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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投资近4亿!好电科技8.2万吨锂离子电池功能性新材料项目奠基

    据“好电科技”发布消息, 6月30日,湖北好电科技锂离子电池功能性新材料项目奠基活动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圆满举行。项目预计2027年下半年进入试生产,全面达产后年产值突破10亿元。 据介绍,该项目总投资3.9亿元,总用地约124亩,规划年产8.2万吨锂电功能性新材料。项目建成后,好电科技将形成深圳总部研发中心+江西、湖北双生产基地+香港、韩国海外分支机构的全球化协同布局。 资料显示,好电科技成立于2011年,深耕锂电粘结剂行业十余载,致力于为锂离子电池、先进陶瓷及半导体等行业提供高性能聚合物材料的定制化开发服务。公司是国内首家可提供全套锂电池电芯粘结剂无氟化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传统氟化粘结剂长期被海外垄断,存在成本高、环保压力大等痛点,好电科技自主研发的无氟化产品有效破解了行业难题,实现核心锂离子电池功能性材料的自主创新与国产替代。

  • 中国空间站开展锂离子电池在轨实验

    据中国科学院消息,近日,“面向空间应用的锂离子电池电化学光学原位研究”项目已在空间站内开展,神舟二十一号航天员乘组共同在轨操作该项目实验,其中,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张洪章作为载荷专家发挥了其专业优势。 锂离子电池因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和安全可靠性高,是现代航天任务的“能量心脏”。当前,对锂离子电池性能的研究已深入到微观机理层面。其中电解液内部化学物质的分布状态,是决定电池功率和寿命的核心因素之一。然而在地面实验中,重力场始终与电场交织在一起,难以单独厘清重力对电池内部过程的影响。 太空独有的微重力环境,为突破这一科研瓶颈提供了理想实验场,在太空能够更纯粹地研究电池内部离子传输、嵌入脱出等关键过程。但微重力环境也为实验带来了新挑战——电池内部液体行为与地面差异显著,可能导致电池性能下降、安全性风险增加。 本次“面向空间应用的锂离子电池电化学光学原位研究”项目, 旨在直接观测与解析微重力环境对电池内部关键过程的影响机理,为提升航天器能源系统效能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 实验过程中,载荷专家张洪章研究员基于科学判断,开展微重力环境下的锂离子电池原位光学观测实验,全程获取锂枝晶生长全流程影像,完成精密电化学实验的精密调节、实验流程的精确执行、实验状态的实时监控、关键科学现象的识别与记录等。载荷专家的主观能动性将是本项目获取新现象、新发现、新成果的重要保障之一。 本次锂离子电池上行实验的推进,有望突破重力场与电场耦合作用的认知瓶颈,推动电化学基础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为优化目前在轨电池系统、设计下一代高比能高安全太空电池提供依据。

  • 中科瑞能新型铝基负极锂离子电池项目货物采购标段中标公示

    2月7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中科瑞能新型铝基负极锂离子电池项目货物采购标段中标公示。东莞市众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29851883.13元的中标价格中标,工期为180天。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中科瑞能新型铝基负极锂离子电池项目货物采购标段中标公示

  • 工信部:《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发布

    为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等落实回收主体责任,方便消费者规范交售,推动锂电池安全、高效回收利用,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印发了《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为指导各地更好落实《建设指南》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建设指南》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快速发展,据测算,目前共有存量电动自行车约3.8亿辆,装配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占比约20%。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对于缓解其随意丢弃及二次利用流入市场带来的安全风险,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锂钴镍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支撑保障资源供应安全,助力电动自行车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指南》旨在为各地建设安全、便利、可靠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提供指导,推动废锂电池“应收尽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 二、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原则是什么? 《建设指南》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全链联动、安全便民”的原则,重点考虑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企业主体。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承担锂电池回收主体责任,通过自建、合作共建、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建立回收网络,提供回收服务。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作用,指导各地基于工作机制及职能分工、电动自行车区域分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等,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符合地方实际的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三是坚守安全底线。回收服务网点应落实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运输企业应遵循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确保锂电池回收、贮存、转运、利用等各环节的安全。四是做好关键环节衔接。包括流入不同回收渠道锂电池的衔接,以及从报废端到回收端、再到处理端的衔接。 三、各地可选择哪些模式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工作? 《建设指南》提出,各地建设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应符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回收服务网络布局,选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提供回收服务: (一)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可在有本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自建锂电池回收服务网络。也可由地区销售量大、综合实力强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牵头,在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的行政区域建设运营回收服务网络,其他生产企业可通过委托、合作等方式共享网点的回收服务。 (二)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产企业可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合作,建设锂电池回收服务网络,提供回收服务。 (三)用好现有各类回收途径,如依托再生资源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或组织经销售后服务网点、机动车拆解企业、第三方回收企业(机构)、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等构建回收网络,提供回收服务。鼓励发挥中国资源循环集团、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等企业的作用。 (四)各地也可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回收模式。 四、不同主体在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中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一是承担锂电池回收主体责任,通过各类途径在有产品销售的行政区域提供回收服务。二是鼓励产品销售量大、经销服务网络覆盖广、工作基础好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构建回收服务网络。三是在车辆用户手册或其它随车交付文件中,说明回收服务网点查询方式、不当处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信息。四是支持开通锂电池回收热线、开发移动应用程序,建立“线上预约、线下回收”的便民服务模式,开展锂电池回收。 (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产企业,应安全贮存在产品研制、生产、装配等过程中产生的待报废的锂电池,规范移交至综合利用企业。 (三)电动自行车共享运营企业、电池租赁运营企业、经销售后服务网点以及电动自行车维修网点应将使用、运营、以旧换新、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待报废的锂电池安全贮存,通过规范渠道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 (四)消费者个人用户,应将电动自行车更换、报废等过程中产生的待报废的锂电池通过规范渠道及时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 (五)鼓励发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作用,做好锂电池处理。 五、各地可采取哪些措施,方便消费者移交待报废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一是支持各地发展锂电池回收、运输、处理一体化模式,做好回收服务与健康评估工作的衔接,减少中间环节。二是指导回收服务网点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信息,标识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便于消费者规范移交。三是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宣传阵地优势,公开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加大对锂电池的规范回收和科学处理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规范移交锂电池。

