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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120.28MW配套新能源EPC项目光伏组件(二次)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安徽交控资源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投标报价均为85220257.53元,单价0.7085元/W。 本项目计划供货工期为4个月,计划开始供货时间为2025年10月。
10月28日,甘孜乡城贡札(II标)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采购N型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规模分别达到392.204MWp、207.567MWp,组件峰值功率不低于640Wp,组件尺寸为2382±2mm*1134±2mm。 详情如下: 甘孜乡城贡札(II标)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招标公告 甘孜乡城贡札(II标)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甘孜州乡城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标段A:甘孜乡城贡札(II标)光伏发电项目392.204MWp N型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件峰值功率不低于640Wp,组件尺寸:2382±2mm*1134±2mm)及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易耗品、相关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标段B:甘孜乡城贡札(II标)光伏发电项目207.567MWp N型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件峰值功率不低于640Wp,组件尺寸:2382±2mm*1134±2mm)及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易耗品、相关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 浙能集团 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4.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3个国内单体规模30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N型TOPCon单晶双面组件(组件峰值功率575Wp及以上)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及设备容量与型式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 “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https://zsrm.zjenergy.com.cn/)进行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浙江能源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03日 17时00分。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 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本企业的银行账户将标书费汇至下述银行帐户后,并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关联相应金额的银行流水进行购买。 开户名称: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西湖支行 帐 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本项目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政采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孜州乡城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轶 联系电话: 1785769985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马大厦九楼B座 招标文件出售、平台操作,客服联系电话:400-0571515 注:(1)各投标人需使用CA方可完成网上投标,由于办理CA需要较长时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投标。CA网上自助申报地址: https://zsrm.zjenergy.com.cn/zjnycms/webfile/goCA.html,各投标人可自由选择申请办理实体CA或扫码APP。 (2)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引用相等金额的银行流水,若购买多个标段招标文件或递交多个标段保证金的,请按规定金额分别汇款。 (3)浙江能源投标管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srm.zjenergy.com.cn/zjnycms//helpNew.html?math=4#。 (4)各单位注册备选供应商无需缴纳会员费,审核通过后可参与招标代理公司发布的公开采购(招标、竞谈、询价等)项目,注册审核周期一般为1个工作日;注册浙能供应商需缴纳会员费600元/年,审核通过后可参与招标代理公司发布的公开采购(招标、竞谈、询价等)项目,以及业主单位发布的非招寻源采购项目,注册通过后如未缴纳会员费则自行转为备选供应商,注册审核周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
10月27日,中国三峡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三峡集团2026年光伏组件、逆变器、固定支架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招标公告,组件预估采购总容量2500MWp,逆变器3GW、固定支架预估采购总容量2.5GW,重量约10万吨。 光伏组件集采: 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分别采购N型常规组件采购,预估采购总容量约2500MWp。 光伏逆变器集采: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采购300-400kW组串式逆变器及其附属设备,预估采购总容量为3GW。 固定支架集采: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采购固定不可调光伏支架(不含固定可调及跟踪支架、柔性支架),预估采购总容量2.5GW,重量约10万吨。 开标时间均为2025年11月18日。 具体来看: 三峡集团2026年光伏组件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三峡集团所属各光伏电站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集团2026年光伏组件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三峡集团2026年度光伏组件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预估采购总容量2500MWp。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框架协议计划分配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如在分配期限内,实际采购容量未达到中标人预估授标容量,招标人有权顺延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如在分配期限内,实际采购容量达到中标人预估授标容量,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分配。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其中: 1标段:N型常规组件采购; 2标段:N型高效组件采购。 2.3 招标范围 (1)本项目预估采购总容量约2500MWp。