分布式光伏,中标企业嵊州煜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最低价为2.945元/W,项目是海门云创金属2.1945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 在小EPC项目中,中标均价2.585元/W,最高价3.27元/W,项目为万安电厂2024年第三批5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及运维,招标公告显示,投标人乙供组件为45MW,不包含招标人甲供的5MWp组件;最低价为1.781元/W,项目为澄迈恒达伟实业78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企业是海南昌明山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不包含组件、逆变器设备。 从区域分布来看,国家能源集团中标项目分布在江苏、宁夏、云南、山东、浙江、福建、新疆、青海、辽宁等16个省。
2月20日,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三公司光伏固定支架框架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显示,规模20000吨。交货时间定于2025年12月31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 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 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 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投标人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3 号)的要求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按照招标文件中“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的要求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作出承诺。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需要提供至少5个100MW及以上光伏支架合同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8)报名资格:要求报名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年营业额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并提供2024年年度报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没有悖于公平竞争,价格不存在衡报或低成本。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6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6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6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6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6 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南充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充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四川省港航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川港航司便〔2024〕6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临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四川临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港航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港航司便〔2024〕6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充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 2.3工程规模:该项目新建4772块620Wp光伏发电板,光伏组件总容量2958.64kWp,分别接入9台125kW、12台11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总峰值输出功率2445kW,完成直交转换输出后,接入新建的2座10kV开关站,作业区10kV开关站汇集后经1回10kV线路接至10kV都港一线都京港务装卸作业区配电房、辅助区10kV开关站汇集后经1回10kV线路接至10kV都港一线都京港务装卸辅助区新建10kV电缆分支箱,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4 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完成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供货、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线路及入网工程施工(包括电力系统入网所有事宜)、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服务等内容。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6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有效资格: 施工: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试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 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信息录入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由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提供。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安全员资格: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 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已经组成的联合体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本项目其他标段中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2月20日00时00分至 2025年3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 附件: 招标公告.pdf
2月19日,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度光伏支架设备框架集采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有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强兴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金海新源电气江苏有限公司等。 根据招标公告显示,采购产品为固定支架设备,包含陆上地面固定支架、分布式屋顶固定支架。本次框架集采总容量为10GW。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如下: 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5个标段的投标,且在不同标段中,不得出现不相同报价(运费除外),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每家投标人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不得兼中。每个标段单独评标,当N(N≧2)个标段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据项目整体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调整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计划交货日期:框架合同的有效期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2月19日,德州星润供应链有限公司2025年光伏组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布,标段1中标候选人山东岐华商贸有限公司,单价0.673元/W;标段2中标候选人山东安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单价0.685元/W。 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共2个标段(一标段装机容量为36MW,功率610Wp,二标段装机容量为14MW,功率620Wp),兼投不兼中。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MW,项目位于德州市陵城区。