  • 三部门联合印发《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近日联合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健康评估指引》)。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其中锂电池的使用比例逐步提高。但由于锂电池自身特性较为活泼,一旦使用不当较容易产生故障,进而引发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因此,通过制定《健康评估指引》,推动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工作,能够及时识别和有效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健康评估指引》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的试点经验,从外观、标签标识、内阻、最大输出电压、放电容量衰减率等方面提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是否存在健康隐患的评估准则和检测方法,并对健康评估网点提出要求。 以下为《健康评估指引》原文: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 为降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风险,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导电动自行车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现就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提出以下指引。 一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已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 二 一般条件 锂离子电池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存在健康隐患,不建议继续使用,建议报废: (一)外观 外观出现明显破损(因外壳缺损造成内部单体电池、线路或电路板等物质暴露)、漏液、较严重变形、烧蚀痕迹,与原车上电池安装位置及尺寸明显不匹配,或充放电接口明显破损的锂离子电池。 (二)标签标识 1.无品牌、制造商等产品标识,且无发票或其他购买凭证的锂离子电池。 2.无CCC认证标志的锂离子电池(仅适用于2025年11月1日及之后起生产的产品)。 3.未标识标称电压、额定容量等参数信息的锂离子电池。 4.标识的标称电压超过48V的锂离子电池。 5.已达到制造商明示的安全使用年限的锂离子电池(仅适用于有安全使用年限标注的)。 6.使用梯次利用的锂离子电池。 三 技术条件 锂离子电池经检测达到下列指标之一的,即存在健康隐患,不建议继续使用,建议报废: (一)内阻大于0.5Ω。检测方法见附件1。 (二)最大输出电压超过60V。检测方法见附件1。 (三)放电容量衰减率超过50%。检测方法见附件1。 (四)除以上指标外,若锂离子电池制造商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本企业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问题、不建议继续使用的,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作为报废的参考: 1.频繁发生电压、电流或温度等异常报警。 2.充放电循环次数超过制造商规定值。 3.最低输出电压低于制造商规定值。 4.最高工作温度超过制造商规定值。 5.电池管理系统出现故障。 6.制造商认为影响使用安全的其他问题。 四 健康评估网点建设要求 健康评估网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就近便利的原则,通过必要的评估程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技术条件 健康评估网点承担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 1.网点需要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包括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从事健康评估工作的人员至少2人,其中至少有一人为高中、中专或职高以上学历; 3.从事健康评估工作的人员需要通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 4.网点应配备相应的锂离子电池检测设备,且内阻、电压、容量等测试设备需要经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计量、校准,按规定检测或比对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设备应明确计量、校准或比对周期,且应制定并落实计量周期内检测设备核查制度; 5.网点应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出具锂离子电池是否需要报废的结论,并为健康评估结论负责; 6.网点应符合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推车式灭火器、灭火毯、消防防毒面具、视频监控等安全防护设施、器材,严禁违规住人; 7.网点需要接受不定期的目击考核、设备比对等。 (二)布局和可及性要求 1.健康评估网点数量和位置应根据现有存量锂离子电池分布情况进行合理布局,便利消费者就近就便评估。 2.各地可根据辖区内老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数量及分布情况,通过与健康评估网点或技术指导机构开展合作,在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较为集中的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区域设立临时性健康评估站点,配备必要设备和人员,在特定时间段内为站点周边居民集中开展健康评估服务。 3.鼓励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充电桩、充电柜制造商及运营商按附件1规定的检测方法,在产品中增加一项或多项锂离子电池指标检测功能;鼓励第三方机构或企业按第二至三章及附件1规定的条件及方法,以社会化方式面向特定单位或消费者自行提供健康评估服务。以上检测及健康评估结果可作为锂离子电池报废参考,不作为报废判定依据。 (三)便利回收要求 健康评估网点原则上应同时符合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中回收服务网点建设的有关要求,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符合的,应具备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暂存条件,并定期将消费者交回的锂离子电池移交给规范回收服务网点,确保存在健康隐患的锂离子电池“应收尽收”。 (四)鼓励主动交回和以旧换新 鼓励网点将健康评估、废锂离子电池回收以及以旧换新等功能有机结合,对进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并主动交回废锂离子电池的消费者,可根据选择直接给予回收补贴,或在购买新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时给予以旧换新补贴。 五 技术指导机构 各地可委托本地区或本地区外的具备锂离子电池内阻、容量、电压等参数检测能力,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技术指导机构,对健康评估网点开展人员培训、目击考核、设备比对等技术指导工作。技术指导机构本身也可承担健康评估网点职能。各地方政府还需明确仲裁检测机构,在评估结果出现争议时承担仲裁检测任务,承担仲裁的检测机构不得承担网点评估职能。 六 健康评估流程 (一)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流程图详见附件2。建议消费者将待评估的锂离子电池与配套的电动自行车一并送至健康评估网点共同接受评估,以提升评估的准确性。 (二)由于放电容量衰减指标测试所需时间较长,各健康评估网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展此项测试。 (三)消费者也可参考本指引内容,自行检查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外观和标签标识,自主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附件1 技术条件检测方法 一、内阻检测方法 使用符合以下工作原理的、准确度不低于±1%的交流内阻测试仪测量锂离子电池内阻。 交流内阻测试仪工作原理如下: 1.在锂离子电池的正负极两端施加频率为1.0 kHz±0.1 kHz、有效值为Ia的电流,时间为1 s ~ 5 s,测量正负极两端的电压有效值Ua(电压测量触点应与电流施加触点分开,交流电压峰值应低于20mV); 2.交流内阻值Rac按以下公式计算: Rac=Ua/Ia 式中: Rac—交流内阻阻值,单位为欧姆(Ω); Ua—交流电压有效值,单位为伏特(V); Ia—交流电流有效值,单位为安培(A)。 二、最大输出电压检测方法 将锂离子电池充满电,然后使用准确度不低于±0.5%的电压测量装置测量正负极之间的电压值。 三、放电容量衰减率检测方法 按照标识查询额定容量C0,在具备安全防护且专人值守的条件下进行检测。将锂离子电池充满电,使用充放电测试设备按照数值为50%C0的电流(单位为A)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若未标注放电终止电压的,放电至标称电压的75%),得到放电容量C,按下式计算放电容量衰减率η: η=1-(C÷C0)×100% 四、检测技术支持获取方式 以上检测如需使用专用接口或通过特定通信协议方可实施的,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应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2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流程图