各标段情况如下表: (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总容量与峰值功率要求的光伏组件产品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之间的连接线、MC4插接头及专用工具等)、配套服务等。包含光伏组件及其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和指导现场安装、提供工厂图纸(如有)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配合试运行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3)本次框架采购的各规格型号组件的采购容量均为预估量,实际采购容量以框架协议分配期限内具体项目落地实施情况为准。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不承诺各规格型号组件实际采购容量与预估容量一致。如因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与项目前期等原因,导致在框架协议分配期限内未能完成预估授标容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以上风险。 2.4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及数量: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具体时间、批次、型号及数量以签订的项目采购合同及买方通知为准,原则上每批次设备开始供货时间不晚于该批次设备供货通知书发出后30天。 (2)交货地点:各光伏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 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自然年度内光伏组件国内累计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2.5GW。 (注:①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设备数量(或总容量)、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②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③不计组件厂家间的组件代工协议,合同买方需为项目业主或EPC总承包等用户。)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按照IEC61215(2016或2021)及IEC61730(2016或2023)的标准要求,投标产品通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28日9时至 2025年11月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 ,踏勘集合地点: /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8日10时整(同开标时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峡集团2026年光伏逆变器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三峡集团所属各光伏电站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集团2026年光伏逆变器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三峡集团2026年光伏逆变器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预估采购总容量3GW。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框架协议计划分配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如分配期限内实际采购容量未达到中标人预估授标容量,招标人有权顺延两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如在分配期限内实际采购容量达到中标人预估授标容量,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为三峡集团所属光伏项目所需的300-400kW组串式逆变器及其附属设备,预估采购总容量为3GW。 (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组串式逆变器及其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工作等,具体如下: 组串式逆变器及其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和指导现场安装、提供工厂图纸(如有)及资料,负责所供设备的调试指导工作,以及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配合试运行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工作。投标人需配合项目要求免费提供PSD和PSASP程序的光伏逆变器模型报告(如需),以满足BPA建模等涉网手续办理。 (3)逆变器的采购容量为预估量,实际采购容量以框架协议分配期限内具体项目落地实施情况为准。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容量与预估量一致。如因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与项目前期等原因,导致在框架协议分配期限内未能完成预估授标容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以上风险。 2.3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具体时间、批次、型号及数量以签订的项目采购合同及买方通知为准,原则上每批次设备开始供货时间不晚于该批次设备供货通知书发出后30天。 (2)交货地点:各光伏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条件: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单机容量在300kW及以上的组串式逆变器的国内累计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3GW。 注:①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逆变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②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③不计逆变器制造商或代理商间的代工协议,合同买方须为项目业主或EPC总承包等用户。 (3)财务要求:近3年(2022、2023、2024年度)无连续2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产品应具有CGC、CQC、TUV、UL之一的认证; ②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颁发的高、低电压穿越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逆变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时整至2025年11月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 ,踏勘集合地点: /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峡集团2026年光伏固定支架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三峡集团所属各光伏电站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集团2026年光伏固定支架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三峡集团2026年光伏固定支架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预估采购总容量2.5GW,重量约10万吨。