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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中建四局(雄安)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华电盐城洪港39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为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7758.302064万元,单价0.74元/W。 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交流侧总容量为390MW(直流侧总容量为 510.59232MWp),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配套租赁储能39MW/78MWh。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灌东大道附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周期以项目工期为准。
12月9日,中国电建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组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显示,项目业主为西安光合绿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安邮电大学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利用学校闲置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直流侧安装总容量约为10.12MWp(最终安装容量以业主实际确认量为准),综合容配比约为1.07。屋顶的主要类型为混凝土屋面,采用光伏阳光棚、阵列式的安装方式,共安装650Wp单晶双面BC组件共15571块,98台110KW组串式逆变器,5台箱变。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在邮电大学西区电力中心西侧设置预制舱,分别与长邮电及南唐线并网连接。
12月5日,云南华电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单价0.756元/W。具体如下: 招标公告显示,本次采购N型高效BC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其功率不小于650W,采购规模232.2138MWp。
从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官网获悉,12月3日,中国电建2026年度光伏组件框架入围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分为3个包件,采购 TOPCon 、HJT、 BC 组件,共计31GW,详情如下: 具体来看: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为子企业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单晶硅光伏组件进行框架入围集中采购,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业主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本次集中采购招标的光伏组件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预计装机总量(包括自主投资建设项目和对外承揽的总承包项目),总量为31GW。本次招标将按各包件分别确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光伏组件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根据实际投标人数量确定),并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集中采购结果正式公布为止。集团(股份)公司所属各子企业各规格型号光伏组件的采购均按照框架入围名单及协议执行。 除有特殊情况外,集团(股份)公司所属各子企业将在项目落地、具体采购需求明确后,根据此次招标结果,直接邀请入围供应商通过谈判采购或竞价采购等二次竞争方式,确定其所需光伏组件的最终成交单位,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再另行单独招标。2026 年内,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按季度汇总采购需求总量,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开展各季度的集中二次竞争工作,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光伏组件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和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工作。 3、供货范围主要包括:光伏组件及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技术服务等。 4、本次招标分为 3 个包件进行投标,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某一包件或全部包件进行投标,各包件组成详见下表: 注:本年度集中采购成果的适用范围包括国内和海外的光伏发电项目。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研发和制造企业。 2、业绩要求: 2.1 包件一: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N型Topcon单晶硅光伏组件供货业绩不少于2000MWp,并附相关证明文件(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协议或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2 包件二:近三年(2023年1 月至今)N型HJT单晶硅光伏组件供货业绩不少于500MWp,并附相关证明文件(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协议或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3 包件三: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单晶硅光伏组件供货业绩不少于1000MWp,并附相关证明文件(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协议或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4 若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实际签约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3、投标产品应通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 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2月3日,中国中煤2026年度光伏组件(N型TOPCon)集中采购项目变更公告发布,公告显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18日10:00,其他内容不变。 详情如下: 招标公告显示,本招标项目中国中煤2026年度光伏组件(N型TOPCon)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N型TOPCon电池组件,规模3GW。
12月2日,陕西华电扶风等6个光伏发电项目510MW光伏组件设备打捆采购中标结果公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投标单价0.7555元/W。 该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容量510MW,包含6个项目:1、陕西华电扶风县120MW光伏发电项目,拟采购规模146MW;2、陕西华电咸阳泾阳县峡山10万千瓦荒山治理光伏互补发电项目,拟采购规模123MW;3、陕西华电临潼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拟采购规模121MW;4、陕西华电平镇山15万千瓦农光互补,拟采购规模 51MW;5、陕西华电安康高新源河天街一期项目,拟采购规模46MW;6、华电蒲城县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拟采购规模23MW。 招标要求合同生效后15日内开始供货,原则上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组件供货(最终以招标方书面下达的订货单为准)。
11月27日,东方电气集团智慧光能有限公司光伏组件四季度ODM采购成交公告发布,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成交成为供应商 。 招标公告显示,此次光伏组件采购总需求为11.59274MW,其中9.065MW于2025年12月15日交货;2.52774MW于2025年12月20日交货。
从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获悉,11月25日,中国能建2025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企业共计23家,分别是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华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润马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恒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恒羲光伏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预估总量为17GW,划分为8个标段,包含TOPcon、BC、HJT三种类型。
11月24日,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80万千瓦高效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该项目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光伏治沙示范园区;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境内。 其中,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拟采购63.2万千瓦高效光伏组件,民勤县红沙岗80万千瓦光伏项目拟采购16.8万千瓦高效光伏组件。 招标内容显示,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拟采购适配光伏发电系统的高效光伏组件,总容量800MW,要求组件最大功率不低于650W,正面光电转换效率≥23.8%,背面峰值功率不低于正面的70%。 在项目履约期限上,中标人需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开始供货,原则上2026年6月前完成全部组件供货(最终以招标方书面下达的排产函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截标/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11月24日,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企业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44030664.05元,单价0.722元/W。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预估采购总容量为199.6267MW,产品型号为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件功率595Wp及以上(N型组件(TOPCon),电池片尺寸182mm及以上)。 供货范围主要包括:光伏组件及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技术服务、抽检试验、运保费、产品质量及发电效率保险、税费等。 交货期定于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分批交货,招标人可根据实际供货情况延长供货时间,投标人须响应各项目单位实际需求,按需供货(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交货时间,时间调整后,各批次的交货时间顺延。各方以正式签订的交货进度纪要为准,乙方必须满足新的设备交付时间。) 交货期要求:单批次交货时间要求为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全部组件具备发货条件,甲方一次性(或分批次)支付全部(或对应批次)组件的发货款,乙方在甲方支付发货款后5日内完成全部(或对应批次)组件交货至交货地点,每天不少于2MW,直至供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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