  • 彭博新能源财经:中国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主导地位将继续保持

    日前,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报告称,中国去年的电池制造产能已经超过2TWh (1TWh=1000GWh,1GWh=1百万KWh),而去年全球电池需求为0.9TWh,这说明中国的电池制造产能已经有了供应全球的能力。如果按照目前的投产速度,到2028年中国的电池产能将达到8.6TWh。由此看来,中国在锂离子电池电芯累计制造产能上依然将保持全球的主导地位。 中国在锂离子电池的上下游供应链中占据着绝对优势。报告称,中国在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芯制造产能中的份额为86%,在锂离子电池阴极材料制造产能中的份额为86%,在锂离子电池阳极材料制造产能中的份额为97%。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1月到9月,美国从中国进口的新能源汽车电池价值分别为18亿美元、25亿美元和37亿美元。这表明美国高度依赖来自于中国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中国仍是美国新能源汽车电池进口的第一产地。 报告还指出,中国磷酸铁锂电池电芯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价格分别为105美元/KWh、121美元/KWh和54美元/KWh。由此可见,今年中国磷酸铁锂电池电芯价格的下跌幅度非常大。 不过,彭博新能源财经计算得出,锂离子电池制造成本的下降速度未能赶上电池电芯价格下跌的速度,且两者间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小,这意味着中国本土锂离子电池电芯利润率持续走低。因此,中国本土电池制造商有更大的动力去海外寻找一些高利润的市场,而这必然伴随着电池制造转移。 据悉,世界各国目前都在出台各种各样的措施来实现电池的本土化供应。美国《通胀削减法案》引入多项与电池相关的税收减免,从上游金属到正负极原材料、电芯、电池包制造环节都给予了非常慷慨的补贴,下游应用直接给新能源汽车、储能税收和投资抵免。 欧洲也不甘落后,出台了《绿色产业协议》和《净零工业法案》,目标是到2030年使欧洲本土制造能力能够达到85%的本土电池需求,这大约对应了550GWh的产能。 然而,目前北美和欧洲估计有759GWh的电池产能明确要被取消、延期或减小规模,其中欧洲占600GWh以上。 尽管中国在锂离子电池电芯累计制造产能上依然将保持全球的主导地位,彭博新能源财经仍警告称,如果按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非中国制造的电池需求仍然存在,这么大产能也将给中国的电池制造商带来一定的问题和挑战。 彭博新能源财经还表示,对于世界其他地区来说,目前他们的累计产能是由大量关税补贴和贸易保护政策带来的,这样的政策必然是让各国政府投入很多的时间和金钱,但这并不一定能够带来能源转型或净零排放。因此,这些政策的可持续性仍有待时间的验证。