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框架协议计划分配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如分配期限内实际采购容量/重量未达到中标人预估授标容量/重量,招标人有权顺延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如在分配期限内实际采购容量/重量达到中标人预估授标容量/重量,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分配。 2.2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采购范围为三峡集团各项目单位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固定不可调光伏支架(不含固定可调及跟踪支架、柔性支架),预估采购总容量2.5GW,重量约10万吨。 (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固定支架及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配套服务工作。包含所有工程固定支架(包括光伏支架、逆变器及汇流箱支架(如需)、备品备件(3‰主材、5‰辅材,按照数量计算)、专用工器具及附属设备(应包含支架、光伏组件安装所必须的所有辅材,包括但不限于螺栓螺母、压块、垫片等及安装期间5‰的辅材损耗)的设计复核、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监督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配合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等工作。 (3)本次框架采购支架的采购容量/重量均为预估量,招标人不保证项目固定支架设计型式的确定性,实际采购规格及容量/重量以框架协议分配期限内具体项目落地实施情况为准。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容量/重量与预估容量/重量一致。如因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与项目前期等原因,导致在框架协议分配期限内未能完成预估采购容量/重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以上风险。 2.3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及重量: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具体时间、批次及重量以签订的各项目采购合同及买方通知为准,原则上每批次设备开始供货时间不晚于该批次设备供货通知书发出后30天。 (2)交货地点:各光伏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GW及以上光伏支架销售业绩(注:①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容量/重量、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②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如果没有明确容量,依据重量换算40t视为1MW,不限制支架形式;③框架采购合同业绩按照其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2年亏损; (5)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28日9时整至2025年11月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18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 ,踏勘集合地点: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10时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月22日,察汗淖尔流域治理+乡村振兴二期张北县、尚义县光储示范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为河北交投恒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 其中,张北县项目直流侧装机324.24MWp,中标候选人为英利能源、晶澳太阳能、晶科能源。 尚义县项目直流侧装机480.24704MWp,中标候选人为晶澳太阳能、英利能源、晶科能源。 根据招标要求,组件第一批交货时间为2025年10月200MWp,第二批交货时间2025年11月(剩余部分组件)。
10月18日,宝武清能宝武铝业二期二阶段光伏项目N型单晶双面双玻组件≥635Wp(重新招标)公告发布,中标人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价0.709元/W。 招标公告显示,招标产品为N型单晶双面双玻组件≥635Wp(78型),规模10728.96kW,交货地点为河南省三门峡市项目现场。
2025年10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399号),启动新一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环保科技攻关。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揭榜挂帅”的竞争机制,精准破解环保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加快推动我国环保技术装备迈向高端化、智能化,全面提升全产业链的国际竞争优势。 一、 揭榜任务与重点领域,直击行业痛点 本次揭榜挂帅工作紧密围绕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紧迫需求,面向 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 四大重点领域。通知明确指出,将聚焦 “高盐废水处理回用”、“干式烟气净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识别监测” 等长期困扰行业的难点、堵点问题,共设立了 28项 具体的技术装备任务榜单。这种设置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侧重”的策略,旨在集中优势力量,在关键细分领域实现突破。 二、 严谨的组织实施流程,确保攻关实效 为确保任务高质量完成,通知规划了清晰的工作路径与严格的准入门槛: 1. 组织申请与推荐: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违法记录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可组成联合体,但最多同时参与2项任务。各单位需通过 “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提交材料,各省级部门审核后于 2025年11月14日前 完成统一推荐。 2. 评审遴选与任务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技术基础、创新能力、资源保障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围揭榜单位(每个任务榜单原则上不超过5家)。任务 实施期为2年 ,在此期间,入围单位需开展集中技术攻关并进行实际应用验证,工信部将进行持续跟踪与进度管理。 3. 验收与成果发布:实施期满后,工信部将组织验收,并基于任务完成情况和技术先进性,择优评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任务榜单原则上不超过3家)。最终将发布一批优秀成功应用案例,在全行业进行示范推广。 三、 聚焦循环经济:破解光伏组件绿色回收世界性难题 在全部的28项任务中, “(十)光伏组件层压件绿色高效分离成套技术与装备” 尤为引人注目。随着我国首批大规模安装的光伏组件即将步入退役期,如何绿色、高效地回收处理这些“城市矿产”,避免环境污染的同时实现资源循环,已成为关乎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 1. 核心技术挑战 :该任务直面当前行业面临的三大困境: 一是 传统层压件分离技术效率低下, 二是 在分离过程中易造成胶膜、背板等有机物的破坏,难以资源化, 三是 对组件中含有的氟(来自背板)和铅(来自焊带)等污染因子处理不彻底,存在环境风险。 2. 明确的攻关方向与目标 :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必须突破现有技术体系,开发出能 兼顾高效性、环保性与高回收比例 的成套装备。