2月19日,华润电力2.363GW光伏组件(华南大区、华中大区、华东大区)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有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华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华润电力2024年第4批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华南大区、华中大区)订单,华润电力2025年第1批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华东大区标段)中标企业为常州华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至此,华润电力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华北大区、华南大区、华中大区、华东大区)中标结果全部公布,规模达到3.1GW。华北大区中标企业分别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价均为0.705元/W。 招标公告显示,华润电力2024年第4批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规模共计2.56GW。 华润电力2024年第4批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华北大区标段一) 招标公告显示,采购总容量为550MWp的N型双面双玻单晶组件,组件尺寸2382×1134×30mm,电池片尺寸182×210mm,功率≥615Wp。 华润电力2024年第4批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华北大区标段二) 采购总容量为550MWp的 N型双面双玻单晶组件,组件尺寸:2382×1134×30mm,电池片尺寸:182×210mm,功率≥615Wp。 华润电力2024年第4批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华南大区标段一) 采购总容量为800MWp的 N型双面双玻单晶组件,组件尺寸:2382×1134×30mm,功率≥615Wp。 华润电力2024年第4批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华南大区标段二) 采购总容量为110MWp的 N型双面双玻单晶组件,组件尺寸:2384×1303×33mm,功率≥710Wp。 华润电力2024年第4批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华中大区标段) 采购总容量为900MWp的 N型双面双玻单晶组件,组件尺寸:2382×1134×30mm,功率≥620Wp。 华润电力2025年第1批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华东大区标段) 采购总容量为553.44 MWp的 N型双面双玻单晶组件,组件尺寸:2382×1134×30mm,电池片尺寸:182×210mm,功率≥615Wp。
2月18日,陕西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第一批次逆变器框架采购招标入围结果公布,标段1中标企业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标段1中标企业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古瑞瓦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西安黄河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单位近期拟投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情况,并考虑保证交付进度的备用容量,本次框架招标容量拟为710.021MW。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陕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4年第三批)EPC总承包210.021MW逆变器框架采购;标段2陕西屋顶分布式光伏户用及工商业项目500MW逆变器框架采购。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纸文件宣布我国新能源结束了“固定电价”时代,全面进入电价市场化发展时期。 回溯历史,电价政策的变迁也代表着行业发展进程。自2008年商业化电站启幕后,我国历经固定电价、标杆电价、指导电价+竞争电价,再到平价上网及全面市场化多个时期,十余年间,光伏上网电价从4元/kWh到平价、低价,甚至完全由市场主导。 作为电站投资重要指标,值此电价政策重大变革之际,北极星梳理了光伏上网电价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 01、核准、竞争电价时期(2008年~2010年) 作为我国光伏电站商业化应用的开端,2008年国家发改委分批次核准了4个光伏项目,这一时期国家主要通过高电价来鼓励光伏电站的建设,核准电价高达4元/kWh。 为进一步激励市场,2008年~2010年我国启动两批特许权招标光伏项目,采用低价竞标方式,在此后25年特许经营期间,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统一执行中标价格。 其中,中广核以1.09元/kWh价格拿下我国首个特许权项目——敦煌10MW光伏项目,同时国投华靖电力控股以同样价格在敦煌建设再建一个10MW工程;第二批光伏特许权项目共13个,分布在西部8个省区,规模为280MW,彼时50家企业所投电价为0.7288~0.9907元/kWh。 与此同时,2009年国家开始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共安排294个示范项目,均纳入国补,规模达到642MW,但并未明确统一的上网电价,后因政策漏洞、监督缺位等问题,补贴先后被终止、取消。 02、标杆电价(2011~2018年) 2011年,我国开启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时期,以2011年7月作为临界点,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及1元执行(西藏除外);而此前特许招标项目上网电价仍按中标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标杆电价;补贴项目则按当地煤电上网电价执行。 三年后,我国开始执行分区标杆上网电价,即国家根据所在地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划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2014年1月并网的电站实行三类标杆电价,一至三类初始标杆电价为0.9元、0.95元及1元。 但此后三类标杆电价逐年递减,其中2018年国家下达“531”新政,上网电价也历经两次调整,最终电价定格在0.5元、0.6元、0.7元。电价的大幅下调,对于依赖补贴的中小光伏企业来说,生存空间被严重挤压。 03、指导电价+竞争电价时期(2019~2020年) “531”巨震之后,我国光伏电价政策再度进行调整,2019~2020年间我国开启了指导电价+竞争电价并举的新时期。国家发改委制定三类标杆电价后,企业新增项目(扶贫、户用项目除外)需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但报价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的指导价。 此后,上网电价成为光伏项目主要竞争条件,国家根据补贴额度通过排序确定补贴名单。据悉,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共4355个,规模近50GW,最低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2795元、0.2427元。 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于地面集中式电站,分布式光伏一直得到更多优待,2013年,国家首次明确给予分布式每千瓦时0.42元的补贴,2018年下调至0.32元;2019年后分为自发自用分布式和户用光伏两类,补贴分别为0.1元、0.18元,2020年两项补贴分别下降至0.05元、0.08元。 04、全面平价+市场竞价时期(2021~2024年) 2021年,光伏行业迎来平价上网“元年”,国家规定自2021年新建项目按当地煤电基准价执行,并鼓励入市交易,且新建项目均不再补贴,仅新建户用项目仍保留0.03元的补贴。2022年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之外,取消户用光伏、光热示范项目补贴,我国光伏行业全面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2023后各地新能源电价收益主要来源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市场化交易,保障收购部分执行当地煤电,市场化部分则随行就市,但部分地区仍会对市场化交易部分进行一定补贴。 事实上,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攀升,单一电价机制已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需,平价上网后,各地对以燃煤电价收购的小时数在不断减少,新能源上网参与市场化交易逐渐成为共识。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在总发电中占比达到38%,2023年这一比例来到47.3%,2024年1~10月,新能源市场交易电量占新能源发电量的近50%。 在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目标导向下,各省加速新能源入市进程。在各省区市相继发布的2024年电力交易方案中,有17省对新能源入市比例及新能源保量保价小时数进行了明确。 17省区下发新能源项目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汇总图见文末 05、机制电价时期(2025年~)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入市,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老项目分类实施,全面拥抱市场虽早已是预料之中,但还是极大的挑动着市场的敏感神经。 各方极为关注还是本次变革引入的机制电价概念,根据政策,新能源入市交易后,同步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按照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即当市场价低于机制电价,电网企业补差价,反之则扣除高出部分,电网企业开展差价结算的费用则来源于当地系统运行费用。 目前业内对于机制电价结算方法众说纷纭,而对于项目能否获得差额补贴,有人士认为这要取决于当地电力市场实际情况。 那么机制电价是如何确定的,新增项目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不高于竞价上限,对存量项目而言,机制电价则按照当地现行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燃煤基准价,同时要求存量项目每年确定执行机制电量比例不得高于上一年,并鼓励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事实上,机制电价可以理解为稳定投资与深化改革间的一种平衡手段,相当于一种“保险”,其核心目的是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同时,通过差额结算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缓冲,使新能源全面拥抱市场化初期能够实现“软着陆”,避免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企业收益大幅下降。 当然,政策具有一定时效性,政策对新能源全面入市的“呵护”,对于企业全面参与市场化改革具有一定积极保护作用,但具体执行情况,还要看各地接下来下来的具体政策。 光伏等新能源全面入市,公平承担系统调节成本,意味着行业已经走向成熟,从长期来看,市场机制将引导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规划协同发展,将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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