  • 使锂离子电池具有较长使用寿命!华为固态电池专利公布

    华为11月5日公布最新的硫化物固态电池专利,名称为《掺杂硫化物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锂离子电池》。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一项名为“掺杂硫化物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锂离子电池”的专利申请公布,申请日期为2023年5月。 专利摘要显示, 掺杂硫化物材料的晶体包括: 空间点群为的立方晶型;组成晶体的晶胞中至少一个位点掺杂有掺杂基团,掺杂基团包括:氮元素N。 本申请公开的掺杂硫化物的晶体包括: 空间点群为的立方晶型,掺杂硫化物具有较高的离子电导率。 另外,掺杂硫化物材料的晶胞中至少一个位点掺杂有含有N的掺杂基团,N可以与Li结合成形成Li3N Li3N的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掺杂硫化物材料与金属锂的副反应,因此, 本实现方式提供的掺杂硫化物材料对金属锂具有较佳的稳定性。 本实现方式公开的掺杂硫化物材料可以作为硫化物固态电解质应用在锂离子电池中,使得锂离子电池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

  • 工信部拟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的意见。 其中提到,锂离子电池经检测达到下列指标之一的,即存在健康隐患,不建议继续使用:内阻大于0.5Ω。最大输出电压超过60V。放电容量衰减率超过50%。 除以上指标外,若锂离子电池制造商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本企业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问题、不建议继续使用的,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作为报废的参考:1.频繁发生电压、电流或温度等异常报警。2.充放电循环次数超过制造商规定值。3.最低输出电压低于制造商规定值。4.最高工作温度超过制造商规定值。5.管理系统出现故障。6.制造商认为影响使用安全的其他问题。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的意见

  • 美国考虑制定锂离子电池法规以防止火灾

    据外媒报道,自8月初韩国一辆奔驰电动汽车起火后,消防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热议话题,不仅促使韩国政府要求电动汽车制造商披露电池供应商,也促使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讨论电动出行产品的消防安全问题。 据悉,美国联邦和州立法者正在考虑制定锂离子电池法规以防止火灾。 美国联邦立法者正在制定两项配套法案,以确保锂离子电池对所有电动出行工具(包括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这两项法案目前均已提交参议院。 今年5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一项法案,要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为电池和其他设备(如充电器、线束和外包装)制定新标准。8月1日,参议院商业委员会也批准了其中一项法案,要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制定新的电池标准。 Consumer Reports安全政策分析师Gabe Knight说道:“我们目睹了全国范围内因电池引发的火灾、死亡和受伤事件。最终,重要的是我们要制定联邦法规以确保全美各地的人都能得到保护,这是非常重要的。” 分析人士也指出,各国政府当局和电动汽车行业需要尽快找到方法来缓解公众对电动汽车行业安全问题的担忧。韩国三星证券(Samsung Securities)分析师Esther Yim说道:“发生在地下停车场的一系列电动汽车火灾事故已经让消费者愈加不信任电动汽车,这可能会延长当前电动汽车市场的低迷期。”她呼吁相关各方采取措施来让消费者放心。

  • 7.5亿元!一锂离子电池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签约湖北咸宁

    电池网从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人民政府获悉,8月9日,湖北咸宁嘉鱼县举办锂离子电池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签约仪式,县委常委、副县长范威代表嘉鱼县人民政府与湖南镁鑫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了签约。 据悉,此次签约项目计划总投资7.5亿元,拟购买湖北华义泰特钢实业有限公司原地块,分三年建设22条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全面投产后,预计年产电芯5.5亿支,年产值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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