其设定的 2027年预期目标 极具挑战性且指标具体: 效率与能耗 :层压件材料的分离时间需小于25分钟/片或小于4小时/吨,单位能耗低于100kwh/吨,为规模化、经济化回收奠定基础。 资源回收率 :对有价值组分如玻璃、硅材料及贵金属银、铜、锡的回收率均 不低于99% ,极大提升了资源再利用水平。 有机物资源化与污染控制 :特别强调了对有机物的回收,要求背板和胶膜的 资源化率不低于99% ,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同时,对 氟 等污染因子的有效处理比例需 高于98% ,对 铅 的处理比例需 高于99% ,确保回收过程的环境友好性。 四、 保障措施与深远影响 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工信部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及优胜单位予以重点支持,并鼓励各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出台配套扶持措施。本次“揭榜挂帅”工作的启动,不仅是我国环保装备产业一次精准的创新动员,更标志着在光伏组件回收等新兴固废处理领域,国家层面的技术攻关已进入实质性、系统化的推进阶段,将为构建“无废城市”、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坚实的技术装备支撑。
10月15日,宝武清能宝武铝业二期二阶段光伏项目N型单晶双面双玻组件≥635Wp(重新招标)公告发布,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价0.709元/W。详情如下: 招标公告显示,招标产品为N型单晶双面双玻组件≥635Wp(78型),规模10728.96kW,交货地点为河南省三门峡市项目现场。
SMM 10月15日讯: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当前统计区间SMM统计国内中标: 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华阳集团(阳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等共计144项,数据处理后,披露装机容量项目共78项,披露中标装机价格16项,当前统计区间采购定标组件型号主要为N型组件。 据SMM分析,除2个大容量标段(占总容量33.39%的3000MW《中国电建2025年第一批N型(TOPCon)光伏组件3000MWp集中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占总容量22.26%的2000MW《中国电建山东电建公司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六标段光伏电池组件谈判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外,当前统计区间的主要中标容量落在50MW~500MW区间内,占到当前统计区间已披露总中标容量的41.71%。上图展现了各中标区间的容量和区间均价情况。具体信息如下: 0MW-1MW的标段共24各项目占0.09%,区间均价0.77元/瓦; 1MW-5MW的标段共13个项目占0.29%,区间均价0.70元/瓦; 5MW-10MW的标段共5个项目占0.41%,区间均价为0.72元/瓦; 10MW-20MW的标段共4个项目占0.73%,区间均价为0.71元/瓦; 20MW-50MW的标段共4个项目占1.12%,区间均价0.73元/瓦; 50MW-100MW的标段共12个项目占11.75%,区间均价0.69元/瓦; 100MW-200MW的标段共11个项目占19.49%,区间均价为0.72元/瓦; 200MW-500MW的标段共3个项目占10.47%,区间均价未披露; 1000MW-2000MW的标段共1个项目占22.26%,区间均价未披露; 2000-5000MW的标段共1个项目占33.39%,区间均价未披露。 经SMM分析,当前统计区间光伏组件中标价格主要集中于0.67~0.78元/瓦区间,单周加权均价为0.72元/瓦,较上一统计区间持平。均价持平原因为受到主要中标容量区间加权均价的影响:在披露价格的区间中,容量占比最大的为100MW-200MW,该区间容量占比19.49%,区间均价为0.72元/瓦。 中标总采购容量方面,当前统计区间为8.98GW,相比上一统计区间上涨1.49GW。其原因为当前统计区间存在2个较大规模标段,为3000MW的《中国电建2025年第一批N型(TOPCon)光伏组件3000MWp集中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以及2000MW的《中国电建山东电建公司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六标段光伏电池组件谈判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因此,当前统计区间中标总容量环比有所上升。 在标段地区分布方面,当前统计区间中标容量最高的地区为北京市及宁夏省,分别占当前统计区间容量总计的34.51%及28.02%,此两地容量占比高的原因是各自存在1个大容量标段,北京市的为3000MW的《中国电建2025年第一批N型(TOPCon)光伏组件3000MWp集中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宁夏省的为2000MW的《中国电建山东电建公司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六标段光伏电池组件谈判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紧随其后的为云南省,占当前统计区间容量总计的5.72%,该主要原因为9月30日云南省公布机制电价竞价结果,其中要求中标项目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在中标单位方面,头部企业在组件招标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以正泰、晶澳、环晟为代表的头部企业合计贡献了89.43%的中标容量。
10月10日,云南绿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批光伏组件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公布,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为中标企业,中标价为29316万元,单价0.733元/W。 招标公告显示,本次采购预估采购安装总容量400MWp,采购产品为单晶硅N型双面双玻组件,功率为615Wp~625Wp。单个项目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第一批供货,供货容量不低于30%,合同签订后最长3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9月30日,河北华电乐亭300MW光伏基地组件采购启动,招标人为华电乐亭新能源有限公司,要求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启动供货,2025 年底前完成全部交付。项目招标整体要求聚焦高性能、高质量、全服务,对投标人资质与服务能力门槛显著提升。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项目分为2个标段,A标段招标数量180.09MWp,要求为N型TOPCon 双面双玻高效光伏组件,最大功率不小于620W,光电转换效率要求正面>22.8%,背面峰值功率不低于正面的70%。 B标段招标数量189.19MWp,要求为N型BC双面双玻高效光伏组件,其最大功率不小于640W,光电转换效率要求,正面之23.6%,背面峰值功率不低于正面的70%。 值得注意的是,BC组件的双面率与TOPCon要求均为70%,招标方不只要求正面的效率、功率,对背面发电能力也越来越重视,且对于BC也提出较高要求,意味着只有技术最领先的BC企业才有机会入围。 业绩方面,此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的国内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00MWp,对于B标段未提出单独的BC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为刚刚进入BC领域的企业提供参与机会。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公司的销售企业除外)。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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